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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银行论文赏析八篇

时间:2023-03-20 16:19:01

网上银行论文

网上银行论文第1篇

[关键词]工商银行网上银行激励机制收费制度

一、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的现状

网上银行又称网络银行,是依托信息技术、因特网提供各种金融服务的一种全新的企业组织形式或是一种全新的银行服务手段。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工商银行推出的,以因特网为媒介,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的电子银行产品。客户通过互联网访问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网站,可进行账务查询、转账、外汇买卖、银证转账、网上购物、账户挂失和账户管理等。工商银行通过安全的加密技术,确保客户的账户资料和交易信息的安全。

2007年以后,我国的所有银行业务都要对外开放,我们要用最短的时间,完善自己目前存在的问题,适应国际化网络发展的需要。

二、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完善方案设想

1.从职能机构问题入手找问题

任何业务的发展,都需要落实到相应的内部职能机构,网上银行业务也不例外。中国工商银行成立专门的网上银行全面负责业务拓展和经营管理。虽然经营管理更单一,其成绩也可更明显的显现出来。但在业务开展时不可避免的遇到以下一些问题:

(1)专业技术人员稀缺,应当注重内部培训与外部吸收。网上银行客户数量众多、交易频繁、牵涉到的银行内部的部门广,而且要求对电脑网络技术有一定了解,更需要协调各方面进行有效的售后服务来处理客户的投诉、咨询及管理。中国工商银行的网上银行成立不过只有两年,从事电子银行业务人员较少,部分二级分行从事电子银行业务的专门机构至今还未成立。在内部大幅裁减员工的势状下存在大量员工身兼数职的情况,部门之间一度在职责上较混乱。

(2)业务拓展中对客户的准确定位是避免重复劳动的关键。网上银行业务是银行业服务手段的提升,具有普遍性。这决定了此业务拓展的整体性。第一,网上银行业务开拓由单一部门进行所造成的重复劳动;第二,卡类分散、介质多样影响网上银行的客户注册;第三,建立统一的客户系统,加强市场营销力度。

(3)激励机制应以部门协作为前提。为拓展业务,提高效益,中国工商银行引进了激励机制,运用新增客户数量、业务占比、收入占比等指标对行内各部门先进绩效考核,涉及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但其考核标的是结果,不是手段、过程。网上银行部用为独立的经营部门时,无论按产品、按收益、与其他业务部门的经营成果很难准确划分。此问题如不能得到妥善解决,会违反公平原则,影响银行的整体凝聚力,不利于网上银行业务的发展。

2.合理规划是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收费问题的重点

为了增加银行的收益,银行服务收费已经悄然上台。目前,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还未正式收费,但相信距离收费也不会太远。那么,通过网上银行收费应该注重长远利益、体现多层次和灵活性的原则。

(1)注重远期收益。网上银行业务作为现代商业银行的服务工具,代表未来金融服务的趋势,对商业银行改变营销观念、创新服务手段有着重要作用。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需要投入相应的资金、设备、人工。但是,由于国内银行同业竞争较为激烈,企业与公众又缺乏金融服务付费意识。此时,网上银行业务应首先致力于优化、升级现有系统,方便客户使用;提高客户对现代高科技金融服务的认知、依赖,以便发展客户、扩大市场占有率。

(2)建立多层次的收费制度。首先,按收费品种划分,应包括答约手续费、电子转账费、金融服务费。其次,从客户层面划分,主要包括一般客户收费与重要客户收费。一般客户可在签订网上银行服务协议时约定有关收费事宜,重要客户在签订银企服务协议时可将其作为一项条款列明。再次,从费率角度划分,可分为一般费率、优惠费率及一揽子费率。

(3)收费方式的灵活性。网上银行业务的收费方式应包括逐笔收费和定期付费,分别适用于潜力客户与非潜力客户。对于有发展潜力的客户宜采取定期集中付费方式,辅之以优惠费率等措施,以增加其忠诚度;对无发展潜力客户宜实行按交易发起方逐步自动扣费方式,以确保当前收益。

(4)收费的透明度。在收取网上银行服务费时,应体现收费的透明度,公开收费标准,以保障客户利益。增减收费项目或金额时,需要提前通知客户。通知方式可以包括:第一,将收费的宣传资料放置于对账单中一并寄送;第二,可以在银行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张榜公布;第三,通过新闻媒体公告;第四,在银行网站上有关信息。

在从不收费到收费的过度期,银行应加大宣传力度,减少对业务开展的不利影响3.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单证管理问题需要立法解决

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交易属于无纸化交易,由电子数据代替了纸式交易凭证记录,但根据现行会计法、税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计凭证、记录需要保留纸式档案,以备检查之用。并且,银行出具的盖有印章的各类回单,仍然是客户用于记账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原始凭证。目前,在有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的情况下,纸式的回单可以明确表明资金流向,界定银行与客户的权利义务,避免双方的法律纠纷。各种网上银行代缴费业务的回单,是证明客户享受某类服务已付对价(电话费、煤气费等)或是已履行某项义务(税收、非税规费等)的凭据。这类纸式回单客户理应得到。因此,网上银行的无纸化交易与业务过程中的有纸化需求形成了矛盾,解决应对方法是分步式的:

4.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功能应根据顾客的需求来不断完善

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的功能日益完善,系统帮助、注册卡账户信息、对外转账等功能体现了服务人性化的要求。但使用的顾客越多,随之而来的问题也就越多,所以网上银行有许多功能有待开发和完善。目前有待实现的功能有以下两方面:

(1)错账冲正问题。网上银行是银行柜台的延伸,由于其自质,其中的柜员、客户两者一体。顾客在操作系统时,可能会出现一些错误。例如:输转账业务,记账串户。按各银行现行规定,因客户录入错误造成的错账均由客户承担,银行原则上不负责调整。

(2)定期存款功能。从需求方面分析,定期存款功能有较大的市场潜力。客户希望银行提供的是全方位的服务,能够通过网上银行方便地进行理财活动。事实上,除了技术方面的因素,从法律角度出发,这一功能实现的制约因素在于银行如何出具合法单证的问题。目前,我国银行对个人定期存款按是否确定期限分别开立整存整取存单或定活两便存单;对单定期存款开立存款证实书,注明金额、期限、利率等要素。当然,相应业务流程,免不了出具纸式单据,提示、检查等面对面的处理环节,造成网上银行发展的阻碍。

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环节是确立新票据载体。可以采用非纸式的、功能强大的IC卡。它可以同时管理多个账户,以活期存款作为主账号。客户如愿意将多余的活期存款转存定期,可以通过定期存款的开户功能录入金额、设定存期,系统自动提取对应利率、开立新账户,自动建立新账号与该客户住处的对应关系。

5.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应该争作“标准”的制定者

“谁是标准的制订者,谁就具有产品竞争的优势和市场的优势。”这句话绝对适用于网上银行的竞争中。可是要在这场竞争中胜出就不仅要依靠完善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自身的产品、引进先进技术或者提高服务水平,还要在竞争中不断地研究技术标准、产品标准、方法标准、管理标准、服务标准等一系列的网上银行行业标准。在网上银行竞争达到一定程度之后竞争的层次将不再简单局限在产品、技术、服务上了,待业标准的竞争是必然的。

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在网上银行的行业标准竞争初期可以将重点集中在网上银行产品标准、方法标准、管理标准、服务标准的制定上,可以充分学习借鉴同行的先进管理经验,参照国际标准或惯例,加强自身产品、服务创新能力,收集、整理相应资料,将自己的产品和服务包装后进行逐项申报,通过政府或国际组织的认定,拥有自己的知识产权,争取获得法律上的保障,以本身的待业标准来应对外资银行的标准挑战。

目前,工商银行网上银行还处在稳步发展阶段。业务通过分支机构输的传统模式正在改变。网上银行将来可能会成为中国工商银行核心部分。根据世界其他国家的经验,网上银行已是最为成功的商务之一。因此,应把握机会,合理地运用科技手段,不断完善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业务,建立全新的中国工商银行。

参考文献:

[1]张博:网络银行:发展与监管.环渤海经济了望,2006年第四期

[2]胡奎张黎:网上银行发展的法律思考.杭州商学院报,2007年第一期

[3]梁瑶兰:招商银行网上银行的成功案例与经验.中国信用卡,2007年第六期

网上银行论文第2篇

[关键词]网络银行风险对策发展趋势

一、网络银行的概念及运行特点

1.网上银行又称网络银行、在线银行,是指银行利用Internet技术,通过Internet向客户提供开户、销户、查询、对帐、行内转帐、跨行转帐、信贷、网上证券、投资理财等传统服务项目,使客户可以足不出户就能够安全便捷地管理活期和定期存款、支票、信用卡及个人投资等。可以说,网上银行是在Internet上的虚拟银行柜台。

2.网络银行的运行特点

(1)业务智能化、虚拟化。网络银行没有建筑物、没有地址,只有网址,其分行是终端机和因特网带来的虚拟化的电子空间,主要借助智能资本,客户无须银行工作人员的帮助,可以自己在短时间内完成账户查询、资金转账、现金存取等银行业务,即可自助式地获得网络银行高质、快速、准确、方便的服务。

(2)服务个性化。因特网向银行服务提供了交互式的沟通渠道,客户可以在访问网络银行站点时提出具体的服务要求,网络银行与客户之间采用一对一金融解决方案,使金融机构在于客户的互动中,实行有特色、有针对性的服务,通过主动服务赢得客户。

(3)金融业务创新的平台。网络银行侧重于利用其成本低廉的优势和因特网丰富的信息资源,对金融信息提供企业资信评估,公司个人理财顾问、专家投资分析等业务进行创新和完善,提高信息的附加价值,强化银行信息中介职能。

二、我国网络银行存在的弊端

1.网络建设方面:就目前发展形式看,中国的网络建设还不够完善,尽管近年来中国的网络发展神速,但就宽带、上网费用、覆盖地域等都是网络发展的重头戏,我国网络与业务的实践需求、人们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偏差,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再者,上网速度和宽带也是阻碍中国网络发展的主要问题,随着上网人数的激增,上网速度慢、访问速度慢的矛盾显得更为突出;从地域分布上看,地区之间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在一些发达城市中,互联网设施水平国内领先,与国际间的差距相对较小,基本上实现了门到户的宽带连接,但一些偏远地区,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网络设施的不完善等等。

2.网络的支付问题:网络的支付问题是影响网络银行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目前中国的网络银行发展还不够成熟与完善,没办法保证在交易过程中的安全性,其突出方面就是支付问题,网络支付结算方式仍处于发展的起步阶段,还存在很多问题,很多银行都还没办法提供完全全国连网的网络支付服务,在传统和网络支付的变更过程中,银行间未能很好的合作,而且它的网络支付的覆盖面相对教小,在数据和处理过程中也未能达到统一的标准,这严重制约了网络银行的发展与应用。诚信也是影响网络银行发展的原因之一,就中国现在的信用制度来看,社会的整体信用制度还不完善,无论是商家还是普通的消费者在很多时候都是不讲信用的,所以人们对这种借助INTERNET的网络支付结算服务都是半信半疑。

3.网络的安全问题:安全性问题是网络银行在建设网上支付系统时,最为重视,也是花时间最多的问题,在很多情况下,犯罪分子侵入系统,干扰、破坏系统或盗用资金,给银行带来重大损失,给用户造成资金损失。在网络上存在的威胁有以下几个方面:信息泄露、非法使用、假冒、旁路控制和授权侵犯等等。某个实体假装成另外一个不同的实体,非法实体通过种种渠道便获取合法用户的权利和特权,在很多时候,黑客还会用木马控制用户的操作系统,其技术设计是先进的、超前的,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但在网上交易可能会承担由于法律滞后而造成的风险。

综上所诉,网络银行的发展还是存在很多弊端和问题的,想要更好的发展它,还需要在各方面不断的完善。

4.网络的法律问题:网络银行的技术设计是先进的、超前的,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但在网上交易可能会承担由于法律滞后而造成的风险,在中国,网络的法律问题还不完善,还存在很多漏洞,使消费者还不能很放心的使用网上交易,从而影响了网络银行的发展。

综上所诉,网络银行的发展还是存在很多弊端和问题的,想要更好的发展它,还需要在各方面不断的完善。

三、实现我国网上银行发展的对策分析

1.加强银行内部使用网上银行的管理

要想加强银行内部使用网上银行的管理是指对银行内部操作网上银行系统、办理网上银行业务的机构和人员建立逐级管理和分级授权的制度。

2.加强银行对网上银行客户的管理

银行对网上银行客户的管理是指银行对哪些客户可以使用网上银行,客户可以使用哪些网上银行服务,以及客户操作网上银行的过程和结果进行管理。

3.加强网上银行业务的宣传和营销

网上业务创新应该从方方面面体现,而体现的是否完美就只能从实践入手,使网络银行可以提供更具价格竞争力的金融产品。

随着社会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电子商务活动逐渐开展起来,广大商家和消费者希望金融界能提供更丰富、更方便、更快捷、更安全、更高效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对使用新型的电子金融工具产生了强烈欲望和要求。

4.加快法律制度建设

我国需要加强网络银行的监管工作。根据网络银行业的实际情况,尽快建立适用于网络银行操作运行的法律规范,严惩利用计算机在网络银行系统中实施犯罪行为的犯罪分子,以完善对网络银行发展在法律制度上的安全保护。网络银行是无国界的,所以需要加强与国际组织以及世界各国金融司法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合作,解决好对跨国、跨境金融数据流的监管问题,制定共同打击网络金融犯罪和调控网络金融业风险责任承担的国际条约,来确保网络金融业的顺利发展。

参考文献:

[1]李仁真,余素梅.巴塞尔委员会电子银行业务风险管理原则[J].国际金融研究,2002,(03).

[2]王镇强.香港网上银行的发展现状及前景[J].国际金融研究,2000,(02).

网上银行论文第3篇

故此,央行和银监会针对网上银行业务的市场准入的规范性文件是有冲突的。2003年十届人大常委会决定由银监会履行原由央行履行的审批、监督管理银行的职责,此后,《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也做出相应的修改。从这一精神出发,网上银行的市场准入当适用银监会的规定。央行和银监会也对原由央行的部分金融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并不在110件被清理者之列,因此其效力仍未被废止。《立法法》第71条规定:“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因此《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是央行制定的部门规章,在当代中国是正式法的渊源。而银监会作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没有规章制定权。虽然《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15条规定:“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并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但是《立法法》是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特别法。按法律位阶,前者是上位法,后者是下位法,根据《立法法》第87条,后者如与前者抵触应适用前者的规定。故此《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只能属于自主立法,不是部门规章,也就不是正式法的渊源,如果不废止《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要使其优先适用还是欠缺法律上的依据。

(三)网上银行的信息披露

中国人民银行2002年的《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对于网上银行同样应当适用。该《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必须披露以下主要信息:一是财务会计报告;二是各类风险管理状况;三是公司治理信息;四是年度重大事项。

对网上银行而言,自然也要遵循该《办法》的规定,披露上述内容。同时,由于网上银行自身固有的一些特点,其信息披露的内容亦当相应的作出一些强调。比如在操作风险方面,由于TCP/IP协议的开放性降低了它的安全性,使得依托于网络技术的网上银行系统的操作风险大大增加。如果用户无意中点击电子邮件内的超链接,或浏览已受感染而附有突现式广告的网站,其电脑便可能被植入特洛伊程序。当用户进入某些网站时,这个程序便会被启动,从而记录用户在电脑键盘上输入的资料,借此可盗取用户卡号及密码等关键资料。因此监管当局有必要要求网上银行在其登陆页面披露这一风险,提示银行客户切勿使用电邮内的超链接、可疑的突现式视窗或网上搜寻器登入网上银行帐户,尤其要尽量避免在公共计算机上登陆网上银行系统。此外,用户在进入网上银行系统后,应当在网页显著位置提示用户“使用网上银行服务后,请点击‘登出’”。同时要求网上银行在客户停止对页面操作一定时间后,自动为客户登出。

同时,网上银行的发展也为信息披露提供了平台和载体。监管机构可要求银行在其指定或许可的网站上进行信息披露,从而令网上披露信息的及时、便捷、低成本的优势得以发挥。

(四)网上银行的禁止行为

网上银行的运作和管理,属于其自主经营权的范畴,应当得到尊重。但是,对于某些可能构成安全漏洞、损害消费者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应当以立法的形式明确禁止。实际上,某些不安全行为是正规网上银行经营中不会施行的,但不法分子往往利用消费者不明所以,从而轻易取得重要信息而对消费者和网上银行的利益构成威胁。比如2003年,有人盗用中国工行网上银行网管员信箱,给网上银行客户发送电子邮件,索要网上银行注册客户的用户名(登陆卡号)和密码。幸好该行及时发现,在自己网站的显著位置“重要提示”,才未造成损失。[7]而正规的网上银行,不会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客户索要信息,而是要求客户在其正式网站上进行相关操作。然而,这些网上银行内部运作规程和制度,往往不为消费者所知,从而可能使双方都有受损之虞;个别银行对其客户所作的说明,常常也不具有普遍的意义。对于此类行为,如果可以立法加以禁止,再通过普法宣传使之为公众知晓,则可极大的提高网上银行运行的安全性,不给违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三、网上银行业务纠纷的归责原则和民事责任

网上银行业务的正常开展对系统稳定性的依赖极强,由网络事故和故障所引发之问题的法律责任是银行和客户均十分关注的。现行立法仅《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第89条规定:“金融机构在提供电子银行服务时,因电子银行系统存在安全隐患、金融机构内部违规操作和其他非客户原因等造成损失的,金融机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这一规定相对于网上银行运营的复杂性而言显然过于单薄和笼统,需要针对具体情况对归责原则和民事责任问题进行进行细化和完善。(一)归责原则

1、网上银行的硬件问题所导致的交易错误或交易不能。网上银行业务的开展有赖于计算机等硬件设施的正常运行,这些硬件发生事故可能带来银行与客户的损失。由于银行有义务保障对客户服务的及时和准确,因此由服务硬件所导致的错误或不能,只要银行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即对银行实行过错推定责任之归责原则。当然,如果硬件所引发的事故是由于硬件设备本身的质量不合格所致,则银行在对客户承担法律责任后,可向设备提供者、生产者追究法律责任。

2、软件或具体操作程序问题导致服务迟延、不当或不能。由于开展网上银行业务所用的软件技术水平,直接关系其服务的质量高低,诸如加密技术、数字签名技术、报文摘要技术、安全认证技术等都是网上银行业务顺利开展的前提。银行准确、安全的服务承诺,也是对这些技术条件准备的承诺。如果银行的有关技术条件不足,自然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但是,由于电子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立法上对网上银行技术条件的要求无法用明确的量化指标来明确,银行的责任承担就成为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倘若基于过错责任原则,对消费者显然不利,因为信息的不对称,由消费者证明银行的过错是很困难的;若基于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则银行仍有可能基于专业知识和私人信息提出令非专业的消费者无可辩驳的免责事由而规避责任;只有基于严格责任原则,才能有助于维护消费者权益,也有助于促进网上银行技术的改进和完善,当取法若此。

3、由于网络经营商的过失所致的事故或障碍,应由网上银行承担法律责任,网上银行对客户作出赔偿后,获得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即网上银行是最初的责任承担者,但网络经营商才是最终的责任者。因为从网络商、网上银行、消费者三方关系的角度来看,网上银行在利用网络建立银行服务项目时,网络商对其服务的安全性给予了相应的承诺,而网上银行又与其客户之间存在服务安全的承诺关系。相反,银行客户则未与网络商建立直接的法律关系。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应当由网上银行对消费者进行赔偿。另外,从保护消费者角度来看,也应由网上银行先行承担责任。

4、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事故或障碍引发的责任,应归入免责的范围。在各国,不可抗力通常都是民事责任全部免除或部分免除的根据之一。但是,不可抗力的具体界定则是实践中的重要问题。因为网上银行交易不同于传统的民商交易,影响电子交易而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事件可能有新的表现。传统立法所包括的战争、自然灾害等事件当然应该纳入不可抗力的范围之中,而供电系统停电、通讯系统故障等事故是否可纳入不可抗力事件,则应具体分析。应当说,网上银行能够预见到停电等事故是可能会发生的,但具体何时何地发生,则不能预见。因此网上银行应当针对这些事故在网络银行软硬件系统方面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如在此前提下,因事故发生而不能执行客户指令,应当属于不可抗力免责或部分免责范畴。但如因银行疏忽,没有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而因事故发生导致客户资料丢失等,则不能主张免责。

5、网上银行系统遭遇黑客攻击造成损害,应由银行承担严格责任,此点学界已有研究,[8]此处不赘。感染病毒造成损害,也应参照执行。

(二)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规定了10种民事责任方式,其中可以用于网上银行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为: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以及第111条规定的“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具体说,银行承担责任的形式可归纳为四种:

1、返还资金,支付利息。如果资金划拨未能及时完成,或者资金到位而未能及时通知网络交易客户,从而给客户造成损失,银行有义务返还客户资金,并支付从原定支付日到返还当日的利息,以弥补客户期限利益的损失。

2、偿还汇率波动导致的损失。对于在国际贸易中,由于银行的过错造成的汇率损失,网络交易客户有权就此向银行提出索赔,而且可以在本应进行汇兑之日和实际汇兑日之间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汇率。

网上银行论文第4篇

关键词:网上银行发展战略选择

一、我国现阶段网上银行的发展状况

2006年,我国网上银行发展迅速,网上银行的交易额和交易笔数大幅增长,企业网上银行仍然占据市场主体,但个人网上银行市场潜力巨大。2005年企业网上银行的交易额占了总交易额的96.7%,达70.2万亿元,较2004年增长21.3万亿元。2005年中国个人网上银行发展非常迅速,尤其是招商银行、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个人用户增长率都超过50%。个人网上银行市场规模增长速度很快,增长率已达到300%。个人网上银行用户增长速度更快,截至到2005年底个人网上银行用户已达3460万户,较2004年增长103.5%,占互联网用户的38.7%,交易额也从2004年6000亿元增长到2.4万亿,增长率在300%。未来四年内,企业网上银行市场将呈平稳增长态势,而个人网上银行市场将继续快速增长,在2007年-2008年之间,市场交易额将接近成倍地增长,之后有所平缓,到2010年个人网上银行交易额预计有望超30万亿。

面对竞争与市场的变化和挑战,赛迪顾问的《2006-2007年中国网上银行行业研究年度报告》,将从以下方面帮助业界厂商、投资者、产业链条更精确地把握中国网上银行行业发展应用价值变迁轨迹——精炼主要银行2006年竞争分析,从各网上银行功能、竞争格局、竞争策略评述等多个维度总结网上银行成败得失,评点市场领先要素。

二、我国现阶段网上银行的技术模式和实现方式

从纯技术角度看,目前国内网上银行基本技术形式有两种:一是由一家银行总行统一提供一个网址,所有交易均由总行的服务器来完成,分支机构只是起到接受现场开户申请及发放有关软硬件工作;二是是以各分行为单位设有网址,并互相联接,客户交易均由当地服务器完成,数据通过银行内部网络联接到总行,总行再将有关数据传送到其他分支机构服务器,完成交易过程。第一种模式以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和中信实业银行为代表;第二种模式则被建行、招商银行所采用。从实现方式看,网上银行与手机银行、自助银行、电话银行的交易原理几乎一样,无非是借助的媒体不同。银行将客户端口直接铺设到政府、企业、个人手中,实现了交易便利,客户无需再到银行。

三、我国网上银行发展策略选择

由于银行之间的不同差异,特别是网络状况、技术条件相差很大,我国商业银行选择网上银行的发展策略应该在不同的时期有所为又有所不为。

国有银行由于其众多的经营网点,占有市场80%左右的市场金额,对传统经营依赖很强,长期以来与客户建立的合作关系和信用评价体系需要银行与客户面对面的沟通和交流,这些是无法用计算机代替的,因此短期看国有银行网上银行发展的重点宜在涉及面不大的支付结算领域。从另一方面讲,国有商业银行目前面临的问题较多,如股份制改造、不良资产过高、减员增效等,当务之急是近几年内先解决制度弊端,其次才是技术问题。

实际情况也基本如此,以中国建设银行为例,其网上银行业务主要有:对公对私的查询、对私同城行内转账,手机电话缴费、结售汇等,服务内容仅限柜台业务。据报道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每日交易量已超过40亿元,绝对量在所有商业银行中排名第一,但相对量恐怕不足工行全天交易金额的1%,很显然,目前网上银行仅做为国有银行业务品种的一种补充,是为客户提供差别服务的一种手段,增强与客户接触渠道,旨在适应网络化发展趋势,树立银行科技形象。

相比较而言,中小商业银行由于没有历史包袱和较多的共性特点,推行网上服务无论深度和广度都应较为可行,关键是采用什么样的技术模式,在什么时机将网上银行服务做大。有资料显示,招商银行45%的对私业务和15%的对公结算业务已成为非柜台业务,并且形成了网上支付的系列产品,在应用新技术和开发新业务方面走在了各家商业银行前列。中信实业银行已开始开发较高级的网上银行服务,不久可推出网上贷款和委托理财的服务。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对其网站进行了改造,希望网上银行做为其主要竞争手段。浦发银行、深发展银行网上银行正在建设中,相比较而言,上海作为正在崛起的国际经济、金融、贸易中心,率先在国内建立起区域性的认证中心,因此浦发银行有较大的经营优势和客户发展潜力。

无论国有银行、中小银行选择什么样的发展思路,最终有两点是不能回避的,一是银行内部支付系统的建设,二是银行数据集中,这两点处理不好会形成规模不经济,在新经济模式下重新走高扩张低效率的老路。

网上银行论文第5篇

1.1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

网络银行作为信息时代的产物,对金融业的影响可想而知,传统银行给人们的印象往往是耸立的大厦、明亮的办公环境以及着装统一的银行工作人员,而网络银行是虚拟世界里的银行,看不见,摸不着,没有直观的印象,但是在面对当今竞争激烈的国际国内市场,网络银行无疑代表着金融市场尖端科技的前沿阵地,可以肯定的是,假若一家业绩良好的银行现在对网络银行还无动于衷的话,那么未来发展的空间将会越来越小,很有可能被淘汰出局。

因此,四大国有银行、全国性的股份制银行先后都研发了自己的网络银行,就连区域经济相对发达的一些中小银行也开始涉足这一领域,借助于网络银行拓展自己的发展空间,突破地域给自己带来的限制,不断扩展自己的利润空间。当网络银行的发展成为金融业的普遍共识后,给传统银行实务领域的创新和发展带来了机遇和挑战。为了加快我国网络银行的规模化发展,加快我国银行业向现代化银行改革的进程,本文试图通过研究网络银行发展对策这个具有前瞻性的课题,分析网络银行对我国银行实务的创新及改革的借鉴意义。

网络银行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对现在的银行产品进行了创新和组合,“搬到”了网络上,其产生本身也是一个创新的过程,网络银行给银行改革提供了新的平台,传统的商业银行正在利用网络银行发挥自己的优势,弥补自己的劣势,本来己经细分化的市场格局正在面临重新洗牌。

目前,我国网络银行的发展需要借助于传统的商业银行现有的平台作为基础。面对金融业的全面开放和竞争激烈的金融市场,每家银行都在千方百计的利用信息网络时代带来的便利和优势,其中网络银行就是最典型的代表之一,只有将网络银行的发展融合到金融业创新改革的大潮中,我国的银行业才能在未来的竞争中占得先机,切实提高自己的竞争实力和应变能力。

1.2文献综述

1.2.1国外研究理论综述

(1)技术推进创新

新技术是网络银行创新的主要推动力量,特别是计算机和网络通讯技术在金融业的渗透和应用,是促成网络银行创新的重大因素。

熊彼特在其《经济发展理论》中作了创见性的探讨,他强调新技术的发明、应用和推广是促成经济发展和商业循环的主要原因。

(2)交易成本创新

希克斯和尼汉斯提出的金融创新理论的基本命题是“金融创新的支配因素是降低交易成本”.这个命题包括两层含义:降低交易成本是金融创新的首要动机,交易成本的高低决定金融业务和金融工具是否具有实际意义;金融创新实质上是对科技进步导致交易成本降低的反应。网络银行创新突出体现了这一点。

交易成本的概念较复杂。一种观点认为,交易成本是买卖金融资产的直接费用(其中包括各方面转移资产所有权的、经纪人的佣金、借入和支出的非利率成本,即机会成本)。另一种观点认为,交易成本应考虑以下因素,即投资风险、资产的预期净收益、投资者的收入和财产、货币替代品的供给。总之,他们认为持有货币是低收入经济个体以既定转换成本避免风险的方式。

1.2.2国内研究理论综述

戴国强教授可谓是国内研究网络银行的领头人,他认为,网络银行是银行业在网络银行时代和信息化浪潮中寻求银行管理新模式的具有革命性的实践。它要求银行摒弃过去那种按职能分工,然后组合经营的管理方法;要求利用现代计算机、网络技术中心涉及银行的管理模式和业务流程,集中银行的核心力量,使银行获得可持续竞争的优势。

彭湘君在《网络银行的实证经济学分析》一文中通过对网络银行遵循的新经济下特有的经济学原理的实证分析,从成本优势、特殊的经营模式、不同于传统银行的风险监控方式三方面揭示出网络银行与传统银行的差异。

万琢在《网络银行的经济解释》一文论述中指出银行网络化的发展和网络银行的出现是金融领域技术创新的必然阶段。随着网络化的发展,传统的经济理论已经不能准确解释经济的运行规律,需要对其进行适当的修改。该文从制度分析、服务定价的确定和网上交易的价值分析等三个方面网络银行的合理性进行了解释。

高小红,吴恒在《中外网络银行发展基础的差异性分析》一文中通过对中外网络银行产生和发展的分析,揭示了我国网络银行在发展基础方面与国外网络银行的差距和不足,从商业银行的角度论述了促进我国网络银行理性发展的对策。

王羞在《网络银行服务的定价策略》一文中根据网络银行的特性,提出了适合网络银行发展后期的定价策略,即互动定价策略和客户价值定价策略,使网络银行服务的定价策略形成一个动态的定价机制。

最具实践意义的典型代表是招商银行,马尉华在《网络银行再造招行》一文中,以实际数据强有力的证明了网络银行的创新对于再造招行的战略意义,这也是我国网络银行创新实现银行再造的最成功的案例,对传统的银行业具有相当的借鉴意义。

1.3研究的主要内容与方法

1.3.1研究的主要内容

全文共4大部分。

第1部分:绪论,介绍了本文写作的依据:我国网络银行的发展的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综述以及本文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第2部分:网络银行的发展与趋势。用数据与图表论证了网络银行的出现,是银行业自身不断推陈出新的结果,也是科技进步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必然趋势。

第3部分:我国网络银行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用招商银行的案例证明了我国网络银行多次在国际评比中获得各种殊荣。但也必须看到中国银行业网上银行的服务水平向国际水平靠拢和看齐的同时还存在着社会环境、技术支持、人才欠缺等许多方面的问题。

第4部分:发展我国网络银行的对策。针对以上分析的问题,从政府与银行以及社会方面提出相应的对策。

1.3.2研究的主要方法

1.文献分析法。本研究通过查阅一定的文献资料和对理论文献的梳理,为所描述的现象找到相关理论基础。文献法还运用于搭建论文的理论架构上。此外,在研究过程中还将运用到比较分析法,借鉴国外经验,探索更有效的教育途径。

2.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着眼于现实,运用比较研究方法分析比较国际主要国家和地区网络银行的发展实践理论,构建我国网络银行的发展体系,并贯穿于案例分析中。

第二章  网络银行的发展与趋势

2.1  网络银行的产生

网络银行的出现,是银行业自身不断推陈出新的结果,也是科技进步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必然趋势。美国是网络银行的开山鼻祖,于1995年10月建立了第一家网络银行SFNB(Security First Network Bank,安全第一网络银行)。

据《在线银行报告》(Online Banking Report)统计,在1997年5月27日,美国网络银行家数仅为26家,到1999年12月5日,则有512家网络银行提供在线交易,到如今在因特网上设立网站的银行数量已经增加至3800家。继美国之后,欧洲,法国、德国、芬兰、英国等发达国家的银行纷纷推出网络银行服务抢占商机。至2000年上半年,欧洲有超过1200家金融机构提供网络银行服务,尤其是比利时和荷兰,九成以上银行都己为客户提供网络银行服务。同时,网络银行的服务模式也已为大部分民众所接受。据Net Value公司2010年7月的统计数据,英国有36.6%的上网者访问金融网站,这一比例与法国的34%大致相当,而德国为43%.到2010年初,美国网络银行的用户已达2000万户,普及率超过68%.

2.2  网络银行的发展

银行向网络银行的过渡,大致可以分为银行上网、上网银行、网上银行和网银集团四个阶段。

1.第一个阶段里,银行通过在互联网设立站点,宣传自己的经营理念,介绍银行背景和业务品种,旨在通过互联网这个信息传播媒体,树立自己的形象,拓展社会影响力,更广泛地吸引市场资源。

2.第二个阶段,银行往往将已开办的传统业务移植到互联网上,将互联网作为银行业务的网上分销渠道。同时,通过互联网提高传统业务的工作效率,降低经营成本,以便为客户提供更加方便周到的服务,进一步培育客户的忠诚度。

3.随着网络银行发展到第三个阶段,银行开始针对互联网的特点建立新型的金融服务体系,创新业务品种,摆脱传统业务模式的束缚。同时,在提供标准化服务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管理模式,更深入地分析市场与客户的需求,以提供智能化的财务管理手段为依托,建立起面向客户的个性化服务模式,使银行的经营管理向着高技术含量、高知识含量的集约化经营模式转变。

4.第四个阶段,银行建立起以网上银行为核心,业务经营范围涉及保险、证券、期货等金融行业以及商贸、工业等其它相关产业的企业集团,在互联网经济市场充分发展的背景下,树立起以网上银行为中枢神经、为核心纽带的虚拟的互联网托拉斯企业,逐步以数字技术为手段,控制并管理现实的各种社会经济成分。

2.3  网络银行的未来趋势

网络银行今后的发展趋势大致可以归纳如下:

1.虚拟化程度加深,业务全球化、开放化

迄今为止,全球己有上千家银行机构进入互联网络开办银行站点、从事多种金融服务、销售各种金融产品,其中有一成以上的银行已经开展了网上交易服务,实现了作为网络银行所应具有的完整功能。随着电子化网络的不断发展,这种银行业务虚拟化程度会不断加深。网络银行的发展使整个金融市场融为一体,它缩短了国与国之间遥远的距离,并模糊了各种地域界限和文化传统。随着经济全球化和金融国际化发展步子的加快,世界各国银行业运用并购重组方式积极向海外扩张,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途径、多种方式扩展业务,占领世界市场。网络银行全球化、国际化发展趋势日益明显。

2.服务标准化与个性化并行

在当前的银行服务方面,已经出现了两极化趋势:标准化和个性化,前者是以更低廉的价格大批量提供稳定而标准化的传统金融服务,如批发业务中的公司银行业务和零售业务中的信用卡业务;后者是在深入分析客户信息的基础上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特色化、智能化的高附加值金融服务,如批发业务中的金融工程与金融规划,零售业务中的个人银行业务,重点是在理财和咨询业务、由客户参与业务设计等方面。进一步说,金融市场将越来越多地提供标准化、大批量的产品,而金融中介机构将提供个性化的、量身定做的小批量金融服务。网络银行业务的发展给新的高附加值型服务创造出了更多的机会。高附加值型服务难度较大,利润也较丰厚,是以后银行业争取竞争优势的主要领域。

3.业务多元化,服务功能综合化、全能化

传统银行受金融管制的约束,只能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三大块传统银行业务,实行分业经营原则。随着各国金融自由化程度的扩大,金融管制有所放松,现代商业银行都大力开拓新的业务领域。作为传统银行的延伸,网络银行业务不断深入,迫切需要外汇市场、黄金市场、资本市场、货币市场、保险市场以及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网络化长足发展。反过来,这些市场网络化的发展也能提升和促进网络银行的进一步发展。网络金融市场的地区整合和行业互动将会带动金融结构的优化和银行混业经营的出现,带动整个金融市场深化。网络金融市场和非金融市场之间界限模糊、距离缩短,各类市场将合为一体,并且可能会出现综合性市场。从分业经营到混业经营,网络银行改变着单一化、专业化的银行经营模式。

4.安全性能增强,知识含量更高

制约网络银行发展的重要因素是网上交易的安全性和网上支付的可靠性。出于网络银行设置于开放化极强的互联网上,其运营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大打折扣,也使客户的风险增大。迄今为止,许多国家的科研开发机构和金融监管机构都通力合作,投入巨额经费开发能够满足高安全等级金融交易活动的网络银行的安全防卫机制,已有一批拥有可靠加密功能的、面向网络银行业务的软件产品和网络产品投入使用,并取得良好效果。有效保护网络银行运营环境的安全产品的不断开发,是网络银行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从传统粗放型到技术密集型,网络银行将促进传统银行的经营方式由粗放式向集约式转变。

第三章  我国网络银行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3.1  发展现状

我国网络银行的发展始于1997年,招商银行率先推出网上银行业务,接着中国银行抛出自己的电子钱包。随后,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也都陆续完成各自的“E”化之路。一些中小商业银行,如中信实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等也纷纷开通网上支付业务。到2008年底,在互联网上设立网站的中资银行达50多家,占中国现有各类银行的27%.到2009年,网络银行个人客户超过4000万户,企业客户超过6万户。到2010年底,国内网络银行的总交易额接近20万亿元,企业客户总数超过10万户,2011年网上银行交易量超过40万亿元,是2010年的两倍。越来越多的人利用互联网选择个人财务产品、账户管理以及支付账单,中国金融认证中心的调查显示,目前中国上网最频繁的人群中,23%的人可望成为网上银行的用户。

目前,我国网络银行的业务主要包括:个人及对公账务查询、企业内部资金转账、银行转账、信用卡申请、代收费业务、网上购物支付及各种信息咨询等。

例如:招商银行北京分行、深圳分行等正在或即将推出网上证券交易委托平台,以便其客户可以直接在其网站上从事股票买卖、查询和投资管理等。从总体上看,我国网络银行业务这几年己经有了较快的发展。论文格式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招商银行和工商银行。

1.我国网上银行案例分析

(1)招商银行的发展

1997年4月,招商银行开通网站CmbChina.Com.1998年4月,率先推出“网上企业银行”.1998年11月开办个人网上银行业务,推出“一网通”品牌。目前,招商银行的“一网通”已形成了网上企业银行、网上个人银行、网上商城、网上证券和网上支付等在内的较为完善的网上金融服务体系。1999年9月,招商银行全面启动了网络银行业务,推出网上支付的全国联网。2000年11月,招商银行在个人银行大众版的基础上推出了业务项目更丰富、安全性能更高的专业版,全面使用数字证书确认用户身份,具有查询、转账、大额支付和汇款功能。专业版需客户到银行柜面注册,注册后可自行设定或取消支付限额。到2006年,招行个人银行专业4.5版已经具有查询、转账、贷款、外汇买卖、股票基金、国债买卖、理财、财务分析等11项大功能、67项子功能,.到2005年11月,推出网上企业银行5.0版,同时推出现金管理八大新品:集团通、票据通、E证通、银债通、银基通、网上国际信用证、网上外汇汇款、网上离岸业务。

截至2011年10月末,招商银行网上企业银行用户42000多家, 2009年6月2日,“一网通”作为中国电子商务和网上银行的代表,被国际计算机CHP组织授予21世纪贡献大奖决赛提名大奖3,这是中国企业第一次获得此项荣誉。由此,招商银行取得了较好的收益。

(2)中国工商银行的发展

工商银行不断强化金融创新能力,把发展网络银行放在重要的战略地位。目前,工商银行已经在国内率先构建了一个包括网点、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自助服务终端等在内的多渠道金融服务体系,成为国内金融企业实施“水泥十鼠标”发展模式的成功典范。业务规模上,工行电子银行业务交易金额由2001年的3.6万亿元快速发展到2010年的46.8万亿元,业务占比达到25.9%.客户规模上,截至2011年3月底,工行个人网上银行客户己经超过1700万户,企业网上银行客户超过32万户。网站访问量方面,工行门户网站日均浏览量超过300万次,在国际权威的网站浏览量监测统计机构Alexa全球各网站访问流量排名中,工行排第349名,位居全球银行类网站第二名。

中国工商银行开展网络银行业务起步较晚,但具有独特的优势。尤其是近年来,工行不断加强网上银行业务的创新和市场推广,取得了跨越发展,居同业领先地位。多次获得英国《银行家》、美国《环球金融》杂志授予的“全球最佳银行网站”、“中国最佳企业网上银行”、“中国最佳个人网上银行”等荣誉称号。在2011年2月份由和讯网举办的“网上银行评测”中,工商银行又以绝对优势获得了第一名。

2.我国网络银行发展特点分析

(1)发展模式是传统与网络混合型。目前,我国网络银行走的是传统银行与网络银行相结合的方式,主要借助于传统银行的实力,由传统银行来开展网络银行业务,尚无纯网络银行的出现。

(2)许多银行在发展网络银行业务的初期,利用的是非银行专有的域名或网站。至今仍有一些银行将其产品和服务的广告宣传放在其他网站之中。

(3)业务方式演变迅速、服务品种迅速增多。我国商业银行网站几乎一开始就进入了动态、交互式信息检索阶段,而且主要的商业银行在这一阶段停留的时间也很短,很快就进入了在线业务信息查询阶段,并与电子商务的发展紧密结合,迅速完成了从一般网站向网络银行的转变。2000年以前,我国银行网上服务单一,一些银行仅提供信息类服务,作为银行的一个宣传窗口。但目前,交易类业务己经成为网上银行服务的主要内容,提供的服务包括存贷款利率查询、外汇牌价查询、投资理财咨询、账户查询、账户资料更新、挂失、转账、汇款、银证转账、网上支付(Bt0B、BotC)、代客外汇买卖等,部分银行已经开始筹备或提供网上小额质押贷款、住房按揭贷款等业务。

(4)品牌战略日益突出,开始赢得国际注目。在我国网络银行的发展中,银行日益重视业务经营中的品牌战略,出现了“一卡通”、“金融@家”等名牌网站和名牌产品。且由于网上银行业务发展的良好势头,银行网站开始赢得国际社会认可,多家网络银行多次在国际评比中获得各种殊荣。这表明中国银行业网上银行的服务水平已向国际水平靠拢和看齐。

3.2  存在的问题

我国网络银行的发展虽然取得了可喜成绩,但在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尤其是近年来,由于一些特殊问题的制约,网络银行的发展步伐放慢了速度。要顺应潮流发展,夺取竞争优势,推动我国网络银行的进一步完善,需要从根本上找出问题并解决问题。

1.社会环境问题

网络银行的社会环境是指经济社会中是否有适合网络银行生存发展的适宜的气候,这是网络银行发展壮大的必备条件。我国现行社会经济制度对网络银行的制约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金融监管体制的束缚。网络银行的发展导致金融业务综合化发展趋势的不断加强,金融产品的延伸、金融服务的信息化和多元化以及各种新金融产品销售渠道的建立,使得金融业从“专业化”向“综合化”转变。而中国的金融体制还是一个“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严格金融监管体制,这一体制将阻碍网络银行的发展。

(2)信用制度尚不完善。互联网交易的虚拟性,对社会信用有较高要求,否则,数字化虚拟化交易难免会对自身利益保障心存顾虑。目前我国信用体系发育程度低,许多企业不愿采取客户提出的信用结算交易方式,而是向现金交易、易货交易等更原始的方式退化发展。此外,商业银行网上支付系统各自为政,企业及个人客户资信零散不全,有关部门信息资源不能共享,其整体优势没有显现出来。

(3)法律框架还不完全。目前对于网上金融服务的交易管辖权、法律适用性、服务和交易合约的合法性问题、境外信息的有效性和法律的认定等问题尚无明确的法律、法规给予规范。由于网络银行尚处于初级阶段,对交易各方的法律权利和义务尚无明确规定。虽然《电子签名法》通过并正式实施,但如何保护电子签名人的个人信息,如何规范认证服务机构的行为等都还没做最后定夺。而且,目前网络银行电子支付采用的规则都是协议,出现问题则通过仲裁解决。由于相关法律的缺位,出现问题后涉及的责任确定、承担、仲裁结果的执行等复杂的法律关系难以解决,这无形中加大了银行和客户在网上进行电子支付活动的风险。

2.技术支持问题

网络银行是建立在互联网基础之上的银行服务方式,与传统银行相比,对信息技术的支持要求较高。目前,我国网络建设的现状对网络银行的发展也多有延误之处。

(1)基础设施不完善,网络普及率低。我国的网络建设除了省、地级以上的大中城市和东部沿海城市,其他地方普遍存在着网络覆盖面窄、网络速度较慢、容量较小、频带不宽、网络吞吐能力非常有限的现象。虽然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都建立了自己的网站,但在网站的构架和服务内容上,仍然与电子商务和网络经济的要求有很大的距离。资金、人员等方面的投入严重不足,造成网络金融市场规模小、技术水平低、覆盖面小,基本上还停留在传统业务的电脑化上。同时,商业银行乃至整个金融业的网络建设缺乏整体规划,使用的软、硬件缺乏统一的标准,更谈不上拥有完整、综合的网上信息系统。

(2)TI技术落后,网络安全没保障。安全问题是网络银行首要的也是最大的问题。一方面是技术应用相关的网络交易安全问题,另一方面,是由于软件系统设计上的缺陷,致使系统运行不稳定带来的安全问题,再有就是计算机病毒的威胁。目前我国的电脑硬件关键部分和系统软件大部分均由国外引进,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应用平台开发也非常依赖国外力量,这就给出售产品时保留获取信息的秘密路径留下了可乘之机。另外,国内信息加密技术远远落后于欧美,也不能给网络交易安全足够的保障。一方面大多数国内开发的软件没有经过国家安全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实际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风险,另一方面部分银行至今尚未采用恰当的加密手段或加密位数较低,使网上交易留下隐患。

3.人才问题

现代企业的竞争就是人才的竞争,网络银行亦然。然而目前国内银行人才管理机制存在众多缺陷,给网络银行的发展带来许多不利影响。

(1)冗员过多,优秀人才大量流失。网络银行发展中的人才问题首先表现为冗员过多,不仅大大降低了银行的利润,同时也导致冗员挤出优秀人才的负面效应。由于“挤出效应”,又导致人才流失现象严重。近年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有数万人辞职,其中绝大部分流向外资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

(2)人力资源劣势,复合型人才缺乏。网络银行是信息技术与现代金融创新相结合的产物,这就要求从事网络银行的人才需要既懂得金融方面的知识又要懂网络计算机方面的知识。可是从全国范围来看,我国银行从业人员的文化素质和学历平均不是很高,加上银行业普遍对员工的再教育和培训的重视不够,严重缺乏适应网络银行业务的高素质人才。我国金融领域函需一大批懂技术、有经验、会管理的复合型人才,能够熟练运用我们并不熟悉的新技术、新工具进行利润创造和风险控制。

第四章  发展我国网络银行的对策

4.1  加强社会网络环境建设

1.改革专业化金融体制。网络经济对金融服务业提出了整合和协同的要求,各类金融机构将以建立金融门户的形式实现资源共享,提高工作效率。中国在80年代进行金融业现代化的过程中,采取了分业经营的政策,这对规范金融业的经营和运作起了积极作用。目前,国际上金融巨型企业不断涌现,并在向客户提供全能型或“一站式”的金融服务,相比之下,我国金融机构的客户全能服务能力较差。为培育我国的超级金融服务,增强我国金融机构的竞争能力,要尽快采取措施,解除政策的限制。

2.完善金融法规,构建宏观防护体系。为了使网络银行的发展有一个规范、明确的法律环境,银监会及立法机关应密切关注网络银行的发展动态及其对金融业带来的不利影响。有针对性地出台相关法规,维护网络银行的安全运行。就目前而言,应着力抓好两个方面的建设。一方面,明确界定电子交易各方的权力和义务,使安全措施的操作与安全管理规范化、法制化。网络银行是电子化、信息化的产物,它为商业银行的业务创新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保障,拓宽了商业银行的业务空间。对此,银监会在对网络银行进行监管时,不能要求网络银行在开展新业务的时候削足适履,套用现有的监管和调控标准,而要主动研究新情况、新问题,调整监控的规则,用制度促进网络银行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加大打击网络犯罪行为的力度,维护金融市场的安全。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制定专门的法律,通过增强其针对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为依法严惩犯罪分子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

4.2  加强技术监督现代化、网络化

目前,我国网络银行的监管在市场准入、业务范围、日常业务监管、市场退出等方面,过分依赖行政审批和现场监管。监管手段不多,检查罚款几乎是基层监管机构的唯一手段,现场监管与非现场监管方式混合使用,职责不明,不能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作为行业监管者和市场规范的维护者、市场秩序的保障者,只有监管者的监管技术及监管手段与作为监管对象的商业银行的经营操作技术处于同一技术平台,才能彻底改变监管当局的相对劣势,充分保证监管的有效性。面对网络银行交易的瞬时性及由此引发的突发性和破坏性,监管当局必须完善信息传递手段,利用网络化的快捷优势,加强其与所属分支机构和辖内各金融机构的信息交流,扩大信息源,增强信息的时效性和实用性。另外,从国际金融监管的大趋势看,非现场监管占主导地位。但从国内实际情况看,监管方式正好与国际潮流相反,非现场监管除了比重小外,监管指标体系也不够完善,报表设计不够科学,随意性强。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加强非现场监管力度,利用金融工程学,通过现代网络技术,建立科学的风险预警和自动报警系统,加强对网络银行业务的高效监管。

4.3  加强专业人才的培养

新经济时代为银行业揭示了美好的前景,知识“爆炸”使银行业面临着跳跃性质变的巨大机遇,电子化、网络化、虚拟化、综合化、全能化、国际化将成为贯穿未来银行业发展的主旋律,发展网络银行已成为全球银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虽然我国各大商业银行相继开展了网络银行业务,20多家银行的200多个分支机构拥有网址和主页,开展实质性网络银行业务的分支机构达50余家,客户数超过40万户。但与经营规模庞大、资金实力雄厚、资产质量优良、拥有高科技优势、高素质人才和丰富成熟金融产品的外资网络银行相比,我国网络银行的发展水平仍处于起步阶段。网络银行之间的竞争,表面上是管理水平、技术实力、服务质量、金融工具之间的竞争。而管理水平的高低、技术实力的强弱、服务质量的好坏及金融工具的优劣均取决于人的素质,因此网络银行之间的竞争实质上就是人才与人才的竞争。

我国网络银行要想在金融业务创新和发展上领先,要想在未来的国际金融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除了必须对现有在职人员进行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专业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外,更重要的是迫切需要一大批有创新能力的、国际化的、复合型的高素质金融专业人才(包括高级管理人才和高级研究人才),这些人才的获得主要依靠高等金融院校的培养,这给我国高等金融教育体系提出了新的挑战。因此,能否培养和造就一批既懂经济、又懂金融,既熟悉国内国际银行业务,又擅长管理和网络技术的金融专业人才,既是我国网络银行能否顺利发展的关键所在,更是我国金融业获得广阔发展空间的关键所在,同时也是摆在培养金融人才高校面前的一项迫切而重要的课题。

作为培养人才的高等金融教育来说,一方面是经济全球化和金融网络化对金融人才的需要,另一方面是多年一贯制的教育体制和方法所形成的深层矛盾,在两重压力与挑战之下,高等金融教育必须从课程体系的整合更新与教学模式的创新入手,建立有中国特色的金融教学体系,培养出适应我国网络银行发展需要的高素质金融人才。

结论

网上银行论文第6篇

关键词:银行网点;GIS分析;空间布局;北京

中图分类号:F830.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1580(2014)01―0143―02

金融地理学是地理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其研究侧重在金融的空间差异、空间过程和空间相互作用[1]。当前国外金融地理学主要研究议题包括两方面:第一,地缘政治、地缘经济和金融排斥性等政治经济问题;第二,有关多种货币、货币网络和金融中心研究的问题。

区位论对金融地理研究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上世纪90年代对金融机构区位的研究曾有一些理论成果,如Porteous对银行区位模型的理论分析[3]。近年来关于金融中心的研究文献很多, 其中一些与金融机构区位有关[4,5],但对金融机构微观区位的理论研究成果相对缺乏。银行网点选址是银行进行实体经营中首先要解决的问题,银行网点选址也成为金融机构区位研究的一个重要方向。因此,本文试图以北京市银行网点为例,从微观区位对银行网点的空间布局特征进行研究。

一、数据来源

以北京市16个区县(旧东城和宣武合并为东城区,旧西城和崇文合并为西城区)为研究区域,选取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18家银行作为研究对象,分为四类: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国有银行包括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包括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和兴业银行;地方银行包括北京银行、农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由于邮政储蓄银行网点较多分布在农村且分布较广,因此将其划分在地方银行);外资银行在此不做详细分类。部分数据来源于2011年《北京市统计年鉴》。

二、北京市银行网点空间布局特征

(一)银行网点总体布局分析

通过计算每平方公里上的银行数量(图1(a))可以看出,银行网点的布局符合圈层结构,即银行密度从市中心向外递减。东城区和西城区银行密度超过9家/km2,称为“核心区”;“内圈层”包括朝阳区、海淀区、石景山区和丰台区,密度在 1家/km2,再向外依次为“中圈层”(通州、顺义、房山、平谷、昌平、门头沟)和“外圈层”(延庆、密云、怀柔、大兴),而外圈层的银行密度不到0.05家/km2,最高值与最低值相差348倍,银行在中心城区等优势地段高度集聚。同时,这一分布和北京市的城市功能区域划分吻合程度非常高,即银行网点在首都核心区和城市功能拓展区集聚度高,而在生态涵养区分布稀疏。

通过计算单位银行的服务人数(图1(b))可以看出,东城区、西城区的值很低,即每个银行服务的人数较少,银行具有较高的密度,而门头沟区成为最低值区,每家银行的服务人数不足1500人。因为门头沟区发展农牧业、生态旅游业和新型建材业,本区集聚了96家农村商业银行和83家邮政储蓄银行,但此地人口较少。从北京市各区县的总体分布可以看出北部单位银行服务的人数要少于南部区县,而这种差异在各区县中变化非常明显,除门头沟区外从最小的西城区3211人到最大的昌平区10512人相差有三倍左右,由此可见门槛人口的作用在银行的网点设置中发挥着较大的作用。

从银行总数的空间分布上我们可以看出各类银行在空间分布上符合城市地租理论,即银行作为产出效率高的高级服务业布局在区位条件好、配套设施齐全的中央商务区(如图2(a))。国有四大银行在北京地区在数目上占有绝对优势,在空间分布上呈现阶梯状,即中心城区和CBD地区特别高,向郊区递减。股份制银行主要在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和海淀区和国有银行竞争激烈,具有高度的空间集聚性,而在郊区几乎没有设置网点。地方银行的分布比较均匀,除了在中央城区布置网点外,地方银行开始将发展目标转向了地租低廉、竞争较少的郊区,在门头沟区、顺义、昌平等地的网点数目已经超过了国有四大银行,这些地区虽然经济发展水平低于中心城区,但其人口数目仍然能够达到这些银行的门槛人口。外资银行在北京只分布在朝阳区和东城区,还没有全面进入我国市场,因此只能分布在城市CBD地区和来源国驻京领事馆地区,其进入主要与跨国公司和国际贸易有紧密的关系。

对四类银行的分布密度的分析我们运用每万人拥有的银行数作为衡量指标,如图2(b)所示,四类银行网点的密度分布还是比较均匀的。尤其是四大国有银行在北京市的分布密度非常均衡,从最高的西城区的1.8个到最低的门头沟的0.55,每家国有银行的服务人数在10000人左右。地方银行分布相对集聚,如门头沟地区的万人拥有银行数超过了6家,而地方银行的万人拥有量平均值为0.5家。股份制银行由于仅仅集中在中央城区,因此在中央区具有较高的密度,每万人拥有银行数超过0.5家。

三、结论与讨论

(a)四类银行的数量分布(家)(b)四类银行分布密度(万人/家)图2.北京市各区县各类银行网点密度与服务人员密度

通过对北京地区18家银行网点的GIS空间分析,基本得出以下结论:

1.通过对北京市银行网点的密度分析,可以发现单位面积的银行数呈现圈层结构分布,并且与城市功能区的布局吻合较好,每万人拥有的银行数的分布比较均匀。

2.通过对四类银行的空间布局的分析,发现四大国有银行在数量上仍占有明显优势,尤其是在中心城区,而地方银行开始将发展方向转向郊区地段,股份制银行和外资银行主要集中在中心城区。

[参考文献]

[1]杨香花.GIS辅助下的金融网点选址――以广州农业银行网点布局调整为例[D].东北师范大学,2003.

[2]瑞斯拉・劳拉詹南.金融地理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

[3]Porteous,David J. The Geography of Finance: Spatial Dimensions of Intermediary Behavior[M].Aldershot:Avebury,1995.

网上银行论文第7篇

关键词:微众银行;企业创新;品牌形象;购买决策

一、绪论

1.问题的提出

美国作为互联网银行实践先驱,前后经历银行服务商、互联网平台和直销银行三大模式,且均在其经营方式和业务领域内作出极有价值的创新。欧洲互联网银行发展晚于美国,但仰赖其完善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互联网银行在这里的发展形势非常好,尤以英、法、德及部分北欧国家为最。2000年欧洲互联网银行已经超过120家,用户达6000万之巨,几乎占欧洲人口20%,累计互联网交易额800亿美元。我国在互联网小微银行诞生之前,被称为网上银行的在线银行系统已普遍存在。但网上银行、在线银行作为传统国有股份制银行的线上功能板块,不是真正意义的互联网银行,互联网小微银行指完全在网络上独立存在的,通过网络提供金融服务开展经营活动,实现资金融通过程的一种新型银行业态,具有相对多的创新经营空间的互联网银行。2014年7月25日,我国的首家互联网直销银行-深圳前海微众银行(WeBank)被正式批准筹建申请,本着“普惠金融”精神,以满足个人或企业的小微贷款需求为主营业务,以丰富的互联网网络数据为基础提供高效的、差异化的金融服务,银行风控引入部级银行风控体系,并导入腾讯在互联网领域技术能力,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工具,进行业务风险控制。截止2015年12月底,微众银行的主打产品微粒贷总共贷款余额为74.95亿元,共有2034万人成为了白名单客户,352万客户接受授信,总计66万人在线贷款128.17亿元,从微众银行上线开始各种质疑和负面的消息就层出不穷,这导致很多人对于银行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创新的前景表示担忧。

对于互联网小微银行的发展国内已有研究中,唐兴红(2015)认为在存贷利差缩小、金融脱媒创新推动和利率市场化趋势背景下,小微贷业务会变为各商业银行未来市场战略布局中的关键。具有利用大数据作为风控资源,依托社交网络深化金融服务和建设灵活智慧的小微金融模式等基本特征。芮晓武、刘烈宏(2014)从金融模式的研究角度出发,认为互联网金融的基础技术是大数据和云计算能力,其中前者是核心资源,后者是核心技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互联网金融可能在未来替代银行和现有的资本市场。也有学者不认同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创新性,认为互联网金融只在金融销售渠道和获取方式上取得了一定突破,但结合金融历史和国民特性来看依然无法替代传统金融,目前互联网金融大热主要有赖于中国金融市场本身不发达和渠道限制等原因,并没有太多和互联网小微银行创新有关的因素。

互联网银行的业务基础和大数据来源是基于人民银行诚信系统,信用不良的企业和个人不能成为互联网银行的客户,互联网小微银行面对的主要风险与挑战集中在多样且复杂的竞争者、网络技术安全问题和特殊的消费群体上,如远程开户的合法性问题,线上操作、无实体网点的业务风险管控问题等。所以结合目标顾客群体需求,有效挖掘自身优势资源,通过企业创新克服这些困难是互联网小微银行需要应对的重要课题。据此,本文将结合微众银行的做法,论证互联网小微银行创新行为对其品牌形象及消费者购买决策的影响作用。

2.研究目的与意义

针对微众银行为首的互联网小微银行出现放贷不足、业务量低、品牌形象不高等问题,本文将结合微众银行的企业行为,论证互联网小微银行创新行为对品牌形象及消费者购买决策的影响作用。通过本文研究寻找有助于提升企业品牌形象及消费者购买决策的企业创新行为,争取来自更多消费群体的关注,创造更多的潜在客户的数量及消费转化率,提高企业运营业绩。

二、研究设计

1.模型与假设设计

企业创新方面熊彼特提出五种形式依次是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市场创新、资源配置创新、组织创新。赛文・米勒认为产品开发能力、技术储备能力、技术改进能力、组织能力四种能力共同构成企业的创新能力。Burgenman认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核心是掌握专业知识的人、技术系统、管理系统能力及企业的价值观。本文总结归纳前人研究结果,结合互联网小微银行现阶段发展特点,拟使用产品服务创新与经营方式创新两个构面。品牌形象方面学术界认为是一个多维度概念。不同理念的学者尝试使用不同模型解析品牌形象,由此产生不同的品牌形象构成元素。如Keller用态度、属性和利益三大因子将品牌形象与品牌资产紧密联系在一起;Biel将品牌形象划分为企业形象、使用者形象和产品形象三个构面,本文将结合前人研究从多角度、多维度对品牌形象进行测量。消费者购买决策属于消费者行为学研究范畴,由于其涉及研究领域日渐扩大且学科交集日渐复杂,所以许多研究者的定义都是基于某个特定的角度,本文结合陈慧和李志远对电子商务条件下网络消费者分析结论,从个体因素角度出发对网络消费者消费决策进行测量。微众银行为普通大众和小微企业主的金融产品需求提供新平台,根据本文研究目的,结合前人研究,构建以微众银行为首的互联网小微银行企业创新行为对品牌形象及消费者购买决策的影响作用模型,具体模型如图1所示。

根据本文研究目的和研究模型,设计如下假设。

H1:微众银行为首的互联网小微银行企业创新对品牌形象有正向影响。

H1-1:微众银行为首的互联网小微银行企业创新中产品服务创新对品牌形象有正向影响。

H1-2:微众银行为首的互联网小微银行企业创新中经营方式创新对品牌形象有正向影响。

H2:微银行为首的互联网小微银行企业创新对消费者购买决策有正向影响。

H2-1:微众银行为首的互联网小微银行企业创新中产品服务创新对消费者购买决策有正向影响。

H2-2:微众银行为首的互联网小微银行企业创新中经营方式创新对消费者购买决策有正向影响。

H3:微众银行为首的互联网小微银行品牌形象对消费者购买决策有正向影响。

2.问卷设计与发放

本文采用问卷调查方式,使用里克特五级量表进行测量。问卷共由21个问项构成。问卷内容设计主要参考杨俊超(2015)、陈龙(2015)、岳运虹(2014)、王晓灵(2010)研究。2015年5月至2016年4月,通过直接访问和网上问卷两种方式发放问卷共283份,收回276份,剔除无效问卷,有效问卷数为261份。

三、实证分析

本文使用SPSS19.0软件频度分析、因子分析、信度分析和回归分析对研究假设进行检验,检验过程与结果如下。

1.频度分析

如表1所示,受调查者性别方面男性146人,女性115人;学历方面专科及以下学历者69人,大学本科学历者173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19人;年龄方面20岁未满者49人,20岁-30岁未满者123人,30岁-40岁未满者41人,40岁以上者48人。

2.因子分析

本文使用因子分析检验测量的结构效度,结果如表2所示。结果显示KMO值为0.935大于0.7,Bartlett球形检验sig值为0.000小于0.001,说明测量数据非常适合因子分析条件,测量工具具有结构效度。运用主成分分析法进行探索性因子分析,经正交旋转得到4个公因子,公因子1为产品服务创新,公因子2为品牌形象,公因子3为购买决策,公因子4为经营方式创新,共解释总体方差的66.753%,具有较强的解释度,此维度划分与构想一致,此问卷效度合格。

3.信度分析

本文采用信度分析检验测量测量工具的一致性程度,分析结果如表3所示,全体量表的Cronbachα系数为0.920大于0.9,表明样本信度很高,量表具有很高的可靠性。各测量问项信度分析Y果中问项“我认为微众银行贷款产品收益值得信赖”校正后的相关性系数在所有问项中最小,为0.478,但删除后不利于整体量表的信度值提升,所以各测量问项均通过信度分析。

4.回归分析

本文采用回归分析的方法论证微众银行为首的互联网小微银行企业创新与品牌形象及消费者购买决策的因果关系,检测研究假设。结果如表4-表6所示。

(1)微众银行为首的互联网小微银行企业创新与品牌形象的多元回归分析

分析结果如表4所示,互联网小微银行企业创新产品服务创新t值6.157,sig.值0.000小于0.05通过多元回归分析验证,假设1-1成立;经营方式创新t值0.792,sig.值0.429大于0.05,未能通过多元回归分析验证,假设1-2不成立;说明互联网小微银行企业创新中产品服务创新对品牌形象有正向影响,得到非标准化回归方程:品牌形象=0.505*产品服务创新+0.053*经营方式+1.676,表示产品服务创新每增加一个单位,品牌形象增加0.505个单位。回归方程式的解释度为23.3%。

(2)微众银行为首的互联网小微银行企业创新与消费者购买决策的多元回归分析

分析结果如表5所示,互联网小微银行企业创新产品服务创新t值10.095,sig.值0.000小于0.05通过多元回归分析验证,假设2-1成立;经营方式创新t值5.587,sig.值0.000小于0.05,通过多元回归分析验证,假设2-2成立;说明互联网小微银行企业创新中产品服务创新和经营方式创新对消费者购买决策有正向影响,得到非标准化回归方程:消费者购买决策=0.586*产品服务创新+0.263*经营方式创新+0.207,表示产品服务创新每增加一个单位,消费者购买决策增加0.586个单位;经营方式创新每增加一个单位,消费者购买决策增加0.263个单位,相比于经营方式创新,产品服务创新对消费购买决策有更大的正向影响,回归方程式解释度为58.4%。

(3)微众银行为首的互联网小微银行品牌形象与消费者购买决策的一元回归分析

分析结果如表6所示,互联网小微银行品牌形象t值6.382,sig.值0.000小于0.05通过一元回归分析验证,假设3成立,得到非标准化回归方程:消费者购买决策=0.354*品牌形象+1.752,表示品牌形象每增加一个单位,消费者购买决策增加0.354个单位,回归方程式解释度为13.6%。

(4)假设检验结果及分析

本文研究假设检测结果如表7所示。

首先,以微众银行为首的互联网小微银行企业创新对品牌形象有部分正向影响,其中企业创新中产品服务创新对品牌形象有正向影响。互联网小微银行作为一种新型银行模式,从无到有本身就是创新,企业创立初期产品和服务设计与创新过程亦是对其品牌形象的建设过程,所以对于微众银行为首的互联网小微银行产品服务创新对消费者认知和形成企业品牌形象意义格外重大。具体做法方面,一是互联网小微银行产品服务创新主要应从推出有别于传统银行的互联网金融产品,特别是产品种类和功能方面应该具有更强的覆盖面;二是在消费者获取互联网金融产品和业务方法途径和展示途径上多做创新之举,应该充分结合移动互联网产品展示与交易新形式,如企业微博、微信公众号、网络社区宣传、朋友圈、APP应用等,做到展示与获取流程电子信息化、网络化;三是在存贷款业务方面应该结合互联网产品定价策略,降低产品服务价格,加强附加产品、衍生产品收益,突出廉价性和便利性,更好满足消费者需求。第四,选取客户资料等客户关系管理方面应充分发挥互联网功能,以微众银行为例,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腾讯公司客户资源,在挖掘潜在客户和管理现有客户方面进行创新性管理。互联网小微银行企业创新中经营方式创新对品牌形象有正向影响不成立。企业创新行为中经营方式创新对企业品牌形象建立与形成不比产品服务创新行为效果明显,经营方式创新行为往往需要结合产品服务创新才能具体化、产品化,比如网络运营不设实际网点、采用白名单制度(即只有银行认可的人能贷款)等经营方式不会对品牌形象产生直接影响。

其次,以微众银行为首的互联网小微银行企业创新对消费者购买决策有正向影响。对于一家成熟企业来说,利润最大化是经营最大源动力。根据伊查克・爱迪思企业生命周期理论,任何从事商业经营的实体都难以逃脱发展、成长、成熟、衰退四个阶段的规律。为能够保持企业对消费者持续的吸引力,每个企业都应认真考虑如何获取新动能,获取新契机以进入到下个周期中,而创新是非常有效的方法。对微众银行来说,个存小贷业务是其现阶段最基础的产品,为取得经营业绩提升,需要确保自己在经营方式和产品上的创新能够满足消费者贷款及使用其它服务的需求,能够影响消费者贷款购买决策才能在自身业务开展上获得实质性收益。综合数据分析可见,企业创新对消费者购买决策有正向影响。一是产品服务创新对购买决策有正向影响。企业创新表现是多样的,根据《创业指南》(2012)的刊载,创新最基础的维度包括产品、工艺、市场和管理创新。微众银行虽然是互联网小微银行的首发者,但其主要区别于传统银行的创新举措集中体现在两方面,产品服务创新是其中之一。综合前人研究成果及调查数据分析表明微众银行产品服务创新对购买决策有正向影响。二是经营方式创新对消费者购买决策有正向影响。经营方式是企业针对自身组织形式和制度建设方面进行的工作,旨在更高效地获取、使用和产生资源,使企业行为更有效,更好服务消费者。经营方式创新属于企业对自身组织运营方法的改良,属于管理方面创新。根据《学习中国》(2016)刊载,组织环境对组织成长发展有重要影响,组织对环境也有积极地反作用。由消费者构成的市场环境和企业间是符合彼此影响关系的,虽然互联网小微银行采用的是无实体店铺经营的纯互联网经营方法,企业经营方式创新最终体现在客户眼前的是纯粹的功能性界面和各种产品与服务的交互指令,但是经营方式创新性的具体化、产品化、功能化最终会在交易终端通过人-机模式或人-人模式得到体现,所以会影响消费者互联网产品服务的购买决策。

第三,以微众银行为首的互联网小微银行品牌形象对消费者购买决策有正向影响。互联网产品与服务不具备传统营销中产品与服务的实体化特征,所以消费者在做出购买决策前往往需要大量的信息搜索,即使网络产品商家摆出许多产品有形化信息,特别是对于互联网金融行业来说,无形性的特点依然是消M者做出购买决策的最重要的不利因素之一,消费者往往结合品牌形象这个可以进行自我衡量、自我判断的因素来做出最终购买决策。所以对于互联网产品,特别是互联网小微银行来说,品牌形象建设是其无形产品有形化的重要途径,也是提升消费者购买决策的重要途径。

四、研究结论与建议

本文围绕以微众银行为首的互联网小微银行为研究对象展开,旨在探究以微众银行为首的互联网微众银行企业创新行为对品牌形象及消费者购买决策的影响作用关系,通过论证得出以下结论与建议。

第一,产品服务创新是微众银行为首的互联网小微银行应主要解决的问题。对于客户来说,产品服务创新在现实层面的重要体现就是与传统银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功能上的、展示方式上的差别。传统银行因其规模和利益诉求很难在小额信贷的领域施展拳脚,而这恰恰是微众银行等互联网小微银行的市场机会,产品创新的第一步就是推出专门服务于这一细分市场的“微粒贷”产品,提供能够满足消费者和中小企业贷款需求,获得市场良好反映。接下来,在微众银行进行平台型转型的关键时刻,要继续加强产品功能性上和传统银行的差异化,提升自己在个存小贷业务领域的产品品种,开发出同类市场分类下的贷款消费产品,例如除消费品领域的“微粒贷”,还可以有汽车消费市场、住房消费市场等其他同级别细分市场的产品。另外,还应继续提高消费品贷款的覆盖范围,更好地完成在不同细分市场的产品布局,从而满足不同消费者需求。

第二,经营方式创新方面微众银行为首的互联网小微企业必须结合互联网优势和产品服务创新来提高消费者购买决策。微众银行将企业经营方式调整为互联网平台型银行就是很好的尝试。另外,如何将经营方式创新行为与产品服务创新相结合,实现经营方式创新的软着陆、具体化、产品化是今后互联网小微银行存续与发展的关键问题。

第三,微众银行为首的互联网小微银行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展开网络宣传活动以提升品牌形象。互联网小微银行这一新兴银行模式,尽快提升品牌形象对业务水准的提升至关重要。首先,需要结合互联网优势展开品牌形象建设。微众银行可以保留手机APP作为与客户进行交互窗口的同时逐渐尝试开放网页和QQ或微信端口的交互窗口,从相对丰富的平台上提供关于自己产品和服务的信息,这也有利于吸引更多的浏览者参与关注,从而创造机会积累更多的个人信息,扩充征信大数据库,有利于日后开发深入精确的金融服务。可通过更多非公关性信息,选择几个合适的平台作为服务提供商,有利于客户和消费者从竞争产品中辨识微众银行,提升微众银行品牌形象。其次,发挥企业自身优势提升微众银行品牌形象。微众银行应充分利用腾讯公司已有平台和客户资源优势,在QQ和微信平台上建立自己的产品及服务信息传播站点,充分利用社交软件关注度和用户使用量,进一步拓宽数据库资源,加大微众银行品牌形象建设和宣传。消费者选择使用互联网小微银行进行贷款业务,是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必然产物,但是互联网金融行业品牌力对于产品销售尤为重要,所以提升微众银行品牌形象是拓展业务范围和水准,促成更多消费者做出购买决策的重要环节,微众银行需借助腾讯的品牌优势来打造和宣传自身品牌形象。

参考文献:

[1]唐兴红.浅谈商业银行在互联网金融时代“小微贷”发展模式[J].知识经济,2015,23:54.

[2]芮晓武,刘烈宏.互联网金融蓝皮书: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报告(2013)[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

[3]Chinese Internet giant Tencent takes aim at SE Asia market[EB/OL].http:///print/article/30822.

[4]约瑟夫・熊彼特.经济发展理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0.

网上银行论文第8篇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商业银行;颠覆;共生

一、 引言

互联网通过巨大的粘合作用和信息整合作用,不仅实现了信息流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全面整合,而且实现了对传统行业的深度融合,并正从结构层面推动着经济增长模式转型为“互联网+”模式。“互联网+金融”模式,即建立在互联网基础上的互联网金融,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缩短交易时间、拓展渗透范围、增加参与人数、扩大消费增量和盘活消费存量,全面改变了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传统运营模式、销售渠道和客户消费模式,因而对金融行业产生了多方位的冲击。

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迅速,主要表现为:(1)第三方支付牌照。从2011年央行发放第一批第三方支付牌照至今,已有270家企业获批第三方支付牌照(其中3家被注销)。2015年我国互联网支付交易规模达到了263 730亿元,同比增长57.4%,预计2017年市场总体交易规模将突破50万亿元。(2)网络借贷。不仅第三方支付发展迅猛,网络借贷也迎来了爆发期。2015年我国网络借贷行业交易规模突破8 00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48.2%,预计至2019年突破3.7万亿元人民币。(3)网络资管。网络理财市场在余额宝之后,如雨后春笋一样迅速发展。2016年,除了余额宝之外,理财通、平安盈、现金快线、南方现金宝、活期通、百度百赚、添益宝、微财富存钱罐、如意宝登上了十大互联网理财产品排行榜。2015年我国网络资管规模达到17 983亿元,同比增长57.3%,预估2016年将接近2.8万亿元。

互联网金融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冲击,目前主要显现为分流了银行存款和借贷资金以及银行支付、理财产品的市场份额。那么未来商业银行是被互联网金融颠覆还是与之共生?商业银行实施哪些发展策略才能与互联网金融共生共赢?本文基于我国互联网金融与商业银行的比较优势和发展趋势,对这些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贡献为:(1)区别于长期以来的颠覆还是并存之争,本文将商业银行与互联网金融的未来格局具体化为“基于比较优势的分工与合作,合作为主,竞争为辅,共生共赢”模式。(2)从打造智慧银行、在线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一体化品牌体系和金融创新实验区方面,提出了商业银行应对互联网金融冲击的对策。

二、 文献综述

互联网金融冲击商业银行的最终结果,在国内外存在颠覆论(取代)、并存论以及工具论等不同观点。

1. 国外。国外普遍认为互联网金融对金融体系具有不同程度的冲击作用,但对于最终影响结果则有取代论和并存论之争。(1)取代论。互联网金融是不同于传统金融中介和资本市场的第三种金融模式(Manuchehr Shahrokhi,2008),必将取代传统金融中介。(2)并存论。纯粹的互联网金融模式无法取代传统的金融机构与服务(Furst et al.,2002),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是竞争与融合并存关系(De Young,2001)。

2. 国内。国内主要存在颠覆论、并存论与工具三种观点。(1)颠覆论。谢平等(2012)认为互联网金融区别于商业银行间接融资和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是第三种金融融资模式,将对人类金融模式产生颠覆性影响;吴晓求(2015)将互联网金融定义为第三种金融业态。(2)并存论。王达(2014)认为互联网金融不会颠覆传统金融,而是竞争与融合并存。(3)工具论。陈志武(2014)认为互联网金融只是渠道创新;王国刚等(2015)等认为互联网金融没有改变金融的交易实质,没有改变金融系统功能,只是改变了金融功能的实现方式。当然,互联网金融处于发展初期,评价有待进一步观察(刘士余,2014)。

分析上述文献,发现国内外理论界虽然持有互联网金融与商业银行并存的观点,但是没有深入分析并存模式下的具体结构与关系。本文认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会全面触动我国商业银行的支付模式、融资模式、理财模式,但两者既不是有你无我的替代式竞争,也不是彼此独立的并行式共存,而是基于比较优势的分工与合作,合作为主、竞争为辅,在合作中实现共赢,这种共生状态既符合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趋势,也更有利于我国金融体系的整体发展。

三、 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博迪和莫顿(2013)将金融系统按照现代金融功能理论划分为六项功能,即:资源配置;支付结算;风险管理;提供价格信息;储备资源和所有权分割;提供激励机制。其中,资源配置和支付结算是最基础的两大金融功能,主要由商业银行承担,风险管理即财富管理是现代金融最核心的金融功能,与其他三项功能一起分别由商业银行和资本市场承担。目前互联网金融模式主要有第三方支付平台、阿里小贷、众筹融资模式、P2B模式、P2P贷款、余额宝、金融产品销售平台、网商银行等,基本集中在支付、融资、理财等领域。因此,下面重点针对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在支付、融资和理财领域的影响影响和比较优势,具体分析两者未来的关系模式。

1. 支付领域。支付中介是商业银行通过转移账户活期存款,为客户提供代办货币结算、收付、兑换等业务的金融服务,以解决人们在清偿债权债务活动中出现的空间和时间上的不匹配。Fama(1980)认为商业银行的特殊性在于商业银行支付中介功能。目前商业银行借助支付中介职能,已经成为了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支付中心。

第三方支付对商业银行支付中心地位的冲击,主要为:(1)第三方支付在收付、支付结算、银行卡等中间业务方面挤压了商业银行市场,分流了商业银行的手续费收入;(2)第三方支付造成了商业银行的客户存款流失,主要是银行活期存款转化为第三方支付已收代付的沉淀资金,分流银行沉淀资金的利差收入;(3)第三方支付带走了商业银行的庞大客户群,并为支付平台奠定了大数据分析基础。

第三方支付之所以对商业银行形成上述冲击,主要是因为其同商业银行相比,具有以下优势:在支付结算方面,具有周期短、操作便捷、支付方式多样、创新能力强、支持多家银行等特点;在小额转账业务方面,操作便捷、到账及时、手续费低;在公共事业费代扣代缴业务方面,几乎支持所有银行全天候不间断服务,不受时间限制,不需要到柜台排队,业务不断丰富,方便客户管理。在互联网金融时代,正反馈机制通常发挥主导作用,金融机构一旦形成某种优势或劣势,该优势或劣势就会不断自行强化,进而出现强者更强、弱者更弱的马太效应(Matthew Effect)。根据艾瑞咨询统计,在我国支付体系中,第三方支付在零售客户和小额支付结算方面占主导地位;而在线下存取款、支票或大额支付业务中,为确保资金安全则主要依赖商业银行的支付结算系统。可以合理预测,双方的上述比较优势,将在未来支付体系中转化为马太效应。我国商业银行在国家金融体系乃至国民经济中具有特殊而重要的地位,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决定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命脉和社会秩序,因此在我国金融体制以及社会经济结构不发生颠覆性变化情况下,商业银行的支付中心地位和比较优势不可能自行消失或被取代。由此分析,在未来支付体系中,商业银行支付功能不会被互联网金融颠覆,也不会与互联网金融独立并存,主导模式将是基于比较优势的分工与合作状态,即第三方支付基于其在零售客户和小额支付结算中的优势地位而专注于此类业务,商业银行则基于其在线下存取款、支票或大额支付业务的优势地位而侧重于这类业务。

2. 融资领域。融资中介是商业银行最基本的职能,其通过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而为社会公众提供融资中介服务。商业银行在资金融通功能上的优势地位,主要在于能够克服借贷资金在数量和期限上的不协调、融资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并能够分散和转移融资风险等问题。

目前互联网金融融资模式主要有阿里小贷、众筹模式、P2B模式、P2P贷款等,这些网络融资模式具有交易成本较低、审批流程简单、贷款速度较快、信息更全面、产品更丰富等优势,更适合小微金融,主要冲击商业银行的零售贷款业务,如个人消费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等。另外,互联网金融融资平台的高利率吸引了一部分风险承受能力高的客户,从而对商业银行的定期存款和理财资金造成一定影响。

互联网金融融资平台在金额、期限和审批程序上比商业银行贷款更为灵活,因而对银行融资业务造成一定冲击,但网络融资在贷款利率和资金风险上都高于商业银行,因此冲击程度比较有限。利率低、体量大是商业银行贷款的优势,对于资信较好或有中长期消费与投资需求的客户,尤其是国有大中型企业,银行贷款具有绝对优势。低风险是商业银行存款的优势,对于风险偏好较低的客户,商业银行存款和理财产品具有绝对优势。而互联网金融融资平台更适合资信较低、融资规模小、资金使用期限短以及风险偏好较高的客户。按照与上相同的理论分析,商业银行与互联网金融融资平台在未来的关系定位应该也是基于比较优势的互补性竞争关系而非替代关系,即二者各自基于上述比较优势,各自分层次、分对象、分等级地服务于其优势领域的客户。

3. 理财领域。商业银行通常为银行理财产品设定了较高的最低准入门槛,而将小额资金拒之门外,并且规定了较长的存续期,一般不允许中途退出,从而大大降低了资金流动性。

对这些限制,互联网金融通过创新理财模式开发了若干新型理财产品,使小额资金也能享受商业银行中高端客户的收益率,并且做到了随时赎回和及时到账,提高了流动性。互联网金融在银行理财模式上的优势主要有:扩大客户群覆盖面;提供功能丰富、低成本、便捷便利的产品营销网络;推动余额资金的财富化等。其结果是互联网金融侵蚀了商业银行主渠道地位,分流了银行手续费收入,吸纳了部分银行存款及理财资金。如“余额宝”,货币基金收益加上随时在线支付、小额转账取现和信用卡还款,打破了商业银行余额资金储蓄化的格律。再如陆金所理财产品,安全性与商业银行理财相当,收益率却高于商业银行理财,其结果必然是抢占商业银行客户资源,特别是年轻客户、个人客户和中小企业客户。

目前余额宝、陆金所在理财领域与商业银行的争夺战日趋激烈。余额宝及陆金所凭借产品收益高、投资门槛较低、流动性较好等优势持续争夺银行存款和理财资金,而商业银行则试图通过提高理财收益、降低投资门槛等手段守护主导地位。未来当存款利率放开后,余额宝及陆金所等收益率优势将被逐步抵消,商业银行在理财市场中将逐渐由战略防御地位转为战略相持状态。由此分析,未来在理财领域,商业银行与第三方理财销售平台也是互补性竞争关系或者竞争性合作关系。一方面,商业银行可以采取降低代销费率、缩短赎回到账时间、自建综合理财网销平台等措施,同第三方理财销售平台竞争;另一方面,商业银行也可以扩大与第三方理财销售平台的合作,将自有的理财产品投放到第三方理财销售平台销售。换言之,在未来的理财领域,商业银行与互联网金融也将呈现为基于比较优势的共生模式。

综上,商业银行和互联网金融各自具有比较优势和劣势。商业银行关注大客户、大众市场、主流业务,难以满足小众市场的个性化需求。互联网金融由于其开放、互动的特性,以及数据重构、云计算、移动支付等技术手段的应用,能有效提高金融效率,满足中小微企业和个体消费群体的个性化服务,有助于解决金融需求的“长尾”问题,打破传统金融的“二八定律”,但互联网金融发展面临着更大的投机风险、信息与安全风险、声誉风险、监管风险和融资成本。因此,基于比较优势和马太效应分析,互联网金融与商业银行的未来格局应该是“基于比较优势的分工与合作,合作为主,竞争为辅,共生共赢”模式。

四、 互联网金融下商业银行的对策

在互联网金融的冲击下,商业银行可以基于本身优势并借鉴互联网金融的优点,采取相应对策提升市场竞争力,抵御外部冲击力,以实现共生共赢的均衡状态。本文认为,有效对策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智慧银行、在线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一体化品牌体系和金融创新实验区。

1. 客户导向的智慧银行。客户导向的智慧银行,是指以客户为中心,将感应度量、互联互通、智能洞察能力有机融入银行的业务与技术层面中,为客户提供智慧化的金融服务。随着多元智能理论和人工智能技术的成熟,建立客户导向的智慧银行既是商业银行发展的必然方向,也是商业银行抗衡互联网金融的核心竞争力。其解决方案主要为:(1)前端。银行前台需要通过多元智能技术和工具,快捷、方便和全面地获取客户信息,敏锐地洞察客户显现和潜在的金融需求。(2)中后端。银行中间环节和后台需要通过技术创新和业务流程优化,实现业务决策及其处理与客户需求的无缝对接和客户服务的完美体验。(3)集成式风险管理。在前中后台转型过程中以及未来运营服务中,银行业务线、管理线和监督线进行集成式风险管理,以统一协调并高效灵活地将业务层面风险和银行层面风险控制在风险容忍度和总体风险容量之内。

2. 在线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为了配合智能银行的功能要求,在目前阶段商业银行应该基于新旧金融业务和现行金融模式,全面提升网上银行的基础服务能力,培养业务创新能力,改造业务流程,及时完成金融产品的在线安全迁移和无缝对接,将网上银行打造为准智慧银行,即升级为集成客户体验、标准交易、战略伙伴合作与风险管理功能并为客户提供一体化金融解决方案的综合在线金融服务平台。

3. 一体化品牌体系。商业银行应以协同服务为出发点,以渠道融合为核心战略,推动银行网络渠道的融合发展,建立由“八统一”为主要内容的一体化品牌体系。“八统一”,是指统一银行文化、统一服务标准、统一业务流程、统一支持技术、统一客户体验、统一签约渠道,统一物理渠道和电子渠道的协同定位,统一集成式风险管理体系。

4. 金融创新实验区。创新是银行生命力的源泉。商业银行应该在一体化品牌体系基础上,建立金融创新团队和创新机制,在一定范围内开辟金融创新实验区,随时关注、跟踪并自行研发金融新产品、新服务、新渠道和新技术,例如家居金融服务模式、自营和跨业销售平台、语音或视频银行服务等,积极探索和尝试超前性的研究、开发、实验和实践。

五、 结论

本文基于商业银行与互联网金融的比较优势、劣势和发展趋势,根据马太效应理论,研究认为:商业银行既不会被互联网金融颠覆,也不会与后者独立并存,两者的未来格局应该为“基于比较优势的分工与合作,合作为主,竞争为辅,共生共赢”模式。以共生模式为目标导向,本文从智慧银行、在线综合服务平台、一体化品牌体系和金融创新实验区方面提出了商业银行的发展对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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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项目号:71372047);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项目号:13JGB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