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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会廉政工作计划赏析八篇

时间:2022-08-29 03:43:42

居委会廉政工作计划

居委会廉政工作计划第1篇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力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省人民政府决定,积极推进全省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继续完善廉租住房制度,让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买得起、住得上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各级人民政府一定要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坚持以人为本,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实际行动,切实履行好政府职责,做到统筹兼顾、精心组织、抓好落实,逐步建立公正、公平、规范有序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管理体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现就积极推进全省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积极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一)从2年起,设区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住房状况和实际需求,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当年房地产开发指标实行严格的总量控制,保持房地产市场供需基本平衡,保护消费者和投资者的利益,促进房地产业健康、规范、有序发展。设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本地区每年的商品住房开发总量于上年底报省人民政府核准。

(二)经济适用住房是由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销售价格,面向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出售,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设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在当地年度商品住房开发指标总量中,按不低于20%的比例建造经济适用住房(不包括拆迁还建房)。建造的经济适用住房可部分用于廉租住房。

(三)经济适用住房由设区市人民政府按照核定总量、集中建设、定向供应的原则,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销售、统一管理。

(四)设区市人民政府要编制本地区经济适用住房发展规划。设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依据经济适用住房发展规划和已核定的经济适用住房年度计划,编制经济适用住房年度建设投资计划和用地计划,并落实到具体项目,报省有关部门审批,确保列入计划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当年开工建设。

(五)设区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合理选择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并依法依规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应。

设区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集约使用土地的原则,将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纳入当地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并优先供应。严禁以经济适用住房名义取得划拨土地后,改变土地用途,变相搞商品房开发。

(六)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可由政府直接组织,也可以按照政府组织、企业市场运作的原则,实行项目法人招投标。参与投标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具有二级以上资质、充足的资本金、良好的开发业绩和社会信誉。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经营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相关税收实行依法减免。金融机构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应当给予大力支持。

(七)建设经济适用住房要做到标准适度、功能齐全、质量优良、经济适用、环境优美、便利节能。设区市人民政府要严格控制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标准,以每套建筑面积80平方米左右为主,最高不得超过90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提高建设水平。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对其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应当实行物业管理,为居民营造文明、安全、整洁、便利的生活环境。

二、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标准

(八)经济适用住房的最高限价应以当地中低收入家庭通过8至10年的努力,基本具有买得起80平方米左右住房的能力为标准来计算。具体计算办法由设区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消费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九)设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其确定的经济适用住房最高限价报省人民政府审定批准后向社会公布。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监督管理,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应当实行明码标价,销售价格不得超过公布的最高限价。

三、准确界定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

(十)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人均年收入标准线应当依据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小于1的系数作为参考依据来合理划定。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面积标准应当根据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作为参考依据来合理划定。具体标准由设区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

(十一)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家庭收入符合设区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中低收入家庭人均年收入标准线;2有当地城市户口;3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设区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4设区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济适用住房应当优先出售给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中的无房户、危房户以及烈军属、劳动模范。

(十二)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1已参加集资建房的;2已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含安居工程住房)的;3已参加过房改购房(含在外地已参加房改购房)的;4单位奖励赠送住房的。

四、完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购买、退出程序

(十三)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应当在公开、公平的前提下,按照“个人如实申请、社区群众评议、房产部门管理、政府严格审核、逐级张榜公示、分类摇号排序、社会公开监督、违规操作必纠”的原则制定申请购买程序。

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对象的购买资格,应当采取居委会、区人民政府、设区市人民政府三级审核并三榜公示的方式认定。

(十四)需要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填写评议申请表,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和居住状况,向居住地居委会提出评议申请。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居委会委托所在工作单位对申请人进行评议;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居委会委托居民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评议。居委会对评议结果进行审查后,在申请人单位或居住地张榜公示。

居委会将公示结果报区人民政府,由区人民政府组织申请人填写购房申请表,并及时委托申请人居住地街道办事处组织对评议结果进行复核。区人民政府对复核结果进行审查后,在街道办事处张榜公示。

区人民政府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报设区市人民政府,设区市人民政府及时委托设区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设区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完成核查后,报设区市人民政府核准,并由设区市人民政府将结果在政府网站和当地媒体上向社会公示。

(十五)对无投诉或经调查核实投诉不实,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由设区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向申请人发放经济适用住房摇号通知单,并报设区市人民政府备案。对持有经济适用住房摇号通知单的申请人,采取分类摇号中签的方式决定选购顺序。摇号应当公开进行,公证处应当进行全程公证,电视台应当进行现场直播,接受社会监督。

对摇号中签的申请人,由设区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通知单,注明申请人可以购买的面积标准,并报设区市人民政府备案。

持有购买通知单的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购房期限内选购。逾期未选购的,应当按照规定重新申请。

(十六)负责审查的单位可以通过邻里访问、入户调查、查档取证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的人口、收入和住房状况以及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

(十七)居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土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土地使用证上注明“划拨土地”,房屋所有权证上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并在产权人栏目中填写申请人家庭所有居住人员姓名。

(十八)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不得上市交易,不得出租。如需出售,必须按照届时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由政府收购。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不得改变使用性质,不得用于商业性经营、仓储等非居住性用途。

对未参加房改但已享受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的职工,如已购买了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停止发放住房补贴。

(十九)为提高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支付能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优先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设区市人民政府要加大住房公积金归集力度,进一步扩大公积金的覆盖面。

五、继续完善廉租住房制度

(二十)廉租住房制度是政府采取住房租赁补贴、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等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制度。各级人民政府要逐步扩大廉租住房制度覆盖面,有计划、分步骤解决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方式要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为辅。实物分配主要面向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和急需救助的家庭,廉租房的租金实行政府定价,租金标准原则上由房屋的维修费和管理费两项因素构成,并与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

(二十一)设区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市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需求确定年度资金总额并明确来源,主要包括:土地出让净收益中5%以上的资金,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按规定提取的廉租住房补充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等,不足部分由本级财政预算补足。廉租住房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专项用于租赁住房补贴的发放、廉租住房的购建、维修和物业管理费补贴等,不得挪作他用。

(二十二)进一步扩大廉租住房房源。设区市人民政府可采取从经济适用住房中划出一定比例作为廉租住房、收购现有旧住房和空置商品住房作为廉租住房、新建廉租住房小区等方式增加廉租住房房源。新建廉租住房建设用地依法依规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廉租住房建设中行政事业性收费依法予以减免。

(二十三)廉租住房的供应对象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人均住房面积6平方米以下(有条件的设区市可适当放宽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的申请、审批等程序,参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程序执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每年会同同级民政等部门对享受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的收入、人口及住房等状况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对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资格、方式、额度等进行及时调整,建立和完善合理的准入和退出机制。

六、加强对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工作的监督

(二十四)设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全市联网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申请家庭、已购买家庭和已租家庭的动态信息档案管理系统。要制定有效措施,防止高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承租廉租住房和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重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二十五)各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购买、租赁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对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经济适用住房土地用途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对不执行政府公布的经济适用住房最高限价、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由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擅自向未取得购买通知单的家庭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向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出租廉租住房的,由设区市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收回,并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二十六)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骗购经济适用住房,骗租廉租住房的个人,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或廉租住房租房资格,收回已购(已租)住房,或者退还已领取的租赁住房补贴、补交核减的租金,并可提请所在单位对申请人进行处分;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单位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十七)设区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后续管理,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及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的居住人员、房屋的使用性质等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纠正。设区市监察部门应当每年安排一次对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效能监察,对发现改变经济适用住房使用性质、改变居住人员或其他违规行为不予查处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方责任

(二十八)积极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是省委、省政府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领导。要把控制商品住房开发总量、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实行设区市市长负责制,每年年初由省人民政府同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签订责任书,年底组织建设、发展和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监察等有关部门进行考核。突破年度商品住房开发总量控制计划或年度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达不到年度商品住房开发总量核定比例的设区市,省人民政府将核减其下一年度的用地指标安排。

(二十九)设区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省建设厅负责全省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廉租住房制度的指导、协调工作;设区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廉租住房制度的实施和管理工作;建设(房地产)、发展和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物价、监察、民政、税务、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和金融机构根据职责分工,协同配合,积极做好经济适用住房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的有关工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设立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管理机构,并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以加强管理和监督。

(三十)设区市人民政府要因地制宜地制定经济适用住房实施办法和廉租住房实施办法。要切实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省委、省政府积极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的工作部署落到实处,确保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尽早得到解决,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构建和谐平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

居委会廉政工作计划第2篇

    XXX社区在2018年努力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切实履行好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进一步提高社区党建工作和居务工作的透明度,扩大党内民主,促进社区各项工作的发展。

   一、加强组织建设,健全监督机制

    1、完善纪委组织机构。社区纪委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依据标准化的要求加强组织建设。从纪委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制度建设入手。认真学习有关纪委监督机制的文件精神,夯实监督基础。

    2、深化党风廉政教育。召开2017年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党风廉洁建设工作的主题会议。组织党员观看电视专题片《打铁还需自身硬》上篇——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并进行了观后感讨论。共同学习《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七次全体会议公报》。组织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以及观看反腐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以学习促进廉洁设,以廉洁提升服务水平,着力提升社区工作人员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以及如何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管好自己的一言一行,明明白白知道那些不可以为,那些必须积极主动地去作为。

   3、深入开展社区内外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弘扬正气、鼓舞斗志,开展警示教育,要坚持把自律与他律、教育与管理结合起来,使社工干部进一步增强廉洁从政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二、强化小微权力监督运行机制的建设

   1、加强小微权力的宣传工作。加大小微权力的宣传力度,向辖区居民发放小微权力明白卡和《滨江中心党风廉洁建设监督卡》。打造小微权力宣传栏、发放小微权力宣传单、上门入户宣传相关政策。做到家喻户晓。

   2、在实际工作当中落实小微权力监督职能。工作人员监督等方面全方位参与低保审核工作。加强“小微权力”监督 做实民生工程。加强纪委监督职能,监督拆迁工作的全过程。对各项民生工程进行公示,形成全民监督的监督氛围。强化“小微权力”监督制约,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3、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优势,社区建立小微权力监督群,借助“互联网+”强化“小微权力”监督制约,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4、加强小微权力网站建设。

   三、强化廉政建设 构建反腐防火墙

   社区坚持“党委统一领导,两委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

   社区纪委组织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以及观看反腐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以学习促进廉洁设,以廉洁提升服务水平,着力提升社区工作人员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以及如何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管好自己的一言一行,明明白白知道那些不可以为,那些必须积极主动地去作为。组织对社区党委领导和各部门专干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追究党委班子和社区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失职、渎职行为和责任;研究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奖惩事项等。社区结合本身实际情况,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精神和具体要求,与街道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出本社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细则。把责任目标细化、量化,我们把社区工作分为社区党建工作、社区社会保障、社区环境卫生、社区文体活动、社区计划生育和社区治安维稳等六大类,分别落实到各责任人身上,层层分解、责任到人、不留“死角”。并按细则从严要求,定期检查、督促。自评打分后,予以考核,真正做到有错就究。

进一步完善党务居务公开制度,社区设置公开栏,定期公开政务、居务、财务以及评先评优等情况,落实居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选择权。设立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开展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办事办文限时制活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动社区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

   四、加强与共建单位纪检工作交流

   社区纪委联合市文化执法大队在端午节来临之际开展“听党课讲廉政端午粽香暖人心”活动,并且大党员同志们重温了入党誓词,不忘初心,让党风廉政建设落地生根。与市青少年视力保护中心、徽商银行等共建单位紧密联系,交流廉政建设的经验、心得体会。

   五、2019年工作计划

   1、加强学习,提升纪检工作的理论水平,夯实监督基础

   2、继续深入开展小微权力机制建设,强化监督职能。

   3、深入开展廉政建设,继续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

居委会廉政工作计划第3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的方针,紧紧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及“和谐示范社区”目标,树立典型,总结经验,以点带面,不断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进一步密切基层党群干群关系,为我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工作目标。经过三到五年的努力,使全区80%以上的行政村、居民社区和基层站所达到两创建活动的标准,三年内全区所有行政村全部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逐步建立和完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长效机制。

二、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全区创建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社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和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活动的顺利开展,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区“两创建一建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苏国宝区委副书记

副组长:张德科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沈宝黎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

吴维强区委常委、组织部长

王爱国区政府副区长

车爽区政府副区长

成员: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分管领导。区委农工部、区监察局、发展计划局、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劳社保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农业局、林业局、卫生局、审计局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纪委,办公室主任由区纪委副书记严喜乾兼任。

三、“两创建一建立”活动的对象

创建示范村(社区)的对象是:全区所有行政村和社区。

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的对象是:全区所有驻乡镇街站所。

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对象是:全区所有行政村。

四、“两创建一建立”活动的时间和名额

“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社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的评选工作每两年开展一次,申报时间为当年的10月底前。评选的名额原则上“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社区)”每次为全区行政村和居民社区总数的10%左右、“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择优确定。年10月底前首次进行申报,年底完成评选表彰工作。

我区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被列为宝鸡市试点区,务必于6月底前按照《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农村开展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意见)(宝渭办发【】18号)精神,由区民政局牵头制定实施办法,各镇乡村组织实施,完成全区二分之一村的建立任务,并健全组织、完善制度,规范运行,三年内全部推行。

五、“两创建一建立”活动的具体标准

(一)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社区)评比标准为:党员干部勤政廉洁;村(社区)各项事业发展和谐;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切实执行;村(社区)财务管理规范;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落实。评价要点如下:

1、党员干部勤政廉洁。村(社区)党组织坚强有力,实行了党务公开,党支部设有纪检委员,实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员承诺制,党员模范作用发挥好,落实了“”制度;流动党员管理规范。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办事公正,民主监督组织健全。村级设有村民监督委员会或村民理财小组或群众监督小组,社区设有居民监督小组,并正确履行职责;村(居)民质问质询,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等制度健全并落实;其它组织健全,各项工作运作有序,统一协调。两委干部干净干事,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受到拥护。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的纪律和村规民约,无违法违纪现象。

2、村(社区)各项事业发展和谐。村(社区)经济发展思路和措施明确,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较好。依法编制村庄建设规划并实施,村容整洁,村风良好;村(社区)平安创建、综治和计生工作落实。没有发生重大的刑事案件或,无越级上访或集体上访事件,党员干部无作风粗暴,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3、村务(社区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切实执行。村务(社区居务)公开总体要求得到落实,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到位;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运作良好,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务(社区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各项制度基本形成,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合法产生,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达到村务(社区居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标准。

4、村(社区)财务管理规范。严格执行村(社区)财民理乡镇街和监管,财务、资产、工程项目、货币资金管理规范。财务审批和民主理财监督制度健全,充分发挥民主监督组织的作用,严格费用报销,减少非生产性开支。村(社区)集体资产租赁、发包以及按有关规定应招投标的工程项目都须经村(居)民代表大会通过,并实行招投标。农村“一事一议”筹资酬劳无违反上级要求,农民群众基本满意。

5、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落实。村(社区)两委对党风廉政建设高度重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落实。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廉政文化活动,村(社区)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培训,村干部要遵守“六要六不要”行为规范;村(社区)有文化活动室、文化活动经常,并有鲜明的特色或推广价值。制订和落实两委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开展村(社区)干部述职述廉和党员干部民主评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有会议记录和相应的归档材料。村(社区)主要干部自觉接受乡镇街纪(工)委组织的廉政谈话,两委班子团结和谐,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较强的解决问题能力。

(二)群众满意基层站所评比标准为:办事公开;作风扎实;服务优质;形象良好。评价要点如下:

1、办事公开

(1)站所涉及发展、建设、村(居)民切身利益的事务,能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要求,依法办理、依据办理。

(2)有相对固定的公开栏(橱窗)。

(3)业务工作在本系统或同行业中具有示范引导作用。

2、作风扎实

(1)经常深入村组、社区搞好政策宣传、了解村民(居民)需求。

(2)针对实际,主动改进工作。

3、服务优质

(1)主动为群众答疑解惑。

(2)主动为群众提供业务咨询、技术帮助。

(3)经辖区群众代表测评,群众对其服务质量满意度高(满意度在90%以上)。

4、形象良好

(1)工作秩序良好,工作纪律严明,工作人员仪表端庄、着装整洁。

(2)所属人员廉洁自律,无与民争利和侵占、损害群众利益问题。

(3)所属人员无违规违纪问题。

(4)站所领导班子成员面向服务对象开展述职述廉,并进行现场质问、质询和测评。

(三)、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基本标准和要求

1、组织产生符合规定程序。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意见(见宝渭办发【】18号),在村级党组织领导下,由村民代表或村民酝酿提出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实行回避制度,然后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村民监督委员会,并保持机构健全,人员到位。

2、工作职责明确。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意见(见宝渭办发【】18号),由各镇乡村党组织和镇乡政府指导,进一步明确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3、工作制度健全。在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的领导下,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制定工作制度,使其符合实际,更加科学规范。

4、工作运转正常。村委会要为村民监督委员会提供办公场所和办公条件,保证其按照工作职责和制定的工作制度开展监督工作,做到不越权、不缺位,真正体现民主监督。

5、工作保障到位。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的经济待遇,参照《渭滨区村级干部待遇保障激励办法》享受非公选村村委会副主任基本补贴报酬标准,由区委基层办牵头制定,区民政局和各镇乡进行考核后发放,在区财政中列支;委员实行误工补贴的办法由各村具体确定,在村集体经济中列支。区纪委牵头进行督促检查;区民政局和各镇乡进行业务指导,未尽事宜由各镇乡党委、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研究解决,其他涉农部门积极配合。

六、否决条件

两年内,分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授予渭滨区“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社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荣誉称号:

1、村(社区)组织的领导班子成员因违纪违法受到纪律处分或刑事追究的,村(居)民中的党员因违法受到刑事追究的;村(社区)组织受到上级党委、政府通报批评以上(含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的;村(社区)组织主要负责人在述职述廉或村民大会的测评中,未得到三分之二以上称职票的;村(社区)组织在上级党委政府组织的年度综合考评中,连续两年排名在后三位的;存在其它不符合条件的情况。

2、站所领导班子成员因违纪违法受到纪律处分或刑事追究的;站所受到上级党委、政府通报批评以上(含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的;站所主要负责人在述职述廉中未得到三分之二以上称职票的;站所在上级党委政府组织的年度综合考评中,连续两年排名后三位的;存在其它不符合条件的情况。

3、渭滨区“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社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荣誉称号实行动态管理。已授予荣誉称号的单位,凡发现不符合以上创建条件的,核实后取消其荣誉称号(附件三),两年内不得参与“两创建”活动的评选。

七、申报程序

1.村(社区)、站所自评。各参与创建活动的行政村、社区、站所按照“两创建”相关标准进行自评,并认真填写申报表(详见附件一、二),交乡镇街或主管部门党组织。

2、乡镇街和部门考评推荐。各乡镇(街)和相关部门对本辖区申报参评的行政村(社区)、站所分别进行考核,择优向区纪委推荐候选单位。

3、审定和公示。区“两创建一建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乡镇(街)和相关部门推荐的候选单位进行考核评定,广泛征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社会各界群众意见,并以一定方式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后,提出评定名单,报领导小组审定。

4、命名表彰。区“两创建一建立”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命名表彰名单,区委、区政府授牌和表彰奖励。

八、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乡镇街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两创建一建立”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这项工作作为今后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之一,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全面开展工作,大胆探索,不断创新和完善。

居委会廉政工作计划第4篇

去年年末和今年年初,我街主要领导人员发生很大变动,街道及时调整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重新成立了由工委书记任组长,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任副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抓好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工作。年初,领导小组分别召开了班子和全体成员会议,专门研究部署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点和计划,并把目标责任细化,分解到各分管领导和科室,纪工委还把每个月的主要工作做出计划安排表,逐项抓落实。为扎实推进党风廉政进社区工作,在四个社区党组织中成立了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的党风廉政进社区推进小组,具体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进社区工作的研究部署和落实。

二、深化认识,提高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自觉性

街工委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保廉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努力提升党员干部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重要性的认识,建设一支纪律严明、作风优良,有战斗力的基层党员干部队伍。街工委多次召开会议讨论研究,先后制定了《新伟街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新伟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责任分工》、《新伟街党员干部述职述廉考核制度》、《新伟街工作人员请休假制度》等多项规章制度。街工委以“学《准则》、促廉洁”为主题开展了学《准则》知识答题、知识测试,开展了学《准则》硬笔书法比赛;街工委以“分层分岗反腐倡廉教育活动”为载体,开展了“六个一”活动。即:一是开展了一次“党纪政纪条规知识百题测试”;二是举办了一次“学准则、促廉政”书画展;三是召开了一次班子成员专题学习会;四是班子成员每人讲一堂廉政党课;五是观看了一次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片;六是组织了一次科级干部、社区书记述职述廉、民主测评活动。通过活动增强了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提升了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

三、强化管理,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权利的监督制约

街工委不断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建立健全了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规范党员干部的言行举止,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一是以直属总支、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牛玉儒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先进事迹以及违法违纪案件的反面典型等材料,使党员干部学习有榜样,警示有案例。在党员、干部中有重点、分层次开展了党风廉政教育,结合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对领导干部、一般党员以及入党积极分子分层次进行教育,取得了较好的学习效果。街工委把《廉政准则》印制成小册,每名党员干部人手一册,通过学习教育强化廉政观念,牢记党的宗旨,树立“为民、务实、勤政、清廉”的思想理念;

二是以制度建设为基础,进一步加强治本力度。不断建立健全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之外,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要求,建立了科室、社区主要负责人廉政建设情况报告制度;

三是以权力运行的制约为重点,进一步拓展了监督检查的广度,加强了党员干部8小时以外的监督。通过社区党组织对辖区内领导干部权力的运行和日常行为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将有关情况反馈到党员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

四、广泛宣传,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加强对党员干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是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础性工作。我们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居民群众三个层面的宣传教育。定期、不定期在机关、社区利用板报、墙报、文艺晚会等形式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上半年,街道纪工委以“学《准则》、促廉政”为主题,开展廉政知识竞答、书法比赛等宣传教育活动6次,受教育的党员干部300多人/次。街工委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宣传月活动,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街道纪工委精心组织,结合街道党员干部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做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安排。在活动中,班子成员带头组织、带头参加,在全街营造了清政为民、勤政奉献的社会氛围。

居委会廉政工作计划第5篇

工作交流发言

根据县委安排,我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分管人口与计划生育、、经济发展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经济社会制度创新工作。去年在市纪委、监察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全力抓好落实,较好地完成了上级纪委和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⒈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新突破。一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组织全县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学习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以“学条例,讲正气,树形象,促发展”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对近年来查办的个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以用身边人、身边事来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规范干部从政行为。深入开展勤廉公示工作。注重在公示中解决实际问题,自勤廉公示工作开展以来,对名正科职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谈话,诫勉谈话人;梳理案件线索条,纠正问题个。二是继续加大反腐败力度。去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查结各类违纪违法案件件,党政纪处理人。乡镇件,县直件,县纪委自办件;党纪处分人;政纪处分人;双重处分人。查办万元以上案件件,万元以上案件件;涉及乡科级干部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人。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收接来信、来访、电话举报件次(其中市纪委摘转件),办结件,办结率。三是不断深化纠风和专项治理工作。向家行风重点单位反馈有关问题个,并督促其及时整改到位。继续加大对教育收费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次,立案查处教育乱收费起,清退不正当收费数万元,没收万元,政纪处理人。加强工程建设专项治理,认真开展对损害群众利益的四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大治理公路、河道“三乱”力度。推行建筑工程、土地交易、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市场廉政准入制度,促进了市场的规范、高效、廉洁运作。实行软环境建设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对违反软环境人和事的查处力度,受理各类投诉件,办结件,办结率以上;党政纪处分人,通报批评人,辞退人,行政拘留人,责成书面检讨人。

⒉稳定工作打开了新局面。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各类矛盾相继凸现,从渠道反映问题、要求解决的情况相对增多。我们高度重视来信、来访工作。以三月份“百日维稳”集中行动为起点,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奋力拼搏,攻坚克难,一举扭转了年初工作被动局面,群众活动由混乱无序向平稳可控的态势转变。据市局通报,今年以来全市群众到市上访批,其中我县批,占全市的,集访批,我县批,占全市的。全市群众到省上访批,其中我县批,占全市的。集访批,我县批,占全市的。全市群众赴京上访批,其中我县批,占全市的,集访批,我县批,占全市的,各项指标在三县两批中均排在前列,特别是在国庆和十六届四中全会期间,我县无一例去省集访、无一人去京上访,稳定工作得到上级的充分肯定。

⒊计划生育工作登上了新台阶。以创建省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县为契机,围绕各项工作目标,强化组织领导,狠抓措施落实,全县计划生育率达到,人口出生率‰,行政执法行为不断规范,期内综合避孕率、统计数字准确率、合格村率、生殖保健服务以及知识普及率均完成和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注重计生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在全县计生系统内采取公开竞争上岗的方式,选拔名乡镇计生服务站站长;针对乡镇计生服务站工作人员年龄偏大、文化偏低、专业技术人员偏少等问题,从社会上公开招聘了名计生微机信息管理和卫技服务人员。

回顾去年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这主要得益县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干部群众的务实苦干。在新一年里,我将严格按照县委的要求,立足本职,务实苦干,争取做出更大的成绩。

一、关于纪检监察工作

⒈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在突出重点,抓好县纪委自办案件的同时,加强指导,加大协调力度,强化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办案工作责任制,切实抓好基层,特别是县直机关案件查处工作;进一步加大对腐败分子经济处罚和追缴力度,决不让腐败分子在经济上占便宜。

⒉切实抓好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认真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巩固已取得的成果。积极探索做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方法和途径。

⒊深化纠风和专项治理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学习《行政许可法》;加大对土地征用、工程交易、政府采购、城镇拆迁、农民工工资发放、教育收费、农民负担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积极推进软环境整治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对破坏经济发展软环境的惩治力度;明确目标,强化措施,扎实开展建设“诚信泗洪”和经济社会制度创新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经济的有效性。

⒋不断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投资体制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化反腐倡廉教育活动,努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格局。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学廉、述廉、谈廉、评廉、考廉机制,完善廉政谈话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严格考核,抓好落实。

⒌狠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教育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增强法制观念、纪律观念,增强公仆意识、奉献意识,自觉当好忠于党、忠于人民的坚强卫士,积极同一切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同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提高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经济、法律、科技、管理、业务等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提高运用现代科学技术防范和揭露腐败问题的能力,以适应新形势下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艰巨任务的需要。

二、关于稳定工作

⒈探索新形势下工作新机制。坚持和完善领导接待日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建立科学、规范的接待、受理、答复、处理群众问题的程序、制度和办法。建立健全突发性和联席会制度,推广听证会有效机制,积极探索处理问题的终结机制,用改革的办法解决突出问题。

⒉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进一步完善工作领导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包案负责制、强化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案件查办制度,严格规范案件查处上报程序,对上级领导批示信件和上级部门交办件,明确领导包案,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查办质量,遏制群众上访势头。实施稳定工作重心下移,把工作着力点放在基层,把心操在基层,把劲用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矛盾化解在基层。

⒊加强工作基础网络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基层网络,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县乡村组四级网络,积极构建统筹兼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治理的大工作格局。引导各级党委政府发动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一起做好稳定工作,形成上下协调,各方配合的工作机制。坚决实行稳定工作“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执行“谁主管、谁负责”和“首问负责制”。

⒋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增强法制意识,进一步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一切要依法行政、依法行事,依法办事,坚决维护法律和政策的严肃性。不断加大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了解政策,提高政策观念和法制意识。在化解矛盾中说服群众,引导群众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去解决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教育群众进行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对极少数企图插手、利用挑起事端、破坏全县安定团结局面的不法分之,司法机关及时介入,依法予以打击。

三、关于计划生育工作

⒈加强基础建设。加大村级管理力度,重视村级班子建设,强化村级和乡镇驻村包片的干部责任,扎实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试点工作,提高组织化程度,引导育龄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坚持分类指导,继续实施后进乡镇重点管理,全面加强动态性、过程性监督检查,着力推进后进转化。做好创建省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县前期的各项工作,对计生工作后进的乡镇要分析原因,拿出改进方案,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改进的,追究责任。坚决实施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⒉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利用多种形式,加大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意识。加强计划生育执法管理,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规范基层干部和计划生育执法人员的行政行为。继续完善计划生育合同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合同签订率和履约率,以此规范广大育龄夫妇的婚育行为。加强“七个不准”贯彻执行力度,坚持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在征收社会扶养费和查找外躲对象过程中,既要坚决纠正各种行政侵权行为,又要加大依法行政力度,保证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和外躲对象追找到位。依法规范党员干部计划生育行为。对群众反映的党员干部超生和包庇亲友超生案件,坚决做到快查快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继续推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民主监督制度。世界秘书网版权所有

⒊全面推进优质服务。按照省委、省政府规定标准,加强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全面推进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系列技术服务,切实做好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夫妻提供基本项目的免费服务。确保全县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服务率达到以上。拓展和深化宣传教育的内容,创新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从以往着重宣传控制人口数量,转向建设和发展生育文化。支持业务部门与省市计生宣教中心、新闻单位开展合作,与县乡广播电视、科技卫生等单位密切配合,拓宽宣传空间和途径,营造强烈地社会舆论宣传氛围,以人口学校为阵地,结合季度服务,对广大育龄群众进行系统地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优生优育知识的教育,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普及率。

居委会廉政工作计划第6篇

一、以招商引资为重点,不断加快经济发展。把招商引资作为推动街道经济快速发展的的重要举措,成立招商分局和招局小分队,充实加强招商队伍,实行任务分解量化和全员风险抵押,抓装无会月、招商月”、“枣庄经洽会”的机遇,组织40多人次赴外招商。今年完成招商引资额3893万元,完成任务的139%。投资800万元的黄金太阳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已投入试生产,投资500万元的纳兰休闲洗浴中心和投资400余万元的银翔汽车销售公司已正式开业运营。在抓好招商引资的同时,紧紧围绕发展街道经济、社区经济、民营经济,不断加大领导,协调、服务、管理的力度,各项经济指标都取得了新突破。~年完成国内生产总值6107万元,增长30%;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400万元,增长60%;企业完成产值11074万元,增长28%,利税1754万元,增长25%,企业增加值1998万元,增长31%,出货值完成805万元,增长52%,建筑公司全年完成建安量1800多万元,增长80%,新发展私营企业14家,个体工商户675户。

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做好党委交办的各项工作。紧紧围绕“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计划生育、社区建设”四项重点工作,统筹兼顾全面工作,脚踏实地,认认真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一是集中力量抓好重点工作。财政税收实现新突破。财政税收的完成指标是经济工作成果的具体体现。财政税收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街道各项工作能否顺利完成。加大税收协调征收力度,确保完成国地两税的收入。同时加大预算外资金的征收力度。今年从上级各部门争取资金70万元,创历史最高。今年财政收入完成309万元,增长30%。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计生年度共出生569人,计生率为99.8%,计划生育出生婴儿性别比为99.6;节育措施落实率为100%,连续四年被区委、区政府授予计划生育工作一等奖,~年初被评为市级优质服务先进街道。社会稳定工作取得新进展。加强对“qqq”练习者的教育、帮促、感化、监控;及时排查辖区内的不稳定因素,严格执行领导接访制度,紧贴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把各种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保持了辖区的社会政治稳定。社区建设迈出新的步伐。完成为居民办实事服务承诺55项,投资5万元维修硬化了北龙头东区道路,投资25万元建成了光明北里社区服务综合楼,投资40万元维修了薛文路和振兴批发市场南街路面,投资近800万元的孔庄社区服务楼主体工程基本完工。二是统筹兼顾做好办事处的其他各项工作。防治“非典”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胜利。面对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街居全体干部职工昼夜奋战在防控第一线,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劝返监控,创新完善预防隔离措施,确保了辖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涌现了许多可歌可泣的感人事迹。街道被市委、市政府授予“防治非典工作先进单位”,我个人被评为区先进个人。三是遗留问题得到了进一步解决,抽出专门力量加大对文化北里欠帐的收缴力度,收取资金20万元,消化解决企业欠市城市信用社、中国银行贷款90万元,为促进街道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良好环境。各项社会事业取得了新的进展。街道被同意申报省级文明单位,老龄工作、社会保障工作被确定为全市试点单位,街道成立了我市第一个社企联合调处中心。

三、加强廉政建设,树立良好的党员干部形象。

居委会廉政工作计划第7篇

一、加强反腐倡廉教育,营造和谐发展环境

1、认真抓好宣教工作。在日常工作中,注重整合社区资源,加强党风廉政宣传工作,努力构建大宣教格局。把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培训纳入干部教育总体规划,利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等载体,组织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加大对社区干部中的先进典型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反腐倡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街道和社区班子及成员为重点,不断加强社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法纪教育,提高在职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依法办事、拒腐防变能力。

2、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创新形式和载体,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依托辖区童年读书处、老年大学等人文、教育资源优势,组织开展“学习恩来精神,争做廉洁公仆”为主题的廉政文化活动,积极创建社区廉政文化示范点,围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开展“在社区、进家庭”活动,引导辖区群众参与到反腐倡廉工作中来。

二、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1、建立“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制度。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都要按照“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程序进行。“四议”即党支部或居委会主要负责人提议、两委班子商议、党支部会议审议、居民代表决议。“两公开”即决策过程公开和实施结果公开。同时,在“四议两公开”过程中,要主动接受社区监督委员会的监督。

2、深化社区居务公开。从完善社区居务公开制度上,实现由满足居民知情权向居民参与管理延伸。从深化居务公开内容上,实现由选择性公开向全方位公开延伸。从拓展居务公开形式上,实现由静态公开向直接对话和“点题公开”延伸。从规范居务公开程序上,实现由随意操作向按程序公开延伸。把社区事务、财务公开作为居务公开的重点,让群众了解、监督社区的重大事项、决策以及财务收支情况。

3、开展社区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把社区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纳入社区党风廉政建设范围,围绕社区财务收支、征地拆迁补偿、工程项目等审计内容,建立对社区主要负责人的任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三、加强监督管理,促进社区干部勤政廉政

1、健全监督组织网络。完善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居民会议和居民代表会议为决策机构,社区委员会为管理和决策的执行机构。成立社区监督委员会,实行街道纪工委委员挂钩负责制,督促协调社区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开展。社区监督委员会从完善对社区事务的监督和参与、社区民主管理等方面,及时监督检查社区重大事项决策、执行过程。

2、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完善对社区事务处理的监督制约和参与机制,对社区重大事项进行认真的清理和规范,制作操作性强的社区职权运行流程并向群众公开。规范决策行为,提高群众的参与率,凡是涉及到社区的重大事项和决策,都要接受街道纪工委委员指导,充分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

3、完善考评奖惩机制。街道将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社区工作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之一,抓好日常管理和考核,做到定期检查。年终开展社区干部述职述廉活动,要求社区主要负责人公开承诺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公开述职述廉并接受辖区党员、群众代表和服务对象评议,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

居委会廉政工作计划第8篇

一、抓好组织队伍建设,创建团结务实,锐意创新关系和谐的领导班子。

和谐出感召力,和谐出凝聚力、和谐出创造力、和谐出战斗力。和谐社会建设的行为主体是人,接受主体也是人,居委会认识到必须充分发挥各个方面,各个阶层,各个人群的积极性。通过狠抓社区工作人员的思想状态,制定学习制度,部置了组织队伍建设工作,在学习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表代”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提高“两委”班子成员素质,不断深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讲党性、讲团结、讲纪律、讲奉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办事公道,作风正派,狠抓薄弱环节,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营造和睦相助、友爱向善,谅解宽容的人文环境,以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建设,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的社区居民对社区居委会工作有了深入的了解,拉近了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与居民群众的距离,提高了社区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使思想上有了新的飞跃。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添砖加瓦。

二、开展社区服务工作,活跃社区文化生活,营造温馨家园。

1、搞好社区服务,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创建文明村居活动以来,我居委结合本社区的实际情况,在抓好经济建设的同时,有针对性地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形势政策教育,民主法制教育,诚信教育等活动,普及科学知识科学精神、科学思想、科学办法、使本社区形成崇尚科学,破除迷信,抵制和“”的良好氛围,加强了社区居民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2、搞好村改建设,优化社区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发展。为了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解决脏乱差等丑恶现象,社区居委会克服重重困难,投入资金280多万元,先后完成周屋村、大岭村两条自然村的村改工作,户户接通地下排水系统,并在道路两旁种上绿化,由于环境好转居民住房出租率达98%以上,出现了经济上升的势头,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3、规范档案管理,服务社区建设。在区档案局的指导下,我社区继续认真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规范档案管理使社区建档工作达到“六有”的基本要求,进一步优化社区服务工作,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发展。 三、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狠抓安全生产。

社区里各项工作千头万绪,都离不开安全这一问题,低埒社区居委会为了抓好社区综合治理工作这个环节,狠抓安全生产,为社区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环境。一年来我居委会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预防和管理措施,2006年及时调解社区居民纠纷8宗,化解不稳定因素,得到群众的好评,树立了良好的形象。社区全年无一例大案发生,无一名新吸毒人员,无一人参加,成为典型的零案件社区。为了进一步完善社区综合治理网络和群防群治体制,组建了社区治安巡逻。由于我社区综合治理小组发挥法制宣传作用,提高居民群众的法律观念和法制意识,有力地打击了各种犯罪活动,特别是批判“”,使居民群众深受教育和提高认识,社区治安状况良好,无“黄赌毒”、无群众越级上访等社会丑恶现象和封建迷信活动,社区管理规范,社会秩序良好,群众安居乐业。

四、壮大集体经济、带领群众奔康致富。 五、积极配合完成人口计划生育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工作。

针对计生工作重心下移,居民区党支部对计生工作管理以经常性为主,严格执行计划生育“七不准”的原则,做到包户干部实行跟踪服务,使计生工作上了新台阶,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计生任务,计划生育率完成100%,妇检率100%,生一孩领证率100%,持续7年无多孩生育,连续六年被市区两级评为计划生育先进村。殡改工作100%完成开发区下达的任务。遗体火化率10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达100%,各项工作都走在开发区前列,较好地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六、建章立制广泛开展民主监督提高办事效率。

居委会干部为了方便居民办事,制定了干部上下班和节假日安排值班制度。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民主办事制度,实行民主理财,做到政务、财务定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时刻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和《廉政守规》,制定居委会集体开支1000元以上要通过民主理财小组讨论通过才能开支;集体工程发包、财产转让要通过召开居民代表大会表决;同时制定了民主生活会制度,由于制度健全,居委干部设有出现违纪违法行为,有效地提高了办事效率,受到了群众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