首页 优秀范文 农村金融风险论文

农村金融风险论文赏析八篇

时间:2023-04-06 18:40:14

农村金融风险论文

农村金融风险论文第1篇

【关键词】农村金融机构;风险管理;发展

一直以来相比城镇经济,农村经济的发展速度相对较慢,而且存在盈利空间小等问题。这些因素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农村经济市场的金融机构数量和规模普遍较小、农村经济边缘化等问题。近年来,随着我国政府对农村金融改革推行力度的加大,进一步提高了对农村金融的资金供给,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但是从整体水平上看,我国农村金融机构无论是从数量还是资金规模上看都存在很大的发展空间。同时,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金融市场的竞争愈发激烈,市场自由化的趋势也愈加明显,很多金融机构都将发展方向转向了尚未完全开发的农村金融市场,这对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来说是一重大机遇,但是农村金融市场在发展的过程中也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金融机构的发展无论是外部还是内部都面临着较大的风险,因此研究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如何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措施,保证农村金融市龅某ぴ犊焖俚姆⒄咕哂兄匾意义。本文的写作思路是:首先通过回顾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历程,描述其发展规模及特点;进而分析了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在风险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促进我国农村金融机构风险管理发展的建议。

一、金融市场概念界定

(一)金融市场相关理论

金融市场的理论发展可以追溯到肖和麦金农学者提出的关于金融抑制论和金融深化论,学者在此基础上进行不断的创新,极大地丰富了金融市场的理论基础,为市场的发展提供了理论基础。通过结合肖和麦金农对于生产力发展的理论分析可以得出我国在社会市场经济发展体制中还存在着一系列待完善问题,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落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因此,我国政府可以结合农村市场自身的发展特点制定和不断调整金融发展制度,进一步提高市场调控水平,促进农村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金融风险管理相关理论

与金融风险类似,农村金融风险指由于农村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一系列不确定的因素从而可能会对农村金融资产造成损失的潜在可能性。通过分析并且制定一系列措施规避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风险,对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一直保持着较高水平,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也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农民们对金融产品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农村金融机构对于解决农村居民的金融需求具有重大意义,农村金融机构可以为农业经济的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在农村的经济发展中占据重要的市场地位。针对这一点,我国政府可以针对农村金融市场特点对金融产品进行针对性改革,进一步扩大农村金融机构的市场覆盖范围。同时对于在农村金融市场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比如农村资金供给和金融产品的研发等,政府要及时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

(一)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产生背景及发展历程

1.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产生背景

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农村居民的收入有限以及对金融机构了解的匮乏等一系列因素共同导致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复杂背景。这些因素很大程度上翻盖了农村金融机构自身的发展。除此之外,目前我国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市场格局还不能够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不能很好地满足农村居民的资金需求,很大程度上抑制了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应当得到政府及社会的广泛关注,从而使得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能够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重要的支持。

2.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特点

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特点首先表现在金融机构数量规模不断扩大。自从2006年我国银监会出台了关于放松农村金融机构的准入政策以来,社会各部门都大力倡导遵循低门槛、严监管的原则,鼓励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以及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设立。近年来,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数量规模不断扩大。据相关数据统计,我国村镇银行的网点数量截至2014年末已经超过3000个,并且保持相对较快的发展速度。相比村镇银行的发展速度,贷款公司以及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发展速度相对来说较为缓慢,两者数量合计为63个。但是总体来说,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还是保持着相对较快的发展速度。

其次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产品的结构呈多元化发展趋势。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居民们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也在不断地提升。像银行理财、支付等服务都是重要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重要主体。为了适应整体市场经济的发展,同时也为了满足金融机构本身的需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不断创新产品和服务,针对农民的真正需求推出相应服务。就拿村镇银行来说,产品的多元化及差异化是其发展的重要驱动力。相比市场上大型的商业银行机构,村镇银行有着规模小而灵活,能够更好地了解当地市场以及当地的人脉资源、公关渠道等大型商业银行所不具备的特点。因此,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充分利用了自身的优势,不断推动产品结构的差异化及多元化,促进金融机构自身长远的发展。

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现状

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机制的差异导致了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风险规避以及内部管理机制的不同。下面就农村资金互助社、贷款公司以及村镇银行来分别分析其面临的风险管理现状。

(一)农村资金互助社的风险管理现状

农村资金互助社的运作形式可以描述为以下流程:首先由加入农村资金互助社的社员以存款的形式将资金缴纳给互助社,然后互助社将这些资金以贷款的方式发放给社员,并且要求接受贷款的社员在一定期限内归还贷款,最后互助社将资金的盈利通过分红的形式再返还给社员。农村资金合作社的参与主体有社员、互助社以及制定相应法律规范的政府,相应地,风险也可以分为三大类。

1.互助社社员的还贷风险

互助社社员的还贷风险包括社员的信用风险、社员的市场波动风险以及突发事件的风险三小类风险。首先信用风险是任何金融机构都会面临的一种风险。市场波动风险的产生主要是因为社员的贷款普遍用于农业的生产过程,社员贷款同质性强,申请及归还贷款的时间较为集中。相应地,资金链断裂的可能性比较大。突发事件则是指由不可预测的事件的发生造成了还款人不能按时归还贷款的一种情形。

2.资金互助社的运作管理风险

主要包括互助社管理者的道德风险和管理风险。道德风险主要体现在互助社管理者违反信贷的规章制度造成的资金损失;管理风险则指互助社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不高,从而导致的管理素质的缺失。

3.政府操作管理的风险

政府操作管理的风险由道德风险和监管风险组成。政府主要是通过法律法规的制定进而间接影响资金互助社的资金运作过程。目前,我国农村资金互助社发展还不完善,在很多面临管理风险的情形下需要政府给予一定的资金援助。道德风险具体表现为政府在互助社需要政府资金注入的时候没能及时地给予资金支持从而导致互助社资金断裂的情形。监管风险则是指由于政府监管的缺失造成了互助社面临的一系列问题。

(二)村镇银行的风险管理现状

目前我国村镇银行的发展状况随着地区的不同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同时在村镇银行的发展过程中还面临着一系列的风险,包括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定位风险以及操作风险等。

1.政策风险

政策风险主要是指我国宏观政策制定的波动导致的政策风险,主要表现在经济和产业政策引发的风险、民营银行准入门槛的降低给村镇银行发展带来的不确定风险等。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主要是村镇银行的社会认知度较低、成立时间不长等原因造成的。因为村镇银行普遍具有经营规模小、注册资本低等特点,一旦村镇银行的资产出现问题很有可能会导致流动性风险。

3.定位风险

定位风险主要表现在村镇银行的设立宗旨是服务于三农,但是村镇银行在发展过程中表现出了逐利的特点,发展方向逐渐偏离农村业务,转向城镇业务,一定程度上违背了服务于三农的宗旨。

4.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则因为很多村镇银行都普遍存在着制度不完善、员工专业素质低培训不足等问题。再加上一些村镇银行管理人员的“兼职化”的倾向容易造成管理和监管的不到位。经营过程中面临的操作风险不能够及时地被发现和处理。

(三)贷款公司面临的风险管理现状

与资金互助社和村镇银行一样,贷款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风险。首先是风险防控能力较差,一些服务农村地区的贷款公司存在着内部治理结构不健全的问题。在发放贷款前,缺乏对借款人的资质、款项用途以及贷中和贷后的追踪管理不完善,很大程度上加大了经营风险。

四、对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的建议

一直以来相比城镇经济,农村经济的发展速度相对较慢,而且存在盈利空间小等问题。这些因素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农村经济市场的金融机构数量和规模普遍较小、农村经济边缘化等问题。农村金融市场在发展的过程中也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金融机构的发展无论是外部还是内部都面临着较大的风险,因此研究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如何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措施,保证农村金融市场的长远快速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综合以上分析,本文认为,对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的建议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的内容:①加强农村金融市场信用体系建设;②完善市场监督管理C制;③加快金融产品服务的创新;④加强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政策指导。下面针对各点具体分析。

(一)加强农村金融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农村金融机构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一大风险就是信用风险,而造成信用风险的原因就是农村居民的信用体系还不健全。因此,推动农村金融市场信用体系的建设就显得十分重要。首先,权威的信用评级机构是必不可少的,机构通过对农村居民以及农村中的中小型企业进行信用级别判定,其贷款限额将会受到信用级别的影响。其次是在全国农村地区范围内加快建设统一的信用机制。除此之外,严格的贷款管理制度也是必不可少的,比如可以要求借款人在借款的同时需要有可靠的担保人进行担保。

(二)完善市场监督管理机制

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较多的风险,完善市场监督管理机制有着重要意义。我国金融监管机构有部级、省级以及市级之分,但是我国新型农村金融监管机构不同于城市金融监管,在监管上应当差别对待。首先,三级监管之间的差异应当尽可能被缩减,从而能够有效减少各级监管之间的反应时间。此外,由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复杂性,监管部门的权力应当得到合理的划分,比如,可以适当加大省、市一级的农村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权力,从而使各级管理部门的权利得到适当地划分。

(三)加快金融产品服务的创新

创新金融产品服务作为能够有效分散金融经营风险的重要途径应当得到充分重视。总体来说,目前我国新型金融机构所推出的金融产品相对较为单一,不能够很好地满足多样化的金融需求。比如,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以创新性地推出与农户以及农村地区中小型企业的金融需求所匹配的金融产品及服务,充分满足农村地区差异化的金融产品及服务需求。

(四)加强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政策指导

目前虽然一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已经由试点逐步进入到蓬勃发展期,但是在风险管理方面仍需要国家相关政策的大力指导,从而为塑造一个更为公平有利的农村金融市场环境。比如,国家可以针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融资信息不通畅、成本较高等问题,针对性地完善对“三农”的补贴政策,并且可以辅以适当地税收减免政策,进而能够充分调动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积极性。其次,国家对于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应当进行妥善的处理措施,如重组或者其他等方式,进一步增强发放贷款的安全性,进而能够一定程度上降低信用风险。

参考文献:

[1]张曼.我国新型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基于农户声誉机制的思考[J].山东社会科学,2009(6):128131

农村金融风险论文第2篇

近几年来,农村金融基于制度的、历史的以及自身的诸多因素的影响,也付出了高昂的社会成本—金融风险的加速积聚,主要表现在一下三个方面:一是农村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比例过高,经济实力持续下滑,潜在经营风险越来越大;二是农村金融资产盈利性差,农村金融市场的不完善和金融机构的政府垄断性,使农村金融机构普遍存在“高风险,低收益”的现象;三是民间非法金融活动泛滥,扰乱了农村金融秩序,损害了农民的利益。如果我们对农村金融机构先存在的或潜在的金融风险不进行及时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那么极有可能导致金融危机的爆发,进而影响到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及社会稳定。因此,必须做好对农村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工作,维护农村经济环境的稳定,才能充分发挥农村金融对农村经济的支持作用,促进我国农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

农村金融机构 金融风险 防范对策。

一、我国农村金融风险的形成原因分析

1.农村金融机构经营过程中存在内生性缺陷。一般来说,农村金融机构正常运作需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资金提供者不挤兑,二是农村金融机构对资金的使用是有效的。但在我国农村,这两个条件极易遭到破坏。

2.农村金融机构信用环境不完善,缺乏有效的失信惩罚机制。我国农村征信系统建设严重滞后,社会信用观念和信用意识淡漠,信用文化薄弱,社会信用服务的市场化程度较低,中介服务极不规范,提供虚假资信证明甚至协同贷款欺诈、恶意逃废债务的现象时有发生。更有甚者,与保证人串通骗取金融机构贷款,严重破坏了农村金融的信用环境。同时,缺乏有效的失信惩罚机制,“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相当普遍,对逃废债务人无强有力的威慑手段,导致金融债权得不到有效保护,必然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加大了农村金融机构的风险。

3.农村金融机构人员业务素质亟待提高。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广大员工整体文化素质不高,有相当一部分员工尤其是基层营业网点的员工的文化水平为初、高中阶段,导致农村金融机构的业务水平、服务质量及服务水平低下,损害了农村金融机构的社会形象,增加了其潜在的风险。

4.农村金融机构没有完善的风险预警体系和风险防范机制。一方面,没有建立与农村金融自身特点相适应的科学的风险监测、预警指标体系,难以及时发现、预警农村金融机构面临的金融风险。另一方面,缺乏存款的风险分散和转移机制,由于我国还没有建立存款保险保障制度,一旦农村金融机构经营恶化,出现严重的信用危机和支付危机,由于缺乏风险转移机制,将会极大地加大金融风险。

二、防范和化解农村金融风险的方法及建议

1.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分散和降低农业生产的自然风险

发展农业保险,就要建立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和再保险机制,建立科学有效的风险分散机制。农业保险是分散农业生产的自然风险、进而分散农村金融风险的一种经济补偿制度。首先财政补贴是发展农业保险的重要保障,保险标的应主要选择关系国计民生的种植业和养殖业,并主要实行保费补贴;其次要坚持自愿保险与强制保险相结合,对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农产品,如水稻、小麦、大豆、玉米、棉花等粮食作物采取强制保险政策,提高农业保险的参与率和效率;再者要制定税收优惠政策并尽快建立农业再保险机制和建立农业巨灾风险基金,分散农业保险经营主体的经营风险;最后还要推进农业保险立法,尽快出台农业保险条例,适时考虑设立农业风险管理局或类似机构,统筹全国农业保险的发展。

2.加强农村金融机构内部控制

农村金融机构应创建一套新的适应农业经济和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规章制度,建立新的信贷管理制度。根据不良贷款多的现状,对逾期贷款全面签订还款协议书,保证贷款诉讼时效性。并进行一系列宣传活动增强农户的信用意识,做好对所有使用农业政策性贷款的借款主体的评估工作,确定其信用等级。要加强对信贷资金的风险管理,严格审查贷款项目。同时还要做好对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增加他们的业务知识和技能,提高他们的金融素质。

3.加大对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扶持力度

农村金融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农户,而我国的农户生产普遍存在着规模小、风险大的特征,农村金融机构为农户提供金融服务不仅成本大而且风险也大。因此,政府应当对农村金融组织实行鼓励和扶持政策,包括通过财政贴息等方式引导信贷资金投向农村;对各类商业银行实行“属地再投资”制度,规定他们在农村吸收的存款大部分投放到当地农村;对农村金融组织实行税收优惠政策等。

4.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金融组织

农村金融需求是多方面的,并且还在不断地发展变化,然而现在势单力薄的农村信用社无法满足“三农”需要的金融服务,因此在对农村信用社进行改革使之发挥农村金融主渠道作用的同时,必须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金融组织。

5.加强对农村金融机构的金融监管

在外部环境上,需要尽快出台相应的农村金融法规。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保障监督作用,通过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建立,为农村金融机构免于不合理的行政干预提供法律保护,尽量减少对发展农村金融业务的限制。同时也对农村金融机构进行法律约束,避免农村金融机构出现偏离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问题,为中国人民银行等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提供依据。

参考文献:

[1]杨宜 《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中的道德风险》

[2]高伟 《我国农村金融面临的风险及如何分散风险》

[3]何春联 《农村金融风险及其防范探讨》,乡镇经济,2006

[4]曾立洁 《农村信用社风险防范与金融审计》,审计与理财,2006

[5]温涛 《新时期我国农村金融风险控制的理论思考》 金融理论与实践,2006

农村金融风险论文第3篇

关键词:农村;金融风险;安全策略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13-0072-02

农村金融是一切与农村货币流通和信用活动有关的各种经济活动,随着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而逐步发展,成为中国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保障力量,是中国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农村金融风险综合反映了农村经济风险,是农村经济风险的集中体现,累积到一定程度如果不及时化解农村金融风险,不仅农村金融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效率会降低,而且会危及到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中国农村金融风险特征

1.农村金融风险具有不确定性。农村金融风险是农村金融活动的必然伴生因素,是一种具有普遍性的客观存在,其发生及发展服从某种规律,这种规律并非确定不移的因果律,是以一种或然规律进行存在和发生。农村金融活动就是在这样一种不确定的环境中来进行的,正是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导致农村金融蒙受损失的可能性,才产生了农村金融风险。

2.农村金融风险具有扩散性。由于农村居民重视血缘、地域以及文化素质相对较低等原因,更易受到其他居民行为的影响,而在金融行为的知觉、判断、认识上表现出符合于多数人的行为方式,导致农村金融风险发生以后在农村地区扩散相对较快。农村金融机构一旦出现某笔或几笔存款不能兑付时,客户越是挤兑而导致存款减少,形成农村金融信用萎缩,造成恶性循环。

3.农村金融风险具有隐蔽性。农村金融机构经营信息的披露和支付危机是农村金融风险暴露的主要途径,中国的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使农村金融机构经营的透明度较差,监管当局无法及时获取准确、真实的农村金融风险信息,社会公众对农村金融机构经营信息更难以获得;同时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中不良资产占比高导致流动性较差,加大了农村金融风险,但中国对于农村金融机构特别是农村信用社尚未引入破产机制,即使出现部分农村金融风险,在国家信用的支持下大多数也可以保证存款的支付,加上当前中国农村居民收入增长较快带来的较大数额的储蓄增长,使中国的农村金融风险隐蔽性较强。

4.农村金融风险具有可控性。尽管农村金融风险具有较强的隐蔽性,但是从本质上来说农村金融风险是可以通过衡量和预测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而被认知的,在认知基础上农村金融风险也是可以防范和控制的,通过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对农村金融活动实施有效监管,可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对农村金融风险的有效控制,从而将农村金融风险降到最低程度。

二、中国农村金融存在的主要风险隐患

1.资本风险。在农村金融领域的资本风险是指农村金融机构因资本金过少而缺乏承担风险损失的能力,以及缺乏对存款及其他负债的最终清偿能力,导致中国农村金融机构安全受到威胁的金融风险。资本金对农村金融机构能否正常经营产生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具有承担经营风险的职能和不必偿还的特性,假如农村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全部是资本金则风险就全部由农村金融机构自己承担,如资金来源中资本金与负债各占50%则金融风险由农村金融机构和存款人各承担一半。社会化大生产中农村金融机构是农村资金的信用中介,不可能不向社会公众负债来进行金融业务经营,因此农村金融机构中资本金是否充足就显得非常重要。资本金越充足就越是可以用资本金补偿农村金融风险产生的损失,从而保护农村金融机构存款人的利益。在中国农村金融机构特别是农村信用社中呆坏账较多,对农村金融机构资本金侵蚀较大,加上政策因素等造成农村金融机构资本金充足率过低,存在着较大程度的经营风险。

2.信用风险。农村经济运行过程的周期性和与经济运行周期无关的特殊事件发生均可能产生农村金融信用风险,这种信用风险表现在农村金融机构不能应付挤提从而对社会公众的信用风险以及农村金融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借款本息对农村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从农村经济的周期性上,处于扩张期时信用风险降低,较强的赢利能力使总体违约率降低,处于紧缩期时信用风险增加,因为赢利情况总体恶化造成借款人因各种原因不能及时足额还款,使农村金融机构也可能出现支付危机。

3.流动性风险。主要是指农村金融机构没有充足的法定准备金和超额准备金,清偿债务和保证客户提取存款能力受到影响,给农村金融机构带来损失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包括负债流动性风险和资产流动性风险两个方面,农村金融机构既要对信用好的借款人发放贷款来保证盈利,又要保证资金充足来满足存款人提款要求,因存款额和贷款额不能准确预测,贷款规模超出存款规模时,银行就陷入了流动性危机,流动性风险高低取决于农村金融机构的存贷款结构、资产结构等。

4.其他风险。主要是指除资本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外的风险,包括因侵吞、挪用、内部盗用、外部抢劫等主客观因素致使农村金融机构资金和财产造成损失的风险;农村金融机构办理结算过程中工作失误、违反结算规定和纪律,造成损失的一种风险;农村信用社尚处于向农村商业银行的转化过程中,长期未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造成资产增值保值动力不足的风险;农村社会游资较多,因投机发生的农村民间借贷造成的风险等。以上情况表明中国农村金融存在着较大的潜在风险。

三、维护农村金融安全的优化策略

1.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增长,创建宽松的农村社会环境是化解农村金融风险、维护农村金融安全的根本条件。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增长是深化农村改革、为化解农村金融风险创造宽松余地的前提,如果农村经济上不去,不能有效的增加农村消费、投资,农业和乡镇企业就无法走出恶性循环,不可能盘活农村金融不良资产,化解农村金融风险就成了一句空话。农村经济发展速度必须是健康的,重复建设、盲目建设只能制造虚假农村经济繁荣和更加严重的农村金融风险隐患,而无助于化解农村金融风险。化解和防范农村金融风险需要宽松的农村社会环境,农村居民的就业问题,农村老幼留守问题,农民养老、失业、医疗方面的社会安全保障问题等均为各级政府需要迫切解决的矛盾和任务,这些矛盾和任务的解决离不开一定的农业经济发展速度,也离不开各级政府在解决金融风险过程中的社会责任感,即始终把农村社会利益和农村社会稳定放在首位,不能急于求成,保持有一个宽松的农村社会环境。

2.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提高农民的信用意识和金融风险意识是化解农村金融风险、维护农村金融安全的重要保证。现有的农村金融体制是产生农村金融风险的源头,这就需要加大中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力度,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从源头上防止农村金融风险的发生。各级政府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农村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和农村金融合约的按期履行,加大农村金融安全方面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的信用意识和金融风险意识,唤醒农民的金融防范意识。同时农村金融部门要结合自身行业特点,严格执行各项农村金融法律、法规,减少农村金融风险发生。另外还要建立相应的信用激励约束机制,为农村信用文化的建立提供支撑。在农村金融交易活动中,对于讲信用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信用优惠政策和相应物质激励,以加强他们讲信用的动机;对于那些不讲信用的单位或个人,给予严厉的处罚,这些处罚应包括行政处罚、经济处罚、社会曝光等等,且处罚力度应超过其不讲信用所获取的收益,以提高不讲信用的单位和个人失信成本,从而降低农村金融风险,维护农村金融安全。

3.增强农村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提高农村金融机构资产质量是化解农村金融风险、维护农村金融安全的当务之急。形成农村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较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与其业务规模扩张速度过快、补充速度难以与资产规模扩张相适应有关,又与农村金融机构风险资产总量增大、自有资本补充渠道不多有关。提高农村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一方面,应通过增资扩股直接增加实收资本,拓展农村金融机构资本来源渠道,不断优化农村金融负债结构,及时调整农村金融机构经营理念,全面推行成本管理模式,最大程度实现资金运用的效益化,提高盈利水平增加各项公积。另一方面,应进一步提高农村金融机构资产质量,降低农村金融不良资产比率。化解农村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应强化农村金融机构金融创新,大力发展农村金融中间业务,增加农村金融机构抗风险的能力,加强不良资产催收力度,借助法律手段防止借款人逃费农村金融机构债务的发生,防止农村金融机构增加新的不良资产。

4.建立和完善农村金融机构退出机制是化解农村金融风险、维护农村金融安全的最终保障。在中国濒于破产倒闭的农村金融机构几乎都是闭而不退,既不利于农村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又会给当地政府部门带来沉重的财政负担。处置农村金融机构退出的工作不但关系到股东的利益,也牵涉到广大农村存款人的切身利益以及农村社会的稳定。因此在农村金融机构退出的处理中,一方面应成立农村金融机构退出、处置专门机构,要有信用背景并能代表政府行政权威的机构出面承担相应的组织、协调工作,才能降低农村金融机构退出过程中的风险,加快农村金融机构退出处理问题的时间,控制农村金融机构退出在社会上的扩散和恶性传播。另一方面要设立农村金融机构存款保险制度,通过存款保险分担农村金融机构处置的压力,降低农村金融机构的处置难度。

参考文献:

[1] 马作雄.农村金融风险分析[J].现代商贸工业,2009,(13).

农村金融风险论文第4篇

摘 要 随着我国新农村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但是,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情况看,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在风险管理上仍然存在很多问题亟需解决。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长期以来面临的主要的矛盾就是业务的快速发展与不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之间的矛盾。因此,在很大程度上,风险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本文就针对如何构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风险预防控制体系进行浅显的分析和研究。

关键词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 风险预防控制体系 构建

近些年来,我国政府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政府工作中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推进城镇化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步伐,并且重视改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服务质量,建立健全的农村金融体系。但是,随着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快速发展,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管理水平较为落后,在金融风险预防和控制方面存在很大的弊端,对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提高管理水平,增强风险预防控制质量产生了非常不利的影响。

一、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风险的具体体现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在管理过程中应该采取有效的措施提高管理水平,才能预防金融风险的发生。因此,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应该找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进行改革,不断地健全风险预防控制体系。

(一)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风险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在经营过程中很可能会出现经营性风险。由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在经营过程中,首先会出现承兑汇票业务没有真实的贸易背景,主要体现在企业申请签发承兑汇票的贸易背景与其注册的经营范围不符,企业申请签发汇票的金额与企业经营能力完全不符以及企业承兑汇票贴现的贸易背景与购销合同存在很大差异。其次,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在办理异地票据贴现过程中,没有认真的审查票据,对异地的汇票直接办理贴现。第三,在票据贴现业务操作过程中,对没有提供足额增值税的企业办理票据贴现以及票据贴现后不能够有效的进行资金跟踪。由此可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这些问题,很可能会出现金融风险。

(二)内部管理存在问题造成金融风险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忽视对内部的管理,导致机构内部管理基础较为薄弱,无法形成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很可能会造成金融风险的发生。由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在内部管理中存在严重的问题,导致机构内部监管不到位,管理松散,对担保机构的运作和经营没有进行透明化和规范化管理,违反操作程序,降低授信标准。其中,重效益、轻管理的现象尤为严重,对于大额存款的进出不能严格的按照大额支付业务审批制度进行操作,经常出现授权和登记不规范、企业资金用个人账户进行现金贸易往来等现象。由此可见,由于中小金融机构缺乏对机构内部的管理,没有建立健全的内控制度,很可能会造成金融风险的发生。

二、构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风险预防控制体系

根据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应该构建健全的风险预防控制体系,从而提高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风险控制能力,有效的避免金融风险的发生。

(一)建立风险预警机制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可以有效的控制风险系数。当风险系数超过警戒线时,金融机构就会有意识的控制金融风险,对于风险系数较大的担保者,金融机构应该适当的减少贷款,对于联保贷款者,金融机构应该严格要求这些贷款者去按时分期付款。由此可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通过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对于中小金融机构提高风险控制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应该完善内控制度,从而提高中小金融机构的管理水平,有效的预防金融风险。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应该加强自身对企业风险情况的识别能力,提高自身的风险控制和风险评定能力,加强对业务的管理和操作,对票据贴现各个操作环节进行严格的审核,保证票据的真实性,加强对贸易背景进行严格的审核,对申请签发的对企业经营能力、业务范围、注册资金进行仔细的核实,对违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从而有效的提高中小金融企业的内控水平,增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对金融风险的预防和控制。

(三)健全风险管理制度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应该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构、风险监测机制和信息反馈机制等,提高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识别风险、分析风险和控制风险的能力,通过会议、宣传栏、视频等方式,加大风险防范的宣传力度,加强内部信息交流,从而提高工作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金融机构风险防控水平。

(四)建立完善的责任追究制度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应该建立完善的责任追究制度,提高中小金融机构的风险防控水平。中小金融机构通过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在信贷发放过程中严重违规的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并且对这些工作人员进行严厉的惩罚,可以规范工作人员的操作程序,有效的防止金融风险的发生。

三、总结

本文通过对构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风险预防控制体系的分析和研究,从中深刻的认识到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通过构建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对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对金融风险的预防和控制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顾海峰.中小企业金融发展的创新路径研究――信贷配给视角下银保风险协作机制的建构.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10(01).

[2]吴华国,俞俭.重建公众信心──促进中小金融机构健康发展.了望.1999(09).

农村金融风险论文第5篇

摘要:农业产业低预期收益和高风险特点是农村金融的需求者和供给者共同面临的约束条件,基于二者理性的选择,最终会形成一个低水平的需求与供给均衡。为了打破这种低水平的均衡,整体思路是降低和分散农业生产的风险、提高农业的预期收益。因此,从需求视角下提出的金融供给的对策更有针对性和现实性。

关键词:农村金融;金融需求;金融供给

在农村金融问题的探讨上,大多数文章提及的关于农村金融的供给状况,是从供给量或农村金融机构的分布与竞争方面来阐述的,结论大多是农村金融的供给不足;有的是从农村金融需求的调查入手,结论是农村金融需求的满足程度低。无论是从供给还是从需求入手,其最后合理的推论都是由于农村金融的供给不足导致农村经济发展滞后,政策建议是增加农村金融供给。纵观历次农村金融改革,基本上都是在这个思路指导下,试图搭建起以商业金融、合作金融和政策性金融为供给主体的农村金融供给平台。但这种自上而下的农村金融改革既忽略了农村真实的金融需求,也忽略了金融机构的供给意愿。

一、对农村金融的重新界定

长期以来,绝大多数学者在思考、研究农村问题时,往往把农村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农村金融往往被理解为服务于农民、农业和农村的金融。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尤其是在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背景下,对以简单农业再生产为主要特征的小农经济产生了巨大的冲击,主要体现在:(1)随着通讯、交通、水、电等基础设施的改善,农村和城市的边界越来越模糊,传统意义上的、相对封闭的“乡村”正在消失,乡村逐渐“集镇化”;(2)农民与市民逐渐融合。随着户籍制度的松动,农村人口的流动加剧,传统意义上的农村家庭形态正在发生着根本的变化;(3)适度规模化与专业化生产成为农业生产的发展方向。因此,在内外部环境发生变化的条件下,不能简单地把农村金融理解为农民金融或乡村金融。本文认为,农村金融问题既不是简单的农民金融问题,也不是简单的乡村金融问题,其实质主要是农业金融问题。农业是农村和农民存在的基础,而农民与农村的变化又体现在对农业的影响上,因此解决农民与农村问题的关键在农业,解决了农业金融问题也即解决了农村金融问题。

二、黑龙江省农村金融需求分析

一般来讲农村金融需求主要有储蓄、投资、借贷、结算、汇兑、理财等几个方面。随着经济和科技的进步,黑龙江省绝大部分地方的结算、汇兑需求得到了基本的满足,但是与农民关系密切的投资、借贷、理财、保险等金融服务需求还存在严重供给不足,具体分析如下:

(一)农民的资金融出需求供给渠道不畅

统计资料表明,在黑龙江省的农户资产结构中,期内现金流入持续增加,说明人们整体生活水平在不断提高。农户平均手存现金由2000年的31.85%增大到2006年的37.7%,银行存款由2000年的6.19%增大到2006年的10.86%,二者占期内现金流入的比重在逐年增大,这一方面说明,农户对金融产品的潜在有效需求在逐年增加,另一方面说明,农村金融机构为农民提供的投资渠道单一。农户在绝对收入有了明显增加之后,即便在近几年我国银行存款的实际利率较低的情况下,仍将手中闲置的资金主要存放在银行以求安全保值,而更多的资金则以手存现金形式持有,这说明若存在合适的理财产品,农村金融机构在动员资金并促进资本形成方面将会更有效率。

(二)农民的资金融入需求供给渠道单一

黑龙江省是一个农业大省,全省2045万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在农村,农业生产以种植业为主,在家庭人均主要收入中,种植业收入占40.4%,养殖业收入占17.3%,外出务工收入占14.6%,其它收入占27.7%,种植业是黑龙江省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但农业投资的长期性、高风险性与商业资金追求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三性”原则相悖。这必然导致农民的信贷需求由于商业银行或信用社对其产生的“惜贷,慎贷”行为得不到满足。由于农村金融机构在金融资源的配置上存在问题,资金供应不足,使得黑龙江省农民的融资渠道主要是个人借款,造成农民资金的融入需求得不到满足。

(三)农村保险服务需求与供给主体缺失

由于农业保险发展缓慢,缺乏专门性的农业保险机构为农村金融机构和农民提供保障,商业保险公司针对农业生产保险的险种的开发几乎是一片空白,农业生产风险难以分摊,农业生产的天然风险完全是由农民自己来承担。在没有保障的情况下,农业生产一旦遇到严重的自然灾害,农民的收成将大大降低,这样必然使得为其服务的农村金融机构面临着不可分散的“天然风险”,加之目前我国尚未建立起银行存款保险制度,没有形成有效的农村金融市场退出机制,一旦一些农村金融机构因为在竞争中被淘汰,会对农村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产生严重影响,将不利于农村金融供给的增加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综上所述,本文认为,造成以上黑龙江省农村金融需求供给不足的原因是黑龙江省农村金融市场不发达,投资渠道少,缺乏合适的理财产品。农业生产本身是高风险、低收益的行业,而农民的收入主要源于种植业,金融机构若将大量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或农业上,既不能增加收益,也不能有效地降低或分散风险,因此,导致金融机构的供给意愿不强,纷纷撤并在农村的分支机构。再加上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完善,使得农民在扩大金融需求时心存顾虑,造成黑龙江省的农村金融需求不足。因此,农村金融问题的实质是如何实现在需求者与供给者意愿达成一致基础上的金融资源配置。

三、黑龙江省增加农村金融供给的对策分析

黑龙江省是一个农业大省,农民的收入绝大部分来自于农业,所以将黑龙江省农村金融界定为农业金融有其合理性。农业生产的低收益和高风险的特点是农业金融的需求者与供给者共同面临的约束条件,在这个约束条件下,若双方都是理性的,必定会减少金融需求与金融供给的数量,最终实现的是一个低水平的需求与供给的均衡。基于此,农村金融的需求量与供给量都是农业生产风险水平的函数,并且是风险越高,需求量与供给量越低,那么,解决农业金融的问题就转化为设法降低和分散农业生产的风险问题。

(一)改善农村金融机构自身服务

黑龙江省农村金融机构可借鉴孟加拉格莱珉银行(GREAMEENBANK)和印尼人民银行——村银行(BRI-UD)的经验来增强自身抵抗风险的能力。

1.加强自身实力,提高金融供给效率

首先,大力吸收存款,增加资金来源。黑龙江省的农村金融机构可以借鉴格莱珉银行实行强制存款制度,在放贷时扣下贷款的5%进入个人存款账户。借鉴印尼的村银行经验,即实行差别利率,存款越多利率越高,从而越能有效地吸收农村闲散资金,并针对农村居民的喜好提供储蓄摸奖活动。这样就可以保证农村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为满足农民融资需求提供坚实基础。

其次,培养得力的基层第一线人员。农村金融机构的每个基层人员在农村中都有自己的工作区域,并负责其区域内的上百名客户从筛选到贷款和收回的全部过程,他们的工作时间大部分是在其区域内会见客户,由此来收集信息,建立与客户的紧密联系。印尼的村银行有5个地区培训中心,所有的雇员都必需定期接受培训。格莱珉银行则通过中心会议的方式进行培训,其各分中心定期召开会议,集中放款和还贷,并进行培训,增加业务过程的透明度和团队精神,提高了农村金融机构的金融供给效率。

2.保持高贷款利率,提供灵活的贷款制度

为了保持农村金融机构的持续经营能力以及扩大覆盖面,一般提供给农民的贷款利率都比较高。因为农民的每笔贷款额度较小,但是操作成本却与高额贷款一样,同时贷款缺乏抵押导致风险提高,所以对于一笔相同数额的贷款,农村金融的供应成本相对城市正规金融要高,这样以较高的利率来弥补成本的提高以加强其持续能力就成为必需之举。虽然农村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较高,但农民用贷款投入生产后,不用支付额外的人力成本从而资金的回报率相对较高,高贷款利率通常也在其承受能力之内。另外,相对于地下金融30%左右的高贷款利率来说,农村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要低得多,实际上降低了农民的融资成本。因此,较高的贷款利率是能够被借贷双方所能接受的。

对于黑龙江省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来说,自然灾害直接影响其收入,导致农民由贷款而取得的投入资金无法回收,这种风险无法避免。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农村贷款机构不应该设法抽回资金,而应该追加投入,以帮助农民走出困境。实践证明,这种做法不但没有影响银行的资金回笼,反而减轻因自然风险而损失贷款的可能,同时带来良好的社会效应。当借款者能按期如约归还贷款时,金融机构应该提高他的授信额度,作出使其更快捷地获得下次所需贷款的制度安排。这种灵活的贷款制度能够有效满足农民的实际融资需求。

(二)完善金融环境配套设施建设

1.设立农村信用担保机构

在中央政策允许的前提下,黑龙江省应在农村金融市场建设中探索实行动产抵押、仓单质押、权益质押等担保形式,鼓励政府出资的各类信用担保机构积极拓展符合农村特点的担保业务,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农业担保机构,鼓励现有商业性担保机构开展农村担保业务。在担保主体建设上,可结合信用村镇建设,由政府牵头,按照联保贷款的形式,组建业主联保贷款协会;也可以由县、乡(镇)两级政府财政出资为主,以龙头企业、经营业主筹资为辅,组成农业担保基金,主要为农民和经营业主服务。由政府出资兴办农业担保机构,或鼓励由政府出资的各类担保机构开展农业担保业务。在组建形式上,成立既独立核算,又依附于由政府出资的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办法管理,这样既可达到资源、技术和人才等共享的目的,又能发挥集政策性担保与商业性担保于一身,融中小企业担保与农业担保于一体的综合担保职能作用。农村金融市场担保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能有效地分散农村金融机构承担的风险,有利于其增加对农村的金融供给。

2.建立和完善农业保险制度

国内外农业保险的实践表明,即使是以大农场为对象,农业保险也不可能完全按照纯商业化模式运作,政府必须通过农业产业政策和财政转移支付等补贴手段支持农业保险发展。因此,国家应在推进组织创新的同时,尽快建立政策支持下的农业保险制度。目前,黑龙江省成立了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规范已有的农业互助保险业务,但是,这对于黑龙江这样一个农业大省来说还远远不够。黑龙江省应建立起经营主体多元化的农业保险经营体系,主要形式应包括商业保险公司代办、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农业相互保险公司、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外资或合资保险公司。除为农业发展提供风险保障外,保险业还要为农民提供养老、医疗等保险服务,向农民提供“一揽子保险产品”,包括房屋、机械、牲畜、收获方面的财产保险,职业工作和个人生活中的责任保险、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养老保险等。作为对社会保障制度的有益补充,农村养老保险体系的建立,解除了农民的后顾之忧,为农民扩大资金融出需求提供了有力保障。

3.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

黑龙江省政府应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建立和完善土地使用权流转市场以及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制度,创造条件积极推进土地使用权证券化,开办土地担保、抵押贷款,既有利于农民获得农业资金,又有利于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进而拓宽农民融资的渠道。

(三)培育广大农村的金融需求

要培育农村的金融需求,归根结底是提高农民收入。农民收入增加了,农民的可支配收入中除了生产性和非生产性的支出以外,还会有闲置多余的资金,可以用于金融投资等。地方政府在其中应发挥重要的引导作用。政府的职责不应当是深度介入金融活动,因为金融资金的安排不同于财政资金的安排,金融资源的配置是市场化的,它只支持那些有市场竞争力的需求主体。所以,政府应当从实体经济的基础和人文社会结构的发展着手,着力减轻农民负担,建立农村公共保障机制和推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

参考文献:

[1]张乐柱.农村合作金融制度研究[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5.

[2]何广文,王虹,李晓佳.中国农村金融发展与制度变迁[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

[3]成思危.改革与发展:推进中国的农村金融[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

[4]郭田勇,郭修瑞.开放经济条件下中国农村金融市场博弈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5]何广文.合作金融发展模式及运行机制研究[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

农村金融风险论文第6篇

关键词: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风险;县域经济

中图分类号:F30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07(2013)02-0051-07

当前,农村信用社正处于新一轮改革的关键时期,农业转型和县域中小企业的发展,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经营机制的再造提供了时代机遇。如何把握县域经济发展可能带来的巨大机遇,在农村金融市场新格局中实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已经引发了众多学者的关注和思考。信贷资产质量是金融机构发展的生命线,银行生存和发展的前提和首要环节是要做好信贷风险管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承担着农村金融“主力军”的重任,其信贷风险管理的优劣,不仅关系到机构本身的可持续运营,决定着信贷业务的持续增长潜力和盈利能力,更关系到农村金融供给能力和意愿,影响农村金融的支农力度。但是,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多种原因,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信贷风险管理领域存在很多问题,长期困扰着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改革与发展。数据显示,央行专项票据置换不良贷款以来,截止2010年末,中国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率为7.7%,同期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为1.14%高出6.6个百分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作为农村金融市场的供给主体,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枢纽作用和推动作用,通过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风险影响因素的研究,深化信贷风险防范的利益诱导和激励机制,提升信贷风险管理水平,对于实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促进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和“三农”问题的根本解决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近年来,在学者们关于银行信贷风险影响因素的相关研究中,有些学者实证研究了宏观经济因素对信贷风险的影响。例如邱兆祥[1]实证分析了GDP增长率、通货膨胀率和广义货币供应量增长率这些宏观经济因素对中国银行业信贷风险的影响程度。结果表明,当宏观经济下滑、通货膨缩、货币政策趋紧时,银行不良贷款率显著上升,信贷风险显著增加。贾海涛[2]运用模型研究宏观经济因素与企业违约率之间的关系,认为GDP增长率、财政支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人力资本和失业率均对违约率有显著影响。Hoggarth[3]282对英国宏观经济变化和商业银行信贷的关系进行研究,结果发现英国银行的不良贷款跟经济周期显著相关。Das and Ghosh[4]的研究则认为:GDP增长率、银行规模和贷款增长率对银行的不良贷款率有重要影响。一些学者从其他角度进行研究,王连军[5]实证研究了政府干预对银行信贷风险的影响,结论显示政府干预没有造成不良贷款上升,但对信贷规模扩张存在明显影响,长期将造成银行资源的过度利用和潜在风险上升。张璟[6]实证分析了地方政府干预与地区金融发展之间的关系,认为地方政府财政压力与其对于金融发展的干预意愿和程度是相匹配的。石盛林[7]研究了金融市场发育程度对银行信贷风险的影响,认为银行网点数对银行贷款坏账的影响是“正U型”。此外,还有部分学者研究了内控机制对信贷风险的影响,汪冬梅[8]研究了资本充足率与信贷风险的关系,认为二者缺乏长期均衡关系和相互因果关系。曹廷求[9]认为外部环境、内部治理银行业风险的重要因素,应重点完善银行内部治理机制,并理清市场约束、政府监管等外部治理与内部治理之间的关系。刘艳华[10]对县域农村信用社的信贷风险防范效率进行DEA分析,认为综合业绩“好”的农村信用社,其信贷风险防范效率高。

关于银行信贷风险影响因素的研究虽已取得诸多成果,但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方面,相关研究大多以商业银行为研究对象,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植根于农村,城乡二元结构下城市与农村在经济、政策、市场竞争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异,有必要单独针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做进一步研究。另一方面,相关研究大多仅对金融机构风险进行单因素分析,尚未从经济发展、政府干预,金融市场发育和内部治理等方面进行综合实证研究。因此,本文以陕西省县域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动态面板数据为基础,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风险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以期为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健全机构信贷风险防范机制提供经验依据和理论参考。

一、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最大的特点之一就是植根于农村,服务于辖区内“三农”,是地方性金融机构。而各农村地区在经济发达程度、政策环境、信用状况和文化习俗方面差别很大,因此,运营环境可能是影响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风险的重要因素;同时,各县域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本身的治理水平存在很大差距,也会对信贷风险产生影响。

经济决定金融,金融问题的根子在于经济本身。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其发展的长期源泉和动力依赖于农村经济发展基础上各主体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和态度。因此,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会导致不同地区农村信用合作金融机构信贷风险管理的能力存在着与生俱来的差距。

假设1: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所在县域农村经济越发达,其信贷风险会越低。

财政农业支出是衡量一国政府对农业发展支持力度的重要指标。地方政府在“三农”领域的公共产品提供、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水平等方面的财政支农资金投入,以及由此形成的政策引导功能,作用于农业资本存量、农业研发能力、农业基础设施、农村居民生活补贴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对提高农业生产要素数量及生产率,提升居民对信贷产品的消费意愿和偿还能力都会产生积极的影响作用。

假设2: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所在县域政府对农业发展扶持力度越大,其信贷风险越低。

在分税制改革和宽松的宏观经济政策共同作用下,地方政府的自由裁量权演绎出“弱财政,强金融”的金融控制战略,通过对金融资源的控制来抵补不断下降的财政收入。地方政府将维系行政支出的被动负债,变为以城市建设和基础设施投资为主的债务融资行为,表现出严重的过度支出倾向,由此引发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已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据国家审计署(2011)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底,县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2.84万亿元人民币,来源于银行贷款的债务占比达到79%。同期,上市成功的商业银行逐步退出了对县级投融资平台的贷款,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成为县级融资平台放贷主力。如此巨大的债务规模,地方政府对农村合作金融信贷的行政干预昭然若揭。而地方政府行政干预下贷款投向的误差,会使资金流入“投入 沉淀再投入再沉淀”的恶性循环之中,导致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存量风险的累积和增量风险的叠加。

假设3: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所在县域政府对金融资源配置的干预程度越大,其信贷风险越高。

农村金融市场通过促进农村资本的形成而服务于农村经济发展。一个适度竞争、高效的农村金融市场,对于保障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融资的可得性、便利性,保障机构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降低农村金融风险,都是很重要的。

假设4: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所在县域金融市场发育程度越好,其信贷风险越低。

建立和完善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是保证机构可持续运营的重要基础和前提。银行系统具有天然的脆弱性,良好的内部治理是防患信贷风险的有效手段,尽管风险的成因多样,但几乎都包括内部治理这一基础性的因素,其他因素也是通过这一内因发生作用。因此,从某种程度而言,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内部治理水平是影响信贷风险管理成效的根本因素。

假设5: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综合治理水平越高,其信贷风险越低。

二、样本选择和模型设定

(一)样本选择和数据来源

本文研究覆盖2006~2010年陕西省80个县,24个市区,共获得520个有效样本。变量相关财务数据主要来源于中国银监会网站、《中国统计年鉴》和陕西省各区县统计年鉴。部分数据经计算整理而得。研究所选取主要变量统计指标见.

被解释变量:国内外的相关实证文献中,一般采用不良贷款率或违约率作为金融机构信贷风险的变量,由于我国金融机构尚未建立违约概率数据库,出于数据可获得性考虑,本文选择不良贷款率作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风险的衡量变量。

解释变量:本文选择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显示各区县的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反映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风险管理所面临的项目选择环境[11];选取地方政府财政支农资金反映当地政府对“三农”发展的财政支持情况[12],其中2006年的财政支农资金用财政支出中支援农业生产支出、科技三项支出和农林水利气象部门事业费三项数据之和,2007年之后用财政支出中的农林水事务支出数据;选取地方政府财政收支差显示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反映地方政府干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金融资源配置和隐匿债务的可能性大小[13];另外,县域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与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农业贷款领域存在业务同质,因此,本文选取县域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农业贷款的市场份额,即该机构农业贷款占全部金融机构农业贷款的比重来反映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所处外部金融市场环境的发育程度 [14];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治理水平采用虚拟变量,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的,以现代商业银行的经营理念建立“三会一层”的公司治理架构虚拟变量定义为3,改制为农村合作银行的,采用现代企业的组织管理方式,虚拟变量定义为2,没有改制的农村信用社,按照一人一票,民主管理、合作互助的原则进行规范,虚拟变量定义为1。

(二)模型设定

由于本文研究不同县(市)在不同时间点上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风险的影响因素,牵涉到不同的横截面和时间序列,因此本文采用面板数据模型较合适。根据选定变量,我们可以建立模型如下:

Yit=α+β1NRit+β2GAit+β3GDit+β4FSit+β5FDit+ε

(1)

Yit为回归变量,表示第i个县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t年的不良贷款率,i=1,…,104,为横截面个数,分别表示104个区县;t=2006,…,2010,为考察的时期数。α为截距项,β1,β2,β3,β4,β5为各自变量的回归系数,ε为随机扰动项。

本文使用的面板数据具有截面成员较多而时期数较少的类型特点,对于这种数据类型,一般需要利用面板数据结构类型的工作文件进行变截距数据模型估计。根据对截面个体影响形式的不同设定,变截距模型分为固定效应变截距模型和随机效应变截距模型。由于面板数据的两维特性,模型设定的正误决定了参数估计的有效性。因此,首先要对模型的设定形式进行Hausman检验。

三、数据描述性分析与实证结果解释

(一)数据描述性分析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下降趋势明显不良贷款率由2007年的25.3%降低至2010年11.9%,降低了13.4个百分点。说明新一轮信用社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对农村信用合作社降低不良贷款率产生了有效激励。其一,央行专项票据置换不良资产,直接减轻了其历史包袱。其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增资扩股,贷款额急剧增加(见图2)。其三,“花钱买机制”的长效作用显现,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完善内控和信贷风险管理提供正向激励。2010年陕西县域机构不良贷款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1个百分点,比2006年缩小了8.2个百分点。说明虽然陕西省县域机构起点较低,但发展速度较快,不良资产化解效果较为显著。另一方面,从全省来看,关中地区的不良贷款率最高(15.8%),陕北地区最低(0.08%),二者相差15.7个百分点,说明陕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风险管理水平的区域差异很大。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外部运营环境现状如下:(1)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呈现稳步上涨的趋势(见图3),从2006年的人均2 374元增加为2010年的人均5 220元,翻了两倍。其中,陕南地区由于土地资源禀赋条件较差,农业经济发展空间有限,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水平最低(377 5.2元),关中地区土地资源丰富,种植业相对发达,政府惠农政策的支持力度较大,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最高(5 587.8元),二者差距1 090元,并呈现出不断扩大的趋势。(2)县域政府的财政支农力度不断加大(见图4),2010年财政支农资金达到12 905.4万元,是2006年(2 191.0万元)的5.89倍,,增幅达到了56.4%。由此可见,县域地方政府认真落实了《农业法》关于财政支农的相关规定,不断增加对“三农”领域的资金扶持力度。(3)县域地方政府财政自给率逐年降低,财政赤字逐年加大(见图5),由2007年的0.59亿元,增加至2010年的4.25亿元,增幅为66.1%。其中,陕北地区借助资源经济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个别区县政府财政收入结余最高达102.83亿元(神木县),而陕南地区的政府财政赤字最大,最高赤字达到11.67亿元(山阳县),二者相差113个亿,显示出财政收支方面的极大地区差距。(4)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业贷款占全部金融机构农业贷款的比例变动不大,总体小幅上升(见图6)。2010年农业贷款市场份额为66.6%。可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农村金融市场中仍扮演着主力军角色,邮政储蓄银行等机构的小额贷款业务要想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展开竞争,仍需假以时日。

(二)实证结果解释

本文运用Eviews6.0统计软件首先进行Hausman检验,Hausman检验用于确定选择固定效应模型还是随机效应模型。检验的原假设是:固定效应模型和随机效应模型的估计量没有实质上的差异。检验结果如表2,检验统计量等于36.66,其概率值等于0.00,拒绝原假设,说明固定效应模型和随机效应模型的估计量有实质差异。通过进一步的检验,最终本文选择随机效应的变截距模型对数据进行估计,所得估计结果根据模型估计结果,调整后的R2=0.575 9,F=7.525 3,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模型拟合情况较好,本文所选择的影响因素指标能够解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风险。

注:***表示在1%的显著水平上通过检验

实证结果显示:

1.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显著负相关,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每增加一个百分点,机构不良贷款率就下降0.069 4,支持假设1,说明农民收入对机构信贷风险具有正向影响。提高农民收入,带动农户的储蓄能力和投资努力,对于降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风险十分重要。首先,农民收入提高,其偿债能力会随之增高,可以直接降低信贷违约概率。其次,中国传统的小农经济中存在“不轻言债”的借贷文化,即如果家庭收入能够维持基本的生计所需,能够维持一个不贫不富的生活,他们便不会轻易“告贷”。因此,增加农民收入,会降低农户对救借贷的依赖。同时,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利润的增加,传统小农对于扩大再生产,投资新领域和采用新技术将产生巨大热情,涌现出了更多的种养殖业大户,其投资型和创业型生产资金的信贷需求随之增多,而后者的信贷风险优于前者,需求结构的转型能够降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总之,金融业是配置资源的,只有搞活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农村信贷投资的成长性和收益性才会显现出蓬勃生机,才能转变人们对于储蓄和投资,信用和风险的认识和态度,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风险防范提供持久动力。

2.地方政府财政支农力度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显著负相关,地方政府财政支农每增加一个百分点,机构不良贷款率下降0.011 7,支持假设2,说明地方政府财政支农对机构信贷风险具有正向影响。我国农村地区有效资金的供给主要来自于财政支农和银行信贷两个渠道。其中,财政支农资金的投入包括投资性支出、消费性支出和转移支付性支出。投资性支出作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农业资本存量和农业研发能力,可有效替代农民对农业生产的投入。消费性支出可以减少农村居民为了公共组织有效运转而承担的成本。转移支付性支出对农民进行直接补贴和提供社会保障,可降低农民的生活成本。可见,财政支农支出可替代部分农民消费支出,提高农民收入的可支配份额,这对于降低农户对信贷资金的需求,提高农民的偿债意愿和能力,减少不良贷款的发生率有促进作用。

3.地方政府财政压力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正相关,地方政府财政赤字每增加一个百分点,机构不良贷款率上升1.38×10-7%,支持假设3,说明当前地方政府对金融资源配置的干预,已经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质量产生影响。这与王连军[5]认为政府干预对信贷规模的扩张存在明显影响,并没有造成不良贷款的上升的结论有所不同,显示出地方政府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信贷较强的干预力度。其原因在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承担着政策支农的任务,政策性亏损成为地方政府利用“三农”问题政治化向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寻租”的隐性担保。地方政府财政压力越大,债务融资需求就越大,由此转化的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配置的干预就越多。而地方政府对金融资源的过度利用,用财政预算的软约束扭曲金融交易的合约原则,会产生大量无效的金融交易,导致金融机构潜在信贷风险的上升。由此可见,虽然目前尚未构成巨大威胁,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问题与地方政府的债务融资问题相互交融,无论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历史包袱的清收和化解,抑或是从源头上控制新增不良贷款,都需要切实规范地方政府债务融资行为,减少地方政府干预。

4.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业贷款的市场份额与不良贷款率显著负相关,农业贷款的市场份额每增加一个百分点,机构不良贷款率下降0.059 4,不支持假说4。说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仍是县域农村金融市场的供给主体,市场竞争并没有显示出对降低信贷风险的激励作用。市场份额对信贷风险的正向影响,其原因可能在于:其一,由于供给能力较强的机构,自身的管理能力相应也较好,表现出较强的信贷风险防范能力。其二,佐证了农业和农户贷款的不良贷款发生率低于其他类型贷款的观点韩俊等人的调查显示,农业和农户贷款的发生率远低于乡镇企业和私营企业不良贷款的发生率,并且呈现出明显的下降趋势,说明“穷人是讲信用的”。农业贷款市场份额较低的机构,其信贷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可能性增大,而来自于乡镇企业倒闭、政府干预等原因的贷款,信贷资金集中,不良贷款发生率高,很容易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金质量形成较大影响。不过,如前所述,县域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虽然仍处于近乎垄断的地位,但多元化的金融市场已在发育,健全信贷风险管理机制,增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市场竞争力已成为关系未来市场竞争成败的重要课题。

5.机构治理水平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风险显著负相关。机构治理水平提高1%,机构不良贷款率下降0.085 2,支持假说5。这与刘艳华[10]的研究结论一致,认为总体上“好”的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的防范效率高,说明信贷风险管理需要以更好的内控机制作为支撑。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作为经营货币的特殊机构, 信贷风险管理始终是其最重要的工作, 而内部控制又是防范金融风险的关键。科学的内部控制机制有助于实现运行机制和资源配置的高效,有助于引入科学的信用评估、担保机制和风险控制机制,降低金融风险。

四、研究结论和政策建议

本文以2006~2010年的陕西省104个区县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为样本,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研究,得出以下结论:(1)农民人均纯收入提高对降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提高信贷风险管理有正向促进作用。(2)地方政府对“三农”建设的资金投入及其政策引导功能,对降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率有正向促进作用;(3)地方政府财政压力越大,干预县域金融资源配置的动机就会越大,不利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管理。(4)农村金融市场竞争性约束效果尚未显现,农业贷款市场份额越大,机构的不良贷款率越低。(5)机构治理水平越高,不良贷款率越低。

从本文的研究结论中可以得出以下政策建议:第一,加快农业现代化发展,增强农业发展后劲,健全农田保护与农地流转机制,用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比较利益的方式,激励农民农业投资行为和新技术的采用与推广。第二,合理确定财政支农投资重点,优化投资结构;调整农业产业政策,服务农业产业升级;培育财政投资引导机制,扩大财政对农业投资的乘数效应。第三,以利益诱导的方式和新型绩效考核制度的配套实施,消除地方过度投资冲动,规范地方政府融资行为,降低政府对金融机构信贷资金运作的干预动机。构建科学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监测体系,防止因政府的融资渠道不畅和项目资金链断裂引发大规模支付危机的可能性。第四,加快农村金融市场发育,放开农村金融市场的准入门槛,扎实推进利率市场化改进。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信用担保机构,发展农业保险,建立存款款保险制度,分散金融机构风险。第五,以增资扩股为契机,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明确产权关系,严格执行“三会一层”公司治理架构,使其真正实现对决策者权利的制衡和约束。

参考文献:

[1] 邱兆祥,刘远亮.中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与宏观经济因素关系研究——基于2000-2009年面板数据的实证检验[J].广东金融学报,2011(1):3844.

[2] 贾海涛,邱长溶.宏观因素对贷款企业违约率影响的实证分析[J].现代管理科学,2009(2):6772.

[3] Hoggarth G,Sorensen S,Zicchino L.Stress Tests of UK Banks Using a VAR Approach[R].Bank of England Working Paper,2005.

[4] Das A,S Ghosh.Determinants of Credit Risk in Indian Stateowned Banks:An Empirical Investigation[J].Economic Issues, 2007,12(2):4866.

[5] 王连军.金融危机背景下政府干预与银行信贷风险研究[J].财经研究,2011(5):112122

[6] 张璟,沈坤荣.地方政府干预、区域金融发展与中国经济增长方式转型——基于财政分权背景的实证研究[J].南开经济研究,2008(6):122141.

[7] 石盛林.县域金融密度与经济增长的实证研究——基于垄断竞争的解释[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11(4):3944.

[8] 汪冬梅,王爱国,刘廷伟.基于风险视角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监管有效性研究[J].中国软科学,2011(3):128137.

[9] 曹廷求,王营,马莉,等.外部环境、治理机制与银行风险——第二届银行治理研讨会综述[J].经济研究,2011(10):150155.

[10] 刘艳华,骆永民.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防范效率的实证分析[J].宁夏社会科学,2011(2):3338.

[11] 王俊芹,宗义湘,赵邦宏.农村信用合作社的金融发展水平与农村经济增长的实证分析——以河北省为例[J].农业技术经济,2009(2):8288.

[12] 李晓嘉.财政支农支出与农业经济增长方式的关系研究——基于省际面板数据的实证分析[J].经济问题,2012(1):6872.

农村金融风险论文第7篇

[关键词]农村互联网金融;风险;对策

1引言

2013年被称为中国互联网金融元年,凭借其低成本、高效率和广覆盖的特点,中国互联网金融得以迅猛的发展,第三方支付机构,P2P(PeertoPeer)网络借贷和众筹融资平台也如雨后春笋般快速涌现。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背景下,这些现象都不是一蹴而就的,《第36次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指出,截至2015年6月,我国网民中农村网民占比为27.9%,规模达1.86亿人,随后12月份在乌镇举办的第二届互联网大会上,指出,中国正在实施“宽带中国”战略,预计到2020年,中国宽带网络将基本覆盖所有农村,这些利好消息无疑对互联网金融深入农村提供坚实的基础。农村金融一直是我国金融发展领域的薄弱环节,但随着互联网金融的推进,农村互联网金融也渐渐崭露头角。农村互联网金融不仅是农村与互联网金融的简单结合,而是传统的金融行业与互联网精神在农村这个特定的环境中融合产生的。

2发展农村互联网金融的必要性

据一亩田集团的《2015中国农村互联网金融报告》指出,在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匮乏,农户享受金融服务难等大背景下,互联网金融进军农村市场,将带动农业出现爆发式增长。下面将详细分析农村发展互联网金融的必要性。

2.1传统的金融机构不能满足农村的需要

传统的金融机构,主要是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它们在农村的覆盖率比较低,因为商业银行主要是以盈利为目的,但由于农村居民的居住密度比城镇低得多,这使得商业银行的选址成为难题,没有合适的选址,很容易导致一些银行网点入不敷出。据调查,在中国的一部分农村地区,不仅没有银行网点,甚至连一台ATM机都难觅踪影。农户为了取款,有的还要专门去一趟县城。

2.2农户借款难现象日益突出

随着国家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农户对资金的需求也越来越大。由于农户没有合适的抵押物和担保人,银行等正规的金融机构很难把钱放心的借给农户。根据《中国农村家庭金融发展报告2014》的数据显示,当农户需要钱时,只有不到15%的农户能够从正规金融机构贷款,超过70%的农户更愿意向自己的亲友借钱或者选择民间借贷。随着第三方支付、P2P网络贷款和农村众筹的健康发展,农村的金融困境可以得到有效缓解。数据显示,2014年新增的农村余额宝用户就超过2000万户。

3农村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

农村需要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金融也需要农村这片蓝海,互联网金融给农村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不得不防范其风险。农村互联网金融包含了农村、互联网和金融三重属性,定位在农村,方式是互联网,核心是金融。因此,与传统的金融相比,农村互联网金融面临着诸多的风险。

3.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农村互联网金融不可忽视的问题,自1999年7月人民银行批准上海资信有限公司试点以来,我国城镇个人征信系统正在稳步的发展。由于农村地域广阔、人口众多、信息分散以及征信机构的力量薄弱,使得农村仍然属于个人征信盲区。在数据收集方面,互联网企业和金融机构都有一套自己的征信标准,比如阿里小贷,就是依据阿里巴巴和天猫网的商户的自身信用,向阿里小贷的用户提供贷款。

3.2法律风险

农村互联网金融的法律风险除了交易主体违反相应的法律法规外,还包括农村互联网金融在立法方面的相对空白,现行的法律大都是基于传统的金融业务制定的。这些法律法规不能满足农村互联网金融的实际需求,农户抵押借款难,金融机构还可能会钻法律的空子获取利益,这间接导致了交易费用的上升,阻碍农村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3.3操作风险

农村互联网金融的操作风险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金融机构员工因不熟悉金融操作系统而造成的财产损失;另一类是农户由于自身的操作失误,带来的资金或者信息的损失。目前是农村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初期,社会的监管力度不足,为了获取市场占有率和较高的利润,一些金融机构的内部人员匆忙上岗,未能对员工进行严格的业务知识培训。

4防范农村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对策

4.1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基于现有的城镇个人征信办法,结合农村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一套符合农村的征信系统。互联网企业和金融机构可以在法律框架的约束下合作共享,运用大数据技术,建立农村互联网金融风险预警系统。首先,要确定该系统的整体框架和操作流程,输入端是用户的个人信息,系统对输入的信息进行分析,输出端为信用评定结果。

4.2建立健全农村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

首先要制定新法,让农村互联网金融有法可依,例如国家先后颁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关于人人贷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和《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其次要修改完善之前的法律法规,使之适应目前农村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例如2015年12月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为了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有效盘活农村资源、资金、资产,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的改革试点工作,这项举措就包含了立新法、完善旧法的过程。

4.3大力培养农村金融人才

农村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离不开人才的培养,操作风险的产生与人才缺乏密切相关。农村互联网金融人才需要不断适应农村市场,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优势,帮助农户网上就可以学习到互联网金融知识,强化农户的金融意识和法律意识,培养出高素质的新型农民。同时,要特别注重对兼具金融的专业知识和互联网思维模式的农村互联网金融人才的培养,不断提高他们的风险管控能力,加强对投资项目的风险审核与控制,形成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良好的为农村提供信息服务的队伍。例如广东的高职教育就专门针对农村金融市场培养专业性人才,让金融人才从农村中来,服务到农村去,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5结论

综上所述,农村需要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金融需要农村这片沃土,但是农村互联网金融存在信用风险、法律风险、操作风险和市场风险,这对农村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无疑是一个挑战,本文针对上述风险提出了相应的对策,第一,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第二,建立健全农村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第三,大力培养农村金融人才;第四,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未来的研究可以针对每一项风险对策做更详尽的分析,为推动我国农村互联网金融更好地发展创造条件。

[参考文献]

[1]邹柳.互联网金融纾解农村金融排斥困境[J].财经界,2015(21):5-6.

[2]刘英,罗明雄.互联网金融模式及风险监管思考[J].中国市场,2013(11):34-35.

[3]郭斯华.加快我国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研究[J].江西社会科学,2014(8):216-217.

[4]赵静.互联网金融的法律风险[J].金融经济,2014(16):38-39.

农村金融风险论文第8篇

第一,农村金融制度的研究,一方面是对农村金融制度的国别比较研究,包括美国模式、日本模式、印尼模式等;另一方面是具体制度,包括福利主义(张,2000)和制度主义(谢家智、冉光和,2000)。第二,农村金融体系供求关系的研究:“三农”经济的特殊性决定了农村金融体系供求关系的特殊性,在金融市场上体现为供需结构性失衡即“二元金融结构”(熊德平,2007),在金融交易内生性因素上则受到三农信息能力、风险能力、谈判能力皆较弱的制约(何风隽、仇娟东,2010)。第三,基于农村金融体系产权和治理问题的研究,包括信息不对称、金融抑制、金融财政化、市场失灵等方面。第四,基于“功能范式”或者“功能观”的农村金融体系研究,包括资金动员、资金配置和分散风险方面的研究(钱水土、姚耀军,2011),也包括对金融机构中介职能的研究(张强、佘桂荣,2009)。上述研究为农村金融体系的进一步探讨提供了理论基础,但是这些研究也存在不足,前三个方面的研究,研究角度较为单一,无法跳出纯粹金融理论研究的局限,过于严谨的前提和假设,使得政策建议实施难度很大;基于“功能范式”的研究,具有极强的系统性和层次性,但是对于农村金融体系诸多功能的互相影响机制的研究,需要更进一步的解释,而对于这一体系发展路径的方向性研究,也需要做更深层次挖掘。针对这些研究的不足,本文引入模块化理论作为切入点,力求在农村金融体系功能范式的基础上,对其进行模块化分解与重构,在此基础上抽象新型农村金融体系创新机理,力求为这一体系更好地发挥职能提出建议。

二、模块化理论与金融体系的适用性研究

模块化理论符合农村金融体系创新的研究。首先,模块化理论适用于金融体系组织特性的研究。杨枝煌(2005)论证了金融产权模块化、金融信息模块化和金融业务模块化的发展方向;魏江等(2009)探讨了金融服务模块化创新方式,认为模块化能满足大规模和个性化的金融服务需要,是金融服务发展的新趋势。金融业所具备的动态性、知识密集性和网络外部化,使得模块化运作所具备的现实条件越来越成熟。其次,模块化理论为组织体系价值创新的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传统的组织创新研究多基于组织创新过程、组织创新诱因、技术创新的作用(张钢、孙明波,1997),或多或少忽视了竞争因素、知识创新、风险管理对组织创新的作用。国内学者芮明杰(2008)、徐宏玲(2006)等都提出模块化对产业组织创新有巨大推动作用。

三、新型农村金融体系模块化创新机制

(一)模块化竞争机制的引入对农村金融体系的整合效应

从全球来看,农村金融体系具有普惠性(InclusiveFinance)特征(焦瑾璞,2008),即更多地考虑弱势群体、低收入群体平等获得金融服务的需要。因此,农村金融体系长期存在竞争性不足、市场化程度低的状况。在我国,这种竞争性不足体现在:农村金融供给薄弱,农村存贷“剪刀差”长期存在,金融结构与业务单一化,导致资本配置功能无法有效实现;农村信用社对不良贷款比例偏高,利率管制、贷款定价无法自主,加剧了风险管理方面的难度。针对我国金融体系“财政—市场”模式的现状,财政性职能主要的是起到引导和指示性作用,其手段包括财政直接支农和财政激励。在这一前提下,模块化竞争机制的引入,可以帮助农村金融体系市场职能的实现和提高。根据农村金融市场供求内容的匹配性,目前我国农村金融的资金供求性质按照市场化程度,金融服务的对象,即客户,可分为乡镇企业、农户和政府(村级组织)。依据这些对象资金需求的不同,对供求沟通平台、金融产品(业务)、相对应金融机构和资金供求性质作了说明。在客户、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这三者的关系中,供求沟通平台是模块化机制导入的关键环节。供求沟通平台的内容,决定了金融产品(业务)的性质,进而决定了金融机构的介入程度,最后也决定了这一客户所在金融市场的竞争程度。模块化竞争机制导入的思想精髓在于:首先,模块化竞争促进产业内标准创新,表现为界面标准创新和技术标准创新。界面标准创新表现在农村金融体系新的竞争规则的出现;技术标准创新则表现在新金融产品(业务)的出现。其次,模块化倡导核心竞争力在产业体系中的作用,这就要求金融机构不是根据其功能,而是在产业内部“舵手”的指引下,自觉纳入模块化价值创新体系,并寻找自身的核心竞争力。最后,模块化思想还为非正规金融机构的地位和发展方向提供思路。因此,模块化竞争机制的引入有赖于以下措施:第一,外资银行准入条件进一步放松,目前涉足农村金融体系的有汇丰、花旗、渣打、林格尔等,允许更多的外资金融机构进入,同时放松这些机构在业务上的限制,在机构和产品上引入国外先进的竞争模式和经验。第二,对承担政策性业务的商业性金融机构的政策业务进行剥离,使其纳入模块化竞争体系。第三,针对乡镇企业和农户资金供求平台的特点,应培育合作金融和商业金融为主体的舵手体系;针对农户小额贷款需求旺盛的特点,应建立以“小额贷款”业务为核心业务的银行体系。为此,村镇银行可作为扶持重点,商业性金融机构则主要满足乡镇企业的存贷需要。第四,政府(村级机构)的资金需求,可以尝试转化为政策性的银行业务,以彰显其公共服务的职能。同时,资产证券化组织的引入,使农村小额贷款可以化零为整,进一步转移小额贷款业务带来的风险。通过这些措施,可以帮助农村金融体系按照模块化的规则,进一步提高体系运作效率,实现价值创新。

(二)农村金融体系结构优化效应

模块化竞争机制的引入,会促进农村金融机构按照模块化原则实现组织机构模块化,促进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纯粹按照机构职能做的体系划分,可以明晰这些结构的性质和内容,但是对于这些机构之间的竞争与合作关系,彼此之间的互动,与客户的互动,以及在农村金融市场的地位,这种划分显然缺乏说服力。将模块化竞争机制引入农村金融体系后,新的竞争规则将出现,表现在:第一,金融组织产权将进一步明晰,政策性业务逐渐退出商业性金融机构,政府对“三农”贷款的引导更多表现在财政激励上;而针对农村金融需求的特殊性,模块化思想鼓励农村金融机构之间的多重合作,最终将形成大型综合性的金融控股组织,推动农村金融产品的多元化创新。第二,资产证券化组织对农村金融体系的竞争规则提出新的要求,尤其是技术创新要求,通过将小额贷款进行标准化集中分类,再由政策性金融机构进行担保和资信增值的处理,可以大大提高“小额贷款”的灵活性,也可以解决农村金融机构长期以来流动性较差的问题;民间资金也可以通过这个渠道进入正规金融市场。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农村金融体系将形成市场为主,财政为辅,以商业金融和合作金融作为“舵手”的结构模式。舵手负责金融产品的专用模块化生产和服务,表现在对金融产品的设计和研发上。例如,针对乡镇企业,商业金融机构可以采用“行业协会担保+保险+信贷”的模式;针对农户,合作金融机构可以采用“信用合作社+政府补贴基金+保险+信贷”的模式。可见,模块化竞争机制的引入,使传统农村金融体系自觉纳入价值创新系统,围绕舵手设计的竞争规则,实现合作分工。

(三)农村金融体系的风险管理效应

模块化具有化解产业内生性风险的功能(朱瑞博,2004)。其机理在于:第一,连锁风险的化解。在模块化思想指导下,农村金融体系内部各个机构的金融产品和业务都具有高度的独立性和可分割性,这要求产品在研发设计环节的高度严谨性和产品标准化的实现。目前农产品金融在这一块上具有较大优势,可以作为大力发展的重点。第二,封闭自守风险的化解。农村金融体系封闭自守的特点来自于“三农”封闭式的生产环境和传统“小农”思想的影响。模块化竞争机制的引入,首先表现为农村金融体系内部知识共享机制的形成。信息化提高了化解“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风险”的能力;其次是舵手在既定竞争规则的框架下,尝试各种适合客户需要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组合;积极吸收先进金融技术、设计理念和管理经验,增强了组织的自我修复功能,使其风险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连锁风险和封闭自守风险的化解,对农村金融体系而言,意义重大。传统的农村金融风险管理,大多关注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内部控制风险等,忽略了农村金融体系作为小农经济产物的特殊性。从这个意义上看,模块化视角下的农村金融体系,由于产品标准化程度提高,专用模块与通用模块各司其职,标准界面可以进一步起到“防火墙”的作用,有效地解决农村金融体系易受外部经济影响的脆弱性问题。

四、结论与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