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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专业合作社赏析八篇

时间:2022-12-09 13:09:48

农村专业合作社

农村专业合作社第1篇

1、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致富与新农村建设的催化剂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突出加强农业基础建设,积极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努力保障主要农产品基本供给,切实解决农村民生问题,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服务组织,全面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以农民为主体,在自愿的基础上,以合作制、股份制的方式进行生产、经营分配管理的互助合作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扎根农村,立足本地,对当地自然条件、农产品的品质、人际关系十分熟悉,经营方便,他们一手连着农业大生产,一手连着市场,以当地农产品和当地名、优、特以及无公害农产品为基础,以农产品加工销售服务为龙头,釆取灵活多样的经营方式,将当地农产品及时销售到各地市场,真正解决了农产品丰收后卖难、伤农的问题,满足了日益繁荣的城乡市场的需求。

2、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从事科技活动的有效载体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大家庭,有着广大的成员。不同的专业有着不同的技术,广大的农民朋友在从事各自专业活动中,如种植业、养殖业等,都要充分地掌握各种专业知识,了解动植物的生长规律,以及生理、生育的特征、特性。掌握植物和动物的高产栽培技术和养殖技术,对它们进行种植、养殖,在生产中进行开发、研究并获取高产。

3、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各种名、优、特、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基地

我国幅员广阔,自然条件优越,各地有着不同的生态环境,有着众多特色农业和丰富的名、特、优、无公害农产品。各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因地制宜,围绕当地特色农业和优势资源,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农业生产。农民专业合作社,从小到大,从几户到几十户、数百户的联合起来带动一方农民发展生产。通过实行定单农业,就地生产就地加工,延长农业产业链,实行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有效地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村经济发展的推助器,也是名优农产品生产销售的基地。

4、农民专业合作社可增强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一是实现群体的规模效益,提高农民的市场地位。合作社把农民联合起来,把成员生产的产品集中起来,实现批量销售,能够获得群体规模效益。而且,与单个农民相比,在交易中市场谈判的能力增强了,在社会上的地位和影响力也不断提高。

二是帮助农户搜集信息,提高应对市场变化能力。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生产经营要以市场信息为导向,而农民获取市场信息能力不足,跟不上快速变化的行情。合作社可以安排专人负责搜集信息,决策时群策群力,同时寻求政府机构和专家的指点,以便做出较为正确的判断。

三是减少流通环节,增加农产品销售收入。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不但生产而且销售产品。合作社把产品送到城市市场上,能比在产地市场卖出更高的价格。

5、农民专业合作社可推动资源共享的实现

从合作社本身来看,其一、实现了成员之间的互补,收到了分工协作的效果。其二、担任领导的多是经营能手,他们把成员群体的经营管理能力提高到了新的水平。从合作社的来看,其一,突破了所有制的界限,将国有、集体、个体经营连接起来。其二,突破了行业的界限,将农工商贸科技诸行业结合起来。其三,突破了地区行政隶属关系的界限,将不同区域的各种资源结合起来。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问题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成员基本上是当地农民,与当地的农产品生产、销售有着密切的联系,他们有的是当地种植大户,有的是养殖专业户,他们既是本地名、优、特、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者,又是经营农产品的经纪人,在生产上有一定的生产经验,但科学技术含量不高。在经营方面基本上是处于闯市场的初级阶段,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较弱,对变幻莫测,竞争十分激烈的国内外市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

一是成员大多数人没有经过比较系统的专业学习和技能培训,缺乏对名、特、优农产品不断改良提纯复壮,可持续发展的能力。缺乏闯市场的技能,对于市场营销、公关、农产品品级鉴定、运输贮藏、成本核算、商标、法律、网络信息等方面知识,知之甚少。

二是发展规模小,经营层次不高。合作社大多数只停留在农产品营销、信息服务和技术指导层面上,真正有生产基地能进行农产品深加工、精加工等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的少。

三是内部运作机制不规范。一部分合作社在收益分配、财务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不足。如在收益分配上没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实行二次返利,没有按规定配齐财务人员,建账不规范等。

四是存在合作社成员合作理念不强。仍习惯于分散经营,没有充分发挥合作优势,缺少品牌意识。合作社的产品注册商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数量不多,大多数合作社经营的农产品市场知名度不高,竞争力和获利能力不强。

五是合作社获得金融贷款支持难。大部分合作社在生产性、季节性和临时性的资金需求较大,合作社可贷款担保质押的固定资产少、难以得到金融贷款。

三 进一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更好地发挥推动作用

1、加大政策扶持,加强指导服务

各级政府都应高度重视农民合作社的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范和发展各种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为基础,以主导产业为纽带,围绕特色农业和优势资源创办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大力鼓励广大农民创办或加入专业合作社,充分发挥供销社在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中的重要作用。二要落实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资金扶持。政府要想支持合作社,要想使有限的资金支持达到最佳的效果,必须转变思路,运用贷款的方法而不是直接补贴的方法,因为带有约束性和激励性的贷款比直接拨款补贴更有效。

2、完善组织治理机制,形成制度优势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可持续发展,必须完善组织内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的合作社的治理体系,不仅包括"机构设置完成",还包括"功能到位":一要尊重社员权利和按照章程办事。二要实施经营透明和信息披露;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合作组织内部要求实行独立会计核算,并定期向社员公布收支情况,接受社员的监督;三要建立健全利益分配机制,建立风险保障机制。

3、找准发展方向,实施高效农业规模化。

高效农业规模化是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增收的有效途径。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增加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收入,发展高效农业势在必行。要进一步提高农业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率,就必须在扩大规模上下功夫。

参考文献:

[1]张娟.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成员的异质性分析[J].安徽农业科学,2008,36(29).

[2]左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途径[J].湖南农业科学,2008,(5).

[3]伍国强,诸秋南.论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J].江西农业学报,2010,(7).

农村专业合作社第2篇

【前言】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我国农村建设也成为了我国国民建设的重点。我国国民经济特有的发展方式是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相协调,在国家宏观调控的基础上稳步发展国民经济。农村专业合作社就是在市场经济发展不断成熟之后出现的必然产物。随着农村问题的日益普遍化,国家不断加大农村建设力度,要更好、更快地发展农村经济,全面、科学的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是必要措施。本文针对农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不足的现状,提出更好的发展对策。

1 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意义

农村专业合作社是将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进行组织,形成一个有组织、有规划的集体,能够以更好的竞争力进行农业市场竞争,对于建设新型农村经济发展方案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农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能够以农民利益为基本的建设目标,将每家每户的力量集合起来,以更强的实力去面对多变的高风险市场。另一方面,农村专业合作社建立后,为了更好的进行农业生产,必须组织相关的培训活动,聘请专家对农民进行培训,这一过程中必然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农民素质的提高,有助于农民对整个农业市场的把握,在面对多变的市场环境的时候能够更好的集思广益,利用最有效的市场条件进行自我能力的培养,更好的进行市场竞争。当然,有组织的集体环境能够便于制定更为符合实际发展环境的规章制度,将合作社更为规范化,也能够更好的落实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条例。更为重要的是,专业合作社的存在,便于国家机关与农民的交流,能够更好的将国家的资源通过农村专业合作社这一途径,将国家对农村扶持的资金、政策的资源更好的下达到农村,能够提高政府部门的政策执行力,也能够提高农村事务处理效率,更好的发展农村经济。

2 温宿县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

当前我国的农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整体发展水平不足,农民的集体组织意识,在运行发展过程中缺乏规范性,对相关政策的执行能力略有不足等等。这些普遍存在的问题在温宿县也有所体现。

目前温宿县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最大的问题就是相关财务人员在财务问题上的处理存在问题,缺乏专业的财务管理人员,我县目前对合作社财务会计的审核与管理有待加强。例外,目前还存在的一个大问题就是合作社内部成员缺乏足够的纳税意识,不能够从根本上领悟相关的财务政策制度的内涵,也导致部分很大一部分农村专业合作社不能够利用政策以及资源进行科学的经营,不能够提高农民收益。2010年至2014年,我县新办农业企业286户,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有174户新成立,占新成立农业户数61%。然而由于合作社内部农民的经营意识淡薄且缺少足够的财务知识,导致我县的经济收入一直未能达到预期水平。

3 全面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对策

全面发展、规范、健全的农村专业合作社对于提高我国农村的经济水平,全面促进国民经济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因此,面对目前我县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必须提出有效的解决对策,更好、更快、更稳定的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

3.1 坚持各项原则

任何工作都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的过程也不例外。在全面发展建设我县专业合作社的过程中首选需要坚持的一项原则是必须以农民的利益为根本目标,要时刻以农民的实际利益为根本点开展工作。相关部门以及领导阶层在进行政策的下放以及实施的过程中必须要提高农民群体的参与性,要提高农民的话语权。其次,要确立最合适的发展方式,要符合我县的实际情况,过于激进或者过于保守不前都是不可取的发展思维,对于外国或是其他县市的优秀案例,必须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不能够不按实际情况就生搬硬套。第三,必须发展多样化的生产模式,在发展生产技术的前提下以农民的利益为目标进行符合我县实际生产发展的生产模式。

3.2 讲究递进发展

在发展过程中必须注重层次性发展,首先,需要加强相关部门对合作社正确、科学的引导,需要走完善的法律途径,进行注册登记,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进行合作社发展的规范,加强对相关的专家学者对农民以及相关领导层的培训,提高其农业生产的技术把握,当然,树立科学、有条理的内部经济管理制度是建立科学的农村合作社的重要条件。其次,对于已经完成注册登记的合作社,我县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其的政策扶持,投入更多的资源更好的发展已初具雏形的合作社,使我县合作社的整体水平趋于成熟。最后,针对我县龙头企业或是生产经营大户,鼓励其与农民进行合作,更好的利用国家提供的政策优惠和已经拥有的资金、能源等各项资源,将专业合作社不断发展壮大。

3.3 协调各项工作,稳步发展

任何工作的进行都不是一个独立的存在,在发展壮大农村专业合作社的过程中需要协调各项工作才能够更好的进行。首先,农村专业合作社离不开农产品协会的支持,此二者在一定程度上来说都是向农业市场流动商品,存在一定的竞争关系。因此发展过程中必须相互协调,以内部农民的自身意愿为原则,进行最有利的组合,农产品协会在对农村专业合作社的相关农产品的流动过程中进行科学、准确的审核,对于规划一个有着良好秩序的农业市场有着重要意义,也是农村专业合作社进行良好发展的必要前提。其次,需要协调当前的管理机制,在农产品协会的有效配合下建立独立、自主的发展模式。再者,农产品协会内部的管理对于更好的发挥协会的管理、协调作用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因此,农产品协会必须协调内部管理,在扩大协会管理权利的同时,将这些权利更好的应用与合作社的发展壮大中。

4 结束语

总而言之,农村专业合作社这一组织形势的存在是全面建设新农村,发展农村经济的有效手段,对于全面提升我国农村经济水平有着重要的作用。然而目前本县在建设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的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问题,为了更好的发展我县的经济,必须坚持各项原则,讲究有层次的递进发展,在各项工作的协调中稳步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

参考文献

农村专业合作社第3篇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近些年兴起的一种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不断发展,合作社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逐渐展现,进一步促进了农业科技的推广与应用,提高了农民及各类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加快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增加了广大农民的经济收入,一定程度的改善了农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与生活质量,推进了新农村的建设和发展。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在适时推广农业科技的同时,也能适时开拓市场,拓宽各类农副产品的市场销路,为广大农户解决产品销路。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多是由头脑灵活、信息灵通、产销大户的农民建立创办的,在农村被称为“能人”。他们在多年的贩销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市场经验与众多的客户,很好的解决了一家一户找销路、找市场、农民卖粮难、卖农产品难的实际问题,为农户解诀了后顾之忧,使他们能够专心做好农业生产。同时,合作社成员间互通信息、互相交流,根据市场需求特点,及时调剂余缺,使各类产品及时销往各地,扩大了市场范围,拓宽了市场销路,增加农民收入,有效的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立,将一家一户的生产经营方式转变为以合作社、公司、企业的生产经营方式,一改传统的生产经营模式,改变农民在市场上的弱势地位,促进农业生产向规模化发展。在专业合作社中,农民相互学习、交流,相互帮扶,取长补短,发挥各自的优势。认真研究市场信息,增长农民的见识,提高科技生产水平。在党的各项惠农、富农政策的扶持下,发展一批具有特色的地方性产业,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销售成本,使广大农民得到实惠、见到效益、坚定发展信心,提高了社员的生产积极性,有力地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立,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农业生产抵御风险的能力。农业生产、农产品销售过程中存在着不确定因素,如自然风险、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等,以家庭为单位的传统生产经营方式,由于资金、人员等因素,抗风险能力较低,无论发生哪类风险,都会造成巨大损失。而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全程化、系列化服务,制度化管理,“统一供应、统一标准、统一收购”。呈现风险共担,效益共享,最大程度降低了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类风险的发生、发展,减少损失,确保合作社成员的收益。

      二、发展专业合作社的必要性  

(一)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的发展需要通过专业合作社来助推。近几年来,我乡突出农业以“农”为本的理念,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目标,大力夯实基础、成效不断显现。通过不断调整种植业结构,农户除种植水稻、包谷、蚕豆等常规农作物外,部分农户积极进行魔芋、辣椒、百合等经济价值较高作物的种植。农业生产的进一步发展需要农业科技的推广、产品销路的解决和经济效益的体现,这些可以通过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来实现。

(二)我乡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已具备一定基础。目前,我乡扶持发展的专业合作社达12个,初步实现了农户和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专业合作社助农增收的成效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日益凸显。  

三、如何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

1、提高认识,加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我们要充分认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全面繁荣农村经济、农民增收的重大举措;是创新经营体制,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内在要求;是提高农产品质量,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和综合效益的有效途径。要利用多种宣传途径,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农民群众的合作理念和依法办社的意识,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营造有利的环境氛围。

    2、加强指导,规范运作,促进健康发展。

    要积极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力发展和规范建设提供政策指导服务,帮助农民建章立制,制定好符合当地实际的合作社章程,建立民主管理制度,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运行,健康发展。

    3、加大扶持,搞好服务,改善发展环境。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组建初期,要给予一定的扶持,帮助合作社做强做大。要主动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政策、市场、科技等信息服务,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改善发展环境。

农村专业合作社第4篇

[关键词] 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村经济 作用影响

[中图分类号] F324.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6)12-0031-01

古交市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摆在“三农”工作的突出位置,以农民自愿互利为前提,围绕农业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按照“加快培育一批、努力规范一批、着力提升一批”的原则,着力促进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帮助农民增收致富。截止2015年,全市在工商部门登记表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553家,入社的农户4258人,带动农户1336户左右。其中种植业309个,牧业22个,林业7个,农机服务业6个,其他4个。2015年评选省级示范社5个,太原市8个,古交市8个。2016年增加5户,评选省级示范社4个,太原市6个,古交市9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成为发展都市现代农业的重要经营主体,对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农村优势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发挥重要作用。

1 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农村经济的作用和影响分析

1.1 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利于推动农业向着产业化发展

农业要想实现产业化发展,必须依赖于当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通常情况下一些大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都是由地方龙头企业组建的,这种合作社模式有利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紧密把握农业市场动态,结合市场发展需求进行人才招聘和科研成果研发转化。在地方龙头企业带动下,一方面会缩短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市场的距离,避免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经营过程中出现风险问题,另一方面提高农业标准化、规模化、市场化程度,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1.2 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利于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提升

以市场为导向,以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为后续支撑,不断推动农村地区农产品发展和进步,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和发展的本质追求。最近几年,农产品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都将发展的重点放在了农产品品牌建设方面,在这种理念的不断推动下,农民专业合作社所生产出来的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进一步提升,很多地方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创建自己的农产品品牌,提高农民质量和品质,很多农产品已经达到了绿色有机认证保准,在城市很多农产品市场和超市中都能看到农民专业合作社所生产的有机农产品。

1.3 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维护农民群众利益不受损失

农产品市场风险巨大,农民群众单靠个体单打独斗需要呈现巨大的市场风险。农业规模效益和农民群众的市场利益有着密切的联系,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推动规模效益提升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利用组织手段协调农户关系,规范农户行为,提高产品质量;同时也可以利用其行业代表身份,调解社员与其他经济组织之间的经济关系;并统一协调社员的集体行动,争取比较有利的市场竞争和谈判地位。

1.4 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利于现资源共享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相互扶持和相互帮助见长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能够担任农民专业合作的负责人都是农副产品生产经营的能人和科技带头人,这些群体本身对农产品生产经营就十分在行,很好补充了广大社员经营经验缺失的现象,能够切实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能力。此外,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不再受到所有制的限制,国有、集体和个体都可以参与进来,同时还和工商农贸等行业紧密联系起来,诸多要素实现了优势互补。

2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对策分析

首先,宣传发动,引导农民兴办专业合作社。深入乡镇和村组,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对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发展的好处和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职能部门登记的条件和程序,增强广大农民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性质的了解,调动农民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组织人员深入乡镇和村组调查摸底,充分掌握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方面的情况,为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出主意、想办法,全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发展;其次,抓综合培训,提高发展质量。按照合作社的专业分类,农、林、牧、副、渔业等部门行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负责人进行专题培训。通过培训,为农民专业合作社造就一批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留得住的新型人才;最后,做好服务工作。对正在筹建的、暂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实行跟踪指导,强化政策服务,帮助解决问题,做到成熟一户,登记一户,规范一户,确保市场主体的质量。同时,专业合作社通过规范和约束农民、农业企业、农产品市场的行为,化解行业内外的矛盾,维护农业市场秩序和相关市场主体的经济利益。

参考文献

[1]郑丹,王伟.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问题及政策建议[J]. 中国科技论坛. 2011(02)

[2]田海燕.刍议乡村公民共同体构建进路[J]. 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02)

[3]于水.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困境与对策――以江苏苏南地区为例[J]. 农村经济. 2010(04)

农村专业合作社第5篇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研究现状;要求和建议

我国是传统的农业大国,农业基础性作用决定了其在国家建设中的地位,随着改革开放成果逐渐显现,农业、农村、农民在生产生活方式和社会主义建设所扮演的角色上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经过50多年的发展,我国已经具备了“工业反哺农业”的基础和条件,因此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别指出: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坚持“三农”重中之重地位不动摇,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让农业更强、农民更富、农村更美。[1]这里面涵盖两层意思,一是新农村建设要惠及广大农民,要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保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势头,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二是要进一步推进农业现代化,要在稳定家庭经营的基础上,支持农民合作社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推进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可见,新农村建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具有内在的一致性,都是通过发展,逐步完善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为农民增收创造有利条件。

一、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义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是解决土地矛盾的现实需求

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城市对劳力的需求增长增速已经超过了城市人口能够满足的数量,面对如此大的缺口急需劳动力补充,随着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农业生产对劳动力需求也在慢慢下降,这就出现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过剩的现象。城市优质生活的吸引,农村生活条件限制的外推,大量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成为城市建设的重要一员,但随着大量农村劳动力的流失,且农村本身劳动力得不到有效补充,大量土地就会出现闲置甚至荒废的现象。一面是国家政策对土地交易流转的限制,一面是大量土地得不到有效开发利用。土地矛盾十分尖锐,而农民专业合作社正是适应国家政策发展,在政府和市场的指导驱动下,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解决土地矛盾和问题的主要途径。通过县级土地交易平台,对大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流转,将使用权集中到专业合作社手里,进行集中耕作,科技运用,和市场化操作,不但解决了土地闲置问题,还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增加农民收入,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了一定的经济基础。农民专业合作社近几年的发展已经成为农业现代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推动力量。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必经途径

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标志就是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业机械化科技化水平的提升。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正是推动农业现代化建设的不二途径。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将原来“分散”、“零散”的土地集中到一起进行耕作开发和利用,这种集中连片经营管理一方面能够让大型农业机械进行机械化播种、耕作、收获及田间管理,能够更加有效的节约资源,节省种植时间为粮食增产打下良好的基础;另一方面集中连片经营可以建立更加稳固的水利灌溉设施,打破之前百姓种田“靠天吃饭”的弊端,还可以集中有效的进行科技产品使用,提高地块产量和农作物质量,为农民增收打下基础。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能够不断壮大经营主体在市场竞争中的话语权,对市场信息能够更加敏感快速掌握,随着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和成熟,一方面可以与龙头企业合作发展订单农业,不断能够保证粮食收购价格还能够为合作社提供稳定的合作伙伴,一举两得;另一方面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及时对农作物种植进行调整,避免了原来小农经济对市场信息掌握不准所带来的损害农民利益事件的发生。[2]可以说,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不断推动农业机械化科技化水平,也就是在推动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推动新农村建设。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有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新农村建设从本质上看就是要改变传统的落后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通过不断的发展生产力,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建立完善的现代化农业产业体系,对生产关系进行再梳理再调配。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正是新型农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的代表,是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建立现代化农业产业体系的先行军和实践者。一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就是对农业关系和生产方式的一次变革,通过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将原有的农民个体经营转变为集中经营,将农民从土地的束缚中解脱出来,农民可以通过选择进入到其他生产关系之中,通过劳动力的转移来实现农民其他途径增收;另一方面,农民合作社的建立可以有效连接农业生产资料商家、农产品销售主体、市场销售主体并与之建立较为系统的联系,为农业现代化产业体系建立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为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二、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现状

(一)取得的成绩

其一,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稳定增长,覆盖面不断扩大。近年来,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数量逐年增加,从地域分布范围来看,农民专业合作社一般集中于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尤其像山西、江苏和山东几个省份,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较多。其二,专业合作社遍布于农业各领域。从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状况来看,涵盖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产品销售等各行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种类有种植业合作社、农机合作社、旅游合作社、沼气合作社、产品加工合作社等等,其中多占比列较大的还应是种植业合作社和养殖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的成立为农业发展提供了便利条件,有助于农业管理的科学化、销售的品牌化,同时现代化的生产经营方式有助于农民受益的增加。其三,农民专业合作社模式多样化,层次不断提高。新农村建设背景下,政府出台的一系列帮扶政策,鼓励龙头企业的加入,为专业合作社的建立发挥了积极的带动作用。再加上现代农业技术的引进,为合作社的业务拓展提供了可能。如生产、销售、加工等业务的拓展,合作模式呈现出多样化的发展模式。其四,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民专业合作社围绕当地的特色农产品,发展特色产业,通过建立合作社将分散的经营有序组织起来,形成比较优势。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更加注重品牌经营策略,发挥集体的合力。[3]

(二)突出的问题

虽然目前我国专业合作社的数量和范围不断扩大,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一定的推动作用。但是,我们也应看到,为适应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步伐,当期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还存在诸多问题。其一,合作社总体实力较弱,带动力不强。从总体上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专业规模还需要进一步扩大,尤其要发挥其对农业发展的辐射和带动作用,还存在一定的距离。现代农业的发展以规模经营为手段,如当前农村推行的土地流转政策,旨在实现农村地区的适度规模经营,增加规模效益。然而,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相关的合作社还较为缺乏,加上缺少技术和生产等环节的支持,导致土地流转过程中遇到重重阻碍。此外,目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分布范围不均衡,地区之间差异明显。整体布局思路不清晰,产业分布比例不协调等,因而影响农村地区的整体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其二,资金和人才不足。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由于农民自身的资金有限,政府的投入有限,合作社的发展面临资金短缺的局面。我国是传统的农业大国,如果单纯依靠政府的财政投入作为合作社建设的资金来源,是很难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与发展还需要社会的支持,需要龙头企业的带动,需要金融部门的信贷支持等。另一方面,人才要素也是影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重要方面,农民群体由于文化水平较低,缺少对现代经营管理模式的了解。为此,农民专业合作社需引入专业管理人员和农业技术人员作为后盾,以提升合作社的市场竞争力和品质。其三,组织机制欠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面临缺乏完善的组织机制,规范程度不高等问题。部分专业合作社由于缺少专业的管理人员、科学的管理方法和严密的组织结构,导致合作社的作用不能充分发挥,流于形式。正常而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和运行需要具备完善的管理制度,如财务管理、人员管理等,合作意识,尤其是对成员的凝聚和吸引,然而目前来看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还没有建立其现代化的经营管理模式。其四,抗风险能力不足。专业合作社的风险管理水平较低,一些合作社的经营能力有限,再加上缺少必要的风险管理知识,造成抗风险能力较弱。就农业发展而言,尤其易受自然气候的影响,一旦出现自然灾害、禽类疫情等状况,严重影响了专业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目前,只有一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了风险基金和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方案等,很多农民专业合作社缺少系统的科学技术和预防机制。其五,对外沟通不足。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要与现代化的生产经营方式接轨,要与现代信息技术接轨,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带来的便利条件,为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的顺利实现创造条件。随着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的应用,农业电子商务、农产品网络营销等模式的出现,我们农民专业合作社不能坐以待毙,共享资源信息,实现农业信息的网络覆盖是合作社发展的一大趋势。然而,目前一些专业合作社由于缺少与外界的交流和沟通,信息了解的不及时,供求信息不对称、产品销售方法和渠道单一等。

三、新农村背景下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新要求和建议

(一)新农村建设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新要求

新农村建设不但要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推动作用,还要注重合作社主体建设,不断提高农村、农民的内在发展动力,这有这样才能更加有效的推动新农村建设步伐。这就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出了新要求。一是新农村建设要求农业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要注重城乡统筹发展。新农村建设不是孤立的农村建设,不仅需要国家的政策支持,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要注意统筹城乡一体发展,特别是对城乡道路建设、物流配送、农产品营销渠道建设上要为农业专业合作社创造良好的外部成长环境,反之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也不要局限在农民的条条框框中,要走出去与城市的消费主体接轨与市场接轨,在良好的外部环境下来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二是新农村建设要求农业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要注重人与自然协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在注重经济效益的同时还要兼顾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做到三者统一在合作社建设主体之下,走可持续发展之路。特别是在农药、化肥使用上,高科技产品运用过程中,不能唯利是图损害社会利益和公众利益。通过完善生态农业体系建设,严格控制环境污染和土地污染,为新农村建设打下良好的环境基础。[4]三是新农村建设要求农业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要注重提高农民素质。通过对社员的教育培训和科技讲座,让农民真正掌握农业技能,提高农民素质,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输送合格农民,在未来发展过程中政府要发挥培训主体作用,特别是农业、畜牧、水利、农机、科协等与农业息息相关的重要农业部门要发挥培训主体作用,不断加强政策引导和技能培新,通过对科技文化的普及和传播切实提高农民综合素质,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下良好的文化基础和群众基础。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建议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重要意义,为解决合作社发展中遇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和存在的诸多弊端,我们需要严格按照新农村建设对专业合作社发展提出的新要求,提升专业合作社的自主发展能力,完善内部管理机制,针对问题找出解决办法和对策。首先,夯实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基础。其一,夯实经济基础。提高农业生产力,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结合各地具体情况发展现代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需要一定的经济基础,为促进合作社的自主发展,除了政府增加财政投入和积极的政策引导,以及企业的支持外,农民自身应努力提升生产水平和能力,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提高自身收入水平。其二,夯实人力基础。专业合作社的建立离不开专业的人才,目前合作社的发展中出现的许多管理上和技术上的问题均是源于人才不足造成的。因此,政府应加强对合作社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其自身的能力和水平,另外合作社应积极吸收和引进专业人才,为合作社的科学发展注入活力。其三,夯实技术基础。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的发展,技术是第一生产要素,现代农业生产技术、加工技术、物联网技术、营销技术等等对于合作社的发展都至关重要。由此,专业合作社应不断加强技术的引进和升级,为合作社健康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其次,完善组织机制,树立风险意识。统一规范合作社管理制度和架构,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各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照自身特点,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加强生产管理、员工管理、财务管理等。完善组织结构,建立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定期核算账务,本着公开原则,加强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审计。逐渐推进生产经营的规范化管理,建立统一的生产、包装和营销体系,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标准进行生产和加工。同时,树立风险防范和识别意识,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借助政府金融政策的支持,尤其鼓励小额贷款公司、金融机构等为合作社提供贷款支持,降低合作社的风险。再次,完善信息服务系统。推进农村地区的信息化,提高市场流通的信息服务质量和水平。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建立全国范围的信息共享平台,确保合作社能够收到有效、及时的市场信息。同时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拓展营销渠道,发展农产品的网络营销,彻底改变传统的单一营销模式。物流建设上要逐渐完善,建立配套设施,尤其是生鲜农产品需要一定的技术支持。总之,打造完整的服务网络,为新农村建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供创新渠道和发展空间。

参考文献

[1]安永景,张超.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新农村建设[J].商业文化,2011(6):112-113.

[2]黄胜忠,徐旭初,金士平.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与新农村建设[J].高等农业教育,2007(9):93-95.

[3]赵敏.新农村建设中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模式研究[J].中国农村小康科技,2010(2):12-13.

农村专业合作社第6篇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力量既不是政府也不是市场,而是以农民为主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我国颁布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是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重大举措,它将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农村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开展双层经营的有效组织形式,对促进我国农业产业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重要的作用。

一、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理解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明确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照本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因此,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从法律上理解:它既不同于以公司为代表的企业法人,也不同于社会团体法人,也不是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是一种全新的经济组织形态,是一种新的市场主体,新的法人形式;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运行的原则,在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成员资格开放原则的同时,也做出了相应的限制性规定,一方面从成员资格加以限制,另一方面规定了成员退社的条件和程序;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实现双层经营体制的有效组织形式。合作社的成员都是从事同类农产品或者同类农业服务的独立的生产经营者,在互助合作的基础上,实行自愿联合经营,这就形成了农民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单个经营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较大规模的联合经营,两个层面的双层经营体制,为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找到了一种行之有效的经营组织形式,能最大限度地利用合作社的优势,使生产经营规模合理化。对促进农村经济产业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发挥巨大的作用。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实行产业化的过程中,农民专业合作社把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连接起来,是提高农业和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进农村发展的有效载体,对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将发挥重要作用。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动了当地产业化的进程

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形式从单一型向多元化演变,管理从分散型向紧密型过渡,服务从产中向生产全程衍生,使分散经营的农民实现了集中的联合,同一产业人数越来越多,集约化的生产使产业规模越来越大,效益不断增加,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增强了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加快了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改善了农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产品市场化程度得到提高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单家独户的农民处于弱势地位,无法与企业和公司抗衡,加入了协会,组织起来,依靠科技,严格管理,增加了农民及其产品进入市场的能力,实现市场利润的最大化,规避了农业经营风险,提高了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同时合作社将当地各产业的购销大户、加工大户、技术专业户等按自愿、民主原则组织起来,初步形成了科技、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产业链,真正将产、加、销诸多环节有机衔接,解决了农户与市场、农户与龙头企业之间的矛盾,实现了资源的合理流转和优化配置,促进了优势整合和利益互补,改善了农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产品市场化程度得到提高。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把会员和广大农民的注意力和精力都放到了发展经济、增加收入方面,经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长期合作教育和有效管理,在广大农民当中,爱国爱家、敬老爱幼、科技致富、扶贫帮困已经蔚然成风,对稳定农村社会,转变乡风民风,密切党群关系,城市反哺农村,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和谐发展,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和影响。

三、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刚刚起步,尚处于量的扩张阶段,无论是合作社自身的内部管理、参与主体、运行规范程度,还是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环境等方面都存在许多问题。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不善、配套措施滞后、运行体制不适应问题

1、社员的综合素质较低,人才缺乏。特别缺乏懂技术会管理、市场开拓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创新和发展。

2、组织化程度低,带动力不强,服务功能弱。许多合作社只有单一的生产合作作用,难以实现产供销一体化的目的,无法按照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组织生产和参与市场竞争。

3、信息服务手段落后,信息来源和传递绝大多数依靠当地政府、农业部门和供销合作社,缺乏先进的传递手段,信息反馈迟,影响产品及时交易。

(二)资金运作困难,优惠政策难以到位,贷款额度极其有限

由于地方财政资金不够宽裕,生产经营过程中筹集资金比较困难,特别是购买农资、收购产品等临时周转资金和推进农业标准化、改善服务设施等短期投入性资金普遍缺乏,致使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关扶持资金难以及时、足额到位;同时,在税务、工商、农经等部门工作中,手续繁琐,程序过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又好又快发展。

(三)行政色彩较浓,行政力量干预较多

有些地方政府领导说了算,社员跟着干,未能真正办成“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合作组织。行政力量具有干预民间组织的传统和惯性,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和支持多停留在口头上,除供销合作社和农业等部门对自身领办的专业合作社提供了较多的场地、技术和农资供应服务外,稳定和有效的扶持较少。个别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有安排无效果、有措施无落实、有政策不执行、走过场不扎实等问题,突出表现为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吃拿卡要现象较为严重。同时在具体的扶持政策上立足当前的多、放眼长远的少,各自为政的多、联手推动的少等。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可持续发展的基本途径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是一个长期工程,既要有合作社组织自身各项服务职能的提高,又离不开各级政府部门的合力配合、引导和政策支持。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提高自身的各项服务职能

1、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构建服务农民的新型社会化服务体系,变单一生产为多种市场服务。要根据市场需求,开展各种服务,在原来生产基础上,加强多种专业生产的服务。要组织各种培训,推进先进技术和标准化生产,解决经济技术部门不好办、一家一户办不成的问题,构建服务农民的新型社会化服务体系,分担政府管不了、管不好、不该管的事务,从而推动政府职能由指导型向服务型转变,促进农民持续增产增收。

2、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搞好流通环节的服务。要广泛联结农户,从生产到流通环节为农户提供各种服务,与农户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同享机制,不断拓宽销售渠道,有效解决价贱、卖难问题,要积极创新,采取各种措施,减少市场风险,缓解农业发展现阶段农产品相对过剩的矛盾,带动农民增加收入。

3、大力发展信息服务。完整灵敏的一套信息系统可以减少市场经营的盲目性,提高农民的市场经营水平。合作社要更好地服务于农民,就应加强国内外农产品市场供求、经营等信息方面的服务,通过多种渠道搜集、整理国内外市场信息,为农民在国际化经营中提供更多的帮助。

(二)探索合理机制,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应从本地实际出发,以农民获得最大的利润为目的,建立适合自己发展的科学合理的运行机制,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在管理上,按照合作制原则,重大事项充分协商、以票决定,做到民主决策,科学管理;在经营上,按公司制运作,实行社员大会和理事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机构;在利益分配上,建立农户与合作社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在同担风险、共享利益的基础上为农户提供信息、技术等服务,形成产、加、销一体化。

(三)各级政府部门要开拓创新,做好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各项扶持服务工作

扶持合作社发展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8条明确规定:“国家通过财政支持、税收优惠和金融、科技、人才的扶持以及产业政策引导等措施,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国家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力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服务”。

1、营造良好的财政、税收、信贷等金融服务环境,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政府要牵头主抓,做好协调、监督、指导工作,因地制宜,采取灵活多样的财政、税收及信贷服务方式,形成合力,高效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通过吸收存款、增扩股金和清收不良贷款,努力筹集信贷资金、增强资金实力和支农能力,认真落实优惠扶持政策,努力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经营发展中的资金短缺问题。

2、围绕特色产业,依托专业大户,打开“绿色”通道,注重打造品牌,增加合作社的竞争力。各级领导要积极落实党中央对“三农”工作的政策,加快农业经营组织的改革和创新,要做到“参与不干涉、引导不强迫”。应围绕农业特色主导产业,依托农业生产经营的专业大户,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应开放“绿色”通道,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要把现有的龙头企业与千家万户的农民真正结合起来,将一些经营分散规模小的农户,按照市场化要求、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标准化管理、集约化经营、品牌化销售组织起来,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实现千家万户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的有效对接,从而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发展。

参考文献:

农村专业合作社第7篇

1.加大组织建设,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水平

各级政府部门应指导和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服务水平,拓展服务领域,逐步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四级建制。即村级建立基层社,重点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技术、信息、代购生产资料等功能;居民小组建立社员代表或小组,重点进行农业生产上的互助;乡级应建立基层社的联合社,联系协调各基层社之间的各项日常事务,发挥其销售功能;县市级建立股份制的合作总社,重点发挥其销售加工功能。

2.加强财务管理的规范化。产权制度是合作社内部制度的核心问题,而财务管理是明确划分农户合理产权的基础,是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核心内容,对保证农民合作社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2.1要明确合作社不同成员的财产关系和分配关系,保证每个成员的合法收益。做到准确全面地记录、反映和兑现如股权、未分配利润等成员应享有的权益和应分配的盈余;

2.2要全面、定期地对合作社的财产进行清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财务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漏洞,真正做到资金安全、高效地使用;

2.3要保证扶持资金的合法利用,需坚持每笔财务收支都记录在案,并且调查属实,真正落实农户的利益,以保证国家扶持资金的落实;

2.4要出具真实、合理合法的财务报表,国家需要认真剖析每个合作社的财务状况,只有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的合作社才能被列入国家扶持对象。对优秀、落后的不同发展情况的合作社采取不同的资金扶持或政策支持。

3.引导传统文化概念的改变。农村的某些文化观念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所蕴涵的理念有一定的互斥性。形式主义的潜规则使合作社真正规范难以落到实处,“重人情”的价值取向成为制度化理性互惠的阻力。因此,在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中,一方面要加强对《合作社法》及相关法规的宣传力度,引导和教育合作社负责人与农户充分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宗旨与制度;另一方面要帮助合作社负责人转变观念,认识到重生产更要重管理,重效率更要重视公平。这样逐步使他们接受民主化的运作方式,放弃家长制的不良作风,帮助合作社成员接受与经济组织相适应的理性化操作方式,突破乡土人情的束缚,培养“责权利”相统一的意识,促进合作社更好地发展。

4. 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政策扶持力度

4.1各地政府部门应进一步落实国家关于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制定完善具有可操作性的长效扶持机制,在行政审批、服务收费等领域加大优惠力度,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4.2积极采取新闻宣传、电视讲座等多种渠道和手段,进行广泛深入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广大农民充分认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广大农民参与的积极性。

4.3各级政府部门应进一步加大对农民合作社发展的重视程度,有计划的开展对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和会员的培训,加强对国家和地方农业发展规划、政策的宣讲落实,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水平和专业业务技能,进一步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专业化水平。

5.规范合作社发展,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

农村专业合作社第8篇

【关键词】农村经济;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社

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农业经济的发展程度直接关系到我国经济发展的进程。建立新型的农村专业合作社,对于发展现代农业和促进农业产业化具有重大的意义。

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是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基础,从事同类或多类农产品生产经营的农户为加快发展、获取更大的经济效益和提高社会地位,为市场经济中保护自身利益,在资金、技术、信息、购销、加工、储运等环节,开展互助合作的经济技术组织,可以提高组织化程度,增强市场竞争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自发组织的新型组织,是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经济组织,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组织,在很多时候还需要充当中介组织。就是这样的一个新型组织,其建立和运营对农村经济有着重要的作用。

1.建立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在国民经济中居于重要地位。正是由于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国家对农业是非常重视的。在近些年的国家政策,都重点放在农业。只有农业发展好了,其他产业才能发展地更好。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为了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努力地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的全面发展。为了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国家必须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但为了促进农村经济更好的发展,就必须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现在农村都是实行家发展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提高收入有限,农村经济已经发展到了瓶颈。只有建立起新型的农业合作社,才能使农民获得更多的收入,促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2.建立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社是实现规模经济的需要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适应了当时的发展形势,使中国的农业有了很大的发展。但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形势的变化,这种一家一户的小家庭式生产与当今已不完全适应了,并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中国农业的进一步发展。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能够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但以一家一户的家庭式生产,产量实在有限,难以满足农户提高收入的需要。如果要想使农业进一步发展,就必须规模化经营。农民只有把土地交到农村专业合作社手中,让农村专业合作社来统一经营和管理,实现农业生产的专业化,才能提高土地的利用率,确保农民获得更多的收入。

3.建立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社是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

当今的农业必须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如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农业将很难发展。农业要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就要提高农民的经营水平。然而,农民个体的力量是薄弱,只有把农民联合起来,才能抵抗市场的风险。只有建立新型农业合作社,才能把农民联合起来。通过农业合作社,能够提高农业的经营水平。农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个经营组织,就是统一把农产品销售出去,为农民获取更多的利润。农民只负责生产,剩下的经营就由生产合作社来做。农业合作社具有议价的功能。有了农业合作社,面对商家的就是生产合作社。农业合作社可以站在农民的立场上,可以跟商家议价,可以获得农民与商家之间可以接受的价格。这样使农民不用去寻找商家而节省交易费用,农民的收入也能提高。农业合作社作为一个中介组织,可以为农产品的销售获得更多的利润空间。农业合作社作为一个为农民服务的组织,也可以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市场信息,避免农民生产的盲目性。农业合作社就可以按市场行情,安排农民进行农业生产,农民在市场经济才处于有利地位。

4.建立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社是科技兴农的需要

当今农业要适应现代化的发展,就必须进行科技兴农。科学技术对农业发展才产生决定性的作用,也可以说是农业发展的第一要素、基本动力。中国把农业科学技术作为农业的第一生产力、放在发展农业的首位,走技术农业之路、知识农业之路,是正确的科学决策,也是一个永恒的决策。党提出‘科教兴国’基本国策之后,科技兴农已成为发展农业的重要战略,农业科学进入知识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的时期,大发展的时期。农业想要获得更好的发展,就必须坚持科技兴农的政策。

5.建立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社是缓解就业压力的重要途径

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个经营组织,肯定需要一些有管理经验的人来经营。为了经营好农业合作社,合作社必须引进一些营销人员、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来共同经营。因此高校毕业的大学生可以加入农村专业合作社,来经营农村专业合作社。现在,大学生的就业形势非常严峻,很多大学生找不到理想的工作。农村专业合作社可以给大学生提供就业的机会。如果农村普遍推广农村专业合作社,将需要更多的人才到农村去,大学生将有广阔的就业机会。而且,农村有广阔的市场,就业前景相当良好。所以,大学生应该深入农村,为农村经济发展作出贡献。政府也应该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到农村去就业,大学生也转变就业的观念。

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社不仅可以解决了部分大学生的就业问题,也能解决部分农村人口的就业问题。新型农业合作社能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保证农民能提高收入,农民就愿意留在农村进行农业生产。

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社是一种新型的制度,对促进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为了实现农村经济的飞跃发展,必须加强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党和政府应给予农村重大支持,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普及和完善。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