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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赏析八篇

时间:2022-11-19 22:50:36

煤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煤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第1篇

出席会议的中方代表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梁嘉琨同志和总局政策法规司、总局财务司、总局安监一司、煤监局安全监察司、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开滦集团的相关领导。

欧盟委员会就业、社会事务和机会均等总司社会对话司司长阿米恩多・席尔瓦先生、欧盟委员会政策官员安东尼奥・卡玛落塔、欧盟委员会政策官员马修・海伯雷斯顿、比利时联邦公共服务就业、劳工与社会对话司司长克里斯提・德佛里、德国联邦经济技术部司长尔里奇・库勒曼、捷克矿山局副局长安东尼尼・托佛等欧盟代表出席了会议。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监察司副司长李伟敏做出重要讲话。我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2000年1月,成立了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代表国家对各级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监察。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实行垂直管理的煤矿安全国家监察体制,具体是在国家层面,设立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在地方层面,全国设立27个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76个区域监察分局。煤矿安全监察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履行国家监察职责,加强安全监察执法,在保障和促进煤矿安全生产、推动煤炭行业健康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保持稳定好转作出了贡献。

煤矿安全监察体制刚刚建立的2000年,全国发生煤矿事故2720起,死亡5796人,百万吨死亡率为5.71;其中,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事故发生75起,死亡1405人。2009年,全国发生煤矿事故1616起,死亡2631人,百万吨死亡率0.892。与2000年相比,事故起数减少1104起,下降40.6%;死亡人数减少3165人,下降54.6%;百万吨死亡率减少4.818,下降84.4%。其中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事故与2000年相比,事故起数减少55起,死亡人数减少896人,分别下降73.3%和63.8%。

我国煤矿安全监察执法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煤矿安全准入方面的执法监察

煤矿安全准入方面的执法监察主要是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即煤矿建设项目“三同时”和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

第一,对煤矿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的执法监察。《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003年8月,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了《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对煤矿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定。

2008年11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了《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和《煤矿建设项目安全核准基本要求》规定:“煤矿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安全评价,其初步设计应当按规定编制安全专篇。安全专篇应当包括安全条件的论证、安全设施的设计等内容”。

目前,国家对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实行的是分级负责制,设计或者新增的生产能力在120万吨/年以上的井工煤矿建设项目、400万吨/年以上的露天煤矿建设项目,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设计或者新增的生产能力在45万吨/年以上120万吨/年以下的井工煤矿建设项目、400万吨/年以下的露天煤矿建设项目,由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设计或者新增的牛产能力在45万吨/年以下的井工煤矿建设项目,由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负责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按照规定和要求,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在具体实施过程中:

一是通过抓好资料受理、专家审查、会议评审、专家复核、设计变更、集体研究等六个关键环节,严把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关;

二是通过抓好初步验收、编制方案、现场验收、问题复查四个关键步骤,严把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关;

二是严格执行“四个不准”,即:项目未经核准不准受理安全专篇、安全专篇未审批不准开工建设、未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不准进行矿井竣工验收、安全设施和条件未通过竣工验收不准受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

四是根据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情况,适时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专项监察活动,抓好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的执法监察。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规定:“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2004年5月,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煤矿企业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八个方面的条件。如,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各工种操作规程等。

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相关工作:

一是严格审查,严把申请材料审查关、评价报告审查关、安全条件现场核查关、审批发证关等四个关口:

二是规范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受理、审查、制证、颁发等工作程序,明确各工作岗位的职责,细化各工作环节相衔接的要求;

三是强化安全生产许可证档案管理、定期公告、电子化管理等基础工作;

四是开展安全生产许可证专项监察活动,督促煤矿企业持续保持颁证条件。

五是严格执法,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不符合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严格按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二、对煤矿的安全监察执法工作

2000年11月,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成立不久,国务院颁布实施了《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对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职责和煤矿安全监察的内容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为贯彻落实国家对煤矿安全监察的相关规定,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出台了《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国有煤矿瓦斯治理规定》、《国有煤矿瓦斯治理安全监察规定》等一系列相关部门规章。2007年11月,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印发了《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计划的编制审批考核办法(试行)》,对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监察分局年度和月度监察执法计划的编制、审批和考核等工作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建立了按计划实施监察的工作制度。

2008年9月,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印发了《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试行)》,将煤矿

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分为采掘工程、“一通三防”、防治水等20个类别,按其违法行为的轻重程度,依据国家法规和部门规章对处罚的幅度进行了细化,规范了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方面的监察执法行为。

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的相关规定,不断强化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

一是科学合理编制年度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计划,紧紧抓住对事故多发地区和灾害严重矿井的监察。

二是严格按照计划组织实施,重点开展“三项监察”。以督促煤矿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为主要内容,对重点地区和重点矿井开展重点监察;根据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日常性监督检查的情况,开展定期监察。

三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执法计划的考核。对执法计划的考核采取听取工作汇报、现场查阅资料、抽查执法案卷等方式进行,查阅的资料包括各类文件、执法工作制度、执法文书等。

四是开展执法文书评比,规范执法文书的制作。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定期开展执法文书评比活动,通过“五查五看”严把案卷质量关,规范执法文书的制作。

五是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试行)》和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制定的实施细则。在执行中注重把握了七个方面的原则,即:明确实施标准的适用范围、行政处罚遵循过罚相当的原则、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后法优于前先法的原则、依法从轻处罚的原则、依法从重处罚的原则、对多项违法行为分别裁量,合并处罚的原则、不同数额行政处罚的权限原则。

六是创新执法方式,努力提高监察执法效能。经过十年的探索,我们总结出一些效果较好的监察执法方式和方法,大大提高了监察执法的效果。主要有集中式监察、解剖式监察、示范式监察、交叉式监察、预防式监察等办法。

三、对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

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充分发挥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积极性。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煤矿安全监察体制的意见》,明确了“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煤矿安全工作格局,赋予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地方煤矿安全监管丁作进行检查指导的职能。

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明确“加强对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职责。”

2009年4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对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的意见》,明确了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工作方式、工作要求。按照规定和要求,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加强了对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办法。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在实施办法中明确了省局负责监督检查市级监管部门,分局负责监督检查县级监管部门的“下管一级”的相关工作原则。

二是建立完善相关工作的沟通机制、联合执法机制、联席会议机制、信息交流机制等“四项机制”,形成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合力。

三是进行量化评分考核。考核结果向地方监管部门进行通报。定期以书面形式向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报送辖区内煤矿安全监管情况等。

四是开展联合执法,凝聚煤矿安全工作合力,为联合执法提供措施保障。

五是通过向有关地方政府提交加强和改善煤矿安全管理工作建议书,向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送达加强和改进安全管理监察意见书,地方党委、政府的煤矿安全生产意识明显提高。

煤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第2篇

关键词:安全生产 煤矿调度 发展趋势

一、目前煤矿中的状况

作为国民经济中的基础产业,煤矿产业在我国近五十年后的能源消费格局不会有太大的变化。在建国之后的时间,煤炭工业得到了飞速的发展,煤炭产量也是逐年提高,在煤矿安全生产方面也有了很大的变化,不过安全形势还是很严峻。就目前来看,伴随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又进入到一个高速的增长期,因此对煤炭的需求就更加的迫切,这也间接的导致了更多的非法不合格的煤矿产生更多的安全事故。据相关数据统计,近几年每年在矿难事故中伤亡人数有上千人。

在目前来看,我国煤矿中的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很多违规的企业与组织生产现象相对严重,只重视生产却忽略安全。个别的煤矿在安全教育与安全措施方面没有落实清楚,很多煤矿生产环节中的安全隐患没有得到有效的排除或者控制。这样就在很大的程度上造成了煤矿事故发生的概率。

1.2没有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些管理人员与干部不下井,不重视煤矿安全,缺乏责任心,没有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各种责任制成了摆设,没有有效地落实。

1.3在企业管理方面技术落后,力量薄弱。很多煤炭企业的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严重流失,这样导致技术方面的问题不能解决,产生诸多的安全问题。

1.4很多企业为了保证产量,无视八小时工作制,要求加班加点的工作,这样在高强度的工作中更易发生安全问题。

1.5没有严格执行煤矿安全方面的管理制度,进行很多非正常的开采方式,违章爆破等,忽视安全问题。

1.6很多企业违反规定招收临时工甚至是童工,这些人因为缺少相关技术方面的培训,因此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安全问题的发生。

1.7相关部门监管制度落实不严,没有得到有效地监管,致使企业的违规现象频频发生,安全隐患没有有效的排查。

1.8虽然国家和相关部门企业制定了很多制度,但是很多都成了摆设,在实际的工作中严重缺乏落实,执法部门执法不严格,行贿受贿现象严重。

1.9煤炭被定义为主体能源,但是很多政策相对于煤炭行业来说,还是缺少一定的优惠性,这样就会加重煤矿的负担,造成安全生产问题的忽视。1.10在这么多的煤炭事故发生原因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煤炭的贮存条件,这是不能改变的事实,导致采矿中很多困难的出现,也就相对产生很多安全问题。

二、矿区通信技术

在煤矿的生产中,需要对煤矿的生产有一个整体的调度,需要有一个适宜煤矿调度的通信方式,这就需要对煤矿调度通信网络加以建设。很多的煤矿在总调度以及各矿调度上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全套的安全生产指挥系统,这样就会在很大程度上出现沟通不及时的问题。目前这种通信是不够完善的,跟不上现代化煤矿建设的步伐,也不能达到煤矿安全建设的要求。这种状况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调度功能与机制过于单一,组网的能力过差,另一个是缺少有针对性的统一规划,设备的缺乏,不能形成一个有效的综合调度指挥系统。针对以上出现的两个问题,要分别加以有效的解决才是确保煤矿安全调度工作顺利进行的有效方式。

根据煤矿调度中通信技术占有的重要地位,煤矿中的通信技术建设要应用一个一体化的网络概念,采用一个一体化的平台,建立网络管理中心,形成针对数据、电话和视屏的综合性接入网络,集合多种形式的网络,对各方面的数据进行有效的监控,确保避免在每一个环节中安全问题的产生,形成一个一体化的网络指挥系统。

三、调度工作进行的原则

3.1计划。在现代煤矿生产活动中,都是按照上级部门反馈的信息来进行制定适合本矿实际发展的计划,如果在计划制定后,每一个环节或者部门不能按照计划来进行开采工作,那会影响整个煤矿计划的完成,调度工作的目标是完成生产经营作业计划,只有对矿井进行有效的统一的指挥调度才能确保整个煤矿安全生产的实现。

3.2信息反馈。调度工作不单纯是在问题与事故发生后的协调者,更是避免这些事故发生的协调者,有效的预料可能发生的问题与事故,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避免这些问题的发生,确保每一个环节的正常运作,才能实现煤矿的可持续安全工作。这需要煤矿调度人员及时的将可能出现的问题予以反馈,上层主管可以在第一时间了解到问题的原因,将数据统一进行整理、分析,确保能够主动地及时地作出判断,提出有效地额防御性措施,为安全生产创造条件。

3.3综合平衡。在之前的煤矿生产调度工作中,主要考虑的是生产之间的各种关系,但是没有针对现代化煤矿管理有效的实现煤矿调度,现代煤矿调度考虑的包括了正规循环作业中的指挥者,而不简简单单是生产中的调度,必须要求相关部门有一个宏观的调控,及时地分析整理数据,确保各项工作的合理安排与顺利进行。从煤矿的整体利益出发,综合平衡的原则是最有效的,能够促使企业不断发展。

四、开展创新性煤矿调度工作内容

针对于在现有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点工作内容。1)要足够重视煤矿安全调度工作,不能只注重工作的产量,更要注重质量与安全。2)落实相关的管理制度,加大有关部门的监管力度,保证煤矿的正常运行。3)加大科技创新的力度,运用高科技技术进行煤矿安全调度工作,提升工作效率。

五、总结

一个合理高效的煤矿调度工作制度的制定,是保证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前提,也是保证煤矿调度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它对于整个煤矿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现代煤矿的调度工作不仅有汇报制、分析总结制、调度会议制、领导值班制以及调度责任制,煤矿调度工作的日程中又加入了调度分析工作。

伴随着科技的发展,煤矿企业中各级领导与主管部门对煤矿的安全建设更加重视,对煤矿的调度工作也更加重视,这样就给煤矿调度工作的顺利进行创造了条件。从前的传统煤矿调度制度已经不能更好的适应现代经济的发展,在新形势新时期下积极的开展创新性煤矿调度工作已经成为重要的发展方向。只有针对煤矿的安全管理与整体发展进行有效的管理调度,才能准确分析与把握,才能为煤矿的安全生产及时提供可靠准确的消息,才有助于问题的解决,才能更好的适应市场经济下的发展需求,才能在最大程度上保证煤矿的安全生产,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才能为社会创造更大的效益,为企业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王琰涛,位建峰,刘晨.煤矿安全生产调度的信息化建设[J].科技创新导报,2012(05):94.

煤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第3篇

***煤电集团公司任楼煤矿

各位领导、专家:

首先,我代表任楼煤矿,向省经委一行领导莅临我矿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欢迎!

下面,按照《关于开展2010年度煤矿安全生产目标及瓦斯治理利用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皖经信煤炭函[2010]1259号)要求,分以下十个方面汇报。

一、2010年度安全生产情况及2011年度安全工作安排

2010年,任楼煤矿在省经信委及恒源公司的关心、领导下,坚持“事故可防可控”的理念不动摇,紧紧围绕年初确立的安全目标,突出“一通三防”和防治水管理重点,大力推进本质安全型环境创建、班组建设和员工培训工作,不断夯实安全基础,强化过程控制,严格监督检查,狠抓制度落实,着力消除事故隐患,通过全矿员工的共同努力,矿区安全形势实现了稳步发展。全年共生产原煤282万吨,矿区杜绝了死亡事故,顺利实现了安全年;全年杜绝了瓦斯超限事故,截止1月8日,实现安全生产926天,实现瓦斯零超限804天,整体安全效果创历史同期最好水平。

 

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情况: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恒源公司安全生产指令。紧紧围绕安全精细化管理,严格落实“三条红线”、“四件法宝”,夯实矿井安全基础管理,提升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固化班组安全自主管理,员工素质提升工程,努力创建本质安全型矿井;以瓦斯综合治理、防治水为重点,强化责任落实,保持矿井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发展。

二、目标

(一) 消灭重伤以上人身事故和二级及其以上非人身事故,实现矿井安全年;

(二) 杜绝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实现瓦斯零超限;

(三) 确保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细化落实

(二)突出重点,杜绝“一通三防”及水害事故。

1、严格贯彻落实瓦斯综合治理十六字方针,完善矿井“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矿井通风安全可靠。强化煤与瓦斯突出综合防治,提高矿井全员防突意识,认真做好瓦斯地质预报,优化瓦斯治理设计,确保现场落实到位,杜绝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

2、加强矿井水害防治。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认真落实预测预报、超前探查、综合治理、安全评估、验收审批等“五位一体”防治水措施,提高矿井防治水害的能力。

(三)严格落实各项制度,提升矿井安全管理水平。

1、进一步深化员工现场“手指口述”安全确认工作。

2、严格落实现场班评估及交接班管理,生产一、二线单位带班班长及岗位工种必须现场交接班,交接双方对现场的工作质量、安全环境进行认真评估验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签字确认。

(四)强化安全基础管理,实施过程控制。

1、坚持矿井四级隐患排查制度,每月一次矿长主持的重大隐患预排查、预分析;坚持每周一次的集体上岗隐患大排查。科区每周一排查,队每日一排查、班组每班一排查。

2、严格井下带班管理制度,矿副总以上领导下井带班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3号及恒源煤电安〔2010〕146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的相关规定。

3、进一步深化班组安全生产自主管理,完善科(区)自控、队自保、班组自管和岗位自律的自主管理体系。

4、狠反“三违”,严格控制现场“人的不安全行为”,建立反“三违”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五)增强安全质量意识,提升矿井标准化水平。

1、强化培训,提升员工素质

2、实施动态检查,过程控制。

3、积极打造精品工程。

4、强化工程验收管理。

5、零星工程实行开工单制度,零星工程开工前必须经过安监、调度、技术等部门确认后,方可开工。

6、严格矿井安全质量动态抽查与月度定期检查制度,提升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

(六)坚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

1、安监处、政治工作部、群团工作部、人力资源部等及时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集团公司及恒源股份安全生产指令及本企业的制度、规章等。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教和检查活动,大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政治工作部负责组织每月二次的“查隐患、促执行、保安全”活动;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每月一次的特殊工种、新工人上岗履责检查活动;群团工作部负责组织每月一次“主题化”的安全教育协管活动。

2、加强安全文化建塑。大力渗透岗位安全理念,致力于员工日常安全行为的培育。持续提高全矿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塑造本质型安全人,实现安全管理由他律向自律的转变。

(七)突出重点,防止较大事故

1、按照“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工作体系要求,以防突工作为核心,深化瓦斯治理工作。2、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采)”的防治水原则。3、整治安全薄弱环节,有效控制零星事故。

二、2010年度煤炭生产、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完成情况及2011年度初步安排

2010年度原煤产量282万吨,2011年计划原煤产量280万吨。

2011年下半年矿井北翼风井具备开工条件。

三、2010年度瓦斯治理利用工程完成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

(一)瓦斯治理工程完成及资金使用情况

2010年度计划瓦斯治理井巷工程2264m,实际完成2953m;钻孔工程量计划160500m,实际完成162000m。

(二)瓦斯利用工程完成及资金使用情况

2010年下半年建成低浓瓦斯发电厂,前期机组能力3×600Kw,2010年11月份投入运行,完成投资1350万元。截止2010年12月31日,累计发电108万度,全年瓦斯利用量43万m3。

四、2010年度瓦斯抽采量、抽采率和利用量完成情况

2010年计划瓦斯抽采量1550万m3,实际完成1665万m3;抽采率计划55%,实际抽采率58.6%;完成瓦斯利用量43万m3。

五、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矿井建设完成情况

为认真落实《关于推进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矿井建设的实施意见》(皖经煤炭〔2009〕99号)的要求,集团公司制定了《***煤电集团矿瓦斯综合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的实施方案》。我矿积极组织学习研讨,做到:

一、杜绝“一通三防”人身伤亡事故及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二、完成公司下达的瓦斯治理与利用指标;

三、瓦斯抽采达到《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6-2006)要求;

四、达到瓦斯治理示范矿井相关要求。

示范矿井建设开展情况:

1、完成监控传输系统升级改造工程,升级后可实现监控、抽采、人员定位系统以太环网传输。

2、完成了矿井抽采系统扩容工作,实现了矿井高低浓抽采系统的分源抽放。

3、突出危险煤层严格实施区域瓦斯治理,落实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通过采用新技术、推广新工艺、引进新设备,与科研院所合作,解决“一通三防”管理工作中制约煤矿安全生产的关键性问题,有计划地更新、升级现用设备,严格执行落实“一矿一策、一面一策”和任楼煤矿十项瓦斯综合治理制度,认真开展瓦斯动态日分析、监控系统故障日分析、钻探工作日兑现、彩带放炮法等日常基础管理工作,提高了“一通三防”工作效果和效率,通过地面抽采系统、钻探设备升级,矿井瓦斯治理效果明显提高,实现了804天瓦斯零超限;钻探设备升级后,顺层钻孔最大施工长度达130m。

经过全矿员工的不懈努力,任楼煤矿达到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矿井要求。

表一 2010年度示范矿井建设自查验收评分结果

矿井

任楼煤矿

考核项目得分

一、布局合理10分

10

二、通风可靠20分

19

三、抽采达标30分

30

四、监控有效20分

20

五、管理到位20分

20

存在问题及扣分情况

Ⅱ1回风下山局部巷道失修,扣1分。

合计得分

99

验收结果

达到示范矿井要求

六、2011年度瓦斯治理利用计划编制情况

2011年度计划瓦斯抽采量1200万m3,瓦斯利用量200万m3,矿井瓦斯抽采率达60%以上。瓦斯治理井巷工程量计划3256m,钻孔工程量计划115000m。

七、瓦斯事故及瓦斯超限情况

2010全年未发生瓦斯事故,截止2011年1月8日已实现瓦斯零超限804天。

八、2010年度安全专项资金使用及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情况

2010年我矿计提取安全费用共9240万元,本年我矿累计投入安全费用支出总计15105.67万元,比计划多提5865.67万元,其中

一、材料费用5969.42万元:

二、外购燃料与动力,主要为电力费用用于通风与瓦斯及地下水抽放1070.68万元。

三、职工薪酬6211.91万元。

四、瓦斯抽采系统安装工程1853.66万元。

九、2010年度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情况及2011年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打算

一、2010年质量标准建设情况

2010年,我矿紧紧围绕安全精细化管理,夯实矿井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坚持动态达标,过程控制,强化班组安全自主管理和员工素质提升,以构建本质安全型矿井为目标,建立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质量标准化管理目标,层层落实安全质量生产责任制。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通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使我矿质量标准化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我们主要做了以工作:

(一)强化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素质。2010年,我矿制定了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培训计划,通过静态理论知识培训与现场动态技能培训相结合的形式,进一步提高员工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水平,形成了人人要安全,人人讲安全,处处求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落实长效机制,加强质量标准化检查工作。成立了以矿长为主的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在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上,立足现场,制定检查标准。对检查结果依照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兑现,奖优罚劣。

(三)完善矿井隐患排查制度。坚持每月一次矿长主持的重大隐患排查,对下个月可能出现的重大隐患预排查、预分析,制定预防措施;坚持每周一次的矿井安全隐患大排查,覆盖全矿井,分专业进行系统排查,排查的问题进行跟踪落实;科区进行每周一排查,队每日一排查、班组每班一排查。确保一级负责一级,健全隐患排查制度,将排查结果建档管理,跟踪复查验收到位,确保消除安全隐患,坚决做到隐患不处理不生产,为安全生产提供先决条件。

(四)开展各类专项治理活动。2010年,我矿制定了《任楼煤矿顶板专项治理实施办法》,出台了《井下小绞车专项治理活动》管理办法,开展了斜巷运输整治活动,完善轨道上山使用的绞车各种保护安设齐全,保障运行可靠;推广使用气动保险档和气动道岔,此项工作的开展,以上各种活动的开展大大地改变了安全状况,提高了安全可靠性,增大了安全系数。

(五)加强示范工程建设。2010年,我矿制定了“示范工程”的规划和实施措施,以点带面,逐步向 “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采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矿井”延伸。全面提升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努力打造本质安全型矿井。

(六)深化区队班组建设,提高区队安全自主管理能力。为进一步深化班组安全自主管理,规范员工个人操作行为,提升班组现场安全管理水平,真正做到科区自控、班组自管、员工自律。

(七)深化“手指口述”安全确认工作。各职能部门加强对“手指口述”安全确认的监督检查,使员工在作业过程中通过心想,眼看,口说,手指,确认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作业,规范了员工的操作行为,真正起到提升员工安全素质,大大降低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八)建立合理、高效运作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和机制。我矿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安全生产工作上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考核机制,以制度约束行为,以制度确保各项体制的健康运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各级领导干部、职能部门和基层生产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进行完善,做到“一职一责”、“一岗一责”、责权明确具体,形成合理、高效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这是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的重要保障。

二、2011年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打算

(一)坚持抓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信心不动摇。实现煤矿安全管理工作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的转变,建立煤矿安全长效机制,夯实煤矿安全基础。

(二)全面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以“一通三防”防治水为重点,抓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各项工作。严格煤矿采掘头面管理,分时期开展各项专项治理活动,全面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

(三)严格执行上级政策,努力提升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消灭重伤和二级及其以上非人身事故,实现矿井安全年;杜绝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实现瓦斯零超限; 确保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

十、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执行情况

为真正做到“预防为主”,2010年,矿加大了隐患排查力度,煤矿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出台了《矿井重大灾害治理调度日分析制度》、《任楼煤矿“一通三防”和防突工作隐患排查制度》,对隐患排查周期和治理、报告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建立了隐患排查跟踪闭合长效机制。每日在矿调度会议室进行矿井重大灾害治理调度分析会;每周一进行一次多专业全覆盖式井下现场事故隐患排查;矿每月组织一次事故隐患隐患审查,对各单位上报的隐患进行确认。对排查出的一般隐患,安监处按采掘、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及防治水进行分类,交由相关科室跟踪落实,确保隐患闭合管理。整改率达100%,没有发现重大隐患。

煤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第4篇

这次会议,按照市委书记“立足现实、着眼长远、立即行动、务求实效”要求。号召全市上下迅速行动起来,决战煤炭产业,全力推进我市煤炭产业加快发展和转型升级,为经济社会发展“提速赶超、转型跨越”提供能源基础和保障。

一、充分认识加快煤炭产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煤炭产业摆在战略性、基础性地位突出抓好

第一,“十一五”全市煤炭产业发展的成绩应当肯定,但存在的问题必须正视。纵向比较,进步很大,表现为“五个明显提升”;但横向比较,差距明显,表现为“三个十分突出”。“五个明显提升”:一是支柱地位明显提升。2010年,我市原煤产量1441万吨,煤炭产业实现增加值32.9亿元,同“十五”期末相比,原煤产量增长25.41%;实现增加值增长236.84%。煤炭产业在规模工业中的比重从2005年的2.68%提高到2010年的10.5%。二是规模化水平明显提升。先后关闭了浪费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187家,对155家煤矿实施了整合及扩能技改,矿井建设规模从单井3万吨提高到14万吨。12处年产30万吨以上大中型煤矿先后开工建设,总规模达705万吨。其中7家年产30万吨以上煤矿相继建成通过验收投产或批准进行试生产,新增原煤产能380万吨。三是开发利用水平明显提升。矿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地质灾害治理得到进一步强化,和谐矿区建设积极推进,煤矿开采秩序进一步规范,煤炭资源回采率从30%左右提高到70%以上。瓦斯、煤层气、煤矸石等资源综合利用步伐加快,9家煤矿企业建成瓦斯发电厂,年利用瓦斯2000万立方米以上。规划建设了桐梓煤化工、桐梓火电厂、绥阳煤电化等煤炭资源深加工项目,资源开发附加值明显提高。四是机械化水平明显提升。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机车及皮带运输机械、锚喷技术工艺等广泛推广应用,煤炭产业科技装备水平和机械化程度明显提高。五是全生产水平明显提升。煤矿企业安全管理和政府监管体系建设得到加强,“两个主体”责任不断强化,煤矿安全形势逐年好转。2010年,全市发生各类煤矿安全生产事故40起,死亡69人,同“十五”期末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49.38%、57.02%;煤炭百万吨死亡率在2005年的基础上下降了5.7,降至2010年的4.99。“三个十分突出”:一是发展慢的问题十分突出。一方面,和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相比,煤炭产业自身发展相对缓慢;另一方面,煤矿建设速度慢。2006年经省政府批复整合方案和省煤炭局核准的项目共246个,建设总规模3135万吨,但经过5年的发展,到目前为止仅有66家煤矿建成投产(其中11家为试运转煤矿),新增生产能力仅828万吨,比例均不到30%。规划建设的大中型煤矿36个,总规模1695万吨,到目前为止仅有12个开工建设,建设总规模仅705万吨。二是小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我市现有合法生产煤矿以及建设煤矿单井规模仅14万吨,低于国家煤炭产业政策对省不低于15万吨的规模要求,而六盘水市单井规模35.5万吨,毕节地区单井规模21.3万吨。如与山西、内蒙、新疆、河南等产煤大省相比,差距更大。除了徐矿、南桐等几家外来企业外,集团化、规模化、集约化均未形成,仍以小和散为主。三是低的问题十分突出。首先,机械化开采程度和安全生产水平虽然明显提升,但整体上仍然很低。地方煤矿仍以相对落后的炮采为主;2010年煤炭百万死亡率为4.99,而六盘水市、毕节地区分别为1.83、1.84,同时也远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其次,煤炭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政府部门对煤炭产业的管理水平还比较低,煤炭专业技术人员十分缺乏,矿工流动性大,整体素质较低,安全生产操作技能低;而且政府服务指导煤炭产业发展的能力总体较弱,专业管理人员的配置和国家对煤炭行业的管理要求不相适应。此外,煤炭资源的地质勘探程度比较低,资源保障发展的能力不足。在充分肯定各级党委政府及企业所做努力、取得成绩的同时,以上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第二,加快煤炭产业发展,是实现“提速赶超,转型跨越”的迫切需要。煤炭产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能源产业和主要的原料工业,具有基础性、战略性的地位,是实现“提速赶超,转型跨越”的重要保障。但是,由于取消保留生产系统等原因影响,今年1-3月,我市地方煤矿生产原煤仅162.19万吨,比上年同期减少了54.53万吨,同比下降了25.16%;今年一季度煤炭行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2574万元,同比增长18.79%,仅为全年目标任务的14%。煤炭产业发展的现状,对于我们围绕“提速赶超、转型跨越”主基调,推进工业化、城镇化战略造成很大影响。一是成为影响当前经济平稳运行的重要瓶颈。今年一季度工业增长29.4%,这得益于各县、区(市)和各部门奋力拼搏,也得益于电力供应充足(一季度日均用电3600万度,同比日均增加600万度左右)。2010年全市完成地方电煤供应405万吨,占省下达计划的69.8%。今年一季度,我市地方组织电煤供应69.9万吨,同比减少电煤供应量17.4万吨,占省下达计划的13.2%。由于我市电煤供应不足,省电网公司按照省政府煤电挂钩政策的要求,从3月24日起对网区进行了限电,日均供电量3000万度,造成我市32户高耗能企业中有20户企业全面停产、12户企业低负荷运行,工业经济运行受到严重影响,如果电煤保障工作仍然跟不上,省电网公司将进一步调减我市用电负荷,势必对全市的经济运行造成更加严重的影响。电煤保障已经成为牵动全局的问题。二是成为影响长远发展的重要因素。从长远看,“十二五”时期将是我市经济社会提速发展的关键时期。按照“提速赶超、转型跨越”和实施工业强市战略的要求,我市将规划建设一大批工业项目。由于受产业结构、资源条件等的限制,以消耗煤炭、电力为主的资源型项目所占比重仍然较大,工业经济发展对煤炭的依赖程度增加,煤炭需求将大幅度增长。根据测算,到“十二五”期末,我市对煤炭产业的需求最低限度在4000万吨以上。如果按照煤炭产业现有的发展水平和速度,肯定不能满足“十二五”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需要。加快煤炭产业发展,已经成为我市当前刻不容缓的战略性任务,必须竭尽全力推进。

第三,煤炭产业发展的关键,是要把煤炭产业摆在战略性、基础性地位突出抓好。反思煤炭产业的发展现状,既有煤炭赋存条件较差、发展基础较差、产业政策多变、煤电矛盾制约等客观原因,但更应当注意的是主观原因。主要是我们的思想、工作、作风还不适应煤炭产业发展需要,对煤炭产业的战略性、基础性地位认识不足,在发展全局中摆的位置不够突出,在破除煤炭产业的发展难题、营造煤炭产业快速发展的环境方面攻坚克难的力度不够。我们最大的差距就在于没有将煤炭产业摆在战略性、基础性的地位来抓,仅是电煤问题就牵扯了各级领导大量的精力,如不将这一状况快速扭转过来,将会严重影响我们抓当前、谋长远的各项工作。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特别是在西部地区,党委、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主导作用非常重要,要加快煤炭产业发展必须首先解决认识问题,各级党委、政府要真正将煤炭产业作为牵动全局的战略性、基础性产业摆在突出位置来抓。煤炭产业牵动全局,我们对煤炭产业发展的重视程度一定要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既要重视用煤项目的引进,更要重视煤炭为主的要素保障能力,确保领导精力、干部力量、生产要素的投入,切实做到心中有数,系统谋划,扭住不放,强力推进;煤炭产业是长效产业,我们一定要对基础工作抓住不放,既要为本届政府的任期负责,更要为长远发展打好基础,扎实做好煤炭地质勘探、矿区公路建设、煤矿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创新等基础性工作;煤炭产业发展的主体是煤矿企业,我们一定要千方百计调动和保护煤矿企业广大员工抓发展的积极性,促进他们不断提高综合素质,营造尊重依法投资、尊重艰苦劳动的氛围,适应资金密集、技术密集、风险密集的行业发展需要;煤炭产业对政府监管和服务能力的要求很高,我们一定要理顺政府内部的体制机制,注重煤炭产业发展的政策研究,抓好监管和服务队伍的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加强改善对煤矿企业的服务和扶持,依法对煤矿企业进行监管和引导,促使煤炭产业健康发展。

二、坚持立足当前和着眼长远相结合,突出重点全力以赴抓好煤炭产业提速赶超、转型跨越

当前以及“十二五”时期,是我市煤炭产业加快发展的关键期和产业升级的转型期,煤炭产业发展各种短期矛盾和长期问题相互交织,头绪多,工作任务很重。各级各部门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总要求,围绕“提速赶超、转型跨越”主基调,以资源勘探为前提,以扩大产能和提升产业发展水平为主线,以科技进步为动力,以加快重点煤矿建设和促进煤矿兼并重组为突破口,以创新体制机制为保障,正确处理好当前和长远、生产和安全之间的关系,核心是要解决好发展慢的问题,在加快煤炭产业发展过程中推进产业结构的调整,提升煤炭产业发展的整体水平。奋斗目标是要千方百计做大总量,提高煤炭产业的供给保障能力,“十二五”期间,全市煤炭产量必须确保年均增长600万吨以上;到2015年,产能总规模达到4000万吨以上,年产量确保3500万吨以上,百万吨煤炭死亡率降至2以下。各县、区(市)要结合实际,认真测算,在不低于全市目标的前提下确定各自发展目标。

围绕以上目标和要求,必须全力以赴抓好八项重点工作:

第一,千方百计加快煤矿项目建设攻坚,迅速提高煤炭产能。我市煤炭产业发展滞后,关键就在于煤矿建设项目特别是大矿建设推进慢,必须要把加快煤矿项目建设特别是大矿建设作为煤炭产业发展抓手,全力攻坚,力求突破。对于煤矿建设进度的问题,只要办法正确,措施得当是能解决好的,在这方面绥阳县、金沙县的做法值得学习借鉴。一是要全力加快桐梓矿区、二郎矿区和绥阳矿区、鸭溪电厂配套煤矿建设,2012年所有规划矿井必须全面开工建设,今年要加速推进;2015年前确保36对年产30万吨以上大中型煤矿建成投产,实现新增产能1500万吨。二是要着力加快186对各类已开工整合煤矿建设步伐,2012年全面建成投产,实现新增产能2250万吨/年;到2015年,市内中西部地区形成3650万吨以上煤炭生产能力;东部六县形成350万吨以上煤炭生产能力。三是要全面落实煤矿业主建设主体责任,各县、区(市)政府要与煤矿业主签定建设推进合同,所有煤矿建设项目必须倒排建设工期,明确建设投产时限,逾期没有按照合同建成的,除特殊原因外,依合同约定予以处罚,直至取消项目建设资格,提请有关部门收回采矿权。四是要建立推进煤矿建设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对有煤矿建设任务的县、区(市)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实行奖惩。各县、区(市)也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建立加快煤矿建设的相关激励约束机制。同时,今年要认真做好在建煤矿建设项目的竣工和验收投产工作,确保100对煤矿建成投产,实现新增煤炭生产能力1000万吨以上。

第二,千方百计抓好合法煤矿的生产,切实保障电煤生产供应。一是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强化合法矿井的正常生产。除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要求,以及存在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确需停产整改的煤炭企业外,一般不得对合法煤炭企业进行停产整改;不能对煤炭行业实施无法律法规依据的普遍性停产。如果确需停产整改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原则,相关主管部门、所在地县、区(市)政府要共同组成工作组,加强指导帮助,督促整改,限时验收复产。合法煤矿在兼并重组期间,不能以兼并重组为借口停止生产。二是要进一步强化电煤保障的责任制。省、市政府再三明确电煤保障是政治责任,特别是电厂所在地的县委、县政府要承担更为特殊的责任;电厂作为电煤保障的责任主体,责任重大,必须服从政府的统一调度,切实完成外购电煤任务。各级各部门要集中力量、层层落实。三是要坚持市场化配置和政府主导相结合,运用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煤电挂钩、煤税挂钩等行政措施,强化电煤供应保障。特别要按照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继续做好电煤封关工作,在电煤供求矛盾没有完全缓解的条件下,严禁电煤外运。同时,要严格执行煤电挂钩政策,对没有完成电煤供应任务的县、区(市)要进行限电。四是要保证煤炭应有产量。在当前煤电矛盾突出的情况下,各级各部门以及各煤炭企业都要讲政治、顾大局,千方百计提高产量。针对当前计划电与市场煤的矛盾,省政府有明确意见,除专门为解决群众生活用煤批准建设的煤矿外,所有煤矿都必须无条件承担电煤保障任务。煤炭产品要优先保障市内以电煤为主的需要。所有在建煤矿要根据投产时限,承担电煤供应任务,不能按时建成投产的煤矿,到达建成期后要通过向合法煤矿购买电煤等方式,完成电煤供应任务。五是要建立电煤供应保障责任金制度。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电煤保障应急管理的紧急通知》(遵府办发电[2010]100号)要求,落实电煤保障责任金制度。电煤保障责任金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供给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第三,千方百计加快资源勘探,科学规划煤炭产业布局。一是各县、区(市)都必须重视和加强煤炭资源勘探工作。要进一步争取省国土资源厅的支持,尽快开展习水县煤炭资源的整装勘查工作,习水县要做好对接。根据国家政策,现在煤炭资源勘探必须是国有基金才能进入,我市要争取筹集资金,加入省地质勘探基金,增加煤炭资源的地勘项目数量。要积极对接反映有关煤炭资源精查探矿权问题,争取国家的支持。2012年要基本完成市内重点矿区煤炭资源勘查工作;2015年前完成全市+100米水平以上煤炭资源勘查工作。在煤炭资源勘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勘查技术规程,提高勘查精度,保证勘查质量,加强勘查成果质量监管,提高煤矿项目建设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二是坚持“以资源定规划”,各重点产煤县、区(市)以及市级相关部门要科学编制煤炭资源开发相关规划。国土资源部门组织编制煤炭资源勘查规划,并依据煤炭开发规划和矿区总体规划,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煤炭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发展规划;发展改革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组织编制矿区总体规划,2011年底前完成相关规划编制。各重点产煤县、区(市)相关规划编制完成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三是要加强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工业发展规划、相关涉煤行业发展规划与煤炭行业发展规划的衔接,确保规划科学合理,煤炭资源配置可靠,切实可行。用煤项目的引进必须有煤炭资源作保障,要立足本地资源,利用外地资源,统筹考虑。四是要优化煤炭产业区域布局。习水县、桐梓县、县、绥阳县要快速扩大产能产量,延长产业链;仁怀市要统筹煤炭产业发展和国酒生态区保护的关系,茅台上游在不增加现有设计产能前提下,加快兼并重组和整合,到2015年,地方煤矿控制在15对以内,提高单井规模和环保水平;东部六县要加快扩能技改,满足当地群众生产生活用煤需要。

第四,千方百计推进煤矿兼并重组,促进煤炭产业规模化发展。对煤炭企业实施兼并重组,既是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要求,也是促进我市煤炭产业转型升级的客观需要。各重点产煤县要提前准备,切实推进这项目工作,省的工作方案很快就会出台。反思“十一五”煤矿整合的经验,各级政府要牢牢掌握煤矿兼并重组工作的主导权,精心谋划,强力推进。一是要统筹协调关闭整顿、资源整合与兼并重组的关系,以资源为基础,以资产为纽带,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减少现有煤炭企业数量。二是要鼓励各种所有制煤矿以及电力、冶金、化工等工业企业参与兼并重组,促进优势企业进行强强联合,支持煤电化冶运一体化经营,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同时,要研究煤炭企业兼并重组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强政策扶持和引导,积极促进兼并重组。三是要坚持市场推动下,政府主导推动兼并重组工作。如果整合双方难于达成兼并重组协议的,由政府指定中介机构对重组煤矿进行评估,按评估价格进行兼并重组。如果还不能达成兼并重组整合协议的,依法予以关闭。四是要对2010年以来已转让煤矿企业登记和建设情况进行清理,不按规定工期建设且私自转让矿权的,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矿产资源管理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通过兼并重组,到2015年,全市煤矿生产企业(集团)数量控制在24户以内,企业生产规模达到150万吨/年以上,规模化水平明显提高。

第五,千方百计推进技术进步,提高煤炭产业机械化装备水平。提高煤炭产业的机械化装备水平。既是加快煤炭产业升级发展的要求,也是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的重要保障,通过开采水平的提高和标准化矿井的建设,可以大大提高煤炭产业的生产能力和安全生产水平。要坚持把推广使用新装备、新工艺作为加快煤炭产业发展的重要环节,全力进行推动。一是要淘汰煤炭行业的落后技术装备与工艺,加快安全高效高产矿井建设,提高煤矿装备现代化、系统自动化、管理信息化水平。新开工建设和技改煤矿,要全面推广使用刮板输送机、皮带运输机以及机械化采煤设备,30万吨/年以上大中型煤矿,具备条件的,一律要实行综采综掘。二是要鼓励煤炭企业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科技实力强的大型煤矿企业进行合作,加快提升煤炭产业科技水平。到2015年底,力争小型煤矿采煤机械化和掘进装载机械化程度分别达到55%、80%以上,促进煤炭产业升级。

第六,千方百计抓好煤炭资源的保护和开发,促进煤炭产业可持续发展。煤炭资源是国家重要战略资源,不可再生,必须要坚持合理开发利用和积极保护相结合。一是要认真落实煤矿设计开采技术标准和规范,严格开采顺序、开采方法和开发强度管理,禁止越层越界,严厉打击私挖滥采等非法行为。二是要加强煤炭生产矿井资源回采率标准管理,鼓励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开采极薄煤层和难采煤层,提高煤炭资源回采率。三是要积极延长煤炭产业链。煤炭资源保障条件较好的县、区(市),在确保电煤供应的前提下,发展洗煤、型煤、焦炭、水煤浆、新型煤化工等精深加工产品,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四是要加强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新建煤矿项目必须制定资源综合利用方案,具备综合利用条件的,一律要对瓦斯、煤层气、矿井水和煤矸石等实施综合利用。五是要大力提倡合理用煤、节约用煤和有效用煤,严格限制“两高一低”等行业低水平扩张,新建年消耗煤炭10万吨及以上工业项目,所在地县、区(市)政府以及项目业主要落实煤炭供求来源,并提供煤炭资源配置方案。

第七,千方百计抓好煤矿安全生产,提高安全发展水平。要坚持形式安全和本质安全相结合,更加注重本质安全,对于形式安全的内容要灵活变通,对于本质安全的内容必须抓死看牢,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尤其是在当前电煤保障任务艰巨的情况下,更是要加强安全监管。一是要全面强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煤矿企业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强制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加强瓦斯、水害等重大煤矿灾害治理,加强煤矿企业员工队伍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和教育,提高煤矿全员安全意识。比如逢掘必探、放炮撤人、前探支护等简单有效的措施必须落实。二是要全面落实各级政府的煤矿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执行力建设,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包保制度和驻矿安监员制度。三是要加强煤矿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建立煤矿安全监管信息化监管平台,建成市级煤矿应急救援基地。四是要严格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事故责任追究,建立科学严格的煤矿安全生产问责制度,将尽职免责与问责免职结合起来。

第八,千方百计推进和谐矿区建设,切实减轻煤炭企业负担。一是要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加强矿区生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废弃物综合利用、地质灾害治理等,严格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完善矿区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切实保护矿区生态环境。二是要加强矿区地灾治理。矿区范围内,经评估确需整村(寨)搬迁的居民,坚持搬迁和建设开采同步进行。同时,统筹好新农村建设和小城镇建设,努力改善煤灾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地灾重的地区可以学习借鉴六盘水地区的做法。三是要健全完善矿群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加强矿区治安环境整治,妥善处理煤炭资源开发中涉及的群众利益问题。四是要大力开展煤矿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全面清理涉煤企业各类收费,坚决取消各种对煤炭企业的乱收费,严格查处涉煤“三乱”行为,规范煤炭企业税费,切实减轻煤炭企业负担。五是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以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为主的煤炭行业社保体系,督促煤炭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切实保护矿区群众及煤矿职工合法权益。六是要正确看待和评价煤矿企业,避免“妖魔化”煤矿企业。各级政府要发挥引导、教育的作用,共同创造有利于煤炭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千方百计破解发展难题,进一步建立完善促进煤炭产业快速发展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哲学上讲,上层建筑必须适应经济基础,必须有利于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推进煤炭产业发展,认识上要将煤炭产业摆在战略性、基础性地位,工作上要解决与制约煤炭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

第一,千方百计加快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一是要加快煤矿双回路、矿区公路、矿区铁路及运煤专线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所有煤矿2011年底前完成双回路电源点建设工作。到2012年底,30万吨/年以上煤矿配套建设四级以上矿区公路。二是要加快煤炭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设立开办煤炭行业安全技术服务等中介机构,加强煤炭产业协会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在技术服务、安全评价、市场开发、信息咨询、行业自律等方面的作用,为煤炭产业发展提供服务。同时,要加强对涉煤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提高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凡是中介机构提供鉴定、开采设计方案等和实际不符,并因此引发重大事故或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中介机构的相关责任。

第二,千方百计加大要素投入,进一步破解发展难题。一是要强化煤矿建设用地保障。重点产煤县、区(市)要充分预留煤炭产业发展用地,重点煤矿项目用地指标、占补平衡指标在全市进行统筹。煤矿企业建设用地,可采取临时用地、向农户和村集体租用等形式获得;煤矿建设项目用地的土地价格,可以参照《省政府关于加快产业园区建设的意见》(黔府发[2010]17号)执行。二是要加大资金投入。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投入的前提下,市级财政每年从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煤炭产业发展。各重点产煤县、区(市)也要按照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煤炭产业发展。三是金融及担保机构要积极为煤矿企业建设和发展提供融资服务。各重点产煤县可以借鉴六盘水和毕节等地做法,整合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生态治理保证金等各类资金中用于煤炭产业发展,为重点煤矿建设融资提供担保。四是要强化煤炭产业的招商引资。重点产煤县、区(市)要把煤炭产业招商作为招商工作的重要内容,落实责任制,大力引进有足够资金、足够技术力量的投资者投资煤矿建设。

第三,千方百计培养引进专业技术人才,进一步强化煤炭产业人才队伍建设。煤炭专业人才不足是当前非常突出的问题,要切实强化人才引进、人才培养工作,并将其作为衡量我们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特别是重点产煤县要高度重视,打破框框套套,以非常规的手段,扎实抓好这项工作。一是要大力支持煤矿企业从国内各大高校、科研机构以及大型煤炭企业引进人才,积极鼓励煤炭企业、高校合作办学,采取定向、委培等方式培养煤炭专业人才。同时,要充分发挥大中专院校、职业技术院校的作用,开设采矿等涉煤专业。全市煤矿企业技术管理人员配备在2011年底必须达标,否则视作重大隐患挂牌整治。二是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为煤炭产业发展所需特殊人才的聘用开设“绿色通道”。到“十二五”期末,全市煤炭管理和安全监管队伍涉煤专业人员数量占人员总数要达到40%以上,煤矿工人专业化程度要达到80%以上。三是要建立煤炭职业培训体系,落实职工的全员培训。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煤矿企业新招井下作业人员纳入年度农民工就业培训计划,实行免费培训。同时,要定期组织煤矿管理干部学习培训,提高煤矿干部的专业技术水平。职业技术学校要研究设立涉煤专业。四是要认真落实《劳动法》等规定,大力抓好煤炭产业工人队伍建设。通过劳动合同制管理、健全养老医疗工伤保险制度、建立工资晋升机制、加强规范化管理和企业文化建设等措施,增强矿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为煤炭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煤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第5篇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结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测量规程》等相关技术规范规定,按照棋盘井煤矿东区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秉承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制定:

1、在矿长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令以及集团公司、煤焦化及蒙西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对东区地测防治水的安全生产管理负安全监督的责任。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保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煤矿防治水细则》和《煤矿测量规程》等相关技术规范,做好矿井地测防治水方面各项地质、测量及防治水工作任务。

3、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要求,做好地测防治水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各项工作。

4、编制煤矿建井地质报告、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报告、煤矿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储量核实报告、水文地质补勘报告、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等工作,做到资源合理开发“三量”平衡。

5、编制及修订地测防治水专业管理制度、技术管理制度,参加矿井防治水及探放水安全培训工作。

6、掌握棋盘井煤矿东区井田内和周边地质构造、小窑分布及开采现状和水灾隐患,协助相关部门解决生产中遇到的重大地质和水害防治问题。

7、做好煤矿井上下测量工作,组织建立矿井地测防治水基础图纸、资料和台账,定期进行地表沉陷监测工作。

8、及时掌握各类大型贯通工程,认真贯彻执行贯通通知单制度,对重大工程要现场跟踪,协助处理贯通过程中发生的问题。

9、开展地质、测量、防治水、储量管理方面的技术竞赛及业务培训工作,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提高职工素质。

10、负责对相关单位提供地测资料,做好导线测量及复测核算工作,执行资料的保密制度。

11、做好矿井采掘工作面水害防治工作,重点对首采工作面采空区涌水进行观测、统计和分析,协助完成矿井生态治理及土地复垦工作。

12、严格遵守上级公司及矿有关职业病防治的相关规定,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在工作现场落实的监督检查,组织科室人员按规定参加职业健康检查。

13、负责完成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地测防治水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环保责任制

地测防治水副总工程师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地测防治水科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保工作全面负责,其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保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煤矿防治水细则》和《煤矿测量规程》等相关技术规范,组织地测防治水人员全面完成各项地质、测量及防治水工作任务。

2、组织开展地测防治水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工作。

3、组织编制棋盘井煤矿东区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程计划,并付诸实施。

4、组织编制煤矿建井地质报告、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报告、煤矿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储量核实报告、水文地质补勘报告、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等工作,做到资源合理开发“三量”平衡。

5、组织开展地质补充调查与勘探、地质观测、资料编录和综合分析,提供煤矿生产各个阶段所需要的地质资料,解决煤矿安全生产中的各种地质问题;负责对矿井采掘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地质和水文地质预测预报、探放水设计、防治水工程设计和效果验证报告等进行审核把关。

6、组织开展编制及修订地测防治水专业管理制度、技术管理制度,参加矿井防治水及探放水安全培训工作。

7、组织地测防治水科编制地表岩移观测方案并实施,定期进行地表沉陷监测工作,并提交地表沉降观测报告。

8、组织开展矿井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定期开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

9、组织召开地测防治水安全办公例会,梳理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对科室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10、组织开展地质、测量、防治水、储量管理方面的技术竞赛,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提高职工素质。

11、组织开展关于地质、测量、防治水、储量管理方面的技能培训工作,积极提升科室业务水平。

12、组织开展矿井汛期水害隐患排查工作,积极完善井上下各类防洪抗讯设施设备,对排查出的水害隐患跟踪落实整改。

13、组织做好首采工作面回采期间采空区涌水的水害防治工作,做好矿井及采区涌水量的观测、统计及分析。

14、组织编制矿井水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参与1次水害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15、组织开展矿井地质工作,参与审查采掘工作面过地质构造安全技术措施。

16、严格遵守上级公司及矿有关职业病防治的相关规定,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在工作现场落实的监督检查,到工作现场必须佩戴各种作劳动保护用品,按规定参加职业健康检查。

17、完成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地测防治水科科长安全生产环保责任制

地测防治水科科长是地测防治水科安全生产环保第一责任人,对地测防治水科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保工作全面负责,其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保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煤矿防治水细则》和《煤矿测量规程》等相关技术规范,组织地测防治水人员全面完成各项地质、测量及防治水工作任务。

2、负责地测防治水科的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矿井地测防治水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工作。

3、组织编制棋盘井煤矿东区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季、月的工作计划,并付诸实施。

4、组织编制煤矿建井地质报告、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报告、煤矿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储量核实报告、水文地质补勘报告、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等工作,做到资源合理开发“三量”平衡。

5、组织开展地质补充调查与勘探、地质观测、资料编录和综合分析,提供煤矿生产各个阶段所需要的地质资料,解决煤矿安全生产中的各种地质问题;负责编制矿井采掘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对年度、月度地质和水文地质预测预报、探放水设计、防治水工程设计等进行审核把关。

6、组织开展编制及修订地测防治水专业管理制度、技术管理制度,参加矿井防治水及探放水安全培训工作。

7、负责煤矿井上下测量工作,组织建立矿井地测防治水基础图纸、资料和台账,定期进行地表沉陷监测工作。

8、组织开展矿井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定期开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

9、协助地测副总工程师每月召开地测防治水安全办公例会,梳理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并对科室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10、协助地测副总工程师组织开展地质、测量、防治水方面的技术竞赛,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提高职工素质。

11、组织开展关于地质、测量、防治水、储量管理方面的技能培训工作,积极提升科室业务水平。

12、组织开展矿井汛期水害隐患排查工作,积极完善井上下各类防洪抗讯设施设备,对排查出的水害隐患跟踪落实整改。

13、负责做好首采工作面回采期间采空区涌水的水害防治工作,做好矿井及采区涌水量的观测、统计及分析。

14、组织开展矿井采掘工作面水害防治,积极利用物探及钻探技术,继续做好9#煤采掘工作面超前探查工作。

15、严格遵守上级公司及矿有关职业病防治的相关规定,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在工作现场落实的监督检查,到工作现场必须佩戴各种作劳动保护用品,按规定参加职业健康检查。

1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地测防治水科副科长安全生产环保责任制

地测防治水科副科长负责协助科长抓好本科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其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保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煤矿防治水细则》和《煤矿测量规程》等相关技术规范,具体负责地测防治水各项地质、测量及防治水工作任务。

2、负责编制棋盘井煤矿东区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季、月的工作计划,并付诸实施。

3、具体开展矿井地测防治水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工作,建立健全部门规章制度,完善相关图纸、台账等资料。

4、负责编制煤矿建井地质报告、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报告、煤矿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储量核实报告、水文地质补勘报告、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等工作。

5、具体负责矿井储量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储量系统填报,建立并完善储量相关图纸及台账,做到矿井“三量”平衡。

6、做好矿井地质补充调查与勘探、地质观测、资料编录和综合分析,编制矿井采掘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对年度、月度地质和水文地质预测预报、探放水设计、防治水工程设计等进行审核把关。

7、负责煤矿东区井上下测量管理工作,组织定期开展地表沉陷监测,并及时完善观测台账,分析沉降情况。

8、具体负责建立矿井地测防治水基础图纸、资料和台账。

9、组织开展矿井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定期开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

10、协助地测副总工程师及科长每月召开地测防治水安全办公例会,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下一步工作计划,对地测防治水重点工程及时推进、汇报。

11、协助科长组织开展地质、测量、防治水方面的技术竞赛,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提高职工素质。

12、协助科长组织开展关于地质、测量、防治水、储量管理方面的技能培训工作,积极提升科室业务水平。

13、积极深入井下现场,及时检查各作业地点的隐患,配合科长做好地测防治水专业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

14、具体负责做好首采工作面回采期间采空区涌水的水害防治工作,做好矿井及采区涌水量的观测、统计及分析。

15、负责做好矿井采掘工作面防治水设计、施工组织、工程验收及成果分析,采用物探、钻探等多种技术手段,做好9#煤采掘工作面超前探查工作。

16、严格遵守上级公司及矿有关职业病防治的相关规定,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在工作现场落实的监督检查,到工作现场必须佩戴各种作劳动保护用品,按规定参加职业健康检查。

1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地测防治水科业务员安全生产环保责任制

地测防治水科业务员负责本科室安全技术管理,协助科长及副科长做好地测防治水具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其职责是:

1、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煤矿防治水细则》、《煤矿测量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负责棋盘井煤矿东区的地质、测量及水文技术的日常业务工作。

2、协助科长及副科长开展矿井地质、测量、防治水、储量管理等技术管理工作,确保本科室工作业务保安和自主保安。

3、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要求,做好地测防治水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各项工作。

4、做好矿井地质观测、资料编录和综合分析,编制年度、月度地质和水文地质预测预报、探放水设计、防治水工程设计等。

5、积极深入井下现场,做好巷道地质构造的收集整理,分析构造发育情况,及时绘制巷道素描图。

6、完善矿井防治水各类管理台账,及时更新防治水图纸。审核把关矿井基础矿图。

7、积极做好首采工作面回采期间采空区涌水的水害防治工作,持续对矿井及采区涌水量进行观测、统计和分析。

8、按要求做好矿井储量管理工作,及时提报储量核实报告,完善储量管理台账、图纸等资料,定期填报储量管理系统相关数据。

9、协助科长及副科长组织并参与地质、测量、防治水、储量方面的技术竞赛及业务提升培训,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开展技术革新。

10、协助科长及副科长开展矿井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定期开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并编写矿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报告。

11、严格遵守上级公司及矿有关职业病防治的相关规定,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在工作现场落实的监督检查,到工作现场必须佩戴各种作劳动保护用品,按规定参加职业健康检查。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地测防治水科地测工安全生产环保责任制

地测防治水科地测工主要负责本科室地质、测量技术管理,协助科长及副科长做好矿井地质、测量管理工作,其职责是:

1、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煤矿测量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负责棋盘井煤矿东区地质、测量的日常业务工作。

2、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要求,参与体系要求的地质、测量方面各项基础工作。

3、根据采掘设计要求,完成井下各采掘工作面腰线和中线的放设,做好测量记录、数据上图工作,并及时将放线成果以通知单形式下发给相关科室和施工区队。

4、负责定期整理各工作面测量导线成果资料,相互对算,及时到导线成果进行复测,最终形成测量导线平差数据资料。

5、根据采掘工作面实际情况,及时下发开口、停掘、贯通、预警等测量通知单。

6、负责测量内业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做好井下各采掘工作面月度工程量的统计和验收。

7、做好测量基础矿图的更新填绘,每月负责矿领导及调度室矿图的更新工作。

8、经常深入井下现场,做好巷道地质及水文地质资料的收集整理,并积极参与地质及水文地质资料的分析工作。

9、积极参与有关矿井地质、测量、防治水等方面的技术竞赛及业务提升培训,推广先进经验,开展技术革新。

煤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第6篇

为加强生产工作的管理,稳定产品质量,控制各项指标,降低生产成本及各种消耗,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严格遵照公司整体部署和要求,使生产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对XX年工作做以下计划:

1、落实规章制度,严格安全管理

"安全来自长期警惕,事故源于瞬间麻痹",安全生产是一个公司常抓不懈的工作,不定期检查车间存在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尤其对浸出车间进出管理制度方面,要严格控制,对外来人员严禁入内,确需进车间参观,须专人陪同,讲明应遵守的各项制度及注意事项。要定期举例安全消防培训和消防演习,使职工具有强烈的安全意识,要教育引导职工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

2、加强劳动纪律,促进管理工作

要稳定正常生产,杜绝违章违纪现象发生,首先要加强劳动纪律的管理,使管理制度化、规范化,要求职工严格遵守公司及生产部各项规章制度,减少违章违纪现象发生。对于个别违反制度,不服从管理者,都要及时给予处罚,并有针对性的培训和教育,情节严重者要坚决辞退,绝不手软。让班组长以上管理者起到带头表率作用,使员工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从而保证车间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3、保证设备维修质量,提高运转率

为保证设备维修质量,要加强维修工及操作工的责任心,把车间设备维修落实责任到人,制定巡回检查制度,做好检修记录,对于维修不及时或达不到要求而耽误生产者,要给予经济处罚,从而督促员工维修好每一台设备,提高设备运转率。

4、降低生产成本,节约消耗

由于茶叶市场竞争激烈,在生产内部加强管理,降低生产成本,使产品价格在市场中占有优势,因此要杜绝车间内部浪费现象,减少配件更换次数,节约利用废旧材料,节省各种原辅料消耗,努力降低生产成本,做好节能减排工作。

5、稳定产品质量,提高合格率

"质量就是效益、质量就是生命"等理念都深深的扎根于每个企业,任何产品都要经受市场无情的考验。"今天的质量"就是"明天的市场",只有用合格的产品质量满足客户的需求,才有可能不断的扩大市份额,创造出更好的效益。产品质量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市场销路、产品价格及公司的声誉,因此,要把产品质量作为今年生产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及时根据生产数据调整操作,针对生产具体情况加以分析,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调整,努力提高产品合格率。

6、制定工资分配方案,发挥工作积极性

今年公司制定了新的工资考核办法,已体现了多劳多得的分配方式,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在奖优罚劣、激励机制方面还不够细化。因此,要制定合理的、细致的工资分配方案,要从产量、折率、原辅材料消耗、劳动纪律、出勤率、卫生等方面综合考核,要充分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挖掘员工潜能。

7、保证产品的安全库存

由于物资数量、价格和市场政策的变化等原因,导致供求在时间和空间上出现不平衡。为了稳定生产和销售,必须准备一定数量的库存以避免市场震荡。所以,安全的库存是保证顺利出货的必备条件。

8、控制员工流失

员工流失导致员工成本的增加,包括招聘、培训和生产效率降低的显性成本的增加,还有企业声望降低、低落的员工士气、工作流程的中断、降低客户满意度等隐性成本。因此,控制员工流失也将是今年工作的重点。

针对以前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生产部经过讨论分析了问题解决的办法及及预防措施,我们会将以公司利益为重、以扎实的工作作风、认真的工作态度、成熟的工作经验带入xxx年工作中,并不断克服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在xxx年生产部依然会把安全生产、产品质量放在工作的首要位置,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发挥我们最大的潜能,努力完成公司交给生产部的一切任务。

XX年生产工作计划书范文(二)

新的一年我所将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生产方针、政策,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加强安全监察,加大隐患排查及行政执法力度,强化安全培训,确保生产煤炭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体工作计划如下:

一、工作目标

1、抓法律法规的组织学习,提升行业管理水平,重点强化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和行政执法能力。

2、抓安全监管的工作,全面落实煤矿安全监管职责任务,重点落实驻矿安监员日常监管和隐患督查跟踪整改到位,特别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挂牌跟踪。

3、抓煤矿安全生产质量标准花建设,提高防实抗实能力,重点解决煤矿的基本条件和地面“五个一”工程的规范达标。

4、抓煤矿职工业务素质的教育工作,提高从业人员整体安全技术素质,重点加强值班长和井下普工特殊工种的培训复训和日常的业务学习,力争做到培训率达100%。

5、抓煤矿存在时发生安全隐患和季发性安全隐患及重灾区的安全隐患,整改重点对我所的瓦斯、顶板的水灾隐患,争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6、抓煤矿安全技术管理,做到有依据、有准绳,重点做好“五图”的准确,真实可靠,做到煤矿安全作业规程和措施能有针对性和现实性。

7、督促和辅导搞好煤矿资产整合,严格按照技术设计及安全专篇施工。加快技术改造进度争取20nn年通过技改验收1—2个煤矿任务。

二、工作要求

(一)安全责任

1、驻矿安监员每月对所驻煤矿下井检查20天以上、驻矿22天以上,月初列出工作计划,月底写出工作小结。

2、驻矿安监员在日常检查中排出来的隐患,必须限定整改限期,并跟踪督查煤矿整改期限内落实整改到位;发现重大隐患,及时撤出受威胁区域的作业人员,并下达停产整顿通知书;督促煤矿制定整改方案并实施,上报煤管所。

3、煤管所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煤矿长期存在的隐患,不及时落实整改的及查出重大安全隐患给予经济处罚,以至停产整顿,迫使煤矿制定整改方案并实施。

4、各矿驻矿安监员同所驻煤矿安全管理人员一起在三月底前,制定煤矿安全生产年计划、季计划、月计划。确保年安全生产工作有目标,有序无乱通过验收。

5、严把安全生产关,积极协助煤矿技改扩能,严格按设计和安全专篇施工工作。

(二)安全培训

1、驻矿安监员按要求及时督促煤矿矿长、有特种作业人员参加盛市、县举办的培训,持证上岗率100%。

2、驻矿安监员和煤矿矿长必须每月组织一次煤矿职工安全知识培训学习。

(三)安全资料建档

1、把各级政府及管理部门的文件有安全隐患整改表归档。

2、把煤矿从业人员的花名册及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归档,并复印一份上报煤管所存档。

三、工作措施

(一)安全管理实行四包责任制

1、包安全检查,驻矿安监员对所驻矿3天内必须下井检查两次,煤矿矿长必须每周下井检查两次以上,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矿井煤管所实施重点跟踪督查,并对煤矿实行停产整顿,由煤矿上报整改方案,报煤管所及县煤炭局批复后,方可恢复整改,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否则从重处罚。

2、包隐患排查整改,驻矿安监员每次检查后,必须督促煤矿将排查出的隐患和“三违”行为,在指定的期限内按要求落实整改到位,并对“三违”行为进行处罚。

3、包组织培训,驻矿安监员要求及时督促所驻煤矿矿长和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培训,确保煤矿矿长及特种作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并没月组织所驻煤矿职工进行培训,未按要求组织培训的将从每月奖金中扣发驻矿安监员的安全奖,煤矿矿长不支持配合的,将对煤矿实行停产整顿。

4、包制度的建立健全,各驻矿安监员必须认真督促所驻煤矿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度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各项技术措施,并督促落实。

(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

1、煤矿矿长和驻矿安监员认真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结合本矿地面设施(五个一工程)和五大系统方面所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期限。

2、根据整改方案所列出的问题,及时筹集投入安全资金,落实整改,在年底前整改到位,迎接验收。

(三)安全管理资料建档

驻矿安监员督促煤矿把各项安全资料完整和设施筹备到位,并规好档,没有到位的将扣发驻矿安监员的安全奖,对煤矿实行停产整顿。

四、内务管理

1、学习制度,煤管所每月组织安监员集中学习两次,主要学习《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法律法规。

2、完善煤矿安全管理档案,各矿安监员必须督促煤矿把各煤矿和职工花名

册,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得复印件及安全技术措施上报煤管所存档。

3、出勤考核制度,安监员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监察职责,有事必须写出书面请假条,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作旷工处置。

五、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办法

煤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第7篇

一、基本情况

(一)煤矿企业情况

目前,全县共有“六证”齐全的合法煤矿企业26家26对矿井,经瓦斯等级鉴定,均为低瓦斯矿井,20**年核定生产能力103万吨/年,矿井设计生产能力105万吨/年。

(二)煤炭产量和税费统征情况

今年1-11月共生产原煤91万吨,生产总产值2.2亿元,实现销售收入2.1亿元,工业增加值5400万元,解决劳动就业2000余人,支付劳动报酬7600万元。比去年同期原煤产量89万吨增加了2万吨。完成全年计划数72万吨的126%。

今年1-11月实现煤炭税费收入3595(其中国税增值税1933万元,统征收入1662万元),统征收入比去年同期1434万元增加了228万元,完成全年计划1620万元的103%。

今年1-11月实现非煤矿税费收入48.5万元,完成全年计划160万元的30.3%,与去年同期59.5万元相比减少了11万元。其主要原因是新县城房建建工程建设未(本文来自文秘家园转载请注明)启动,造成市场疲软、建材原料滞销,有的企业被迫停产,无经济效益。

(三)安全事故情况

今年1-11月全县煤矿共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9起,死亡9人,百万吨死亡率为9.9人。其中:顶板事故6起,死6人;放炮事故1起,死亡1人;运输事故1起,死亡1人;瓦斯事故1起,死亡1人。超市局下达的死亡控制指标6人,超县下达的死亡控制指标5人,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暴露出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存在严重问题。深刻分析事故原因,抛开煤矿基础条件差、煤层薄、赋存条件差、开采难度大、工人素质低、监管人员和技术力量不足的客观问题,主观方面安全监管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煤矿存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事故教训是惨痛的,我们对发生的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了调查处理。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做好煤炭产业发展基础工作

1、优化产业结构,积极推进煤炭资源整合。根据《云南省煤炭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绥江县煤炭资源整合方案的批复》(云煤整合〔20**〕23号)文件精神,通过整合,到2010年底,煤炭企业户数5户,矿井数量22对,矿井整合技改后设计生产能力186万吨/年。我局已落实专人负责矿井的关闭和整合工作,对资源整合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及时进行调查了解,研究应对的办法,积极协调、引导异地迁建矿井双方按照整合方案的要求进行整合。今年按照计划已关闭红春湾煤矿。矿井技改工作稳步推进,积极做好矿井生产地质报告、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的编制工作,有5家煤矿已签订了整合协议。

2、完成煤炭深加工项目规划。为摸清我县煤炭质量情况,做好煤炭深加工的基础工作,我局于3月15日与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二二地质队签定了《地质技术服务合同》,6月中旬完成了《绥江县煤矿资源深加工开发利用规划》。我县煤炭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建2×30万吨规模的重介质洗选厂,但只有上半县的煤炭具有洗选价值。目前,我县有1个年生产能力20万吨的洗选厂,由于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实际年洗选煤5万吨,产精煤2.5万吨,利润在300万元左右。现在要新建洗煤厂受政策、市场、原煤量的制约,不具备按设计2×30万吨规模新建洗煤厂的条件。

(二)强化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

1、进一步完善煤矿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我局实行领导和技术人员挂钩包片制度,以产煤乡镇为单位,分成4个片区,每月深入煤矿企业检查、指导、督促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各片区技术负责人每月到煤矿指导督促安全生产工作不得少于10次,主要领导不少于5次,分管领导不少于8次。向煤矿派驻驻矿安监员22名,基本实现了每矿1名驻矿安监员。进一步明确驻矿安监员的职能职责,要求每月到矿23天以上,下井不少于18天,原则上星期一至星期五必须在矿。

2、为督促煤矿落实好抓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我局与煤矿企业签订了《20**年安全生产责任书》,煤矿再与各科室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建立健全责任考核体系,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根据昭煤发〔20**〕39号《昭通市煤炭工业局关于在全市煤矿企业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的通知》精神,县政府于20**年7月底与全县煤矿企业签订了《煤矿安全生产承诺书》。到目前,事故矿井已予以兑现承诺金25万元。

(三)加强监管,规范煤矿安全生产行为

1、严格煤矿复工复产工作,为全年煤矿的安全生产奠定良好的基础。为认真做好20**年煤矿春节复工复产工作,我局在春节收假后,及时行文并下发了《绥江县煤炭工业局关于20**年煤矿春节节后复工及复产验收有关规定的通知》(绥煤安字〔20**〕2号),对煤矿复工和复产验收工作作了详细的规定和说明,在上级“五个从严”标准的基础上,我县硬性规定了15种不予验收的标准。成立了复产验收领导组,实行局领导和技术人员分片负责,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复产验收的煤矿,局机关相关股室还实行了汇签制度,任何一个股室的相关要求未达到都不予通过。针对6月底7月初全县煤矿事故多发的严峻形势,决定在全县煤矿企业开展综合整治行动(绥煤字〔20**〕48号),对按要求整治完成的煤矿再进行复产验收。

2、认真开展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根据《昭通市人民政府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工作方案》(昭政办发〔20**〕95号)和《绥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绥江矿山安全·市长霹雳行动”工作的意见》(绥政办发〔20**〕30号)文件要求及县政府8月22日召开了“矿山安全·市长霹雳行动”动员大会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我局研究制定了《绥江县煤炭工业局关于开展“绥江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工作意见》(绥煤字〔20**〕63号),时间从20**年8月10日开始,20**年12月31日结束,历时5个月。继续深化20**年7月17日开始的对全县煤矿实施综合整治行动,认真贯彻执行“六个从严”,全面落实煤矿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目前为止,霹雳行动期间监管人员到矿检查共62次,302人次。通过排查共排查出隐患852条,其中,采掘系统147条;机电系统134条;运输系统92条;通风瓦斯226条;排水系统133条;软件、制度、机构、培训共115条,暂扣安证5对矿井,督促煤矿对排查出的隐患落实措施积极进行整改,已整改784条,整改率92%。局机关共制作大幅宣传标语5条,煤矿企业共制作大幅宣传标语72条(其中永久性标语24条),小标语120条,宣传专栏24期。

3、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铁腕治安,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全年全县煤矿企业因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和不执行监管指令的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别进行了不同程度的经济处罚,共处罚金额26.5万元,起到了一定的警示教育作用。

(四)强化基础管理工作,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1、强力推进六项基础工作。以市长霹雳行动为契机,研究制定并向煤矿印发了《绥江县煤矿六项基础工作实施方案》(绥煤字〔20**〕67号)。根据煤矿的不同情况,分别对地质补勘、采掘工作面及运输大巷支护改革、机电和通风质量标准化、采区设计和三图交换、采掘接替计划编制、采掘作业规程及专项技术措施六项基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此项工作在2010年上半年前全面完成,明确片区监管人员负责督促煤矿落实。

2、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消除事故隐患。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于安全生产活动全过程,认真执行定期报告、重点监控、挂牌督办、公告公示、限期销号制度,煤矿每月要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排查出的隐患按“五定原则”(即定整改时间、人员、措施、资金、验收)落实整改,力争按要求做到煤矿安全隐患100%排查,查出的隐患100%整改。积极在煤矿企业中开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百日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和“三项行动”。

3、强化通风管理和瓦斯治理。我县煤矿虽然都是低瓦斯矿井,但加强通风管理和瓦斯治理工作一直以来都列为安全重点工作之一。我县26家煤矿26对矿井都安装了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能正常运行的有22对矿井,有2对矿井在设备检修中,有2对矿井列入整合关闭已自行停产。已有15对矿井实现了矿与县的联网,有9对矿井由于无传输信号,正在协调解决中。在安全监管过程中认真开展煤矿“一通三防”大检查,要求煤矿完善井下通风设施,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稳定可靠,坚决杜绝无风和微风作业,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及时处理瓦斯超限和积聚,坚持“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坚持瓦斯“三对口”和“三签字”制度。

4、加强支护方式改革,强化顶板管理。年初就要求全县所有煤矿主运输大巷推广使用锚喷支护,消灭巷道;采煤工作面逐步淘汰木支护和金属摩擦支柱支护,推广使用单体液压支柱。掘进工作面使用前探梁支护,严禁无支护进行作业。要求煤矿必须建立至少由5人组成的顶板管理专业队伍,现场全程跟班作业,强化现场管理,及时排查事故隐患。今年4月下旬,联系省安全培训中心顶板管理方面的专家到我县举办了顶板管理专业队伍培训班,有21家煤矿,82人参加了培训,有效地提高了顶板管理专业队伍人员素质。目前,除2对已列入整合关闭自行停产的矿井外,现有的24家煤矿井下巷道采用石料支护,基本实现锚杆支护的有10家煤矿,锚喷支护的有5家煤矿,有19家煤矿基本消灭了巷道,有20家煤矿采用了金属材料支护,有3家煤矿采用了单体液压支柱。

5、认真落实防治水措施,杜绝事故的发生。我局成立有防汛工作领导组,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求煤矿成立有防汛领导组,制定有应急预案,确定有责任人员,严格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原则开展雨季“三防”工作,配备防治水设备设施材料,认真清理尾矿弃渣,防止堵塞河道,影响安全行洪。要求煤矿查清矿井水文地质情况,认真排查治理雨季“三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存在的水害隐患,坚决及时进行整改,认真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

6、加强现场管理,杜绝习惯性违章。督促煤矿建立健全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并抓好落实,实行井下交接班制度。严格落实入井检身制度,要求入井人员的佩带必须符合规范要求,严禁穿化纤服装、解放鞋等下井。安全管理员和班组长必须坚持作业现场带班,加强现场检查和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组织生产,从严查处“三违”现象,杜绝习惯性违章。

7、加强劳动定员管理,严防“三超”。实行科学的定额定员管理,严格控制入井人数。建立井下人员管理系统,对井下人员实行入井、出井登记制度,实时掌握井下人员情况。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优化劳动组织,合理安排队、组编制,杜绝两班交叉作业。

8、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矿工素质。今年共举办煤矿井下新工人培训班18期,培训工人450人,复训班18期,复训工人820人。组织煤矿管理人员到四川广安学习倾斜煤层采煤工作面布置及采煤工艺,到四川乐山学习通风和机电两个质量标准化建设、到昆明学习标准化矿井建设及薄煤层开采技术。

(五)推进煤矿采煤工艺改革和推广先进技术

鼓励和支持现有煤矿进行改造提升,扩大生产规模。全县使用刮板运输机的煤矿7家,使用割煤机的煤矿2家,使用电机车的煤矿11家。

三、困难和问题

今年以来我县煤矿事故频发,种类偏多,这充分暴露出我县煤矿安全监管和煤矿基础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我县煤层赋存条件差,煤层较薄,地质构造复杂,开采难度大,单井生产能力较低,生产规模较小,办矿水平较低。煤矿安全生产基础条件较差,管理和技术比较落后,开采布局不合理,机械化程度较低,原煤生产成本高,工人劳动强度大。

二是煤矿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文化素质普遍偏低,专业知识不足,整体素质较低,安全意识淡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现象时有发生。煤矿管理和从业人员流动性大,有证无人、有人无证的现象还较为突出,甚至存在未经培训从事井下作业的现象。

三是煤矿安全经费投入不足,安全设施不完善,煤矿业主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和行为较为严重,违章、冒险蛮干的事时有发生。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制度不健全,现场管理不到位。专业技术人员缺乏,所编制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不强,甚至存在无规程和措施作业的现象。

四是煤炭工业局安全监管队伍人员缺乏,专业技术人员紧缺,监管力量薄弱。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在监管执法的过程中敢于监管、善于监管的力度还不够强硬,处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做好煤矿关闭和资源整合工作。严格按照关闭矿井的相关要求完成关闭矿井的工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完成资源整合的手续报批办理工作。

二是强化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进一步加强日常安全监管。着力强化隐患排查、领导带班、入井检身和“三违”处罚等一系列制度和措施的完善和落实。

三是强力推进六项基础工作,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到位,对落实不力的煤矿该停产的要停产,该关闭的要关闭,严禁煤矿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组织生产。

煤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第8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靠科技进步,走资源利用率高、安全有保障、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和可持续的煤炭工业发展道路。把煤矿安全生产始终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以建设大型煤炭基地、培育大型煤炭企业和企业集团为主线,按照统筹煤炭工业与相关产业协调发展,统筹煤炭开发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统筹矿山经济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要求,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型煤炭工业体系,实现煤炭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可靠的能源保障。

(二)发展目标。从年起,用3—5年时间,建立规范的煤炭资源开发秩序,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初见成效,形成若干个亿吨级生产能力的大型煤炭企业和企业集团,煤矿安全基础条件有较大改善,煤矿瓦斯得到有效治理,重特大事故多发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矿区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初步得到控制,煤炭法规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再用5年左右时间,形成以合理保护、强化节约为重点的资源开发监管体系,以大型煤炭基地和大型煤炭企业集团为主体的煤炭供给体系,以强化管理和投入为重点、先进技术为支撑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以煤炭加工转化、资源综合利用和矿山环境治理为核心的循环经济体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为基础的法规政策调控体系。

(三)基本原则。坚持发展先进生产能力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加快现代化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培育大型煤炭企业和企业集团,促进中小型煤矿重组联合改造,另一方面继续依法关闭布局不合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浪费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小煤矿。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着力解决影响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同时抓紧完善法规政策调控体系,提高煤炭资源勘查、开发准入条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综合治理的原则,促使煤矿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科技、安全投入等各项要素到位。坚持国家引导、扶持和企业自主发展相结合的原则,既要帮助企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企业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又要尊重企业的自主发展权。坚持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相结合的原则,推进煤炭企业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保障安全生产和促进健康发展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坚持煤炭开发与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合理开发利用煤炭资源,促进煤炭、电力、冶金、化工等相关产业的联合和煤炭就地转化,带动地方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二、强化规划和管理,完善煤炭资源开发监管体系

(四)加强对煤炭资源的规划管理。煤炭资源是重要的战略资源,要改进管理方式,实现由粗放开发型管理向科学合理开发、保护节约型管理的转变。依法科学合理划定煤炭资源国家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严格按国家规划有序开发。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矿区的划定,由国土资源部研究提出,会同发展改革委共同审定并公布。建立煤炭资源战略储备制度,对特殊和稀缺煤种实行保护性开发。

(五)完善煤炭资源管理与生产开发的管理制度。各级发展改革(煤炭行业)主管部门要综合运用煤炭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法律法规等手段,加强对煤矿开发建设和煤炭生产的监督管理。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国务院行政法规,规范煤炭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工作,纠正、制止一切越权审批和以招商引资为由越权配置煤炭资源的行为。煤炭开发规划和资源管理工作要相互衔接,紧密配合。发展改革(煤炭行业)主管部门编制煤炭生产开发规划、矿区总体规划时,必须征求同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意见,并作为批准规划的重要依据。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编制煤炭资源勘查规划、矿业权设置方案时,必须征求同级发展改革(煤炭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并作为批准煤炭资源勘查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的重要依据。产煤地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落实煤炭行业管理职能部门,并充实和加强煤炭管理力量,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煤炭资源和生产开发管理。

(六)加大煤炭资源勘探力度。加大煤炭资源勘探资金支持力度,研究建立煤炭地质勘探周转资金,增强煤炭资源保障能力。由国家投资完成煤炭资源的找煤、普查和必要的详查,统一管理煤炭资源一级探矿权市场,在此基础上编制矿区总体开发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依据矿区总体开发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实行煤炭资源二级探矿权和采矿权市场化转让,转让收入要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用于煤炭资源勘探投入,实现滚动发展。健全煤炭地质勘查市场准入制度,培育精干高效、装备精良的煤田地质勘探队伍。严格执行勘查技术规程,进一步完善储量评估制度,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地质勘探精度,保障地质勘查质量,为合理规划和开发煤炭资源奠定基础。

(七)合理有序开发煤炭资源。进一步完善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规范煤炭矿业权价款评估办法,逐步形成矿业权价款市场发现机制,实现矿业权资产化管理。煤炭矿业权资产化要与科学的生产规划相结合,按照“统一规划、集中开发、一次置权、分期付款”的原则有序进行。严格矿业权审批,对国家规划矿区内的煤炭资源,凡未经国家批准开发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的,一律不得办理矿业权的设置。保障矿区井田的科学划分和合理开发,形成有利于保护和节约资源的煤炭开发秩序。加快修订煤矿设计规范,严格开采顺序、开采方法和开发强度管理,禁止越层越界和私挖乱采。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开采难采煤层和极薄煤层。煤矿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必须按照隶属关系,依法取得同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审查批准,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制度(同时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

(八)保护节约和合理利用煤炭资源。修订煤炭生产矿井资源回采率标准和管理办法,凡设计回采率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的煤炭开发建设项目,一律不予核准,不予颁发采矿许可证。建立严格的煤炭资源利用监管制度,对煤炭资源回采率实行年度核查、动态监管,达不到回采率标准的煤矿,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仍达不到回采率标准的,依法予以处罚,直至吊销采矿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加快完善煤炭资源税费计征办法,研究将煤炭资源税费以产量和销售收入为基数计征,改为以资源储量为基数计征的方案,并在条件成熟时实施;同时,要积极探索多种激励约束机制,促使煤炭生产企业节约煤炭资源。健全煤炭生产企业资源储量管理机构,落实储量管理责任,完善煤炭储量管理档案和制度,严格执行生产技术和管理规程。

三、加快结构调整,加强煤炭供应体系

(九)加快大型煤炭基地建设。按照煤炭发展规划和开局,选择资源条件好、具有发展潜力的矿区,以国有大型煤炭企业为依托,加快神东、陕北、晋中等13个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形成稳定可靠的商品煤供应基地、煤炭深加工基地和出口煤基地。国家继续从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或国债资金)中安排资金,以资本金注入等方式,重点支持大型煤炭基地建设。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应积极改进金融服务,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力度,切实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的煤炭开发建设。支持有条件的煤炭企业上市融资,按照国家规定发行企业债券,筹集建设资金,加快建设和发展。

(十)促进煤炭与相关产业协调发展。大型煤炭基地建设要与煤炭外运和水资源等条件相衔接,与相关产业和地方经济发展相协调。要加大投资力度,改革铁路和港口投资体制,鼓励企业法人、非公有资本参股建设和管理,抓紧建设和改造山西、陕西、内蒙古西部出煤通道和北方煤炭下水港口,提高煤炭运输能力,从根本上缓解交通运输对煤炭供给的制约。按照政府引导和企业自愿的原则,鼓励煤电一体化发展,加快大型坑口电站建设,缓解煤炭运输压力。鼓励大型煤炭企业与冶金、化工、建材、交通运输企业联营。火力发电、煤焦化工、建材等产业发展布局,要优先安排依托煤炭矿区的项目,促进能源及相关产业布局的优化和煤炭产业与下游产业协调发展。

(十一)培育大型煤炭企业集团。打破地域、行业和所有制界限,加快培育和发展若干个亿吨级大型煤炭骨干企业和企业集团,使之成为优化煤炭工业结构、建设大型煤炭基地、平衡国内煤炭市场供需关系和“走出去”开发国外煤炭、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主体。煤炭企业要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积极推进股份制改造,转换经营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矿区的资源开发由国有资本控股。鼓励发展煤炭、电力、铁路、港口等一体化经营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鼓励大型煤炭企业到境外投资办矿,带动煤炭机械产品出口和技术、劳物输出,提高我国煤炭工业的国际竞争力。

(十二)进一步改造整顿和规范小煤矿。各产煤地区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加快中小型煤矿的整顿、改造和提高,整合煤炭资源,实行集约化开发经营。鼓励大型煤炭企业兼并改造中小型煤矿,鼓励资源储量可靠的中小型煤矿,通过资产重组实行联合改造。积极推进中小型煤矿采煤工艺改革和技术改造,规模以上煤矿必须做到壁式正规化开采。继续淘汰布局不合理、不符合安全标准、不符合环保要求和浪费资源的小煤矿,坚决取缔违法经营的小煤矿。

(十三)加快提升煤炭生产和设备制造技术水平。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加快高产高效矿井建设,提高煤矿装备现代化、系统自动化、管理信息化水平,淘汰落后的技术装备与工艺,推动煤炭工业科技进步。大力推进中小型煤矿机械化,加快培育和发展面向小型煤矿的综合服务机构,形成完善的技术服务体系。通过关键技术引进、技贸结合、合作制造、市场换技术等多种方式,提高煤炭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和制造能力,促进重大装备制造国产化。加强企业、科研机构和各类院校的联合,推进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十四)规范煤炭市场秩序。深化煤炭流通体制改革,改革电煤价格形成机制,运用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法规,合理调整煤炭企业与发电企业的利益关系。继续推进煤炭订货方式改革,鼓励供需双方自主衔接、签订长期供货合同。加快建立以全国煤炭交易中心为主体,以区域市场为补充,以网络技术为平台,有利于政府宏观调控、市场主体自由交易的现代化煤炭交易体系。严格煤炭经营企业资格审查,取缔无证非法经营活动,清理煤炭运销环节乱收费、乱罚款,依法打击掺杂使假和偷骗税款等不法行为。

四、坚持综合治理,强化煤矿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十五)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煤矿安全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煤矿安全监察体制,提高监察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强化煤矿安全执法检查。落实地方人民政府煤矿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地方人民政府领导分工联系本地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认真实行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强化煤炭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精简企业管理机构,加强一线管理力量;坚持煤炭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机构派驻制度,严格执行煤矿领导干部下井带班作业制度。严格外包工程队伍资质管理和现场管理。建立煤矿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十六)加大煤矿安全投入。按照企业负责、政府支持的原则,完善中央、地方和企业共同增加煤矿安全投入的机制。各类煤矿要按有关规定提取生产安全费用。国家继续从预算内基建投资(国债资金)中安排资金支持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对国家支持的煤矿安全改造项目,地方财政要积极安排配套资金,专项列支,并与中央资金同时到位。各级财政、审计和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确保煤矿安全资金专款专用,安全改造项目顺利实施并发挥效用。

(十七)提高瓦斯防治技术水平。成立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领导和协调。设立国家瓦斯治理和利用(煤层气)工程研究中心,加强瓦斯防治科技攻关,立足于推动煤矿安全生产科技进步,从根本上扭转瓦斯事故多发的现状,加快瓦斯灾害监测预警、应急救援、瓦斯煤尘防爆、瓦斯抽采利用技术的研究。抓紧制订和实施全国煤矿瓦斯治理总体方案,尽快使煤矿瓦斯治理取得明显成效。财政、税

务部门要尽快制订实施办法,对瓦斯(煤层气)抽采和利用实行税收优惠。煤炭企业要严格高瓦斯和瓦斯突出矿井的管理,建立健全危险源辨识技术体系、瓦斯抽采和监测监控体系、灾害预警救援体系,切实防范重特大瓦斯事故的发生。

(十八)提高煤矿职工队伍素质。建立和完善企业职工培训制度,组织和引导企业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和继续教育,全面提高煤矿职工队伍特别是采掘工人的素质和安全生产技能。对煤矿负责人和主要工种依法实行强制性安全培训,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纪律等现象。实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对煤矿采煤等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实行职业准入,持证上岗,严格技术岗位人员配备标准。教育部门要加强与煤炭行业的合作,将煤炭行业有关专业纳入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计划;要与大型煤炭企业合作,尽快恢复或设立一批煤炭职业技术学校。要引导有关大专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按照煤炭行业市场需求培养懂安全、有技术、会管理的煤炭专业人才。要通过设立煤炭专业奖学金、减免学费等措施,鼓励学生报考煤炭专业。

五、加强综合利用与环境治理,构建煤炭循环经济体系

(十九)推进洁净煤技术产业化发展。发展改革委要制定规划,完善政策,组织建设示范工程,并给予一定资金支持,推动洁净煤技术和产业化发展。大力发展洗煤、配煤和型煤技术,提高煤炭洗选加工程度。积极开展液化、气化等用煤的资源评价,稳步实施煤炭液化、气化工程。加快低品位、难采矿的地下气化等示范工程建设,带动以煤炭为基础的新型能源化工产业发展。采用先进的燃煤和环保技术,提高煤炭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

(二十)推进资源综合利用。按照高效、清洁、充分利用的原则,开展煤矸石、煤泥、煤层气、矿井排放水以及与煤共伴生资源的综合开发与利用。鼓励瓦斯抽采利用,变害为利,促进煤层气产业化发展。按照就近利用的原则,发展与资源总量相匹配的低热值煤发电、建材等产品的生产。修改制定配套法规、标准和管理办法,落实和完善财税优惠政策,鼓励对废弃物进行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在煤炭生产开发规划和建设项目申报中,必须提出资源综合利用方案,并将其作为核准项目的条件之一。

(二十一)保护和治理矿区环境。煤炭资源的开发利用必须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要严格实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加强矿区生态环境和水资源保护、废弃物和采煤沉陷区治理。研究建立矿区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明确企业和政府的治理责任,加大生态环境治理投入,逐步使矿区环境治理步入良性循环。对原中央国有重点煤矿历史形成的采煤沉陷等环境治理欠账,要制订专项规划,继续实施综合治理,中央政府给予必要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煤炭企业按规定安排配套资金。

(二十二)大力开展煤炭节约和有效利用。积极引导合理用煤、节约用煤和有效用煤,努力缓解当前煤炭供求紧张状况,解决煤炭产需长期矛盾。大力调整经济结构,切实转变增长方式,抓紧完善产业政策和产品能耗标准,限制高耗能工业的发展。优化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鼓励发展新能源,努力减少和替代煤炭使用。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推广先进的节煤设备、工艺和技术。强化科学管理,减少煤炭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的损失和浪费。制定有利于节约用煤的经济政策、技术标准和法规,利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实行全面、严格的节煤措施,在全社会形成节约用煤和合理用煤的良好环境。

六、制订和完善有关法律规章制度,健全煤炭工业法规政策调控体系

(二十三)加强煤炭法制建设。抓紧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完善配套法规,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煤炭法规体系。尽快修订煤炭产业政策,完善办矿审核制度,严格准入标准。制订严格的煤炭资源消耗、污染物排放等标准,促进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推动煤炭产业升级。加强煤炭执法队伍建设,依法规范煤炭市场秩序,为各类煤炭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煤炭企业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资源、环境、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技术政策和行业标准、规范,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技术管理规章制度,规范矿井设计、施工、技术改造、生产和加工利用等方面的行为,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

(二十四)切实减轻煤炭企业负担。各地要根据国家关于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的有关政策,加快分离煤炭企业办社会职能。严格按照年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重点煤矿管理体制的规定,切实落实原中央财政对国有重点煤矿增值税定额返还和所得税返还政策。加快增值税改革步伐,落实对已公布取消的各类基金和收费项目的清理、整顿措施,减轻煤炭企业负担。

(二十五)促进煤炭企业接续发展。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有关规定,研究建立煤炭产业积累煤矿衰老期转产资金制度,筹集资金专项用于发展接续产业和替代产业。完善煤炭成本核算制度,保障煤炭企业增加接续资源,开展资源勘查,保护和治理环境,发展接续产业。重视煤炭合理开发与矿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在基础设施建设、财政转移支付等方面制定相关扶持政策,促进矿业城镇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支持资源枯竭矿区经济转型。

(二十六)提高矿工劳动保障水平。加强煤矿质量标准化基础工作,提高机械化、自动化水平,改善作业环境,减轻矿工劳动强度。改革煤矿工作制度,将矿工入井时间缩短到八小时以内,并尽快实行四班六小时工作制。加强煤矿劳动保护用品的研发,煤炭企业必须为井下工人发放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不断提高劳动保护水平。加强对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监督检查,做好煤矿尘肺病等职业病的防治工作,保护矿工身心健康。全面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各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本地区煤炭企业的实际情况,制订煤炭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办法。各类煤炭企业都应为矿工办理工伤保险,切实维护矿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