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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问题汇报材料赏析八篇

时间:2023-03-10 14:51:35

巡视问题汇报材料

巡视问题汇报材料第1篇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细则

备注

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

1.是否开展动员部署工作;

2.是否组织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3.“回头看”期间是否开展重点检查工作。

1.查看动员部署会议材料(会议方案、领导讲话稿、会议签到簿、图片);

2.查看是否有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工作方案的文件;

3.查看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问题清单台账、自查自纠工作报告等相关材料;

4.查看“回头看”工作期间开展监督检查的台账;

5.查看实际贯彻落实自治区“回头看”动员部署工作是否与4月5日上报的学习贯彻会议精神材料相符。

听取汇报

查阅资料

各级党委(党组)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各级党委(党组)是否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常抓常议,长抓长管;

2.各级党委(党组)是否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宣传教育,严格干部队伍教育管理;

3.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是否重视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系列工作的部署落实,在具体工作中是否将整治“四风”问题作为全面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

1.进行个别访谈,了解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查看2013年以来党委(党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比如学习贯彻次数、研究部署情况等内容;

3.查阅节假日重要节点党委(党组)是否开展廉政谈话提醒工作;

4.查阅有关涉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文件的领导批示件等;

5.查阅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台帐材料,是否包含有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宣传教育材料。

现场访谈

查阅资料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细则

备注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责任履行情况。

1.是否建立健全来访、来电、网络举报等监督渠道;

2.是否紧盯年节假期,在重要时间节点、重要工作推进阶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3.监督检查发现的突出、倾向性问题是否开展集中整治,并收到成效;

4.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纪律审查空白点;

5.是否及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有无压案不查、隐瞒不报等情形;

6.是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通报曝光。

1.查看2013年以来是否有日常监督检查台账材料(包括检查方案、现场检查记录、检查汇报等材料);

2.查看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处置的台账材料(有问题处置清单材料);

3.查看是否就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台账材料(有专项整治方案以及相关整治材料);

4.查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信访件办理情况清单;

5.查看十八大以来处理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统计表;

6.查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曝光情况。

查阅资料

各地各部门和党员干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各项制度规定情况。

1.是否出台细化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措施,是否就围绕规范“三公”经费管理、职务消费、接待工作和办公用房管理等方面出台配套制度;

2.是否对出台的相关政策和配套制度进行修订完善;

3.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项制度规定,有无违反自治区纪委“十个严禁”规定,特别是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私车公养、隐秘场所聚会等问题。

1.查阅制度台账材料,查看2013年以来出台涉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规章制度;

2.查阅财务票据,查看“三公经费”预算是否逐年递减,对涉及会议费、出国考察费、培训费、接待费等票据及佐证材料重点查看;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公务接待财务支出凭证和台帐是否齐全,有无规范标准,是否存在公款吃喝、公款购买土特产,公款旅游等;

3.现场核查办公用房、饭堂装饰、公车管理、税控票据重点场所等情况。

查阅资料

现场核查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细则

备注

各地各部门对中央巡视组、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1.各级党委(党组)是否重视对中央巡视组和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及时研究巡视整改重大事项,部署推动巡视整改落实;

2.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是否将巡视整改工作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是否及时查处对巡视整改不重视、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有无不查处、不纠正、不问责等情形。

1.查看巡视整改问题清单,检查该单位是否对照问题清单开展整改工作,是否有党委(党组)研究部署落实巡视整改工作相关内容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

2.查看是否有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改工作方案、整改清单及整改情况书面报告;

3.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是否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再监督,有无相关工作方案及查处涉及对巡视整改落实方面的问题(案件)。

查阅资料

各级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贯彻执行《问责条例》《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情况。

1.是否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学习贯彻《若干准则》《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列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

2.是否严格贯彻《问责条例》,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作风建设流于形式,导致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单位和部门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和党的领导干部进行严格问责,有无有责不问、问责不严的问题。

1.查看是否有学习贯彻《若干准则》《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台账材料;

2.查看是否有对《若干准则》《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开展监督检查的台帐材料;

3.查看是否有围绕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包含警示教育等台账资料;

4.查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是否查办涉及《问责条例》《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内容的案件。

听取汇报

查阅资料

巡视问题汇报材料第2篇

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在坚持党的领导上聚神、加强党的建设上聚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上聚焦,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学校党组织巡察工作流程、希望大家喜欢!

对学校二级党组织开展巡察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党内监督的重大创新。为规范学校党委巡察工作,提高巡察质量,务求监督实效,根据学校党委对校内巡察工作部署,根据《省委巡视组专项巡视工作流程(试行)》(XX)、中共X省委巡视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巡察工作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X)、《2020年全省巡察工作要点》(X),和中共X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规范省级机关和省属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巡察工作的指导意见(修订)的通知》(X)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巡察工作流程。

一、巡察准备阶段

1.学校党委研究确定被巡察党组织与巡察组组长及其成员。

2.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召开学校巡察工作动员会。

3.学校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巡察办)材料准备。内容包括:巡察组工作规则、巡察组组长讲话(模板)、被巡察党组织领导讲话(模板)、巡察工作报告(模板)等。

4.巡察办向被巡察党组织发出书面通知,说明巡察对象和内容。

5.巡察办巡察公告。内容包括巡察对象、工作内容、工作方式、时间安排以及工作地址、办公电话等。

6.被巡察党组织材料准备:工作专题汇报,主要领导述职述廉报告、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制度建设目录及电子文档(纸质版文档)、会议纪要、会议记录、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相关材料、主题教育相关材料、发展党员和民主评议党员、审计报告、部门预算执行情况、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需要公开的重大事项台账等。

二、人员培训阶段

1.参加人员:巡察组全体成员。巡察办组织和邀请专家开展业务培训,巡察办主任作具体要求。

2.培训内容:

(1)集中学习巡察工作方案。

(2)解读巡察工作规则。

(3)明晰巡察工作准备、了解、报告、反馈、移交、整改、归档等“七个环节”,按照发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推动问题解决三个步骤,通过情况通报、巡察了解,形成巡察报告;领导小组听取报告;党委听取报告;情况反馈、整改落实、巡察移交、移交后处理等环节,形成处理结果报告,注重巡察结果在干部工作中的运用,督促整改并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开。

(4)通过培训,使巡察组成员明晰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X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等党规党纪和文件精神的理解和工作规则的准确把握,精准做到巡察定位、巡察内容、巡察目标、巡察方式、巡察机制、巡察责任、成果运用、整改责任、巡察格局和巡察规范 “十个明确”。

(5)明晰五类责任主体。学校党委的主体责任,领导小组的工作研究部署责任,巡察组的组织实施责任,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纪委办公室、审计处、人事处、财务处、教务处、学生处、科技处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责任,被巡察党组织的配合和整改落实责任。

三、具体实施阶段

1.根据领导小组批准的方案,巡察办于巡察组进驻前一周向被巡察党组织发出书面通知,说明巡察对象和内容。巡察办巡察公告,公布巡察对象、工作内容、工作方式、时间安排以及工作地址、办公电话等内容。

2.通过多种方式了解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有关情况:

(1)听取专题汇报: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专题工作汇报。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与会人员述职述廉(参会人员范围为被巡察二级党组织所属全体教职员工,必要时可特邀学生代表),接受参会人员民主测评。

(2)个别谈话。

谈话提纲: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勤政廉政情况;开展作风建设情况;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针对部门工作职能,需要涉及的其他问题。

谈话方式方法:

在与被巡察对象进行个别谈话时,可以选择“二对一”方式进行,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选择“一对一”的形式进行,可以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谈话任务比较重,且“一对一”谈话能够取得谈话对象的充分信任,经组长同意,可进行“一对一”谈话。

在开展个别谈话时,中层干部、党支部书记、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教授、博士、团总支书记、分工会主席、“两代表一委员”、党外代表人士为必谈对象;巡察组工作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找其他干部进行谈话。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民主测评中得分较低的干部应由巡察组长组织谈话。

在谈话过程中,巡察人员应根据谈话对象的不同特点,保持“五个敏感”,做到“五个善于”。即:对“矛盾问题”保持敏感,善于倾听;对“弦外之音”保持敏感,善于追问;对“只谈成绩”保持敏感,善于引导;对“无话可说”保持敏感,善于提问;对“自相矛盾”保持敏感,善于反问。

同时,对谈话对象进行应知应会知识测试。

(3)受理来电来访。

(4)抽查核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

(5)询问情况。

(6)根据工作需要,调阅复制有关材料,会议记录等。

(7)召开座谈会。

二级学院(部)党组织要召开两个座谈会:教职员工座谈会和学生代表座谈会。

(8)列席有关会议。

(9)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

参加民主测评人员范围为被巡察党组织所属全体教职员工及特邀学生代表,也可采取抽样调查等民主测评方式。

问卷调查分别针对教职员工和学生。

(10)到被巡察二级党组织下属部门了解情况。

(11)专项检查。

(12)受理信访。

指定专人负责信访工作。对重要的问题线索和巡察组认为重要的信访件,由经办人填写《学校党委巡察组重要信访件呈批单》报巡察组组长批示后办理。对其他信访件进行登记。

(13)提请协助。

财务处提供预算执行情况表,审计处提供审计报告,国有资产管理处提供国有资产登记情况表等。

(14)其他方式。

3.巡察中期,巡察办组织巡察组向领导小组汇报前期巡察工作情况和后期巡察开展计划。

4.巡察结束后,巡察组将所有信访件分类汇总后移交学校巡察办,由巡察办按类别分别移交纪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

5.经学校党委研究同意后,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巡察意见。

6.被巡察党组织根据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报巡察办,经领导小组审定并进行整改。

7.对巡察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由学校纪委、组织人事等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或者问责意见,报学校党委、行政研究决定。

8.巡察办可对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学校纪委、党委组织部将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落实情况作为日常监督重要内容。

四、总结报告阶段

1.建立领导小组听取巡察工作报告机制。

听取巡察组工作汇报;研究处理意见和整改要求等。

2.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巡视巡察工作方针和新要求。

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在坚持党的领导上聚神、加强党的建设上聚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上聚焦,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

3.整改要坚持双反馈、双责任、双报告、双公开制度,构建整改监督闭环,推动立行立改和快查快结,充分发挥治本功能。

双反馈:即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反馈前,先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反馈巡察情况。

双责任:即在整改落实工作中,被巡察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

双报告:即被巡察党组织全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以个人名义报告有针对性抓好整改工作情况。

双公开:即整改落实情况要在本单位进行通报,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在全校一定范围内公开。

巡视问题汇报材料第3篇

山东省实施巡视条例全文内容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内监督,规范巡视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省委实行巡视制度,建立专职巡视机构,对市、县(市、区)、省直部门、省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进行巡视监督,实现巡视全覆盖。

省委承担巡视工作的主体责任。省委巡视工作在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

第三条 我省巡视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省委部署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

第四条 我省巡视工作坚持中央统一领导、省委负责;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坚持群众路线、发扬民主。

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省委成立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向省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省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一般由省委组织部部长担任。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组织实施巡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第六条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一)贯彻中央、省委的有关决议、决定以及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

(二)研究提出我省巡视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任务安排;

(三)听取巡视工作汇报;

(四)研究巡视成果的运用,分类处置,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五)向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委报告巡视工作情况;

(六)对省委巡视组进行管理和监督;

(七)研究处理巡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条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其日常办事机构。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委巡视办)为省委工作部门,设在省纪委。具体机构编制事项,根据中央有关要求确定。

第八条 省委巡视办的职责是:

(一)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二)统筹、协调、指导省委巡视组开展工作;

(三)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四)对省委、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会同省委巡视组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督办;

(五)配合省纪委机关和省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对巡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六)配合有关部门健全财务、后勤等管理制度,为省委巡视组开展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七)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向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巡视工作情况;

(八)办理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省委设立若干巡视组,承担巡视任务。省委巡视组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根据巡视任务和工作实际,可以抽调人员组建若干专项巡视组,开展巡视工作。

第十条 省委巡视组设组长、副组长、厅级巡视专员、处级巡视专员和其他职位。巡视专员为领导职务。

省委巡视组组长采取专兼职相结合的方式配备,专职巡视组长由正厅级领导干部担任,主要从省委巡视机构和纪检监察、组织系统领导干部中选配;兼职巡视组长根据巡视任务需要,主要从具有巡视、纪检监察、组织等工作经历的厅级领导干部中选调。省委巡视组组长根据每次巡视任务确定并授权。

省委巡视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巡视组组长是落实巡视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巡视组全面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巡视任务,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视工作情况,对起草巡视报告、移交问题线索等工作进行审核把关,对巡视工作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巡视组副组长根据组长要求,组织落实具体巡视工作,与有关方面沟通协调,组织起草巡视报告等材料,配合组长对巡视工作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

第十一条 巡视工作人员采取组织选配、单位推荐等方式配备。

建立巡视工作人才库。根据工作需要,抽调熟悉纪检监察、组织、政法、机构编制、审计、信访等工作的干部和其他方面优秀年轻干部参加巡视工作。

第十二条 巡视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依法办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三)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

(四)熟悉党务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沟通协调、文字综合等能力;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要求。

第十三条 选配巡视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标准条件,对不适合从事巡视工作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调整。

巡视工作人员实行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

第十四条 建立健全符合巡视工作实际的考核、测评、考察、培训的具体办法,畅通巡视工作人员晋升、交流渠道。对巡视工作人员的职务晋升,有关干部主管部门应当充分听取巡视机构意见。

巡视工作人员的考核、测评和考察,由干部主管部门在巡视机构范围内组织进行,年度考核等次单独确定。

有关部门应当把巡视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纳入总体规划,省委巡视办和省委巡视组应当加强日常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巡视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巡视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轮岗交流。

第十五条 省委巡视办成立机关党组织,巡视办负责同志兼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巡视期间,省委各巡视组成立临时党支部,巡视组组长兼任党支部书记。巡视机构党组织应当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

第十六条 建立健全巡视工作保障机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为巡视机构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巡视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

第十七条 各设区市应当成立由市委负责同志牵头,市委办公室(厅)、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负责同志参加的巡视工作联络组,联络组日常工作由市委办公室(厅)承担,相对固定人员,负责联络协调、沟通情况、督促整改等工作。

省直部门(单位)在被巡视期间,应当成立巡视工作联络组,负责联络协调等工作。

第三章 巡视范围和内容

第十八条 省委巡视组的巡视对象和范围是:

(一)市、县(市、区)党委和人大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县(市、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

(二)省委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省人大会机关、省政府各部门(单位)、省政协机关、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人民团体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三)省委管理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四)省委要求巡视的其他单位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第十九条 省委巡视组对巡视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以下问题:

(一)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

(二)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

(三)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四)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

(五)省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第二十条 省委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针对巡视对象和范围中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巡视整改情况,或者相同类型、领域的巡视对象,开展机动灵活的专项巡视。

专项巡视可以按照同类同步安排、分批集中汇报的原则,一次安排巡视多个地区、单位,突出重点,简化程序,增强实效。

第四章 工作方式和权限

第二十一条 省委巡视组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开展工作:

(一)听取被巡视党组织的工作汇报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的专题汇报,根据工作需要听取政法、审计机关和财政、信访等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

(二)与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

(三)受理反映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省委管理的其他干部和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

(四)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

(五)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

(六)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

(七)召开座谈会;

(八)列席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有关会议;

(九)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

(十)以适当方式到被巡视地区(单位)的下属地方、单位或者部门了解情况;

(十一)开展专项检查;

(十二)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

(十三)省委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二条 省委巡视组依靠被巡视党组织开展工作,不干预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

第二十三条 省委巡视组应当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巡视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报告。特殊情况下,省委巡视组可以直接向省委书记报告。

巡视期间,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省委巡视组应当及时请示报告:

(一)被巡视党组织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大问题以及突发的带政治性的重大事件;

(二)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干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

(三)被巡视党组织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严重影响工作和领导班子建设的重大问题;

(四)被巡视地区(单位)发生的与巡视工作有关的重要情况和重大突发事件;

(五)巡视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方面的重要情况和问题;

(六)省委巡视组认为应当及时请示报告的其他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

第二十四条 巡视期间,经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省委巡视组可以将被巡视党组织管理的干部和被巡视县(市、区)所在市党委管理的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的具体问题线索,移交有关纪律检查机关或者政法机关处理;对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并且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向被巡视党组织提出处理建议。省委巡视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被巡视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办。

被巡视党组织以及有关部门应当认真研究解决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调查核实移交问题线索,按照要求报告办理情况。

第五章 工作程序

第二十五条 省委巡视组开展巡视前,省委巡视办协调省纪检监察、政法、审计机关和组织、信访等部门(单位),采取当面通报、提供书面材料等形式,向省委巡视组介绍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省委管理的其他干部的有关情况。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全面、客观地提供情况,特别重要敏感的问题可以向省委巡视组组长单独通报。

对省委管理的国有企业、省属高等院校巡视时,省国资委、省委高校工委等部门(单位)应当向省委巡视组提供有关情况。

对县(市、区)巡视时,所在市党委主要负责人应当向省委巡视组介绍被巡视县(市、区)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的情况,市纪检监察、政法、审计机关和组织、信访等部门(单位)应当向省委巡视组提供有关情况。

第二十六条 省委巡视组进驻被巡视地区(单位)前,应当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和被巡视地区(单位)情况,制定巡视工作方案,报省委巡视办备案。

第二十七条 省委巡视组进驻被巡视地区(单位)后,一般应当召开由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以及有关人员参加的巡视工作动员会,向被巡视党组织通报巡视任务,按照规定的工作方式和权限,开展巡视了解工作。

对县(市、区)巡视时,省委巡视组应当以适当形式向被巡视县(市、区)所在市党委通报巡视任务。市委负责同志应当参加县(市、区)巡视工作动员会。

省委巡视组对反映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其他干部的重要问题和线索,可以进行深入了解。

第二十八条 巡视了解工作结束后,省委巡视组应当形成巡视报告,如实报告了解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并提出处理建议。

对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和其他重大问题,应当形成专题报告,分析原因,提出建议。

第二十九条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及时听取省委巡视组的巡视情况汇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报省委决定。

第三十条 省委五人小组应当及时听取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每轮巡视情况的综合汇报,研究并决定巡视成果的运用。会议有关材料报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第三十一条 经省委同意,省委巡视组应当向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分别反馈相关巡视情况,指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省委巡视组将巡视的有关情况通报省委和省政府有关领导及其职能部门。

向被巡视县(市、区)反馈巡视情况前,省委巡视组应当将有关巡视情况通报其所在市党委。市委负责同志应当参加向县(市、区)领导班子反馈会议。

第三十二条 被巡视党组织收到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应当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工作台账,认真整改落实,并于2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报送省委巡视办。

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对整改工作负总责、主动抓、带头做,并对上报的整改情况报告签字背书。

对县(市、区)巡视时,其所在市党委应当加强对县(市、区)整改工作的领导,明确专门督查机构和人员,督促落实整改任务。

第三十三条 对巡视发现的问题和线索,省委五人小组或者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作出分类处置的决定后,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按照以下途径进行移交:

(一)对领导干部涉嫌违纪的线索和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移交有关纪律检查机关;

(二)对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移交有关组织部门;

(三)其他问题和意见建议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单位)。

第三十四条 有关纪律检查机关、组织部门收到巡视移交的问题或者线索后,应当及时研究提出谈话函询、初核、立案或者组织处理等意见。其他有关职能部门(单位)收到巡视移交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后,应当认真研究提出办理意见。

巡视移交事项办理情况应当于3个月内书面反馈省委巡视办;3个月内未办结的,应当说明情况,并于办结后两周内将办理情况书面反馈省委巡视办。

省委巡视办根据工作需要,适时了解移交事项的办理进展情况,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省委巡视组。

第三十五条 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部门应当把巡视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六条 省委巡视办应当会同省委巡视组采取建立重点整改事项督查清单、情况调度、调研、约谈、下达整改督办单、巡视回访等方式,了解和督促被巡视地区(单位)整改落实工作并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可以直接听取被巡视党组织有关整改情况的汇报。

省委会每年听取上一年度巡视发现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的汇报。

第三十七条 巡视进驻、反馈、整改等情况,应当通过召开会议、印发文件等形式向党内通报,通过官方网站、报纸、电视等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监督。

第六章 纪律与责任

第三十八条 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加强对巡视工作的领导,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听取巡视工作汇报,研究决定巡视工作的重大问题。坚持省委会定期研究巡视工作制度,原则上每年不少于两次。

第三十九条 建立健全巡视机构与有关部门(单位)工作协作机制,纪检监察、政法、审计机关和组织、信访等部门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支持配合巡视工作,为开展巡视工作提供信息、人员、专业、技术支持。对违反规定不支持配合巡视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四十条 有关部门(单位)应当认真办理巡视移交事项,无正当理由不予办理或者敷衍应付造成移交事项落实不到位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四十一条 巡视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巡视工作纪律。巡视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对应当发现的重要问题没有发现的;

(二)不如实报告巡视情况,隐瞒、歪曲、捏造事实的;

(三)泄露巡视工作秘密的;

(四)工作中超越权限,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利用巡视工作的便利谋取私利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六)有违反巡视工作纪律的其他行为的。

第四十二条 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应当自觉接受巡视监督,积极配合省委巡视组开展工作,认真整改巡视反馈问题,办理移交问题线索。

党员有义务向省委巡视组如实反映情况。

第四十三条 被巡视地区(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对该地区(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有关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隐瞒不报或者故意向巡视组提供虚假情况的;

(二)拒绝或者不按照要求向巡视组提供相关文件材料的;

(三)指使、强令有关单位或者人员干扰、阻挠巡视工作,或者诬告、陷害他人的;

(四)无正当理由拒不纠正存在的问题或者不按照要求整改的;

(五)对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进行打击、报复、陷害的;

(六)其他干扰巡视工作的情形。

第四十四条 被巡视地区(单位)的干部群众发现巡视工作人员有本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行为的,可以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或者省委巡视办反映,也可以依照规定直接向有关部门、组织反映。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由省委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省委办公厅商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承担。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自20xx年1月23日起施行。20xx年1月10日省委印发的《中共山东省委关于〈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揭秘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的由来现代意义的巡视制度是党内监督的制度之一,是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通过建立专门巡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查监督的制度。中国共产党的巡视工作传统早已有之,但不同时期重点各有不同。从党的二大首次明确党的特派员制度到中央政治局刚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修订稿)》,巡视工作与时俱进、不断探索发展。为此,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带读者们一起回顾中国共产党党内巡视制度的发展脉络。

党内巡视制度萌芽和建立

1920xx年建党之初,党中央就开始派遣特派员巡行指导工作,任务主要是上传下达。 中共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之第三章第十五条规定:中央执行委员会得随时派员到各处召集各种形式的临时会议,此项会议应以中央特派员为主席。这应该是党内巡视最初的党内法规依据。

1920xx年中央扩大执行委员会通过的《组织问题议决案》明确提出应当增加中央特派的指导员,使事实上党对于区及地方实行指导全部工作。

1920xx年11月,中央临时政治局扩大会议决定从中央至地方建立并实行巡视制度,会议通过的《最近组织问题的重要任务议决案》,明确指出应当开始建立各级党部的巡视指导制度。1920xx年10月8日,中央专门制定了巡视条例,以中共中央通稿形式下发,要求各级党部切实执行,成为我们党巡视制度的起源。

巡视问题汇报材料第4篇

市卫健委:

8月21日,市卫健委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严书红率委办公室、人事科、规财科、机关党委、纪检组等科室负责人对我院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和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督查调研,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整改建议。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三个以案”警示教育

针对医院党委班子成员仅主要负责人上了党课,其他班子成员未到基层党支部上党课,在集中研讨时未结合本院多例病人意外死亡如何防范等典型案例进行研讨;未通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基层党支部未选择本院典型案例和重点问题开展研讨,有的党支部集中学习研讨会议记录过于简单。立即整改,其他班子成员分别于8月23日、8月29日、9月12日到所在的党支部上党课。针对我院多例病人意外死亡的典型案例,院党委深刻汲取教训,认真检视问题,坚持刀刃向内剖析自己,各支部结合我院典型案例开展研讨。对集中学习研讨会议记录过于简单进行了整改。于9月24日召集党支部书记针对通报进行专项会议,要求各支部及时整改落实。

二、市委巡察整改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对照市委专项巡察整改反馈意见,我院整改工作推进有序,逐步完善规章制度,并长期坚持。

三、有关财务和采购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院内采购项目公告上缺失采购具体内容、预算价格。我院在院内采购的公告中,完善采购内容及预算价格的信息。

四、公务接待及公车管理整改情况

针对公务用车外出没有审批,台账记录不全,使用人和天数不具体问题。进一步细化《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并按制度执行。建立用车台账,市区出车由分管(协管)领导审批,出市区由主要领导审批,登记乘车人,每次出车的时间、地点、事由和使用部门等登记清楚,每月进行汇总。

针对公务接待方面存在超标准接待及外出接待后仍然领取伙食补助情况。立行立改,全部由当事人退回超标准部分和伙食补助,并严格按照《安庆市第六人民医院业务招待费支出管理制度》执行。

五、党委(总支、支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针对选人用人部分程序不到位;权力清单未公开问题。我院进一步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制度落实,严格选人用人,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制。权利清单与党务等一并公开。

六、有关党建工作情况

巡视问题汇报材料第5篇

第四巡回指导组按照区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和要求,严格督促14家指导单位按照各个规定动作,时间节点,保质保量有序推进主题教育各项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督促各指导单位抓好主题教育前期准备工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启动后,我们第四巡回指导组督促各单位第一时间安排部署、迅速启动主题教育,各单位也第一时间成立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组织领导,配置了工作力量,确定了负责人和联络员,摸清了党委(组)、党总支、党支部设立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迅速启动了主题教育。

    2.超前谋划,参加指导各单位完成动员部署会议。9月11日,参加完区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动员部署会议和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培训会后,我们指导组对会议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指导工作手册》进行学习,明确各个时间节点,并在第一时间向14个被指导单位传达了会议精神,对当时亟待开展的主题教育动员部署会议相关工作进行了统筹安排。为保证各单位9月12日前完成动员部署会议,我们第四巡回指导组划分为两个小组,逐个审核各单位动员部署会议方案、主持词、传达上级会议精神、主要领导动员讲话稿等材料,逐个参加指导各单位的动员部署会议,提出工作要求,确保规定动作按时完成不走样(12号召开了11个单位动员部署会,13号召开了林草局动员部署会,15号召开了教育局、住建局动员部署会)。

    3.精准指导,保质保量完成读书班集中学习、交流研讨、调研成果交流、讲专题党课和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会议。我们严格按照主题教育规定动作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会前对读书班筹备方案、领导动员讲话、读书班学习内容、主要领导交流研讨和调研报告等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同时划分成两个小组,分别参加了14个指导单位的交流研讨和调研成果交流会议,并对交流研讨和调研成果做了指导点评,列席了14个单位主要领导讲专题党课和领导班子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会议,并对下一阶段重点工作做具体要求。

    4.督促各指导单位按期上报了学习计划、调研计划、检视问题和整改落实清单、专项问题整治表、整改方案、自查报告、专题党课讲稿、对照检查材料等各种资料,对上报的各种资料内容认真审核把关,指导组组长签字,对学习计划制定不规范,检视问题不真不实不细,调研计划制定不切工作实际,调研报告、专题党课讲稿、对照检查材料质量不高的当面指出,提出意见,反复沟通、多次修改完善后再上报。截止目前,各个环节需要上报指导联络组资料都已签字审核上报。

    二、工作措施和方法

    1.建立指导单位联络员周会议制度。我们指导组每周星期一下午召开联络员周会议,主要是总结上周工作开展情况,学习近期重点工作通知和传达相关会议文件精神,详细安排下周重点工作,指出和分析主题教育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交流讨论解决对策,更好的督促指导单位主题教育有序开展。

    2.每周为指导单位制定主题教育重点工作清单。我们指导组按照区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做好主题教育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和相关文件精神,梳理出本周重点工作清单,经组长和副组长审核把关后转发联络员微信群,让各单位超前谋划,心中有数,抓紧开展重点工作。同时,我们积极同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衔接沟通,及时掌握重点工作,熟悉相关业务,明确工作要求和资料上报时限,更好的指导单位开展工作,不断提升主题教育工作的计划性,保证各项任务从容有序开展。

3.坚持参加会议和督查指导相结合的巡回指导方式。我们指导组根据主题教育重点任务推进计划表讨论制定了党委(组)和基层党支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资料督查清单,我们将指导组划分为两个小组,正、副组长各带一组,在参加指导单位相关会议会前或会后,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等方式对主题教育开展情况和软件资料完善归档整理情况进行督查指导,现场指出督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并对照资料清单对缺失和不完善的资料进行勾选和备注,要求指导单位在反馈问题三天内整改到位,指导组抽时间再复查。同时我们指导组利用闲暇时间对指导单位下级党组织主题教育开展情况和软件资料准备情况进行了督查指导,先后到道南小学、实验小学、天成中学、园林管理局、非公经济组织等单位实地督查指导工作,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并就基层党组织软件资料的整理归档和如何开展主题教育做了现场培训。

三、存在的问题

1.有的单位主要领导对主题教育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我们第四巡回指导指导的14个单位都是脱贫攻坚专责组牵头单位,由于近期正在开展区级脱贫人口退出验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繁忙,对本单位主题教育重视不够,存在规定动作开展滞后,各种表册资料报送不及时,软件资料不完善,未归档整理等问题,从而影响了主题教育开展的质量;

    2.各单位对下属党支部主题教育工作指导不到位。由于本次主题教育时间紧、节奏快,单位分管领导和党务工作人员忙于单位主题教育工作的开展和资料的准备,对下属党支部指导不到位,对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文件研读不细,也未向下属党支部转发有关文件,致使下属党支部主题教育所有资料都是按照党委(组)资料模板准备,环节复杂,问题较多;

    3.有些领导班子成员交流研讨材料、调研报告、专题党课讲稿、对照检查材料质量不高,学习计划更新不及时,检视问题和整改落实清单不真不实不细。

    四、意见建议和下步工作打算

巡视问题汇报材料第6篇

关于召开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方案

根据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巡视武汉市反馈会议安排和《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关于巡视武汉市的反馈意见》《县委关于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巡视武汉市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要求,教育局党组就召开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方案如下:

一、会议主题

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认真落实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工作部署要求,围绕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当前整改情况,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一步增强整改自觉,扎实推进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确保改彻底、改到位。

二、会议时间

2019年10月25日上午9:00

三、会议地点

教育局会议室

四、参加人员

1. 教育局班子成员

2. 邀请县纪委机关、县委组织部派员参加

五、会议准备

(一)深化思想认识

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认真学习省委书记同志在听取十一届省委第五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关于巡视武汉市的反馈意见,学习《被巡视党组织配合省委巡视工作规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法规,加强理论武装,打牢思想根基,增强抓好巡视整改落实的责任感紧迫感。要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个人自学与集中研讨相结合,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及时跟进学,进一步深化认识、统一思想,筑牢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思想基础。

(二)深入查摆问题

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县委整改落实方案》,主动 认领、对号入座、举一反三,重点从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 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有差距,全面从严治党推进不得力,党的建设 有短板、求真务实有差距等三个方面,结合整改落实情况,紧密 联系实际,深刻检视查摆问题,既要主动认领,又要举一反三, 深入剖析根源,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细化整改措施,做到见人 见事见思想。

(三)认真撰写领导班子对照剖析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

要紧扣专题民主生活会主题,紧密结合思想工作实际,认真起草领导班子对照剖析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领导班子对照剖析材料,由党组书记主持起草,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由党组书记逐一审阅把关。

巡视问题汇报材料第7篇

2018年,办公室在学校领导的支持下,依靠各科室、年级部的大力帮助,紧紧围绕学校中心、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办公室的枢纽、保障作用,通过全体人员的努力,各项具体工作按计划开展、依时完成,为学校各项任务目标的落实发挥了应有作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团队精神、忠诚担当。

为保证办公室工作正常、高效运行,进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学校办公室人员心中有“忠诚”、行动重“担当”,对各项工作以落实为准则。为此,办公室人员进行了工作分工,既责任明确,又互相提醒。分工不分家,积极主动配合各科室、各年级工作,“创造”、“共赢”在办公室日常工作中得到充分体现。

二、具体工作开展情况

(一)专项迎查工作

1、11月份,“百名干部联千校”蹲点调研工作。高质量完成“党建工作”“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等调研内容的材料完善,《百名干部联千校蹲点督查调研表》的填写,起草完成《阳信二中对百名干部联千校蹲点调研有关内容的情况汇报》,对教育处、德育处等科室档案盒的的统一完善汇总等。

2、县委巡察工作。11月份开始,根据巡察组要求,按照标准为巡察工作人员布置了办公室,协调电教科提供了电脑、打印复印一体机、碎纸机、必备文具等系列办公用品;经过与巡察组多次联络、精心筹备后,11月27日,顺利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动员会后,按照《被巡察单位需提供材料清单》要求,全面完成2013年以来相关材料的搜集、整理、完善、归类、入档等工作;巡察组正式进驻后,从学校实际出发,全面配合巡察组展开召集谈话、材料添加等后续工作,无一遗漏、服务周到。

3、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工作。按照《2018年度县直单位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指标实施细则》要求,完善补充、撰写整理相关材料,使每一项迎查内容都规范有序,做到了有计划方案,有过程佐证,有总结结果,有文字图片等;注重迎查细节,档案盒统一标签,摆放规范有序等。从反馈情况看,工作成绩得到肯定。

(二)党建工作

严格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规范组织每月2次的主题党日活动,主题明确、内容充实、上传及时;按照组织程序完成2名预备党员转正手续、接受1名入党积极分子加入党组织,对14名党员完善党组织的转入转出手续;完成2018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查工作,材料充实、总结得当、档案完善;12月29日下午,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完成新一届支部换届工作;2月1日上午,完成学校领导班子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的各项议程,并对所有材料整理归档。其他如理论学习通知的传达、党费收缴、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都及时规范。

(三)宣传工作

突出学校发展、教育教学、德育管理等中心和重点工作,及时撰写新闻稿件。内宣外宣相结合,传统媒体新媒体相结合,文字图片视频相结合。县内主要媒体平台包括学校微信公众号、《教育信息》《阳信通讯》、阳信电视台、阳信手机台等。仅2018年下半年,各媒体平台就登载、播放我校新闻稿件50多篇,级别涵盖国家、省市县各级媒体平台(不包括阳信政府网、大众网、新浪网、新华网等各大网站的转载)。宣传促进社会和家长对学校的了解,提高了学校知名度,树立学校良好形象。

(四)扶贫工作

严格按照上级部署,督促协调各相关人员,走村入户、建卡立档、走访慰问,已全面完成年度任务,完成率达100%。

(五)综治维稳工作

对涉军群体、信访维稳工作按照日报告制度,每天坚持上午8:00、中午2:00两时段分别向县信访局、教体局报平安;在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治理工作中,通过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横幅电子屏宣传营造氛围等形式,效果良好。在上级年度检查中为学校争得荣誉。

(六)人事工作

在教师节评优选先、教师职称评定等工作中,对上级文件传达及时、落实到位,对所交材料、表格填写等细致精心,所做工作得到老师们的称赞。

(七)常规工作

1、落实文字工作。一是做好学校层面的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及时做好中层以上会议和校长办公会的议题收集、整理;二是对各种重要会议和活动,组织好会议材料,做好会议记录; 三是及时出好会议通知;四是做好起草全校性年度工作计划、方案、报告、总结;等文字工作。

2、上传下达及时。一是做好文件的规范和管理工作。及时有序地处理县委县府各种文件和教体局办公平台上文件的收发、传阅和分类归档整理,落实了文件签批制度。二是广泛了解与学校有关的外部信息和上级精神,及时了解和收集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加强与各科室的信息沟通。

3、规范公章管理。严格执行公章使用要求,坚持只有领导审批同意方可盖章,并做好登记。如果公章要带离学校,必须征得校长同意。

4、严格落实了公车使用管理制度,做好车辆调配、使用和管理工作。统筹安排各科室、年级外出学习用车事宜等。

5、认真整理各类资料归档。建立资料室,进一步促进各类资料管理规范化,为下一步资料归档打下基础,努力为学校工作服务。

6、严格执行假期值班制度。寒暑假、清明、五一、国庆等假期中,坚持轮流值班,保证24小时电话畅通,及时接收县委县府、教体局信息并及时传达。

7、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工作任务(略)。

三、努力方向

1、要进一步提高协调能力。办公室是学校工作的枢纽,做好与各科室、各年级之间的联系至关重要。

2、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要通过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加强日常工作制度建设,规范办事程序,绝不出现工作脱节或无人过问等现象。

巡视问题汇报材料第8篇

一、取得的成绩和体会

在今年的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中,我局统一思想,克服困难,强化监管职能,完善监管措施,迅速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对食品企业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我们首先组织对全县食品企业开展了普查建档工作。由局质量监督管理股负责,抽调10人组成4个企业普查登记小组,按照x市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五清楚”的要求,逐个乡镇、逐个企业进行分片包干普查。共普查食品企业x家,其中监管类食品企业x家,豆腐坊、馍店等拟监管食品企业x家。对于普查到的企业,我们共建立了电子档案x份和纸质档案x份。在企业档案管理方面,我局编制了食品安全监管网络手册。手册中除了收编一些食品安全网络建设的工作材料以外,还编制了监管类食品企业目录。通过目录,可以在手册中找到企业的基本情况。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地址、法人代表、监管责任人、企业信息员、联系方式等。另外,在企业基本情况里还显示了企业的归档号。通过归档号,可以直接找到每个企业的档案,使工作档案材料的管理基本上达到了规范化。

(二)细化了监管责任,明确了监管重点。在全面普查、建立档案的基础上,我们按照市局要求,采取定区域、定企业、定人员、定措施、定责任的“五定”工作模式。一是把全县20个乡镇划分为两个责任区,局长负总责,两位副职分别为两个责任区的责任领导。局机关质量监督管理股、法规股、安全股、标准计量股四个股室分别为责任单位。我们还为各责任区内的每一个企业都明确了监管责任人。二是我局对x家监管类食品企业划分了监管级别。其中A类监管x家,B类监管x家,C类监管x家,D类监管x家。三是对每个监管类食品企业都指定了企业质量安全信息员,并对信息员进行了培训、明确了职责和义务,颁发了聘书。四是我局根据每个企业的具置,绘制了食品质量安全网络图。图上都标明了企业的名称、位置、生产产品、法人代表、联系方式、监管级别等内容,确保对于质量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联系,早处理。

(三)健全了监管制度,强化了监管措施。经过多次召开有关人员会议讨论研究,征求意见,我们制定了局长岗位职责和责任区领导、责任人岗位职责以及工作规则,在工作规则中明确了责任人和各股室、二级机构的工作关系,对于如何开展工作,发现问题怎么处理等环节都作了明确规定。我局依据有关监管要求,结合在普查登记中掌握的企业具体情况,制定了《x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向县政府汇报以后,得到了政府领导的肯定,并以县政府文件的形式下发到各乡镇、相关单位和企业。《管理办法》包括总则、企业义务、企业分类、监督管理、责任、附则六个部分,为我局突破地方政府对企业的各项保护政策,顺利开展日常监管工作提供了依据。为规范巡查工作,我局制定了《食品企业监管巡查工作方式》,对巡查内容、巡查项目和巡查的记录等方面作了具体的规定。

(四)实行科学的巡查工作方式。食品安全整治的大部分工作都要凭巡查制这一方式去完成。在落实巡查制工作中,我们所面临的客观实际是人员少、任务重、工作量大,如果我们只是简单地实行一组一车一片的巡查方式,难免会出现“蜻蜓点水、雨过地皮湿”的现象,达不到实际效果。在提高巡查工作有效性方面,我们重点抓了两点:首先是设立了巡查工作组织机构。巡查工作需要协调全局力量共同完成,如果没有一个健全合理的机构去组织协调,那也只能使巡查流于形式,实现不了预期的效果。针对这种情况,我局成立了巡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各责任区责任领导任副组长,并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使巡查工作能够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其次是合理规划,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巡查工作。一方面做好区域巡查。各责任区人员按照分类监管制度规定的巡查频次,深入所有建档备案企业,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的动态变化情况,同时,调查责任区内新增加企业情况,解决好了“面”上的问题。另一方面做好专项巡查,在适当的时机,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对食品、农资、建材等需要集中力量进行整治的产品,由巡查工作领导机构组织开展专项巡查,解决好了“块”上的问题。另外,对重点企业、重点产品、重点区域以及群众反映强烈、被新闻媒体曝光的违法行为,开展重点巡查,做到反复查、突击查,有效解决了“点”上的问题。

回顾一年来的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我们有以下三点体会:

一是必须主动汇报工作,正确处理整治与服务的关系,争得地方政府的理解和支持。年初,我局就将有关省、市质监部门食品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向县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了汇报。在汇报中,我们还向县政府分析了x县食品企业的监管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近两年在整治工作中取得的主要成绩,并提出了我局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具体措施。通过积极汇报,引起政府领导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高度重视。

二是必须加强与各乡镇和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在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中,我们还注重与各乡镇和县工商局进行沟通联系,争取他们的支持。

三是必须结合实际,集思广益,提高各项措施的可操作性。我局多次召开中层以上人员会议、党组会议,研究措施,安排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服务监管打假三项责任制》,成立了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另外,监管责任区划分以后,我局专门召开了各责任区、责任单位人员会议,进一步征求意见,对监管服务打假责任的分解进行了适当调整,力求做到合理分配,既防止有些人没有能力监管,又防止了有些人没有监管任务。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从x县经济发展实际和我局工作实际来看,抓好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还要面临以下问题:

一是面临着监管力量严重不足的问题。x县有x个乡镇,监管类食品企业x家,小作坊x家,仅对这些企业的监管压力已经不小。再加上由于小作坊门槛比较低,竞争能力差,比较容易出现新增和停产现象,数量不稳定,隐蔽性强,都可能导致监管工作不够全面。

二是面临着食品生产企业利益唯上而带来诚信缺失的问题。一些生产企业只看到眼前利益,不按标生产或无标生产,对产品不进行出厂检验,直接进入市场,食品质量无法保证。更有甚者,一些食品生产企业通过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滥用添加剂、用非食品原料甚至使用有毒有害原料加工食品等等,以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

三是还没有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目前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还停留在政府操作的层面上,发挥企业主动性不够,对诚信守法企业缺乏褒奖措施。

三、下步工作打算

我局下步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分片定责制为重点,以巡回检查制、监督抽查制为主要内容,以乡镇和村为基础,积极探索并努力形成“监管部门、乡镇政府、村委会、企业自身”四位一体的长效监管整治模式,逐步实现“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自负、群众参与、责任共担”的食品安全工作新格局。具体工作打算有三点:

(一)积极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一是发挥村干部的优势。对小作坊类食品加工点的监管方面,村委会、村干部的监督优势十分明显。他们对本村情况“知根知底”,与企业主较为熟悉,让他们参与企业的监管和服务,一方面工作更全面,另一方面提供了较好的群众基础。同时,切实解决了“管得着、看不见”和“看得见、管不着”的问题。质监部门由于受到监管条件的限制,不可能每时每刻都盯着企业,而村干部在经常的走动中,对企业及小作坊的生产情况了如指掌,一旦掌握企业有假冒伪劣行为就能及时向我们举报,企业的整顿整改情况以及新增或关停并转情况也能及时反馈给我们,食品生产企业信息库就能及时动态维护。二是发挥行业自律的优势,通过行业协会,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在统一管理、统一检测方面发挥作用,开展同行企业的相互监督,积极引导生产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实行行业自律。

(二)进一步抓好分片定责制。一是单位自身层面。抓好局属各部门的协调配合,严格责任追究。二是乡镇(街道)及村(居)委会层面。配备好食品安全监督员,充分发挥监督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适当赋予监督员的监督职能,经常性地组织开展检查活动,努力做到“乡乡有人管、村村有重点、厂厂有人查”。三是食品生产企业层面。建立企业质量信息员定期汇报工作制或者述职报告制,抓好信息员的培训和考核,全面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的监管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