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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党建工作总结赏析八篇

时间:2023-03-01 16:26:20

派出所党建工作总结

派出所党建工作总结第1篇

关键词:派;社会基础;历史考察

中图分类号:D6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63(2012)01003408

政党是社会中一定阶级或阶层的政治组织。政党向社会作出反应,代表某种社会利益;社会阶级、阶层或群体选择支持政党的政治主张,并自觉追随政党的政治行为。在政党代表民众与民众拥护政党的互动中,政党充当了民众的代言人和领路人,民众形成了政党的社会基础和力量源泉。曾指出:“各个派,不论名称叫什么,仍然是政党,都有一定的代表性。但不能用英、美政党的标准来衡量他们。他们是从中国的土壤中生长出来的。”[1]我国的派主要是国共两党之外的一批忧国忧民的爱国民主人士为实现民族独立、民主建国、民生富裕的理想而组建发展起来的。各派形成时的社会基础,主要是民族资产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还有少数其他爱国民主分子。伴随中国社会性质和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派的社会基础从“阶级联盟”逐步演变成“政治联盟”,派所联系和代表的阶级阶层和社会群体也发生了质的嬗变。

一、革命时期的阶级联盟

我国现存派都成立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大体有以下四种情况:一是在国共之外成立的“第三党”或“第三者”,以中国农工和中国民主同盟为代表;二是抗战胜利后以促进民主建国为旨趣的党派,以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和九三学社为代表;三是从中分化出来的民主派,即中国革命委员会;四是其他有特殊地缘联结关系的党派组织,主要是中国致公党和台湾民主自治同盟。各派形成时的社会基础,主要是民族资产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还有少数其他爱国民主分子。各派成立的背景不同,各自所联系和代表的社会群体也有所差异。

(一) 国共之间的中间地带:农工党和民盟

民主革命时期,以国共之外“第三党”或国共之间“第三者”出现的农工党和民主同盟,集聚中间阶层和中间势力的力量,其社会基础具有较强的广泛性和包容性,组织规模一度发展较快。

第一次国共合作破裂和大革命失败之际,以邓演达为代表的左派人士和以谭平山为代表的游离于共产党的人士,因不满的政策或不赞同共产党的主张而“另起炉灶”,组建新党,时称“第三党”。先后几易其名,1928年成立时取名中华革命党,1930年改组为中国临时行动委员会,1935年改组为中华民族解放行动委员会,1947年正式定名为中国农工。邓演达起草的《我们的政治主张》,是农工党在民主革命时期的“基本纲领”。邓演达在阐述平民政权的涵义时说:“我们的党是代表大多数劳动群众利益的党,党的要求就是大多数劳动群众的要求。凡是自食其力而不剥削他人的,无论是直接的或间接的参加生产行程的分子,都应该是劳动者,也就是我们所代表的人们:如直接参加生产的各种工厂工人、手工业者、自耕农、佃农、雇农及设计生产、管理生产与担任运输分配等等及其他辅助社会生产的职业人员。这些直接的及间接的参加社会生产的人们都是被现存封建势力及资本势力压迫着,都是要求解放的平民,所以我们总称上述这些人们为平民群众。”[2]所谓平民政权,就是以工农为重心的平民群众掌握的政权。农工党为建立平民政权而奋斗,其社会基础自然就以平民群众为重心。临时行动委员会的《组织工作大纲》提出,发展组织“要以工农分子为主体。但在第一阶段,则不能不以具有爱国热情的青年学生为重心。”到1931年,临时行动委员会在10多个省和一些大城市建立了地方组织,党员人数达到4,000余人[3],主要是文教界知识分子和青年学生,特别是以高等院校作为发展组织和开展活动的据点。此外,还有一部分军政人员和少数工农。史称第三党的“黄金时期”[4]。

第二次国共合作因妥协倾向而出现严重危机,尤其是“皖南事变”使全民族团结抗战面临严峻挑战。为防止国共合作再度破裂,坚持民主团结抗战大局,以国民参政会的机缘而集聚起来的各小党派走上联合组党的道路,以期在国共之间形成“第三者”的格局。第三党、青年党、国社党和职教社、救国会、乡建派等“三党三派”领导人及无党派的张澜等人于1939年组建“统一建国同志会”,1941年正式成立“中国民主政团同盟”,1944年改组为“中国民主同盟”。民主政团同盟“为国内在政治上一向抱民主思想各党派一初步结合”[5],“这是一联合体,不是单一组织”[6]。“以它们的社会基础来说,主要是地主阶级(青年党为代表)、民族资产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它们的知识分子所组成阶级联盟性质的政党,其中也有一些进步知识分子和极少数共产党员参加。”民主政团同盟改组为民主同盟后,“盟员就不是代表个别党派的身份而都以个人的身份参加,这就为大量无党派的进步知识分子敞开了大门”[7],这是民盟组织上的一次。到1945年10月民盟召开“一大”时,全国盟员发展到3,000余人,其中无党派盟员“占到全国盟员70%以上”,并进而引起了民盟的质变。[8]“民盟的成员,有很多是革命职员,也有来自封建阶级的,来自资产阶级的,而大量的是小资产阶级的知识分子。”民盟从产生之日起就是多党派的,成分很不相同,包罗万象,其内部具有“左、中、右”的政治分野。右的有青年党和民社党,先后在旧政协和“制宪国大”时公开投靠了,被民盟开除掉了。民盟中的进步成分克服了有些人的中间路线,“团结了知识分子走向进步”。因此,民盟“应该是以知识分子为中心的走向进步的联合性的政党。”[9]

(二) 民主建国的多元主体:民建、民进和九三学社

抗战胜利初期,国共两党势均力敌,各自以其政治理念和军事布局希冀左右国内政局,主导中国之命运。中共力主召开党派政治会议,成立多党联合政府,籍此否定的;声称召开国民大会,制定宪法,结束训政,实行,以此拒绝中共之主张。国共相争造成了中间派和中间势力的空前活跃,出现了继民初之后第二个组党的高峰期。据不完全统计,战后初期涌现出了105个大小不一的党派,一般统称为中间党派。[10]党派纷立意味着不同利益群体参与政治意识的觉醒,也预示着不同社会界别表达政治诉求的抗争。“和平统一、民主建国”渐成共识,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和九三学社等党派应时而生。

民建的发起者,一部分是产业界,一部分是文化教育界。在134位参加发起签名者中,约半数是民族工商业者、金融界代表人物,约半数是与工商界有密切联系的文教界中上层知识分子和经济工作者,还有少数共产党员。民建要求民主、要求建设,“以团结各界思想进步行动踏实之分子,合力推进民主政治,并以互助方式发展各种有利建国之事业为宗旨。”[11]从民建的发起和宗旨可以看出,“民建主要代表民族资产阶级,当然里面还有进步知识分子和小资产阶级分子。”[12]民进“以发扬民主精神,推进中国民主政治之实践为宗旨”[13]。民进的基本队伍,是由两部分民主力量组成的。一部分是以马叙伦所联系的文化、教育、出版工作者,另一部分是以王绍鏊所联系的部分上海工商界爱国人士。民进的主要发起人马叙伦、王绍鏊、周建人、许广平、林汉达、徐伯昕、赵朴初、郑振铎、严景耀、雷洁琼、柯灵等大多是抗战时期留居上海的文化教育界和出版界的进步知识分子。九三学社前身为“民主科学座谈会”,“即本‘五四’的精神,为民主与科学之实现而努力”[14]。九三学社的发起者大都是科学界有影响的代表人物。总起来看,民建、民进和九三学社从成立之初各自所联系的社会界别就比较明确。民建主要是工商界,民进主要是文化教育出版界,九三学社主要是学术界。

(三) 中的爱国民主派别:民革

执政时期,不仅存在着执政党与革命党、在野党派之间的斗争,而且内部也始终存在着不同派系的矛盾,尤其是坚持孙中山新三民主义和“三大政策”的民主派与集团进行了不懈的抗争,并最终在组织上与决裂,建立了中国革命委员会。“民革主要是从中分化出来的中上层分子,还有许多开明士绅和其他爱国人士,他们反蒋、要民主,但封建性较浓。”[15]在第一次国共合作时期,在“联共”问题上产生了左派与的政治分野。“九一八”事变后,进一步分化,出现了主张抗日的反蒋派――“中华民族革命同盟”(即“大同盟”)。抗战胜利前后,爱国民主力量开始集结,形成了主张结束一党训政、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民主派组织――“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简称“民联”)和“中国民主促进会”(简称“民促”)。民联成员多数是党政界人士,民促主要由军界人士组成。解放战争后期,爱国民主力量走向联合,民革成立。李济深在民革成立大会闭幕词中指出:大同盟、民联和民促、民革是三个不同历史阶段的三个进行反蒋斗争的组织,它们有反蒋的继承性和统一性;由于历史条件不同,又有各自不同的阶段性。大同盟的历史任务是逼蒋抗日;民联、民促的历史任务是促蒋召开政协,并于政协被蒋破坏后,促其重开;民革的历史任务是反对内战、蒋政权。[16]民革的建立,不仅团结了民主派人士,而且吸收了更多的爱国人士。因此,“民革的社会基础是内具有爱国思想和民主意识的军政人员。”[17]

(四) 地缘联结的爱国革命力量:致公党和台盟

与上述党派相比,致公党和台盟具有鲜明的地缘特征。致公党是华侨政党,成立初期组织遍布美洲、亚洲的3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300多个总支部、支部和10万余名党员。到了1933年,除了美洲原有组织外,还在大洋洲、南洋群岛及香港等地建立了新的地方组织,共计有党员30余万。[18]孙中山曾誉“华侨是革命之母”,作为华侨爱国力量的一个基础的组织,致公党在海外华侨中具有广泛的影响,为中国革命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台盟是1947年台湾“二•二八”起义领导人在起义失败后建立的政治团体,初期以香港为据点,后来转移至内地,成为台湾省籍人士的党派组织。

二、改造时期的特殊群体

新中国成立后,派进入了“改造时期”:一是政治纲领的改造:以新民主主义的《共同纲领》替代各自的旧民主主义的政纲;二是社会基础的改造: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使派从主要代表民族资产阶级、上层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的政党改变成为一部分的社会主义劳动者的政党;三是思想改造:把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思想逐步改造成为工人阶级的社会主义思想。这一时期,派社会基础表现出明显的历史承继和现实萎缩的双重特征:一方面,派继续联系着原有的特定社会群体,充当着改造同原及其政权有联系的人士、原工商业者、旧知识分子以及其他方面人士的纽带,其社会基础停留在历史的渊源之中;另一方面,由于派在20年“左”倾错误时期头顶“资产阶级性的政党”的帽子,新生社会群体也会避而远之,从而使其社会基础呈现出明显的“一代而亡”或“二代而亡”的现实衰退的状态。

(一) 阶级定性:以民族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为主体的政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中国人民民主是中国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及其他爱国民主分子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政权,而以工农联盟为基础,以工人阶级为领导。”[19]派作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成部分,是其参加人民民主国家政权的合法性基础,因此,明确派的阶级性质和社会基础,成为派存续和发展的理论根据和现实依据。李在第一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出:“各派均对一定的社会阶级或阶层,主要对民族资产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它们的知识分子,有不同程度的联系和代表性;但都是阶级联盟的性质,不是单一阶级的政党。过去它们有过不同程度的参加民族民主运动及同我党合作的历史,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召开后,它们都参加了民主联合政府,都宣告以共同纲领为自己的纲领,并接受中共领导。这就说明了它们基本上都是新民主主义的政党。”[20]进一步阐明了派是阶级联盟性质而非单一阶级的资产阶级政党的历史根据和现实考量。他说:“旧中国外有帝国主义的侵略,内有封建主义的压迫,民族资产阶级软弱性和动摇性这个‘肺病’是先天不足遗传下来的,一开始就没有力量,没有形成强大的政党。”“在今天,如果搞单一资产阶级的资产阶级政党,势必走欧美资产阶级的道路:垄断市场,向外侵略,反对共产党。但是这条路在中国是行不通的,是不被许可的。”[21]因此,在中国具体历史条件下,派也必定是具有阶级联盟性质的新民主主义政党,这是历史的必然。

中共对派性质和社会基础的界定有两点值得重视:一是派历史的进步性,决定了其在新中国的政治地位,也决定了其承认“共同纲领”,接受共产党领导的现实选择;二是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两面性,决定了在中国不可能形成强大的单一阶级的资产阶级政党,在人民民主的条件下,也不可能允许派朝着单一阶级的资产阶级政党发展。这就为各派明确自身的性质和任务、清理和整顿原有的组织人员、确定发展和联系的社会对象,指明了方向。以民盟为例,对“中国民主同盟是以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为主要成分的阶级联盟性质的新民主主义政党”这一盟的性质问题上,通过会议反复讨论,取得了比较一致和比较明确的认识。从组织成分来看,民盟代表了、联系了小资产阶级及其他社会成分的知识分子。民盟虽然以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为其主要组成部分,但是还包含有共产党党员,青年团员和社会主义成分的知识分子,这些都是工人阶级的知识分子,包含有工商界,华侨中的爱国民主人士和上层知识分子,其中又有一大部分是民族资产阶级的知识分子。从政治纲领来看,民盟以新民主主义的《共同纲领》,作为自己的政治纲领,在工人阶级领导之下,为建立新民主主义的社会和建立人民民主的国家而奋斗。因此,民盟和资产阶级领导的、以建立资产阶级为目的的,与其他阶级对立的旧民主主义政党,没有一点相同之处。[22]

以民族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为社会基础,以新民主主义的《共同纲领》为政治纲领,规定了派在组织上必须分清敌我,纯洁组织,清除反动分子和坏分子,同时处理好与工人阶级政党之间的关系。以农工党为例,该党第五次全国干部会议政治决议决定,停止吸收党员、发展组织,切实进行全国党务的整理,同时决定,工人农民青年学生的党员以及党所领导的工农学生的一切群众组织,应立即鼓励和帮助他们分别参加工会、农会、青年学生团体等全国的统一领导组织,接受统一领导,遵守团体生活的一切规定,停止党的组织关系。[23]经过两年的党务整理,截至1951年10月,农工党转移领导的工人150人,农民1,331人,青年学生248人;清除了一大批潜伏在党内的政治敌人和不纯份子,者90人,停止党籍者98人;计核准登记的党员共有1,685人。[24]派按照“阶级联盟性质的新民主主义政党”的性质要求,清理整顿组织,为发展组织作了必要的准备。

(二) 界别划分:历史承继与统战分工相结合的产物

派所代表和联系的社会群体是在历史中自发形成的,从总体来看具有突出的广泛性和复杂性。一是派组织形成与主要发起人密切相关,成员大都因主要发起人的社会身份和社会影响而聚集,具有鲜明的领袖魅力特点;二是派组织活动大都局限在一定社会阶层的上层,缺少向社会基层延伸的触角,具有独特的精英团体特质;三是派政治诉求集中在要求民主和民族振兴上,反映了各革命阶级和爱国民主人士的价值取向,具有显著的统一战线特色。

民盟、民进和农工党等党派所联系的社会界别较为分散,与其他派所代表的利益群体多有交叉。如,民盟四中全会提出,“以知识分子为中心,团结、教育广大的知识分子、开明的工商业者和进步的华侨爱国分子,统一在工人阶级的领导之下,共求进步。”[25]民盟总部关于发展组织的指示提出,“应以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为主,包括文化教育工作者(包括大、中、小学教职员)、大学生、技术员、自由职业者、机关职员、工商业者、华侨中的爱国民主人士;在各种职业界中,则应以文教界为主。”[26]民进三届三中全会指出本会是:“一个团结进步知识分子的新民主主义的政治党派。”“应以进步的知识分子为发展的对象,而以文化、教育、科技工作者为本会发展的重心。”其后一年,民进所发展的新会员中,教育工作者占58%(其中中小学教职员占45.2%,高等学校教师占6.4%,教育行政干部占6.4%),文化出版工作者占17.3%,科技卫生工作者占8.3%,工商业者占5.4%,机关工作者(财经、政法等)占10%,家庭知识妇女占1%。[27]农工党认为小资产阶级是中国社会广大的中间阶层,发展组织的方针主要是团结小资产阶级。其发展组织的对象,“一般是城市小资产阶级;从本党原有的基础上说,具体的对象应该是:(1)公教人员(机关职员学校教员);(2)专家、技术人员;(3)小工商业者。”[28]据1953年6月的初步统计,农工党党员参加的工作是分散在各方面,而主要的是文教部门和财经部门。有37.73%在文教部门,有33.17%在财经部分,有百分之29.1%分散在政法部分、工商界和党的各级机关。文教部门的,包括教育工作者、科学工作者和医药卫生工作者。财经部门的,包括一般行政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29]

另一方面,由于历史的原因,派组织规模偏小,成员偏少。至1950年重新登记的派成员,民革1,500余人,民盟5,800余人,民建1,600余人,农工党1,500余人,民进200余人,九三学社120余人,总计11,000余人。[30]

派组织规模小成员少,与其在新中国的政治地位严重地不匹配,加之成员界别分散交叉,更不利于承担各自在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中的特殊任务。鉴于这种情况,中共中央建议各派可作适当分工,照顾传统,各有侧重,适当发展。1950年2月,中共中央统战部就派前途及今后工作问题发出通报,指出凡参加人民政协的各派,过去既有合作奋斗的历史,今后在共同纲领的基础上更有合作奋斗的必要。在政治上各派皆不发生存废问题,但各党派在社会上应有适当分工,各党派间关系可作适当调整,各党派内部更须作必要的整顿和提高。[31]同年4月,在中共中央统战部邀请民主建国会、民主促进会、中华职业教育社部分领导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也明确提出,“各派活动要有所分工。”[32]在中共中央的建议下,根据派的历史传统,派协商确定了各自的重点分工范围:民革重点发展旧公务人员、旧员;民盟重点发展文教界人士;民建重点发展工商业者;民进重点发展中小学教职员及文化出版界人士;农工党重点发展医药卫生工作者;致公党重点发展归侨、侨眷;九三学社重点发展学术界人士;台盟重点发展归侨中的台湾籍同胞。

(三) 功能异化:阶级斗争扩大化与教育改造的对象

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派延续了原有的社会基础,代表民族资产阶级和城市小资产阶级参加人民民主的国家政权,发挥了“参”、“代”、“监”、“改”[33]的政党功能。派是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成部分,负有为新民主主义进而为社会主义服务的一般任务;派作为主要代表民族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利益和要求的政党,又负有团结教育各自所联系的社会阶层和利益群体共同前进的特定任务。“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民族资产阶级和上层小资产阶级的成员将变成社会主义的劳动者的一部分。各派就将变成这部分劳动者的政党。”[34]“各派已经基本上成了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团体。”[35]这表明:派的社会基础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从原来的民族资产阶级、上层小资产阶级和它们的知识分子转变为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派的性质也从新民主主义政党转变成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资产阶级作为阶级已消灭,资产阶级思想还存在,派的重要任务是自我教育、自我改造。同时,派与共产党长期共存,在各党派之间也能够起到互相监督的作用。尤其是共产党处于执政地位,更需要派的监督。因此,从理论上说,派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自我改造;二是监督共产党。但是,从实际上看,1957年“反右”斗争扩大化以后,派被重新认定为“资产阶级性的政党”[36],在“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里,派丧失了监督执政党的资格,其政党功能也随之异化,成为“关门改造”[37]的政党。1956年,各派成员总数达到10万多人,到1979年恢复活动时仅有成员6.5万人,比1956年下降了约3.5万人。[38]派成为团结教育改造的特殊群体,组织发展也处于停滞和衰减的状态。

三、改革时期的政治联盟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派重获新生。派社会基础的历史承继关系逐渐淡化,其成员主体为中高级知识分子,随着新的社会阶层的出现,派的社会基础有所扩大,派政治联盟的属性得到重新确认,并从“两者联盟”拓展为“三者联盟”。派在强调各自主体界别特色的同时,其界别交叉现象渐显突出,尤其是当前中国社会结构还处在成长阶段,派社会基础从带有“模糊性”的政治联盟的表述中能否逐步明朗,还有待观察。

(一) 拨乱反正:“两者的政治联盟”

派在“改造时期”所联系的社会群体,在“以阶级斗争为纲”和“在无产阶级下继续革命”的极“左”路线结束以后,其阶级属性的定位必然随着发生变化。邓小平在全国政协五届二次会议开幕词中,对新中国成立30年中知识分子和民族资产阶级的状况作了重新的判断。他指出:“我国广大的知识分子,包括从旧社会过来的老知识分子的绝大多数,已经成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正在努力自觉地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我国的资本家阶级原来占有的生产资料早已转到国家手中,定息也已停止十三年之久。他们中有劳动能力的绝大多数人已经改造成为社会主义社会中的自食其力的劳动者。”“现在,他们作为劳动者,正在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贡献力量。”[39]“过去把知识分子搞到另一个概念,新的提法,知识分子是劳动者。”“资产阶级分子改造成为劳动者,这个历史任务已经基本完成。”[40]知识分子和资产阶级的“脱帽加冕”,从阶级基础上颠覆了派“资产阶级性的政党”的帽子。因此,邓小平正式宣布:我国各派现在“都已经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41]新时期派的社会基础被界定“两者的政治联盟”。这里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既包括从旧知识分子、原工商业者和旧军政人员中改造过来的劳动者,也包括在新中国成长起来的知识分子或其他劳动者,前者随着岁月的流逝递减,后者则会逐渐递增。这里的“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特指派尤其是民革、致公党及台盟所联系的一部分定居大陆的侨胞、台胞以及其他一些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

各派恢复活动以后,组织发展继续坚持了原有的重点分工。由于旧员及原工商业者人数的渐少,民革和民建的发展对象作了适当的调整。民革除发展原和与有历史联系的人士外,考虑到促进祖国统一工作的需要,可以在四个特定方面适当发展:(1)从台湾起义归来或回大陆定居的原人士:(2)去台人员家属中的中上层知识分子和有一定代表性的、对台工作有一定作用的人士;(3)特赦、宽释人员中政治表现好的,特别是对促进祖国统一工作有一定作用的人士;(4)其他与有历史联系的人士。民建发展对象除了原工商业者,还可以在同民建有历史联系或有密切工作联系的从事工商企业或其他经济工作的人士中适当发展。其他的发展范围基本不变,即:民盟为文教界(着重高等院校)人士;民进为中小学教师、师范院校和文化出版界人士;农工党为医药卫生界人士;致公党为归国华侨和侨眷人士;九三学社为科学技术界人士;台盟为居住在大陆的台湾籍人士。[42]

派性质的拨乱反正及其社会基础的根本性变化,组织发展呈现出恢复性的快速发展态势。从派恢复活动以来的四年中,民革党员总数从8,000多人增加到18,000多人,[43]九三学社社员总数从4,468人增加到11,014人,均超过了历史上最高人数。[44]台盟1952年以后,基本停止发展盟员,新时期也有所发展。截至1989年底,八个派成员已经增至33.7万人,10年间平均年增长17.9%。[45]

(二) 领域拓展:“三者的政治联盟”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确立和发展,我国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出现了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新的社会阶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主要由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自由择业的知识分子组成,集中分布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2002年中共十六大把新的社会阶层正式定位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2004年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正式把“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纳入爱国统一战线的范围。新社会阶层的出现为派社会基础的拓展提供了必要的空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的定位为派拓展社会基础奠定了理论基础,爱国统一战线范围的扩大为派发展新社会阶层人士提供了政策依据。

1996年各派中央《关于派组织发展若干问题座谈会纪要》中,对派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代表性人士首次作了政策规定:对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遵纪守法、热心公益、在同行业中有较大影响并已作一定政治安排的业主(不包括“三胞”投资者),民建可适当发展;在有中共组织的私营企业、“合资”企业中从事经营管理和技术工作的中高级知识分子,其中政治素质好、有一定代表性的,各派可个别发展。[46]2004年各派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派组织发展工作座谈会纪要》中,对派发展新的社会阶层代表性人士进一步明确了相关政策:对私营企业主,民建可适当发展其中符合条件的代表性人士,其他派可个别发展与本党派重点分工范围相关的代表性人士;对于其他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各派可少量发展其中符合条件的、与本党派重点分工范围相关的代表性人士。[47]派组织发展领域的拓展,标志着派社会基础从原来的“两者的政治联盟”进一步扩展到了“三者的政治联盟”。2005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对此给予了确认,明确指出:“在新世纪新阶段,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48]

截至2009年底,各派人数总计达80.7万人,其中,在大中城市的成员73.8万,占总数的91.5%;中上层人士(指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县级以上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处级以上职务干部)68.4万,占总数的84.8%;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界的成员56.1万,占总数的69.5%。[49]近年来,派组织发展保持了每年5%左右的净增率,按2009年的基数,每年4万人以上。目前,派成员中,新社会阶层人士已占7.3%。[50]随着派社会基础的扩大及相关政策的完善,派组织建设进入了稳步发展的新阶段。

参考文献:

[1][12][15][21] 统一战线文选[M].人民出版社,1984:171,179.

[2] 邓演达文集[M].人民出版社,1981:350.

[3][4] 张军民.中国派史(新民主主义时期)[M].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6:38.

[5][6] 中国民主同盟历史文献[M].文史资料出版社,1983:5,10.

[7] 中国各派[M].中国文史出版社,1987:112,102~103.

[8] 姜平.中国派史[M].武汉大学出版社,1987:173.

[9][32] 统一战线文选[M].人民出版社,1984:153~154,179.

[10] 汪朝光.1945~1949:国共政争与中国命运[M].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417.

[11][13][14][22][23][24][25][26][27][28][29][43][44] 中共中央党校中共党史教研室.中国派史文献选编(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M].1985:243,304,471,127~129,428~429,443,122,137,353~354,434,453,100,648.

[16][17] 民革中央宣传部.民革与新中国的建立[M].团结出版社,2009:18,1.

[18] 中国致公党简史(1925―2009)[M].中国致公出版社,2010:7,9.

[19] 人民政协重要文献选编(上)[M].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文史出版社,2009:80.

[20][33][35] 李选集[M].人民出版社,1987:222,328329,309.

[30] 张忆军.风雨同舟七十年:中国共产党与派关系史[M].学林出版社,2001:414.

[31] 新中国统一战线六十年大事记(1949―2009)[M].华文出版社,2009:16.

[34] 刘少奇选集(下卷)[M].人民出版社,1985:246.

[36] 历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概况和文献[M].档案出版社,1988:364.

[37] 游洛屏.中国特色政党制度[M].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11:149.

[38][42]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多党合作理论、政策和实践的创新与发展[M].华文出版社,2008:37,41.[39][40][41] 人民政协重要文献选编(中)[M].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文史出版社,2009:352~353,357~358,353.

[45] 统一战线100个由来[M].华文出版社,2010:140.

[46] 关于派组织发展若干问题座谈会纪要.199663.

[47] 关于进一步做好派组织发展工作座谈会纪要.20041025.

[48]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2005228.

派出所党建工作总结第2篇

[论文摘要] 参政议政是参政党的重要职责,是参政党存在的根本,参政党存在的价值要通过参政议政来实现。深入认识和切实加强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工作,对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参政党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随着两个“五号文件”的颁布和实施,中共中央对发挥参政党的作用越来越重视,对参政党参政议政的质量和水平要求越来越高。面对新的形势和中共党委对参政党的新要求,做好参政议政工作要重点突出党派特色、时代特色、实践特色。

参政议政是参政党的重要职责,是参政党存在的根本,参政党存在的价值要通过参政议政来实现。深入认识和切实加强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工作,对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参政党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作为参政党的各民主党派,在参政议政工作方面做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创造了丰富的经验,取得了显著的成绩。随着两个“五号文件”的颁布和实施,中共中央对发挥参政党的作用越来越重视,对参政党参政议政的质量和水平要求越来越高。面对新的形势和中共党委对参政党的新要求,笔者认为要做好参政议政工作重点是突出三个特色。

一、党派特色

我国各民主党派主要由一定代表性的人士组成,各党派都有自己的发展历史和相应的社会基础,都有各自所联系的群体,从而形成了不同的界别特色,而各民主党派的纲领基本反映了本党派的鲜明特色。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国情决定了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对国家和社会的指导,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把马克思主义作为本党的指导思想,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在1957年之前,民主党派的理论建设有一定发展,主要表现在其政党的纲领上。1957年反右扩大化之后,民主党派政党建设的理论成为禁区,处于停滞的状态,这在一定程度上羁绊了我国政党制度的发展,导致了民主党派发展呈现趋同化,各民主党派原有的政治特色日渐消失。同时,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变迁,民主党派的成员构成和社会基础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新社会阶层的大量出现和不断壮大,使得各民主党派不约而同地将其作为发展的重要对象,更是造成了党派在组织发展中的趋同。

而中国实行的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下简称中国多党合作制度),它既不同于西方国家的两党或多党竞争制,也有别于有的国家实行的一党制。这一制度在中国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实践中形成和发展起来,是适合中国国情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民主党派还要继续保持自己的特色。

中国各民主党派都是具有政治联盟性质的政党,其成员来自不同的社会阶层和群体,负有更多地反映和代表他们所联系的各部分群众的具体利益与要求的责任。这种政治责任和社会基础是构成党派各自特色的基础。如果说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是一首气势恢宏的交响史诗,那么,总指挥是中国共产党,民主党派是其中—个个操不同乐器的演奏师,在主旋律中发出各种和谐悦耳的音响。所以,只有各党派保持自己的特色,我们所从事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才能有声有色。八个民主党派应采取同中求异的态度,发挥各自的优势,充分及时反映所代表成员的声音,积极参政议政。

突出党派特色要注重在参政议政中体现特色和发挥优势。每个民主党派都有界别分工,要注意发挥自己的人才资源优势,形成自身的参政议政特色。实践证明,越是注重发挥特色和优势,集中智慧和力量,就自身熟悉或精通的行业或领域开展调查研究,参政议政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就越强,取得的效果也就越好。当然,界别分工也使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范围变得相对狭窄,因此,各民主党派在组织发展过程中也应该注意吸收其它界别的有代表性的高层次、高素质的人士,以拓宽参政议政的范围,更好地发挥参政党职能。

二、时代特色

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是由该国的政治经济状况、民族文化传统和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等共同作用的结果。我国确立和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由中国的特殊国情决定的,是历史的必然选择。在反对国民党专制独裁统治的斗争中,中国共产党不断加强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团结合作。1948年,中国共产党著名的“五一口号”,得到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积极响应,他们公开表示,愿意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共同为建立新中国而奋斗。新中国成立后,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以极高的政治智慧和政治远见,及时做工作保留了八个民主党派。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根据我国阶级状况发生的深刻变化,我们党提出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八字方针,明确共产党存在多久,民主党派就存在多久,共产党可以监督民主党派,民主党派也可以监督共产党,由于共产党居于领导地位,主要是民主党派监督共产党,从而在根本上解决了民主党派的发展前途问题,进一步确立了社会主义条件下我国多党合作的基本格局。在改革开放新时期,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明确多党合作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一个特点和优点,并提出了一整套关于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理论与政策,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后,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局势,进一步提出必须巩固多党合作的政治格局,制定颁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它明确了新时期我国民主党派的性质;阐明了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特点;提出了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基本点和履行监督的职责:指明了我国多党合作的主要内容和形式。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继续推进我国多党合作事业蓬勃发展。中共中央先后制定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两个文件,这两个文件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原则、内容、形式、程序和机制等方面作了进一步的科学规范,对于推进新时期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具有里程碑意义。

从以上历史发展可以看出,不同的时代对参政党的参政作用有不同的要求,参政党的参政作用及其水平的发挥必须与时代的进程相适应,参政党作用的体现必须符合时代的要求。进入21世纪以来,执政党发展了全面小康、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执政能力建设、社会荣辱观、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党的建设等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其执政实践也从经济建设压倒一切转向追求公平正义、人权保障、社会福利、文化重构和生态保护等多目标和谐发展。这种理论创新的速度和执政实践方向的变更,要求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重心也要随执政重心转移而转移。

三、实践特色

实践特色是我国民主党派的一大特征。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工作,是一种不断发展和不断完善的实践行为。我国民主党派不是像西方政党那样主要在政坛上清谈和相互攻讦,而是在为实现共同目标的实践中作出贡献,在与中国共产党的合作中不断前进。这一特征决定了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工作,有一个在理论上不断探索、政策上不断完善、实践中不断发展的过程。既参政议政的过程不仅是把实践上升到理论的学习过程,也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职责的过程。实践出真知,实践是检验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战略等制定的是否符合实际的标准。实践在检验真理的同时,实践中也孕育着真理。实践是最好的课堂,也是最好的老师,充分利用社会实践,为参政议政提供充实的实例,通过广泛接触社会各界,发现问题,积极获得信息,加以筛选整理,形成意见或建议,是提高参政议政能力的有力平稳的阶梯。

搞好参政议政,必须到实践中去,深入了解国情民情,尽可能地把握所研究问题的全部材料,并进行系统研究,要把参政议政同党派的考察、专题调研、为社会服务等各项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形成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注重调查研究、提高参政议政水平:一是做好调查的选题工作,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多关注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要坚持特色,发挥优势,要有意识、有重点地培养本党界别优势,将参政议政工作做实、做深、做精,使自身的专业能力和参政能力相互结合,有序互动,以利于更好地发挥作用;二是注重研究分析,通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发现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从而得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方法;三是促进调研成果转化,提出的建议尽可能是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才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使调研成果得到转化,提高参政议政的效果。

派出所党建工作总结第3篇

今天,市区在这里召开非公企业党建指导员、联络员动员培训会议,标志着选派非公企业党建指导员、联络员工作全面启动了。前面,市委常委、组织部王部长做了重要讲话,深入分析了非公企业党建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全面阐述了选派非公企业党建指导员、联络员的重要意义,并对党建指导员、联络员开展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我们**区的同志们首先要深刻领会、认真贯彻落实。根据我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现状和工作需要,市上向我区选派17名党建指导员、联络员,同时,我区也选派了22名干部担任党建指导员、联络员,帮助非公企业开展党建工作。在此,我代表**区委向来我区担任党建指导员、联络员的市直部门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热烈的欢迎。长期以来,市上曾多次选派干部到我区指导重点工作,对我区的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这次,市上又选派17名素质高、业务精、有丰富党建工作经验的领导到我区指导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这既是对我区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关心,也是对我们工作的激励,是一次难得的机会,必将对我区的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起到重大的推动作用。在此,我也代表区委、区政府对市委、市政府及市上相关部门多年来对**区经济建设、党的建设及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给予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讲四点意见:

一、做好基础工作,为党建指导员联络员开展工作搭建平台

近年来,我区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紧紧围绕市委"三化促三市"战略部署和"四区一中心"建设目标任务,开拓创新、顽强拼搏、扎实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特别是在非公经济发展上,我们坚持以改革促发展,以创新增活力,在全面完成企业改制的基础上,积极制定并落实扶持非公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不断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大力实施全民创业工程,有力地促进了非公经济加快发展。至**年底,全区非公企业总数达到了448户,从业人员达到2741人,个体工商户达到11382户,从业人员达到19517人,实现增加值28.5亿元,占全区生产总值的51.5%,建成规模以上工业企业73户、商业企业31户。非公经济占到了全区经济的半壁江山,步入了一个良性快速发展的轨道,在增强我区综合实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发展社会生产力、推动改革开放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大力发展非公经济的同时,我们坚持"量上扩张,面上覆盖,点上突破,质上提高"的思路,以"消除党组织设置空白点,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增强党建工作的有效性"为目标,采取多种措施,狠抓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使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水平明显提高。一是组织组建管理步入正规。结合非公企业发展快、党组织覆盖面小、党建工作不规范、管理机制不顺的实际,我们将理顺非公企业党组织隶属关系,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作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着力点,按照行业、系统归口管理和属地就近管理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组建非公企业党组织177个,集中调整了41个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健全完善了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扩大了党的工作覆盖面。二是制度建设和阵地建设日趋完善。制定落实了《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健全了党组织生活制度、党员管理制度、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用制度规范自身建设和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加强了非公企业党建活动阵地建设,全区非公企业共筹措党建活动经费376万元,建立党组织活动场所2万多平方米,并在飞翔建业公司、汉武酒业公司、大禹节水公司等18家规模较大的企业建起了非公企业党校,改善了党建工作条件,有效地促进了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三是党组织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把党组织书记的选拔配备作为企业党组织建设的关键,通过内选、外聘、下派,177个非公企业党组织全部配备了专兼职党组织负责人,165名企业业主和管理人员担任了党组织书记,90%的党务工作者进入了"两会一层",使党的工作有效地渗透到了企业决策和经营活动之中。同时,坚持"党建带群建,党群共建促发展"的思路,建立企业工会组织135个、共青团组织135个、妇女组织99个,形成了党组织统一领导,工会、妇联、团组织各司其职的党建工作新格局。四是党建活动成效明显。以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号召力为重点,深入组织开展"五好企业"、"四培四帮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和"双争创"、"党员示范岗"、承诺制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党性实践活动,有效增强了党员的荣誉感、责任感和服务企业、奉献社会的意识,促进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带动了企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总体来讲,我区非公经济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呈现出了良好的发展态势,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也在各级、各部门和各非公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新的进展,党建工作与企业发展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这些都为党建指导员、联络员开展工作,推动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抢抓机遇,促进全区非公经济领域各项工作实现新突破

这次选派的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具有较强的理论水平,特别是市上选派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工作能力强、水平高、作风扎实,懂经营、会管理,有较强的经营意识和企业管理能力,这对我区非公企业党建及经济发展,必将起到重大的推动作用。我们将牢牢抓住这一有利机遇,发挥优势,乘势而上,努力促进非公经济各项工作实现新的突破。

一是在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创新发展上实现新突破。我们将通过选派党建指导员、联络员开展工作,根据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健全党的组织和群团组织,创新党建工作理念、管理模式、活动载体及活动方式,全面提升企业党建工作水平,确保企业党组织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加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区上今年组织实施的"党建百点示范工程",已确定15户企业为市、区党建示范点,其中,7户企业选派了党建指导员,我们将充分发挥党建指导员、联络员的作用,严格按照市、区确定的创建方案,突出特色,加大典型培育力度,不断提升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水平,力争通过两年选派工作,把派驻党建指导员、联络员的非公企业党组织创建成为"全国有影响、全省有特色、全市一流"的党建示范点。二是在为非公企业协调服务上实现新突破。非公企业快速发展,不仅需要良好的发展环境,而且迫切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帮助。我们选派的党建指导员、联络员有市上的领导,也有区上的干部,大家大多都来自政府管理部门,通过大家,架起了党委、政府和企业联系的桥梁,能够将市区两级政府和非公企业紧密联系起来,我们将充分发挥这些优势,更好地为企业提供政策指导、信息服务和协调服务,促进企业不断发展壮大。三是在促进非公企业发展上实现新突破。我们选派的党建指导员、联络员不但精通党务工作,而且还具有较强的经营意识和企业管理能力。我们要通过大家的工作,在抓好党建工作的同时,努力为企业发展服务,为企业创新发展理念,为企业理清发展思路,为企业生产经营、内部管理出谋划策、排忧解难,帮助企业向上争取资金和项目,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运行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实现党建工作与企业发展互动互惠、良性发展,促进全区非公经济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四是在维护企业稳定上实现新突破。我区非公企业稳定工作总体上是好的,但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利益格局不断调整,加之部分遗留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一些不稳定因素依然存在。我们要通过党建指导员、联络员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时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贯彻到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当中,引导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同时,正确协调处理企业与政府、业主与员工之间的关系,依法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帮助企业化解矛盾,团结职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完善制度,确保非公企业党建指导员联络员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为了保证非公企业党建指导员、联络员扎实有效开展工作,市委组织部出台了《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管理办法》,区委也制定下发了《选派非公企业党建指导员联络员的意见》,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在认真抓好落实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制定相关工作制度,确保党建指导员、联络员发挥作用。一是建立教育培训制度。各企业主管部门党委要加强企业党建指导员、联络员的培训,适时吸纳党建指导员、联络员参加相关会议,使其及时了解党和国家及省市区对非公企业的相关政策措施。区委组织部要结合干部培训,加强对党建指导员、联络员的培训,使党建指导员、联络员及时了解全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重点任务,掌握做好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扎实做好非公企业党建指导工作。二是建立定期报告工作制度。选派的党建指导员、联络员要每月向企业上级党组织汇报一次党建工作情况,每季度向区委组织部报告一次工作;每半年参加一次市、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观摩交流活动,加强沟通交流。选派期满结束后,要全面总结个人的学习、工作、思想状况,并向组织部门和所在单位进行专题汇报。三是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各企业主管部门党委要坚持每月召开一次派驻企业党建指导员、联络员会议,听取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区委组织部要坚持每季度召集一次企业业主和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例会,在听取工作汇报的同时,征询企业意见和要求,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区委也将每年召开两次汇报座谈会,听取党建指导员、联络员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听取对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集中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四是建立协调沟通制度。要建立企业主管党委、企业党组织、企业业主和党建指导员、联络员工作协调会议制度,及时召开会议,沟通信息,了解情况,对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集中进行"会诊",研究制定对策措施,促进企业党建工作有序推进。

四、强化协调配合,为党建指导员联络员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派出所党建工作总结第4篇

关键词:派;基层组织;建设

中图分类号:D6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6269(2012)02-0039-03

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既考验着执政党建设,也考验着参政党建设。新形势下抓好派基层组织建设是我们要冷静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一、派基层组织的地位和作用

(一)基层组织是派组织的基础

从派的组织结构来看,党派组织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有机整体。基层组织是一个相对概念,一般指派地方组织中最基本的组织,包括支部(支社)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基层组织既是党派成员参加派活动的基本形式,也是派开展工作、发挥作用的重要基础。基层组织是派的根基,是党派的组织基础、工作基础,是党派整体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层组织健全、工作得力,党派工作就会充满生机、富有活力。

(二)基层组织是派发挥参政党职能、实现政治任务的基础

党派工作源头在基层,落脚点也在基层。基层组织是教育成员、联系成员、开展工作、发挥党派作用的重要阵地。第一,基层组织是党派参政议政的重要阵地。基层组织能反映社情民意中最有价值的信息、好的参政议政题材、提案、调研报告。它们都是对基层问题的真实反映。可以说,基层组织是派的基础核心,是理论和实践的园地,是参政议政的排头兵。第二,基层组织是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减震器”。党派基层组织建立在社会基层之中,同广大党派成员、人民群众有着直接和广泛的联系,是党派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容易听到群众的声音,能协助党和政府疏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引导所联系群众以理智、合理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有利于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安定人心。第三,基层组织是贯彻执行各级党派工作任务的终端。派要依靠基层组织带领成员贯彻落实完成上级各项决议、决定、任务,更要依靠基层组织做好各项工作。

(三)基层组织是党派成员参加派活动的基本单位

抓好基层建设就是抓住了根本。正如原民建中央名誉主席孙起孟所说的“成员是本,支部是根”。抓好党派基层建设既是派各级组织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也是广大党派成员的迫切愿望。基层组织是成员的家、学校和服务集体,成员编入支部参加活动,成为成员参加党派日常活动的一个平台,心里有话有地方说,遇到困难有人帮,干劲有地方使。

二、派基层组织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

(一)派基层组织建设面临的新形势

新形势对派政治使命和自身建设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第一,从国际看,新世纪初国际局势的变化使得各种思潮、各种观念彼此交融,相互激荡。比如,西方国家对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政党制度、政治发展模式等的误解和怀疑,以及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国的“西化”、“分化”政治图谋。第二,从国内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要求派与中共同心同德,以国家稳定、繁荣和发展为己任,切实履行参政党职能,积极建言献策,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为维护安定团结局面服务。第三,从党派现状看,组织队伍的发展壮大带来了成员结构、思想状况的新变化。党派队伍成员的不断年轻化,价值取向存在多样性,党派内部思想活跃,民主意识、自我价值实现意识、参政议政意识不断增强。但有些成员受西方政党制度及国内一些消极社会现象的影响,对我国多党合作制度、民主政治建设缺乏正确认识。

(二)派基层建设面临的新问题

一是班子建设亟待加强。很多班子成员都是本单位工作的业务骨干,工作责任、压力大,本职工作与党派党务工作矛盾较突出。基层建设还比较缺乏督促、检查、考评等可行的激励约束机制。基层组织建设主要依赖于基层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基本责任感、认知度和热情度。二是基层组织缺乏活力。基层组织活动开展少,形式单一,性质变味。有的组织活动基本没有主题,跟学习、调研、参政议政、社会服务等不相干。有的活动实效低,只会传达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没新意,无吸引力。有的活动制度不健全,组织活动不经常,没有有效的制度约束。三是履行党内职务能力不强。党派基层组织要在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有影响、有地位、有作为,要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充分调动广大成员的政治热情和积极性,履行好参政议政职能。深入搞好调查研究,认真撰写较高质量的提(议)案,积极反映社情民意,做好社会服务工作。四是缺少成员所在单位的支持和肯定。有的单位包括中共基层党组织,统战意识不强,对派的性质和工作缺乏了解,关心支持不够。

三、派基层建设应把握的几个问题

(一)首要任务是抓好领导班子建设

抓好领导班子建设是基层组织建设的关键。建设好的基层领导班子,主委(主任)是关键。派基层组织的负责人好比一支军队的主帅,需要政治方向明确,有较高威望,头脑清醒,胸怀宽广,热心党派工作,认真履行职责。要提高班子成员的自身素质,发挥班子成员的带头作用,树立为党派成员服务的意识,把支部工作当成正业、事业来做。支委应分工联系成员,组织生活由支委成员轮流主持,使班子成员做党务工作的能力得到提高。党派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始终做到“四个摆正”:一是摆正学习与提高自身素质的关系,牢固树立终生学习观念。二是摆正个人与所在单位中共党组织的关系,坚持党的领导,尊重中共党组织的意见。三是摆正个人与本党派的关系,带头遵守章程,带头执行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四是摆正个人和党派成员的关系,密切联系成员,依靠成员,为成员服务,虚心接受成员意见、建议、监督。当然,班子建设需要班子成员的共同努力、团结合作。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充分体现班子成员价值,调动发挥他们的积极性。此外,还要加强党外干部队伍建设,选拔培养推荐综合素质较好的同志,加大政治安排、实职安排力度。

(二)以参政议政工作为核心,创新组织生活形式

做好参政议政工作是基层组织建设的核心。参政议政是派的主要职能,建言献策是参政议政的重要表现形式。派地位和作用要靠参政议政的作用来体现。开展正常的组织生活,是一个基层组织活力、凝聚力、战斗力、影响力之所在。创新组织生活形式是基层组织建设的活性剂。

因此,我们要将参政议政工作与党派组织生活结合起来,以参政议政工作为核心,搞好“四个结合”,以丰富组织生活内容,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其一,与党委政府、党派上级组织部署的任务和要求相结合。想大事,议大事,深入调查研究,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其二,与本地区、本单位中心任务相结合。充分发挥党派成员知识层次高、专业性强优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无私奉献精神,为本单位发展献计出力。其三,与成员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其四,与党派的特色、成员的专长相结合。要多开展科技、医疗、调研、讲座、参观、联谊、竞技比赛等活动。要善于总结和借鉴他人的一些好的做法,在支部间、不同党派间、中共与党派间、主城与其他区县党派间开展交流联谊、学习参观等活动。

此外,我们要切实关心每一位党派成员的疾苦。党派成员的合理诉求、合法权益、现实困难要受到认真对待和反映,对正当权益受到侵害的要组织维权。

(三)加强制度建设

加强制度建设是做好基层组织工作的保障。加强制度建设要求按程序办事,使基层组织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要加强会务制度、学习制度、工作制度建设,使之规范化、长期化、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要注重约束性制度和激励性制度的建设。

(四)要与中共基层组织搞好合作共事

中共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和支持是做好派基层组织工作的根本保证。建设高素质参政党要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的政治把握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参政议政能力以及合作共事能力。搞好合作共事必须正确处理好执政党与参政党基层组织之间的关系。一方面,中共基层组织要提高自己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贯彻党的统一战线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尊重派的政治权利,支持党派开展工作。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是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的领导,不同于组织上的隶属关系,中共基层组织不能包办代替、干涉派的内部事务。另一方面,派要提高参政能力,发挥职能作用,找准自己的位置并胜任所应扮演的角色。要继承发扬派老一辈领导人长期以来与中共团结合作形成的政治信念、优良传统和高尚风范,增强接受领导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在具体工作中,派基层组织要注意加强与中共基层组织的联系,不断密切工作关系,做到“四个主动”。

一是主动接受中共基层组织的领导和帮助。相对而言,党派基层组织结构较松散,成员大多分布在不同岗位、部门,且多为业务骨干和学术带头人,本职工作繁忙。班子成员均为兼职,有的还是单位、部门领导,加之受到工作任务重、活动经费不足及活动条件、场地等因素制约,组织工作开展所受限制较多。因此,派基层组织开展工作单靠自身努力是不够的,需要争取、依靠中共基层党组织的关心支持。派基层组织可以改进工作的方式方法,为建立和谐党际关系奠定感情基础。党派基层组织要将党派重要工作、主要活动主动及时与中共党组织沟通信息、通报情况,征求、采纳中共组织对党派工作的意见、建议。党派基层组织还可以采取其他方式加强党际关系。

二是主动配合中共基层组织围绕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活动。执政党的中心工作也是参政党的中心工作。两者的目标是一致的,都共同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围绕单位工作中心开展党派工作,既体现了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又能更好发挥党派群体作用,增强党派影响力。围绕单位中心开展工作活动,可以发挥成员的专长、优势,提出的意见建议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派基层组织要顾全大局,用主人翁的态度支持中共党组织的工作。工作中的想法和意见要通过合理渠道和方式向中共党组织反映。对于一些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失误,不要指手画脚、抱怨发牢骚,要本着亲密友党的态度积极分析、帮助解决问题。

三是主动请求中共基层组织协助成员发展工作。派成员发展工作面临着一些新情况。中共在对党员干部的发现、培养、任用等方面有一套较成熟、规范的方法程序。派干部、党外干部都是党的干部,在中共党内也基本形成共识,中共各级都强调有意识地把部分人才留在党外。在组织发展中,对拟发展人员,事先征求党组织意见,请中共党组织协助考察是十分必要的。当然,在组织发展中,中共不能事无巨细、包办一切,不能违背派“组织独立”的原则,把政治领导与组织领导混为一谈。

四是主动配合中共基层组织做好党派成员思想政治工作。派思想政治工作有其自身特点、规律。思想建设是派建设的首要任务和基础工程。其根本任务是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成员思想政治素质,加深对参政党地位、性质、历史使命及优良传统的认识,为巩固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派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心在基层。要主动交流成员思想动态、问题、困难,增强工作的活力和效力,使党派成员都成为政治坚定、思想进步、工作出色、有为有位的党外代表人士。

(五)积极支持配合党派上级组织的领导和工作

党派区(县)委是党派基层组织的直接上级组织,在组织领导、教育、培训、管理使用党派成员,履行参政党职能中负有重要责任。作为党派的基层组织,一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上级各种文件、指示和工作安排,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积极做好说服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党派成员的思想认识,增强凝聚力和合力。二要积极参加上级组织开展的有关会议、活动、社会服务、调查研究等活动。处理好本职工作、党派基层组织工作与上级组织活动的关系。要树立较强的主人翁责任感和团队意识,为党派建设和发展多做事、多献力。

(六)党派成员要爱岗敬业,实干创新,维护形象

党派成员搞好本职工作是前提。派人才荟萃、智力密集,是由中高级以上知识分子组成的精英团队。他们是本单位的技术骨干、岗位尖子、专业能手。只有把在本单位、本行业有所作为放在第一位,能为本单位、为社会做出富有成效的贡献,党派自身建设才是成功的,才有派存在和发展的土壤。

派出所党建工作总结第5篇

我国实行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完全符合我国国情的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这已被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所证明。新中国成立55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25年来,我国生产力快速发展,综合国力明显增强,人民生活普遍改善,民族团结不断加强,社会安定,政治稳定,国际地位日益提高,成为世界上发展进步最快的国家之一。这是中国共产党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结果,也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派,无党派人士团结奋斗的结果。1999年,民进中央主席许嘉璐同志率人大代表团访问非洲时,在几个国家介绍了我国的政党制度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情况,结果在野党的领导人听了以后说,如果执政党像中国共产党那样对待我们就好了;而执政党的领导人则说,如果我国的在野党像你们国家的派那样就好了。他们都对我国的政治体制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和充分的肯定。这说明我国根据自己的历史条件、文化传统、现实状况,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根本政治制度,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基本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是完全正确的,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正如同志指出的:“没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就不可能最大限度地把全民族一切爱国的进步的力量团结和调动起来,去实现我们共同奋斗的目标。这是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以来到现在几十年历史进行的一条基本经验”。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和多党合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如何在新世纪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这一政治制度呢?

首先,必须按照“三个代表”的思想,加强中国共产党的自身建设。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参与意识、竞争意识不断增强,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的自身建设,完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更加紧迫。因此,中国共产党要实现对派的领导,必须保持无产阶级政党的先进性。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不是自封的,而是历史形成的,是社会发展的必然。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提高党的战斗力,保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始终走在时代的前列,是带领派同我们一道前进的决定因素。

第二,加强派的政治工作,派思想政治工作的核心是提高广大成员的政治觉悟,培养新一代派成员与共产党实行多党合作的自觉性。派要充分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必须具备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掌握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我国的派长期以来形成了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要充分利用各种教育形式,组织广大成员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新《宪法》和派及共产党团结奋斗的历史,大力开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教育,提高他们接受共产党领导,走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

第三,加强派的组织建设,加强派的组织建设是搞好多党合作的一个重要保证,老一代派领导人有着高度的政治觉悟,自觉自愿的接受共产党的领导,这是我们党多党合作之所以能够顺利发展的重要因素,是一条极其宝贵的经验,要尽早发现,培养一大批派新的领导人,这个工作做好了,就等于抓住了统战工作的全局。

第四,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推动多党合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十多年来,中共各级党委在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各级党委要在认真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结合新的实践,继续大胆探索,逐步完善与之相关的各项配套制度、规定和措施,使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切实做到内容具体化,运行程序化、操作规范化、逐步形成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相协调的参政党工作机制。

派出所党建工作总结第6篇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县直部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一)改革领导体制。将县直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由县纪委(监察局)和驻在部门、单位双重领导改为由县纪委(监察局)直接领导。

(二)强化监督职能。实现监督主体和责任主体分离,切实加强对所负责监督检查部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

(三)确保工作成效。通过实行统一管理,建立新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使县直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一)机构设置。按照《》、《行政监察法》和上级纪委的有关要求,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部门、行业特点,坚持“归口派驻,整合力量”的原则和“编制不能减、人员不能少、职级不能降”的要求,县纪委(监察局)设立6个派驻纪工委(监察分局),负责监督检查县直纳入统一管理的31个部门、单位及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纪工委、监察分局合署办公。

实行统一管理后,县纪委(监察局)根据形势的发展或工作需要,对派驻机构及其所监督检查的部门、单位给予及时调整、补充和完善。其他没有实施统一管理的部门、单位,纪检监察体制不变。

为加强对纪工委(监察分局)的日常管理,县纪委(监察局)增设干部管理室。

(二)编制及人员配备。根据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监察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监察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机构设置需要,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增加行政编制4个。县纪委(监察局)派驻的6个纪工委(监察分局)单列编制定为30个。以上编制从纳入统一管理的部门抽调或由县编办调剂解决。今后可根据工作需要由县纪委(监察局)与县编办协商进行调整。

实行统一管理后,各纪工委设书记兼监察分局局长1名,由正科级领导干部担任;设副书记兼监察分局副局长2名,由副科级领导干部担任;配备正副科级纪律检查员和一般工作人员。其副科级以上成员兼任被派驻部门单位的党组副书记或党组成员。具体人员的收编和配备,由县纪委(监察局)与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协商选调。

三、工作关系和工作职责

1、派驻纪工委(监察分局)受县纪委(监察局)直接领导,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对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在部门单位履行职责,主要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纪工委(监察分局)主要负责人定期向县纪委(监察局)述职述廉。

2、县直各部门单位要大力支持、配合派驻纪工委(监察分局)履行职责。县直各部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对本部门、单位及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领导同志负总责。派驻或联系部门单位的纪工委(监察分局)人员参加部门单位及所属系统召开的有关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会议和有关工作。

3、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后的主要工作职责:(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监督检查各部门、单位及所属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决定、命令的情况。(2)监督检查各部门、单位及所属系统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建设的情况。(3)经县纪委(监察局)批准,初步核实所监督检查的部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纪政纪的问题,参与调查所监督检查的部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纪政纪的案件,调查所监督检查部门、单位的其他党员、干部和行政监察对象违纪政纪的案件。(4)参加所监督检查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召开的重要会议。协助所监督检查的部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5)受理对所监督检查的部门、单位及所属系统各级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纪政纪的检举、控告及不服处分的申诉,维护和保障党员和监察对象的民利、合法权益。(6)对所监督检查的部门、单位及所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倾向性或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抓好整改,并及时向县纪委(监察局)报告。(7)承办县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干部管理

(一)县纪委、监察局对机关和各派驻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干部实行统一管理。

(二)各派驻纪工委(监察分局)副科级以上人选,由县纪委(监察局)会同县委组织部研究提名,并按程序考察报批任免。

(三)派驻纪工委(监察分局)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列入县委统一考核范围。

(四)派驻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可在县直各部门单位、乡镇和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内部等范围内进行交流。

(五)各纪检监察机构干部的教育培训纳入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纪检监察专项业务培训由县纪委、监察局负责。

五、后勤保障

(一)各派驻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人员的人事、工资关系归属县纪委(监察局)。其办公用房及后勤保障工作由其办公所在部门、单位负责。

(二)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省、市具体实施办法,纪检监察办公经费与统一派驻管理所需经费一并列入县财政预算,预算标准参照县政法机关标准按编制核定,并配齐配强办公办案装备。

(三)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人员享受纪检岗位补贴。

派出所党建工作总结第7篇

关键词:参政党理论重要性

在多党合作实践中产生、完善和发展的中国特色政党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以派建设与参政规律为研究方向的参政党理论,则是中国特色政党理论的一个重要领域,一个不可或缺的分支学科,是一个亟待加强和进一步完善的领域和学科。为什么要开展参政党理论研究,如何认识参政党理论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是我们在学习与研究中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参政党理论建设似乎是一个新的命题,实际上在我国政党制度形成期间,这一课题就已经提出来了,最先提出这一课题的就是新中国的缔造者。1949年8月24日,正在第一届人民政协会议筹备期间,在《人民日报》上读到中国民主建国会发言人针对美国国务院《美国与中国的关系》白皮书发表的严正声明《加强内部团结和警惕,答告美帝好梦做不成》,当日致函民建负责人黄炎培说:“民建发言人对白皮书的声明写得极好,这对于民族资产阶级的教育作用当是极大的。民建的这一类文件(生动的、积极的、有原则的、有前途的、有希望的),当使民建建立自己的主动性,而这种主动性是一个政党必不可少的。”8月26日,又给黄炎培写信指出:“民建此次声明,不仅是对白皮书的,而且说清了民族资产阶级所以存在发展的道理,即建立了理论,因此建立了民建的主动性,极有利于今后的合作。”

的这两封信函在中国政党合作史上第一次提出了建立派理论这一重大课题,提出了派思想理论建设的要求和方式,并把建立派理论的重要意义提升到建立派主动性和发展多党合作的战略高度来认识。1994年,作为当事人之一的民建中央主席孙起孟著文重温的这一重要论述,感慨万千,他说:“在经历了社会主义革命的风风雨雨,特别是参加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以后,重温的指示有了较之过去清醒得多、深刻得多的认识。其中最主要的是对派理论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他指出:“主动性是一个政党必不可少的基本性能,是一个政党能否保持和增强生命力的关键所在。”这位曾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的内容写进《宪法》作出贡献的老一代党派负责人,一直不忘的指示,长期坚持思考和研究派理论建设问题。《孙起孟文稿选编》中有7篇讲到理论建设。孙老深有体会地说:“派的理论建设并不难,其实质就是把派的实践经验加以总结,使之带有条理性、结合性,上升到理论。这种理论事实上派已经在做,只是还没有把它摆在应有的重要位置上,工作还不系统,还不够自觉,与实践本身相比还落在后面。”这一点是十分中肯的。

客观地说,真正意义上的参政党理论研究是从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开始的。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在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过程中,非常重视中国特色政党理论建设,宣布各派是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并把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由“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发展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十六字方针,极大地调动了各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各派工作获得了新的生机与活力。邓小平非常重视派参政的制度化建设。1989年1月2日,邓小平在一位派成员的建议上批示:“可组织一个专门小组(成员要有派的),专门拟定派成员参政和履行监督职责的方案,并在一年内完成,明年开始实行。”

根据这一批示,以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经与各派协商,主持制定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1989]14号文件),成为新时期中国多党合作的纲领性文件和共同行动准则。这一文件科学地阐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理论原则、方针政策和重大措施,其中最大的理论贡献是首次提出“参政党”的概念,确立了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参政党”地位,赋予了各派“一个参加三个参与”即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的重大职责和光荣使命。这就为参政党理论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14号文件的指引下,我国多党合作事业蓬勃发展,参政党建设不断加强,参政党理论体系的框架初步形成。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面对国际国内形势的深刻变化,以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着眼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继往开来,与时俱进,进一步加强中国特色政党理论建设,包括参政党建设,以理论创新引领多党合作事业的创新,经过同各派、无党派人士的充分协商,先后制定颁发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2005]5号文件)、《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2006]5号文件)。这两个5号文件,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政党理论,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原则、内容、方式和程序作出了科学规范,进一步完善了对派性质、地位、职能、作用等重大问题的表述,对支持派自身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是指导新世纪新阶段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纲领性文件,也是引领参政党理论建设的重要指针。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有利于扩大各界人士有序的政治参与,拓宽社会利益表达渠道,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进一步概括了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必须坚持和遵循的重要政治准则,这也是开展参政党理论研究的准则;进一步强调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发展作为各派参政议政的第一要务,把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上来;进一步确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是发展先进生产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也是实现祖国统一、民族振兴的一支重要力量———这是我们准确认识参政党性质、地位和作用的理论依据。两个5号文件提出的一系列新的理论观点和政策思想,是我们深入开展参政党理论研究中应该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的指导原则。2006年7月10日,总书记在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指出,我们要支持各派按照参政党建设的目标和原则,以思想建设为核心、组织建设为基础、制度建设为保障,全面加强参政党建设,使他们始终成为与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使执政党建设与参政党建设相互促进,更好地统一于多党合作、共创伟业的历史进程中。这一重要讲话,对派建设寄予厚望,为深入开展参政党理论研究指明了方向。

参政党建设的核心是思想建设,思想建设的根本是理论建设。这项工作已受到各派的高度重视,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2002年5月30日,民建中央主席成思危在民建中央第一次理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理论是指南针,理论是主心骨,理论是粘合剂,加强参政党理论建设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需要,是坚持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需要,是加强本会自身建设的需要。农工党中央主席蒋正华指出:“要加强参政党理论建设,从参政党的性质、地位、特点出发,对参政党的自身建设、履行职能进行理论研究,形成规律性认识。”2004年7月4日,农工党中央在开展政治交接学习教育活动中发出了《关于加强参政党理论建设的意见》,对参政党理论建设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落实措施等都作出了详尽的规定,并发出了研究计划和选题,先后在上海、重庆、四川、湖北等省市建立了参政党理论研究点,以此推动对参政党理论的学习与研究工作向纵深发展。2006年10月23日,九三学社主席韩启德在九三学社理论研究和社史工作座谈会上讲话指出:“要在新形势下完成多党合作的历史使命,就必须加强参政党理论建设,没有理论上的清醒,就没有行动上的坚定。”他提出“参政党的政治纪律也应该是理论研究的一个课题”、“参政党理论研究必须解决学风和文风问题”。我们高兴地看到,从中共中央[1989]14号文件颁发以来,特别是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2005]5号、[2006]5号文件的热潮中,各派都加强了理论学习与理论武装,都对思想理论建设作出了安排,采取各具特色的研讨活动,以理论创新引领各方面工作创新,取得了可喜的成果。

各派在学习和研究的同时,积极宣传我国多党合作制度,宣传参政党理论和实践,扩大了社会影响,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果。2005年9月,民革中央主席何鲁丽在民革中央编写的《中国的参政党》一书的序言中提出:“积极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积极宣传参政党的理论与实践,让更多的人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与政党制度,了解中国的参政党,也是中国各派的一个重要任务。”《中国的参政党》一书,以参政党的独特角度客观准确全面地介绍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着重介绍和研究参政党的性质与政治地位、政治主张与政治优势、基本职能、作用和参政党建设的目标、原则与内涵、途经与方法等,这本书体现了很高的政治把握能力、深厚的理论功底、鲜活的资料运用、深刻的切身感受、娴熟的语言特征,书中有很多启迪读者的精彩论述,例如关于派为什么要接受共产党领导的“十大根本理由”的论述等等。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教授甄小英在《参政党研究的力作》一文中高度评价《中国的参政党》一书,称赞它是“第一部由参政党所写的系统阐述中国参政党理论的专著”,“填补了我国政党制度研究的空白”,可以说当之无愧。由此也说明参政党内确有理论干才,可以担当起参政党理论建设的重任,他们在研究和宣传方面的独特优势,往往是“旁观者”所不可替代的。

参政党理论研究是一个政治性、实践性很强的系统工程,必须开门科研、联合攻关。2003年11月29日,作为派联合党校和理论研究基地的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成立了政党制度研究中心,联合各派和相关专家,共同研究中国特色的政党理论特别是参政党建设理论,先后出版了《多党合作与参政党建设调研报告集》、《中国派建设理论》、《中国参政党新论》(郑宪等编著)等著述。2006年4月25日,湖北省八个派省委会与省社会主义学院联合成立了湖北省统战理论研究参政党理论研究专业委员会,已出版《参政党理论研究论文集(第一辑)》,目前已在筹备第二届年会和编辑出版论文集第二辑。在这样的研究中心和专委会里,各派和相关部门、理论专家密切配合、团结合作、互相交流、共同提高,呈现出和谐科研的新气象。参政党理论研究的活跃开展,正是我国宽松和谐、民主团结、生动活泼政治环境和多党合作事业蓬勃发展的生动体现。

2007年10月15日,总书记在中共十七大报告中进一步强调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壮大爱国统一战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要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促进政党关系和谐,要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国内各党派合作共事,支持派和无党派人士更好地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选拔和推荐更多优秀党外干部担任领导职务。进一步表达了中共中央对多党合作事业的高度重视和各派、无党派人士团结合作的真诚愿望。

总书记在中共十七大报告中指出:“思想理论建设是党的根本建设,党的理论创新引领各方面创新。”这是为全面推进执政党建设的伟大工程提出的要求。这一点,对于与共产党长期亲密合作的参政党来说同样适用。这正是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要坚持执政党建设与参政党建设相互促进”重要指示的一个重要方面。新世纪新阶段,各派与共产党一样处于相同的历史背景和国内外环境,面临着同样的战略机遇期和各种风险的考验,担负着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光荣任务,同样需要研究参政党参政规律和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切实加强思想理论建设,特别要加强参政能力建设和进步性建设,不断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更好地担当起“参政为民”的重大政治责任。

派出所党建工作总结第8篇

一、以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继续加强村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1、切实抓好农村先进性教育活动。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部署,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主题,扎实开展农村先进性教育活动。充分发挥第一、二批选派干部的指导员作用,高质量抓好学习动员、分析评议和整改提高阶段的各项工作,努力解决村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主要问题和群众最关心的重点问题,使先进性教育活动真正成为群众满意工程。

2、进一步加强村党组织建设。继续推进和规范党组织设置调整工作,依托产业链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设置专业党支部。建立健全村党总支(党委)和专业党支部工作制度,形成顺畅的工作运行机制。加强村级党组织和专业党支部的班子建设,突出“创业能力强、奉献精神强和公道正派理念强”的要求,继续做好村党组织继任书记人选的培养和选拔工作。年底前,以县(市、区)为单位,对选派村党组织继任书记进行专门培训,提高他们的素质。

3、大力加强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建设。按照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全面深化“双培双带”先锋工程、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和为民服务全程工作。会同科协等部门在农村党员中开展以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为主要内容的“双技”培训,提高党员的创业本领。健全流动党员管理台帐,深入开展“双向带动”活动。按照党员标准以及“带头创业和带领群众共同创业能力强”的要求,加强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发展党员联名推荐工作。健全和完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

二、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全面推进选派村经济社会的发展

4、认真制定新农村建设规划。指导选派干部带领党员、干部和群众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委七届九次全会,以及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以及给农民带来的实惠,激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热情。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深入讨论,精心制定符合村情民意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充分发挥农民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作用,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实施。

5、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继续调整农业结构,积极发展特色农业、绿色食品和生态农业。宣传推广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节种的节约型农业,积极发展循环农业。稳定粮食生产,推广良种良法。加强先进适用农机具的示范和推广工作,发展规划养殖小区。会同商务部门,积极发展连锁化“农家店”。引导农民组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业的产业化水平。

6、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认真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着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大力开展“全民创业行动”。引导农民根据村情实际,积极推进“一村一品”,实现增值增效。大力发展劳务经济,有组织地开展劳务输出工作,加大实施“阳光工程”的力度,切实保障外出务工农民的权益。大力培育农村经纪人和乡土实用人才。落实好弱势群体的救助工作。抓好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工作。

7、努力增加村集体收入。指导选派干部通过开发资源、盘活资产、兴办实体、搞好社会化服务等多种途径,发展集体经济,重点在为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增加集体收入。继续抓好发展集体经济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按照“投向合理、产权明晰、安全可靠、效益明显”的要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规范合同文本。第四季度,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8、抓好基础设施建设。指导选派干部着力加强农民最急需的生活基础设施建设,推广沼气,推进改水、改厕、改灶、改圈,改善人居环境。加强对省里支持选派村通村公路和水利基础建设资金投入和工程实施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和工程质量。各级要以发改委、财政等部门为主、党费适当补充,筹集资金,支持选派村建设好村部。建立健全基础设施管护制度。

9、深入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坚持和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全面推进党务公开,深化村务公开,每个选派村都要建有党务公开栏,维护好村务公开栏。完善“一事一议”制度,引导农民自主开展农村公益性设施建设。

10、倡导健康文明的新风尚。弘扬爱国主义和改革创新精神,经常开展形势和政策教育,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积极开展和睦家庭、和谐村组创建活动。以党员“双技”培训为契机,大力开展科技入户活动,普及科学知识,引导农民崇尚科学,破除陋习。积极推进信息进村。妥善处理各种矛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造安全祥和的社会环境。

三、以教育管理为重点,继续加强对选派干部的培养锻炼

11、不断激发选派干部的工作热情。二月底前,各级都要召开选派干部动员会议,学习中央、省委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部署,以及2006年选派工作要点,明确目标任务,进一步增强做好选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4月份以前,省、市组织优秀选派干部进行巡回报告。7月份以前,市、县(市、区)召开经验交流会,推动选派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12、继续加强对选派干部的管理。认真执行选派工作各项规定和管理制度,坚持抓好选派干部吃住在村。及时落实选派干部年度办公经费和生活补助费。加强选派干部廉政建设,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选派干部往来资金备案和公开制度。对选派干部第二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研究制定选派干部第三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工作的意见,以及选派干部离任工作验收办法。

四、进一步加强对选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13、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各级选派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继续制定支持选派村建设的具体措施。县乡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好选派工作“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并将履行职责情况作为2005年度“三级联创”活动考核的重要内容。选派单位要认真履行选派工作职责,力所能及地帮助选派干部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联系领导和责任处室每季度要深入一次选派村,指导选派干部开展工作。认真执行选派单位履行职责情况半年报和各级领导干部联系选派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