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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会年终总结赏析八篇

时间:2023-03-14 15:09:42

居委会年终总结

居委会年终总结第1篇

刚刚过去的XX年,是社区坚持科学发展观,社区工作全面推进,既完成了政府布置的各项中心工作,又以居民需要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区的重要一年。也是社区荣誉之年。在市委、市府、兰江街道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体工作人员的努力下,荣获了省民政厅、省城市社区协调小组颁发的拾百佳社区”光荣称号和金华市、兰溪市授予的各种光荣称号和奖励。XX年工作总结与回顾XX年社区党建进一步得到了加强。目前有在册党员210人,在职党员580人。7月份社区党总支升格为党委,下设六个党支部,把支部建在片、村上,为开展各项社区建设提供了组织保证。社区相继成立了“社区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社区“创安”领导小组,社区治保调解委员会,“禁毒”领导小组,“违法青少年”帮扶小组,“反邪教”领导小组等组织,社区群防群治工作网络健全,社区治安稳定,刑事发案率1—12月份69起比去年同期95期下降了27.37%,调解15起民事纠纷,调解成功率100%。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在平稳、有序、规范中推进,各项工作逐步完善、健全了社区劳动保障机构,建立了**社区劳动保障室,建立了片村、幢组联络工作网络。为全社区1350位失业职工办理了再就业优惠证,帮助失业职工实现再就业,就业率达80.96%。社区XX年登记外出务工和办理再就业优惠证的失业人员共有254名,基本百分之百实现再就业。年内新开发保洁、保绿、保安等公益性岗位11个。开办创办小型企业新增62家,新增岗位500个以上,新开发手工产品来料加工点两处,辅仁路91号和五里亭32幢仕伟经编经营部,在办理营业执照过程中,社区本着扶持手工产品加工,扶持失业职工再就业,壮大兰溪经济,给予了大力支持。两处新增岗位300人以上。其中五里亭仕伟经编经营部来料加工是直接与外商开展业务,扩散加工,解决失业人员弹性就业,提供兰溪手工产品加工产业,促进社会经济影响力更大,影响面更广。社区还开展了人才资源和求职登记,介绍了五位同志分别到烟溪水泥厂、洞源水泥厂、自立铜业公司等单位工作。自行组织来料加工培训215人,其他电脑缝纫、家政培训人员9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8人。年内辖区失业职工养老保险中断续保率80%以上,辖区内个体户既其他从业人员新参加养老保险22人。年内共为934位退休人员办理了养老资格证书,为退休人员进社区奠定了基矗社区还及时准确地统计上报各种报表和失业职工病退公示信息,以及完成劳动保障和就业、再就业其他工作。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根据属地管理要求,制定了《社区居民计划生育自治章程》,成立了计生协会,制定了《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实行综合服务,科学管理相结合,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的工作方针,努力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的科学知识,全面推进人口与计生改革,全年新婚30对,怀孕已领一胎生殖证48人,二胎生殖证4人。出生男婴25人,女婴28人,出生率达千分之五点三,男女性别比达89.2:100,男女性别失衡得到了有效控制,人口质量大为提高。老年人由于养老金足额,及时发放,医疗水平的提高,全社会对老年人的各种关爱,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显着改善,全年死亡三十多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深入人心,进入了“低出生率、低死亡率、低增长率”的良好局面。营造宜人居住的生活环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社区的一项重要工作,XX年创建之年,社区积极开展“社区、家庭、环境卫生”主题活动,并把主题活动落实到“牛皮癣、绿地、楼道”三项整治行动中去,共投入1000余工,清理了建筑垃圾,废坐便器、瓷器皿具、生活垃圾、树枝杂草、废塑料袋120余吨,使社区面貌焕然一新。在此基础上,社区将红梅18幢地块进行整治改造,建起了小花园,使居民们向往的“把家轻轻地放在花园中的梦想”变成了现实,社区既新增了一座花园,又提高了社区品位。社区西部五里亭的绿化一直以来不及东部,XX年也在园林处的支持下种植了广玉兰、桂花树48棵,在大道两侧种植杜鹃花上千支,营造了一片绿色。消除贫富悬殊,为特困的失业职工、退休人员、特困的居民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困难,社区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争取扶贫资金,使部分居民享受了“低保”待遇,使他们每个月都能领到生活费,做到了应保尽保。为特困失业职工30名发放了生活补助金,为特困退休人员8名发放了生活补助金,为1名特困党员发放了生活补助金,为5户特困居民也发放了生活补助金,为22名企业军转干部退休人员进行了亲切慰问。送去了党和政府对困难人员的关怀和温暖,也让他们享受了国家推行改革的成果。为了活跃社区文化,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社区在努力创办了“星光老年之家”的基础上,XX年又筹集5万元,开辟了三处室外健身场地,置办了13件室外健身器械,供居民健身锻炼。社区还成立了腰鼓队、合唱队,经常配合党和政府各项中心开展进行宣传活动。社区创建文明楼院、文明家庭也搞得有声有色,涌现50幢文明楼院和1808户文明家庭,文明之风蔚然成风。展望XX年工作展望XX年,社区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在新的一年里,工作上要有新思路,新开拓,主要做好以下几件事:(一)加强社区管理,提高工作能力,规范程序化、公开、公平、公正地推进社区各项工作,争创一流。尤其要在社区服务上有所突破,社区服务中心工作全面开展。XX年要达到老龄工作规范化社区标准,通过考核验收。(二)XX年是社区选举之年。要积极推行社区政治文明,努力建立有“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自治、民主监督”机制的新型社区。(三)继续加强社区环境整治,洁化、亮化、美化社区,逐步解决社区汽车乱停车、无证养犬、违章建筑等问题,对社区易滋生的突发问题要建立相应的应急机制。(四)以人为本,坚持贯彻社区居民的需要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中的同时,尽最大努力,为居民办实事、办好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区。**社区居委会200*年12月5日

居委会年终总结第2篇

日前,桥南街召开2009年度计划生育工作总结暨创“两无”工作会议。街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区人口计生局及区挂钩联系单位区民政局有关领导、街计生办全体成员、各村(居)委书记、主任、妇女主任、计生信息员等近150人参加了会议。

区人口计生局副局长对该街2009年计划生育工作取得的优异成绩表示祝贺,并要求该街全力做好2010年计划生育工作计划。(一)结合亚运会的举办抓好计生维稳工作。(二)要充分发挥现有优势,力争实现无政策外多孩出生率达100%,村(居)无政策外出生率达80%。(三)要积极配合区有关部署开展打击“两非”工作。(四)要加大计生工作力度,全面夯实工作基础,以抓好长效节育措施的落实为突破口,继续清理库存数,把计生各项工作抓实、抓好、抓到位。

桥南街党工委书记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该街2009年计划生育工作取得的成绩,认为该街全体计划生育工作者能以自豪、自信、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积极全面开展各项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不畏难、不怕苦,为该街全面完成全年计划生育工作指标任务作出了重要贡献。并勉励全体计生工作者在新的一年继续团结奋进,克服困难,再创佳绩。同时结合该街计生工作实际情况,围绕完成新一年创“两无”工作任务,要求计生工作者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落实创“两无”工作责任;重点抓好薄弱环节,力促计生工作各项措施到位。

会议还总结了该街2009年度计生工作情况,对2010年个人工作计划进行了部署。

该街一直以来都高度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从加强领导、资金保障、队伍建设等方面确保计生工作措施的落实,连续8年荣获“番禺区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广州市模范达标单位”称号。2009年,该街圆满完成了区下达的各项计生工作指标和任务,街道被评为“番禺区二九年无政策外多孩出生镇(街)”,南郊村、草河村被评为“番禺区二九年度达广州市计划生育先进村标准的单位(无政策外出生村)”,绣品居委、福景居委、华荟居委、番奥居委、新世纪居委被评为“番禺区二九度计划生育五好社区居委(无政策外出生社区居委)”,其中绣品居委、华景居委亦被评为“五好模范社区居委”。

居委会年终总结第3篇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规范社区管理为引擎,进一步健全各项制度,努力实现社区事务决策民主化、公开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的目标要求。

社区规范化建设相关制度及要求

(一)健全完善社区党务、居务、财务公开制度

对于需要公开的事项,各社区必须按照规定向全体居民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多形式公开。

一是公开内容通俗化。要严格按照标准要求确定(见附件2)公开的内容,确保公开事项要素完备、内容真实,通俗易懂、一目了然,便于党员群众明白和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二是公开形式多样化。要按照“全面、真实、及时、规范”的要求,公开形式必须以固定的公开栏(见附件3)公开为主,同时可以采取召开社区党员、居民代表会议,民情沟通日等形式,对党员群众面对面公开。有条件的社区可以采用电子显示屏、触摸屏、手机短信等形式进行公开,并鼓励创新其它公开形式,推进社区党务、居务、财务公开的全覆盖及公开形式的现代化、信息化。

三是公开时间具体化。社区常规性党务、居务、财务情况必须在每月15日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应当保留1个月的时间。动态性、阶段性事务的公开时限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并根据公开事项的内容和特点确定更新周期,对涉及社区和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要专项公开,及时公开,一事一公开。其中,对社区财务要按照《关于实行社区财务收支逐笔公开的实施意见》文件规定,对收支情况每月实行逐笔公开。

对于应公开而未公开或者公开时间不及时、公开内容不规范的社区,每发现一次,从该社区年终目标绩效考核总分中扣除2分,并进行通报,责令限期整改。对于情节严重的,视情从该社区年终目标绩效考核总分中扣除5-10分。

责任部门:纪工委、组织科、社会事务办、经管中心

(二)健全完善社区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落实社区重大财务事项事前报告制度

要严格按照《街道办事处关于实行社区重大财务事项事前报告制度的通知》要求,坚持事前报告、一事一报的原则,对文件确定的9大类重大财务事项和新成立社区全资或参股企业、已成立社区全资或参股企业的重大财务事项,必须实行事前报告制度。对需报告的重大财务事项,社区党组织、居委会要事前上报街道片区党委进行审查,并经街道党工委或办事处批准后,社区履行相关民主程序方可实施。

对于重大财务事项事前报告制度不落实的社区,一经查实,街道党工委将予以通报批评,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要做出书面检查,并按照财务管理制度限期整改。对于情节严重的,在年终目标绩效考核中给予该社区“一票否决”。

2、严格执行社区财务预决算制度

社区财务收支实行预决算制度。年初,各社区要按照“以收定支,量入为出,保障优先”的原则,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方案(见附件5),经社区“两委”会研究后,报街道经管中心审核并经街道办事处批准后,提报党员、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形成正式的预算方案。方案经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主管会计、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和片区党委书记签字后,附社区“两委”会议记录和党员、居民代表会议表决记录,报街道经管中心监督执行。年末,社区根据预算方案按实做出财务决算报告,并将财务收支决算情况向党员、居民代表大会报告,通过财务公开栏向全体居民公开。

预算一经确定必须严格执行,对超出预算范围和标准的支出,须报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同意后,经党员、居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否则不予列支。

3、严格落实合同管理制度

一是合同签订要履行民主程序。社区凡涉及出租、转让、承包、拍卖集体资产(包括土地等资源性资产)、对外投资、基本建设等内容,均需按照民主决策、分级审签的程序以社区名义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实施方案及合同条款必须经社区“两委”会集体研究,社区财务人员要列席会议并参与研究制订。合同标的额在10万以上的经济合同,在社区“两委”研究同意的基础上,作为重大事项(附两委成员签字的会议记录),报街道片区党委进行审查,并经街道办事处批准后,社区召开党员、居民代表会议,通过后方可签订实施。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社区须将合同(复印件)、会议记录(复印件)报经管中心备案。合同到期后,合同双方仍继续履行合同权力义务的,需按照新签订合同的有关程序进行续签。凡是合同不履行民主程序的,其收支一律不得入账。

二是合同管理要规范有序。各社区要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台帐,将所有合同纳入账内管理,并由专人负责,社区财务人员必须掌握合同情况,如有人员变动,要按规定进行交接。每年年底要及时归档,并对本年内有效的经济合同及合同签订时间、标的在公开栏进行公开。

三是要提高合同履约率。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要定期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研究分析,督促履约方履行责任,切实提高合同履约率。对无力履约或恶意拖欠的,要及时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权益,防止合同资金沉淀流失。对发生重大合同纠纷案件的,要及时报告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凡不按规定程序签订或续签合同的社区,每发现一次从该社区年终目标绩效考核总分中扣5分,并由直接责任人承担一切责任。因公章管理人员私自盖章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直接责任人相应处理,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直接责任人负责赔偿。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经济合同台账登记不及时不完整的,每缺一项从该社区年终目标绩效考核总分中扣2分。

4、严格落实社区投资参股企业监管制度

一要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凡社区出资参与社会投资的,必须经民主程序,报街道批准后方可出资或参股。已成立的社区参股企业,要接受街道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并规范经营行为。

二要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凡是社区单向向参股企业出资、转让等,事前必须经相关民主程序,并依次向经管中心、片区党委、街道党工委报告资金拨付的用途明细,街道党工委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社区每半年向街道经管中心提报社区社区全资及参股企业经营报表,街道相关部门将根据报表进一步核实资金使用情况。

三要严格执行检查制度。街道将社区全资及参股企业列入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任期及离任审计范围,并定期(每年8月份或次年1月份)和不定期进行财务检查,检查人员由街道和社区财务人员组成。检点包括企业收入来源、支出及盈亏情况;是否存在将集体收入列入企业收入、侵占集体资产的行为;社区集体资产增值保值情况。对将社区收支转移到企业、不经规定程序审批资金、逃避街道财务监管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造成严重影响的违法、违纪行为,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要严格执行公开制度。社区要将全资及参股企业经营情况每半年(年)向居民公示。公示结果须经公司法人、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签字公示后,报街道经管中心备案。同时,社区于每财务年度的下一个季度前召开全体居民(代表)会议,通报社区全资及参股企业上年度经营情况,包括企业盈利(亏损)、收益分配方案、留存收益、下年度发展计划等,并将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街道党工委。

对未经批准实施的经济往来或未按报批用途违规使用资金的,一经查实,街道立即停止办理社区一切经济事项。对将社区收支转移到企业、不经规定程序审批资金、逃避街道监管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严肃追究社区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造成严重影响的违法、违纪行为,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不按规定时间提报全资及参股企业经营情况报表、不公示、不报告经营情况的,每发现一次,从社区目标绩效考核总分中扣2分。

责任部门:经管中心、审计所

(三)严格执行社区事务民主决策制度

社区要建立和落实民主决策机制,社区事务民主决策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按程序办事和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民主决策事项和程序(见附件6)。

对于未经民主决策程序决定的社区事务,由街道办事处责令社区限期纠正,并对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责任人承担,构成违纪的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一年内,未按要求履行民主决策两次以上(含两次)的社区,取消该社区年终评先资格,并对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进行通报批评,取消个人评先资格。社区党组织、居委会落实决议不力或擅自变更执行内容的,由街道党工委对社区主要负责人及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在社区党员和居民代表会议上做出检查。

责任部门:社会事务办、包社区干部

(四)建立社区民情沟通日制度

一是民情沟通日活动开展的时间及范围。各社区原则上将每月15日定为“民情沟通日”,活动由“两委”班子组织召开,社区党组织书记主持。活动范围主要是社区户代表(包括党员、居民代表和普通群众代表等),原则上每次参加人数不低于社区总户数的5%—10%。

二是民情沟通日活动开展的形式及内容。民情沟通日分为全面沟通和点题沟通两部分。全面沟通主要是通报上级最新的政策法规,对社区发展规划、社区干部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建议,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等。点题沟通主要是通过会前走访调查,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后,召开社区“两委”会议,进行归纳梳理,并研究确定沟通的主题和内容,在活动中提交与会人员共同参与讨论。活动中,社区干部与群众面对面沟通、心贴心交流,群众向干部进行咨询、反映问题或提出意见建议。

三是民情沟通日反映问题的办理及反馈。民情沟通日活动中居民提出的问题原则上由社区负责解答,简单事项当场予以解决或答复,一般事项3个工作日内答复,重大事项7个工作日内答复。对群众提出问题的办理结果和意见落实情况,要通过召开会议或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公开通报,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处理民情的公信力。

责任部门:纪工委、包社区干部

(五)健全完善会议及外出请销假报告制度

各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必须按规定参加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上级召开的相关会议,如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及时填写《社区主要负责人请假报告单》(见附件7),经片区党委和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同意后,报街道党政办公室备案。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因公(私)离开市(包括节假日、法定休息日),必须严格遵守请销假报告制度,未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批准,不得擅自外出。外出时,要填写《社区主要负责人外出请假报告单》(见附件8),报片区党委和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外出。社区“两委”及其他工作人员工作日期间外出,要填写《社区工作人员外出登记表》(见附件9)。

对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未按规定进行报告或报告未获批准的,一律视为擅自不参加会议或擅自外出,视情给予批评、责令检查、通报处理;对年度累计6次未按规定报告的,按照《关于设立社区干部岗位风险金的若干规定》要求,扣除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当年岗位风险金街道缴存部分,并扣发全年绩效工资和奖金。对于社区“两委”及工作人员工作日期间外出不登记的,每发现一次,按旷工一天处理;对于年度内累计超过3次外出不登记的,扣发一个月的基本工资。

责任部门:组织科

(六)健全完善社区每周一例会及党员、居民代表会议制度

各社区要按照《关于实行社区周例会制度的通知》要求,每周一召开社区“两委”会(可吸纳部分党员、居民代表列席会议),汇报上一周工作进展情况,并制定本周工作计划。研究重大事项,片区党委和包社区干部必须参加,会议记录“两委”成员均须签字。各社区除每半年和年终召开的党员、居民代表会议外,年度内召开的其他党员、居民代表会议要不少于2次。

街道相关部门通过现场督查、查看会议记录等形式,定期督查各社区会议召开情况,对制度不落实或落实不力的,街道党工委将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于年度内召开的社区党员、居民代表会议次数不达规定标准的,每少一次,从该社区目标绩效考核总分中扣除10分。

责任部门:组织科、社会事务办、包社区干部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社区规范化建设落到实处。社区规范化建设工作由街道纪工委牵头,组织科、社会事务办、经管中心、审计所等部门具体负责,要做好指导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各片区党委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对社区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社区要成立社区规范化建设工作小组,党组织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组成人员要包括社区书记、主任,分管党务的社区党组织委员,居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等。

居委会年终总结第4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全面完成年度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工作目标为主线,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经济发展后劲,为推动我镇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领导

坚持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由镇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镇绩效管理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绩效办)具体组织实施。镇绩效办依托镇效能办开展日常工作,镇党政办等绩效管理工作目标责任部门、村居等数据采集单位配合开展。

三、管理范围

七村一居和镇属单位绩效管理及镇机关工作人员的考核,纳入本镇绩效管理方案进行考核。

四、工作内容

镇绩效管理工作包括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责任分解、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考核评估、评估结果运用等五个方面。

(一)绩效目标设定

1、村居绩效管理指标考核体系,根据镇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特点作适当调整。结合实际情况设定。

2、镇机关各部门绩效管理考核指标由业务工作实绩、履职能力建设、“五大战役”考核、机关党建(含精神文明建设)、日常督查5个部分组成,由镇机关各部门围绕具体工作要求,结合实际设定年度工作目标。

(二)绩效责任分解

1、根据本镇年度全面工作责任制,将绩效目标任务分解到村居。

2、镇机关各部门根据本年度绩效目标,从提升工作绩效入手,分解和细化绩效目标,提出具体工作内容、工作措施、工作时限、序时进度和要达到的预期目标,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以及追究的办法和措施,确保绩效目标的落实。

(三)绩效运行监控

1、村居由镇效能办负责,针对年度各项绩效指标和工作目标,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推进绩效目标的落实。确保镇党委、政府年度工作任务的完成。

2、镇机关各部门根据实际设置工作目标,突出重点,责任到人,确保工作目标得到有效实现。镇党政办、效能办等绩效考核单位加强对镇机关部门绩效运行情况的督查,确保镇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完成。

(四)绩效考核评估

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综合运用指标考核、公众评议、察访核验3种考核方式,对各村居和镇机关各组办年度绩效实现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1、村居。

指标考核占绩效总分的80%,公众评议占绩效总分的20%(分中期评议和年终评议两次进行,中期评议占30%,年终评议占70%),察访核验采取倒扣分的方法(不超过5分),由镇效能办根据年度绩效台账及察访核验情况进行扣分。

2、镇机关。

指标考核占绩效总分的60%,镇机关各部门具体指标由其根据市、区、镇中心工作任务自行设定后,送镇绩效办审核,报镇分管领导审定。年终在镇机关各组办自评的基础上,由镇党政办、效能办、组织口、机关党支部根据日常督查及考核情况进行评分。

公众评议占绩效总分的40%,分中期评议和年终评议两次进行,中期评议占30%,年终评议占70%。察访核验采取倒扣分的方法(不超过5分),由镇效能办根据年度绩效台账及察访核验情况进行扣分。

五、计分规则

(一)村居绩效管理计分规则

1、指标考核(占绩效总分的80%)。由镇统计站负责,各村居配合完成。参照区对镇绩效评估的计算方法,计分结果报镇统计站汇总后,送镇绩效办。

2、公众评议(占绩效总分的20%)。由镇统计站负责。参加公众评议的人员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等。评议内容以区对镇的调查问卷内容为依据进行设定。公众评议年度内开展两次,即中期评议和年终评议。

3、察访核验(倒扣不超过5分)。由镇效能办负责,重点对各村居建立健全绩效运行机制、推行“四议”、“两公开”制度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绩效台帐及察访核验情况进行累计扣分

(二)镇机关各部门绩效管理计分规则

1、指标考核(占绩效总分的60%)。由业务工作实绩、履职能力建设、“五大战役”考核、机关党建工作(含精神文明建设)、日常督查5个部分组成

(1)业务工作实绩(30分)、履职能力建设(4分)。由镇机关各部门负责提出本部门职能工作、年度重点工作、履职能力建设方面的年度考核指标,明确各项考核指标相对应的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工作时限、序时进度、责任科室、经办人、分管领导及责任人。12月底前,对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评,并将自评情况报镇绩效办和组织口,由镇党委组织口结合年终考核工作进行考评。

(2)“五大战役”考核(10分)。由镇分部负责,根据镇党委、政府对年重点项目责任分工,对承担项目征地拆迁任务的工作组及服务项目建设的镇考核,对未承担项目拆迁交地任务的机关干部服务项目建设的镇机关部门,则将此项分值并入业务工作实绩项目进行考核。

(3)机关党建工作(含精神文明建设)(6分)。由镇机关支部、镇宣传口负责,重点考核机关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机关支部自身建设、机关作风建设、机关党的建设服务中心工作、机关党建工作运行机制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情况,并结合年度纪委党风责任制考核工作同时进行考评,结合日常检查综合计分

(4)日常督查(10分)。由镇党政办、效能办负责,重点对镇机关各部门和机关工作人员在本年度内落实镇党委、政府工作部署的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2、公众评议(占绩效总分的40%)。由镇统计站负责实施,年度内开展两次,即中期评议和年终评议。中期、年终评议的分值分别占评议总分值的30%和70%。主要评议镇机关各部门执行政策、履职状况、廉洁勤政、服务质量、政务公开等方面的情况。

3、察访核验(倒扣不超过5分)。由镇效能办负责,重点对镇机关各部门建立健全绩效运行机制、加强作风建设、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行政办事效率、推行政务公开、办理效能投诉及“12345”诉求件等6个方面的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察访核验情况进行累计扣分。

六、评估结果运用

参照全区绩效管理考评奖惩方案执行。

七、工作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年9月中旬)

认真传达学习《区年度镇(含投资区)街级区级机关单位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任务,抓好贯彻落实。

(二)制定方案阶段(年9月下旬)

根据《区年度镇(含投资区)街级区级机关单位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镇年度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并于9月26日前以正式文报区效能办、统计局等相关部门。

(三)组织评估阶段(年9月—2012年月)

1、村居中期指标考核于年7月前完成,镇经济办、统计站对村居半年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评估;年终指标考核于2012年月前完成。各村居和企业等数据采集责任单位于2012年月15日前将年度绩效管理指标考核的统计数据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镇统计站,并抄送镇绩效办,由镇统计站统计并分析镇年度指标完成情况。公众评议分别于年7月、12月进行。察访核验在年12月进行。镇统计站于2012年月底前将村居指标考核和公众评议得分汇总情况报镇绩效办。

镇机关各部门绩效管理自评工作年12月底完成自评报告,并于2012年月日前以正式文报镇党委组织口,同时抄送镇绩效办。公众评议、察访核验于年12月进行。镇党政办、组织口、经济办、统计站、机关支部、镇分部于2012年月底前完成对镇机关部门的考核工作,将得分情况报镇绩效办汇总。

镇绩效办于2012年月完成对村居及镇机关各部门指标考核、公众评议、察访检验结果的综合汇总,形成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报告,报镇党委、政府审定。

(四)总结表彰阶段(2012年月)

镇党委、政府适时召开全区绩效管理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对获得优秀、良好等次的村居、单位及镇机关部门进行表彰。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推行绩效管理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务院《关于支持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的重要举措,是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有力抓手。各村居、单位和机关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绩效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这项工作作为促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推进我区建设的重要保障,切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健全机制。各村居、单位和机关各部门要从全面提升绩效出发,健全和完善绩效管理工作制度。镇绩效目标责任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深入调查研究,强化工作措施,推动目标实现。要明确职责,加强运作,落实层级管理,把每一项绩效指标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镇机关各部门要明确绩效管理的范围,责任到人,实行有效管理。

居委会年终总结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统揽全局,突出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三化”联动,以城乡统筹发展为根本,进一步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围绕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农村改貌、农村环境整治“3+1”工程的实施,促进农民增收,集体创收和农业、农村阶段性重点工作,以实绩考核为手段,积极开展村(居)排名,促进草庙农业、农村创新驱动,能快则快发展,构建实力草庙。

二、考核内容

(一)完成党委、政府下达的全年协护税任务15分,按完成比例加减分。

(二)完成党委、政府下达的全年农业示范园建设任务20分。

1、在镇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新建30亩以上高规格现代农业10分,超额面积按任务数比例加分。

2、全年新增纯效益2万元以上规模养殖户10户以上,并通过上级验收得5分,未完成的不得分,在完成任务的基础上,每增1户加1分。

3、全年新增二亩以上一户一棚的农户达20户以上,并通过上级验收得5分,未完成的不得分,在完成任务的基础上每增一户加0.5分。

(三)大力开展农村环境整治“3+1”工程20分。

1、按时序完成村级水厂处置和村组管网铺设任务得5分,按时序要求每拖延一个月扣2分,直至扣完基本分为止。

2、积极创建合格村、优良村10分。凡未通过合格村验收的上半年通过验收得10分,否则不得分,已通过验收是合格村的,年底前创建优良村加5分,考核分根据平时月月查,季度考核及暗访相结合。

3、农村公路、骨干河道的养护保洁5分。

(四)采取各种措施,壮大集体经济,化解村级债务10分。

1、年内通过增收节支,争取资金,村级集体债务净下降20%以上10分。

2、严格执行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对按“三公”原则处置集体资产、村内项目招投标的考核实行倒扣分,未按制度规定操作的,发现一例倒扣2分,直至扣完基本分为止。

3、采取多种途径,不断壮大集体经济,实行加奖分。

(1)当年集体经济收支有结余2万元以上加1分,结余2万元以上每增1万元加1分。

(2)积极组织向社会和上级争取资金,按实到帐资金5万元以下按20%奖励有功人员(含工作经费),5万元以上按争取资金数额30%奖励有功人员(含工作经费)。

4、一事一议应急工日统筹和水利统筹经费等的收取按时序进度完成,完不成的每下降10%扣1分。

(五)完成农业、农村其他阶段性重点工作10分。农业农村阶段性重点工作包括:水利绿化、防汛抗灾、动物防疫、合作医疗、新型农保、农业保险、征兵工作、典型示范和党委、政府各部门各项阶段性重点工作。根据各相关部门的考核综合得分。

(六)农村安全、农机作业安全、计划生育、社会稳定工作20分(实行一票否决)。

加强安全教育,积极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年内无安全生产隐患,无重大事故的发生,各种社会矛盾得到化解,无越级进京上访,无重大影响的社会矛盾,无计划外生养,根据计生5分、安监5分、综治等10分的标准由相关职能部门考核综合得分。

(七)完成镇落实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目标任务5分,超额完成任务另加分。

(八)附加分:

1、各级表彰奖励:镇党委、政府、市部门表彰加1分;市委、市政府、市级部门表彰加2分;市委、市政府、省级部门表彰加3分;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加5分,加分以各村(居)党组织书记、主任、总会计为准。

2、承接市委、市政府以上组织的现场会加3分,市级以上组织的现场会加5分,并及时报农办、农经中心备案,否则不予加分。

三、考核办法

(一)参照上年村(居)考核情况,按一档村(居):圩东、新东、东灶、四灶、草居、川居;二档村:沿河、新场、川竹、丁东、新海;三档村:庆生、川洋、竹港、北灶、五总,分档考核,以2014年最终考核实绩定报酬和奖励,实行竞档争先机制,一是末尾淘汰,即一档村(居)末尾到二档村考核结算报酬,依次类推;二是进位争先,即二档第一名的村(居)到一档村考核报酬结算,依次类推。一、二、三档村(居)年终考核分别排前二位的村(居)给予奖励,分别对第一名的村奖励5000元,第二名的村奖励3000元。

(二)报酬结算。一是按村(居)规模确定基础报酬;二是按档位经考核业绩报酬,一档村(居)9000元,二档村(居)8500元,三档村(居)8000元。

(三)按照“组+2”标准计算到村(居)报酬总额,超编人员不得另外列支报酬,依照村(居)党组织书记报酬总额比例结算到个人。村组干部定成标准为:村(居)主任(含主持工作的副书记或副主任)、总帐会计、享受正村级待遇的副书记95%,村(居)副书记、副主任90%,计生专干、维稳专干、民兵营长享受副村级待遇的为80%,其余人员为50%,原则上一村只限2人以下不兼任组长。

居委会年终总结第6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员和群众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激发村(居)干部队伍的竞争意识和进取意识,努力提高村(居)干部带领群众发展经济、共同致富的本领,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考评对象

考评的对象主要是辖区领取固定报酬的村(居)干部。

三、考评内容

考评内容按照村(居)干部个人确定。村(居)委会目标考评内容主要分为:“三项”基础性工作,党的建设,土地管理及控违工作,集体资产及村级财务管理,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生育、廉政建设,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民政、劳保工作,防汛、防火、武装、农、林、水工作等方面。按照百分制进行细化分解,具体分解为:“卫生清洁”工程12分,村民事务理事会建设7分,数字建设6分,党建工作10分,土地管理及控违工作15分,综治及安全生产20分,集体资产及村级财务管理6分,计划生育10分,廉政建设4分,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民政、劳保工作4分,防汛、防火、武装、农、林、水6分。

四、考评方法

(一)群众测评。村全体党员、理事长、村民代表根据村(居)干部和个人工作表现进行测评,测评分数占总分10%。

(二)目标考评。考核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客观公正、群众公认、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街办党委根据村(居)干部个人工作业绩,按照考评的10大项工作,年终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考评组,依据制订的考核评价体系和具体的考核办法,采取看现场、查资料、走访群众、抽样调查、核实数据等形式对村(居)委会成员进行考核评分,考核分数占考评总分数的80%。

(三)干部测评。组织街办领导班子成员、各站所负责人,一般干部,街办单位负责人进行测评,测评分占总分的10%。

(四)加减分的项目

1、受鹰潭市以上表彰的综合奖每项加4分,单项奖加3分,市表彰的综合奖2分,单项奖1分,加入村目标总分;个人受表彰的,鹰潭以上4分,市2分,计算个人总分。

2、服务重点工程建设中,每签订100亩征地协议加1分;以重点项目为单位,按时间节点要求,如期完成任务的,每起加3分;在第一时间节点内未完成任务的,每起扣1分,在第二时间节点内,未完成任务的,每起扣2分,在第三时间节点内,未完成任务的,每起扣3分;在房屋拆迁中,每完成拆迁面积1000平方米的加2分。

3、被公安、纪检机关查处村干部一次扣村级目标2分,个人扣2分,村干部及其子女违反计划生育一例扣村级目标2分,个人2分。

4、未按时参加会议的扣个人分,缺勤1分/次。迟到、早退0.5分/次,以政府办统计为准。

5、村干部违法违纪行为扣村级目标2分,个人5分。

6、因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或受市委、市政府通报批评的,扣村级目标5分,相关责任人5分。

7、新农村建设点获市梯次推进现场会排名前3名的加3分,排名前6名的加1分,排名中间的得1分,排名后三名的扣1分。

8、被列为县、市党建示范点并验收合格的加1分,村级活动场所建设验收合格的加1分。

五、奖惩措施

1、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否决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资格。

2、村(居)级目标奖惩。考核结果按高分到低分排列,设综合奖和单项奖,综合一等奖1个,奖6000元;二等奖2个,奖4000元;三等奖3个,奖2000元。计生、综治设单项奖,分别奖励前三名,奖励金额分别1000元、800元、600元。

3、村(居)干部业绩奖惩。根据群众测评、组织考核和干部测评的分数,计算出干部个人的最后得分,90分以上的为“优”、70-89分的为“良”,60-69分的为“一般”,60分以下的为“差”。干部工资按考核得分情况发放(基数×得分值)。2011年核定村(居)干部工资基数为:正职(9000元)、副职(8800元)、一般干部(8600元)发放,村(居)年终发放工资总额超出35000元部分由街办给予补助。

六、有关要求

1、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居委会年终总结第7篇

一、加强学习,把握政策,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作为一名社区居委委员,我深感责任大,压力大。为此,我始终坚持把学习作为提高素质,完善自我的首要任务。在学习方法上,坚持学以致用,把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努力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一是加强党的方针政策和政治理论的学习,不断提高理论功底和政策水平。对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指示,坚决贯彻执行,不搞阳奉阴违,坚持原则,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和街道党委保持高度,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二、勤奋工作,尽职尽责,努力提高工作成效

作为一名社区居委会委员,我认为自身的一言一行都关乎着基层干部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为此,在日常工作中我始终坚持严格要求自己,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做的事不做。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街道党委、上级政府安排我任社区居委会委员一职,这是对我工作的信任和支持,我也深感责任大

居委会年终总结第8篇

一、推广范围

××县推广高效照明产品面向全县范围推广。

二、推广原则

从我县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出发,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坚持政府引导,自愿购买;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先易后难,集中连片;保证质量,安全实施;向基层和农村倾斜的原则。推广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是一项民心工程,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流通程序严格采用“中标厂商省州县节能办终端用户”形式,不得经过中间商流通和有倒买倒卖现象出现,销售价格不得高于财政补贴后价格。

三、组织机构

成立××县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推广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 县经委主任

××× 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 县教育局局长

××× 县建设局局长

××× 县卫生局局长

××× 县民政局局长

××× 县商务局局长

××× 县经委副主任

××× 县财政局副局长

县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经委(县节能办),负责日常工作,其中有关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工作由县财政局负责。办公室主任由陈斌兼任,副主任由罗生、王柳春担任,办公室成员从县经委、财政局抽调组成。

四、职责任务

(一)县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职责:

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州人民政府的财政补贴高效照明推广工作政策和计划,领导全县绿色照明工作,研究解决全县节能灯推广工作的重大问题,制定全县财政补贴高效照明推广的目标和任务;将推广使用高效照明产品工作纳入节能减排工作规划;审核验收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申购、销售、安装、使用情况;协调解决推广财政补贴高效照明工作中本文来源:文秘站 的重大问题。

(二)各职能部门职责: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县级机关办公场所及附属设施节能灯具的推广使用、申购和审核。

县经委(县推广办)负责组织工业企业的申购和审核,并承担日常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居民申购节能灯的各项工作;每月向州节能办、县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统计汇总上报推广高效照明产品情况。

县财政局负责协调做好中央财政补贴申请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各类学校、教育机构节能灯具的推广使用、申购和审核。

县建设局负责组织建设工程项目照明产品推广及各施工项目照明产品的申购和审核;市政小区建设中路灯照明系统高效照明产品的推广使用。

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各类医院及卫生机构节能灯具的推广使用、申购和审 核。

县商务局负责组织各类宾馆、酒店、商场、超市节能灯具的申购和审核。

县级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负责组织本单位及职工节能灯具的申购、登记、审核和产品发放。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组织好辖区内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的推广申购工作,设置专门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专人负责,定期向县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县节能办及节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紧密协调配合,中标企业浙江横店得邦电子有限公司、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亚明灯泡厂有限公司要协助做好推广、安装和售后服务工作。

五、中标厂商及购买价格

20__年经国家组织统一招标,并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统一部署和安排,确定到我县推广节能灯的中标供应商是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双端直管荧光灯)、上海亚明灯泡厂有限公司(高压钠灯)。中标企业向大宗用户提供的产品质量承诺保证期不少于 1年,向居民用户提供的产品质量承诺保证期不少于2年。大宗用户(单位、企业)每只购价为中标价的70%、城乡居民用户每只购价为中标价的50%,具体节能灯型号规格及销售价格详见附件1。

六、产品购买流程

(一)大宗用户购买流程

1.大宗用户填写《高效照明产品推广终端用户确认表》(附件2)一式4份,并由申购单位盖章后报县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汇总后报州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办公室审核和审批;

3.大宗用户根据审核后的申购表与中标企业签订《中央财政补贴节能灯推广大宗用户合同》,合同一式3份,经中标企业盖章确认后,由用户、中标企业、县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执1份;

3.中标企业按照合同确定的产品型号、规格及数量供货并开具购货发票,并原则上根据用户的需求进行安装、调试等。

(二)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工购买流程

1.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到本单位填写《20__中央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居民用户登记表》(附件3),进行缴费、申购;

2.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对《20__中央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居民用户登记表》进行汇总,填写《高效照明产品推广终端用户确认表》加盖单位公章报县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汇总后报州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办公室;

3.由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根据盖章后的购买汇总表与中标企业签订《中央财政补贴节能灯推广居民用户合同》,合同一式3份,经中标企业盖章确认后,由行政、企事业单位、中标企业、县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办公室各执一份;

4.中标企业按照合同确定的产品型号、规格及数量供货并开具购货发票,由单位将产品分发给职工。

(三)居民用户购买流程

1.居民用户到户籍管辖地的居委会、社区或村委会填《20__中央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居民用户登记表》进行购买;

2.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督促辖区内居委会、生活小区和村委会做好居民登记购买工作,各居委会、社区或村委会将居民用户登记表汇总报县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填写《高效照明产品推广终端用户确认表》并盖章,报州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办公室审批;

3.由居委会、社区或村委会根据审核后的汇总表与中标企业签订《中央财政补贴节能灯推广城乡居民用户合同》,合同一式3份,经中标企业盖章确认后,由居委会、社区或村委会、中标企业、县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执一份;

4.中标企业按照合同确定的产品型号、规格及数量供货并开具购货发票,由居委会、社区或村委会按购买登记情况将产品分发给居民用户,货款可由居委会或村委会代收。

七、20__年推广目标任务

20__年州分配我县第一批推广任务为双端直管荧光灯20__只、高压钠灯500只。我县于12月31日前完成双端直管荧光灯20__只推广任务。其中:县教育局1000只,县卫生局500只,县商务局500只;12月31日前完成高压钠灯500只推广任务。其中:县建设局500只。

八、推广步骤及时间安排

我县20__年节能灯推广工作从10月上旬启动,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推广准备阶段(10月10日前)

县节能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州下达我县的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协调承担本地区推广任务的中标企业具体实施。

(二)推广实施阶段(10月10日—11月30日)

利用电视等新闻媒体形式进行集中宣传,各任务单位于11月15日前上报高效照明产品推广终端用户确认表、居民用户登记表,经县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购表进行审核后,中标企业与终端客户签订供货合同,填写购买登记表、开列发票等原始凭证;中标企业及时供货、安装调试,完善相关手续。中标企业每月15日、30日前分两次将合同销售情况汇总报县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总结阶段(11月30日—12月底前)

县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推广工作进行总结,对推广效果进行评估。并根据本年度推广的实际情况,提出下一年度节能灯推广目标及推广计划,并根据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推广业绩和效果开展评比表彰活动,对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九、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