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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尽责自查自纠报告赏析八篇

时间:2023-03-06 15:59:57

履职尽责自查自纠报告

履职尽责自查自纠报告第1篇

科室履职尽责自查报告(一)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十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依法治国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以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为抓手,着力解决医院存在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促进医院健康发展,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二、督查范围

全院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行政、后勤职能科室,全体干部职工。

三、督查内容

1、严格依法行政(医)方面。主要督查执行卫生政策、法律法规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情况,是否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权代法、以权压法、越权行政、违法行医等行为。

2、服务改善民生方面。主要督查医疗服务是否优质;医疗服务收费是否规范;预防接种服务是否合规;是否严格执行药品网上采购、高值设备医用耗材阳光采购规定;新农合资金管理是否严格;打击两非工作措施是否落实等情况。

3、转变工作作风方面。主要督查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六点要求,切实加强医院作风建设;三严三实活动是否扎实有效推进、是否制定相关措施;着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是否存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问题;是否认真纠正医务工作敷衍应付、执行不力、不敢担难担责等不作为、怕作为、乱作为问题;是否存在上班迟到、下班早退、外出不请假、串岗聊天、上网玩游戏炒股及工作日午餐禁酒规定不落实等问题。

4、落实主体责任方面。主要督查是否严格遵守《廉政准则》,认真履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规定;领导班子是否以身作则、以身示范,发挥表率作用;抓学习、抓作风、抓党建、促改革发展三抓一促活动是否真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否认真履行,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是否完善;党员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是否严格执行;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是否存在医疗服务中违规收费,收受红包、礼品、购物卡等突出问题;是否建立健全具有医疗行业特色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考评体系并有效实施;是否切实做到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局中人、明白人、清醒人。

5、收集和解决问题方面。主要督查首访责任制是否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问题是否落实到位,服务对象、社会各界对整改结果是否满意;是否开展公开承诺并认真践诺兑现;医务服务中是否存在中梗阻、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是否完善健全履职尽责长效机制。

四、督查方式

1、组织明察暗访。医院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定期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着力发现问题,并抓好督办问责。

2、开展挂点推动。院领导班子成员根据院分工安排,指导联系各科室开展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发挥示范作用,推动这项工作内容有效落实。

3、委托第三方监督。结合本院实际,聘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群众代表对医院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直面问政,倒逼各科室认真履职尽责。适时组织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履职尽责抽查调查、服务对象电话抽访。

4、实行点题监督。对发生在医院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难点问题,要逐一督办整改。

5、强化查案追责。对自查整改不认真、搞形式、走过场的科室,问题整改不到位、工作不扎实的问题,群众投诉举报问题不核查、不处理、不反馈的问题,被电视问政和政风行风热线曝光的突出问题等,将进行问责,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督促检查工作

1、组织部署阶段(XX月底~XX月上旬)。层层召开动员会议,组建工作机构,制定活动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分解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进度,抓好各阶段工作任务落实。

2、自查自纠阶段(XX月中旬~XX月下旬)。要充分依靠群众,通过设立意见征集箱、公布热线电话及网络邮箱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人民群众及服务对象对本院各科室人员履职尽责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要对照督促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和整改落实时间,并就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重点事项在本地主要媒体公开承诺,选择一至两个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要认真处理群众投诉,将处理结果适时向社会公开。要组织参与电视问政及全省卫生计生系统五万活动(万人调查问卷、万名卫生计生行政干部下基层、万名卫生计生人员大签名、万名医师大义诊、万名监督员评议),深化自查自纠工作。

3、督促整改阶段(XX月~XX月)。要按照边部署边自查、边自查边整改、边整改边落实的原则,认真开展督促检查和整改工作。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开展销号式整改,能马上整改的,要迅速整改到位,让服务对象和当事人看到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积极研究办法措施,创造条件加以整改,或者向服务对象和当事人说清楚,及时给以满意回复。要边查边建,以制度建设为切入点,对纠正整改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各地各单位要及时建章立制,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约权的长效机制。

4、总结提高阶段(X月)。对督促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完善本院健康发展和队伍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切实加强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领导,医院成立了以程正清同志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各科室负责人为科室的责任人,要各负其责,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制,使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各科室要正确处理此项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关系,要把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与加强医院管理各项工作相结合,与三严三实活动相结合,以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促管理、促改革、促发展。

2、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医院是直接面向广大老百姓、与人民群众利益关系密切、关乎民生问题的窗口行业,我们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直接影响到医院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我们要高度重视履职尽责督促检查的正面宣传工作,运用简报、医院网络等媒体,营造督促检查工作的良好氛围。对此,全院职工要充分认识这次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3、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科室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收集、梳理,并制定出整改意见,认真落实,取信于民。要坚持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规范医院管理,培育良好医德医风,办人民满意的医院,作为此次活动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检验督查工作成效的标准。凡是能解决的都要及时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也要做好解释工作,取得群众的谅解;对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败坏行业风气的问题,要坚决查处,决不手软。职能科室要利用业务考核、科主任考核、绩效考核,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科室,优化专业技术队伍,提高临床服务水平。

4、纠建并举,构建长效机制。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是新时期加强医院建设的一项长期性工作,各科室要在这次督查活动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宣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经验、好的典型,以推动履职尽责工作的深入开展。各科室要对医疗质量、护理质量、医疗服务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特别是在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方面,认真查摆问题,找准存在的原因,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同时要结合本院实际,在评议过程中,主动征求本院干部职工、服务对象、病人及家属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构建具有我院特色的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5、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各科室要按医院的要求,积极参与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加强科室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密切配合院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办公室的工作,接受上级督查组的工作检查,虚心接受评议代表、社会各界的评议和监督,认真对待评议代表的质询、意见、建议,对评议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查找原因、深刻剖析,并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保证医院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科室履职尽责自查报告(二)

一、强化组织领导。医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院长xxx为组长的加强履职尽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履职尽责工作的领导;组建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各方力量推进履职尽责工作。

二、进一步明确责任。首先是明确主体责任。党总支(支部)、行政领导班子是抓履职尽责的主体,党总支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履职尽责情况及监督检查工作负有全面责任。二要明确分管责任。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对其分管工作履职尽责情况负有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对其分管范围内的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督办检查。三要明确监督责任。人事监察部门要履行再监督和统筹协调责任,对各科室开展履职尽责情况实施监督,统筹协调各方力量,抓好本单位履职尽责工作的落实。四要逐级明确责任。领导小组负责对各科室履职尽责情况的督促检查。

三、加强督办落实。一方面自觉履行本职本责,同时加强督促、指导,强力推动各科室认真履职尽责。就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重点工作,单位大门处进行公开承诺,并认真抓好承诺事项的兑现落实。将群众投诉举报问题作为履职尽责工作的重要内容,依法依规核查、问责、反馈。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积极开展正面宣传,维护医院良好形象。要及时向县卫生计生局报送相关文件资料和工作信息。

五、坚持追责问责。要加强责任追究力度,对不认真履职尽责的典型案件,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并坚决一案双查,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也要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

六、针对群众突出的问题,从以下五个方面把握工作重点进行自查。

(一)严格依法行政 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依法行政;不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公,以收代罚、以罚代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各种侵害群众人身及财产权益等问题。

(二)服务改善民生方面 坚持勤政为民,创新管理,优化服务,提高行政能力。医疗坚持优质服务,但在医疗服务过程中个别医务人员存在着医患沟通不到位现象;医疗服务收费规范;预防接种服务合规;认真落实基本药物制度;严格执行药品网上采购、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规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落实;认真落实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

履职尽责自查自纠报告第2篇

一、分管工作完成情况

任现职以来,通过积极向班子成员学习,以及主动自学,到目前为止,基本完成角色的转变,较好的完成了各项任务。一是政法工作: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开展宣传,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尽最大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二是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成立乡村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积极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着力解决退役军人在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实际需求,打通退役军人服务“最后一公里”。三是市场监管工作:及时与市场监管局对接,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未发生食品安全事件。

二、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

(一)履行领导责任情况。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管理,结合分管工作,制定具体的措施,狠抓措施落实,在分包村的村两委班子会议上,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专题部署。对村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解决。

(二)加强作风建设情况。深入学习领会《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精神实质,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决落实好乡党委关于廉政建设各项决策部署,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放在心上,自觉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主动接受服务对象监督。

(三)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情况。一是管好自己。坚持认真学习,真抓实干,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加强党性修养和煅炼,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党风廉政责任书》所规定的内容和要求为行为准则,认真贯彻执行。具体工作中,在有关程序和细节上公开透明,严格落实政策,为经济发展和服务人民群众用好权,把好关。二是抓好分管工作。深入排查职权行使过程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把廉政风险防控融入业务工作管理流程,健全风险防控措施,完善风险防控机制。 

三、遵守党的纪律情况 

(一)理想信念坚定,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在重大政治事件中能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重大原则问题上认识不含糊、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不信谣传谣、不听风跟风。 

(二)严格执行组织纪律,坚决落实党委决议。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三重一大”事项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三)自觉遵章守纪,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从未在社会经济活动中非法牟利,无报销和使用公款行为。奉公守法,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及程序,杜绝一切违规行为。 

(四)履职尽责,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在公务活动和社交活动中都做到了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规定,做到了廉洁奉公,忠于职守,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四、落实八项规定、转变作风的情况 

未配备公务工作用车,没有违规使用公车现象;办公用房符合相关规定;没有公款消费情况,没有因职务提升、逢年过节、婚丧嫁娶等进行各类人情消费;未违反规定参加公务接待活动。 

五、廉洁自律情况 

按规定执行了个人事项报告;无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会员卡行为;未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健身、宴请等活动。

履职尽责自查自纠报告第3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根据,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落实“两个责任”总体要求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支部负主体责任、纪检负监督责任,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举措。落实“两个责任”,必须以厘清责任界限为重点,实行责任清单管理,健全分解、落实机制,形成认识到位、责任明晰、履职尽责、监督有力、制约有效的责任落实体系;必须以强化责任追究为重点,健全检查考核机制,形成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的问责追究体系;在各党支部中设立专职或兼职纪检委员,负责抓党风廉政工作;强力促进党支部和纪检委员认真履行职责,构筑上下贯通、层层负责、逐级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

二、落实党支部主体责任清单

党支部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党员领导干部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践行者、示范者、引领者,要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意识,按照支部主体责任清单,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党支部领导班子责任。

支部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1.履行组织领导之责。

(1)统筹谋划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本单位业务工作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

(2)全面、准确、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要求,分析研判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措施,确定年度任务。

(3)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及时协调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

(4)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支部主体责任实施方案。

(5)强化督促检查,在做好日常督查、巡查的基础上,每年年底组织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实施责任追究。

(6)通过定期听取汇报、督导巡查、集中检查、重点抽查、民主评议等方式,加强对下属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督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实施责任追究。

(7 )落实述职述廉制度。

2.履行正风肃纪之责。

(1)弘扬党的优良作风,严明党的纪律、规矩,深入持久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实施办法,持之以恒防止和纠正“四风”。

(2)针对服务对象反映强烈的服务不到位、慢拖蛮等行为问题,及时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3 )健全服务评价机制,开展作风民主评议工作。

3.履行源头预防之责。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突出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2 )推行党务政务事务公开和权力清单制度,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3 )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规范重要情况报告和责任追究等制度。

(4)实施精准廉政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创新学习效果检查测试形式。理论学习中心组定期组织反腐倡廉专题学习。

(5 )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

(6)加强经济责任审计。

(二)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责任。

党支部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必须亲自抓、主动抓、具体抓、经常抓。

1.带头履行领导责任。

(1)积极推进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情况亲自汇报。

(2)明确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督促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履行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

(3)建立责任压力传导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4)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

2.带头抓班子带队伍。

(1)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加强对支部班子成员的教育管理,督促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

(2)对班子成员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诫勉纠正。

(3)支持纪检委员专职负责、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4)配合搞好巡视工作,支持开展党建巡查工作。

3.带头廉洁从政。

(1)带头执行党内法规,遵守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纪律。

(2)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出国定居和任职回避等制度。

(3)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切实改进领导作风、

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

(4 )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请示报告等制度,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群

众监督。

(5)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

(三)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要根据工作分工,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谋划部署要知责、推动落实要尽责、出了问题要问责。

1.强化分管职责履行。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每年专题分析研究、督查指导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三次。

2.强化预防腐败。指导分管部门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对分管工作权力制约监督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问题易发多发的部位,完善制度规定,督促整改落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3.强化日常监管。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加强经常性教育,定期或不定期对分管部门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4.强化廉洁自律。带头执行党内法规,严格落实廉洁从政的各项制度,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请示报告等制度,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

三、落实纪检委员责任清单

纪检委员负责党支部执纪监督工作,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有监督职责,要按照监督责任清单,聚焦中心任务,从根本上履行好职责。

(一)协助党支部谋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根据上级纪委的部署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向党支部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

(2)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协助党支部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分解、检查考核工作,推动任务落实。

(3)对支部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监督。

(4)清理、修订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5)根据上级纪委和党支部的决策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方案、监督责任清单,督促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    

(二)加强纪律监督。

(1)加强党内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2 )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3 )加强对本单位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4)加强对本支部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权力行使情况的监督,督促带头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遵规守纪、廉洁自律。

(三)加强作风监督。

(1)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执纪问责。

(2)针对本单位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开展专项整治,并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3 )坚持抓早抓小,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纪检委员每年至少与所属各部门负责人约谈1次。

(4)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受理、处理群众反映和举报的问题。

(四)加强工作监督

(1)参与并监督单位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认真落实“三重一大”报告制度。

(2)做好对本单位基建维修等项目的监督,杜绝暗箱操作。

(3)参与并监督本单位阳光采购等工作,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四、建立健全履责问责机制

(一)责任落实机制。各党支部负责对主体责任的各项任务进行统筹计划、组织安排、日常调度,综合协调推进本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纪检委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监督工作的统筹安排、调度推进、督促检查等工作,并协助党支部加强对 “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

(二)责任分解机制。建立责任清单制度,各党支部、纪检委员每年年初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列出班子、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的责任清单,做到权责一致,充分体现工作实际和岗位特点,3月底前报送局党委,作为工作考核和追责的依据。建立签字背书制度,各党支部、纪检委员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与责任对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主体责任人和监督责任人要对本单位责任清单实行台账管理、销号落实。班子成员岗位或工作分工调整的,须在一个月内重新制定个人责任清单。

(三)履责报告机制。各党支部每年年底以书面形式向上局党委报告本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局党委结合报告情况,适时听取各支部主要负责人落实责任制情况汇报。

履职尽责自查自纠报告第4篇

五一长假前召开动员会,刚才集中学习了省局丁局长、市局朱局长的讲话和局的方案,在跟县纠风办取得联系后再一并实施。什么是履职尽责?就是做什么事就要尽到什么责任,省里8家单位确立为督促检查的单位,县里是11家单位,丁局长讲:以前招标局没有资格,是新成立的,现在省里把系统作为重点,可见对我们的重视。下面,我就做好这次接受全面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加强认识。

这次接受履职尽责全面督促检查,充分体现了上级领导对我们的高度重视,可以说是社会对我们成立以来取得的业绩认同度的一次大检测,是对我们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大检阅,是压力,也是动力,是挑战,更是机遇,可以说是我们改进工作、提升形象的大好时机。我们必须上下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强化责任担当,把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做实做好。

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加强作风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是新形势、新要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是新使命、新任务。在政风行风作风建设上要求更严,这次督促检查方式很多,既有明察暗访,也有第三方监督。以前搞过3次政风行风评议,这次是全省全系统搞,就不那么容易过关了,起码是五个单位督查,省市局、省市纠风办直接督查,还有县纠风办的督查,面临的形势不同,反腐倡廉形成高压态势,《湖北省问责条例》和《条例》《准则》都出台了,政治纪律也不同了。

巡视组反馈13个问题通过了7个,我局的2个问题都没有通过。主要是要加强大数据分析,反馈2008年以来,100万以上领导改变招标方式的有34件,我们这个整改去年没改完,今年督查又来了,这个事情要加大力度尽快完成好。《条例》公布以来,我们还有些没有跟上来,三定方案等没有修改。工作上来说,今年的工作任务非常重,特别是平台整合的任务非常重,交易平台挂市中心分部的牌子,要做到全国一网,上下联动,这有好有坏,好的是易于接受指导,但是如果一个地方,比如团风没过关,市局就过不了关,省里也过不了关,所以不能出问题,成众矢之的。要与整改问责结合起来,不整改是要问责的,这些都是跟以往是不同的。所以每个人都要高度重视,脑中有根弦,如何才能把自己的责任履行好。

二、明确重点,改进工作。

这次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加大督促检查,着力解决履职不力、作风不实、为政不廉等问题,努力营造依法履职、优质高效、廉洁从政的发展环境,为实现“十三五”发展开好局,为团风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今年的全面督促检查工作重点是围绕五个方面,23个“是否”的内容全面开展。一是要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办事,加强责任意识教育,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和“一把手”责任担当,抓好重点责任落实,建立健全问责机制,严肃责任追究,切实把从严党治党责任落实到位。二是要严格依法行政。要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明确职责权限边界,树立法律底线意识,既要职责履到位,又不能越位、失位,确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全过程依法依规。三是要提高服务质效。要及时公布办事指南、交易信息、交易结果、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把公众和媒体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整治重点。要完善服务设施,健全服务举措,坚持挂牌上岗、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等“五制”,推行延时服务、提醒服务、预约服务、网络电子服务、一站式服务等“五服务”,坚持“一线工作”法,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四是要转变工作作风。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八简两风”,要紧绷廉政之弦,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家庭账、亲情账、自由账。要深入开展风险预警防控活动,及时纠正和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五是要收集解决问题。要坚持将排查问题和纠正问题,贯穿整个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全过程。在问题收集上要围绕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全流程,做到真找问题,深究问题,严改问题。在解决问题方面,要做到“四个明确”,即明确责任主体、明确整改措施、明确任务进度、明确完成时限。我们要结合实际,以23个“是否”为标准,照照镜子,找准问题,对症下药,及时整改,不出成效就绝不“销号,实现“五个零”的目标,即违法违纪“零容忍”,依法行政“零投诉”,服务群众“零距离”,高效办事“零障碍”,问题整改“零懈怠”,营造履职尽责的良好风气。

三、明确措施,促进效果。

加强履职尽责工作,任务重、要求高、时间跨度长,我们要强化措施,同心协力,扎实工作,务求实效。要加强这项工作的领导,我们成立了领导小组,每个人都是成员,制定了方案,时间到什么时候活动就开展到哪里,坚持问题导向,查摆问题,发现问题,才能改正问题。

把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纳入整体工作,通盘考虑,统一安排,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对遇到的一些困难和问题,要及时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分管领导要专门抓,及时分析、预测活动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其他领导都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抓好分管范围的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只要各级同志高度重视,潜心研究,亲自抓、带头做;只要组织好、发动好全体干部职工,齐心协力,人人参与,人人积极主动地做工作,就没有攻不破的难关。

近年来,我们做了很多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是我们只注重埋头苦干,忽略了对外宣传报道,造成社会对我职能职责不清楚,公共资源交易成果不了解,工作困难不理解,工作辛苦不体谅,对我们的工作有偏见、有误解、有指责,这些现象对我们的行业形象造成了很多不利的影响。这次我们要在宣传上,再加力度,再造声势。要利用各种渠道广泛宣传职能职责,消除社会对我们的误解。要积极寻找工作亮点,大力挖掘宣传典型事迹以及好做法好经验,展示我们的风采,树立实干创业的部门形象。

履职尽责自查自纠报告第5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规范局权利运行,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落实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责任机制,确保风险防控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及时化解廉政风险,避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演化发展成违纪违法行为,特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教育制度、预警制度、监督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四位一体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

第二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要求,紧紧围绕民政重点工作,加强对行政管理权的管理,不断提高风险防控能力,为完成民政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第二章 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教育制度

第三条完善并实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教育计划,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作为干部职工廉政教育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第四条针对干部职工政治思想实际,通过培训、讲座,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开展党风廉政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增强干部职工的法纪意识、风险意识和廉洁从业意识。

第五条重点落实“一把手”讲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党课

制度,发挥领导干部讲廉政的带头作用。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参加反腐倡廉形势报告或者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教育专题讲座。

第六条 经常性的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教育活动,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珍惜工作岗位,秉公办事,爱岗敬业。

第七条对干部职工廉政教育的学习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抽查,将学xxx展情况进行通报,并作为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的主要依据,确保学习教育内容落实到位。同时,充分利用宣传教育载体,不断扩大学习教育成果。

第三章 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预警制度

第八条实行预警报告制度。预警报告制度是指通过日常监管和定期或不定期的巡查、督察、明察暗访等途径,对干部职工工作中生活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不廉问题向相关部门或领导所做的反映和汇报。

第九条凡是在重大事项运行及检查监督过程中,出现或发现违反国家政策、“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党的组织纪律和其他法律法规行为的,都要按照规定进行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本单位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情况和问题;

(二)本单位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人

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中的情况和问题;

(三)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执行廉政自律规定方面的问题;

(四)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的处理情况及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情况;

(五)不严格贯彻执行廉政自律有关规定的;

(六)其他问题需要预警报告的。

第十条报告方式可以采取面谈、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进行,重要预警报告可以直接向局领导或领导班子报告。

第十一条要严格执行预警报告纪律,严肃追究违反纪律的行为。

(一)报告的内容要实事求是;

(二)发现苗头要按时间、地点、情节、人员详细报告,不得隐瞒事实真相;

(三)遵守保密制度,事件涉及相关人员,在没查清事实真相之前,不得对外宣传。

第十二条根据单位和个人在廉政方面存在问题的程度,实行“三级预警”管理办法。一级预警是面向全体干部职工“敲警钟”,签订廉政承诺书,向职工公示,强化自我防控意识;二级预警是为重点岗位和人员设“警戒线”,当群众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工作人员有反映时,及时发出预警通知书,进行督导性谈话;三级预警是向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人员“亮红灯”,实施重点预警,及时开展诫勉谈话,敦促相关人员主动接受调查,及时纠正错误。真正做到以防为主,惩防结合,及时纠正和处置权力运行中的失误和偏差,化解廉政风险,避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转变为违纪违法行为。

第十三条根据问题严重程度下发廉政风险警示提醒书、廉政风险诫勉谈话责令改正书,及时提醒、诫勉、限期改正。

第四章 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监督制度

第十四条监督制约机制是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关键。充分发挥党内监督、行政监督、审计监督、民主监督和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努力形成监督整体合力,进一步规范“人权、财权、物权、事权”,实现权力可控、在控。

第十五条监督的主要对象:领导班子成员、中层管理人员和重点岗位人员的监督。

第十六条监督的重点内容:

1、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2、廉政建设和领导人员廉政自律、廉政从业各项规定的执行情况;

3、局“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情况;

4、合同、协议签订与履行制度的执行情况;

5、局务会议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执行情况。

第十七条监督的主要方法:

1、利用述职述廉,掌握党员干部自我批评中暴露的缺点和不足;

2、利用民主生活会、民主测评、群众评议等方式发现干部职工存在的不足;

3、利用信访举报等群众监督的方式,了解群众反映的问题;

4、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对干部职工进行检查和抽查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及干部职工廉政自律、履职尽责情况,及时发现制度机制中的薄弱环节。

第五章 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第十八条责任追究坚持谁在岗谁防控,谁主管谁监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格监管,纠正偏差;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十九条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责任制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1)对关于党纪、政纪建设、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重要文件、政策法规,不及时传达,不认真组织学习,不研究部署,不贯彻实施的;

(2)责任领导对干部职工廉政情况不经常了解掌握,

实时监控,发现问题不及时批评、告诫、督促其纠正的;

(3)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认真对待,以种种名目、理由,予以搪塞、逃避、拒绝或不予执行的;

(4)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失职失查,致使出现违纪违法倾向,或已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

(5)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法规、政策,违反岗位职责弄虚作假的;

(6)对不落实风险防控措施,监督不力,发生廉政问题、监管事故的行为。

第二十条对存有廉政风险行为的,并经查实的,由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小组视情节对相关人员进行廉政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督导改正错误;责令写书面检查,限期改正;

第二十一条对出现廉政风险并造成一定影响的,以及受到廉政风险预警后未及时改正的,给予严处。视情节轻重和危害程度,逐级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履职尽责自查自纠报告第6篇

一、领导班子履职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两个责任”。区政协党组出台了《关于推进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成立了以政协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专委会主任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牵头负责监督检查和日常工作,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同时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年度规划,与政协其他工作同计划、同研究、同部署,每季度进行1次分析研究和工作部署,确保了反腐倡廉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加强纪律教育,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开展经常性党性教育。强化机关党员干部和党员委员党性修养,增强党的意识,牢记党员身份,严格遵守党章。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为平台,依托党组会、政协常委会、双周学习会、机关支部“三会一课”、界别小组活动等载体,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讨论交流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领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政治立场,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及时传达中央、省、市、区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学习《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区委有关作风建设文件。组织到泸州“朱德故居”开展了先进性学习教育活动、到区检察院廉政教育基地和市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廉政教育活动等,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粮仓里的腐败拼图》、《贪欲,打开堕落之门》等,不断加强反腐倡廉文化建设,切实拧紧思想“总开关”。强化纪律刚性约束,强化执纪问责。对党员干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群众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把纪律执行情况纳入对党员干部的日常培养管理全过程。

(三)坚持完善制度,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坚持和完善了政协机关反腐倡廉教育、权力运行监控、从严治腐惩戒、内部管理等各方面制度,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出台了《区政协办公室运行管理规则》、《区政协进一步加强委员管理的意见》等,强化基础工作制度遵循。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工作纪律,出台了《区政协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建立界别活动方案备案制度,推动界别活动有序开展。制定《区政协机关提升服务保障质量的实施意见》等措施,不断强化机关服务保障能力。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制度,党组书记对党组成员、党组成员对分管委室主要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廉洁自律规定,12月上旬召开党组会,听取了党组成员和各专委会主任述职述廉报告。确保了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加强作风建设,密切党群政群关系。开展作风建设情况日常监督检查,把贯彻落实作风建设有关规定情况列入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并接受评议。每季度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督促检查,做到了年初有部署,半年有检查和报告,年终有结果。针对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加强对委员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由各界别小组组长负责对委员参加界别小组活动情况进行监督,区政协委员每年填报一次《委员履职情况考核登记表》,并将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在今年开展的“三大活动”中,开展了作风建设的专项学习和讨论,出台了《区政协关于进一步改进文风转变会风的意见》,机关党员干部作风更加务实高效。深化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扎实开展“三联三服务”活动,印发《机关党支部关于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实施政协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在委员中开展“我为扶贫攻坚做件事”活动。今年,委员们捐资142万元,协调扶贫资金1270余万元。

二、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

(一)履行领导责任。及时准确记录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台账·记实工作手册》,主要负责人对反腐倡廉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定期分析政协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现状,及时提出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

(二)推动责任落实。全年听取落实“两个责任”情况报告4次,每季度检查1次领导班子及成员《工作手册》,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和组织人事纪律,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加强教育监督。对责任对象开展了廉政谈话,对班子成员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纠正。

(四)带头清正廉洁。在民主生活会上带头主动报告了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应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均按要求进行了报告。无违反有关规定情况发生。

三、领导班子成员履职情况

(一)落实分管职责。及时准确记录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台账·记实工作手册》,在年初对分管的反腐倡廉工作及时作出安排部署,每季度开展了1次分析研究和1次督促检查,并向主要负责人进行汇报。

(二)强化工作指导。领导班子成员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分管工作之中,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未发生违纪违法案件。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全面履职尽责,充分发挥督促检查作用。

履职尽责自查自纠报告第7篇

按照《中共  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  委组织部转发关于开好2019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文件的通知》(组通〔2019〕131号)和中共教育工委《关于认真开好2019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党总支围绕此次民主生活会主题,坚持问题导向,重点从6个方面查摆问题,会前向全校教职工发出《 年度基层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表》,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具体地进行党性分析。

结合自己一年来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对照党员标准,查找自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针对干部群众对我个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对存在问题进行认真反思并提出整改措施,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请与会领导、同志们提出批评意见。

一、查摆的主要问题

1、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

能够主动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种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定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工作中我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利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着眼立德树人、强化思想引领,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在常态化的“学”和“做”中,进一步增强“坚决跟党走”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带头贯彻落实党对教育事业的各项方针政策;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和宗旨观念,做履职尽责的合格党员。

2、认真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决议决定方面

工作中认真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决议,带头坚持请示报告制度,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临机处置突发情况事后及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按规定按程序向党组织请示报告。

3、对党忠诚老实不做两面人方面

自己深知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自身的形象体现着党的形象,对党忠诚老实,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是一名党员的本分,不当两面派,不做“两面人”,不搞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不在工作中报喜不报忧、报功不报过,甚至弄虚作假、欺瞒党组织。

工作中不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进一步提升自己的党性、品格、境界和素质,争做“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

4、担当负责,攻坚克难方面

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敢于担当,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做到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师风师德建设各个环节,自己带头遵守各项规定,在工作中做到勤政廉政,不为物质利益所诱惑,时刻保持党员本色。团结班子成员为学校发展尽职尽责,严格执行党的干部政策,在干部选拔提升中不打招呼、递条子,不封官许愿、跑风漏气,正确对待个人工作的调整,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5、纠正“四风”不止步方面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牢固树立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理念。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经常利用交心谈心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纠正“四风”不止步,通过正反典型对自己常敲警钟,树榜样、找差距,切实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通过学习党内法规条例,使自己进一步明准则,知条例,守纪律,自觉在心里筑起防线,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懂规矩,守纪律,认认真真做好自己的工作。

6、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方面

在工作中管好班子、带好队伍,重视和掌握我校干部队伍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在思想政治、廉洁自律、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个别干部工作中出现推诿懈怠撂挑子的问题,及时谈心谈话,提醒纠正,做好工作,确保学校班子认真履职,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自觉抵制“围猎”腐蚀,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严格执行办公用房、住房、用车、交通、工作人员配备、休假休息等方面的待遇规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作为学校领导干部加强学习,塑造良好的师德修养,做好教师、学生的榜样,建立正确的引导形象,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做人、做事要说到做到,表里如一,始终如一,要求师生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不仅做到,更要做好,成为师生行为的典范。自觉抵制低级趣味、堕落腐化,廉洁自律,依法执教、依法治校,守住校园这片洁净的乐土,紧密结合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实际,提升个人修养,严明工作纪律,脚踏实地工作。

二、个人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剖析

1、理论学习不深不透

在学习中有主动学习的意识,但学习的深度不够,学习中局限于听新闻广播、看媒体宣传,在分析思考上做得不够,学习还停留在表面,用理论去指导实践的工作能力有待于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常常是上级怎么要求就怎么落实,以会议传达会议,工作中创新思考不足,形式单一。

2、思想上的形式主义任然存在

为了完成上级的检查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存在重形式轻过程的现象。如在创文工作检查中,对创建活动当时的时效性及结果记录不够重视,事后为完成任务对照标准完善台账资料,存在形式主义。

3、工作中存在官僚主义

多年从事学校管理,在工作中存在用老经验办事,墨守成规,工作中顾虑较多,开拓创新不足。工作作风还不够实,学校发展创新工作不突出。

4、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力度不够

工作中虽有“一岗双责”的主体责任意识,但在干部管理中还失之于宽,在工作中,还存在老好人思想,一些违反学校纪律的现象会指出,但追责处罚上还是存在顾虑。

5、领导班子成员间沟通交流不够

在行政管理工作中统筹安排不够好,有时存在顾此失彼情况。

三、整改措施及今后努力方向

1、加强理论学习,学以致用

加强理论学习,积极主动参加市教育党工委、市教育局组织的各种培训班学习,认真听讲做好笔记,认真思考学校工作和发展的思路。

2、加大后备干部及青年教师培养力度

在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上需加大力度。学校现有领导班子成员年龄梯度小,不利于学校可持续发展,因此后备干部培养任务重,学校要创设更多平台和机会,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优秀人员充实到学校领导班子队伍中,加大对中青年优秀后备干部的培养力度,重视发展优秀青年教师、学科带头人的培养,为学校的不断发展提供保障。

3、切实履行好从严治党职责

工作中加强法律法规教育,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警示教育大家,牢固树立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理念。通过正反典型对自己常敲警钟,切实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4、加强沟通交流,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

履职尽责自查自纠报告第8篇

作代表权利并充分表达权利、有效制衡权力的“社会法律监督者”,(注1)律师在现代法治社会中发挥着不可取代、无以伦比的积极作用。具体来说,律师通过发挥其作为社会生活的“先知者”与“剂”、经济建设的“促进者”、依法行政的“加强者”和法治建设的“完善者”等几个方面的作用,实现其“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职业使命。(注2)和古代快意恩仇、行侠仗义的“侠客”不同的是,就其职业行为特征而言,律师所要表达的是当事人的权利,表达的前提也是基于当事人的委托。离开了当事人的委托,离开了对当事人表达自身权利行为的,律师表达权利、制衡权力的行为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失去了正当性和合法性基础。而沟通律师与当事人委托关系、构成律师行为合法性的文件恰恰就是当事人聘请、委托律师的委托合同。

这一份份看似平常无奇律师合同,对于合同双方来说,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从当事人角度而言,委托合同意味着对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的信赖、信任,意味着自己权利的托付以及最大的实现可能;而对于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而言,特别是对于具体承办律师个人而言,委托合同则意味着自己职业使命的诞生,意味着众多自己从“社会法律监督者”选手中脱颖而出,有机会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实现自己的职业价值。可见律师合同不仅是连接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的纽带,更是沟通律师维护法治、实现正义的职业宗旨可能性与现实性之间的桥梁。

然而,令律师行业感到尴尬的是,本为当事人权利奔走呼号、本应获得当事人最大信任和尊重的律师,却频频被当事人推上法庭,充当种种案由的被告。(注3)如认为“辩护律师未尽责”而引发的死刑犯母亲状告律师案;(注4)因官司败诉而引发的委托人状告律师事务所要求返双倍律师费案;(注5)因涉嫌双方而导致的当事人状告律师“拿着这边吃那边”案;(注6)认为律师不履行合同义务而状告律师“收钱不辩护案”;(注7)甚至于当事人为得到妻子不忠的证据,委托律师调查,结果律师无法取得证据,便将律师送上法庭;(注8)以及曾一时轰动中国律师界的恒积大厦状告上海建纬律师事务所的因律师事务所过错责任而被索赔2240万元案(最终上海高院终审判决建纬所应将收取的240万元悉数返还恒积大厦)。(注9)

这些状告律师的案例向我们展示,当事人状告律师案例早已不再新鲜,并且似有上升势头;当事人状告律师,也并非如想象的那样谨慎从事,而是不管有理无理,先告了再说;新闻界、甚至个别法官推波助澜,在人民法院已经作出司法判决、原告诉讼并不成立的情况下,不负责任地发上一通“办案法官对记者说……虽然败诉,但是,刘先生状告律师事务所一案说明百姓法律意识在日益增强,体现了社会的进步。此举对推动律师事务所更为诚信地为委托人服务有积极意义”的感慨;(注10)重视管理、知名度大的律师事务所也难以幸免,如恒积大厦诉建纬所案就是如此。

从律师与当事人合同纠纷解决的渠道来看,除了诉诸法院以外,双方协商、向律师协会或司法行政部门投诉而获得解决的律师合同纠纷案件也不在少数。换言之,因律师合同的订立、履行而产生的纠纷可能远比人们一般感觉的数量要多。曾经有一位资深律师戏称,如此发展下去,将来专门当事人状告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的律师恐怕也会成为我国律师发展的一个“专业方向”,因为国外就有这样“专吃律师的律师”。

诚然,有权利就会有权利的碰撞,所以律师合同纠纷一方面难以避免,即便是属于律师执业过程中的尴尬,也往往是难以彻底避免,或者说是挥之不去;但是不断攀升的纠纷,以及这些纠纷通过正规的新闻渠道或非正规的社会传闻扩散而形成的社会对律师执业效果、能力、诚信甚至律师存在价值方面的疑惑、质疑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却又是律师业界所不能不正视和重视的问题。

因此,分析纠纷产生的原因并寻找避免或应对纠纷的对策,应该是律师行业管理、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以及律师明智地所共同感兴趣的话题。

二、律师合同纠纷成因浅析

律师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很多,可以从不同角度、或按照不同标准进行多种类型划分,如从纠纷产生的阶段来看,可以划分为合同履行前、履行中和履行后纠纷;从引起纠纷的过错来看,可以划分为律师过错、当事人过错、混合过错以及无过错纠纷;从投诉动因来看,可以划分为律师启动以及当事人启动的纠纷两大类型,而后者又可以进一步细分为主张权利型、报复型、迁怒误解型、追求轰动效应型纠纷。下面就最后类型的划分展开讨论,以便弄清律师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

(一)律师启动的纠纷

一般来说,当事人所要求律师活动的不合法、提供证据材料虚假、不依约支付律师报酬或律师办案所需其他合理费用等等都有可能导致律师启动合同纠纷协商、调解等纠纷解决程序,要求支付费用或解除合同(或者从一开始就根本不可能达成合意而订立合同),纠纷也极有可能无须诉诸法院即告解决。

真正让律师耿耿于怀而非将当事人推上法庭不可的,往往是当事人不依约支付律师报酬而引起的律师合同纠纷。出于律师职业谨慎考虑,此类纠纷见诸新闻报道的并不在多数,或者虽然报道,可能是人们对于各种赖债行为,包括赖律师费在内,早已“波澜不惊”之故,于是按“狗咬人不是新闻”的行业文化,记者们往往也无太大兴趣对律师当事人的案例进行太多热情洋溢的报道。

(二)当事人启动的纠纷

通常当事人比律师更容易启动合同纠纷处理程序,特别是非诉解决程序,如到事务所投诉承办律师、到律师协会或司法行政机关投诉律师事务所或律师。就通过诉讼程序律师(事务所)而言,下列原因都可能成为诱发的动因:

1、主张权利

总体上说,律师(通过律师事务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但不排除个别律师(甚至非律师)借律师合同,收取律师费后不履行职责。包括(1)因繁忙、懈怠或漠视当事人权利等缘故而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2)因业务水平局限或判断失误、行为不慎而错误地履行义务;(3)误导当事人对可主张权利数额的期望,致使当事人陷入在法律必然败诉的诉讼,导致诉讼费、律师费等方面的损失;(4)错过上诉期、诉讼时效,导致当事人获得司法救济的可能性严重下降或丧失;(5)承办律师身份存在问题,如以实习律师、律师助理充当律师;以其他非律师人员冒充律师;或者以一般资历的律师充当合同明确约定、当事人指名的资深律师;(6)丢失重要证据或全部案卷;(7)其他因律师违法、违约或过错而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情形。

2、报复

如果说律师的过失违约行为可能导致当事人通过正常合法渠道解决合同纠纷的话,那么律师的故意违约行为则极有可能遭致当事人的愤恨,引来不同渠道的报复,诉诸法院可能是最文明、最有利于律师(事务所)的做法了。主要原因表现为:(1)律师标榜某种特殊身份或承诺作为普通律师所不可能达到的办案效果,但订立合同、收取费用后当事人发现上当;(2)律师违反约定或法定的保密义务,或者违背社会一般公认的诚信水准,漠视甚至出卖当事人的利益。

如某律师事务所在担任某建筑企业法律顾问期间,获得当事人的一些业务资料。后在该所律师的其他案件中,利用这些业务资料作为证据,导致该建筑企业及关联企业利益严重受损,从而导致顾问合同履行后的当事人与律师事务所之间的纠纷。尽管律师事务所也进行了一些法律形式上的辩解,但当事人认为律师诚信低下,事发后态度还十分恶劣,于是采取了当着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人面打事务所主任耳光、以粪便涂事务所主任家门等过激手段对律师(事务所)进行非法报复,事务所主任之妻受刺激住进精神病院,一时造成十分消极的影响。

3、误解及迁怒

细心观察一下委托人订立合同时的表现,不难发现这样的有趣现象,即不少当事人在委托律师时,并没有认认真真研读合同文本即签字盖章;而律师方面在谈论所托具体法律事务办理构想以及吸引当事人达成合同方面表现积极的同时,对律师特点(如律师交付的只是符合勤勉谨慎的行为,而不是当事人期望的有利结果)、法律事务承办风险(由于形成裁判结果的因素复杂,我国诉讼可预测性极差,律师根本无法保证当事人最终获得的就是依法应获得的诉讼结果)、委托期限(究竟是一审、二审还是执行阶段)等等问题缺乏真正深入的告知与释明,造成当事人对合同的误解与误读,从而导致不必要的合同纠纷。

更为糟糕的是,由于诉讼文化与诉讼心理的差异,我国当事人对实体正义、结果正义追求过甚,而现行的司法体制偏偏在司法正义(包括程序正义与结果正义)供给上严重不足,司法腐败、司法不公现象严重存在,甚至是公然存在。对于众多本来不是律师责任的不公结果,当事人往往迁怒于律师,认为律师没有卖力,或者与公检法关系不够,造成当事人身家性命被误。但当事人同样敬畏权力(包括敬畏强权),不敢、不愿开罪公检法,而是将律师(律师事务所)告上法庭、发泄一通心中怨气了事。

4、追求“轰动效应”

作为诉讼,特别是能够造成轰动效应的诉讼,并不见得总是坏事,不少“轰动性”的背后甚至蕴涵着巨大的社会公益成分,体现了“弱者”以平和的、法律的手段挑战强势群体的姿态与决心。如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郝劲松因火车站退票不开发票、火车销售商品不开发票、地铁收费厕所不开发票等公共事业企业单位长期无视国家法律、对消费者存在霸王条款而将铁路局多次告上法庭,以及目前颇受沪上律师界关注的邓维捷诉交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联“银行卡跨行查询收费案”等等,莫不如此。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为轰动而轰动”的诉讼并不少见:因为被推上法庭的是律师(事务所),是专门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法律专家,不管有理无理,站在原告角度,总会有几分排遣寂寞式的心理快慰,总能引来不少关注与同情,如此状告律师的“轰动走一回”仿佛总是值得。如前文承办法官一方面驳回当事人状告律师的诉讼请求,另一方面难以自圆其说地对媒体发上一通“虽然败诉,但……说明百姓法律意识在日益增强,体现了社会的进步”的感慨,(注11)正是这种“轰动走一回”的骚动在个别幸灾乐祸法官心理上的扭曲投影。

三、处理律师合同纠纷的几项对策

既然律师合同纠纷甚至状告律师是律师业无法彻底避免的尴尬,那么,在弄清产生律师合同纠纷的成因基础上,律师(律师事务所)完全有能力、有必要提出处理这种纠纷应对策略,以减少律师的尴尬,提高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水平。

笔者认为,律师合同纠纷的处理,不仅仅是一项纠纷发生后律师事务所才仓促上阵、穷于应付的事情,而应该按照管理学上全面质量管理(TQC)当中“全过程、全指标”的管理理念,吸取系统论的思想与方法,在纠纷形成前、形成中及形成后这样一个全过程当中,从各个方面相应地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做到纠纷防范与纠纷处理并重,通过提高合同管理质量来降低纠纷发生率,提升律师处理合同纠纷发生后的合法、主动及有利地位。

(一)纠纷发生前,做好律师合同订立及履行工作,降低纠纷发生的可能性,使律师应对合同纠纷处于有利地位

1、积极告知、充分协商、认真而细致地订立律师合同

律师经历的合同何止千万,似乎小小的律师合同不在话下。但是,经验告诉我们,这种把界定律师与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文件——律师合同不当回事、“拿豆包不当干粮”的观念与做法往往正是纠纷之源。

为了避免当事人误解,或者防止当事人故意曲解,对于律师工作的特点、委托目标、事项、后果与风险的归属、律师工作范围、费用结算、活动无法或不必继续进行应如何处理等等内容,应向当事人充分告知并与之详细协商。至于进行告知与协商的证据,既可以通过详尽的合同条款固定下来,也可以用工作笔录加合同条款的形式保留证据。

例如,委托人就刑事案件侦查阶段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审查及一审阶段律师提供辩护事宜委托律师(律师事务所),交纳相关费用。一般来说,律师工作可以依照刑事诉讼侦、控、审程序的展开而正常开展工作。但是,不排除这样的可能:经过律师的努力,案件在审查甚至侦查阶段即告结束,当事人获得了最大诉讼利益。此时,如果当事人主张应当按照律师实际工作的阶段计付律师费用,或无需支付刑事诉讼没有继续阶段的律师费用,将会导致律师积极、高明工作还不如消极、庸碌工作,将案件熬到一审收足全额律师费的荒唐结果。为此,可在订立合同之初与当事人协商,并通过类似“若案件在侦查或审查阶段即告结束,表明当事人已获得最大诉讼利益,符合委托合同订立的目的,也是律师工作富有成效或律师意见正确的佐证,委托人当然应当承担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律师费用,不得借侦、控、审三个阶段没有全部历遍之事由要求退费或拒付尚未支付的律师费用”的约定,肯定律师积极而富有成效、对当事人有利的工作成果。

尽量细致地考虑合同条款,尽量不要不容商量地搬用格式条款,或不假思索地写上涵义模糊的文句。

曾经有一则委托律师对外国供应商进行国际仲裁、要求供应商赔偿的仲裁案件。双方已经谈好除了基础律师费以外,如果最终实际获赔超过40万美元,则对于超过部分按10%的比例加收律师费。本来约定的内容并不复杂,可是形成文字时,律师事务所执笔人员觉得内容不够“法言法语”,不假思索地写上“如仲裁胜诉,当事人取得的执行款超过40万美元”则如何如何的文句。律师办案结果十分圆满,申请仲裁后、仲裁开庭前,律师巧妙地与国外当事人、律师谈判沟通数月,达成和解协议,60余万美元的赔款如期汇来,但当事人却拒付加收律师费,导致律师状告当事人的律师费诉讼。而合同文本中的“仲裁胜诉”、“执行款”一类用语表面上似乎十分爽目悦耳,但无意中却成了取得加收律师费的条件与障碍,特别是“仲裁胜诉”一词,尚有诉讼、非诉讼概念模糊、易招律师同行讥讽之虞。

所以,律师合同是律师与当事人之间关系的根本,是贯彻其后合同解释、履行、中止、终止以及纠纷处理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遗传基因”,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律师事务所,订立合同不可不慎。

2、最大善意、诚信地履行合同

律师订立了合同,即背负了当事人实现权利的重担,应该本着最大善意与诚信,积极履行合同,而不是“糊差使”,甚至与当事人进行“精明”而不高明的推脱工作和责任方面的“博弈”——至少在当事人积极履行交纳律师费用、配合律师开展工作等主要义务时如此。

按常理来讲,律师肯定应该比当事人懂得法律及如何运用法律,实现当事人的委托目标。这就意味着完成相关法律事务过程中律师的主导性与主动性。在律师与当事人同时都应该想到、做到(至于诸如前去交纳诉讼费、或类似的纯事务性差使当然没有必要浪费律师的宝贵时间)的东西,应该由律师而不是当事人想到、做到。

换句话说,律师在过程中不能只求“事情办不好,又不能怪律师”这样的“最小值履行”,而应该追求“律师尽最大努力,换了其他资深律师来也只能如此”这样的“最大值履行”。

有这样的一个例子可以说明“最小值履行”与“最大值履行”之别。委托人因其子刑事二审辩护,委托律师办理并及时支付了律师费用。后当事人(被羁押)没有提交上诉状,案件根本没有进入二审,律师事务所也同意退费。但委托人以律师不履行二审辩护合同、误了当事人上诉大事为由投诉律师。

如果是作为“最小值履行”,律师似乎可以等待当事人递交上诉状,进入二审程序后进行会见、阅卷、出庭辩护(或书面提出辩护意见,因为刑事二审可能不会开庭审理)等“二审辩护工作”,而没有进入二审,大不了退费了事,反正律师能够找到一套推卸责任、且似乎在法律上还能自圆其说的理由。这就是“最小值履行”。当然“最小值履行”也带来律师事务所的“履行最小值”——起码是退费。

但是有一个容易被忽视的问题——二审辩护律师是否应该启动“二审辩护工作”,即代为撰写并提交刑事上诉状?难道受托“看门”仅仅看好了大门本身(中国民间笑话中猪八戒就是这样做的)就行了吗?事实上,没有任何法律禁止二审辩护律师会见被告人并撰写、提交上诉状,并且这种会见、提交行为正是实现委托人合同订立目的——通过二审辩护、实现刑事诉讼公正所必不可缺的工作步骤;当事人(及一审辩护律师)或委托人可能疏忽该工作步骤,而换一个更加勤勉谨慎的律师一般不会疏忽这一工作步骤,等等。如此,出于“最大值履行”,律师应当会见被告人并撰写、提交上诉状,启动二审程序,为后面的“二审辩护工作”铺平道路,同时也实现律师事务所的“履行最大值”——律师费及良好声誉。

3、注意与当事人的沟通,让当事人知晓工作的进展,赢得当事人的理解与信任

律师法规定律师执业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监督,但不少律师不以为然,特别是不把“当事人监督”当回事,甚至怀着“反正律师问心无愧”或“只要有个好结果就行了”的心态,缺乏与当事人的必要沟通,徒使当事人产生疑虑,甚至为第三方诋毁承办律师开了方便之门。应注意与当事人的沟通,让当事人知晓工作的进展,赢得当事人的理解与信任,减少误解、误会的产生。

(二)纠纷产生中,做好对相关方面的解释工作。属于律师方面问题,应及时、尽力补救

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一件事情从无到有,并不是一下子产生的,而是经历从无到有这样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律师合同纠纷的产生、显现及爆发自然也不例外。这就为律师事务所针对可能产生、正在产生但尚未显现、爆发的合同纠纷寻求处理良方创造了机会。而对这种机会巧妙的、艺术性的把握,可以刹住纠纷进一步发展、扩大的势头,避免律师合同纠纷爆发与升级。

1、根据具体情况,耐心做好对相关方面的解释工作

一般来说,耐心、诚意的解释有助于消除误会,取得理解或谅解,避免矛盾激化。根据具体情况,解释的对象可能包括当事人、律师协会、司法行政机关、新闻媒介、社会公众等多方面;解释的主体也不仅仅局限于律师或律师事务所本身,可能是律师协会甚至司法行政机关。

2、履行补救措施

律师当然也是人,是人总有疏忽,包括在履行合同时这样那样疏忽。及时的补救措施不仅有利于消除误会,取得理解或谅解,避免矛盾激化,而且也为遏制律师合同纠纷显现及爆发,进行妥善处理赢得主动。

(三)纠纷发生后,注意法律上、舆论上的主动,借助种种救济途径妥善而积极处理好律师合同纠纷

尽管律师合同纠纷发生前和产生过程中的防范工作十分重要,但律师合同纠纷还是“防不胜防”,将“纠纷发生率降低为零”是一个不可能的神话。面对不可回避的纠纷,律师(律师事务所)应当正视问题,赢得主动,积极而妥善处理好因纠纷而导致的各种问题。

1、坦然面对,积极、主动处理纠纷

在对待律师合同纠纷的态度上,不以为然的轻视之举或觉得“律师事务所还要打官司、很没面子”的担忧、甚至“会不会影响律师声誉”的心理负担都没有必要,因为当事人不见得个个是诚信之人,而律师也会有犯错的时候,故无论是律师方面必须主动显化纠纷、追究当事人合同责任,或者是不得不应对当事人的权利要求,都应该坦然面对,积极、主动寻求解决之途。

如果是当事人违约,例如拖欠律师费用,绝不要“算了算了”了事,该诉讼的就应当诉讼,既为自己,也为发展中国律师事业;如果是当事人提起纠纷,则必须认真权衡是非得失,为选择最佳的解决方案及寻求最佳的解决途径提供决策依据。

由于人是感情动物,尽管律师能够理智、冷静处理他人纠纷,但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时,却难免不冷静、不理智,所以可以请本所非承办律师、其他所律师甚至委托资深律师来帮助处理问题。

2、选择最佳救济途径

与一般的权利救济途径类似,解决律师合同纠纷的主要途径同样是协商、仲裁、和解、调解、诉讼等,此外就是由行业协会——律师协会的主持调解解决。

可根据纠纷的大小、影响、性质、难易程度、可能结果等具体因素,通盘考虑,权变地选择适当的解决途径。例如,一般认为不要轻言诉讼,但也不尽然。如果律师方面理由充分、诉讼结果有利,而委托人方面却又缺乏协商、和解解决问题的诚意,还不如一下子寻求司法途径解决,这样既符合救济方法经济原则,又避免当事人有充分时间向社会或政府部门“悲情诉求”,让受众以为总是懂法律的律师欺负了不懂法律的当事人,引发受众对当事人的非理性同情——即律师要诉讼谨慎,但不怕诉讼。

3、争取舆论上的主动

从思维定势上来看,律师受职业习惯的影响,律师往往更依赖于纠纷的司法解决。这当然不错,可惜通过司法实现社会正义的习惯还远未真正深入中国社会,舆论、党政部门或官员的态度等等,往往会影响正在进行的诉讼;当然反过来说,也是纠纷双方可以利用的有效资源。所以,律师解决合同纠纷时,应该一切从“实际”而不是“本本”出发,视具体情形,注意与律师协会、司法行政机关、新闻媒介、党政部门之间的沟通,不要孤军奋战,很冤枉地输了官司;或者虽然最终赢了官司,但早已输了不该输的舆论与口碑。

对于那些追求“轰动效应”式的律师合同纠纷方面的报道,对于迁怒误解式的诉讼,律师更加应该争取舆论上的主动,避免诉讼未见分晓,片面的、先入为主式新闻报道早已造成对律师和律师业的种种误解与不良影响、不利于纠纷的公正解决。

4、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供将来或律师界借鉴

世界无限复杂,寻求律师合同纠纷的良策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应注意不断总结、交流经验,吸取教训,供涉及纠纷的律师(律师事务所)将来或供律师同行借鉴。这种借鉴,既包括律师吸取本身或本所应对律师合同纠纷的经验与教训,也包括其他所、其他地区、其他省市甚至其他国家的良好经验和沉痛教训。必要时,可以组织相关的研讨与交流,共商解决律师合同纠纷良策。

对于一些已经存在的方法和制度,例如律师执业风险保险,可进行研讨与完善,使律师能够摆脱与当事人纠纷的羁绊,回归到表达权利、制约强权、维护法治、实现正义这一“社会法律监督者”正轨上来,实现律师制度效益最大化。(版权所有,禁止转载,剽窃必究)

【注释】

(注1):林莉华,韦群林.社会法律监督者——和谐社会构建中我国律师的基本角色[EB/OL].中国律师网./pages/2005-12-30/s33228.html,2005-12-30。

(注2):吕红兵.加强律师的公共服务职能[EB/OL].新浪网./o/2006-05-08/09308865553s.shtml,2006-05-08。

(注3):当然形式上的被告可能只是律师事务所而不一定是律师,但这只是诉讼程序问题,实质上最终就是律师、甚至于是律师行业接受当事人及社会的拷问。

(注4):尹超.死刑犯母亲输官司盛怒之下状告律师[EB/OL].新浪网./s/2005-06-28/07546285456s.shtml.2005-06-28。

(注5):江宁,王前,时丽丽.败诉后状告律师事务所要求对方返双倍律师费[EB/OL].新浪网./s/2003-08-19/0523590426s.shtml.2003年08月19日。

(注6):双方律师同为一人深圳三单位状告律师拿着这边吃那边[EB/OL].福州日报电子版./Fujian_w/news/fzrb/000123/3_5.html。.

(注7):金立鹏.杭城首例状告律师收钱不辩护案全接触[EB/OL].中国新闻记者网./jzwj/go.asp?id=3431.2004-06-02。

(注8):难查妻子“红杏出墙”反而状告律师被法院驳回[EB/OL].中国新闻网./a/20050205/000307.htm.2005-02-05。

(注9):一律师事务所过错责任被索赔2240万元[EB/OL].东方网./epublish/gb/paper148/20010916/class014800012/hwz489597.htm,2001-9-16。

(注10):江宁,王前,时丽丽.败诉后状告律师事务所要求对方返双倍律师费[EB/OL].新浪网./s/2003-08-19/0523590426s.shtml.2003年08月19日。

(注11):江宁,王前,时丽丽.败诉后状告律师事务所要求对方返双倍律师费[EB/OL].新浪网./s/2003-08-19/0523590426s.shtml.2003年0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