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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巡察个人整改报告赏析八篇

时间:2022-02-04 21:14:24

巡视巡察个人整改报告

巡视巡察个人整改报告第1篇

 

以下是的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县巡察工作调研报告,希望能帮助大家!

20XX年,xx县委巡察机构全体干部坚持以中央和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工作方针和县委巡察工作要求为指导,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职能定位,突出政治巡察,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靶向治疗”,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上聚神,在加强党的建设上聚力,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上聚焦,紧扣“六项纪律”,紧盯“三个重点”,聚焦“六围绕一加强”,坚持原则,担当立业,创新谋业,奋力作为,巡察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做好下一步工作,对县委巡察机构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一、20XX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探索创新,务求实效,巡察机制建设更加完善。按照“探索实践在前,总结提炼在后”的原则,修订完善了《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县委巡察工作规定》。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修改完善了《中共xx县委巡察工作规划(xx-xx年)》,进一步摸清了底数,明确了任务图、时间表,制定分解了年度和阶段性巡察计划,确保党组织建立到哪里,巡察就跟进到哪里,扎牢织密监督网,实现县委届内巡察全覆盖。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改进巡察方式方法,第三轮两批巡察进驻前,巡察干部严格按照《巡察工作熟识关系人报告制度》进行回避报告xx人次,通过采取审核审查、交叉调整、留痕管理等措施,避免了“人情巡”;建立完善了《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联系巡察机构工作机制》,由纪检、组织部门“一对一”与巡察机构定向分析,综合把脉,先后xx次对党建和党员干部涉嫌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了会诊商榷,沟通研判问题线索xx件,提高了巡察工作人员分析研判和处置问题的能力,有效解决了巡察专业人员少、党建和纪律审查业务不熟、力量不足的问题;在全市创新编制《政治巡察暨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监督重点及突出问题表现清单》,明确监督重点xx项、问题表现xx条,强化“靶向治疗”,保障巡察精准高效发现问题。

(二)敢于亮剑,真巡实察,巡察成效更加明显。突出政治巡察定位,紧紧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开展巡察监督。严格遵循“三个基本要求”:既深入被巡察单位多渠道、多途径了解掌握情况,又沉到一线深入基层寻策问计摸实情察民意;既注重整体把脉、望闻问切,查找发现表层的问题,又抓住重点,解剖麻雀,挖掘背后隐藏的原因;既发现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规违纪问题,又延伸查找基层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创新巡察“xx+xx”模式,在坚持做好第三轮常规巡察的同时,紧随跟进市县当前中心工作,在全市率先开展了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坚持进度服从质量,适时对优化营商环境进行深度延伸巡察。积极配合协助县政府相关部门做好全市营商环境和城市提升专项巡察工作。第三轮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共开展个别谈话xx人次,发放问卷调查、民主测评票xx份,接待来访来信来电xx人次,查阅案卷及资料xx册、xx份,审查财务账簿xx本、凭证xx册,查看项目现场xx个,发现被巡察xx个部门单位党组织管党治党“宽松软”和营商环境不优、干部作风不实等问题xx个,向被巡察部门(单位)反馈边巡边改问题xx个,发现拟移交问题线索xx个,其中:常规巡察xx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xx个。对巡察发现的重点问题边巡边移、重要线索及时汇报优先核查处置。截止目前,共惩处教育xx人次。通过强化巡察整改和问题处置,充分发挥“以案示警”作用,进一步深化巡察工作标本兼治。

(三)真实反馈,全力整改,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按照积极稳妥、扎实有效的原则,严格程序对前两轮被巡察的xx个部门(单位)和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发现的六大类xx个问题进行“双反馈”、整改情况“双报告”、整改结果“双公开”。针对巡察发现反馈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共性问题,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和县直机关工委等组织相关专题督导施训xx次;针对财政支出统一结算、办公用房管理等方面存在相对集中的问题,向行政主管部门分类反馈,集中认领,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建章立制xx条,强化监管,形成长效。在全市第一个以县委名义印发《关于加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的意见》,召开全县前两轮巡察共性问题前置整改通报会,扯袖子、提耳朵,倒逼各级党组织整改“对号入座”,列出前置整改问题清单,从“要我改”变“我要改”,做到未巡先改、未病先治。xx个党组织通过自查自纠列出整改问题清单xx条。对接派驻纪检监察组制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项督查实施方案,组织《县委第一轮第二轮巡察反馈问题清仓见底整改落实专项督查活动》,搭建“被巡察单位为主体,职能部门监管,纪检监察组织督责,社会各界监督”的整改格局,形成“发现问题—反馈意见—落实整改—督责问责—抓源治本”闭环,磨砺巡察整改“试金石”,确保整改任务落实不悬空、见实效,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四)锤炼内功,打造铁军,树立巡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良好形象。坚持支部“党员活动日”、巡察机构周一周五例会、组务会常态化,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参与“灯塔-党建在线”精神答题活动和在线学习,参加德廉知识学习测试和报告理论考试。组织学习新《党章》、中央和省委《巡视工作规划(xx-xx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制定《关于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的实施方案》,以“紧握巡察利剑,激扬玫城清风”为主线,以开展“五个一”活动为载体,通过深化学习讨论、深入调研排查、深度改进提升,强化巡察机构党员的“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巡察业务能力。召开巡察办党支部巡视整改民主生活会,撰写党支部和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参加省、市巡察干部综合能力提升培训、政德教育、上海交大党务干部业务能力提升班,xx月xx-xx日在全市率先组织巡察机构全体干部赴上海交大进行专题专班学习培训,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政治境界和能力,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对政治生态等方面的监督巡察、确保把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部署要求落到实处奠定了良好的政治思想和业务基础。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严格要求巡察机构全体人员严格执行《巡察干部十不准》等各项规定,廉洁自律,敬业巡察,勇于担当,树立巡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20XX年的巡察工作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队伍流动性大。每轮次巡察工作中,巡察队伍都是临时抽调,人员不固定,不能与本单位工作完全脱钩,巡察队伍专业性不强,缺乏实战经验,容易出现方向定位不准、尺度把握不牢、内容检查不细等问题,影响巡察效果。

(二)业务能力不足。巡察工作启动后,虽然有部分巡察干部参加过简单的业务培训,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业务不对口、业务不熟练等问题,被抽调参与巡察组的人员在巡察中确定谈话重点、发现存在问题、寻找问题线索等方面能力欠缺,在撰写巡察报告时不能结合巡察工作实际梳理问题、准确定性,难以反映被巡察单位的真实情况。

(三)存在抵触情绪。县委巡察一直坚持事前、事中、事后多频次发声,利用电视台、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巡察公告,积极营造了良好氛围。但仍有部分党员干部及群众不能正确理解巡察工作,抱有戒备心态,不能积极主动参与到巡察工作中来,影响力巡察工作的实际效果。

(四)工作方式不灵活。巡察过程中,被巡察单位一般在动员大会后提前准备基础性工作,各巡察组在进驻阶段基本采取发放测评表、个别谈话、设立意见箱和听取报告等被动的方式“等”问题线索,发现问题线索渠道单一。巡察组主动深入到群众中或具体问题中收集信息、发现有价值的线索,主动“找”问题力度不够,从而导致信息来源不广,群众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未被发现或捕捉,导致针对性不强,使巡察早发现、早提醒、早反映、早制止的职能作用不突出。

三、下步工作打算

针对以上问题,xx县委巡察机构和全体干部将继续保持高昂的精神风貌和攻坚克难、迎难而上的优良作风,更加准确把握职能定位,不断创新巡察方式方法,巡察监督更严更细更实,力争巡察监督成效更加明显。

(一)加强学习培训,提升理论业务素质和水平,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巡察实践。一是多渠道、多形式组织全员培训,深刻把握中央和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工作要求,坚持目标导向,聚焦政治巡察,强化管党治党责任,持之以恒、善做善成,一刻不停歇地推动巡察助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结合“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主题教育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研讨,自觉把自己和职责摆进去,往高处看、向细处查、向深处悟,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魄力,敢于亮剑,积极履职。三是要加强对被巡察党组织学习贯彻党的精神、贯彻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政治生态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确保把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二)重整行装再出发,力争巡察工作走在前列。风物长宜放眼量,不做“落雁”做“头雁”。一是在全面总结前三轮巡察工作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认真查找差距,努力做到“三个自觉”:更加自觉保持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如既往、一往无前的工作姿态;更加自觉地做到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更加自觉地持之以恒、善作善成。二是按照市委要求,确保实现年度内两轮巡察任务。积极与市委巡察办对接,统筹谋划,做好第五轮、第六轮巡察工作安排部署、进驻动员。对全县巡察共性、普遍性问题通报会后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调度和督查。三是改革完善巡察工作流程,探寻务实管用巡察方式方法,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切实做到思想再解放、落实再深化、作风再锤炼,创新工作思路、加快工作节奏,提升巡察质量。探索制定《关于建立被巡察党组织对巡察组实行后评估的制度》,建立巡察发现问题底稿制度,倒逼巡察工作更加规范有效。修订完善《xx县委巡察监督重点事项和突出表现清单》,高效精准发现更多问题,当好“千里眼”、“侦察兵”,精准发现“四风”方面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以深入实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为契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力争巡察工作在政治站位、务实创新、担当作为、巡察效果方面做到“四个走在前列”。

巡视巡察个人整改报告第2篇

5月17日至18日,在2013年中央巡视工作动员暨培训会议上,的一系列表述引人关注。他首先要求中央巡视组明确自身定位,履行监督责任,当好党中央的“千里眼”,找出“老虎”和“苍蝇”,对违纪违法问题早发现、早报告。

其次,鲜明地提出了巡视工作的四个“着力点”:一是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权钱交易、、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二是在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方面,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紧紧盯住,防止反弹;三是着力发现是否存在违的政治纪律问题;四是着力发现是否存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同时会议强调,巡视工作要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创新方式方法。中央巡视组要关口前移,“下沉一级”了解干部情况,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进行抽查。

对此,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教授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评价,以前的巡视工作也有对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廉政勤政的考察,但没有提升到如此重要和紧迫的程度,这次“直奔主题”的巡视风格,说明中纪委“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坚强决心。

严厉的巡视通报

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从今年5月底开始,中央巡视组对内蒙古、江西等10个地区和单位开展了巡视。巡视长短一般由巡视组在当地发现的问题多少和复杂程度决定。如果发现问题比较严重和复杂,时间会相应延长。

来自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的信息显示,目前中央巡视工作进入收官阶段,正在着力整改、“清算”。此次巡视发现了一批突出问题和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成效明显。各地官媒的重要版面也直接、尖锐地点明了巡视中发现的诸多问题:

第一巡视组反映,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基层腐败案件高发多发;第二巡视组,直指湖北省个别领导干部,一些基层单位和农村干部的腐败问题呈上升趋势;第四巡视组,发现内蒙古矿产资源配置、工程招投标等领域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第五巡视组,提醒重庆市国有企业存在腐败隐患,“苍蝇”式腐败问题比较突出……

贾宇教授认为,这次中央巡视的工作成效更加明显。从目前反馈的问题上看,还是与老百姓有共识的,巡视组所发现的问题基本上是中国政坛长时间以来存在的比较普遍的腐败现象。

尤其令人惊叹的是,这次的反馈通报措辞严厉、不留情面,这在中国长期默契形成的客套、场面的官场语境中,从未有过。

当9月19日《江西日报》刊出第八巡视组反馈通报会的情况时,全文1380字的报道在全国引起了极大反响。人们惊讶于报道所公开内容的尖锐、直接和务实,并对此给予高度赞誉。通观该文,仅用了一句话共65个字的篇幅肯定了当地的成绩;之后以243字的篇幅直陈当地官场“谋取私利”、“收送红包礼金”、“顶风公款吃请”、“带病提拔重用”等诸多弊病;再以293字的篇幅严肃地提出整改建议。

随后的《贵州日报》、《湖北日报》、《重庆日报》、《内蒙古日报》等地方官媒相继的巡视通报与《江西日报》大体相同,肯定成绩的内容大幅缩减,直陈问题的内容大幅增加,且未回避“权钱交易”、“”等严厉措辞。

这样的公开尺度和风格,在之前几乎无法想象。而这样的反馈结果在被巡视地区和单位也产生了一定的震慑,后者也对反馈意见给予了积极的回应。根据公开的报道,对于巡视组反馈的情况,各被巡视地区、单位的一把手当场表态“严肃对待”、“坚决整改”。

9月29日,江西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专门研究部署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省委书记强卫表示,要把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对整改推诿拖延、整改不力等问题,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该查处的查处,该通报的通报。

贵州省委书记赵克志承诺,落实整改任务,确保两个月内见到明显成效。

根据巡视工作程序要求,被巡视地区、单位将在反馈后两个月内向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送整改情况,并且自整改方案报送之日起12个月内报送整改情况报告。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进入查案阶段

记者在梳理有关公开报道时,不难发现,10个巡视组已按规定将收到的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转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和有关部门处理。

这意味着“中央巡视反腐”已从发现线索转到了中纪委等部门的查案阶段。在这个阶段,纪委对腐败线索进行核查、甄别,对于涉嫌违法违纪的线索,纪委将正式进行立案调查。对于直接反映被巡视地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问题,中央巡视组都会直接处理。

然而,其中有多少线索能最终转化为案件,能不能真的找到“老虎”和“苍蝇”成为公众最大的期待。

从2003年开始,如今已正式运行10年的党内巡视制度,在本轮巡视中已回归到它最主要的反腐职能:发现和反映违法违纪线索。“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用”,将成为未来5年巡视的主要任务。

今年6月30日,在中央第四巡视组进驻内蒙古不到一个月之后,内蒙古官方宣布,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王素毅涉嫌严重违纪被“”。这也是本轮巡视启动之后,第一个宣告落马的最高级别官员。这使得公众将两者之间的关系发生直接联想,虽未能得到官方证实,但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社会对中央巡视效果的期待。

但在此后,未再有巡视组牵出大“老虎”的消息。一些人因此担心,“巡视反腐”会不会“虎头蛇尾”?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在高调地向公众公开中央巡视组的各项信息及工作成效之后,“巡视反腐”已经备受各方关注,“虎头蛇尾”的可能性极小。查案需要时间,根据案情大小、复杂程度以及涉及面,所需时间长短会有不同,但相信一些大案要案会陆续向社会公布。中纪委会给公众一个交代。

中央巡视组转交地方的违法违纪线索,已获当地纪检部门重视,各地纷纷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查处的力度不可谓不大。

仅以贵州省安顺市原市长王术君在第六巡视组巡视贵州期间被调查为例,当地纪委对举报的反应极为迅速:7月1日网上出现《实名举报安顺市市长王术君受贿索贿行为》举报信,大约一周之后,贵州省纪委即宣布组成联合调查组,就举报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

公开和透明度加大

这次中纪委巡视的工作方式和手段,以及公开和透明度均发生了重大改变。

中纪委利用公众舆论及宣传手段,就是一大进步。一方面,民众对此有更高的期待和要求;另一方面,纪检系统也意识到,运用这种方式来开展巡视工作,效果更明显地体现出来了。原来在向媒体主动公开这方面做得不一定够。现在每到一个地方通过公开的方式,听取大家的意见,发动民间的力量,以更大的力度反腐,这无形中壮大了整个声势,也增大了巡视的威慑力。

而公开以及增加巡视的透明度只是新一轮巡视的改革之一。7月,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还向媒体宣布,未来的中央巡视制度改革将实行“三个不固定”:巡视组组长不固定,现已建立中央巡视组组长库,每一轮巡视前,根据具体情况从组长库中,确定组长人选,一次一授权,并实行严格的回避制度;巡视的地区和单位不固定,这次可能是地方,下次可能是企业或事业单位;巡视组与巡视对象的关系不固定,不再有过去的地方巡视组、企业巡视组、金融巡视组之分。

特别值得指出的是,从本轮巡视开始,特别强调了“重大问题发现不了是失职,未如实报告是渎职”的巡视观念。

陕西行政学院教授曹钢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说,事实上,一直以来,“对巡视组工作成效的考核是个问题。”例如,在目前巡视制度下,对地方“一把手”的监督仍有很大的困难。根据巡视制度要求,对“一把手”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要及时移交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同时,对反映被巡视党组织下一级领导班子“一把手”的重要问题线索,巡视组也要了解掌握。“巡视组这种自上而下的监督方式应该是比较好的路径。但巡视制度并非一种日常的监督制度,很难实现日常的监督。而且,也必须要下大决心,才能把一些重大问题发现出来。”

与地方“一把手”相关的用人问题成为此轮巡视的重点之一。根据各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干部任用不规范成为普遍问题,“违规突击提拔”、“带病提拔”现象十分严重。

对省部级高官的监督是中央巡视的监督重点,恰恰也是难点。曹钢说,省部级官员位高权重,掌握那么多权力,财产公不公布,家人在干什么,有多少用人方面的不正之风,了解情况恐怕是必须的。但监督的难度非常大,巡视组毕竟只是一个临时组织,而当地的纪委监察系统、预防腐败系统、检察系统,无法真正做到垂直管理,他们的官帽子都是省委书记发的。如果我们只是对一些非主要的经济问题进行打击,而不对一些体制上的根本性问题进行改变,如用人问题、权力滥用问题,反腐败很难彻底。

这不是针对巡视制度的改变问题,是对整个反腐败体制要进行大的改革。

反腐言论

参加王某人的会,不准念发言稿,要学会深刻思考。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网上的舆论,包括骂声我们都要听,更何况大家提的各种意见?放开讲,不用有顾虑。

切实肩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

下决心改进文风会风,着力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你们说新官上任三把火,我们更希望的是润物细无声,不搞大动静,但是也不能有困难就不做。

我们现在很多的学者看到的是后资本主义时期的书,应该看一下前期的东西,希望大家看一下《旧制度与大革命》。

党的作风关乎人心向背 关乎党的生死存亡。

要清醒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中央巡视组工作程序

了解情况:巡视前,应当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等部门了解被巡视点党组织领导班子等情况。

制定方案:根据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情况制定巡视工作方案,并报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书面通知: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提前10个工作日,将巡视工作安排书面通知被巡视地区、单位。

进驻通报:巡视组进驻后,应向被巡视地区、单位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通报巡视目的和任务。

媒体公布:被巡视地区应通过当地媒体公布巡视工作的监督范围、时间安排及巡视组的联系方式。

问题上报:巡视期间,发现干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等问题,应及时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巡视汇报:巡视结束,应写巡视报告,将情况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且提出处理建议。

巡视反馈:情况通报经领导小组同意后,巡视组应在15个工作日内向被巡视地区、单位反馈巡视的情况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巡视巡察个人整改报告第3篇

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16日上午,省委书记胡春华主持召开省委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第十二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精神,研究我省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指出,在听取xx届中央第十一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为我们进一步做好巡视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扎实推进巡视全覆盖,强化巡视成果综合运用,发挥好巡视的政治显微镜、政治探照灯作用,推动我省巡视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会议强调,要提高巡视政治站位,查找政治偏差,督促被巡视党组织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部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突出问题,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

会议强调,要坚决打好本届省委巡视工作收官之战。扎实开展已启动的省委第十五轮巡视,既要精准发现问题,又要用好巡视成果,确保本届省委巡视工作圆满收官。要加大市县巡察工作推进力度,力争党的前全省市县两级全面推开巡察工作。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完整版全文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内监督,规范巡视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建立专职巡视机构,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进行巡视监督,实现巡视全覆盖、全国一盘棋。

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承担巡视工作的主体责任。

第三条 巡视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

第四条 巡视工作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坚持群众路线、发扬民主。

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成立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向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担任,副组长一般由同级党委组织部部长担任。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组织实施巡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加强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巡视工作的领导。

第六条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一)贯彻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同级党的委员会有关决议、决定;

(二)研究提出巡视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任务安排;

(三)听取巡视工作汇报;

(四)研究巡视成果的运用,分类处置,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五)向同级党组织报告巡视工作情况;

(六)对巡视组进行管理和监督;

(七)研究处理巡视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条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其日常办事机构。

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党委工作部门,设在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八条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是:

(一)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二)统筹、协调、指导巡视组开展工作;

(三)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四)对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

(五)配合有关部门对巡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六)办理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设立巡视组,承担巡视任务。巡视组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十条 巡视组设组长、副组长、巡视专员和其他职位。巡视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

巡视组组长根据每次巡视任务确定并授权。

第十一条 巡视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依法办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三)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

(四)熟悉党务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沟通协调、文字综合等能力;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要求。

第十二条 选配巡视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标准条件,对不适合从事巡视工作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调整。

巡视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轮岗交流。

巡视工作人员实行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

第三章 巡视范围和内容

第十三条 中央巡视组的巡视对象和范围是: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大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副省级城市党委和人大会、政府、政协党组主要负责人;

(二)中央部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中央国家机关部委、人民团体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三)中央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金融企业、事业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四)中央要求巡视的其他单位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第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组的巡视对象和范围是:

(一)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和人大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地、州、盟)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县(市、区、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政府部门、人民团体党组(党委、党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要求巡视的其他单位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第十五条 巡视组对巡视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以下问题:

(一)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

(二)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

(三)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四)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

(五)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第十六条 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针对所辖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或者巡视整改情况,开展机动灵活的专项巡视。

第四章 工作方式和权限

第十七条 巡视组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开展工作:

(一)听取被巡视党组织的工作汇报和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

(二)与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

(三)受理反映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

(四)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

(五)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

(六)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

(七)召开座谈会;

(八)列席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有关会议;

(九)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

(十)以适当方式到被巡视地区(单位)的下属地方、单位或者部门了解情况;

(十一)开展专项检查;

(十二)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

(十三)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十八条 巡视组依靠被巡视党组织开展工作,不干预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

第十九条 巡视组应当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巡视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报告。

特殊情况下,中央巡视组可以直接向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组可以直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书记报告。

第二十条 巡视期间,经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巡视组可以将被巡视党组织管理的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的具体问题线索,移交有关纪律检查机关或者政法机关处理;对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并且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向被巡视党组织提出处理建议。

第五章 工作程序

第二十一条 巡视组开展巡视前,应当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和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和单位了解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有关情况。

第二十二条 巡视组进驻被巡视地区(单位)后,应当向被巡视党组织通报巡视任务,按照规定的工作方式和权限,开展巡视了解工作。

巡视组对反映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重要问题和线索,可以进行深入了解。

第二十三条 巡视了解工作结束后,巡视组应当形成巡视报告,如实报告了解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并提出处理建议。

对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和其他重大问题,应当形成专题报告,分析原因,提出建议。

第二十四条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及时听取巡视组的巡视情况汇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报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决定。

第二十五条 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应当及时听取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情况汇报,研究并决定巡视成果的运用。

第二十六条 经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同意后,巡视组应当及时向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分别反馈相关巡视情况,指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

根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巡视组将巡视的有关情况通报同级党委和政府有关领导及其职能部门。

第二十七条 被巡视党组织收到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应当认真整改落实,并于2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报送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十八条 对巡视发现的问题和线索,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作出分类处置的决定后,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按照以下途径进行移交:

(一)对领导干部涉嫌违纪的线索和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移交有关纪律检查机关;

(二)对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移交有关组织部门;

(三)其他问题移交相关单位。

第二十九条 有关纪律检查机关、组织部门收到巡视移交的问题或者线索后,应当及时研究提出谈话函询、初核、立案或者组织处理等意见,并于3个月内将办理情况反馈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十条 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及其组织部门应当把巡视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一条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会同巡视组采取适当方式,了解和督促被巡视地区(单位)整改落实工作并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可以直接听取被巡视党组织有关整改情况的汇报。

第三十二条 巡视进驻、反馈、整改等情况,应当以适当方式公开,接受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监督。

第六章 纪律与责任

第三十三条 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和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加强对巡视工作的领导。对领导巡视工作不力,发生严重问题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 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政法机关和组织、信访等部门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支持配合巡视工作。对违反规定不支持配合巡视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五条 巡视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巡视工作纪律。巡视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对应当发现的重要问题没有发现的;

(二)不如实报告巡视情况,隐瞒、歪曲、捏造事实的;

(三)泄露巡视工作秘密的;

(四)工作中超越权限,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利用巡视工作的便利谋取私利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六)有违反巡视工作纪律的其他行为的。

第三十六条 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应当自觉接受巡视监督,积极配合巡视组开展工作。

党员有义务向巡视组如实反映情况。

第三十七条 被巡视地区(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对该地区(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有关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隐瞒不报或者故意向巡视组提供虚假情况的;

(二)拒绝或者不按照要求向巡视组提供相关文件材料的;

(三)指使、强令有关单位或者人员干扰、阻挠巡视工作,或者诬告、陷害他人的;

(四)无正当理由拒不纠正存在的问题或者不按照要求整改的;

(五)对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进行打击、报复、陷害的;

(六)其他干扰巡视工作的情形。

第三十八条 被巡视地区(单位)的干部群众发现巡视工作人员有本条例第三十五条所列行为的,可以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或者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也可以依照规定直接向有关部门、组织反映。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实施办法。

第四十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党组织实行巡视制度的规定,由xx参照本条例制定。

巡视巡察个人整改报告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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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总工会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报告

凉工发〔2021〕25号

凉城县总工会关于对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报告

根据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要求,我会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原因,明确措施,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精心落实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我会反馈巡察“回头看”意见后,我会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做全面部署。及时成立了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反馈意见整改“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带好头做表率,按照各自分工对照问题,逐一进行研究分析,细化了整改措施。各部室按照职责要求,逐项抓好落实。全会上下共同努力,全力整改,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二、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这次第三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共指出了“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推动被巡察党组和党员干部践行党的初心使命做到“两个维护”方面、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安全感方面、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强化政治功能、打造坚强战斗堡垒方面、落实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情况”四大方面,11个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推动被巡察党组和党员干部践行党的初心使命做到“两个维护”方面

1.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及时。

整改情况:

4月份安排学习了《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探索走出工会理论研究新路子的意见》,结合“两学一做”常态化学习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制定了学习计划,将集中学习和自学结合,对党史相关书籍进行学习,并及时跟进学习了最新讲话和关于对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

2.落实关于“岱海湖保护”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

结合“投身岱海保护共建美丽家园”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活动,扎实开展“我是共产党员,我帮你”志愿服务活动,从4月份开始每周进村入户开展一次政策宣传,开展清理卫生、清理旧地膜等志愿活动,发挥党员示范作用,引导村民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目前已在包联村元山行政村开展了5次志愿活动。

3.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

整改情况:

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定期召开会议及时部署和推进意识形态工作,目前,召开部署推进会议1次,对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1次,4月份制定了意识形态应急处置预案,并召开专题会议,对意识形态工作作出分工。

对“学习强国”平台全体职工积分情况实行周通报制度,对每周学习记录为“0”的职工,部门领导对其进行谈话提醒。

4.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

4月份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扫黑除恶工作,制定工作方案,设置举报箱,公开举报邮箱、举报电话,将扫黑除恶知识列入到党员学习教育计划中,计划7月份前在包联村或者企业开展至少1次宣传活动。

5.帮扶救助金管理使用制度不健全。

整改情况:

规范帮扶救助档案管理和帮扶救助流程。按照基层工会先行审核、公示,县总工会最后审核把关的流程严格规范困难职工帮扶救助金的发放。严格审核困难救助上报资料,对审核通过的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并制作和完善电子档案。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安全感方面

6.服务群众措施不够到位,与基层工会职工沟通少。

整改情况:

计划于今年夏季,深入环卫工人、快递员、保安等职工当中开展夏日“送清凉”活动,给职工送去党组织的关怀,拉近干群关系。年内在女职工较多的单位至少建设一处“妈咪小屋”或者完善已有的“妈咪小屋”设施设备。做好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学习培训,提升办事效率,工作人员是党员的要佩戴党徽,提升自身形象。

7.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

加强财务工作,规范凭证和账目管理,做到一事项一凭证一账目;严格报销手续,报销须经领导审批,并附有明细和凭证;严格预算管理,杜绝不属于业务范围内的开支。

8.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

4月份制定了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按照制度严格规范公务用车使用。公务用车加油一律使用公务卡,燃油费报销不得打入个人卡中。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强化政治功能、打造坚强战斗堡垒方面

9.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切实加强党员干部对党支部工作的认识程度以及党员干部对党支部工作的重视。7月份开展有关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时,严格按照支部工作条例要求进行。二是制定了主题党日全年方案,安排每月第一个周五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安排专人做好记录,及时整理活动资料,并严格规范主题党日活动流程,将重温入党誓词、缴纳党费作为规定动作常态化坚持。三是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结合,每周安排一次专题学习,7月1日建党100周年前,每半月开展一次专题研讨,并且安排工作人员做好记录,要求党员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目前开展学习8次,研讨交流4次。注重学习成效转化,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制定为民办实事清单,并开展保护岱海湖志愿服务活动,目前开展我帮你活动5次,2项为民办事项目正在推进。四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召开1次党支部委员会,会前进行签到,安排工作人员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及时整理会议相关资料并且存档,截止目前,召开了5次党支部委员会。五是扎实开展“评星定级”工作。按设星、创星、评星程序,扎实推进工作。准确把握时间节点,第一季度完成报星、议星、审星工作,并报组织部审批,第二、三季度和第四季度前两个月创星、第四季度最后一个月集中评星。目前,报星、议星、审星工作已经进行完毕。六是扎实开展党员学习教育工作。督促党员按时参加支部组织的学习教育活动,做好学习笔记,并且撰写心得体会。

10.派驻纪检监察组职能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

加强和纪检组的联系,重大事项主动报告,对纪检组反馈问题和意见,虚心接受,并认真整改。

(四)落实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情况

11.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

根据县委办的通知,自治区第十二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不涉及我单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总工会党支部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对于已经整改完成的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发生,对于需持续推进的,要扎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切实巩固整改成果。在以后的工作中,总工会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思想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好党的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加强正风肃纪,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巡视巡察个人整改报告第5篇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和全会精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县委委员、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县政协常委会委员(以下简称“三委”)的作用,进一步拓宽县委识别考察干部渠道,推动县委、县政府各项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根据《中国共产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巡视巡查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依靠群众、发扬民主;

严格程序、依法办事。

第三条“三委”巡视巡查人员组成为:县委委员、人大常委会委员、县政协常委会委员。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县纪委委员和离退休老干部参加。

第四条本办法的巡视巡查对象为县、乡(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点是党政一把手。

第五条巡视巡查工作在县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县委成立巡视巡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县纪委、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巡视巡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巡视巡查职责

第六条巡视巡查组的主要职责: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巡视巡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拟定巡视巡查任务,提出巡视巡查方案;根据“三委”工作性质和特点对巡视巡查组进行编组;联络协调、督促办理巡视巡查建议书、整改通知书;收集有关资料。

第八条巡视巡查工作每年开展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开展不定期的专项巡视巡查。

第三章巡视巡查内容

第九条巡视巡查工作主要考察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五种能力”建设情况。

(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

(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完成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目标任务情况,特别是履行“第一要务”,完成重点项目、重点工作情况。

(三)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维护社会稳定第一责任情况。

(四)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驾驭全局、维护班子团结统一情况。

(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坚持群众观点,走群众路线,抓落实等工作作风情况。

(六)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情况。

第四章巡视巡查程序

第十条巡视巡查工作应当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确定巡视巡查专题,组建巡视巡查组,组长由县委指派。

(二)根据巡视巡查专题和要求,制定巡视巡查方案。

(三)巡视巡查组提前告知巡视巡查对象并在一定范围预告:

乡镇预告范围一般为乡镇机关,乡镇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县级部门预告范围一般为部门机关及下属单位。

巡视巡查预告一般采用内部文告形式进行。

(四)巡视巡查可以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座谈走访、发放征求意见表、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等方式进行。

(五)巡视巡查结束后,巡视巡查组要写出巡视巡查报告,提出巡视巡查建议。

巡视巡查报告的内容应包括:根据巡视巡查内容对被巡视巡查单位的总体评价,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加强和改进的意见或建议。报告必须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既不随意拔高,也不回避矛盾。

(六)县委听取汇报并针对不同情况,采用巡视巡查建议书或整改通知书的形式,向被巡视巡查单位反馈意见,并交由有关部门督办落实。

第五章巡视巡查结果的运用

第十一条巡视巡查结束后,县委专题听取汇报,并把巡视巡查结果作为考核县乡领导班子政绩、识别考察任用干部的一项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对在巡视巡查中发现的领导班子或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班子建设、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由县委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履行职责过程中造成失误和损失的,给予相关责任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理。

第十三条巡视巡查中发现大要案线索的,需及时移交县纪委或司法部门处理。

第六章巡视巡查工作纪律

第十四条巡视巡查组应当遵守以下纪律:

(一)不干预被巡查单位和部门的正常工作,不处理具体问题。

(二)发现重大情况和重大问题以及接到举报材料,应做好材料的收集和保密工作,并及时请示、报告。

(三)如实反映巡视巡查情况,不得隐瞒、夸大、歪曲事实真相。故意隐瞒、夸大、歪曲事实真相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巡视巡查人员要负相应责任。

巡视巡察个人整改报告第6篇

——在全省巡视巡察工作会上的发言

xxx县委书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xxx

近年来,xx县委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深入落实中央、省、市巡视巡察决策部署,突出问题导向,强化政治监督,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先后开展常规巡察8轮、专项巡察1轮、巡察“回头看”3轮,移送问题线索123件;立案68件,党纪政务处分100人、诫勉谈话21人、组织处理18人、谈话函询16人,移送司法11人,巡察“利剑”作用充分显现。

一、夯实队伍强基础,着力解决“谁来巡察”的问题。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将县委巡察办列为党委限额工作部门之一,核定行政编制18名;成立巡察信息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7名。巡察办领导班子按一正两副配备,在4个巡察组基础上增设2个巡察组,巡察专员按实职副科级配备。建立巡察机构党支部,组、办共设7个党小组,做到党建、巡察“两手抓、两促进”。二是强化人才建设。多渠道择优充实巡察机构在岗人员50名,建立175人的巡察组长库、专业人才库,聘请22名专家进入巡察“智库”。集中教育培训巡察干部200余人次,全面提升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将巡察岗位作为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已提拔重用12名巡察干部。三是强化评估考核。建立巡察工作评估机制,对各组巡察期间政治思想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巡察工作实务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年底根据考核结果评选“最佳团队”和“巡察标兵”。建立巡察问卷调查机制,邀请被巡单位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通过手机扫码在线调查,客观评价巡察组履职情况,有效破解“谁来监督监督者”的难题。

二、创新机制强震慑,着力解决“怎么巡察”的问题。一是明确巡察思路。县委担当主体责任,把巡察工作列入县委工作规划,制定年度巡察工作计划,与纪组宣统等工作同部署、齐推动。召开县委常委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巡视巡察重要文件和讲话精神,听取巡察工作汇报;作出批示23件次,研究解决问题19件次。聚焦“六围绕一加强”,把意识形态、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纳入巡察范围。二是延伸巡察触角。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创新推行“八巡八察”和“1234567”等工作法;适时走村入户,面对面、点对点掌握社情民意。延伸巡察252个村级党组织,重点针对党的组织软弱涣散、信访问题突出的8个村(居)直接进驻巡察,累计发现问题572个,查处群众身边“微腐败”问题51人。抓牢抓实立巡立改,就地督促解决民生诉求类问题640件次。三是强化统筹联动。一体推进纪律、监察、派驻、巡察“四个监督全覆盖”,健全信息沟通、协作配合、移交反馈等工作制度;完善组织部门巡察人才满员保障、纪检监察机关针对重点问题线索开辟“绿色通道”快速联动、审计报告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通过力量互动、信息互通、职能互补,有效提升巡察机构快速反应能力、综合作战能力和权威震慑效应。如,县委巡察发现中和乡财政所长和规建办负责人涉嫌受贿问题,通过联动协作快查快处,党纪政务处分4人,移送司法2人。

巡视巡察个人整改报告第7篇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知识测试题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内监督,规范巡视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一、不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30分。)

1、《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于( )起施行。

a、20xx年8月1日 b、20xx年8月3日

c、20xx年3月1日 d、20xx年5月1日

2、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

a、贯彻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同级党的委员会有关决议、决定;

b、研究提出巡视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任务安排;

c、听取巡视工作汇报

d、研究巡视成果的运用,分类处置,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3、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是( )。

a、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b、统筹、协调、指导巡视组开展工作

c、对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

d、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4、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有义务向巡视组如实反映情况。

a.群众 b.公民

c.党员 d.公务员

5、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巡视组设( )和其他工作职位。

a. 组长 c. 巡视督导员

b. 副组长 d. 巡视专员

6、4.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巡视工作人员实行( )回避。

a. 公务 c. 任职

b. 任期 d. 地域

7、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巡视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分级负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的原则。

a. 发扬民主、依靠群众 b. 立足民主、依法办事

c. 严格规范、富有效率 d. 充满活力、联系群众

8、巡视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是( )。

a、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b、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依法办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c、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

d、熟悉党务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沟通协调、文字综合等能力

9、巡视组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开展工作( )。

a、听取被巡视党组织的工作汇报和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

b、与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

c、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

d、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

10、4.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巡视组应当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巡视工作中的( )要及时请示报告。

a. 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

b. 全部情况

c. 各类问题

d. 全部情况和主要问题

二、判断题(每小题2分,共20分。正确的划,错误的划。 )

1、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担任,副组长一般由同级党委组织部部长担任。( )

2、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加强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巡视工作的领导。( )

3、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党委工作部门,设在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

4、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及时听取巡视组的巡视情况汇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报巡视组的党组织决定。( )

5、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应当及时听取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情况汇报,研究并决定巡视成果的运用。( )

6、经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同意后,巡视组应当及时向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分别反馈相关巡视情况,指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 )

7、故意使用伪造、变造、非法买卖的发票,造成不良后果,应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和罚款。( )

8、根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巡视组将巡视的有关情况通报上级党委和政府有关领导及其职能部门。( )

9、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

10、被巡视党组织收到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应当认真整改落实,并于2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报送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三、填空题(每空2分,共20分)

1、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承担巡视工作的 。

2、巡视工作坚持中央 ;坚持 ;坚持 。

3、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 。

4、巡视组组长根据每次 确定并授权。

5、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针对所辖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的 、 、 或者 ,开展机动灵活的专项巡视。

6、巡视组依靠被巡视党组织开展工作, 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正常工作, 执纪审查的职责。

7、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落实整改工作的 。

8、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及其组织部门应当把巡视结果作为干部 、 的重要依据。

9、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会同巡视组采取 ,了解和督促被巡视地区(单位)整改落实工作并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10、巡视工作领导小组 直接听取被巡视党组织有关整改情况的汇报。

四、简答题(每题15分,共30分)

1、巡视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巡视工作纪律。巡视工作人员哪些情形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被巡视地区(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哪些情形的,视情节轻重,对该地区(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有关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内监督,规范巡视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建立专职巡视机构,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进行巡视监督,实现巡视全覆盖、全国一盘棋。

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承担巡视工作的主体责任。

第三条 巡视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

第四条 巡视工作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坚持群众路线、发扬民主。

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成立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向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担任,副组长一般由同级党委组织部部长担任。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组织实施巡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加强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巡视工作的领导。

第六条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一)贯彻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同级党的委员会有关决议、决定;

(二)研究提出巡视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任务安排;

(三)听取巡视工作汇报;

(四)研究巡视成果的运用,分类处置,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五)向同级党组织报告巡视工作情况;

(六)对巡视组进行管理和监督;

(七)研究处理巡视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条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其日常办事机构。

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党委工作部门,设在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八条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是:

(一)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二)统筹、协调、指导巡视组开展工作;

(三)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四)对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

(五)配合有关部门对巡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六)办理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设立巡视组,承担巡视任务。巡视组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十条 巡视组设组长、副组长、巡视专员和其他职位。巡视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

巡视组组长根据每次巡视任务确定并授权。

第十一条 巡视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依法办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三)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

(四)熟悉党务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沟通协调、文字综合等能力;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要求。

第十二条 选配巡视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标准条件,对不适合从事巡视工作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调整。

巡视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轮岗交流。

巡视工作人员实行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

第三章 巡视范围和内容

第十三条 中央巡视组的巡视对象和范围是: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大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副省级城市党委和人大会、政府、政协党组主要负责人;

(二)中央部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中央国家机关部委、人民团体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三)中央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金融企业、事业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四)中央要求巡视的其他单位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第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组的巡视对象和范围是:

(一)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和人大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地、州、盟)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县(市、区、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政府部门、人民团体党组(党委、党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要求巡视的其他单位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第十五条 巡视组对巡视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以下问题:

(一)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

(二)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

(三)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四)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

(五)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第十六条 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针对所辖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或者巡视整改情况,开展机动灵活的专项巡视。

第四章 工作方式和权限

第十七条 巡视组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开展工作:

(一)听取被巡视党组织的工作汇报和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

(二)与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

(三)受理反映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

(四)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

(五)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

(六)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

(七)召开座谈会;

(八)列席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有关会议;

(九)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

(十)以适当方式到被巡视地区(单位)的下属地方、单位或者部门了解情况;

(十一)开展专项检查;

(十二)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

(十三)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十八条 巡视组依靠被巡视党组织开展工作,不干预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

第十九条 巡视组应当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巡视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报告。

特殊情况下,中央巡视组可以直接向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组可以直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书记报告。

第二十条 巡视期间,经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巡视组可以将被巡视党组织管理的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的具体问题线索,移交有关纪律检查机关或者政法机关处理;对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并且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向被巡视党组织提出处理建议。

第五章 工作程序

第二十一条 巡视组开展巡视前,应当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和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和单位了解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有关情况。

第二十二条 巡视组进驻被巡视地区(单位)后,应当向被巡视党组织通报巡视任务,按照规定的工作方式和权限,开展巡视了解工作。

巡视组对反映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重要问题和线索,可以进行深入了解。

第二十三条 巡视了解工作结束后,巡视组应当形成巡视报告,如实报告了解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并提出处理建议。

对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和其他重大问题,应当形成专题报告,分析原因,提出建议。

第二十四条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及时听取巡视组的巡视情况汇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报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决定。

第二十五条 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应当及时听取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情况汇报,研究并决定巡视成果的运用。

第二十六条 经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同意后,巡视组应当及时向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分别反馈相关巡视情况,指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

根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巡视组将巡视的有关情况通报同级党委和政府有关领导及其职能部门。

第二十七条 被巡视党组织收到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应当认真整改落实,并于2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报送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十八条 对巡视发现的问题和线索,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作出分类处置的决定后,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按照以下途径进行移交:

(一)对领导干部涉嫌违纪的线索和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移交有关纪律检查机关;

(二)对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移交有关组织部门;

(三)其他问题移交相关单位。

第二十九条 有关纪律检查机关、组织部门收到巡视移交的问题或者线索后,应当及时研究提出谈话函询、初核、立案或者组织处理等意见,并于3个月内将办理情况反馈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十条 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及其组织部门应当把巡视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一条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会同巡视组采取适当方式,了解和督促被巡视地区(单位)整改落实工作并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可以直接听取被巡视党组织有关整改情况的汇报。

第三十二条 巡视进驻、反馈、整改等情况,应当以适当方式公开,接受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监督。

第六章 纪律与责任

第三十三条 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和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加强对巡视工作的领导。对领导巡视工作不力,发生严重问题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 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政法机关和组织、信访等部门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支持配合巡视工作。对违反规定不支持配合巡视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五条 巡视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巡视工作纪律。巡视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对应当发现的重要问题没有发现的;

(二)不如实报告巡视情况,隐瞒、歪曲、捏造事实的;

(三)泄露巡视工作秘密的;

(四)工作中超越权限,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利用巡视工作的便利谋取私利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六)有违反巡视工作纪律的其他行为的。

第三十六条 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应当自觉接受巡视监督,积极配合巡视组开展工作。

党员有义务向巡视组如实反映情况。

第三十七条 被巡视地区(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对该地区(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有关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隐瞒不报或者故意向巡视组提供虚假情况的;

(二)拒绝或者不按照要求向巡视组提供相关文件材料的;

(三)指使、强令有关单位或者人员干扰、阻挠巡视工作,或者诬告、陷害他人的;

(四)无正当理由拒不纠正存在的问题或者不按照要求整改的;

(五)对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进行打击、报复、陷害的;

(六)其他干扰巡视工作的情形。

第三十八条 被巡视地区(单位)的干部群众发现巡视工作人员有本条例第三十五条所列行为的,可以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或者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也可以依照规定直接向有关部门、组织反映。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实施办法。

第四十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党组织实行巡视制度的规定,由xx参照本条例制定。

巡视巡察个人整改报告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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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巡察党工委动员会上的讲话稿

同志们:

根据市委部署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从11月20日开始,我们市委第四巡察组对xx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开展为期一个月左右的巡察工作。今天,召开动员会议进行专题部署。下面,我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最新精神,就将要开展的巡察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和市委部署要求,切实增强共同做好巡察工作的政治自觉

党的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深刻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进步指明了前进方向。党的报告多次提到巡视工作,党章将“实现巡视全覆盖,建立市县巡察制度”等内容写入其中,为新时代巡察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市委高度重视将精神贯彻落实到巡察工作中,11月3日,xx书记对市委巡察工作作出批示,要求市委巡察机构增强“四个意识”,强化使命担当,敢于直面问题,敢于顶真碰硬,使巡察监督真正成为党内监督的“前哨”、发现问题的“尖兵”和从严治党的“利剑”,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作出新贡献。11月7日,七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航同志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巡视工作思想,不断推动政治巡察向纵深发展。

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精神,全面系统准确地学习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精神上来。要按照市委的部署,共同把政治巡察要求贯穿工作全过程,充分发挥巡察政治“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

第一、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坚强有力领导下,巡视工作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不断与时俱进,从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围绕“四个着力”,突出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到围绕“六项纪律”深化“四个着力”,突出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再到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突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开展政治巡视,站位越来越高,定位越来越准确。在党的报告中强调,要深化政治巡视,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开展政治巡视,抓住了管党治党的根本性、全局性、方向性问题,破解自我监督难题,探索冲破“历史周期率”,有力印证了我们党完全有决心、有能力、有韧劲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必须加以坚持和发展。巡察制度作为巡视这一全面从严治党利剑向基层的延伸和拓展,必须坚定政治巡察不动摇,对被巡察党组织全面开展“政治体检”。

第二、准确把握巡察政治内涵。政治巡察强化的是政治监督,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这就要求我们要增强政治意识,聚焦政治任务,坚持政治标准,注重政治效果,准确把握政治和业务的关系,从政治上查找和发现突出问题。根据中央和省委要求,政治巡察要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把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发展理念作为基本政治要求,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为工作的着力点,把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对党的执政基础威胁最大的问题作为重点监督内容,突出“两个责任”,紧盯“关键少数”,突出政治高度,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政治要求,查找政治偏差。

第三、着力发挥巡察政治作用。报告指出“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紧密联系、相互贯通、相互作用,其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最后部分强调“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巡察承担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重要使命,是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实现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自我监督的有效途径。我们要深刻认识党面临“四大考验”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四大危险”的尖锐性和严峻性,用好巡察利剑,充分发挥标本兼治战略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巩固和发展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聚焦监督重点,深入扎实开展本轮巡察工作

根据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本轮巡察工作,我们将聚焦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从总体上把握对这些方面的监督要求,并紧密结合xx经济开发区的实际,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在党的领导方面。着重了解开发区党工委是否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情况;是否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开发区实际,贯彻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特别是执行中央环境保护、防范金融风险等政策情况,推动解决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环境保护、资金管理等情况;是否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二是在党的建设方面。着重了解是否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专门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党工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的情况;是否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召开民主生活会、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等的情况;是否重视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党组织按要求配备和换届,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等的情况;是否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好干部标准,执行选人用人标准和程序的情况。

三是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着重了解党工委是否落实主体责任,做到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四个同步”,抓早抓小、挺纪于前;是否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层层传导压力;纪委是否履行监督责任,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顶真碰硬、从严执纪;是否聚焦主业主责,落实“三转”要求;是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定不移反“四风”;是否存在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私设“小金库”、滥发津补贴、奖金等问题;在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公务招待等方面,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行为;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监管是否到位,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征地拆迁等方面是否存在突出问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精准扶贫、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乡村治理等方面是否存在与民争利、“小官大贪”、扶贫资金使用等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此外,为了认真贯彻中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部署,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在村(居)贯彻落实,加快乡村振兴进程,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根据全省村(居)巡察全覆盖试点工作方案要求,本次巡察将在xx经济开发区选择2个村(居)进行专项巡察,专项巡察工作组由xx县委巡察办组建,采取创新谈话、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受理信访等多种方式,围绕贯彻乡村振兴战略,坚持政治巡察定位,明确对村(居)巡察的监督重点,找准突出问题表现。被巡察的村(居)要积极配合专项巡察组各项工作,切实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责任担当,共同完成好市委赋予的巡察任务

市委巡察组是市委派出的,肩负着市委赋予的神圣职责,体现的是市委的权威和信用。这次巡察,我们将紧紧依靠xx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开展工作,强化担当,凝心聚力,共同将巡察工作做实做深。

一要全力配合巡察工作。支持配合巡察工作,是被巡察党组织的职责所在,是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体现,是被巡察党组织和巡察组的共同政治责任。xx经济开发区党工委要高度重视,全力支持巡察组开展工作,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我们将紧紧依靠xx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开展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xx经济开发区党工委要营造良好的监督氛围,及时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各类载体公布巡察工作的任务、安排和巡察组的联系方式,鼓励和支持干部群众反映与巡察有关的情况和问题。巡察意见反馈后,要认真抓好落实整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希望xx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和党员领导干部从讲政治的高度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充分信任、坚决支持、积极配合市委巡察组工作,确保市委交给的巡察任务圆满完成。

二要积极畅通信访渠道。受理信访是巡察工作的重要环节。xx经济开发区党工委要会同巡察组共同做好信访工作,畅通干部群众向巡察组反映意见建议渠道。巡察期间(11月20日-12月20日),巡察组将开通接听电话、接收手机短信,号码为xx,每天接听电话的时间为早8时至晚8时。设置电子邮箱xx,邮政信箱:扬州市xx信箱,同时在××处设置征求意见箱。根据市委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xx经济开发区党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xx经济开发区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动员会结束后,还将专门公告。在此,欢迎广大干部群众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向我们提供和反映与巡察有关的情况和问题。

三要依纪依规开展巡察。巡察期间,我们将严格依据《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巡察工作实施意见》、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认真按照巡察授权的范围、权限、方式开展监督,重程序、讲规矩,明界限、严约束,确保巡察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我们主要通过与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个别谈话,受理反映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进行抽查,询问有关知情人,调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列席有关会议、深入了解有关问题等方式开展工作。期间,不干预xx经济开发区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