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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银行论文赏析八篇

时间:2023-03-20 16:17:07

民生银行论文

民生银行论文第1篇

论文关键词:兵团,中小银行,发展

 

1兵团经济与金融发展现状

1.1兵团经济发展现状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是履行屯垦戍边历史使命的党政军企合一的特殊组织,肩负着开发、稳疆、固边、发展等多种职责。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历程,兵团经济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目前,兵团实行的是团场基本经营制度,积极推行两费自理,生产力得到提高,产业结构也得到了优化,调动了兵团职工生产活动的积极性。截止2008年底,兵团实现生产总值5232964万元金融论文,较去年增长19%。

但兵团经济发展仍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1)产业结构矛盾仍旧突出。农业产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业化水平偏低,服务业特别是金融服务业发展与经济拟合度低,资源没有得到合理利用;(2)体制性制约因素比较多,兵团优势没有得到有效发挥;(3)农民收入偏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

1.2兵团金融发展现状

目前,兵团金融组织结构体系主要是以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为主,邮政储蓄、农业保险等为辅的金融体系。截止2008年底,兵团金融机构各项存款479.02亿元;金融机构各项贷款130.73亿元。

虽然从理论上看金融体系很完善,但实践中其功能和效率的发挥均不尽人意怎么写论文。具体表现在:(1)兵团金融机构相对集中,偏远团场辐射能力不足(2)农业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大于资金供给,兵团金融机构资金供给严重不足(3)兵团金融机构金融服务产品比较单一,创新能力滞后。

2兵团中小银行发展的可行性分析

(1)中小银行竞争力优势分析

中小银行是地方性金融机构,有着独特的人缘、地缘关系。较大银行而言,中小银行一是具有产权结构优势;二是法人机构,决策比较灵活且其效率较高;三是“软信息”优势;四是退出市场的成本相对较低;五是“成本”优势。

(2)良好的金融外部环境

2009年2月1日,我国公布了2009中央“一号文件”指出金融论文,在加强监管和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加快发展以服务“三农”为主的中小银行,改善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2010年5月17-19日在北京召开新疆工作座谈会议,强调中央投资继续向新疆和兵团倾斜,鼓励各类银行机构在偏远地区设立服务网点,放宽中小银行在新疆、兵团发展的准入限制。

(3)成功案例为兵团中小银行的快速发展提供了经验借鉴

2008年1月18日,五家渠国民村镇银行正式成立。五家渠国民村镇银行的发展提升了农六师商业银行的竞争力。目前五家渠国民村镇银行发展顺利,前景比较看好,有很大的发展潜力。五家渠国民村镇银行在农村的金融发展模式较成功,为日后在兵团发展中小银行积累了丰富经验。

3五家渠国民村镇银行的经济与金融环境及发展现状分析

3.1 五家渠国民村镇银行的经济环境现状

五家渠国民村镇银行位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六师(以下简称农六师),农六师位于新疆天山北坡经济带的腹心地带,东西跨度600公里,南北跨度2000公里,总面积8310平方公里。

农六师现有1各县级市(五家渠市)、14各农牧团场、88个公交建企业、20个直属流通企业、96个科教卫事业单位。截止2008年底,全师实现国民生产总值602514万元,较上年增长27.91%。

3.2五家渠国民村镇银行的金融环境现状

截止2009年年底,农六师辖区共有金融机构7家金融论文,实现金融机构存款68.69亿元,较上年增长56.68%;贷款49.63亿元,较上年增长35.08%。网点机构个数为49个。其中:工行、建行、信用社只集中在五家渠市,农行、邮储银行和村镇银行在市区与团场都设有网点。

3.3 五家渠国民村镇银行简介

2008年1月18日,新疆首家村镇银行——五家渠国民村镇银行正式揭牌。五家渠国民村镇银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00万元,系独立企业法人。在短短两年内存款突破6亿元大关,贷款余额达3.5亿元,正在不断探索新的贷款领域,积极开发、推广“益民贷”品牌,强化品牌优势,为农六师的经济快速发展做出了贡献怎么写论文。

五家渠国民村镇银行的宗旨是:更好地改进和加强农村金融服务,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对象主要是当地“三农”、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展望未来,把五家渠国民村镇银行营造成一家业务发展稳健、风险控制有效、经营效益良好、内部管理精细、人际关系和谐的平民、亲民的中小银行。

3.4 五家渠国民村镇银行规模经济发展分析

3.4.1模型建立及变量设定

表示总成本,以营业支出来反映;表示产出,以各项贷款来反映; 表示投入,为单位业务额的劳动资本消耗,以利息支出与营业费用之和/存款来反映;为常数项金融论文,可以解释自变量以外的各种政策变量、市场结构等因素;表示随机误差项。

研究银行经营规模变动影响银行总成本的程度大小,在此需要引出规模经济的弹性系数:

表示规模弹性系数,即自变量(银行规模) 变动1%将引起因变量(总营业成本)变动的幅度。

3.4.2 模型回归结果

根据五家渠国民村镇银行的数据得到模型回归结果。

模型回归系数表

 

自变量

回归系数

标准差

T检验值

显著性水平

C

-1.1064

2.090607

-0.52922

0.6028

LNY

0.82597

0.116247

7.1053

0.0000

LNP

4.41778

1.482498

2.979957

0.0077

LNYLNP

-0.19283

0.078876

-2.44471

0.0244

0.79085

F统计值

23.94793

调整后的

0.757826

民生银行论文第2篇

[关键词]经济民主;监事会;公司治理;权力制约:案例研究

中图分类号:F2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096f2017)01-0003-09

一、问题提出

近年来,上市公司高管频频出事,违规事件层出不穷。如国美电器的单位行贿案件、公司的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案件、中国民生银行金融反腐案件、中国工商银行违规贷款案件等,暴露出国内大型商业公司的控制和监管问题。公司高管为何明知故犯?公司的监察机构为何未能防患于未然?

在中国公司治理框架下,监事会是股东大会领导下的常设监察机构,执行监督职能。监事会与董事会并立,独立地行使对董事会、总经理、高级职员及整个公司管理的监督权,确立了“二元制”公司治理模式,实施平行监督制度。2013年两会期间,交通银行监事长华庆山接受采访时提出,绝大多数非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可以用两个字“虚置”解释,特点被总结为小型化、兼职化、托管化、分权化,即监事人数少且多为兼职,监事会事务常被委托于董事会秘书处理,监督权被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中的审计委员会分割,体现为职位虚置和权力架空。有学者将“虚置”归因于制度上对监事会独立性规定的缺失,以及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特殊性威胁着监事会职能的行使。面对监事会的“虚置”困境,如何进行监事会功能和效率的改善及运行机制的完善成为关注的热点。

从微观谈经济民主是指某经济组织或劳动组织的组织决策和管理权力是以执行决策人的意旨为基础的一种企业制度。蒋一苇认为经济民主使劳动者的思想得到解放,自由联合和决策参与充分调动了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提出至今,经济民主一直是学者们关注的热门议题,但是从经济民主理论的视角剖析公司治理问题的研究尚待补充和完善。此外,德国共同决定制度作为以经济民主理论为基础的企业制度代表,成为德国经济保持优势地位的“三大法宝”之一,在德国社会具有根深蒂固的影响。本文基于经济民主视角,尝试通过案例研究方法平行分析三个案例:中国民生银行的案例、中国工商银行的案例、德意志银行的案例。通过交叉对比和三角验证,为中国监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功效改善及运行机制的完善提供具有效用导向的建议。

二、理论基础

(一)监事会“虚置”研究

20世纪末。中国企业内部监督机制在模仿西方先进管理经验的基础上产生,有学者将其归为监事会与独立董事并存的混合监督模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出现并没有完全替代计划经济的影响,转轨的中国经济并没有取得预期的理想效果,转轨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从源头导致监事会监督权力的低效,监事会制度尚待实践中不断总结和消化,形成适合本国公司治理模式的监督机制。

知情权和参与权是监事会履行职能的两大重要途径。由于法律责任规定的不完善,监事会缺乏独立性、地位不高等原因,中国监事会的两大职权不能被完整地行使,即监事会的权力分散或失效。有学者对中国16家上市公司进行调查,总结出中国公司内部除监事会之外的三股监督力量,分别是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独立董事。多重力量共同起到监督职能并没有完全解决现代企业中的委托问题,相反监督权力的分散造成监督职能效率低下。与权力分散相近的是权力失效,有案例透露监事会在日常工作中要受到董事会的牵制,也有为维护企业信誉和形象出现的保护高管的“替罪羊效应”。换言之,监事会在公司内部的地位受到特殊因素的影响,监事会虽然发挥着对公司经营实施全面监督的作用,但其监督作用并不明显。

为解决中国监事会形同虚设的问题,学者们也纷纷提出改良方案,赋予监事会特殊任免权、强化监事会的独立性、提高监事整体素质、加强风险管控等。此外,学习国外治理经验的呼声也未曾减退。然而,改良方案的实施效果似乎并不如人意,中国监事会在公司内部虽作为董事会的平行权力机构,但没有实权,这才是监事会行使监督职权的瓶颈所在。

(二)经济民主理论

从实践角度看,经济民主起源于西方国家的工人合作运动;从理论角度看,经济民主起源于空想社会主义中的合作主义思想。理论和实践的互动催生理论的深化和完善,并引发实践对理论进行新一轮检验,目前微观层面的经济民主更加受到实践领域的关注。企业经济民主理论又被称作工业民主理论,胡国栋和王晓杰称其为企业民主,是微观企业组织中的经济民主展现形式。企业经济民主理论认为企业和劳动者的关系不再是资本雇佣劳动而是劳庸陀蹲时荆劳动者应享有平等的决策参与权和剩余索取权,劳动者自由联合成为生产的主体。该理论兼顾了企业发展的公平和效率问题,使得劳动者的聪明才智得到极大调动、创新能力得到极大发挥。

经济民主是一种基于道德和理性层面的理想尺度,就这种明显带有理想主义色彩的企业制度而言。理论往往先行于实践。顾琳和粟静认为虽然经济民主可以缓和劳资矛盾、提高经营效率,但在“资强劳弱”的现状面前,员工的经济民力并不能得到实质性的保障。这需要解决一个问题,劳资关系应是相互对立还是合作共融?马克思矛盾的对立统一观点可以解释。劳资的“合作”和“博弈”是对立统一的两个方面,对立统一的相互转化实现和谐的劳资关系。经济民主的重点就在于“合作统一”,劳动者不再是雇员而是组织公民,所有的经营者都能在工作领域发出自己的声音,特殊阶层与普通劳动者一样,他们只是负责企业的整体协调工作,受全体劳动者监督。

除经济民主视角之外,企业契约新说、产权新说、资产专用性风险说等理论也被用于研究职工参与企业决策的议题。员工作为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契约新说强调通过“多边契约”、产权新说强调通过“股权的分散”、资产专用性风险说强调通过“专用资产的投入”保障利益相关者需求。然而,经济民主更加强调劳动者的主动性、自治性,员工基于道德和理性带动整个企业公平和效率的提高。选择经济民主理论作为本文的研究视角,源于理论传递的民主精神,劳动者在参与管理决策的过程中完成了“自我实现”,无需凭借外部因素的作用,源于内心的责任和使命才是引导行动的力量。

(三)德国共同决定制度

所谓共同决定制度是指雇员通过民主选举选派自己的代表进入公司管理层来参与公司决策的一种制度。共同决定制度以经济民主理论作为理论基础,强调民主的首要含义就是参与,通过民主参与塑造民主的企业文化,员工在民主文化的熏陶下感受应该承担的道德责任,并通过实际行动赋予管理者更高水平的回报。在众多实行共同决定制度的欧洲资本主义国家中,德国是最典型的代表。德国的共同决定制度是德国社会遵循的共识和传统,对德国社会稳定和人民福祉具有深远意义。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发展至今,德国共同决定制度经历了历史和实践的检验,形成典型完善的制度体系,成为共同决定制度不可复制的代表。德国共同决定制度分为员工委员会共同决定制度和监事会共同决定制度,其中监事会共同决定制度将对中国监事会的制度设计和功效改善提供借鉴经验。

德国监事会的地位高于负责执行的董事会。监事会不再是独立于公司经营的一部分,它监督着公司的经营活动并提出自己的建议和安排,参与到公司的决策之中。从表1中德监事会制度规定的多维比较可以看出,中国监事会制度尚未形成系统化、制度化、标准化的规定,从各项标准的实施情况来看,中国监事会制度更加偏重于企业自身的规定和设计,企业的自主性很强;而德国的国家法律规定层面的设计占据突出地位。从监事会的人数、构成、地位、任职资格和制度规定等方面来看,德国的制度化、标准化程度远远高于中国的设计。

(四)研究思路

本文选择经济民主理论作为理论基础,以德国共同决定制度作为实践样板,将知情权和参与权这两个影响监事会职能发挥的渠道作为变量,进行监督权力象限分布的分析,并在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构建新的治理框架,把经济民主理论背后蕴藏的理性和道德层面的价值内涵、德国共同决定制度的精髓融入到中国监事会未来发展的实践,尝试通过跨案例研究验证新制度框架的合理性和适用性。

三、理论构建

(一)监督权力的象限分布

监事会能够高效运行从根本上取决于其权力的大小,知情权和参与权的大小是评价监事会职能有效性的两个关键要素。在监事会成员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相当时,信息的开放程度可以是较高的透明度也可以是较低的透明度;参与权的行使可以是高度参与也可以是低度参与。然而,不同的组合搭配会产生不同的监督效果,决定着监事会运行效率(如图1所示)。

权力集中(第一象限):信息透明度和监督者参与度都较高,真实掌握企业经营问题的背景下,切实中肯地做出决策,实现决策效率和效果的双优势。此时,监事会拥有至高的权力并参与公司经营决策,监督和经营一体化,带动整体效率提高和道德风险降低。

权力失效(第二象限):信息透明度较高但监督者参与度不高,本象限体现出的监督权力失效可以更加通俗地解释为监督者的“心有余而力不足”。监督者可以全面掌握企业现存问题并做出合理判断、提出意见,但决策执行受到上级的阻碍。长此以往,监督者的积极性受到打击,造成权力失效。

权力分散(第三象限):信息透明度和监督者参与度都不高,受到专业知识的局限或既得利益者故意粉饰经营报告的影响,无法做出正确判断。同时受到参与度不高的影响,监督和质疑的声音无法得到重视,监督权力被忽视,成为一种“形式监督”而非“实质监督”。企业正常的运行又少不得监督职能部门的存在,因而新的权力行使者出现,造成监督权力分散化。

权力盲区(第四象限):信息透明度不高但监督者参与度高,这种权力盲区会给企业带来灾难。决策制定者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做出的决策很难是完全正确的,因而权力的背后必须拥有一个强大的智囊团为行权者出谋划策。

中国监事会的权力水平多集中在第二象限和第三象限,权力分散和权力失效成为普遍态势。多个监督主体并行导致权力分散,股东利益至上占据高点导致权力失效。权力分散的改进将逐步过渡到权力失效,权力失效的改进将逐步过渡到权力集中。权力分散是由于权力无法得到真正的行使而不断被分化,需通过改进体制机制明确监督权力主体。然而,面对股东利益至上的背景,明确的监督权力主体进一步受到大股东的制约掉入权力失效的困境。权力失效是由于监事会与大股东地位差距导致的,唯有缩小地位差距,才能使得监督主体拥有主动权,发挥实质监督作用。根据文献综述的理论回顾和监督权力象限分布分析,本文在中国现有治理结构上进行调整,尝试提出一种更加合理的运行机制。

(二)研究理论框架

在理论的回顾和权力模型分析的基础上,本文尝试提出经济民主视角下改进后的公司治理结构,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如图2所示):①在权力地位上,本文将监事会的公司地位进行微调,从“与董事会并行”到“位于股东大会与董事会之间”,实现并行结构下监事会公司地位的提升,有助于监事会更好地行使监督权力。②在监督职权上,监事会拥有知情监督权、决策参与权、独立问询权。对董事会进行决策参与和执行监督,对经理层职责的履行进行独立问询。监事会的决策参与使董事会的决策和执行更加透明,便于监事会针对经理层对于决策的贯彻落实进行监督,有助于提出正确的改善意见。③在成员构成上,本文借鉴德国股东监事和职工监事并存的模式,在此基础上加入外部监事。改进后的监事会拥有三个分流的监督嗔来源。股东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任,传达股东大会精神:职工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任,代表广大职工利益;外部监事由监事会选任,为监事会的监督决策提供支持建议。④在比例结构上,借鉴德国的《煤炭钢铁员工共同参与决定法》,监事会成员中,股东监事和职工监事应占有相同比例,各占40%的监事会总人数。外部监事作为公司的外部支持人员,在监事会中构成比例相对低一些,占到20%的监事会总人数。⑤在运行机制上,蒋一苇在经济民主的论述中提到了劳动者在真正的自由下形成劳动者联盟,以“劳动公约”推动民主制的运行。新的治理结构框架下,监事会将订立“监察公约”,监事会的运行机制应以民主集中制为原则,少数服从多数。监事会不仅对股东大会负责还要对职工代表大会负责,享有选任和解任外部监事的权力。监督与执行的共同决策受到全体劳动者监督。⑥在独立性上,股东监事是公司的所有者,更加关注公司的持续发展,在权力和财务方面受到的牵制较小,具备监督独立性的基础。而现行的职工监事没有摆脱管理层的经济约束,董事会的薪酬委员会决定职工监事的薪酬标准,职工监事迫于压力难以行使监督权力。在经济民主视角下改进后的公司治理结构中,职工监事的薪酬标准由职工代表大会下设的薪酬专项资金委员会制定,实现财务独立。职工监事执行轮岗任期制,由全体职工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并且职工代表大会有权通过仲裁委员会罢免不作为的职工监事,实现权力独立。每一位职工监事通过决策参与树立组织公民观念,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明确自己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外部监事根据年底绩效实行一次支付的薪酬模式,作为公司外部人员没有公司内部管理层之间的利害关系牵制,便于独立行使监督职权。

四、研究设计与案例选择

(一)研究方法的选择及案例企业的选择

本文在理论框架的基础上将案例进行归类,遵循复制法则,平行搜集三家银行的案例材料。德意志银行是德国最大的股份制银行,双层董事会制度是公司治理领域的典型,其监管董事会的地位与中国监事会形成强烈的对比。一般而言,使用跨案例研究方法可避免围绕个案总结对事实的关键影响因素的混淆。结论更具说服力。与德意志银行相对应,中国工商银行作为国有独资银行的代表,与德意志银行具有相类似的社会地位,可比性较强。同时,为了避免国家控股特殊性带来的研究偏差,本文还将中国股份制银行的代表中国民生银行作为研究对象进行交叉对比。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民生银行在中国社会的关注度很高,为信息的搜集提供便利。

此外,监事会“虚置”是当前社会背景下的现实问题,案例涉及高管内部腐败问题,不能获得一手资料,仅能搜集媒体资料通过三角验证的原则还原事实。作为研究者无法控制研究对象,符合案例研究适用的情形。同时,本文从“为什么”和“怎么样”出发,探索为何频繁出现监督不力的治理问题,以及公平和效率并存的运行机制应该是怎样的。

(二)数据收集与分析策略

案例研究提倡不同途径的资料相互印证,形成证据三角形。本文多渠道收集资料,形成稳定的证据三角形,还原有说服力的事实。本文以主流媒体为资料的主要来源,大量总结案例的新闻报道材料。将材料进行时间上的整理和排序,通过前因后果进行第一轮的验证,对案例形成初步的认知。为了增强二手数据的信度,进一步收集学术论文、期刊杂志、企业家访谈视频、会议记录、企业年报等资料进行验证。当资料之间出现矛盾时,从广泛收集的信息中找到更为客观的结论。

通过收集资料进行资料间的相互印证之后,进行案例描述。在描述的过程中,将案例与理论框架的分类进行归类总结,从中国工商银行的权力分散、中国民生银行的权力失效到德意志银行的权力集中,经过描述和总结探讨中国情境下监事会运作新模式,以及基于经济民主视角结合德国共同决定制度的实践经验,验证创新治理结构中监事会地位变更合理性,并得出研究推论。

(三)案例概述

中国工商银行是中国最大的国有独资银行,该监事会作为一个与董事会平行的机构对企业管理层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以及具有中国特色的党委会均具备O督权力,监事会的作用被削弱。本案例可以追溯到2003年,中国工商银行尚未入市,国家审计署查出其违规贷款金额多达69亿元,案件涉及336名员工。2003年的审计风暴过后,2012年和2014年中国工商银行违规贷款再露头角,涉及金额上百亿元,案例背后映射的内部监管不力,值得深思。中国民生银行是中国首家主要由非公有制企业入股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监事会是主要的监督机构。2012年,“民生式创新公司治理”提出监事会对董事履职评价工作负最终责任,以强化监事会职能。然而,实际情况并没有按照创新工作模式运行。2015年,中国民生银行总行行长因涉嫌银行政商腐败被带走协助调查,随后辞去行长职务。面对强大的政商势力,监事会没能在事件发生前发挥其监督职能。高管出事使得中国民生银行股权结构重新洗牌,危机重重。德意志银行是德国最大的银行,也是世界主要的金融机构之一。在双董事会的治理结构下,监管董事会参与到公司的决策和监督过程,形成一个垂直管理的系统。德意志银行从一战后遭遇的清算危机、二战后被拆分到现阶段的流年不利“巨亏事件”,系统风险和经营风险给其带来巨大考验,风雨飘摇中仍在砥砺前行。

五、案例分析与讨论

(一)权力四象限定位及不同监督权力模式成因

中国工商银行是在“三会一层”的背景下,有多个监督的主体,监事会的职能和权力被分散;中国民生银行监督权力分散程度不高,但监事会地位不占优势的事实较为突出;德意志银行的监督董事会居于高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决策,形成独具特色的垂直监督体系。

中国工商银行监察机构权力分散的成因归集为以下两个:首先,作为社会主义国家代表,中国须对一切企业进行一般性行政管理,如经济计划指导、经济行为监督等,国家控股的大企业需要设立党委会施行监督。其次,中国公司治理不断借鉴国外经验,探索自己的公司治理模式,学习英美的独立董事、日本的平行模式、德国的职工监事,形成混合公司治理模式,监督职能被分散。

中国民生银行监察机构权力失效的成因可以归集为以下两个:首先,作为中国股份制银行的代表,中国民生银行股权集中于十大股东,股权集中比例达到54.61%,导致监事会在公司中的话语权较为薄弱,监事多为兼职担任,成为形式上的一份工作。其次,非国有控股的中国民生银行也无法避免丧失一些政策上的优势,为争取优势不得不政商联合,监事会在此面前更加位微言轻。

德意志银行监察机构权力集中的成因可以归集为以下两个:首先,德国的民主社会主义政治传统主张联合,认为资本主义国家阶级关系已发生根本变化,否认阶级和阶级斗争,主张多党制,工人阶级要通过议会多数掌握国家权力,建立一个政治民主、经济民主、文化民主和社会民主的社会。在这种传统的民主社会主义的理念影响下,德国企业的监督机构出现了股东代表和员工代表联合掌握监督权力,形成权力集中模式下权力监督的合法路径。其次,德国证券市场不发达,德意志银行受到银行机构大股东的控制,进而产生了劳资双方的博弈。德意志银行的监督董事会拥有一半的监事是员工代表,避免大股东侵害小股东的权益,以实现权力之间的制衡。

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民生银行监事会的权力分散、位微言轻导致执行偏差和行长专权。引发了违规贷款、等公司治理问题。德国的职工参与、共同决策强化职工的监督作用,为监事会注入原动力,实现监督及时、行动有效。

推论1:每种监督权力模式的演化都存在历史合理性,推动监事会整体效能的改善,参考经济民主视角下改进后的公司治理结构(图2③④),改进监事会的构成比例及权力来源。

(二)公司股权结构及薪酬激励的差异

从股权结构角度看,中国工商银行属于国有控股银行,公司高管由政府有关部门直接任命。因此,中国工商银行缺乏人格化的股东,国家是具有控制地位的大股东,股东权益最大化意味着国家政府权益最大化。这样的界定使得公司高管成为公司的控制者,如果公司制度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激励机制,必然导致管理层的委托问题。此外,中国工商银行的薪酬激励遵循国家规定的等级工资制度,个人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没有必然联系,管理层缺乏对公司未来进行长远规划的热情。

中国民生银行是股份制商业银行,拥有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新希望集团等10位大股东,股权结构明晰。董事会成员和银行行长成为银行的掌舵人。掌舵人在经营中产生委托问题,使得中国民生银行一度成为“高官夫人俱乐部”。中国民生银行采取了薪酬与业绩挂钩的激励方式,但每年高管薪酬披露显示,监事薪酬远低于董事薪酬标准。

在德意志银行的股权结构中,机构投资者占据了80%以上的股权,德意志银行股东代表大会每年一度在德国不同城市举行。任何股东都有权参与股东大会,针对议程发表自己的见解,并且有权提交重大相关问题和提议。德意志银行的监管董事会成员薪酬由固定报酬和可变报酬组成,其中可变报酬与公司绩效挂钩成为德意志银行薪酬构成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激励相容。

中国工商银行缺少人格化的股东使得股东的威慑力难以发挥,属于典型的控制权和经营权分离,管理层工作透明度不高,执行与决策的偏差未被及时发现。中国民生银行的政商腐败勾结更是由于决策执行不透明导致的。德意志银行利用股权集中的优势规定公开的经营方针,强化知情权、问询权的作用,防控腐败滋生。此外,从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民生银行的监事薪酬看,监事工资标准相对权力平等的董事显示出较大差距,薪酬标准的制定者正是公司董事,监事会财务不独立的处境较为尴尬。

推论2:规避管理层的执行偏差和逆向选择,应强化监事会职权的作用,参考经济民主视角下改进后的公司治理结构(图2②),实现决策公开、执行透明、问询独立。

推论3:财务独立性的缺失影响监督权力的行使。参考经济民主视角下改进后的公司治理结构(图2⑥)。

(三)监督机构有差距的地位和职能

从监事会地位角度看,中国工商银行监事会与董事会在公司处于同等地位,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执行监督职能。监事会仅执行监督职能不参与企业决策,审核董事会上交给股东大会的财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发现问题聘请审计师进行复审。虽然公司治理细则规定,监事会依法享有知情权,中国工商银行也采取相应措施保障监事会知情权,但没有具体刚性的规范。

中国民生银行董事会与监事会也是平行权力的两个机构,但实际运行机制不能保证监事会的平等地位。监事的薪酬水平远不如董事会成员和行长的薪酬水平,监事会权力的行使受到董事会和行长的牵制。公司的经营绩效掌握在董事会和行长的决策之中,而监事的薪酬与绩效挂钩,监事境遇较为尴尬,监事会应有的知情权和参与权难以真正落实。

德意志银行监管董事会地位高于管理董事会,双层董事会制度形成直垂直权力结构,监管董事会决定管理董事会成员的任命和解任,在实际公司治理的过程中,监管董事会对于管理董事会的行为更具威慑力和监督执行力。最具特色的是监管董事会与管理董事会一起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制定,就信息对称性的角度,监管董事会能够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信息,并真实地向股东大会汇报。

推论4:改善中国监事会“虚置”运行的现状,需改进现有的治理框架,参考经济民主视角下改进后的公司治理结构(图2①),提高监事会在公司中的地位。

(四)不同的公司经营目标

从公司经营目标看,中国工商银行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范,坚持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由于中国工商银行为国家控股银行,应坚持国家、政府利益最大化。由于国家作为大股东处于一个较为抽象化的地位,政府代表国家行使股东权力并不能与真实的股东大会产生的效应相一致,这样的中国工商银行无法真正地做到坚持自己的经营目标:国家利益最大化。同时。公司利益相关者多抱有“搭便车”的心理,从国家控股保障中获取收益而非真正关心公司长远发展。

中国民生银行坚持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基础上,保障投资人(储户)的投资收益。中国民生银行非国有控股,为自身的长远发展须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关注。企业形象也涉及到高管团队的整体形象,这种观念为公司高管建立了保护屏障,监督机构不会轻易质疑高管的经营管理,成为“虚置”的高层机构。

德意志银行由机构投资者绝对控股,但其经营目标并不是保证机构投资者利益最大化。德意志银行追求利益相关者利益之间的平衡关系,并兼顾社会效益、履行社会责任,在保护各方利益相关者利益的基础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立足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可以调动债权人的积极性。在公司绩效不佳时,债权人会表现出极大的关注,对管理层的行为提出警告并提出改进建议。同时,公司管理层也不会纯粹关注股价的高低,而是权衡各方利益,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推论5:公司经营目标影响着监督机构的工作原则和运行机制。避免以经营目标为盾牌的违规行为,参考经济民主视角下改进后的公司治理结构(图2⑤),制定“监察公约”,兼顾多方利益免受侵害。

六、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我们不可否认国家之间国情的差距及股权结构的差距,但在中国公司监察制度的发展过程中,仍然有很多方面可以借鉴和发展其他国家的理论和规范。本文通过对中德公司的跨案例比较,得出四个结论为监事会的功效改善提供借鉴经验。

(一)完善监事会立法,明确运行机制

立法的完善可以为中国监事会建立一个统一的规范标准。作为国有控股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拥有其公司章程下相对条理清晰、权责明确的监事会治理细则,但这样的规范细则相对于国家法律而言不具有更高的权威效应,与其他公司存在较大差异,难以形成统一标准。公司自行设计的监事会治理细则在措辞规范和准确性方面可以发挥的空间很大,有些既定的标准虽然符合国家法律规范但并没有具体的解决措施,导致制度的失效。因此,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细则,将由公司自行规定的权力收回,建立统一的规范标准。

(二)提高监事会地位,加强监督职能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赋予监事会和董事会平等的法律地位,但在人员构成和设置上并没有体现出权力平等,独立董事和监事还存在监督权力交叉的现象。本文提出的经济民主视角下改进后的公司治理结构,期望通过对监事会法律地位的微调来提高监事会的监督执行权。在未来的公司治理实践中,应逐步提升监事会在公司中的地位,也期待人民今后的立法决策能使监事会的法律地位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改革监事会的薪酬计算方式

中国公司可以借鉴德国公司的薪酬标准,由于公司管理层的个人利益与公司的整体利益难以实现一致导致激励不相容,很难调动管理层工作积极性并规范自己的行为。监事会作为监督机构虽然与公司的经营绩效没有直接的关联性,但其工作效率和效果间接影响公司绩效。固定的等级工资规定不会真正为公司的长远发展考虑。因而采用固定薪酬和可变薪酬相结合的方式,或将员工持股作为一种长期激励手段,根据监事会的工作绩效设计监事薪酬标准才是提高监事会工作效率的关键。

民生银行论文第3篇

关键词:银座;明治时期;东京;文明开化

中图分类号:K3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2458(2014)02-0020-07

DOI: 10.14156/ki.rbwtyj.2015.03.003

文明开化是指明治时期西方文明传入日本,导致日本社会制度及文化上产生重大变化的历史现象b。当时日本全面引进近代西方的科学技术、社会制度、思想以及风俗习惯,文明开化的风潮渗透到了社会的各个领域。在这场风潮当中,明治政府为了促进东京的不燃化建设并展现首都的威容,以西欧先进国家为模板建造了西洋风格的银座炼瓦街。这一近代日本最早的西式街区在明治时期首都东京吸收西方文化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文章拟对文明开化时期银座炼瓦街这一城市空间的社会文化作用进行一个较为全面系统的梳理和分析,以期对其在东京文明开化史上的历史地位得出较为客观的认识。

一、银座炼瓦街建设与近代西方科技引进

(一)银座炼瓦街建设的背景与概况

明治初年,首都东京主要由木造房屋构成的市区每遇火灾便损失惨重,明治政府在首都的建设过程中开始谋求实现城市的不燃化[1]138。当时,欧美各国提出作为条约修正c的条件,日本须首先成为在政治方面和风俗方面都与它们处于对等地位的国家,明治政府为了实现这一目标积极学习模仿西方文化,也开始筹划对首都的街区进行规划改造,建成气派的洋式街区展现给居住于东京市内的外国人[1]138。明治五年(1872年)2月26日禾田仓门内的旧会津藩邸失火,巧遇疾风而迅速蔓延到京桥西的绀屋町以及银座二丁目a,导致京桥、筑地一带288 000坪b受灾,受灾人口19 872人,延烧町数41町[1]137。火灾使银座一带化为灰烬,却为渴望修改不平等条约的明治新政府进行首都的城区改造提供了重要契机。明治政府决定将连接到筑地居留地和新桥火车站一带相当于首都门面的银座一丁目到南金六町(当时的町名,现在的银座八丁目)的街区建成可与欧美都市媲美的砖瓦建筑街区,以向欧美诸国充分展现首都的开化风貌。

炼瓦街工程聘任英国建筑师汤马士・华达士(Thomas waters)负责设计和施工指导[1]141。建设工作首先从道路整治开始,街区道路宽度依次被设定为:主干道15间c,次干道10间、8间,小巷3间,其中主干道分设了人行道和车行道[1]141。街区内的房屋依次主要分为3个等级,一等房屋高度最高,面积最大,建于15间道路和10间道路两侧;二等房屋次之,建于8间道路两侧;三等房屋高度最低,面积最小,建于3间道路两侧[2]。工程的施工于明治五年(1872年)8月12日从京桥一侧的一丁目开始,主干道的工程持续1年有余,明治六年(1873年)12月主干道两侧房屋建设完工[3]35。明治七年(1874年)春主干道的人行道建成,并栽植了松树、枫树、樱树等街树,同年12月车行道旁的煤气路灯投入使用[4]151-152。主干道的建设完成后,明治七年(1874年)起次干道及小巷的建设施工相继开始[4]140,明治十年(1877年)6月9日炼瓦街全部工程大体完成[4]149。

(二)炼瓦街建设对近代西方科技的引进与宣传

积极引进欧美的近代科技是明治时期日本文明开化风潮的重要表现之一。作为近代日本最早建成的西式街区,银座炼瓦街在很多方面率先引进和应用了近代西方的科学技术,同时也展示和宣传着相关科技成果。

首先,银座炼瓦街的建设促进了近代西方建筑技术的引进和推广。砖的大量生产与水泥的国产化可以说都是通过银座炼瓦街的建设而实现的。炼瓦街的建筑用砖以及主干道铺设人行道所需的砖数量巨大,这些砖的供给成了工程开始时建设者必须解决的问题。当时新建的一些造砖厂由于规模小且技术不成熟无法满足炼瓦街建设所需砖的供给,东京府于明治五年(1872年)12月接受了川崎八右卫门的砖瓦制造申请,让其进行尝试[4]123-125。川崎八右卫门邀请华达士加以指导,明治六年(1873年)华达士建造了霍夫曼窑,并亲自进行生产,终于取得了成功[4]123-125。砖的大量供给问题最终得以解决。与此同时,水泥的制造技术也在炼瓦街的建设过程中得以引进。从幕末到明治初年,建筑材料当中水泥一直依赖进口,为了减少购买水泥的庞大开支,大藏省a向东京府借用深川的旧仙台藩邸建立了工厂,尝试制造水泥[4]128-129。通过效仿西方书籍上所写的制造方法,在工部省雇佣的外籍技师的指导下反复实验,明治六年(1873年)终于成功制造出了水泥[4]129-130。像这样,银座炼瓦街的建设过程中近代西方的各项建筑技术不断得以引进,日本近代建筑业的发展可以说也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除了建筑技术,近代西方一些先进的照明技术和交通技术也率先在银座炼瓦街得到应用,炼瓦街区对这些技术的宣传和推广也有着重要的意义。明治七年(1874年)12月18日从金杉桥到京桥的街道上85盏煤气路灯首次点亮[5]13。这是煤气灯第1次在东京出现,可以说是东京照明史上的一次革命。之后,煤气灯也开始用于室内照明,明治十一年(1878年)在新富座,明治十六年(1883年)在鹿鸣馆分别投入使用[5]15-16。煤气灯在银座街头出现8年后,明治十五年(1882年)11月刚成立不久的东京电力会社为了宣传电灯,在其位于银座二丁目的公司主楼前点起了弧光灯[3]161-162。虽然银座街头的煤气路灯直到大正十年(1921年)才被电灯取代[3]162,但当时炼瓦街上亮起的亮度远超过煤气灯的白色灯光无疑对这种近代西方的照明新技术起到了早期的宣传作用。除了煤气路灯,源自近代西方的交通工具铁道马车最早在东京投入使用也是在银座炼瓦街。明治十五年(1882年)6月25日贯穿银座炼瓦街主干道的新桥至日本桥区间的铁道马车开通,开启了日本城市铁道交通时代的新纪元[6]76。穿行于西式炼瓦街区的铁道马车在为人们提供了更为便利的出行方式的同时,也在宣传着这种近代西方的交通技术。随着这一区间铁道马车开通运营的成功,日本桥至万世桥区间、万世桥至上野区间、上野至雷门区间、雷门至浅草桥区间以及浅草桥至日本桥区间也陆续开通投入使用[6]81-85。

由上不难看出,银座炼瓦街不仅在引进一些近代西方科技方面发挥着先导性作用,同时也在向当时的东京市民乃至日本国民展示和宣传着这些科技成果,发挥着一定的启蒙作用。

二、银座炼瓦街与文明开化时期东京的思想言论界

由于银座炼瓦街特殊的地理位置与独特的街区风格,明治时期这里集中了许多报社、杂志社等新闻媒体和各种结社,因而也便成为文明开化时期东京思想言论界具有重大影响力之地。

(一)首都东京的新闻传播中心

银座炼瓦街正好位于政府机构集中的丸之内、商业金融中心日本桥和外国人居住的筑地居留地的中间,临近可通往通商港口横滨的新桥火车站,较易获取各种信息,而且砖瓦房屋防火性好,易于保存资料,于是很多报社、杂志社和出版社便纷纷集中于此。明治五年(1872年)到十年(1877年)之间,在东京发行的报纸《东京日日新闻》、《邮便报知新闻》、《日新真事志》、《曙新闻》、《朝野新闻》、《读卖新闻》、《平假名绘入新闻》、《都女新闻》等当中,除了《邮便报知新闻》之外,其余各报社均集中在银座炼瓦街[7]1043。明治十四年(1881年),年发行量过百万的8家大报社中,只有《邮便报知新闻》的报知社和《有喜世新闻》的三益社总社不在银座炼瓦街[8]。明治十五年(1882年)前后,银座炼瓦街集中了大小20多家报社[7]1055,各类报纸当中,既有民权派的《朝野新闻》、《东京曙新闻》及官权派的《东京日日新闻》等政论报(也称作大报),也有《读卖新闻》、《平假名绘入新闻》、《假名读新闻》等以报道社会新闻为主的小报[9]121。

除了报社,很多新兴的杂志社和出版社也活跃在银座炼瓦街。从明治十年到明治三十年前后,这里刊行着不同领域的多种杂志,如《江湖新报》、《近事评论》、《扶桑新志》、《交询杂志》、《东京经济杂志》、《法律志丛》、《政谈》、《东京医事新志》、《教育新志》等均各具特色[9]137-139。各种出版社也在炼瓦街相继成立,如,银座一丁目的忠爱社,银座二丁目的开新社、共隆社、英泉社、含翠阁、中近堂、润生社,银座三丁目的报行社、三荣社,银座四丁目的歌舞伎新报社、博闻本社,南绀屋町的龙玉堂,新肴町的神谷簿记书房,弥左卫门町的知新社,尾张町一丁目的共同社,南锅町的政谈社、法帖屋,加贺町的由己社,泷山町的集成社、报告社,竹川町的自由出版社、交文社,南金六町的凤文社、温故社等不胜枚举[9]139。

报社、杂志社和出版社等媒体机构的大量集中创设是文明开化时期东京的重要文化现象。当时的银座炼瓦街由于集中着大批的媒体机构而成为了东京的新闻传播中心。各种出版物迅速广泛地向一般民众介绍着社会动态及新的思潮,推动文明开化的风潮渗透到民众中间。

(二)民权派思想言论活动的据点

在文明开化的风潮中近代日本最初的民主主义革命运动―自由民权运动发生了。思想言论界在这场运动中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当时的炼瓦街区里集中创办有大量的民权派报纸、杂志,还有各种民权结社,银座炼瓦街成为了首都东京民权派言论活动的重要据点。

自由民权运动兴起过程中刊行于银座炼瓦街的有代表性的民权派报纸有《东洋自由新闻》、《自由新闻》、《绘入自由新闻》、《自由灯》、《朝野新闻》、《东京曙新闻》等[9]128-130, 118-119。《东洋自由新闻》是近代日本最早的激进自由主义刊物,其发行公告中便强调了“旨在论述人性自由之本源,倡导君民共治之宗旨,以此谋求国家经济实力不断增强”的主导思想[10]126。《自由新闻》是自由党的机关报,也是近代日本最早的政党机关报[10]127。当时其影响也扩展到了地方,如:信州佐久一带有名望的豪农早川权弥通过《朝野新闻》得知《自由新闻》即将发行后,立刻邮购了其创刊号。之后便成为其忠实读者,并且出席了佐久的自由联谊会,明治十六年(1883年)4月加入自由党,11月赴东京参加自由党的临时大会[11]。《自由新闻》停刊后,《绘入自由新闻》和《自由灯》作为其后续刊物继续宣传着自由党的主张[10]129。随着自由民权论的传播,直接批判政府政策,倡导民权主义思想的政论杂志也开始在银座炼瓦街涌现。如,都市民权派领导者之一的林正明创办的《近事评论》和《扶桑杂志》、服部诚一的《公益问答新闻》、长沼熊太郎的《舆论新志》、成岛柳北的《溺泞丛谈》、嘤鸣社的机关杂志《嘤鸣杂志》、政谈社的《中立正党政谈》等[10]133都是这一时期刊行于银座炼瓦街的宣传民权思想的代表性政论杂志。

除了报纸和杂志之外,各种民权组织在文明开化时期的思想言论界也发挥着较大的影响力。其中如,嘤鸣社、共存同众、交询社等许多较有影响力的民权组织都和银座炼瓦街有着密切的关联,在这里展开着其组织活动。嘤鸣社的前身是由欧洲留学回国的沼间守一等人于明治六年(1873年)在东京创办的法律讲义会,后来开始通过演说活动宣传自由民权思想,并不断扩大组织,在东京以外成立了27个嘤鸣社分社[10]83-85。明治十二年(1879年)10月,在位于银座四丁目十番地的求友社创办了《嘤鸣杂志》,同年11月买下《横滨每日新闻》,更名为《东京横滨每日新闻》,并将报社由横滨迁到银座的西绀屋町二十六番地,进一步扩大着其言论活动[10]85。共存同众的创建始于明治六年(1873年)9月留学伦敦的马场辰猪、小野梓等在伦敦成立日本学生会,明治七年(1874年)小野梓回国后在东京创立了共存同众,并于次年创办了《共存杂志》[10]88。明治十年(1877年)共存同众建在银座日吉町七番地的共存众馆落成,成为了演说会等组织活动的据点,后由于活动规模的扩大,又在日吉町四、五番地购买了房屋,改建为讲堂[9]156。该组织不仅在其会员之间举行共同学习研究欧美的制度、思想、文化的活动,还通过举办演说会和发行会志等开展着各种启蒙活动[9]155。交询社明治十三年(1880年)成立于银座南锅町二丁目十二番地,是在福泽谕吉的倡导下以庆应义塾出身者为主要成员创立的[9]156-157。创立同年开始发行《交询杂志》,将文学、法律、政治、经济、商业、工艺、农业等方面的最新信息通过论文、报道等形式加以介绍,由于文章均为活跃在社会各界一线的交询社成员所写,杂志的社会影响也很大,该杂志上刊登的《条约改正论》和《私拟宪法案》成为当时自由民权运动的一项指针[9]157。

由上可知,文明开化时期各种民权派言论机构和民权组织在宣传倡导自由民权思想方面发挥着重要的先锋作用,而银座炼瓦街作为这些组织机构活动的据点,也成为首都东京传播自由民权思想的重镇,引领着当时主张民主、民权的社会思潮。

三、银座炼瓦街与风俗的西化风潮

明治前期西方文化在日本迅速传播的过程中,西方人的生活方式也被积极引入,从衣食住行到日常生活用品,西化风潮全面渗透到了日本人的生活方式当中。银座炼瓦街是当时东京唯一的西式街区,伴随生活方式西化潮流而新兴的许多行业都集中在这里,炼瓦街区也由此对西化风俗在首都东京的传播与推广有着重要的意义。

文明开化时期日常生活的西化风潮首先出现在衣着方面,应这种风俗变化的需要西式服装裁缝店开始大量出现。在东京,伊势胜、丸善、大仓组、森村、大民等几家最早的西式服装店的经营者都将营业地点选在了银座炼瓦街。明治六年(1873年)伊势胜聘请德国制衣师在银座一丁目十三番地开办了洋服店,同年2月丸善商社的裁缝店丸屋也迁入了银座二丁目六番地,同年10月位于银座三丁目的大仓组商会聘请英国制衣师开始了其洋服制造业,明治八年(1875年)森村市左卫门将其森村洋服店开设于银座四丁目十六番地,山岸民次郎也于明治初年将其大民洋服店创办于银座的尾张町二丁目[9]191-194。可以说银座炼瓦街是近代东京西式服装制造业的发源地。

除了衣着之外,风俗西化的潮流也波及到了当时日本人的饮食生活方面,西方食品不断被引进,欧美风格的餐饮店也陆续出现。在东京,许多有名的西式餐饮店都创业于银座炼瓦街。如,枪屋町的清新轩以经营法国料理而闻名,泷山町的东洋轩在当时曾与知名西洋料理店精养轩齐名[12]。尾张町西侧的函馆屋销售冰淇淋、酸奶等西洋食品及洋酒[3]52,是日本最早的西式酒吧[13]。除了西式餐饮店外,炼瓦街里还有一些在东京较早从事西式糕点制造和销售的店铺,其中尤以木村屋和O月堂最具代表性。面包店木村屋明治三年(1870年)于尾张町一丁目开业,后因明治五年(1872年)的银座大火店铺烧毁,明治六年(1873年)在银座四丁目东侧开设新店,在这里成功制造出夹馅面包[9]211-212。银座南锅町一丁目的O月堂开设于明治十年(1877年),明治十三年(1880年)购入饼干加工机开始大量生产饼干,后又从英法美等国学习西式糕点的制造技术,生产出华夫饼干、油酥饼干、水果蛋糕等多种此前日本没有的西式糕点[9]212-213。

风俗的西化还体现在交通方面,火车、铁道马车等近代西方的交通工具不断引进,改变着日本人的交通生活。这些新的交通工具在东京最早投入使用都和银座炼瓦街有着密切的关系。明治五年(1872年)9月12日,连接对外开放港口横滨和首都东京的火车开通运营,出于未来对外展现首都风貌的考虑,东京一侧的火车站选择了建在当时正在规划建设中的银座炼瓦街区的新桥近旁[7]326。铁道马车在东京最早投入运营也是从银座炼瓦街区开始的。明治十五年(1882年)6月25日,东京马车铁道会社经营下的新桥至日本桥区间的线路投入运营[6]76。该运营线路穿过新桥至京桥间的银座炼瓦街主干道,开启了日本市内铁道交通的时代。在文明开化时期,这些最早出现于街头的新式交通工具直接向人们展示着近代西方的交通生活,而当时的银座炼瓦街则无疑成为了首都东京新式交通的展示中心。

伴随近代西方生活方式的传人,西式的生活用品也不断引进到日本。很多西式生活用品在东京的制造和销售活动都率先在欧风的银座炼瓦街展开。钟表是文明开化时期具有代表性的西式生活用品,当时银座炼瓦街里集中着近代早期东京的多家钟表店,其中较为有名的有小林钟表店、竹内钟表店和服部钟表店[9]202-205。西式皮包制造业在东京的发展也源于银座炼瓦街。位于银座一丁目的谷泽皮包店是近代日本最早从事西式皮包制造与销售的店铺[3]54。此外,明治初期最早从事西方药品和化妆品制造与销售的企业乐善堂、资生堂等也创业于当时的银座炼瓦街。明治八年(1875年)创建于银座二丁目的乐善堂开始制造和销售眼药水“精W水”,同时还销售着柠檬药水、肥皂、药皂等多种商品[9]99。资生堂除了销售镇静剂“神令水”、妇科病药物“清女散”、肠胃药“爱花片”等西药外,还于明治二十一年(1888年)制造出近代日本最早的牙膏进行发售[14]。像这样在炼瓦街里从事西式生活用品制造或销售的店铺还有很多,银座成为当时东京西方生活用品店最为集中的一个街区。

由上可见,伴随西化风俗的流行而聚集了衣、食、交通等领域众多新兴行业的银座炼瓦街成为当时东京全面介绍和展示近代欧美生活方式的一个街区,街区内各行业经营活动的展开促进着西化风俗的传播与推广,引领着文明开化时期首都东京风俗及生活方式的西化风潮。

四、结 语

银座炼瓦街是明治初期在文明开化的风潮中诞生于首都东京的近代日本最早的西式街区。伴随着银座炼瓦街的建设,近代西方的建筑、照明等先进科技成果得以引进和宣传推广,伴随着各种新闻媒体、民权组织、新兴行业的商铺等在银座炼瓦街区的集中兴起,这里成为了明治时期首都东京的新闻信息传播中心、民权思想传播据点和西化风俗展示中心,成为全方位地引入、展示和传播近代西方文化的一个独特空间,引领着东京的文明开化风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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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nza Brick Town and the Trend towards Civilization in Tokyo in Meiji Period

QIU Jie

(Institute of Japan studies, Nankai University, Tianjin, 300071, China)

民生银行论文第4篇

中国银行业改革一直以其艰巨性和特殊性而引人注目。随着中国整体经济市场化程度逐渐加深,以及加入WTO过渡期的结束,中国银行业改革愈加凸显出急迫性和重要性。就本质而言,中国银行业改革是一个制度变迁的过程,即以较高效率的银行制度安排对较低效率银行制度安排的一种替代。

从总体上看,研究中国银行业改革的文献可以说是汗牛充栋,不胜枚举。这些研究文献中显然有些是包含着真知灼见的,并且一些独到的见解让人耳目一新。但是,不得不指出的是,就笔者所涉猎的文献而言,立足长期历史演进视角者寡,而关注短期迹象和政策者众。其中,张杰在这方面做出了有益的尝试,并在理论上取得了一系列创新和突破。

实际上,任何一项制度安排的存在都不是孤立的、片面的,它必然是前一次制度变迁的终点和下一次制度变迁的起点。从这个角度来看,研究中国银行业改革必须选择一个长期视角,只有将其置于长期的制度演进过程进行考察,才能窥其真面目。否则,不论我们的理论模型多么精致,论证过程如何严密,经验证据何其确凿,都极有可能忽略掉许多至为关键的东西,从而影响到我们对中国银行业改革的取向以及相关的判断。

中国银行业制度演进过程相对于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而言是十分独特的,这主要体现在中国银行业的发展与变迁自古以来就与国家(政府)的关系密切。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欧美国家早期的金融结构经过货币兑换业,前资本主义时代的所谓新式银行,期间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并没有完整的制度架构,政府在其中所扮演的角色也没有明确定位。其实,即便当货币资金的支持成为不可或缺的社会经济条件,政府开始意识到掌控金融体系的重要性之后,欧美国家(政府)对银行业的发展也更多地是以第三者的身份加以监督和管理,而不是直接加以控制。

以美国银行制度的演进为例,其路径大致是:自由发展阶段-以“金融抑制”为主要特征的银行制度体系建立-->原有银行制度体系充实和完善-->新银行制度体系构建。

对美国银行业制度演进路径的考察,我们发现,西方国家银行制度的演进大都是自发的,政府只是在市场机制运行出现问题时才出面加以干预。但是这种干预也是有限的。例如,甚至在1929年开始的大萧条期间,即使有种种幕后交易、操纵股市、故意传播错误信息等丑闻被揭露,但美国总统胡佛仍然相信联邦政府对证券交易所的控制是不符合宪法的。同样,罗斯福新政也只是加强了政府干预的力度,并没有限制或收买私人产业,侵犯私人产权制度。比如,在罗斯福新政期间成立的有限几家以政府为背景的金融机构,主要是履行监管和保障职能的,如联邦存款保险公司、证券交易委员会等,市场主体并未因此而发生改变,政府并没有另搞一套官办银行体系,以及以官办银行体系来取代民营银行体系的事情。

但中国银行业制度演进的故事却与西方国家大不相同。诺斯(1991)指出,从理论上讲,理解制度结构的两个主要基石是国家理论与产权理论,同时因为是国家界定产权,因而国家理论是根本性的。最终是国家对造成经济增长、停滞和衰退的产权结构的效率负责。进一步地,王家范(1999)教授强调指出,在中国“国家主权就是最高产权”。因此,中国银行业制度演进的一个独特之处就是一直以来它与国家(政府)的利害关系牵扯极深且表现得相当复杂。通常认为,中国一般意义上的银行制度起源于封建社会早期,当时中央集权业已形成,信用机构主要依托封建王朝,商品经济则长期受到压制,从而制约了中国早期金融机构的发展空间。实际上,无论是唐朝的质库、金银铺,还是明清时代的钱庄、票号,它们的生存与发展都是以依附于国家(政府)为前提条件的,否则,其归宿大概只有破产、倒闭或被没收的命运了。以清朝时期颇具影响力的票号为例,作为有中国特色的“银行”,它曾经获得的空前发展和成功与其同清王朝的密切关系是分不开的。真正意义上的中国现代银行业诞生于1897年,即中国通商银行的成立。中国通商银行成立的主要动因是中日甲午战争以后,清政府的财政到了几乎枯竭的地步,因此,想通过创办银行以增加财源,摆脱财政上的困境。基于这一动机而创办的通商银行从一开始就打上了政府的烙印。例如,中国通商银行正式成立时额定商股500万两白银,先收半数,另商借户部库银100万两。同时,其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多数是捐纳的候补道员以及退职官吏,他们往往把银行视为衙门。另外,其创办人督办铁路事务大臣盛宣怀为得到政府的保护,积极争取户部的拨存银两作为生息公款。这种做法实际上使得中国通商银行成为官商合办的银行。此后成立的户部(大清)银行和交通银行同样具有浓厚的官办色彩。

辛亥革命以后,中国现代银行业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到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以四大家族为首的官僚资本通过拉拢、渗透和挤压等方式压制民族资本银行,从而基本上处于独占市场的地位。例如,1928年以后,国民政府通过将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的总管理处从北京迁到上海,并将其商业银行性质改为专业银行,同时增加官股、改组人事等手段,完全控制了当时国内的两大银行。蒋介石承认,“三行(指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和中央银行)之增加官股,即统治经济之实施”。从此,国民政府便建立起了政府主导式的银行制度。

当然,这期间也存在一些与政府关系不是很密切的民营银行,但这些银行最后由于国民政府的挤压而最终走向衰落。比如,当时作为民族资本银行代表的浙江兴业银行,辛亥革命以后,曾一度有过良好的发展。但是,由于其对蒋介石政权的摊派垫款较为抵触,与该政权较为疏远,使得这家在1927年前存款位居私人银行前列的大银行最终走向衰落。

考察几千年中国银行制度的变迁,我们已经初步发现,中国银行业的发展一直依附于国家(政府)。银行业的依附发展观,这也许可视为中国银行制度变迁史的一大主线,同时也应成为我们考察转轨经济下中国银行业制度变迁的一大主线。

二、中国国有银行制度演进:一个内生视角

按照西方主流经济理论观点,比较一致的看法是,金融中介产生于对交易成本和信息不对称的克服,是内生于经济发展的产物。这种主流理论本身虽然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争议,但到如今其主体并未发生动摇。不过,这一主流理论是以成熟市场经济体制为前提的,对于发展中经济和转轨经济中的金融中介问题似乎缺乏解释力。有鉴于此,张杰认为转轨经济下中国国有金融中介是由国家通过强制手段建立起来的外生性金融安排,即国有金融中介的成长外生于经济发展。就讨论这一问题所持的视角看,张杰的结论是合理的,并且得到了众多学者的认同和支持。但实际情况是,任何事物的产生与发展都有其内在逻辑。如果我们换一个角度,对于国有银行制度演进的逻辑便会得出大致相反的结论。

民生银行论文第5篇

1935年,一本当时中国国内最顶尖经济学者的论文集在序言中写道:货币问题与金融问题,可说是经济问题中的重要问题;尤其是在恐慌深刻化的今日,这两问题简直成了世界经济问题的焦点了。各国货币专家,乃至金融专家,均在绞尽他们的脑筋,设计打开世界恐慌的名案,不论他们的名案是成功还是失败,也尽足以引起我们的注意了。

十年后的今天,货币问题与金融问题依然是世界经济问题的焦点。发生经济与金融恐慌的频率和烈度,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经济恐慌已经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至今仍未消退。与此同时,中国CPI的持续高涨和股市的长期低迷形成了鲜明对比。不夸张地说,中国经济(金融领域尤为明显)正面临近年来最严峻的考验。如何设计打开世界恐慌的名案,仍然是摆在所有经济学家面前的首要问题。

现代金融危机的复杂性,是由世界各国不断展开的金融创新和金融深化活动造成的。对广大发展中国家而言,这是一个金融现代化的过程,但在另一个意义上,这同时也是它们融入世界金融体系,陷入复杂性危机的过程。自19世纪后半叶开始,中国已经踏上了金融现代化的道路,一百多年来金融界的兴衰起落与成败得失,也尽足以引起我们的注意了。在20世纪早期毕业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马寅初先生说过:夫思想为百世之根本,某主义之兴衰,某政策之适否,群众之思想如何,最能左右一切。;;z}}思想史的角度考察民国金融体系,或许更能反映中国金融现代化进程中各种问题的本质和根源。

民国时期金融思想的渊源结构可借助两个纬度来廓清:一是历史场景下的金融思想演进;二是横截面意义上的金融系统构建。

二、一个基调和两种主义的历史流变

金融思想的产生、发展与推广不可能脱离当时的经济条件和社会环境而独立演进,必然遵循一定的客观历史规律。张亚光(2008)指出:无论是民国金融出版物发行的总体趋势还是外国金融出版物的传播情况,它们所折射出的金融思想轨迹都打上了深刻的时代烙印。

金融思想的发展是建立在既有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制度之上的。没有20世纪30年代民国经济的黄金岁月,没有民国元年以后大力倡设的金融学高等教育和社会化职业教育,就不可能恰好同时出现金融思想井喷式的传播。金融思想的发展体现了不同时代的历史特征。银行问题由热到温,货币论争从未停息,金融手段日趋多样,每一段时期的金融思想都有所侧重。然而,在纷繁复杂的金融思想背后,是一个基调之下两种主义的斗争和演变。

(一)以发展为导向的金融思想的断裂和延续

民国金融思想演变的基调是以发展为导向。纵观民国金融史及金融思想史,发展始终是所有爱国人士(包括政治家、思想家、教育家、实业家共同的目的和心愿。从孙中山的实业救国到张窖的棉铁主义,从历次币制改革到农村合作运动,金融在民国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要发展,须发达工商,要发达工商,须发达资本,要发达资本,须发达金融。自辛亥革命之后,除民国后期官僚资本垄断金融大肆掠夺造成的断裂之外,金融活动一直在为中国发展而自强努力。

在城市,各商业银行积极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加强管理制度建设和金融创新,在不断壮大实力的同时塑造了良好的社会声誉;在农村,爱国知识分子深入田间地头,宣传发展现代信用合作组织。传统金融机构尽管弊端甚多,却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着农民调剂余缺的需要。 对历史传统的传承是无法割裂的,金融思想和制度同样如此。目前中国的金融体系,在很大程度上是对民国金融体系的继承。例如1949年之后的中国银行几乎延续了解放前整套的人员的组织机构。④除了受意识形态影响在经营业务上有所区别之外,其余并无更多的差异;信用合作社这种民间金融互助组织,在建国后也被完整地保留下来,成为新中国三大合作社之一⑤。甚至1986年组建的中国交通银行,也不再回避其前身可以追溯到1908年的历史事实。

近百年来,尽管受到某些特定历史事件的冲击,金融思想的发展基调在总体上是延续的。 (二)自由市场与政府垄断的对立和再现

两种主义分别是自由市场和政府垄断,杜询诚以1927年为界将民国金融制度钉上了这样两个标签。更进一步地,自由市场和政府垄断代表了古典主义以来的两种经济思潮,前者是经济自由主义在金融领域的体现,后者则是国家干预主义在金融领域的体现。 事实上,民国初期的自由市场型金融制度更多的是由于客观条件限制、政府权力不足而形成的。这一时期民国经济处于原始的金融自由化状态。由于政府经济操控力量薄弱、没有建立完备的中央银行制度,金融市场管制较为宽松,一方面容易受内外部冲击引发金融恐慌,但另一方面也为商业银行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当时经济自由主义得到极大张扬,很难想象,在民国后期还会有中国银行不执行政府停兑命令的情况出现。

然而政府垄断背后的国家干预主义有着更强大的历史传统和思想渊源。近两千年来在中国的传统社会制度中流行的是国家本位主义。高度集权的封建治国理念强调一切社会活动都应当受到国家政权的控制,关系国计民生的经济活动更是如此。在这一逻辑下,从汉代的轻重之辨开始,中国社会经济伦理中很早就确定了国家对于经济干预的合理性。实际上,即便在经济自由主义盛行的西方国家,国家干预主义也有一定的市场。希克斯在分析市场产生时指出:在市场所在地聚集在一起就是一种集会;每种集会都有潜在的危险。这就是政府干预市场的最初原因,这说明政府为何要三令五申地坚持将开市必须经过某种特许。勺0世纪20年代,金融体系不统一为经济发展制造了很大障碍,加之蒋介石早期深受苏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影响,种种因素促成1927年南京政府成立后,金融制度迅速转化为政府垄断型。

金融制度由自由市场型转向政府垄断型,对民国金融的发展产生了决定性影响。在政府垄断下,银行主导型的金融制度慢慢变质,中央银行实力日益膨胀,普通商业银行逐渐衰落,最终形成了四行两局一库的官僚资本金融格局。但是政府并没有垄断一切,它只垄断了自己需要的那一部分利益。面对处于破产边缘的农村经济和深受通货膨胀之苦的百姓,强大的政府垄断在此时却消失了。政府垄断型金融制度对商业银行的疯狂挤轧和对民生的漠视,直接导致了民国后期经济的彻底崩溃。

根据现代金融发展理论,政府垄断的金融制度往往会导致金融抑制问题,而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在于金融深化,回到自由金融市场制度。历史总是耐人寻味的。如果以金融抑制作为标尺回顾近百年来的中国金融历程,可以发现这段发展历史正好呈现出两头小中间大的纺锤形结构。也就是说,民国后期的政府垄断型金融制度在新中国成立后得到延续,金融抑制现象仍然存在,至今还未抹平。所不同的在于,上一次自由市场型金融制度的出现是政府无力控制的,而现在逐渐松动的金融改革则是政府有信心操动的。三、民国金融思想的系统结构

(一)环境与社会变革导致新旧金融思想的碰撞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观点,至少对于年鉴学派的长时段是适用的。布罗代尔(1958)认为:只有长时段现象才构成历史的深层结构,构成整个历史发展的基础,对历史进程起着决定性和根本的作用。历史学家只有借助长时段的观点,研究长时段的历史现象,才能从根本上把握历史的总体。因此,研究民国金融思想史,必须考虑较长时期内的自然、社会环境变迁,这是一切思想传统传承或擅变的根本渊源。比如,近代民间金融组织的衰落,由长时段的视角能够得到最有力的解释。

辛亥革命之前,传统金融组织仍然保持强大的生命力,占据着城市小商业和民间金融的主要地位。而外资银行发展迅猛,尤其在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逐渐处于上风。这一时期,双轨体现为本土传统金融与西方新式金融两种模式的并存和冲突。在代表先进发展方向的西方新式金融面前,传统金融组织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危机,并思考如何应对;民国成立以后,民族金融业取得长足进步,尤其是华资商办银行迅速崛起,收复了相当比例的金融控制权。这一时期,中西方金融模式的矛盾逐渐淡化,金融制度的双轨性更加复杂,体现为多个层面:银行与钱庄的双轨,银两与纸钞的双轨,城市金融与民间金融的双轨,现代金融机构与旧式金融机构的双轨。在本质上,是传统金融思想(信用思想、理财思想)与现代金融思想的双轨。各种矛盾在冲突对立中并存和发展,最终,以1935年法币改革成功为标志,现代金融制度初步确立,民国金融制度与思想的二元结构趋于弱化。

(二)金融出版物和金融学教育是金融思想的直接来源

淦释学和后现代史学对思想史的研究影响甚大。葛兆光认为:从思想史的角度看,历史记忆不仅是回忆那些即将被遗忘的往事,或是遗忘那些总是会浮现的往事,而且是在淦释中悄悄地掌握着构建历史、改变现在以控制未来的资源,各种不同的文化、宗教、民族的共同体,都是在溯史寻根,也就是透过重组历史来界定传统,确定自我与周边的认同关系。这种认识,与克罗齐所言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移和科林伍德把思想史作为唯一的历史砂的观点并无不同。

既然思想史是一门接近于淦释的学问,文本的重要性不言自明。思想史的研究者要对流传下来的文本进行淦释,而这些文本本身已经包含了当时作者对文本内容对象的淦释。在这个意义上,福柯的知识考古学是应当肯定的。要想真正的理解文本的含义,必须谨慎地剥离掉覆盖在文本上面的一层又一层的淦释外衣。因此,思想的载体和传播路径对研究思想史有着不同寻常的影响。

民国时期著名经济学家唐庆增指出:在昔中国研究经济事物者,仅限于少数哲学家政治家手中,普通人士,对此殊少贡献,甚至为在上者所压迫,其思想无由表现;时至今日,民意大昌,且确能操纵有极大之影响,职是之故,研究今年估计思想史者,对于一切传播知识之机关,如新闻纸杂志宣传品一切,亦应予以相当之注意。穆这段话具有相当重要的方法论意义,它直接将经济思想史的研究对象指向了一切传播知识之机关。,,

张亚光(2008)对有关金融出版物的总体分析反映了民国时期社会各界对于金融概念由浅入深地认识过程,在一定程度上再现了当时金融思想蓬勃发展、广为传播的盛况;公而外国金融出版物的数据情况则指示出民国金融思想不断演进的外在动力,并且表明这种外在动力对于当时金融思想的发展有着极为关键的作用。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思想乃从教与学中而来。任何一种思想的性质和倾向都有其产生的微观环境。民国金融思想的发达,离不开大学、研究机构的正规金融学教育,也离不开社会化的平民职业金融教育。就学院派而言,一方面是金融学科的建设与完善为传播和发展现代金融思想创造了良好的平台,另一方面是金融学科的繁盛与金融学者的学术贡献交相辉映构成了近代金融思想的基本图景。此外,西方金融思想的引入以及经由正规金融学教育的传播对金融思想启蒙的意义尤为重大;就实业界而言,社会化的大职业教育从根本上改变了旧式金融机构封闭式的培训教育传统,为广大青年提供了学习金融技能、进入金融业发展的机会,极大地促进了现代金融理念的扩散。

金融与发展的关系是民国金融思想的主题

中国经济思想史学科的开创者赵靖先生认为:中国近代经济思想的基本内容是经济发展思想中国近代的经济发展,包括两个方面的问题:发展途径和发展的政治前提。移辛亥革命成功之后,束缚在民族资本主义身上的封建枷锁被打破,发展的政治前提得到暂时解决。中国的知识分子开始着重研究发展途径等实用问题。正如夏炎德在《中国近百年经济思想》中所指出的那样:民国时期,纯理经济学在中国至今还未见有自创的出现,一般经济学著作,大多系编译或转述的性质,无足深论,而论述现实经济情况的改进与创造的社会经济学或国民经济改造思想,则远较为重要,因为这些思想对于国计民生的解决可得到直接的帮助。

在所谓的社会经济学或国民经济改造思想中,金融思想处于极为显要的地位。绝大多数经济学家认识到,金融是当时经济发展的关键所在。围绕金融与发展问题,民国学者作出了大量极富开创性的贡献:吴景超的资本形成思想、徐沧水的金融中心思想、张辑颜的恐慌周期论和扩充筹码论、周宪文的驳通货膨胀复兴农村论以及章乃器等人的信用扩张论都深刻触及到落后国家寻求发展的核心问题,许多研究都领先于后来在西方兴起的发展经济学。

西方发展经济学框架内与金融有关的思想流派主要包括:金融资本理论、金融创新理论、金融市场理论、金融发展理论、通货膨胀理论、金融危机理论等。这些理论从不同角度对金融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进行了研究,在分析范式、政策含义等方面都有所不同,但基本的观点是一致的,即认为:金融对经济增长具有关键性的影响,而决不仅仅是一层货币的面纱。这与上述许多学者对金融的看法十分相似,而且这些学者所提出的各个领域中有关金融与经济发展的思想,在后来西方发展经济学的主要理论中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体现。

(四)银行主导是民国金融制度思想的主要方向

实现储蓄向投资的转化是金融制度的基本功能,采取何种方式完成这一转变是判定金融制度类型的主要依据。现代金融制度主要有市场主导型和银行主导型两种,民国时期属于较典型的银行主导型金融制度。

原因在于,封建时代中国经济的主要方面是以自给自足为主的小农经济,民间金融活动大多是临时的、消费性的借贷关系,难以产生扩大资本流动的大规模金融创新活动。因此,旧式金融机构基本上是以储蓄、汇兑、调剂生活资金业务为主的钱庄、票号、典当等组织,并没有产生容纳生产性资本交易的证券市场。在向现代金融制度转轨过程中,这一传统被保留下来,形成了银行主导型的民国金融制度。资本市场有一定发展,但相当不充分,投机色彩浓厚,并未对民国经济产生关键影响。

中央银行是银行主导型金融制度的核心。自民国成立之初即出现关于倡设中央银行的言论,当时的主要思路是先国有,再转商办。1920年布鲁塞尔国际金融会议和1922年日内瓦国际会议召开之后,世界各国普遍设立中央银行,包括中国在内的一些发展中国家纷纷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建设中央银行制度。曾经为民国政府拟定币制法草案的美国专家甘末尔还先后为秘鲁、智利等国设计过中央银行制度。随着南京政府在形式上统一全国,中央银行的制度环境得到改观,最终于1928年正式成立民国中央银行。

值得注意的是,首任总裁宋子文和副总裁陈行对中央银行的理解和定位是不同的,前者坚持维护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后者则强调中央银行推行纸币,解决财政的功能。著名银行家陈光甫与宋子文的观点十分接近,主张中央银行与财政应当分离,同时反对中央银行与普通银行争利。但在当时情况下,社会经济的凋敝和混乱急需一个强有力的中央银行实现经济统制。民国中央银行在复杂的历史条件中走向了集权垄断的方向。

中国自近代以来,民族工商业(包括农业)发展对资金的巨大需求与商业银行投机惜贷之间的矛盾,是民国中前期金融体系存在的重大问题。发展经济学的经典理论表明,落后国家的发展初期遇到的最大瓶颈就是资本匾乏问题。但是民国的商业银行并没有很好地完成调剂工商资本、促动经济发展的任务。许多商业银行具有强烈的投机倾向,将大量资金投入到公债市场炒作,而不愿对民族工业提供资金支持,更不愿深入农村为农业生产提供融资服务。民国商业银行资本流向的错位,直接导致了民族工商业举步维艰、农村经济濒临破产的困顿局面。这种金融功能的扭曲,在茅盾的小说《子夜》中有多处翔实的描写。

(五)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文化解释

金融创新是一个颇为宽泛的概念。广义的金融创新指的是整个金融领域里的新创造和新发展,既包括金融市场工具、金融结构的创新,也包括金融交易技术创新。扭关于金融创新活动的动因,经济学家从不同角度作出了回答:

西尔柏(W.L.Silber)的约束诱导型金融创新理论认为:金融创新是微观金融组织为寻求最大利润、减轻外部对其产生的金融压制而采取的自卫性行为;卡恩(}E.J.I}ane)的规避性金融创新理论认为:当外在市场力量和市场机制与机构内在要求相结合,回避各种金融控制和规章制度时就产生了金融创新行为;希克斯((J.R.Hicks)和尼汉斯((J.Niehans)的交易成本创新理论认为:降低交易成本是金融创新的首要动机,交易成本高低决定金融业务和金融工具是否有实际意义,金融创新实质上是对科技进步导致交易成本降低的反应;戴维斯(}S.Davies)、塞拉

新中国成立后第一部银行史的作者张郁兰先生曾认为:研究中国银行业的历史,如果单纯从它的业务中来认识,这意义显然是很小的。从银行业的角度来认识中国近代社会经济的性质,特别是对中国资本主义发展所起的作用,其意义却是非常重大的,这就是本书的主要目的。忿由此可见,受当时意识形态的影响,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解放后的学术著作极重视金融业与政治的关系,而不强调对金融研究的探讨。

随着学术研究氛围的松动和金融现代化程度的加深,对民国金融业的研究逐渐出现向业务领域拓展的倾向,尤其是对民国时期各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思想的讨论已十分多见。民国时期的商业银行有许多值得注意的创新亮点,中国银行、金城银行、上海商业储蓄银行等近代著名银行在长期经营管理活动中各自形成了一些适合于自身特点的做法和规范,以西方金融创新理论的视角看,基本上都能够划入金融创新的范畴。这些金融创新活动,有的源自银行家超前的意识,有的源自社会环境的变动,也有的是在学习借鉴外国银行先进经验基础上经过本土化改造而形成的。约束诱导型理论、规避性理论、交易成本理论等有关金融创新的西方理论都可以对此作出合理的解释。但不能忽视的是,东方商业传统与现代金融相结合所产生的经营管理哲学,同样是推动民国商业银行进行金融创新的重要渊源。比如儒家典籍早已指出:天地之性人为贵母,中国文化传统中的人本观念在民国金融业管理活动中居于十分显著的地位。

1932年黎明书局出版的《银行家银行员座右铭》(戴蔼庐译)和1934年世界书局出版的《金融界服务基本知识》(李权时、胡赞平等著)集中反映了民国时期的金融业特别是银行业在内部控制、个人修养、商业伦理等企业文化建设领域的努力,其中融入了大量儒家文化的训条和精神指导,对今天的中国银行业仍然极有借鉴价值。

除《银行家银行员座右铭》和《金融界服务基本知识》外,民国时期还有为数众多的刊物或著作涉及到金融机构企业文化、营销理念、服务哲学等层面的内容,如:1923年谢菊曾著有《银行服务论》;1928年某行发行内刊《励练集》;1933年费孟福出版《人寿保险招徕学》;1934年张家傲著有《银行行员的新生活》;1942年四川省银行总行推出《服务哲学大纲战时银行从业员》;1943年金源钱庄发行《金源钱庄第一届练习生毕业刊》;1944年谭荫槐著有《银行家与银行员》;1948年许桐华编制《银行行员手册》等扭。由此足以说明,民国金融业是相当重视企业文化建设的。现在流行的认为企业文化兴起于20世纪70年代的观点值得商榷。 无处不在的民间金融

无论何种思想,其结构都应该是立体的。民国金融思想,既涉及集中于大城市的银行建设、货币改革等问题,也关注偏隅于农村的资金调剂、消费借贷问题;既包括完整的金融政策、法规、著作、论文,也包括散落于民间的金融意识碎片。

如前所述,民国时期金融思想的最大特征是求发展。民间金融也不例外。有经济学家指出:不管一个国家怎样穷,也需要这样的机构即金融机构:它使储蓄能够方便地、安全地进行投资,并保证其流向最好的用途。事实上,一国越穷,越需要有汇集国内广大群众和团体的储蓄,并将其用于投资的机构。霉但在民国时期的广大农村,贫困性消费十分突出,即:经济越落后,非生产性的借贷消费越发达。民间强大的信用传统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生产性资本的聚集,成为农村经济凋敝的重要原因之一。而缺乏资本的有效形成,正是落后国家之所以落后的根源。

针对落后国家农村资本匾乏的普遍状况,发展经济学家们曾提出一种农业信贷补贴的思路,即支持信贷供给先行的农村金融战略多。该理论的前提是:农村居民、特别是贫困阶层没有储蓄能力,农村面临的是慢性资金不足问题。而且由于农业的产业特性叫文入的不确定性、投资的长期性、低收益性等),它也不可能成为以利润为目标的商业银行的融资对象。因此,为增加农业生产和缓解农村贫困,有必要从农村外部注入政策性资金、并建立非营利性的专门金融机构来进行资金分配。

以信用合作为代表的民国农村金融运动,比较典型地体现了农业信贷补贴理论的思想。根据该理论,为缩小农业与其他产业之间的结构性收入差距,对农业的融资利率必须较其他产业为低。考虑到地主和商人发放的高利贷及一般以高利率为特征的民间金融,使得农户更加穷困和阻碍了农业生产的发展,为促使其消亡,需要通过银行的农村分支机构和农业信用合作组织,将大量低息资金注入农村。同时,以贫困阶层为目标的专项贷款也兴盛一时。倡导合作金融的侯哲葺等人是农业信贷补贴理论的主要支持者。然而历史表明,轰轰烈烈的农村建设信用合作川银行下乡等运动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合会、高利贷、典当等传统民间金融组织直到今天依然活跃于广大的农村地区。费孝通、曲殿元、杨肇遇等人的相关研究,科学地回答了传统民间金融组织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民间金融思想的另一个侧面是蕴藏于社会中下阶层的金融意识。这种民间金融意识如同一股暗流,无时无刻不在涌动,却很少浮现出表面,既可能与主流同向而行,也可能背道而驰。但无论如何,民间金融意识是金融思想中最不成体系却又最生动的组成部分。茅盾在《子夜》中借范博文之口对资本主义的金钱拜物教发出了强烈的控诉:为了金钱,双桥镇就闹匪祸了;为了金钱,资本家在田园里造起工厂来,黑烟蔽天,损坏了美丽的大自然;更为了金钱,农民离开了可爱的乡村,拥挤到都市里来住耀靛的鸽子笼,把做人的性灵泪没!;x金融思想史的研究,如果不忽略掉这样的声音,则善莫大焉。

四、结论

金融现代化是中国经济现代化最重要的标志。近百年来,金融活动为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基本的推动力,也在经济思想史领域内留下了深刻的痕迹。

金融思想与金融发展的关系是值得探究的。早在80年前,面对当时国内混乱落后的经济状况和金融界利率畸高的形势,马寅初尖锐地指出:中国目下经济之纷乱,其原因言人人殊,愚意则实为思想锢塞有以致之。夫工商业之发达,与利息甚有关系。目下中国金融界利率甚高之原因,实中国人数千年仅顾目前之思想有以造成。由此可见思想传统之于金融发展的重要性。

民生银行论文第6篇

香港中文大学的郎咸平教授在“病急不能乱投医”一文中了78个国家958家上市银行的股权结构和经营利润。郎教授认为银行的经营利润和股权结构没有显著关系,他说“银行改革是一个次于法制和改革的一个课题,和产权结构无关,也和监管无关”。他还说,“我们的结论是外商和民营银行股权的大小和银行的经营绩效无关,因此我们否定了民营化和引进外商行的必要性”。当前在改革中,无论是学术界还是官方都强调在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中需要通过股权多元化达到清晰产权进而建立制度的目标,显然,郎教授的判断与经济学主流针锋相对。无论如何,我都非常钦佩郎教授的反潮流精神。

全世界大部分银行都是股份制银行,或者说是民营银行,例如著名的花旗、汇丰银行等等。按照国际上比较通行的分类,只要国家控股的比例低于50%就称之为民营银行。因此在许多学术刊物上把银行上市称为民营化。银行上市过程就是产权多元化的过程,只有实现了产权多元化才有条件来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如果依然保持着国有独资或者国有控股,就很难实现政企分开,很难在金融机构中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当前我国金融改革的重点是国有商业银行。最近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改革措施:给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注资,争取上市,吸收民间和海外资本等等都是为了改变国有商业银行的单一的股权结构。

世界银行金融市场局从1998年开始,用了3年时间系统调查了107个国家的银行。截止2000年底,民营银行占全球银行资产的比重已经超过了70%。这个比重在近年来一直处于上升态势,而国有银行的比重持续下降。在发达国家中国有商业银行的比重从40%下降为20%,在发展中国家由60%下降为40%。国有银行比重最高的国家有中国、东南亚和前苏联国家。如果不包括转型国家,国有银行占主导地位的国家几乎都是穷国。在北美和澳洲,国有银行比重低于10%,在欧洲和日本低于20%。世界上几乎所有经营绩效较好的银行都是民营银行,而国有银行在排行榜上几乎都忝居末位。[1]

倘若拿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和一些著名的外国银行相比:从股本回报率(ROE)来说,花旗集团为38.8%,美国银行为30.6%,汇丰控股24.8%,而中国银行的资本回报率只有7.6%,工商银行3.7%,农业银行2.2%,建设银行3.8%。

从资产回报率(ROA)来看,花旗集团为2.08%,美国银行为1.97%,汇丰控股1.27%,而中银行的资产汇报率为0.38%,工商银行0.14%,农业银行0.10%,建设银行0.14%。[2]

相比之下,中国国有商业银行和国际大银行之间的差距如此之大,怎么能够说,银行的绩效和产权没有关系呢?

在拜读了郎教授的论文(Bank Ownership Structure and Economic Performance) 的数据结构之后发现他在数据处理、回归分析和逻辑推理上似乎有些失误,结论来得过于唐突,实在不敢苟同,愿意就此题目向郎教授请教。

二、银行经营绩效的数据处理

郎教授文章采用股本回报率(ROE)来评估银行的经营绩效。不过,这样做是有前提的,那就是必须符合巴塞尔协议的要求,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一旦银行在经营中出现不良贷款,银行具有足够的清偿性,能够凭借自身的资金冲销坏帐。倘若不遵守这条规则,采用股本回报率来评估银行经营绩效可能误导信息。显然,银行资本充足率越低,股本回报率越高,可是,他们遭遇金融危机的概率也越高。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这些金融机构的股本回报率比较高,也不能称之为好银行。世界上主要银行的资本充足率都高于8%,例如,美国银行业平均资本充足率为12.04%,加拿大、德国、意大利和日本的平均资本充足率都高于11%。其中,花旗集团的资本充足率为11.25%,汇丰控股13.3%,而中国银行业平均资本充足率只有4.27%。有些信用社只有2%左右。[3]这是中国金融改革必须要解决的一个难题。2004年动用450亿美元向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注资就是为了提高他们的资本充足率。因此,如果用股本回报率来分析银行绩效,应当删除所有资本充足率低于8%的金融机构。倘若一定要把那些资本充足率达不到标准的银行包括在内,也应当对他们的股本回报率打折。这样一来,中国国有商业银行的股本回报率就更低了。三、该没有包括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导致缺乏针对性

在郎教授的数据中,中国金融机构只用了3家股份制银行,而没有包括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内。迄今为止,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占有银行金融资产的65%,其实际远远大于他们占有的金融资产比例,在许多领域中甚至处于垄断地位。由于郎教授的样本中没有包含四大国有独资银行,因此对于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特别是在讨论产权改革时文不对题,欠缺说服力。

在郎教授文章中引用的3家股份制银行的产权结构为:国有股为0,民间股(Widely Held)为0, 国内资本控股(Domestic FI)97.27%,外资控股2.728%(详见Table 6, Ownership Structure Across Countries)。这个数据的真实性值得推敲。事实上,除了民生银行基本上以民间资本为主之外,其余股份制银行的国有股的成分都相当高。如果仅仅把国有股的定义限制为财政部拥有的股份,那么,地方政府或者国有企业持有的股份应当划归哪里?如果按照郎教授文章所说,中国股份制银行中的国有股为零,当然不再需要什么产权改革了。 四、国有持股比例并不等于产权结构改革

郎教授的958家银行全部都是上市公司。其中,“大众持股的银行比例非常低,只占所有银行的15%,而国家持股银行比例最高占28%”。在这里没有弄清楚郎教授所说“大众持股的银行比例”究竟指的是什么?是一般股民持股比例超过50%的银行数目,还是指一般股民在银行中持股的比例?从数据来看,郎教授分析的是国家持股的比例和银行绩效之间的关系。郎教授的结论也许可以比较明确地阐述为:“在上市银行当中,国家持股的比例对于该银行的绩效没有明显的。”倘若如此,我同意郎教授的结论。因为在上市银行中,国家持股的比例有多有少,并不能说国家持股10%就一定比20%要好一些。郎教授的结论并没有错:在上市银行中并不是政府占的股份比例越小其绩效就越好,但是,这并没有说明国有独资银行是否需要推进股份制改革。

五、推论的可逆性

郎教授的推论缺乏可逆性。

回归分析往往具有不可逆性。例如,闭关自锁一定落后,但是对外开放不见得保证高速增长。我们可以用数据来证明一个国家的对外开放程度未必一定和它的经济增长速度相关。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在全世界各国当中,除了石油输出国,从低收入国家行列中跃入高收入国家行列的只有亚洲四小龙。他们全部实行对外开放的出口导向政策。有许多非洲、亚洲、拉丁美洲的国家,尽管他们也推行对外开放政策,但是至今还很穷。这说明对外开放只不过是经济高速增长的必要条件,任何时候都不能把开放政策误认为是经济增长的充分条件,好像只要一打开大门就而然会富起来。要实现经济高速增长需要许多条件,对外开放只不过是其中之一。

在上市银行当中,经营绩效未必和国有持股比例显著相关,但是这并不能反过来证明,国有独资银行的绩效一定差,民营银行的绩效一定好。在民营银行当中有好的,也有差的。在亚洲风暴中,在印度尼西亚表现最差的恰恰是一些由皇亲国戚开办的民营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在西方各国已经绝迹。只有在那些比较穷的家,或者那些正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国家当中国有商业银行才占有比较大的比重。因此,比较可行的分析应当是拿世界上为数不多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来和其他银行做个比较,然后才能看出产权改革的重要性。世界银行已经就此课题做了很好的调查,看看他们的报告就可以了。

六,打破垄断,改善竞争环境

如果要讨论中国的金融,无论如何也不能绕过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这四大银行全部是国有独资。在动用外汇储备给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注资之后,这两家银行的股东由财政部变成了中央汇金投资公司。实际上,无论名义如何变化,并没有改变这两家国有商业银行的性质。等到这两家银行上市以后,性质才发生了变化,可以称之为股份制银行。如果将来国家持股比例低于50%,我们可以按照国际惯例称其为民营银行。

郎教授的文章提出了许多办法来完善国内金融业的公平竞争环境,其中不乏真知灼见。但是,最关键的一条就是要打破国有银行的行业垄断。经济学基本反复证明,只有竞争才能提高效率。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到股份制银行的变化是一个质变。在股份制银行中,国有股比例的变化是个量变。究竟国有股在未来的金融机构中应当占有多大的比例应当取决于市场竞争的需要。恐怕永远不会得出一个什么“最佳方案”。 可以预见,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非国有股份的比例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都不可能超过国有股。至于将来国有股究竟应当占多少比例,应当由市场竞争来决定。目前只要朝这个方向走就是正确的。

在垄断体制下也许能够达成短期增长,但是却破坏了长期经济增长的基础。绝对垄断意味着僵化和腐败,意味着无效率。股份制改革引进了多种所有制产权主体,引进了在董事会中的竞争和监督,最重要的是打破了政府官员的垄断,有机会实现政企分开。中国金融改革必须要打破国有商业银行的垄断,开创出各种所有制金融机构公平竞争的局面才能褒优汰劣,提高金融整体效率。因此,目前推进金融改革,在金融机构中引进民间资本和外资,推动产权多元化,建立健全制度和金融监管制度是完全必要的。

[1] 参见徐滇庆主编《金融改革路在何方,民营银行200问》,第87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民生银行论文第7篇

【关键词】基层中央银行 行政执法 问题 对策

随着我国金融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与完善,依法行政在我国的基层中央银行中显得越来越重要。但是,在日常的实际工作中,由于受到各种各样因素的影响,基层中央银行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出现了很多问题,这就必然会在某种程度上制约其依法行政工作的有效开展。

一、基层中央银行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难点

(一)检查监督权部分内容的法律界定尚不明确,从而导致基层中央银行行政执法的难度增大

在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金融监督管理”一章中,虽然规定了中国人民银行有以下三项权力,即直接检查监督权、建议检查权和特定情况下的全面检查监督权,但是这些规定都过于笼统,中国人民银行实际操作起来具有一定的困难,可操作性不是很强。

1.关于中国人民银行的“特定情况下的全面检查监督权”。在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作出了如下之规定,那就是在银行等金融机构遭遇到比较严重的支付困难,也就是说,这种支付困难已经有引发较大的金融风险的可能性时,中国人民银行在经过国务院批准的前提下,拥有对上述那种金融机构实施必要的检查与监督的权力。如果只是单纯地从法律形式上考察,这的确赋予了中国人民银行一种全面的检查监督权,但是却没有规定具体的实施这种全面检查监督权的办法,金融法规也没有相关内容的具体规定。这样,在现实中如果真正发生了一定的金融风险,中国人民银行在采取行动之前首先得向国务院提出申请并经其批准,同时还得协调各方面的配合措施,所有这一切,无疑会使中国人民银行的此项权力无论是在救济性上,还是在及时性上,都会大打折扣;至于基层的中央银行,在行使这一权力的过程中,问题就更为突出,严重地阻碍了其维护地方金融稳定职能的履行。

2.中国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的相关行政执法的界定较为模糊。虽然在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第三十二条中规定,无论是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或者是个人,中国人民银行都拥有对其多达九种的行为行使检查监督的权力,但是在与之有关的法律责任的界定中,除了对其中的执行有关人民币管理规定的行为作了详细的法律责任界定外,对其他八种行为的违法行为的界定则较为模糊。这种模糊性势必导致基层中央银行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难以实施相应的检查监督,或者有的基层中央银行虽然进行了现场检查,但是由于法律责任界定得不清晰,致使其在检查以后难以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最终导致检查监督流于形式,很难收到实际效果。

(二)基层中央银行与社会执法部门的联系与合作面临严峻挑战

中国人民银行被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赋予了反洗钱和管理信贷征信业这两项新的职责。其中的反洗钱工作是一项十分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仅仅依靠中国人民银行是无法有效地实施的。举例说明如下:按照实施的先后顺序,整个洗钱活动可以被划分为以下三个不同的阶段,即放置阶段离析阶段融合阶段。不仅这三个阶段中的任何一个阶段,都拥有不同于其他两个阶段的特点,而且这三个阶段所发生的领域也各不相同。这就必然导致反洗钱工作也随之不仅会涉及到一些与反洗钱本身有关的方面,如反洗钱打击、侦查或者反洗钱控制、预防等等方面,同时还要涉及到一些其他部门,如司法、执法或者财政、金融等等部门。在我国现阶段,真正意义上的、专门对反洗钱工作进行协调的机制在大多数的基层中央银行中尚未建立起来,统一负责对信息进行甄别及收集的机构还极度匮乏,而且无论是银行监管部门,还是司法、海关以及财政等部门,也无论是就其情报交流工作而言,还是就其信息收集工作而言,都还没有全面地开展起来。上述这种局面,不仅对打击及预防反洗钱体系的建立非常不利,而且对反洗钱工作合力的形成也是非常不利的,最终会对反洗钱工作的全面开展产生消极的影响。

(三)基层中央银行的法律事务工作机构不健全,力量薄弱,法制工作人员的素质也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在对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进行了新的调整之后,和央行新职能以及面临的新形势所提出的要求进行对比,无论是从知识结构方面考察,还是在人员配置等方面,基层央行的法律事务工作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着差距。多数基层中央银行虽然按照上级行的要求设立了法律事务办公室,但是却都只是挂靠在办公室,法制工作也只是由一名同志来兼职,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中央银行法律事务工作的开展;中国人民银行县支行的法律事务工作由于缺乏专业人员,法制工作仅仅停留在文件的收发和对文件精神的传达上,力量更是亟待加强。显然,在这种状况下,基层央行现阶段依法行政工作的实际需要很难得到有效的满足。

二、进一步强化基层央行行政执法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构建基层中央银行行政执法工作的网络体系,确保行政执法工作合规、合法、有效地开展

1.建基层中央银行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体系。要在建立和完善行政处罚委员会、行政复议委员会的基础之上,在基层中央银行成立法律事务办公室,配置专职的法律事务人员,同时针对各执法职能部门的实际情况,配备兼职的条法人员,加强与法律事务部门的联系和沟通,从而在系统内形成职责明确、协调配合的金融法律工作网络。

2.建立和完善基层中央银行行政执法工作的制度体系。在执法内容上,基层中央银行要结合监管职责分离的实际,实现以行政审批管理为主向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为主的转变,制定和完善对金融机构监督管理的制度安排,确保监督管理的合法性;在执法程序上,基层中央银行要制定和建立执法检查监督制度、规范性的文件审批制度、行政处罚法律部门审核制度和听证制度等一系列行政执法工作制度,保证行政执法程序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二)完善基层中央银行行政执法的监督机制,提高其行政执法的工作效率

监管分离后,基层中央银行的行政执法工作能否到位,关键在于有效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是否建立起来。为此,基层中央银行在加大对金融机构监督检查的同时,还要始终把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作为提升其依法行政水平的重要环节,相应的检查与监督机制必须建立起来并逐步加以完善。

1.检查及监督行政执法人员的机制首先要在基层央行得以建立起来。借助于对基层中央银行行政执法人员的跟踪管理和对执法对象的调查、核实,确保基层中央银行行政机关执法人员检查的公正、公平、合法。

2.建立对基层中央银行法律事务部门的监督检查机制。通过对基层中央银行法律事务部门工作人员的业务审核和再监督,促使基层中央银行法律事务工作人员学习和掌握有关金融法律理论、规定,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相关行政法律及重要司法解释,按照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及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准确界定行政执法中的违法事实,做到定性准确、法律运用适当、处理依据充分,从而提高基层中央银行行政执法的权威性,树立起基层中央银行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

(三)加强对基层中央银行行政执法工作的管理,促进其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基层中央银行要切实加强对自身行政执法工作的管理力度,把提高行政执法工作质量作为规范金融执法活动的主要内容,狠抓落实。

1.改进和完善法律文书,以此规范基层中央银行行政执法操作行为。中国人民银行的行政执法文书作为其行政执法活动一个非常关键的环节,是中国人民银行在具体的行政过程中发生的一种行为,它是金融违法行为的当事人被中国人民银行即金融执法的主体作出的,它还是一种具体的表现形式,用来证明应该有的法律效力在中国人民银行所实施的行政处罚中是否已经具备。中国人民银行的各级机构都要按照文书法律的约束性、内容的规范性、形式的程式性及文字解释的单一性要求,实现行政执法操作行为的规范化。

2.加大基层中央银行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规范其行政执法的处罚行为。要严格监督基层中央银行行政执法职能部门的执法行为,严格把好以下“三关”,一是要严格把好基层中央银行现场检查程序的审核关,保证检查程序的合法;二是要严格把好基层中央银行行政执法中违法事实的定性确认关,确保违法定性准确、法律运用适当、处理依据充分;三是要严格把好基层中央银行行政执法处罚关,做到处罚适当、合法合理。

3.加强对基层中央银行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档案的管理。规范行政执法管理行为,建立基层中央银行行政执法工作主任审核、分管行长审批的制度,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检查行为,同时做到执法检查资料齐全、准确,促使基层中央银行执法资料的档案管理科学化。

(四)加强基层中央银行的金融法制宣传和学习培训工作,切实改善其金融执法环境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而执法者的素质高低对于法律的实施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基层中央银行要紧密结合中国人民银行的工作特色和履行职能的需要,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律宣传和学习培训,培养守法精神和法律至上、依法行政的理念,这是推进基层中央银行依法行政的一重要的基础工作。首先,基层中央银行要组织开展不同层次的法制讲座、知识竞赛等,重点对其执法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执法行政水平。其次,基层中央银行还要下大力气宣传金融方面的法律知识以及基础知识,以促使全社会无论是在金融的法制意识方面,还是在风险意识方面,都有较大程度的增强。最后,基层中央银行要向地方政府积极宣传各种金融法律法规,逐步形成良好的依法行政氛围。

(五)基层中央银行要建立起与社会执法部门的协调机制,增强与社会执法部门的联动效应

基层中央银行承担着维护一方金融稳定的重要职责,为避免出现监管真空或者重复监管,当前基层中央银行急需建立与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机制,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对事关金融监管及其稳定的问题进行讨论,对各项金融业务的开展或者政策的实施加以协调,还对一些综合性的监管问题,即事关整个金融体系是否稳定的监管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建议,共同预测、分析、判断和防范金融风险。同时,中国人民银行的基层机构在履行反洗钱和管理信贷征信业两项新的职责时,要积极协调与地方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加强交流解释工作,建立起公安、检察、法院、工商、税务以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共同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职能部门沟通与配合的联动网络,共同打造社会环境,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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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银行论文第8篇

关键词:民营银行;差异化经营;发展对策

中图分类号:F830.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5)10-0194-02

2013年以来我国金融改革的步伐明显加快,民营银行是金融深化改革的重要方面。2013年11月15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在加强监管前提下,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 2014年“两会”期间,5家“民营银行”试点获批。这样一来,整个银行业的体制、机制进一步朝着市场化的方向发展,为进一步消除银行业的垄断现象提供了基础。

一、民营银行的发展情况

当前学术界对民营银行的定义大致可分为产权结构论、资产结构论和治理结构论三种。产权结构论认为由民间资本控股的就是民营银行;资产结构论认为民营银行是主要为民营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和服务的银行;治理结构论则认为股东要有效参与银行治理,采用市场化运作,不受直接和间接的行政管理和控制。这三个定义都是从一个侧面罗列了民营银行的特征,第三个定义更为重要,即民间资本不仅要参股控股银行,还要在银行治理中发挥主导作用。1996年中国民生银行虽成为首家民营银行,但其行长及高层人士的任命仍由政府决定,并不是真正的民营银行。一直到后来的浙商银行、泰隆银行、渤海银行等等都有国有股的成分,因此十多年来新设民营银行的问题久经争论,始终悬而未决。

2014年银监会公布了国务院批准的首批5家民营银行名单,民营银行试点工作正式启动。目前,第一批民营银行――深圳前海微众银行、上海华瑞银行、温州民商银行、天津金城银行、浙江网商银行已全部开业,5家试点银行无一例外地选择各具特色的市场定位和产品服务。就目前试点的五家民营银行来看,它们都有清晰的战略定位,也有比较好的基础,能发挥股东的原有优势。如浙江网商银行和深圳前海微众银行依托其互联网背景实施轻资产、平台化、无营业网点或柜台的经营模式,浙江网商银行定位于“小存小贷”,服务“长尾”客户,尤其是广大的小微网商、个人创业者和普通消费者,农村金融也是其未来着力点之一。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计划依托同业合作交易型银行之路,借助互联网为目标客户群提供服务,通过人脸识别技术和大数据进行信用评级、发放贷款。主攻“大存小贷”,即限定存款下限和贷款上限,吸收大额存款,发放小额贷款。相比之下,其余3家民营银行,即上海华瑞银行、天津金城银行和温州民商银行虽然各有各的风格,但其当前的定位与传统银行的模式更为接近。设有实体网点,采用“微利运营”的理念。前两者设立在相应的自贸区内,着力满足跨境业务需求,不同的是上海华瑞银行采用科创型企业投贷联动新模式,天津金城银行强调“公存公贷”,即 试点建设公对公的融资型民营银行,面向企业做法人业务,不做个人业务。温州民商银行则以信用贷款为特色,着眼于供应链金融服务。

二、民营银行的差异化经营

我国目前已有几千家银行业金融机构,仅民资入股的中小机构中就有1 263家村镇银行、758家农村商业银行、134家城市商业银行。大多数银行都采取了通过规模扩张、追求发展速度的发展战略,从而导致大、中、小型银行在业务结构、商业模式和运营管理、目标客户、金融产品和服务等方面均高度相似。同质化经营使容易操作的业务领域的竞争已高度白热化,不仅不能很好地满足经济发展对金融服务的多样化需求,而且诱发了部分金融领域的过度竞争。因此作为后来者的民营银行,既要接受激烈的竞争,也要经受经济周期的考验,其未来一定是历经磨难。参考国外的中小银行的发展,则普遍采取的是符合其业务优势特点的差异化竞争战略。

所谓差异化经营,关键是找到与民营银行发展相契合的核心市场、核心业务、核心客户、核心产品,才能有一席之地,形成核心竞争力。全新、特色化的经营模式和良好的公司治理、灵活的运行机制结合起来,发挥自身优势,专注服务小微,民营银行就有望站稳脚跟。差异化经营,与现有银行错位竞争,正是民营银行应对激烈竞争的关键所在。民营银行的差异化经营可以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定位小微,培育核心客户

民营银行来自民间资本,更加了解小微企业的特点和资金需求。因此大型银行较为忽略的小微企业应当是其服务的主要对象。但由于小微企业数量众多,民营银行自身风险控制能力有限,应当进一步划分出自身的核心客户,或采取互联网金融等新型的金融模式,以降低风险或运营成本。

(二)严格界定自己的业务范围

民营银行应当认清自身的优势,将优势资源集中到优势发展领域,形成自身的核心优势产品。依靠专业化经营,形成核心竞争力,力争在某一领域、某一区域或某一层面上形成绝对竞争优势。但是对于自身不擅长的方面,要谨慎进入或坚决避开,避免进入银行同质化的竞争,从而做到小而精。

(三)加快金融创新

创新是所有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保障。民营银行面对激烈的竞争中,更加需要较快金融创新的步伐,以创新体现差异化经营。民营银行的金融创新可以更多注重金融产品的创新、服务方式的创新、互联网金融的创新等等,将新的技术运用到金融服务中,加强创新人才的培养,保持不断创新的速度。

三、民营银行差异化经营的风险

民间资本进入垄断行业难以一帆风顺,比如一些民营航空公司就已“折翼”,相继倒闭破产或被国有航企兼并。银行业是高投入、高风险、专业性强的行业,随着利率市场化的不断推进,民营银行业的生存环境更是充满了挑战。

(一)信用风险

所谓信用风险,主要指借款人违约,造成银行资金损失形成不良资产的风险。监管层的初衷更多地想让民营银行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改善小微企业的融资状况。然而目前国内征信系统尚不完善,宏观经济走势不明朗,中小企业生存艰难,因此信用质量不高,违约风险较大。同时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意识淡薄,且水平不高,造成资金经常闲置或不足,应收账款周转缓慢,存货过多造成资金不足等问题。这块商业银行不愿触碰的业务,在配套条件不完善的情况下丢给民营银行,很容易影响民营银行的成长。

(二)存款负债不足

存款负债是银行的立行之本,只有吸收足够的存款,才能展开贷款、投资等其他业务。对于民营银行,特别是成立初期的民营银行,居民对其认可度比较低,吸收存款处于劣势。另外民营银行要实行差异化经营,采取独特的经营模式,设定自身的业务重点,势必在存款吸收方便更加有了局限性。一旦银行业务快速发展,按照监管要求,资本金的补充将是持续、大量的,这对视资金为血脉的民营企业而言,亦是巨大考验。

(三)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主要是指因银行交易系统不完善,缺乏有效的内控机制,制度管理不严等因素造成资金损失的可能性。对于民营银行来说,主要的问题是可能出现股东关联贷款。如果民营资本的目的是企图利用银行来圈钱,在这种动机支配下,民营资本很有可能把银行当成“取款机”,缺乏长远规划。而那些谋取小集团或私人利益的非公平关联交易行为一旦出现问题无法归还贷款,民营银行就会面临巨大风险。

四、对民营银行未来的展望

银行业向民营资本开放入口是全面深化金融改革的重要成果。民营银行发展提速,不仅有利于“三农”、小微企业的融资,还有利于刺激银行业提升服务质量,倒推传统金融业改革。民营银行对金融业界可能产生鲶鱼效应,促进现有银行改进经营管理。民营银行差异化经营不存在统一的模式和路径,而这同样是其差异化的内在要求,因地、因行不同而不同,才能呈现多样性,迸发处民营银行的活力。

(一)通过制度建设,加强民营银行的风险管理

应当通过监管要求建立民营银行的风险自担机制,同时在存款保险制度真正推出以前,民营银行开业前就应安排好风险处置和恢复计划,也叫“生前遗嘱”,未来还要根据业务经营可能出现的风险,做好相应应对。另外,银行的经营模式也要求股东具备支持银行持续补充资本、提高抗风险水平的能力。民营银行作为一个新生的金融参与者,既不是股东淘金的乐土,也不是彻底根治中小企业、“三农”等薄弱领域融资难的灵药。改革成果来之不易,监管者要精心呵护民营银行的成长。

(二)立足差异化经营,创特色经营之路

民营银行发展的关键在扬长避短,错位经营,充分发挥后发优势,运用机制的灵活性,实行差异化发展。在把控风险底线的前提下,缩短业务流程,简化审核手续,以优质服务开拓市场,积极推出符合市场需求,贴近居民需要的金融产品,以优质产品打开渠道。充分发挥制度灵活性优势,及时跟踪市场热点和行业增长点,提高与细分市场金融需求的匹配度,时刻保持走在行业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的前列。同时也可以采取银银合作的方式,民营银行可以与发展较好的股份制商业银行甚至是四大行合作,利用发展较好的银行的产品资源、技术资源、网点资源和资金资源,展开多种形式的合作,弥补自身在机构网点、人才队伍、业务资格、产品服务、管理能力、信息技术等方面的不足。

(三)运用差异化监管手段,为民营银行创造更多的空间

面对未来会有更多民营银行参与银行的竞争,监管层应当对不同的银行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手段,从政策上鼓励和保护民营银行对小微企业的支持与创新,同时建立针对民营银行差异化经营的风险预警机制,成为其坚强的后盾,为民营银行创造更多的发展空间。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市场机制的完善,在经济迅速发展的推动下,民营银行会逐渐显示出他的鲜明活力,并在市场经济中越来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而在未来的五到十年,民营银行将会迎来一个发展的黄金期,民营银行将会在以后经济发展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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