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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个人安全工作总结赏析八篇

时间:2022-03-16 07:41:39

煤矿个人安全工作总结

煤矿个人安全工作总结第1篇

煤矿事故何其多

安全生产,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古老而沉重。“煤矿生产,安全第一”。一句耳熟能详的口号,简单而响亮。一起起矿难触目惊心,一次次警钟震撼天地。“矿难猛于虎,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几年来,矿难的噩耗频传。从几个到上百个,从瓦斯爆炸到作业面透水,多少矿工兄弟含冤长眠于乌黑的煤海之底。警钟,渐渐地被矿难麻木之后,人们开始习惯地把它变成一种简单的记录符号。每每矿难的警钟响起,在人们的记忆中,又画上了几个阿拉伯数字。过后,生产依然,事故不断。

我们的生活离不开煤,煤可以发电,可以取暖,可以做饭等等,然而频发的矿难使我们知道:这煤里含有血,每斤煤都是煤矿工人拿自己的生命换来的!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介绍,2008年共组织查处煤矿事故1901起,全国煤矿共发生重特大事故38起,死亡707人。

触目惊心的数据,令人瞠目结舌的煤矿现状,令人担忧的煤矿工人的命运,这么多矿难的背后,或许是矿主的贪婪,或许是煤价的提升,但我们更能看到的,是廉价矿工的身影!爆炸的是失控的瓦斯,遇难的是矿工,泣血的是无数个矿工家庭。

我们还依稀的记得,铜川矿务局陈家山煤矿2005年11月28日发生了特大瓦斯爆炸事故,166名矿工不幸遇难。新年第一天,总理开完会就飞赴铜川。当晚,就召开了有地方领导、矿区负责人和专家参加的座谈会,研究如何加强煤矿安全工作问题。

2006年1月2日一大早,总理赶到陈家山煤矿矿难职工灵堂。肃立默哀,向遇难职工鞠躬,与遇难职工家属代表一一握手,表示深切慰问。含泪握手遇难者家属。

而就在2005年11月21日,时任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王显政,在贵州督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时,掷地有声讲“国家不是不要煤,但是不要带血的煤!”可时至今日,中国某些地方却一直在生产这“血”煤,一直在用活生生的生命置换着煤,2005年,黑龙江七台河公司东风煤矿和河北省唐山市刘官屯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在这两起矿难中丧生的矿工人数,都超过了100人;2006年11月5日到25日,又接连在山西同煤集团焦家寨矿、山西灵石县南山煤矿、云南曲靖昌源煤矿发生3起特别重大的瓦斯爆炸事故;2007年12月5日山西洪洞矿难、2008年山西临汾襄汾县“9・8”尾矿库溃坝事故,造成277人遇难,令人惊叹的数字,然而,就在2009年春节刚刚离去,2月22日凌晨2时23分,山西省西山煤电集团屯兰煤矿南2采区发生瓦斯爆炸事故。

前车之鉴,记忆犹新,然而矿难似乎一直在重复着昨天的故事。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统计2008年全国煤矿共发生重特大事故38起,死亡707人,同比起数增加10起、上升35.7%,死亡人数增加134人、上升23.4%;其中23起重特大事故是由煤矿非法违法生产造成的,占全部重特大事故的60.5%。2008年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共组织查处煤矿事故1901起,按期结案率达到94.9%,已结案的19起重特大事故,共查处相关责任人315人。

我国正在重点整顿煤矿、治理瓦斯,从2005年起,国家每年安排30亿元的国债资金,扶持国有重点煤矿治理隐患,并通过瓦斯开发利用等多种手段,合力遏制瓦斯这个安全生产的第一杀手。

矿难为何频频发生

我国对煤矿安全可谓高度重视。每每发生矿难,人们总能看到安监总局领导和地方省市领导在事故现场处理危机的忙碌身影。舆论也对黑心矿主、官煤勾结等口诛笔伐。国家还从法制、体制、机制和投入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加强煤矿安全工作。但遗憾的是,矿难仍然像一个驱之不去的恶魔,频频光顾。有关统计显示:中国的煤矿平均7天就要发生一起死亡10人的大事故,平均50天发生一起死亡3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矿难为何频频发生?为什么每一次矿难的发生都有那么多人丧失宝贵的生命?矿难的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对治理矿我们能有效的做些什么?

对于矿难发生的原因有很多认识,绝大多数是合理的,但也有不合理的,甚至有些人简单的认为是由于中国老百姓太穷了,矿工素质太低下了。如果说是因为中国太穷,则如何解释我国煤矿事故死亡率是比我们更穷的印度的13倍呢?(据统计,我国煤矿事故死亡率是印度的13倍)这样的解释显然是不合理。矿难频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深层次的、复杂的。经营者只顾追求利润,忽视矿工生命。以黑龙江七台河东风煤矿特大事故为例:矿长竟不知《特别规定》、《紧急通知》等相关文件为何物,没有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最具危险的因素全然不知;而片面追求产量,超强度、超定员开采作业,导致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意识淡漠,安全投入不足。事故分为两种,一种是无法避免的意外事故;一种是人为的责任事故。近年来发现的100人以上重大矿难事故的情况来看,无一不是可以避免的,都是人为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于一些企业领导的安全法制意识薄弱,对安全生产存有侥幸心理,致使近年来无论煤矿和非煤矿都曾连续出现一些恶性事故。许多事实表明,大部分矿难其实是可以避免的,但不幸的是,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淡漠,防范措施漏洞百出,最后终酿惨剧。在煤矿领导那里,年关来近,赶产量,求利益,安全生产意识在追求利润最大化过程中变得日益淡漠,矿工的生命也在这种淡漠中被视作了儿戏。

地方政府错误的发展观。在全国煤矿形势好转,私人承包煤矿开始迅速增加,大量私人开采的小煤矿也迅速出现。与承包私人经营煤矿性质不同的是,这些小煤矿从当初开采到经营,均为私人行为,即责权在于开矿者一身。同时由于私人力量的弱小,所开矿的规模也很小,他们之所以被称为黑矿主的原因则在于无法得到合法的国家开采证,属于无证经营。

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报告显示,我国小煤矿数量占矿井总数的近80%,2008年,小煤矿产量仅占全国总产量的35%,而事故死亡人数高达73%;小煤矿共发生26起特重大事故,占全国煤矿重特大事故总起数的68%。

、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某些政府机关的某些官员,利用职权为本人及亲属在煤矿入股,靠分红利获取暴利。根据不久前的统计,在一次治理官煤勾结的行动中,山西省共清理出922名官员投资入股煤矿,涉及金额达9247.47万元人民币;新疆共清理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62人,撤资退股金额267万元;江西一批投资入股煤矿的干部向所在单位登记并退股,涉及股金1700余万元……,导致许多煤矿长期疏于管理,对安全事故责任人的查处不力,政府机关应该是管理机构,一旦这些管理机构的人员为了获得更多的暴利而放弃其本质的话,那么其后果是可想而知的。这使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在贯彻落实中大打折扣。

职能部门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工作不到位,没有及时有效地消除事故隐患。如果不提高管理水平,单靠增加安全投入,提高个体工人素质,是很难杜绝矿难事故的。而提高管理水平,关键在于管理者。可是当前我国,无论国有煤矿,还是私人煤矿,在把好煤矿管理者的入口提高到减少事故地位这方面还做得很少。一个人无论有没有管理煤矿的经验和水平,只要是有钱,就能做矿主。一个人也不考察他有没有管理矿的经验,就把他推上了矿主的领导岗位,做了矿主后很少对他们进行培训。这是对矿工生命的极不负责。

严把煤矿生产安全关

每次的矿难之后,我们痛斥腐败官员,痛斥体制弊端,痛斥不良老板,甚至痛斥责任政府――酣畅淋漓之后,一切如旧。矿山深处,阳光无法照耀的角落,总是会有那么一群人,情愿忽略所有的风险。即使明明知道危险就在眼前,但他们还是毫无选择地下井――家人的生活,孩子的将来,自己的生死,或许就在这一筐筐的原煤里面装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用三个“多发”、三个“有差距”和两个“不平衡”概括了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现状。

赵铁锤说,当前,煤矿重特大事故多发、非法违法生产事故多发、瞒报事故多发。

赵铁锤介绍,黑龙江、河北、山西等地相继发生多起煤矿瞒报事故。其中,鸡西麻山区“2・18”煤矿透水和鹤岗兴安区“3・5”煤矿火灾,张家口蔚县“7・14”炸药燃烧,晋城沁水县“4・24”顶板事故等瞒报事故,性质十分恶劣。

三个“有差距”指思想认识有差距,责任落实有差距,隐患治理有差距。赵铁锤说,一些地方和企业对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重形式、走过场,大量的隐患和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赵铁锤介绍,我国小煤矿数量占矿井总数的近80%,2008年,小煤矿产量仅占全国总产量的35%,而事故死亡人数高达73%;小煤矿共发生26起特重大事故,占全国煤矿重特大事故总起数的68%。

各地煤矿单位更应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和《煤矿安全规程》,以“一通三防”为主线,以创建本质安全型企业为目标,通过安全生产创佳绩,真正体现“两不误、两促进”,使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成效落实到具体的工作实践中去。

政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板报、标语、横幅等阵地,大力宣传“本质安全、珍爱生命”的安全理念和决战年终的目标、任务、措施。群工部要将安全理念制作成标牌,在工业广场、主干道、井下大巷、峒室等地点悬挂,营造浓厚的教育氛围,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深入人心。

积极落实隐患排查活动。围绕怎样实践安全理念和查找工作现场和思想上的“两个”隐患,集中进行案例教育,针对同类型重复发生的生产和人身事故,要组织职工认真讨论,引导职工深入分析事故原因,从中吸取教训,努力做到不再发生同类事故和近似事故。

扎实开展“一通三防”教育。安监部、政工部要联合开展相关专题讲座和知识培训,以强化职工通防知识,提高防范技能。各基层单位的党政主管要切实抓好所辖区域的通防工作,职能部门要定期组织专项检查,重点查瓦斯治理责任制落实情况、通防安全技术措施制定落实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等。

煤矿安全问题每一步每一环都不能松动,都不能落空。只有环环相扣,才能根本解决这一大难题,才能有效的防止再次矿难的来临。

国家安监总局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2009年要采取多项措施,力保全国煤矿事故要在2008年的基础上再下降2%以上。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去年,通过深化煤矿安全两个攻坚战,全国煤矿事故总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比上年下降19.3%和15.1%。其中,通过加大瓦斯治理力度,使煤矿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比上年分别下降33.1%和28.2%。深化煤矿整顿关闭,2008年关闭取缔小煤矿1054处。通过继续实施“管理强矿”战略、加强安全监察等,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得到了提高。去年,全国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降到1.182,比上年下降20.4%。

煤矿个人安全工作总结第2篇

第一,进一步提高对贯彻《指导意见》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对待小煤矿要正视两个基本事实。一个是从我国资源条件出发,从我国生产力水平出发,从满足地方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的能源供给出发,无论过去、现在和可以预期的将来,小煤矿都是煤炭工业的组成部分,并占据煤矿数量的绝对比例,不可能全部消失。另一个是小煤矿是安全事故的重灾区,占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2/3以上,而生产工艺落后、职工素质差、管理薄弱是事故多发的直接原因。因此,既然客观需要一部分小煤矿的存在和发展,那么对这些小煤矿就必须纳入依法办矿、正规开采、规范管理、有序发展的轨道上来。

第二,进一步明确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责任。《指导意见》既有对小煤矿本身安全基础管理7个方面的33条规定,也有对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监管的7项要求。各地必须依据《指导意见》,对每项规定应由哪个部门、哪个单位、哪个人负责落实、在什么时间内落实、落实到什么程度等,逐一加以明确、责任到人,定期督促检查。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牵头做好责任落实和督促检查工作,确保做到每项规定都有人抓、有人管、责任落实。

第三,制定实施细则,在抓好落实上下功夫。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实施意见,将《指导意见》的一些原则规定进一步细化、具体化,逐项逐条落到实处。制定实施意见,既要有总体部署和要求,也要有逐条的可操作性规定。对若干重要问题,如完善安全管理人员配置、建立技术管理体系、确保生产系统完善可靠、落实“一通三防”、水害防治措施、加强现场管理和质量标准化建设等,可以专门研究出台一些具体的规定。也可以总结推荐一些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搞得好的做法和经验,将其上升为普遍的要求和规定。

第四,组织开展一次贯彻情况的全面检查。各地要作出安排,在今年内对各产煤市县、各小煤矿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情况,组织开展一次大检查,逐矿找出在安全基础管理上存在的差距和问题。区别不同情况,分别采取限期整改、停产整顿、复查验收直至关闭的措施。尤其是对存在无风或微风作业、以掘代采、多头作业、劳动组织混乱、以包代管、超能力生产、瓦斯监控系统运转不正常等问题的小煤矿,要责成立即进行停产整顿;对在规定期限内整顿不到位的,要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坚决予以关闭。

第五,与相关工作紧密结合,总体推进。各地要把贯彻落实《指导意见》与深入贯彻落实《煤炭法》、《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起来,与提高装备水平、加强职工培训结合起来,与扎实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和瓦斯防治结合起来,把各项要求统一到全面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上来,协同推进、相互促进。

为有效应对煤炭经济运行的突出问题,促进煤炭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当前煤炭经济运行的突出问题,对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再强调以下几点:

第一,大力推进结构调整,积极应对煤炭产能过剩。当前煤炭产能过剩的趋势愈益显现、结构不合理的矛盾仍很突出。能力在3万吨/年以下的小煤矿仍占煤矿总数的42.9%,在建煤矿中30万吨/年以下的仍占到82.9%。要继续贯彻我委会同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安监总局等7部门去年印发的《加快煤炭行业结构调整,应对产能过剩的指导意见》,坚持总量调控、关小上大、有进有退、产能置换的基本原则,积极推进结构调整。一方面要继续培育发展大型煤炭企业和企业集团,鼓励大型煤炭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兼并改造中小煤矿;另一方面要继续贯彻国务院统一部署,扎实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工作,全面完成煤矿整顿关闭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确定的今年工作任务。

对《煤炭工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各省区市到2010年小煤矿控制目标,要按照鼓励发展先进生产力、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原则,充分利用煤矿生产能力复核所掌握的各煤矿开采条件、生产系统、技术装备、生产能力和资源储量等基本情况,把开采条件复杂、生产系统不完善、技术装备水平低、资源储量小的煤矿作为进一步实施整顿关闭、资源整合的重点,把2010年小煤矿数量控制目标分解到各产煤市(县、区)。各产煤市(县、区)要进一步分解到各乡、镇。对目前存在的30万吨/年及其以下的所有小煤矿,都要有明确具体的分类处理意见和实施进度安排,确保实现到2010年全国保留1万处小煤矿的目标。

第二,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管理,依法清理在建项目。各地要认真贯彻我委等5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煤炭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十一五”期间一律停止审批(核准)新建30万吨/年及以下的煤矿;新投产煤矿原则上3年内不得实施改扩建和提高生产能力的技术改造;对3万吨/年及以下的在建项目要责令立即停止施工;具备资源整合条件的可纳入整合范围或进行扩能改造,否则必须提请关闭。各地要像抓安全生产一样,对违规建设项目保持一种高压态势,坚决予以查处。针对煤矿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审批管理混乱的问题,各地要将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权限,一律上收到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并抓紧制定完善管理办法,把改扩建和技术改造纳入依法从严管理的轨道。

煤矿个人安全工作总结第3篇

这次会议是经国务院批准,在全国煤矿瓦斯防治进入攻坚阶段召开的一次非常及时、非常重要的会议。会议时间紧,议程多,任务重,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取得了圆满成功,达到了预期目的。

党中央、国务院对这次会议很重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同志亲临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黄菊同志的讲话,客观全面地分析了煤矿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对煤矿瓦斯防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黄菊同志强调,要充分认识加强煤矿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要求,切实落实各方面的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打一场煤矿瓦斯防治攻坚战;坚持综合治理、全面推进,实现煤矿安全生产长治久安。黄菊同志的讲话,高屋建瓴,语重心长,充满着关爱和期望,使大家深受鼓舞和鞭策,对于进一步做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打好攻坚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深入贯彻。

在这次会议上,淮南矿业集团等单位从不同角度介绍了瓦斯防治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有关专家分析了河南郑州大平煤矿、陕西铜川陈家山煤矿、辽宁阜新孙家湾煤矿三起典型事故案例,与会代表参观了淮南矿业集团瓦斯研究所、瓦斯监测监控信息联网、部分生产矿井和瓦斯利用现场等。

总的来说,这次会议富有成效,开得很成功,既坚定了信心,明确了任务,强化了责任,又总结了经验,查找了差距,并在一些重大问题上形成了共识。我看,至少有以下五个方面: 第二点共识是,煤矿事故频发是各种因素和矛盾叠加的结果。长期以来,我国煤矿事故尤其是瓦斯事故频发,究其原因,既是煤炭行业长期负重爬坡,各种矛盾长期积累的集中反映,也是近期煤电油运供求关系紧张、经济运行绷得过紧的突出表现;既有煤炭赋存和开采条件差,高瓦斯和瓦斯突出矿井多,瓦斯突出机理等许多重大技术难题需要攻关等因素,又有煤矿安全技术标准低,产业层次低,生产力水平低,从业人员素质低,法律政策环境不完善等因素。但从主观上讲,违法违规开采,安全监管薄弱,特别是责任不落实,管理不严,投入不足,培训跟不上,也是煤矿事故多发的重要原因。

第三点共识是,煤矿瓦斯事故是可以预防和避免的,至少是可以大为减少的。典型单位的先进经验表明,只要我们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煤矿生产建设各项工作,树立积极、全面的瓦斯治理观,把安全生产措施与科技进步有机结合起来,建设安全高效的矿井,提高生产集中度,先抽采瓦斯,使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处于低瓦斯状态,再开采煤炭,就一定能够有效地防治煤矿瓦斯事故。其中,被实践证明了的有效做法是:“高投入、高素质、强技术、严管理、重利用”。“高投入”,就是要提足、用好安全生产费用,不断完善安全系统,推进装备升级;“高素质”,就是要重视和加强对人才的引进和后续人才的培养,提高煤矿职工队伍素质;“强技术”,就是要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和攻关,探索瓦斯防治的新措施和新方法,推进煤矿科技进步;“严管理”,就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通三防”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坚持从严管理、精细管理,改变煤矿长期存在的粗放管理模式;“重利用”,就是要坚持“以抽保用、以用促抽”,化害为利,变废为宝,既保护资源,又保护环境,促进煤矿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

第四点共识是,必须采取综合措施防治煤矿瓦斯。煤矿瓦斯事故原因的复杂性,决定了必须采用经济、技术、法律、政策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整治。在经济方面,要坚持用资源市场化等手段,调节国家、行业、企业三者利益关系,形成煤矿良性循环机制;落实好煤矿安全改造的国拨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督促煤矿加大安全投入;完善煤矿事故伤亡保险制度,提高煤矿职工事故伤亡人员的赔偿标准等。在技术方面,要加强煤矿瓦斯突出机理等技术难题的基础性研究和科技攻关,逐步构建与煤炭生产和消费大国相匹配的煤炭科研、教育、装备制造体系,为煤矿瓦斯治理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在法规方面,坚持用严格的安全、技术、管理和准入标准,整顿和淘汰落后的煤矿生产能力,逐步构建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的煤炭产业新秩序。在政策方面,要抓好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逐步淘汰高耗能产业,构建节能型社会,减缓煤炭安全、生产和供应的压力等。

第五点共识是,必须为煤矿瓦斯防治创造宽松的环境。煤矿瓦斯防治需要高投入。长期以来,煤矿比较困难,自身资金积累少,对安全生产投入重视不够,安全欠账多,煤矿瓦斯防治缺乏明确的激励政策,瓦斯利用受到技术和价格等方面的限制。推进煤矿瓦斯防治与利用工作,促进煤炭工业的可持续发展,迫切需要一个宽松的、良好的外部环境。在煤炭价格方面,要尽快建立煤炭价格市场形成机制,实施电煤价格联动。在瓦斯利用方面,要从保护矿工生命安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角度出发,制定激励政策,鼓励煤矿抽采和利用瓦斯,瓦斯发电优先上网,民用瓦斯价格要与天然气同质同价。各有关方面要对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给予重视和支持,在技术改造、项目核准、资金筹措等方面,简化程序,特事特办。

以上几点共识,为我们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住突出矛盾,打好煤矿瓦斯防治攻坚战,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下面,我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指示和黄菊副总理的讲话精神,再强调几点:

一、坚持把煤矿瓦斯防治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煤矿安全生产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从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时刻牢记,抓好煤矿安全,是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体现,是促进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保障我国能源安全的迫切要求,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是衡量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志。尽快遏制瓦斯事故多发的势头,实现煤矿安全形势的稳定好转,保证国家一次能源稳定生产和有效供应,是历史赋予我们的重要使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负责的态度和更有力的措施,建立和完善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持之以恒地抓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

二、坚持以科学的规划和实施方案指导煤矿瓦斯防治工作 《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总体方案》,提出了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中长期任务和目标,重点是对近期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下一步,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还要组织编制“十一五”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规划,做好与总体方案的衔接工作。既要抓住当前,集中力量打一场瓦斯防治攻坚战,又要着眼长远,从根本上制服瓦斯,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

各省(区、市)要以《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总体方案》为指导,认真研究本地区、本单位的瓦斯防治工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瓦斯治理与利用的总体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在此基础上,也要组织编制“十一五”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规划。各地制定的总体方案和规划,既要与全国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的总体方案和规划相衔接,又要符合本地实际情况,有效指导煤矿瓦斯防治工作。

三、坚持依靠科技进步推进煤矿瓦斯防治工作

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煤矿生产力水平,是促进矿井安全、健康、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当前,要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要抓好“煤矿安全生产科技专项行动”。以瓦斯灾害的监测、预测、抽采、利用等技术成果为核心,选择部分国有大型煤矿,进行安全诊断,集成现有技术,进行实地配套研究和综合示范,尽快形成适合不同地质条件的应用技术,加以推广和应用。要把瓦斯治理与利用的重大技术难题,列入国家“973”、“863”计划和“十一五”科技攻关计划,加强基础理论研究,为从根本上控制与减少我国瓦斯灾害提供科学防治方案。

第二,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瓦斯治理与利用的科研体系。尽快组建由煤炭科研机构、高校、企业共同参加的,井上、井下相结合的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并以此为依托,组建瓦斯治理与利用部级研发基地,通过加强国内合作与国际交流,加快科技研发,培养部级瓦斯治理与利用研发队伍。

第三,要以装备现代化、控制自动化、管理信息化为主攻方向,大力推进高产高效矿井建设,提高生产集中度,发展先进生产力,走科技含量高、安全有保障、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煤炭工业化道路。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鼓励大型煤炭企业兼并改造中小煤矿,鼓励资源储量可靠的中小煤矿进行资产重组和联合改造,整合煤炭资源,淘汰落后的开采方式,实行集约化生产。要搞好质量标准化建设,以“一通三防”为重点,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等专业要全面提升质量标准化水平,推进煤矿科学管理。

第四,要加强煤矿人才队伍的培养和建设。建立和完善正常的职工教育培训机构,有计划地进行强制性全员安全培训。安全检查员、瓦斯检查员、防煤与瓦斯突出的专业人员等特殊工种岗位,必须做到持证上岗。重视抓好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职工培训、定向培养和继续教育,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各煤炭大专院校要把培养煤矿人才作为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的重点,研究增加煤矿主体专业设置,增强师资力量,满足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需要,为煤炭工业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四、坚持按照“企业负责、政府支持”的原则加大煤矿安全投入

淮南矿业集团的经验证明,加大投入是煤矿瓦斯防治取得实效的重要保障。要坚持“企业负责、政府支持”的原则,加大对煤矿安全改造和瓦斯治理的投入。

首先,煤矿企业要提足、用好安全生产费用。4月8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监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加强煤炭生产安全费用使用管理与监督的通知”,将吨煤提取安全费用的标准从2-10元提高到最高可达15元,并明确在此基础上,可根据安全生产实际需要确定具体提取标准,并报当地税务机关、财政部门、煤炭行业主管部门、煤矿安全监管机构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这是一项实事求是的好政策,从某种程度上讲,用好、用足这一政策,煤矿企业的安全投入就有了可靠保障。煤矿企业要认真执行这一规定,根据需要提足安全生产费用,并确保全部用于安全改造和瓦斯防治。

第二,各级政府要支持煤矿瓦斯防治。2005年,国家安排国债和中央预算内资金30亿元。其中,拨款补助资金14亿元,主要用于45户安全重点监控企业中经济较困难的煤矿;安排贷款贴息资金16亿元,用于支持煤矿安全改造贷款项目。以此为带动,预计今年煤矿安全技术改造投资可达150亿元。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商请由国家开发银行为主承贷方,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使资金尽快落实到位。为了尽快下达中央补助资金,通过调查研究,确定了第一批资金用于补助尚未安装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国有煤矿。目前,第一批资金计划正在会办之中,争取本月底前下达。对国家安排的国债拨款项目,地方财政也要安排配套资金,专项列支,并与中央资金同时到位。 五、认真抓好这次会议精神的贯彻和落实

这次会议以后,各省(区、市)和有关方面要立即专题研究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方案,制定瓦斯治理工作的预案。要运用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坚决把瓦斯事故降下来。

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各省(区、市)煤矿瓦斯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的联系,注重把握面上的煤矿瓦斯防治情况,认真总结、推广各地区和各煤矿企业瓦斯治理的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加强瓦斯治理与利用工作的跟踪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制定措施,督促整改;加强与有关部门、单位的沟通与协调,形成合力,提高瓦斯治理与利用效率;还要抓好信息和简报工作,强化工作指导,推动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各省(区、市)煤矿瓦斯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在煤矿瓦斯防治攻坚战中肩负的责任更大。既要负责检查本地区对会议精神的宣传贯彻情况,及时上报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又要做好本地区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总体方案和规划编制的指导工作,尽快报批下发实施。同时,还要把主要精力放在煤矿现场,抓指导,抓检查,抓落实,促整改,协调解决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煤矿个人安全工作总结第4篇

关键词:煤矿采矿;原因;对策;必要性

煤矿采矿作业之所以会产生很多的事故,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矿主自身的素质不高,没有安全作业的意识,只是将重点放在经济效益上,而忽略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甚至某些矿主故意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违规操作,这位煤矿采矿作业埋下了很多安全隐患,如果这些隐患不能及时解除,必定会发生安全事故。

1 研究煤矿采矿作业事故的必要性

近些年来,我国的煤矿采矿事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但是这种发展却伴随着非常多的事故,这些事故不仅给煤矿企业带来了很大的经济损失,最重要的是给煤矿工人的生命财产造成了极大的威胁,甚至有些煤矿事故造成了重大的伤亡,为了尽可能的减少煤矿采矿作业事故,相关企业与学者专家都在努力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但是这并不是靠单方面努力就可以做到,它需要煤矿采矿企业中的所有环节都要具有安全采矿的意识,进而减少煤矿企业的经济损失,给煤矿工人提供一个安全作业的环境。

之所以在对煤矿采矿作业事故进行研究,主要是因为煤矿采矿行业本身就是一项危险性很高的行业,将发生事故的原因总结出来,可以给相关的煤矿企业作为参考,并且针对问题可以积极的相对对策,这有利于我国煤矿采矿事业的健康发展。再加之,该行业的发展直接关系到我国整体经济的发展,而每发生一次事故,就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还会影响企业的形象,如果有些事故伤亡很多,甚至会影响国家形象,所以我们应该对该行业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总结,并且根据总结出来的原因想出相应的对策,这对我国煤矿采矿事业的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

2 煤矿采矿作业事故的原因分析

2.1 矿主自身素质不高

某些煤矿采矿事故之所以频发,主要原因就是矿主自身的素质不高,实际上,为了防止出现事故,我国对煤矿采矿作业已经出台了很多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矿主却没有将其贯彻落实,有些矿主甚至不惜违背法律违法操作。每年我国对会对煤矿采矿事业进行专项的整治,但是有些私营的小煤矿主只在整治期间遵纪守法,一旦整治结束之后,又不按照相关法律规范进行操作,这是引起事故发生的最重要的原因。

2.2 地方监管部门执法力度不足

这是导致事故出现的又一重要原因,某些地方监管部门虽然是对煤矿采矿企业进行安全检查,但是即使发现了问题,也只是简单的告诫或者是罚款,但是这些都不足以使煤矿采矿企业接受教训,同样的事件还是屡禁不止,如果地方监管部门应该加大执法力度,一旦有违规操作,或者安全设备不达标就要给予严厉的制裁,甚至吊销采矿的资格证,地方监管部门的执法力度的强弱,直接关系到我国相关法律贯彻落实的程度高低,因此地方监管部门应该加强重视,根据当地煤矿采矿事故发展情况制定出相应的制度措施,并且按照制度措施严格执行,否则制度只会成为形式上的条款。地方监督部门内部也存在一些问题,包括编制人员、经费等,尤其是安全事故责任没有落实到人头,所以出现事故之后,难以进行问责。

2.3 相关部门责任没有落实到人

一般情况下,我国的产煤区主要是由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进行监察管理,但是往往因为某些安全监督部门的责任没有落实到人头,分工不明确,所以监察往往是走过场,没有具体的落到实处,也就没有发现煤矿采矿企业隐藏的诸多安全事故,所以使得安全事故频发。

2.4 企业自主安全责任体制不完善

众所周知,在我国,有很多煤矿采矿企业是私营矿主经营,在管理上存在着硬伤。私营业主只能片面的追求高利润,不会过多地关心一线工人的安全问题,这也是造成当前煤矿采矿生产安全问题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很多企业也没有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并落实安全技术责任制,安全责任体制很不健全。

3 煤矿采矿作业事故对策

3.1 引进安全管理方面人才

采矿企业要认识到安全问题的重要性,引进安全相关专业的专业人才,从技术储备上保证安全工作的开展,充分培养他们对企业的归属感和责任心,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将安全问题抓好抓牢。此外,企业要对所有员工加强安全意识宣传,让他们配合好安全工作人员的工作。

3.2 引进现代化机械设备

在当前,煤矿采矿企业要结合自身企业实际情况,转变原有的老旧思想,适当引进科学设备,从而解决由于设备老化而形成的安全隐患问题。在当前,计算机技术、自动化技术、机械技术发展速度很快,而煤矿采矿设备是这些技术的综合结果,科技含量较高,能够很好的规避安全事故的发生。

3.3 加强工作人员安全培训

煤矿采矿企业要着力于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在生产过程中要用“以人为本”的思想开展工作始终牢记人命关天这四个大字。很多中小煤矿企业人员配备复杂,安全意识低下,需要我们工作人员做好安全相关的培训工作,进而保证安全生产、科学生产,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规避安全事故的发生,从思想源头上解决好安全事故。

3.4 建立健全现代化安全管理方法和安全现状综合评价模式

在当前,建立健全现代化安全管理方法和安全现状综合评价模式对于我们的煤矿采矿企业十分重要。建立健全现代化安全管理方法和安全现状综合评价模式是以控制生产过程为手段,充分保证生产的安全,主要以安全预测和安全预防为主,充分结合开矿作业的技术特点,科学制定安全算法,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方法和安全现状评价方式,及时判断相关安全隐患,并及时处理。在进行建立健全现代化安全管理方法和安全现状综合评价模式过程中要着重研究工艺相关流程,确定具体的安全防护设备,并配置好相关安全工作人员。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可知对煤矿采矿作业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十分重要,因为相关的企业以及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这些原因来制定相应的规范,避免安全事故再次发生。煤矿采矿作业事故之所以频发,地方监管部门执法力度不足是其中重要的原因,虽然监管部门在执法的过程中,已经发现了安全问题,但是却没有给予严厉的惩罚,进而导致了事故的发生。文章是作者多年经验的总结,仅此提供借鉴。

参考文献

[1]郑永学.地下矿山采矿作业集中指标的确定[J].矿业工程,1985(11).

[2]李作喜,郑功万.露天采场生产调度管理探析[J].世界采矿快报,2000(7).

煤矿个人安全工作总结第5篇

福建煤监局成立于2005年11月,目前只有18名监察员,没有分局。然而,这几年,福建煤监局通过以实现管理强矿为目标,立足国家监察职能,通过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力促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水平逐年提升。2005年以前,福建省每年的煤矿死亡人数均在百人以上,2008年煤矿发生各类死亡人数22人,与2005年绝对数相比,死亡人数下降77.9%,百万吨死亡率下降84.2%,为0.98,首次实现了1以下。

0.98,让记者探析一下这历史性突破的背后……

严格规范执法促整改

福建煤监局安全监察处处长朱石福用一句话总结了该处工作:“人手少、任务重,工作有成效,去年罚没款缴交率100%,没有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保证了行政执法的及时性和威慑力。”安全监察处编制为6人,现有干部6名。全省合法煤矿达335个,可谓点多、面广、线长。“监察员一年有半年以上时间在基层跑。我们经常一下矿井,就顾不上吃饭,更谈不上休息。”朱石福说,前几天,他们去永定县一煤矿监察,监察员早上7点多从福州市出发,下午3点多才到煤矿,从井下取证出来已是晚上7点多,再制作现场执法文书、整理现场反馈意见,到晚上10点才完成工作。这种情况对于福建煤监局的监察员来说已是“家常便饭”。

“发现有不同的看法,包括对事故性质的认定、证据材料分析等,对含糊不清的地方,我们都要拿出原先收集到的证据进行验证,并及时与事故调查组沟通、协调,直到达成共识。”事故调查处处长丁实江介绍,对于每一起事故,监察员都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取证,拍照存档,建立动态数据库。待事故调查报告出来后,监察员再对其进行严格审核。

为确保委托调查的每起事故调查处理客观公正,并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实效,该局建立了事故调查跟踪指导责任人制度,对每一起事故都确定一名跟踪指导责任人,全程跟踪事故调查进展情况,对事故调查进度、质量进行跟踪指导,对不同看法之处及时加强沟通协助分析,确保事故按期结案,做到责任追究依法依规,处罚裁量平衡适度,避免了不同地方处罚裁量轻重悬殊现象。

不仅在事故查处方面,福建煤监局还制定了严密的制度,规范行政行为,丁实江告诉记者,他们还建立事故矿井监察和现场处理责任落实制度,对事故煤矿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解剖式的安全监察,及时采取措施,要求基层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职责,督促整改,避免在事故调查期间矿井仍“带病运转”或简单停产一段时间就恢复生产。

2008年,福建煤监局还健全规范和完善接待、登记、审批、核查、处理、反馈等制度,对群众来信来访实行专人负责,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严格保密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举报案件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反馈。

数字看似枯燥,却着实意义重大。今年1~4月份,福建煤监局累计对33个煤矿进行监察执法,共发现各类事故隐患239条,下发各类执法文书108份,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煤矿予以行政处罚11件。2008年,福建煤监局累计监察执法煤矿115矿次,发现各类安全隐患987条;下达(制作)各类执法文书304份;及时对19家煤矿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实施行政处罚19起,分别作出警告、停产整顿、罚款和暂扣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其中暂扣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7本,累计实施经济处罚193.458万元。

严标准重服务上水平

“被县里确定为示范矿井后,我们就对照标准化建设标准,共投入资金3700万元,改造井下各系统设施和地面生产、生活设施。现在安全生产得到加强,工人生活条件得到改善,看到他们心情舒畅地工作,自己也觉得很踏实,值得!”永定县鑫源五矿矿长陈志强对记者说。

陈志强告诉记者,该矿在县里列入示范井时,他不太情愿,一是觉得标准有点“苛刻”,二是认为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投资太多。“在这三年多的时间里,福建煤监局、县、镇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常到矿上指导工作,他们推着我们向前走,现在准备从三级提升到二级标准。”

其实这种变化不仅发生在永定县鑫源五矿。从2006年开始,福建煤监局就开始全面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并陆续到永安、永定和龙岩新罗区召开标准化现场会,使福建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不断好转,有效提升了煤炭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水平。

2008年4月份,福建煤监局组织全省各产煤市(县、区)和福煤集团原煤生产单位的1 60多名代表,深入福煤集团所属4个示范矿井,现场参观煤矿综合安全监控系统、职工人井智能考勤系统、井下瓦斯监测、采煤面单体液压支柱、以钢代木支护以及煤矿“三条线”建设、“三推行”工作等开展情况。,

据悉,在去年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今年福建省又有111个矿井列入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计划,占全省煤矿总数的33.17%。目前,各产煤设区市正结合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工作进行验收,到年底全省安全质量标准化三级以上的达标矿井可达171个,占全省煤矿总数的51.04%。

在煤矿延期换证工作中,福建煤监局监管人员主动靠前做好服务。他们将办证换证的法律法规、审批标准、审批流程、注意事项及具体要求全部制版上墙,在本局网站公布,编印1000份《延期换证工作材料汇编》,免费发放基层和企业参照执行:同时,派出由业务骨干、专家组成员组成的宣讲团,深入龙岩、三明、泉州三个重点产煤市,举办8场专题讲座,专门就延期换证工作的方案、标准及法律法规进行讲解、指导和宣传,有1000多名基层煤行办工作人员和煤矿业主、管理人员参加了讲座。

针对延期换证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福建煤监局先后4次召开由省经贸委能源处、福煤集团、市(县、区)煤行办、中介机构及煤矿企业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认真做好解说工作,及时制定针对性强的措施,积极化解工作困难和问题;专门设立办证服务大厅,克服人手紧任务重的困难,主动加压,增加工作量,热心为企业提供业务咨询和指导,确保企业少走弯路,节约工作成本。

福建煤监局综合处处长戴文鹏告诉记者,他们在深入调查研究,广开民意、广纳民言的基础上,立足省情矿情,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将煤监局法定审查时间由3个月缩短为1个月,腾出2个月的时间让企业做更充分的准备工作,加快审批进度,确保在本

局的工作环节不拖延,为煤矿企业节省时间和办证成本,减少对全省煤矿正常生产的影响。

在强化监察执法的同时,福建煤监局还专门聘请煤矿安全专家,组织技术骨干和专家深入矿区进行现场复查,免费为企业“会诊”,协助企业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福建煤监局还定期将全省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暂扣等管理事项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纪检监察室主任张江辉告诉记者,他们纪检监察部门主动介入,并深入基层主动向基层管理人员和煤矿企业负责人宣传、介绍福建煤监局的纪律要求和廉洁承诺,还加强与特邀廉政监督员、政风行风民主评议代表的联系,通过多种渠道全面跟踪掌握本局人员在办证过程中的廉洁行为。同时,主动参与办证审查和现场核查工作,建立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机制。

科技人才助力发展

“今后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全省网络集成联网之后,借助网络系统还可实现视频会议功能、远程监察功能、办理日常事务功能以及信息上传下达功能等。”戴文鹏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建立这样一个系统,就等于为瓦斯防治和煤矿安全工作配备了“千里眼”,设置了“电子警察”。

据悉,至今年底,福建省所有矿井都将安装好安全监控系统并实现省、市、县、煤矿四级联网运行。福建省政府在“十一五”安全专项规划中专门安排了1000万元用于各级分控中心平台建设,并结合福建煤矿实际,提出在全省煤矿安装监控系统并实现联网的要求。各级政府也加大对煤矿安装监控系统资金扶持力度,如新罗区政府制定了安全监控系统建设工作激励和奖罚制度,给予9万吨/年及以上矿井奖励5万元,4-9万吨/年矿井奖励4万元等;永定县政府投入620万元扶持全县54家煤矿62个独立生产系统安装煤矿安全监控系统。

截至4月15日,福建省已有137个矿井安装了监控系统,85个矿井实现了与省级监控中心模拟环境的联网,其中有72个矿井进行了网络链路测试,实现正常运行的矿井有42个。

戴文鹏认为,这些矿井的监控系统不仅发挥着安全保障作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也已经开始显现。如福建煤电公司翠屏山煤矿摸索出利用监控数据避开用电高峰抽水来节约电费的做法,使企业节约了经营成本;龙岩市北山煤矿摸索出利用监控数据指挥现场作业人员在放炮期间安全进出作业面,为一线矿工提供安全保障。

福建煤监局要求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监控系统建设的日常监管,督促各分控中心、各煤矿企业加强监控系统的运行管理、人员管理和维护管理,健全完善各项运行管理制度、应急处置预案,配齐专业技术人员和值班值守人员,保证24小时不间断监控,确保监控数据和图像实时传输,确保监控系统有效运行。

目前,福建省正组织有关人员制订《福建省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办法》,对监控系统的装备技术、运行管理、制度建设等提出具体要求。

目前,福建煤监局还加快推进矿山实验室建设工作,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和《矿山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实施细则》,为矿山安全生产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去年,煤老板到处挖专业技术人员,有挖国有煤矿的、有挖乡镇煤矿的,还有的跑到贵州、四川等地去挖人,年薪基本在12万元以上,可还是不理想,目前还是有一些煤矿没有按要求配齐专业技术人员。”

煤矿个人安全工作总结第6篇

今天组织召开的全市煤炭工业工作会议,当前狠抓各项工作开门红之际。对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五届十二次全会、市五届人大七次全会、全市工业工作会议精神和完成2011年工作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前面顺华同志对去年煤炭工业工作进行了总结,对今年工作进行了安排安排,都赞同。下面,讲三点意见。

一、2010年煤炭工业工作效果显著,保安全促整合。

全市工业战线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2010年。加快推进实施资源转化战略和工业强市战略,依照“两个加快”要求,以保增长练内功为工作主题,突出抓好项目建设、主导产业、重点企业、工业园区、节能减排五大重点,有效应对了5.12特大地震灾害和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双重影响,全市工业增速明显加快,总量快速提升,质量明显提高,投资大幅增长,后劲不时增强,应对金融危机、力保止滑提速中取得了明显效果。全市全部工业增加值达到74.76亿元,同比增长26.9%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61.39亿元,同比增长28.6%增速位居全省第七位;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02.55亿元,增长36.48%利润总额实现7.96亿元,增长1.37倍;利税总额实现14.12亿元,增长67.46%完成工业总投资80.82亿元,同比增长64.42%其中完成技改投资53.93亿元,同比增长57.05%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4.58%市煤炭行业作为全市工业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为全市2010年工业经济总量增长提供了重要支撑,全市煤炭行业在2010年同样取得了可喜成果,主要表示在

(一)煤矿平安生产再上新台阶

全市各级煤管部门、煤矿企业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下,2010年。以“平安生产年”活动为主线,深入开展“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强化监管和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瓦斯治理和安全投入,进一步加强煤矿平安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取得实际效果,全年全市所有煤矿未发生较大以上平安生产死亡事故,未发生煤矿瓦斯事故;发生一般事故13起、死亡15人,与2009年比少发生事故5起、少死亡3人,比省政府下达的平安死亡控制指标少死亡3人,百万吨死亡率为3.93大大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市属煤矿平安事故数大幅下降,仅发生一般死亡事故1起,死亡1人,与2009年比,少发生事故5起,少死亡5人。市属煤矿在平安上作出了重要贡献,刚才也给予了重奖。从各项指标上看,2010年全市煤矿平安生产再创历史最好水平。

(二)资源整合取得新突破

市资源整合四项行政审批均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1138个百分点,2010年。全市77个整合项目,已开工建设40个,最近新增开工4家,超额完成省下达的开工建设指标,完成了省政府下达关闭6家煤矿的紧急任务,资源整合工作由2009年在全省排名靠后提升为在全省排位前列。

(三)煤炭营运调控实现新成果

全市煤炭系统采取了加大有证矿安全生产,2010年。加强经营企业整顿,加大外省煤调运力度,加大煤炭洗选分类供应和控制外运等措施,一是保证了本市各大水泥企业,建材砖、瓦企业的用煤需求;二是保证了本市生活民用煤需求;全年全市共生产煤炭405万吨,调运外省煤炭近110万吨,为保证全市灾后重建用煤和加快重建步伐作出了重要贡献。

全国电煤供应不景气,电煤价格偏低。电煤供应阶段性严重紧张,电煤供应与地方工业、生活用电紧密关联的情况下,市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炭生产、经营企业克服价格低、运力紧等困难,从2010年11月下旬起全力组织和保证电煤供应,较好地完成了这项艰巨的任务。

(四)灾后产业重建和结构调整取得新进展

全市煤炭行业亿元企业已经达到7个,2010年。行业增加值、主营业务收入、利税大幅增长,职工收入大幅增加。市煤管局直综三户企业实现利润首次突破千万元大关,2009年利润只有300万元。杨家岩煤业公司、旺惨白水煤业公司上缴税收进入全市工业企业前20强,葡萄石煤业公司兼并重组了旺苍磨岩发达煤业公司。同时,全市煤炭产业新上了洗选、焦煤项目,全面完成了职工住房维修加固,灾后重建拆除、搬迁项目已全部实现开工,杨家岩、大昌沟、碗厂河、小溪沟、陈家岭等煤业公司向国家申请产业灾后重建资金超越1100万元,市救援大队基地建设项目已开工建设。通过灾后重建,煤矿企业的道路、工业广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双回路供电、职工住房条件等方面得到改善。

全市煤炭工业取得了可喜成果,2010年。这些成果的取得,得益于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强力推动,得益于市人大、市政协的积极关注和大力支持,得益于全市相关部门的齐心协力尤其是煤炭行业战线全体职工的奋力拼搏。此,谨代表市委、市政府向你并通过你向煤炭行业全体干部职工及家属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在2010年工作中取得优异效果和在今天获得惩处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表示衷心的祝贺。

也应清醒地看到煤炭产业在现实发展中存在问题还相当突出,肯定成果的同时。与国家和省对煤矿平安生产的要求相比,虽然近几年来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平安生产基础管理工作仍较薄弱,煤炭百万吨死亡率仍然偏高,平安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与工业强市的要求和全市整个工业发展的速度、效益相比,煤炭企业规模偏小、发展相对滞后、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依然存在与当前我市发展低碳经济的要求和路径相比,煤炭产业转变增长方式、节能减排、清洁生产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这些问题,务必引起我高度重视,并在今后工作中花大力气切实加以解决。

二、煤炭产业要为全市工业、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五届十二次全会精神。

市委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一是要深入学习贯彻市委五届十二次全会精神。近年来。进一步审视市情,创新发展理念,明确作出大力实施资源转化战略,积极探索低碳发展等一系列决策安排,进一步完善了推进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工作思路,五届十二次全会上提出了奋力把建成川陕甘三省结合部经济文化生态强市的目标;提出了要坚持“五个一”基本思路;提出了要突出“三个着力”工作重点,加快“一枢纽、一中心、七板块”建设,其中包括五大百亿工业板块。要深刻学习领会并结合行业实际提出贯彻实施意见。二是充分掌握当前发展机遇。国以煤为主的能源格局在短时期内难有重大变化,地理位置、资源、劳动力状况又是东部资本、产业衔接转移的优选地区,市资源整合提升了煤炭产能、提升了办矿条件,以低碳经济实现煤电、煤气、煤化工、循环经济发展,既是对煤炭行业提出的挑战,也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自2005年以来,全市工业发展速度很快,年平均增长速度接近30%继二产超三产后,去年又实现工业超农业的既定目标。市委、市政府对煤炭工业在实施资源转化战略、走低碳发展中寄予很大期望,煤炭产业要抓住机遇,迎头赶上,要在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五届十二次全会提出的思路和发展目标中做出成绩。要通过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实现资源就地转化,通过发展产业集团、引进高新科技,要自加压力,做大做强煤炭产业,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带动城镇就业和农民致富,为全市工业、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三、增添措施,坚定信心。切实抓好2011年全市煤炭工作。

也是基本完成灾后重建任务的关键年,2011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做好全年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月25日全省煤矿平安生产会上,李成云副省长和林书成局长对今年的煤矿平安生产提出了明确要求。2月26日全市工业工作会上,市提出了全市2011年工业工作总目标:全市工业要努力完成“四个百亿工程”目标,即实现全部工业增加值110亿元,完成工业总投资超过110亿元,培育食品饮料产业总产值达到110亿元,经济开发区园区工业实现产值110亿元。

2011年全市煤炭行业的主要工作任务是推进原煤产量有较大比例增长,根据全市工业工作总目标。力保实现450万吨产量,力争生产500万吨原煤,力争煤炭洗选、焦煤和相关产业销售收入实现40亿元。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平安事故,确保煤矿平安生产死亡人数和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指标之内,实现我市煤矿平安生产形势继续稳定好转。加快煤炭资源整合工作进度,实现整合矿井全面开工建设,做好煤炭经营秩序整顿工作,确保灾后重建和资源转化用煤供应,完成电煤供应和煤调基金征收工作。

必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思路和目标,要实现以上目标。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切实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抓好煤矿平安生产工作

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平安生产,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富平安是贯彻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关键内容。国从中央到地方。煤矿平安生产已连续实现稳定好转。2010年,全国煤炭百万吨死亡率历史性地降到1以下,全省煤矿平安杜绝了重大事故,死亡人数与同比减少75人,百万吨死亡率为4.334市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首次降到4以下。但煤矿平安仍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新的问题,今年召开的国家、省煤矿平安工作会都对煤矿平安生产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各级党委、政府、煤管部门和煤炭企业,要牢固树立平安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到抓好平安生产的临时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继续抓好“平安生产年”主题活动,抓好平安生产的各项工作。

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都要坚持把平安生产放到最重要的位置上来研究部署工作,一是严格落实平安生产责任。煤矿企业要认真学习中央、国务院、省市党委、政府的重要精神。严格落实企业作为平安生产的主体责任,健全企业内部平安生产管理机制,落实平安生产岗位责任制;要把平安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要严格落实政府及部门平安责任制,进一步强化政府平安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度,煤炭管理部门要实行高强度监管,高密度排查,对隐患高标准整改,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把监管工作落实到每个企业和生产环节。要加强对企业平安生产第一责任人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和考核,严格平安目标责任考核,加大对事故多发地区和单位平安工作督导力度,确保煤矿企业平安生产。

加强对整合矿井工程建设现场施工平安监管和瓦斯治理力度。分析2010年和最近全市、全省、甚至全国煤矿平安事故特点,二是突出重点。资源整合矿井工程建设中的平安死亡频发。市去年整合矿井发生一般事故7起,死亡8人,占全部死亡事故和死亡人数的53%今年全市整合矿井将实现全部开工,对建设项目现场施工的平安监管是今年煤矿平安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要依照省安委会提出的严格工期管理、严格建设顺序、严格施工条件、严格施工管理”要求,确保施工建设平安。要加大监察监管力度,坚决打击非法违法建设和借整合工程建设之名行偷采之实的煤矿。市、县两级煤管部门要加大技术指导和服务力度,对施工矿井带来平安隐患的旧井巷设施要组织炸毁和消除,多措并举,确保资源整合矿井不发生或少发生平安事故。

以“双百工程”为重点,要以瓦斯综合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建设为主线。围绕瓦斯抽采、监测监控、合理采掘安排、采煤方法改革、人员培训等方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措施,进一步落实煤矿瓦斯治理企业主体责任,强力推进瓦斯治理工作和示范工程建设。要依照省局布置,旺苍作为省级十个瓦斯治理示范县,以及所有9万吨及以上的生产矿井年底前要完成达标任务,要整合瓦斯监控平台资源,实现上下联动,信息共享。

推行平安高效矿井建设、平安质量规范化和平安文化建设,三是推进煤矿基础管理和科技兴安工作。要继续深入开展“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加大煤矿平安投入、制度建设、班组管理等基础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科技进步工作,提升煤矿平安科技水平,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方法,有组织的开展技术培训和科普活动,推进煤矿平安生产科技支撑平台和创新体系建设。

加大对非法、违法生产的查处力度。煤矿发生事故后,四是加大对煤矿平安事故的调查处理力度。企业负责人必需严格按要求在1小时内上报到县级主管部门和煤监分局,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对事故矿井,一律停止生产和作业,全面查找和整改煤矿平安生产中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方案,经主管部门同意(一般事故整改方案由县级部门同意,较大以上事故由市级部门同意)后实施整改。所有事故矿井均必需由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国有重点矿由其上一级公司)进行质量规范化验收达三级以上(通风达二级)后,报煤监分局验收合格方能恢复生产。对防范措施临时落实不到位,重大平安隐患得不到完全治理的事故煤矿,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县区政府对其实施关闭。

要对因工作失职和监管不力造成事故的党政领导进行问责。对我市煤矿发生的所有事故都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要依照中央国办《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精神。依法依规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实事求是科学严谨地查清事故原因,科学客观准确地写出调查报告,依法严肃处置事故和相关责任人。

(二)着力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工作

实现资源整合矿井全面开工建设。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等14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要深化煤矿整顿关闭,一是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加快资源整合工作,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加快煤矿规模化和现代化速度。全国平安生产会、全省煤矿平安生产会上,都提出了要将煤矿继续淘汰关闭一批,资源整合扩能改建一批,大集团兼并重组一批,全省将关闭110个左右;市的关闭任务省上即将下达,对此要充分认识,提前作好思想准备。二是尽快完成资源整合行政审批扫尾工作。今年已进入煤矿资源整合工作的关键之年,总体要求是确保行政审批第三批(也是最后一批)完成的项目在8月份实现全面开工建设。如果有不及时申报未能按时完成行政审批的整合项目,假整合的项目,要及时实施关闭。三是要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整合工作。各产煤县区党委政府,煤管、金融、电力等相关部门以及煤炭企业要明确相关责任和任务,党委、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电力部门要利用灾后重建和农网改造机遇,协助煤矿完成双回路供电工作;市人行、银监系统要协助企业融资,力争实现双赢。各县区政府在组建担保公司、协助企业招商引资和融资等方面已做了大量工作,但效果不很明显,要突破融资这个难点,还要多想办法,要积极搭建融资平台,加大与各类金融企业的衔接沟通力度;另外,有局部整合企业存在历史遗留问题,扯皮的时间多,延误和阻碍了整合进度,煤矿建设是有限定时间的当地党委、政府要做好协调工作,不能因此而延误整合工程项目建设时间。煤管部门要对全市县区煤炭资源整合工作实施进度实行月报制度,每月通报一次进展情况,市政府要把整合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和督查督办范围。

(三)着力推进煤炭资源精深加工和就地转化

而外地没有资源通过买煤炭办加工,市采煤卖煤已有多年。同样赚取得了大量利税。如何实施资源转化,关键一条就是延长产业链,实现精深加工,实现资源就地转化。要协助已上煤炭洗选厂实施技改和实现满负荷生产,市煤管局要对全市洗煤企业进行全面调研,专题研究,力争能淘汰跳台洗煤,全部实现重力洗煤,打造精洗或机焦煤的品牌。要结合我市灾后产业重建、资源整合和产业衔接转移的有利时机,力争新上一批与煤炭相关的工业项目,攀成钢焦化项目就是一个很好的典型,今年一期工程投产后,就能实现年销售15亿元,利税超越3亿元,直接解决500个就业岗位,可产二级优质机焦60至80万吨。要协助企业做大做强,培育煤炭行业的各类企业上规模,超亿元,超十亿元。

李成云副省长和林书成局长都提出今年还要关闭一批小煤矿,要加快煤炭产业集团化、集约化的探索实践。2月25日全省煤矿平安生产工作会上。要学习山西实行集团改革的经验模式。组建集团企业好处很多,可以解决我煤矿当前存在诸如人才、资金、管理、市场等若干问题。市煤炭资源赋存条件较差,市可以引进外面的大企业来收购,可以引导本市的优势企业实行兼并重组,也可以根据地域和经营特点联合组建成年产50万吨、年产110万吨的煤炭企业集团。

(四)着力加强煤炭生产经营调控工作

增长2.83%利润为-214万元,要认真抓好煤炭生产。今年12月煤炭开采洗选业仅实现产值3.28亿元。市直属企业产值降5.43%亏损671万元,朝天区主营业务收入、利润、利税负增长50%左右,全市原煤、焦炭分别负增长13%9%从12月生产情况看,形势较为严峻,28个合法正常生产矿井有8个尚未生产,其中有7个矿至今未实现节后复产,请煤管局督促企业本月内完成整改复产,整改复产后专题演讲。去年生产原煤405万吨,精煤170万吨,焦炭31.7万吨,实现产值约25亿元,今年要确保原煤450万吨,精煤200万吨,焦炭50万吨,任务十分艰巨。要高度重视全市煤炭经营调控工作,抓好煤炭经营秩序的整顿,想方设法控制原煤无序外流。要对全市煤炭的供需情况进行详细摸底调查,要切实保证灾后重建用煤需求;保证好本市工业、生活用煤需求;组织好新上火电厂、新上水泥厂、新上焦化厂的煤炭供应。预计今年全市生产450万吨原煤,可控原煤只有320万吨左右,煤管部门和经营企业还要加大外煤调运力度,近期市煤管局与有关企业协商研究,争取今年能增加北煤调进和市内新增煤炭百万吨以上。电煤调运也是重要任务,也要想方法保证完成。要特别强调一下就是煤炭调节基金征收工作,市在全省中进度较慢,2010年下半年实现起步。今年工作力度要进一步加大,各县区政府、煤管部门、煤炭企业要提高认识,要主动申报积极上缴,广旺集团、监狱煤矿要起到示范带头作用,要将这项工作纳入全市工业目标考核的内容之一,要加强对征收工作进度的督查督办和通报工作。

(五)着力推进“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市政府的第96次常务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十二五”规划的编制。规划编制上既要体现行业发展需要和我市实际,要与省上部门搞好各项规划的对接,高起点、高标准编制规划。

(六)着力加强队伍建设

充分调整煤矿专业技术人员和监管执法力量,一是要加强平安监管队伍建设。煤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机构。加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县级煤矿平安监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中应至少配备一名煤矿平安专业人员,年产量110万吨以上的产煤县(市、区)应配备总工程师。要严格依照川府发〔2007〕33号文件要求,加强对驻矿安监员的配备管理和培训,做到配备齐全,专职驻矿、培训到位、监管有效、责任落实。要从有利于调动驻矿安监员的积极性、有利于加强日常履职监管和考核,有利于实施交叉派驻等方面来理顺各煤矿驻矿安监员的管理体制。各产煤县区人民政府和各级财政,要加强执法装备建设,配备必需的探测仪器和车辆设备。

煤矿个人安全工作总结第7篇

和谐煤矿,应该是产业和谐、管理和谐、文化和谐、人际和谐的统一体,涵盖了我矿科学发展等方方面面。从当前我矿的情况看,无论是安全生产工作,还是党建、企业文化建设等工作,各方面都呈现出蒸蒸日上的良好态势,全矿安定团结、和谐文明的良好局面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但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看,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制约企业发展的矛盾和问题,如采掘接续紧张、技术装备落后、职工整体素质偏低等等,这些都给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一定难度和影响。从近几年我们矿改革发展的实践中我们感到,企业所面临的一切困难和问题,只有靠发展才能解决。尤其是在各单位都在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的新形势下,发展慢了就落后,就意味着没有出路,就有被淘汰出局的危险。因此,要建设和谐煤矿首当其冲的任务是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思想。

发展与怎样发展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要发展,就必须思考怎样发展。在当前世界经济危机的不利形势下,出路在于发展,希望在于发展,企业的前途和命运系于发展。正是基于此,我矿作出了“发展、发展、快发展”的总体部署,使矿区各项事业呈现出了齐头并进、全面发展的强劲势头。应该说,我们矿各方面的基础比较好,然而在新的形势和任务面前要再上一个新台阶,应怎样发展、树立什么样的发展观才符合客观发展规律和经济社会的发展趋势,才能实现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和谐煤矿的美好愿望,这是一个值得深思、严肃而重大的课题。现实中,如果只想发展,却忽视怎样发展,缺乏科学的发展观,美好的动机就很难实现,甚至会误入歧途,事与愿违。环顾过去,有关的教训举不胜举,环境恶化、能源紧张、贫富差距拉大等等,无不是发展中的代价;但一些发展中的问题也已经或正在出现,所有这一切都与发展观的问题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观迫在眉睫。

二、建设和谐煤矿的初步探索与实践

我矿党委根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作出了建设和谐矿区的总体部署。按照这一部署要求,我们联系本矿实际,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这一总要求,建设和谐煤矿进行了积极有效地探索与实践。

第一,坚持以安全生产为重点,为和谐煤矿建设提供保证。安全生产是煤矿的头等大事,也是煤矿和谐的重要标志。建设和谐煤矿首先要保证安全生产。基于这一认识,我们在建设和谐煤矿过程中,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坚持以安全文化建设为突破口,以“双基”建设为主线,大力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不断巩固和发展了安全质量标准化成果。不断加大了安全教育力度,积极探索和实践安全教育的新方法、新途径,使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长流水、不断线,促进了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第二,坚持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为和谐煤矿建设奠定基础。科学发展观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观,只有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才能为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提供物质基础。在建设和谐煤矿的具体实践中我们感到,作为煤炭企业要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坚持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紧迫感,抓住机遇,加快发展。惟其如此,才能为建设和谐煤矿奠定物质基础。近年来,我矿在涉及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问题上,注重了速度与结构、质量与效益、当前和长远的关系,我矿确立的“提升主业、壮大非煤、煤电一体、兴矿富民、加快发展”的总体思路;

第三,坚持以人为本,为和谐煤矿建设催生动力。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如果没有科技和人才,一打就倒;而如果没有精神和文化,则不打自倒。为此,在建设和谐煤矿的具体实践中,我们坚持以人为本,把建塑特色企业文化作为和谐煤矿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有效载体,经过学习、探索和实践,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为推进和谐煤矿建设提供了动力和保证。我们在学习借鉴先进单位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矿实际,制定了新一阶段企业文化建设实施意见,从环境建设、准军事化管理为突破口,坚持软、硬件双管齐下,强势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效果。在环境建设上,我们本着高起点、高定位、高标准的原则,专门聘请专家对矿工业广场进行了整体设计和规划,并按照规划目标进行整体硬化和绿化美化。我们通过强势推进企业文化建设,较好地营造了一个优美的工作环境、舒适的生活环境、和谐的人际环境,全矿呈现出人心思上、人心思干、政通人和、安定团结的良好局面。

第四,坚持稳定高于一切,为和谐煤矿建设创造条件。稳定是干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和谐煤矿建设的重要内容和目标之一。为此,我们始终坚持稳定高于一切,把搞好矿区稳定作为建设和谐煤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本着超前预防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原则,创造性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我们注重抓了改革中的思想教育,针对当前形势,我们专门制定了党群部门联责基层单位做好稳定工作的考核规定,责成党群部门副科级以上干部与基层单位稳定工作进行联责,采取交纳稳定抵押金的办法,加大稳定工作的考核力度,做到了一季一考核,年终总兑现,调动了做好稳定工作的积极性。并坚持定期召开稳定工作专题会,及时总结和安排阶段性稳定工作,使稳定工作由虚变实,做到了虚功实做,有效地促进了改革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了全矿稳定,为和谐煤矿建设创造了条件。

三、从建设和谐煤矿中得到的启示

在建设和谐煤矿的具体实践中,我们感到收获很大,体会很深,启发很多。

煤矿个人安全工作总结第8篇

1月2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局长骆琳签署总局第29号令,颁布了《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部分条款的决定》,自3月1日起实施。日前,记者采访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赵铁锤同志。

记者:本次《煤矿安全规程》部分条款修订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赵铁锤:《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以《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炭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为依据,以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防止煤矿事故为目的,是有关法律、法规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煤矿生产、建设活动必须遵守的重要规则和依据,是各级监察监管人员和广大职工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现行《规程》是在原《煤矿安全规程》、《小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露天煤矿)三部规程的基础上于、两次修订而成。为了提高《规程》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针对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建立了《规程》及时修订工作机制,自1月1日施行以来,先后于和针对个别条款了进行了两次修订,共修订了六条。第一次修订是吸取放顶煤开采多次发生事故的教训,严格了放顶煤开采的管理;第二次修订是针对煤矿机电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供电安全和局部通风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这两次修订工作对强化煤矿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类似事故发生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煤矿技术装备水平的逐步提高,以及吸取近年来发生的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对现行《规程》相关条款应及时进行修订,以促进煤矿企业搞好安全生产。

记者:本次《规程》部分条款修订有何重要意义?

赵铁锤:本次修订《规程》,体现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原则,体现了总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是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重要工作。对于完善煤矿安全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推进煤矿安全技术标准的贯彻执行,改善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有效防范煤矿事故的发生,保障煤矿职工人身安全和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记者:这次修订总体思路和原则是什么?

赵铁锤:本次修订只针对近年来所发生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所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重点修订。修订过程把握了以下几个原则:

一是注重实际。本次修订主要针对近年来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中暴露出来的对《规程》理解和执行中的问题,以及煤矿安全生产实际中急需解决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修订和完善。

二是体现先进。《规程》的修订尽可能地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引领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落实科技兴安,促进生产安全。

三是保持稳定。《规程》修订后的总体结构保持不变,不增删章节、条数,也不打乱各条的顺序。

四是相互衔接。《规程》的修订与已经施行标准相衔接,如注重了与已实施的防治瓦斯突出、防治水规定相互衔接。

记者:本次修订主要内容有哪些?

赵铁锤:本次修订集中在合理集中生产,严格采煤工作面回风巷瓦斯浓度、专用排瓦斯巷管理以及煤与瓦斯突出和水害防治等方面,共涉及14条。主要内容有:

1.明确了同一采区采掘工作面数量的规定。

为严格控制同一采区工作面个数,明确规定“一个采区同一煤层的一翼最多只能布置1个回采工作面和2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同时要求“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双翼开采或多煤层开采的,最多只能布置2个回采工作面和4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可避免工作面数量过多、通风系统不可靠,引发事故。

2.严格了采掘工作面通风管理措施。

一是为了推进煤矿瓦斯先抽后采、抽采达标工作,对回采工作面回风巷最高瓦斯浓度进行了更严格的规定。取消了《规程》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二款关于在特定条件下回采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最高允许浓度可以放宽到1.5%的规定,统一适用最高瓦斯浓度1.0%的上限规定。

二是对专用排瓦斯巷的设置提出更加严格的限制条件。明确规定了专用排瓦斯巷必须是在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之外单独设置,并编制专门设计和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严禁将工作面回风巷作为专用排瓦斯巷管理。同时,将专用排瓦斯巷进行巷道维修工作时的瓦斯浓度上限由1.5%的规定降到1.0%。

3.明确了低浓度瓦斯利用的规定。

根据总局已的低浓度瓦斯安全利用的相关标准,将原《规程》中关于“利用瓦斯时,瓦斯浓度不得低于30%”的规定修改为:“抽采的瓦斯浓度低于30%时,不得作为燃气直接燃烧;用于内燃机发电或作其他用途时,瓦斯的利用、输送必须按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取消了对低浓度瓦斯用于内燃机发电及低浓度瓦斯浓缩后再利用的限制。

4.严格了突出矿井鉴定 工作的管理。

为解决一些矿井应当开展突出矿井鉴定但不及时开展鉴定的问题,修订后的《规程》一百七十六条明确要求,煤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经事故调查认定为突出事故的,发生事故的煤层即为突出煤层,该矿井即为突出矿井;明确要求煤层有瓦斯动力现象、煤层瓦斯压力达到或者超过0.74mpa、相邻矿井开采的同一煤层发生突出事故的矿井应当立即开展突出矿井鉴定,取消了突出矿井可以经鉴定机构确认后摘帽的内容;严格了突出矿井审批管理,要求矿井将鉴定结果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煤炭行业管理的部门审批,报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并吸取震动爆破易引发突出事故的教训,取消了震动爆破防突措施相关内容。

5.完善了防治水的相关规定。

根据新修订的《煤矿防治水规定》,对煤矿防治水管理措施进行了完善。一是要求煤矿企业建立雨季巡视制度,当暴雨威胁矿井安全时,必须立即停产撤出井下全部人员,只有在确认暴雨洪水隐患彻底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二是根据我国潜水泵技术的发展进步,对井下防水闸门的设置要求作了修改,规定了在部分特殊条件下,可以用专门潜水泵代替防水闸门。三是新增加了井下防水闸墙的设置相关管理要求。

记者: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更好地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规程》?

赵铁锤:新修订的《规程》部分条款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是煤矿实现安全生产的技术保障,认真贯彻执行《规程》,是当前我国煤矿安全生产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当前,要重点做好以下三件事:

一是要切实抓好新修订《规程》部分条款的学习宣传工作,要借助各种媒体开展宣贯工作。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将于近期组织开展新修订《规程》的专题培训,各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要密切联系工作实际,组织相应的学习培训工作,同时加大对《规程》的宣传力度,确保《规程》的各项规定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