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优秀范文 资助工作要点

资助工作要点赏析八篇

时间:2023-02-27 11:13:04

资助工作要点

资助工作要点第1篇

2011年贫困村村民发展互助资金绩效考评自评报告

 ******经济开发区位于***市最东部,东依新兴港城日照市,距岚山港最近处仅7公里,南与江苏省连云港市接壤,处于新亚欧大陆桥东桥头堡的核心位置,是鲁南苏北沿海港口的重要腹地。下辖坪上、团林、壮岗、朱芦4个镇,总面积365平方公里,150个行政村,19万人口。

按照省扶贫办、财政厅的统一部署和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1年贫困村村民发展互助资金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临扶字〔2011〕30号)要求,***经济开发区社会服务局和财政局高度重视,成立了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对照考核评分标准,认真制定考评方案,对全区3个镇2011年前试点成立的10个村,其中,省级试点村4个,市级试点村6个村进行了认真的自评(2011年新试点的市级壮岗镇3个村,部级坪上镇、团林镇10个村因还未开展借款业务没有列入自评范围)。现将自评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1、2008年省级试点。我区朱芦镇幸福山村、刘家彩村承担了2008年度省级贫困村村民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经过三年来的运作,总的看互助协会操作正规,借贷程序健康,工作效益良好,群众满意度高。两个村共有640户,1828口人,加入协会475户,占总户数的74.2%。其中全额资助户21户,部分资助户447户,全额出资7户。互助资金总量53.65万元,会员累计借款72.9万元,占互助资金总量的135.9%,会员累计借款户149户,到期归还借款50.9万元,到期归还率为100%。

2、2009年度市级试点。我区团林镇东团林村、李家桑园村、北泉子二村承担了2009年度市级贫困村村民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三个村共有1237户,3761口人,加入互助社489户,占总户数的40%,其中全额资助户8户,部分资助户462户,全额出资户19户。互助资金总量70万元,会员累计借款74.5万元,占互助资金总量的106.4%,会员累计借款户201户,到期归还借款72.16万元,到期归还率为100%。

3、2010年度省级试点。我区朱芦镇张家彩村、李家彩村承担了2010年度省级贫困村村民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坪上镇山底村、中峪子村、小龙沟村承担了2010年度市级村民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其中:朱芦镇张家彩农户总数230户,会员220户,会员入会率95.7%,会员出资额10.4万元,资金总额25.4万元;李家彩农户总数342户,会员312户,会员入会率91.2%,会员出资额14.48万元,资金总额29.48万元。二个村协会互助资金总量54.88万元,会员累计借款53.5万元,占互助资金总量的97.5%,会员累计借款户158户。到期归还借款25.5万元,到期归还率为100%。

4、2010年度市级试点。我区坪上镇山底村、中峪子村、小龙沟村承担了2010年度市级贫困村村民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山底村农户总数1008户,会员300户,会员入会率30%,会员出资额15万元,资金总额30万元;中峪子村农户总数310户,会员297户,会员入会率95.8%,会员出资额14.85万元,资金总额29.85万元;小龙沟村农户总数292户,会员240户,会员入会率82.2%,会员出资额15.2万元,资金总额30.2万元。5个试点村共收取农户入会资金69.93万元,资金总额达到144.93万元。会员累计借款87.5万元,占互助资金总量的60.4%,会员累计借款户175户,借款还未到期。

5、2011年市级试点。区社会服务局、财政局经过实际摸底调查、采用竞争入围的方式确定壮岗镇大河西、西演马、鲁家乔旺3个村开展市级互助资金试点工作。三个村基本情况是大河西村共有1035口人,358户,低收入户115户;鲁家乔旺村共有1187口人,421户,低收入户106户;西演马村共有1505口人,482户,低收入户30户;3个村都具备自然资源、劳动力资源,村级班子健全,对试点工作有积极性,同时村民有一定发展基础、意识和愿望好。区党工委、管委会非常重视今年互助资金试点工作,调整充实了区扶贫开发和互助资金领导小组,区党政办7月9日印发了《******经济开发区2011年村民发展互助资金市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办发[2011]55号)。9月25日在壮岗镇党委会议室召开了全区2011年扶贫互助资金试点工作会议,全区4个镇分管负责人、财政所所长、经管站站长;老试点10个互助资金协会理事长、会计(朱芦镇幸福山、刘家彩、张家彩、李家彩,团林镇东团林、李家桑园、北泉子二村,坪上镇山底、中峪子、小龙沟);2011年新试点村(壮岗镇大河西、鲁家乔旺、西演马)支部书记、会计、出纳参加了会议。由于区镇村各级领导重视,宣传到位,3个试点村村民入会交款非常积极,数额500元-1000元不等。各村会员数及会员出资额如下:大河西村发展会员247户,出资额为15万元;西演马村发展会员310户,出资额为15.5万元;鲁家乔旺村发展互会员238户,出资额为15万元,已经全部完成注册设户各项工作,争取2012年2月中旬开始借款,正常运行。

6、2011年部级试点。2011年市扶贫办、财政局安排我区中央扶贫奖励资金200万元,全部用于10个村开展部级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每个试点村平均安排20万元,具体每村的数额由区农工办、财政局根据试点村规模、贫困户数量等因素确定。在省级扶贫开发重点乡镇坪上镇、团林镇先各自考察10个村的基础上,区社会服务局、财政局按照2:1的比例在满足各项条件的基础上,择优选择贫困程度较深的10个村开展部级试点。目前试点10个村已经完成宣传发动,进入村民缴纳会费、积极入会阶段,争取2月下旬完成办理注册登记、刻制公章、办理机构代码、到信用社等设立协会专用账户等手续,3月上旬开始借款。

二、主要做法

(一)各级重视,落实职责。为切实加强试点工作的领导,区里成立了以管委会副书记、副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党政办、社会服务局、财政局、民政局、公安分局、质检分局、科技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区社会服务局、财政局先后多次召集有关部门对互助资金协会《组织章程》、《管理工作流程》、《机构设置及岗位职责》和《资金管理办法》等试点工作文件进行了审定,转发了《***省贫困村扶贫互助社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市贫困村村民发展互助资金合作社(协会)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制度(试行)》,制定并出台了《***经济开发区贫困村村民发展互助资金互助社财务管理办法和货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及时组织学习贯彻全省在泰安召开的全省互助资金培训会议精神及省办、省财政厅领导的讲话,进一步明确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组织措施和资金管理办法等。确定了财政局、社会服务局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社会服务局负责宣传、规划、组织实施、日常监管等工作。财政局负责资金的筹集、拨付和监管。各镇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确定经管站1名工作能力强、对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为互助资金监理员,具体负责本镇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的运行指导和监督管理。

(二)竞争入围,建立互助协会。在确定试点村时,选择了民风淳朴、群众积极性高、村两委班子有战斗力、有支撑产业和发展欲望的村作为候选对象。由村、镇向区试点办申请,区试点办根据各镇工作积极性高、责任心强、管理高效及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低、有一定的产业基础和发展潜力,但发展资金相对不足,且通过正规金融渠道贷款难等情况按照2:1的比例确定试点村。试点村认真进行宣传发动,明确农户出资的方式,并张榜公示,用政府扶贫资金作引子,把农户的资金聚积起来,建立“村级扶贫互助资金协会”。

(三)民主管理,规范运作。一是民主选举管理人员。按照预选、正式选举的办法,组织全体会员选举出理事会和监事会,把办事公道、热心公益事业、懂经营会管理的会员选任本村互助资金协会管理人员和监督人员,负责本会的日常事务和资金的运行监督。二是民主制定规章制度。协会的《章程》、《资金管理办法》、《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等规章制度都要经过全体会员2/3以上讨论通过才能生效。三是规范使用互助资金。互助资金原则上只能在会员内部进行互助借款,会员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省级、部级不超半年),并实行等额担保,每户会员最高借款额不得超过5000元,并需3—5户会员担保。四是定期开展日常活动。协会坚持每周组织一次集体活动,审核会员借款申请,发放或收回会员借款,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报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讨论下一阶段的发展规划。通过活动的开展,为协会的规范运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部门协作,健康发展。为确保村级协会健康发展,一是由社会服务局、财政局对各协会的章程、实施意见、财务管理办法等进行了完善和备案。二是全区统一制定了协会操作流程图、规章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以方便试点村按科学流程运作,避免走弯路。三是建立资金专户,并实行收支两条线。将协会收入资金全额存入资金专户。四是社会服务局、财政局会同镇政府每月1—2次到村检查调研,同时与当地信用社等金融部门核对帐单,收集月报。

(五)狠抓培训,提高素质。社会服务局、财政局不定期组织协会管理人员集中培训、学习、交流。主要培训工作方法、业务技能,交流经验,安排部署工作。通过培训逐步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为协会的健康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主要成效

(一)缓解了农户生产发展资金紧张的困难。贫困村农民增收渠道不多,收入较低,发展生产的启动资金缺乏。向国家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成本偏高、手续繁杂,农民急需急取难,成为发展生产、脱贫致富的难点。贫困村村民发展互助资金协会借助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的支持,把农户闲散资金集中起来,形成了一定规模的资金量,在本村内将资金发放到有需求的会员手中,使会员能够及时获得资金支持,“自己的协会自己管,自己的钱来相互‘转’,借款时间快又短”,互通有无,互相帮扶,有效地缓解了农户生产发展资金短缺的问题,增进农户之间的信任度,为贫困户脱贫致富奠定了基础。

(二)创新了扶贫模式。扶贫互助资金和村级互助组织的建立,使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创造出组织穷人、瞄准穷人、“欺富爱贫”,达到一次投入、滚动发展、效益多样的新模式,使更多的贫困村农户从中得到更大的经济利益。

(三)把农户有效地组织起来,提高应对市场风险能力。贫困村农户大都是传统的分散经营,部分农户由于自身素质和生存环境的影响,市场信息不灵,科学技术缺乏,经营效益低下,严重影响到产业发展、农民增收和扶贫效益的提高。而村级协会有效地改变了贫困农户生产经营个体化的现状,在体制不变的情况下,通过协会组织的活动,加强了思想交流,促成了信息、资源共享,遇到困难能够得到集体和群众的帮助,共同组织起来发展生产,共同应对市场风险,增强了群众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能力。

(四)有效增加了借款农户的收入。截至2011年12月底,全区2011年前成立的10个试点村共有683户会员借款,累计借款288万元,到期还款148.5万元,到期还款户数307户,共获得收益82.5万元。共收取借款使用费9.508万元,实现了互助资金协会和会员共同发展的目标。

四、存在问题

我区自2008年开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以来,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重视程度上存在着不平衡。有的试点村对每一步的发展都提前谋划,提前商量,提前预测,从运行情况到运行质量都走在了前头,但有的村对工作的前瞻性、预测性差,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试点工作的开展。

二是工作开展上存在着不平衡。自开展试点工作以来,各试点村按照要求,迅速行动,积极做好协会注册、会员入会、银行开户等前期筹备工作。在借款程序上,有的村各项手续严格、完善,个别村借款合同等手续不够规范,书写不够认真。在帐务处理上,有的村比较规范,记账符合会计制度要求,但有的村账务处理不够及时认真,有多处涂改现象。

三是效果发挥上存在着不平衡。开展互助资金试点的目的就是让贫困村的村民在互助资金的帮助下找到一条适合自己发展生产的路子。在互助资金试点过程中,有的村按照自己的产业特点,向具有生产能力、具有发展潜力、具有发展后劲的产业倾斜,通过互助资金的扶持,生产销售发生了巨大变化,会员收入明显增加,效益成倍增长,真正发挥了互助资金的作用。但也有个别的借款会员,没有充分发挥互助资金的作用,增收效益不明显。

四是乡镇一级互助资金监管工作不平衡。目前由经管站负责业务指导,财政所负责财务监管,需要明确专职人员。特别是村协会管理人员因文化水平相对偏低,年纪偏大,在较短时间内依靠短期培训,熟悉掌握这门知识是一件较难的事情。尤其是财务人员对试点文件要求掌握的《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理论知识及会计业务技能,更难以突击掌握。

五是我区从事扶贫工作目前只有1人,并且还是兼职。扶贫开发、互助资金试点等工作量非常大,也非常光荣,为了更好地做好我区扶贫、互助资金工作,需要增加工作人员。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完善互助资金运行的管理机制,加强管理人员业务能力培训,确保互助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五、工作建议

为切实搞好互助资金试点工作,促进试点村经济发展,我们建议如下:

一是帮助解决工作经费。由于***经济开发区成立试点短,区财政十分困难,扶贫互助资金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制约了该项工作的开展。希望市扶贫办、财政局能适当帮助解决管理工作经费,切实保障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的顺利发展。

二是加大投入力度,扩大互助资金规模。一是加大财政扶持资金额度,每个试点村20万以上,加上农户出资10万左右,总额达到35万元以上,以满足农户借款需要。二是积极组织和动员社会各界捐赠资金,拓宽融资渠道,扩大资金规模。

三是加强学习指导和业务培训。一是思想素质和政策法规培训,加强自身能力。二是金融财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三是科技产业培训,指导产业发展方向,增强广大农户自我组织和自我发展的能力。

四是建议省市扶贫、财政部门为各个协会配备电脑并开发财务管理软件,以便于对各互助资金协会的实时动态监测。

总之,***经济开发区2011年扶贫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市扶贫办、财政局的具体指导下,取得了比较好的实际效果。但离上级领导的要求和兄弟先进县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我们决心以这次开展绩效考评为契机,认真学习兄弟县区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强化措施,把我区扶贫互助资金试点这项利民的工作推上一个新的水平。                             

 

***区农工办   财政局

资助工作要点第2篇

【关键词】学生资助 职工教育培训 实效性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6)06B-0025-02

自2007年以来,为实现“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困难而失学”的目标,我国建立健全和完善了学生资助体系,制定了各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为家庭困难学生享受公平教育提供了政策保障,实现各教育阶段学生资助体系全覆盖。“十二五”期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把学生资助工作作为民生工程,加大资助资金的投入,保障每一个家庭困难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享受公平教育。“十三五”期间,党中央、国务院又从战略目标的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的战略目标。

目前,南宁市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全覆盖。即市县(区)覆盖情况:幼儿园1933所,义务教育学校1733所,普遍高中学校68所,中职学校29所,卫生学校1所,技工学校1所。除技工学校学生资助队伍人员有10人外,每所学校学生资助队伍人员大致由政教或教务1名干事、学校资助办主任v政教处主任或副主任w1名、校级领导1名构成。负责学校资助具体工作的人员,大部分为学校的政教或教务干事。这部分人员大多为兼职人员,学历不高,对国家资助政策理解不够透彻,缺泛统计、经济、财务、档案管理及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理论知识。且学生资助工作涉及面大,工作量多特别辛苦,但又得不到学校领导的认可,工作积极性不高,队伍不稳定流动性很大。这些问题的存在,造成全市培训任务十分艰巨。

学生资助工作战略地位的确定,对教育领域学生资助的干部职工教育培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是一种新挑战。因此,本文以南宁市学生资助业务培训为例,结合南宁市中小学校学生资助业务培训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寻求学生资助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实效性的科学方法和措施,与同行共免,将培训工作经验提供给大家参考。

一、学生资助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的意义

学生资助工作是教育民生工程,它直接关系到我国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和学校乃至社会的稳定。学生资助工作战略地位的确定,决定学生资助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其意义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v一w学生资助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与学生资助教育民生工程息息相关

培训工作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及政府的威望和人心向背问题。因此,必须从“战略高度”培养学生资助干部职工认识学生资助职工教育培训的重要性,提高思想认识,更新观念,树立良好的自我形象,做好学生资助教育民生工程,促进学生资助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发展。

(二)学生资助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与学生资助干部职工个性发展息息相关

培训是南宁市学生资助人力资源管理制定的重要组织部分,树立人才培养理念,储备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骨干人才,稳定工作队伍,引导学生资助干部职工个性发展直接关系到“十三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精推资助战略目标的实现问题。因此,必须建立培训缴励机制,营造干部职工培训学习氛围,促进全员培养,增强干部职工学习的内动力,促使干部职工在教育和培训工作中不断学习,积极完善自我,提高自身的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从而提高干部职工个性发展。

(三)学生资助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与南宁市学生资助事业的发展息息相关

事业的稳步发展,离不开队伍发展建设的培养。因此,必须从“战略管理”理念的高度加强团队凝聚力的培养,打造一支综合素养较高的干部职工队伍,确保干部职工队伍满足南宁市学生资助事业发展的需要,提高南宁市学生资助工作管理水平,促进更好地发展。

二、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的措施

本文所说的“干部职工”是特指南宁市县v区w中小学校、中职学校、卫生学校、技工学校和资助管理部门负责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大学新生入学资助工作的学校政教或教务处的干事或老师、管理者及领导者。“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就是对上述“干部职工”实施完整而系统的思想教育、资助政策体系和管理知识以及业务技术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本文所说的“实效性”是指在学生资助业务培训过程中,按照培训方案拟定的培训内容,在规定的培训计划期限内完成干部职工教育培训教学任务,做到课堂教学与实践培训真实有效,完成全市学生资助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年度绩效考核。

南宁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自2007年成立以来,从战略高度重视学生资助领域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先后外送学生资助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约70人次分别到中共中央党校、浙江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厦门大学、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等参加领导干部培训班、教师专业发展高级研修班、基础教育卓越领导力高级研修班、特级教师高级研修班、综合素质提升研修班、学生资助管理干部领导力提升培训班学习,努力提高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的综合素养、政策水平和管理水平。与此同时,重抓学校基层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努力开创南宁市学生资助工作新局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全国学生资助工作会议上作了七次工作经验介绍,中职国家助学金“南宁统发摸式”和信息化管理经验被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高度认可,在全国、全区中职学校推广应用,同时推广应用于各教育学段的资助管理工作中。这些成绩的取得,体现全市学生资助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的成效。具体措施如下:

(一)培训工作制度化

“十二五”期间,南宁市学生管理办公室制定了《南宁市学生资助干部职工教育五年培训方案》(2011―2015年),确定了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目标和培训内容,并把2013年确定为“资助队伍”建设年。业务室负责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培训经费由行政室根据培训方案的安排和需求,做好年度预算安排,为培训工作做好保障。

培训前,业务室根据各教育学段资助政策的规定和要求,制定“学生资助工作细则”和“学生资助工作操作流程”,并按照每个教育学段资助项目的具体要求,统一制定每个资助项目的格式报表。同时结合实际工作要求,做好培训需求调查,掌握培训对象的基本情况,找准培训问题和难点,精准确定培训内容,选择不同的培训方式,提高培训工作质量。资助政策细则化、流程化和报表格式统一化,便于学校更容易了解资助政策的实质和资助工作的全过程,易于实践操作和贯彻执行。

(二)培训内容精准化

学生资助工作政策性很强,是新形势下的一项新工作,没有前人借鉴的工作经验,也没有现成的课程教材。全市在岗学生资助干部职工文化和政策水平参差不齐,大部分干部职工缺乏统计、经济、财务、档案、法律等方面的理论知识。表现在当接受工作任务时无从下手,处在非常茫然的状态,实际工作的结果是否正确不知道怎么判断,等等。针对这些情况,南宁市学生管理办公室根据国家资助体系的政策要求,组织编印了《学生资助政策大家学――南宁市学生资助政策文件汇编与政策问答》一书,并将该书和制定的“学生资助工作细则”、“学生资助工作操作流程”及“每个资助项目统一的格式报表”作为培训内容。在培训过程中,结合各项指标,精选统计、经济、财务、档案、法律等方面的理论知识点融入到培训内容。培训内容的精准化,确保全市年度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完成,突显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课堂教学与实践培训实效性。

(三)培训方式多样化

南宁市学生管理办公室创新学生资助干部职工培训模式和方法,按照年度的工作计划,结合工作的难易程度和完成工作的紧急情况以及干部职工掌握工作方法的程度等,灵活采取以下培训方式开展培训工作。

1.以会代培方式。对已经实施的资助政策,在布置资助工作时已经培训过的项目,针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利用工作布置会再次进行培训。这种培训方式有利于干部职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2.“集中培训+现场观摩+现场操作”培训方式。对新实施国家资助政策、信息系统软件的应用以嘟艏弊手工作等,带着工作任务限时完成的要求,采用“集中培训+现场观摩+现场操作”培训方式,指导干部职工快速熟悉掌握工作方法,现场实例培训观摩,现场实践操作,边培训边实践,及时发现问题,提高工作质量和时效。

3.研讨培训方式。对实施国家资助政策过程中,受政策局限带来的资助工作困难和社会关注热点,采用研讨培训方式,调动干部职工的创新精神,提出可行的对策和建议,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和热点,促使学生资助工作迈上新台阶。

4.经验介绍学习培训方式。利用全市学生资助工作评优评先活动、年度工作总经的机会,将各校和各资助管理部门总结的工作经验在全市进行分享交流,进一步优化学生资助基础工作规范化的工作方法,克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实现南宁市学生资助工作战略目标。

5.与国内名牌大学合作培训方式。利用中央学校、浙江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厦门大学等国内名牌大学的师资资源,从南宁市学生资助工作队伍中选拔领导干部、精干的业务干部职工骨干参加短期送培学习,促使他们接受更高层次的培养学习,不断更新知识面,转变工作观念,更好地为南宁市学生资助工作服务,从而激发全市学生资助干部职工的学习兴趣,调动全市学生资助干部职工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并起到引领示范作用,推动南宁市学生资助事业科学可持续发展。

三、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的成效

南宁市学生管理办公室在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中,以促进学生资助工作基础规范为重点确定主要培训内容,通过五年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的规划与实施,实现学生资助业务培训工作制度化,培训内容精准化,培训方式多样化。“三化”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市学生资助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提升学生资助干部职工的政策执行力和工作胜任力,确保年度各项工作高效高质完成,促进全市学生资助工作“精准化”,为实现“十三五”期间南宁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的战略目标储备学生资助工作管理人才,推动学生资助事业科学发展。

四、结语

干部职工教育培训是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干部职工终身受教育的一种途经。南宁市学生管理办公室实施的互动式教育培训方法,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和手段,彰显了培训的成效。今后,我们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学生资助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全过程,提高学生资助工作战略思想认识,培养学生资助干部职工的“战略管理”理念,实现培训收益最大的战略性投资,稳定学生资助工作队伍,储备学生资助工作管理人才。建立更为科学的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评价体系,为南宁市学生资助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做出最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张浩.事业单位基层职工教育培训的困境与措施[J].人力资源,2016(2)

资助工作要点第3篇

村民互助资金试点是一项新生事物,是扶贫资金管理方式的一次创新。要严格加强管理,规范操作程序,认真落实扶贫资金到村到户政策,保证扶贫资金发挥最大效益,促进试点工作顺利实施,让广大农民特别是贫困群体真正享受到国家扶贫政策。

在操作和管理上,要从“五个严格”入手,促进试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科学化。一是严格制度管理。要按照省有关管理规定认真执行贫困村村民生产发展互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互助资金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及县扶贫办、财政局、乡镇财政所、试点村、管理小组等部门的工作职责。二是严格对象审查。管理小组对贫困农户的信誉、发展项目的可行性、实施项目的能力等进行严格的论证和审查,提出是否扶持以及扶持数额、扶持期限的意见,特别在投放对象上,管理小组要严格把关,做到“四不贷”,即没有发展能力户不贷、没有可行性项目户不贷、不遵纪守法户不贷、不诚实守信户不贷,确保扶持资金真正用在农村具有发展能力的贫困户上,以最大限度地提高互助资金使用效益,降低信贷风险。三是严格投放限额。规定单户投放最高投放限额原则上为5000元,互助资金使用期限一般为3-6个月,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一年。占用费率原则上按略低于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四是严格资金管理。在资金管理上原则上实行“三统一”,即:统一开户。由乡镇财政所为管理小组在当地信用社开设“贫困村村民生产发展互助资金”专户,实行审查、审批与资金管理相分离,确保互助资金封闭运行;统一建帐。明确互助资金核算的原则和方法,各乡镇财政所要根据办法规定,规范互助资金会计核算;统一报表。互助资金借款申请、合同、借据、分户台帐、投放、回收月报表要统一印制,统一规格,管理小组、财政所要及时登记台帐,并按时上报。五是加强群众监督。在试点工作中,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对贫困村具有一定发展能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贫困户进行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相应扶持规划,实行扶持对象年度轮换制,推进梯级监督,发挥群众相互监督作用,确保上一批次贫困户能及时还款,下一批次贫困户能及时得到扶持。

二、充分认识村民生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的意义

农村资金短缺是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长期以来一直未能解决的普遍问题,也是推进扶贫开发、促进农村发展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当前,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一方面缺乏生产发展资金,一方面是社会闲散资金过剩,农村的增值收益剩余基本被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等金融机构抽走而流向城市。同时,由于现行金融制度、政策和经营管理理念与农村资金需求者的条件不匹配,甚至存在冲突,农村信用社虽然主要面向农村,但其“非农化”、“城市化”特征也日趋明显。资金的大量流失和贷款融资难,使资金成为农村发展最稀缺的资源,农村发展面临着严重的“钱荒”,已成为加快农村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开展村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不仅提高了贫困地区农民增收致富能力,充分体现了国家扶贫资金进村入户政策,也使扶持资金实现了市场化、商业化运作,增强了农民的成本意识、效益意识、风险意识和诚信意识,为缓解“三农”发展融资难提供了新的借鉴。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村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对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1、开展村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是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举措。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规范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以服务农村为主的地区性中小银行”、“鼓励发展适合农村特点和需要的各种微型金融服务”、“规范和引导民间借贷健康发展”等精神,是培育农村金融本土力量的最大政策支撑,为解决农村资金问题指明了方向。今年,中央1号文件和省委5号文件也分别提出,要进一步增强农村金融服务能力,加强监管,加快培育农村资金互助组、资金合作社,大力发展小额信贷,鼓励发展适合农村特点和需要的各种微型金融服务组织,大力推进贫困地区生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在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背景下,要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工作、实现脱贫致富目标,必须要在解决农村金融问题、满足农民资金需求上有实质性的突破。我们要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三农”问题的决策部署,认真探索、研究、解决农村发展的资金问题,积极开展村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推动农村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

2、开展村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是加快我县脱贫致富、增加贫困农民收入的现实选择。

我县是部级扶贫工作重点县。近几年来,全县扶贫开发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经过全县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也应该看到,我县农村经济发展还比较落后,农民收入水平还比较低,脱贫任务依然很重。去年我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仅为2613元,分别比全国、全省和全市平均水平低2148元、1589元、972元。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1500元的贫困人口有103378人,贫困发生率达7.2%左右,高于全国、全省水平,且返贫现象严重。近年来,虽然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农民得到了一些实惠,但是对我县来说,由于基础差、自然灾害频发,部分农民虽然外出打工取得了一些收入,但是近年受金融危机的影响,收入很不稳定,可以说少数人的富裕掩盖了多数人的贫困,扶贫开发仍然是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当前农村资金短缺已经严重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贫困人口的脱贫,要千方百计培育农村金融本土的力量,促进民间金融的发育。村民生产发展互助资金组织,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农村金融组织发育的雏形,是从组织农民到农民组织的一次飞跃,它既不违背国家金融政策,又能有效地激活民间资本和农民发展经济的内力,促进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具有很大的优越性和较强的生命力,要坚定不移地巩固发展壮大。

3、开展村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是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促进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有益探索和创新。

村民互助资金试点是以农民为主体,促进扶贫资金进村入户,实现从“输血”到“造血”重大转变的扶贫方式,深受基层政府和广大农民的拥护和欢迎,对加快扶贫开发步伐、推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一是以财政扶贫资金为杠杆,四两拨千斤,有效整合农村零散资金,把零钱变整钱,把小钱变大钱,把死钱变活钱,充分发挥资金整体效益;二是通过互助合作的形式,灵活便捷地解决了农民发展生产最急需的资金难题。三是农民在合作和参与资金运作过程中,增强了金融意识,熟悉了金融知识,在具体实践中得到了一次良好的启蒙教育;四是由于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改变了一家一户分散生产、各自发展的松散状态,培养了群体意识和集体精神,群体化和组织化程度明显提高;五是资金的互助与合作,使农民有了借钱的冲动,有效激活了农民发展经济的内力;六是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资金在“整合—借用—回收”的循环过程中,既满足了农村市场主体和农民的资金需求,发展、壮大了农村经济,又不断增加了资金总量,有效保持了资金使用的可持续性。

4、开展村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是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一是开发了农民的诚信意识。互助资金通过契约和道德的双重约束,重新搭建起农民讲信誉、讲诚信的平台,使构建和谐社会成为可能。二是强化了农民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农民在解决生产资金问题后,享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发展权利,发展生产、参与市场竞争、参与社会管理、抵御各类风险的信心和能力明显增强,整体素质显著提高,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逐步彰显。三是有利于形成产业集群。有了资金支持,农民仿效心理被充分激活,极易形成“一组一品”、“一村一品”的规模化生产和产业化格局。我县望疃乔庄的平房漏水维修,江集纪伦寨、孙集刘营的蔬菜种植,张村柳西的养殖等在互助资金的支持下,都形成了具有一定地方特色的主打产业,调整了农村经济结构,增加了农民收入,我们一定要多培育这样的典型。四是推进了民主精神的培育。实行民主管理,建立事务公开、民主议事等制度,重大事项由全体成员讨论决定,农民真正享有广泛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参与社会事务和民主管理的热情空前高涨,培育了农民的民主精神,丰富和发展了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内涵。五是对发展农村高端服务业进行了探索。内需的最大市场在农村,近年来,农村市场虽然开始受到重视,但只是发展了一些低端服务。通过互助合作的方式培育和发展草根金融,可以逐步发育农村资本市场,为农村高端服务业的生成开出新路。

三、强化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村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1、建立组织,加强领导。为确保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我县成立了由我任组长,县政办、扶贫办、财政局等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县农委、审计、民政、监察、人行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互助资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也要相应成立互助资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组织本乡镇互助资金试点工作,要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和实施意见,建立和完善外部监督和制约机制,发挥财政、扶贫部门职能作用和审计、纪检部门的监督作用,确保资金运行安全。今后,我们将逐步把互助资金固点扩面试点工作纳入县目标考核范围,从互助资金制度建设,互助资金管理,互助资金运行程序,运行监管,运行质量与效益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扶贫开发是一项系统工程,村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是扶贫开发的一项重要内容。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村民互助资金试点作为农村金融的一种形式,其规模和试点范围将逐步扩大,各乡镇和县直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严格落实责任,加强督促检查,保证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健康稳定运行。县扶贫办作为县政府负责全县扶贫开发的重要工作部门,要积极主动,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试点村民组进行监督检查;县财政局要加强对互助资金的管理及跟踪评估等工作;各乡镇财政所负责为管理小组核算管理资金,提供优质服务,但不参与决策;各行政村干部特别是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原则上一律不参加试点管理小组,只能参加指导小组,对本村内的试点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试点管理小组负责对借款人进行项目考查论证、借款额度的审查审批、回收管理等。试点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监督。

3、严格纪律,落实奖惩。村民互助资金是扶贫资金,是帮助贫困群体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的,各行政村及各试点村民组,要严格执行村民互助资金有关管理制度规定,严格操作程序,规范管理办法,确保资金安全,严禁私分、平分、贪污、挪用。县扶贫办、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纪违规使用资金的试点村或村民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轻者要及时收回资金,取消试点,重者要依法依纪严处。对试点工作成效显著、操作规范的村民组,要适当给予追加资金奖励。县扶贫办要结合国家扶贫政策,认真研究和探索试点工作中的新机制,不断总结试点工作中的新经验,促进我县村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资助工作要点第4篇

【关键词】高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认定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组成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资助工作是实现教育公平的基础,也是检验和衡量高校资助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认定工作的精准性,对提高资助实效,改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济状况具有现实意义。

一、我国普通高校资助工作现状

2007年5月,国务院颁布《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它标志着我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确立,具有里程碑意义。近年来,随着国家资助政策的不断完善,我国高校资助体系呈现出“三多一少”的良性发展势头。

(一)资助项目逐年增多

从2006年至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资助种类在原有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的基础上发展壮大,逐步增加了绿色通道、高等学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应征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校内资助、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就业补贴等。资助项目呈现出资助领域越来越广,资助内容越来越丰富。

(二)认定受助人数逐年增加

与政策颁布前的2006年相比,普通高校受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由2006年的1530.27万人次增长至2014年的4064.25万人次,受助人数增长2.66倍。

(三)认定受助金额逐年增加

与政策颁布前的2006年相比,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金额,由2006年的167.29亿元增长至2014年的716.86亿元,资助金额平均每年增长17.55%。

(四)因贫失学情况逐年减少

从目前国家对入学绿色通道、开展生源地贷款、高校助学贷款的落实情况来看,因缴不起学费而失学为低概率事件,我们以2008年3月至2011年3月对一所地方大学的学生退学情况进行的原因跟踪分析为例。三年间该校共退学445名学生,其中由于触犯学校规章制度76人、个人原因65人、学习困难51、厌学39人、提前参加工作40人、身体原因26人、不适应大学生活18人、专业问题14人、家庭原因10人、参军9人。因家庭原因退学的学生占退学总人数的2.2%,且上述2.2%退学学生的退学原因不是因为学费问题,而是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引发的其它心理问题导致退学。

在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快速发展的同时,从微观角度和政策具体实施情况来看还存在一些问题呈需解决,如: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认定标准不统一,资助政策宣传不到位,资助后期监管不到位等。

二、高校资助认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高校资助体系与其它资助体系缺少有效衔接

当前,我国资助体系覆盖了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的各个层级,每个层级都有独立的管理机构和信息操作平台,但不同层级之间缺乏有效的信息沟通与共享渠道,致使信息流通不畅通,间接增加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管理成本,不利于资助工作的精确开展。以受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为例,高校资助管理机构因缺乏学生入学前的资助信息,会在一定程度上产生对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掌握情况的片面性和局限性,导致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性格内向不善表达而失助。

(二)高校资助认定管理办法过于笼统

现行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管理办法为由学生本人提交申请,经过班级民主评议、学校评定确定资助对象。本人提交申请内容为《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各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由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上述管理办法虽简述了认定的整个流程,但部分规定过于陈旧,未及时根据现实情况的变化进行修订和完善,如:学生提交申请时应同时提供哪些佐证材料,在此方面高校有无权力清单,如何确保认定工作的公平与合理;高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的是否应配套相应的培训机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等。

(三)高校资助认定工作的宣传教育对象过于局限

目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宣传教育对象为有受助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它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未受到足够重视。此种情况导致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得不到有效宣传,使宣传成效大打折扣;二是,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对国家资助政策认知的缺失,增加了他们作为非利益攸关方参与困难认定的盲目性,无法保证认定结果公平合理;三是,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对国家资助政策认知的缺失,不利于校园内高效监督体系的形成,不利于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健康开展。

(四)高校资助认定工作的认定模式利弊共存

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有三种主要形式,它们分别是:指定、举荐和选举。三种形式各有利弊,“指定”即由辅导员或认定小组结合学生申请指定相关人选,这种做法省时省力,在老师指导下有利于决策,缺点在于个人的主观感觉会对认定对象产生不利影响;“举荐”即由辅导员或认定小组将名额平均分配给若干小集体(一般以学生宿舍为单位),由小集体决定具体人选,这种做法有利于参考学生日常消费,缺点在于绝对平均的名额分配政策不利于认定所有需要认定的学生;“选举”是指通过投票决定人选,优点在于操作方式简单易行,学生认可度高,缺点在于忽略了少数认定人群的特殊性。

(五)高校资助认定工作的资助后期存在监管漏洞

目前,高校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认定工作监督重点放在确定资助对象和资助金额上。资助后期监管的缺失使部分受助学生获得资助资金后,不是将受助资金用在改善基本生活与学习条件上,而是用于娱乐消费,购置奢侈品,甚至烟酒消费。上述将资助资金挪作它用,不仅背离了国家实施资助政策的初衷,而且对后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产生有害影响,不利与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完善高校资助认定工作的政策研究

(一)整合资助认定工作先进经验,做好顶层设计

我国高校学生资助认定工作经过近十年的实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制度已经日趋健全,但不排除在部分高校存在集体或个人侵占受助资金的情况发生,这就需要上级层面整合资助认定工作先进经验,做好顶层设计。根据地域特点,整合域内高校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中好的经验与做法,寻求共性,设计共性中可推广的经验与做法,转化国家层面或地区层面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实现制度的自动更新,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认定工作与时俱进,提高资助认定工作的实效性。

(二)分类宣传普及资助认定政策

高校应坚持以分类宣传为导向,宣传内容要有侧重点、目的性和针对性,根据宣传对象的不同,可以重点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受助学生家长做好分类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侧重点在如何申请、使用资助资金,如何反映自己的合理诉求;宣传目的是通过了解国家政策和资助程序让学生形成正确的受助心态,感恩国家、回馈社会。二是,对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侧重点在国家发放资助资金的目的和意义;通过宣传使学生了解国家资助政策让学生明白合理申请、发放、使用资助资金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让学生要自觉维护受助学生的切身利益,积极监督受助资金的落实与消费情况,培养舆论监督氛围。三是,对受助学生家长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侧重点在告知受助学生家长学生在校期间受助信息以及受助资金用途;宣传目的在于通过宣传让受助学生家长感受国家资助政策,分享资助过程,参与到对受助学生的教育和受助资金的管理。

(三)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构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标体系

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是构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标体系的关键。定性分析衡量的是学生能否受到资助。实践证明,早期的以是否能交清学费作为资助的重要依据,存在道德风险的,容易造成资助资金的流失,使应助人群利益受损,坚持定性分析指标构成的多样化可以解决上述问题。定性分析可以从学生家庭成员构成、成员收支和主要致贫原因分析等三个维度进行综合分析定性。定量分析决定着学生的受助额度,以事实为前提,当家庭成员平均年净收入低于其所在省市或就读高校所在地年平均净收入者应认定为特殊贫困,高于其所在省市或就读高校所在地平均收入标准低于在校生平均月支标准的可作为一般贫困备选群体,具体可对比学生家庭实际困难和资助规模确定资助金额。总之,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是保障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成效的重要保障。

(四)开发学生资助一体化平台

就中小学阶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而言,中小学阶段资助对象多是在熟人社会里产生,实地调研成本低、易操作,其反应学生的贫困状况也更加全面、具体、真实、可信,这些优势正是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短板,把两者进行有效衔接会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参考。而实现途径即为构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一体化平台。平台建设应以当前已有的资助平台为基础,开发研制全国性的涵盖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的所有受助信息的一体化平台。开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一体化平台,有利于为国家资助资金的分配标准提供参考依据,有利于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认定工作的动态化管理,亦有利于为非政府社会团体或个人提供可供选择的资助对象,促进高校资助工作的健康发展。

(五)加强资助认定后期的监管力度

确保国家资助政策落到实处,高校应进一步完善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认定后期工作的“动态管理与过程监管”,实现资助管理工作的动态化和监督工作的日常化、群众化。

1.资助认定工作的动态化管理。高校在每学年均开展一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基础上,要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变化做出适当调整,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动态化。

2.构建三级监督投诉渠道。构建以学校监督投诉为主导,班级、院系为辅助的三个等级监督投诉体系。每个层级都应开通咨询投诉热线(电话、微信、论坛、QQ群、信箱等),并做到热线上墙、上网,方便学生查询,及时了解掌握资助工作实施情况,及时处理资助中出现的问题,保证资助工作落到实处。

3.开展两种形式的检查。通过“定期资格复查”和“不定期随机抽查”两种形式,检查学生提交信息的真实性,检查学生受助后的消费状况,检查各层级是否按照资助政策要求开展资助管理工作。

4.发挥学生群体的监督作用。发挥学生群体的监督作用,要求充分调动受助学生、非受助学生和受助学生家长三个群体的作用,密切结合三个群体的不同关注点,进行宣传引导,发挥学生群体和受助学生家长群体的监督作用。

5.明确对违规申请、使用资助资金的追逃机制和处罚办法。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成为一条红线,让违规申报、违规使用国家资助资金成为学生不能、不敢逾越,实现资助政策效能的最大化。

参考文献

[1]《中国学生资助发展报告(2007-2011年)》.中央政府门户网站.2012年10月23日.

[2]《2014年中国学生资助发展报告》).中央政府门户网站.2015年8月18日.

[3]姜小军,杨芳.大学生退学状况、原因分析与对策.中国电力教育.2011年(19).

[4]王奎丽.高校学生资助体系的构建路径.教书育人.高教论坛.2014年11月.

资助工作要点第5篇

【关键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困与育人结合;资助工作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普及,高校中的贫困生人数也在逐年增加。国家从教育公平的角度实施了一系列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生源地贷款、国家奖助学金发放、地区精准扶贫等助学措施,都为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了不小的帮助。然而,在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具体实施过程中,发现了不少大学生思想上存在的问题。因此,做好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需要从育人的角度出发,解决学生的思想问题。

一、当前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面临的问题

自2007年起,国家面向全国的普通本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再结合各地学校设置的奖学金资助工作,基本能保障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然而,当前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仍面临着一些难点问题。

目前,各地高校均围绕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开展贫困生认定工作。一方面,由学生生源地民政部门开具的贫困证明和学生提供的家庭情况调查表的可信度一直存在质疑。另一方面,班级组成民主评议小组根据学生的现实表现打分,是衡量学生贫困等级的一个重要指标。这一过程初衷不错,但却在执行的过程中变了味。一些家庭经济困难需要资助的学生,不愿意为了助学金伤害到自尊心,从不在别人面前谈论自己的家庭情况;有些家庭经济根本不困难的学生,为了得到本不应该得的助学金,四处请客吃饭拉票,将社会上的一套法则运用得无比娴熟;还有组成民主评议小组的学生私下要求从参评学生的助学金中抽成,也即俗称的“卖分”――为了金钱可以昧着良心打分;更有一些评定奖助学金的辅导员,理应秉持公平公正原则,但却在金钱面前失去了应有的党性,伸出了不应该伸出的手,吃拿卡要,运用手中的权力中饱私囊。国家助学金犹如一面哈哈镜,照出了当代大学生的人生百态。

二、助困工作中育人应先行

(一)明确育人为导向的贫困生认定工作

各地高校在制定贫困生认定工作条款时,应该在遵循国家相关政策的前提下,突出育人导向。例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与资助名额,通过设置专业成绩要求、感恩诚信要求、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等方面,在学生中形成自立自强、艰苦奋斗的良好风气。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者一定要认识到,资助工作不能仅仅是经济上的扶贫,更应该是精神上的扶贫,通过一系列的措施,引导贫困生全面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二)做好家庭困难学生的感恩教育、诚信教育

感恩教育、诚信教育是做好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另一个重点。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者一定要引导学生认识到,国家的奖助学金并不是某个学生该得的奖励,这是无数纳税人用自己辛勤的汗水浇灌出来的爱心之花,学生要懂得感恩。而实施感恩教育、诚信教育,要善于利用校园文化建设,通过高校海报、征文比赛、公众号推送、学生广播等形式,形成“人人讲诚信,时时懂感恩”的校园氛围。

(三)加强贫困生认定资助工作的监督力度

对于贫困生认定资助工作中存在的各种不正当现象,高校一定要加强监督环节的力度,无论是材料收集鉴定、民主评议小组评定工作、资助等级确定,还是资助金发放与管理,每个环节都应该做好监督工作。其中,民主评议小组评定与资助等级确定这两个环节一定要严格执行“随机走访、重点调查、评定结果公示”等方式,将学生反映的情况作为监督的重点关注点,通过各种手段确保国家奖助学金发放的公开、公平与公正。

(四)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教育工作

面对部分贫困生因家庭经济困难带来的精神上与心理上的“贫困”,高校学生工作者一定要采用如春雨般润物细无声的教育方式,做好这些学生的心理“扶贫”工作。高校学生工作者应该具备一定的心理咨询技巧,巧妙运用共情和倾听的方式,让学生敞开心扉,为其自卑压抑的不良情绪找到合理的宣泄渠道,帮助学生减轻因为经济困难带来的精神“贫困”,使学生逐渐成长、完善自我。

参考文献:

[1]王莉芬,黄建美.高校助困与育人结

合的资助体系构建[J].教育与教学研究,2012(3)

[2]S少玲.论“助困”与“育人”相结

资助工作要点第6篇

今天。首先向长期以来在学生资助工作中辛勤耕耘、无私奉献的各中职学校的负责人,召开全区中职学校学生资助工作会议。这里。表示慰问!下面,就进一步推进我区中职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加强基本建设

区中职学校绝大多数是民办学校。因此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基本建设显得尤为重要。一是完善机构体系。2010年10月25日,对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认识整齐不齐、水平高低不一。区编委正式成立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编制三人,正股级。经区教育局上报区委组织部同意,现已正式行文任命为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各校要成立由校长牵头,教导处、政教、后勤三条线的人员参与,专人负责数据录入和信息上报,专业财会人员负责发放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积极开展各项资助工作。并将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送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二是理顺管理体制。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按照国家、省、市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资助条件,规范工作顺序和奖惩办法,强化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理顺资助工作的管理体制,尽快针对中职学校建立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确保资助工作严格依照上级要求有序开展。三是强化队伍建设。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经常组织各校资助人员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召开会议,统一思想,集中布置,准确掌握国家资助新政策、新标准、新要求。要打造一支既懂政策、精业务,又善于沟通、有爱心、能吃苦的高素质资助工作队伍。

二、抓好惯例管理

对于惯例管理工作主要是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管好专项资金。一个方面要保证专项资金平安。各中职学校要杜绝以下三种主要违规违纪行为:1.用国家助学金抵扣学费、打入饭卡、或以现金形式发放等;2.虚造学生资料。瞒报受助学生人数,虚报学生数。套取国家助学金;3.挤占、挪用、滞留国家助学金,或公款私存。否则,一经查实,除收回多领的财政资金,予以通报批评外,还要追究校长的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置。同时,取消该校职业教育中央专项资金和省级重点项目申报资格,并根据情节严重,对学校采取取消局部或整体资助资格(取消期内学生应享受的中职国家助学金由学校自行承担)取消申报各类重点建设项目资格、取消评先评优资格、限制或停止招生等处罚措施。如:2010年5月,市教育局和教育局组成联合调查组查处了经贸职业技术学校虚报冒领中职国家助学金违规行为。调查认定该校采用虚假信息注册47名学生学籍,领取48名学生国家助学金并以学杂费收入存入学校账户造成套取中职国家助学金的违规事实。根据有关规定,对该校给予以下处置:1.注销47名学生的学籍,收缴48名学生的助学卡及助学金3.6万元;2.取消该校2009年度年检优秀单位称号;3.责令该校向市县教育局作出深刻检查,并在全市予以通报;4.取消该校09级学生2010年春季学期的整体资助资格(取消期间由学校自行承担)同样,2009年、2008年上级资助主管部门也分别查处了汉寿县涉外中等职业学校、常德计算机职业学校、常德信息技术学校的违纪违规行为,教训是深刻的损失也是看得到请各中职学校务必要在国家助学金的发放上,做到按政策办事,按规矩来,过得硬,不出任何问题。另一方面要落实配套资金。学生资助资金配套上,要确保区财政全额预算、及时配套、不留缺口。二是加强日常监督。加强联合督促检查,确保资助政策不折不扣得以落实的重要措施。健全资助公示制度,开通投诉热线电话。国家助学金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资金要严格依照基本顺序发放,做到足额及时,有关档案资料要整理齐全备查。三是搞好舆论宣传。全区各中职学校要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使广大学生及其家长及时知晓受助的权利。

资助工作要点第7篇

    990多万元,受援农民工人数达2万人;咨询代书近5万人次。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了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职能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为进一步做好****年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中的法律援助工作,省司法厅已经将为农民工工资拖欠提供法律援助工作列为****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重点之一,决定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一、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工法律素质,扩大法律援助制度在广大农民工中的影响力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农民工进行法律知识和法律援助制度宣传工作,把法律援助制度作为普法依法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宣传落实,扩大法律援助制度的社会影响力,使广大农民在进城务工前就对有关法律知识和法律援助制度有一定的了解和认识。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工作,使广大农民工学会运用法律援助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出现一些过激的不良行为,从而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二、建立农民工工资拖欠法律援助工作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要紧紧围绕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这一重点工作,探索建立长效的工作机制,为农民工及时获得法律援助创造条件、提供有力保障。

    一要进一步完善和健全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法律援助服务网络。盛市、县(市、区)三级法律援助机构要加强同省内外法律援助机构的协作联系,交流经验、互通信息、密切配合;推动法律援助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建设,在乡镇或重点厂矿企业内部设立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完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

    二要落实便民利民措施,简化工作程序。各地在实施对农民工工资拖欠法律援助时要采取和落实以下有关措施:1、实行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对农民工有问必答;2、公示农民工法律援助范围、条件及申请、获得法律援助工作流程等制度,让农民工走进援助机构便对法律援助有关内容一目了然;3、公布法律援助咨询电话,有条件的地方还要开通网上、电台服务,使农民工随时随地都能获得法律援助相关信息;4、公布监督电话,设立法律援助专职人员工作监督栏,建立规范的投诉处理程序和行之有效的处理手段,监督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过程;5、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尽可能放宽经济贫困条件,对拖欠工资时间长、数额大、人数多的案件不需审查申请人的经济条件,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开辟绿色通道;6、对群体性的农民工工资拖欠援助事项要集中办理。

    三要建立起法律援助机构同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年9月司法部联合劳动部等九部委制定的《关于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问题的意见》,加强同劳动、建设、法院等部门之间的协调和配合,明确相关部门在农民工工资拖欠法律援助工作中的义务和责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协调沟通机制及反馈机制,做好法律援助同司法救助的衔接,共同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的办理效率。

    四要健全完善办案质量监控机制,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做好农民工工资拖欠法律援助工作的关键是提高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质量,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要加强对法律援助专职工作者、社会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三类法律援助实施主体的监督管理,建立重大农民工工资拖欠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上报制度、投诉处理等在内的办案质量监控机制,促使农民工工资拖欠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规范化和法制化。

    三、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要为解决农民工工资法律援助工作做好组织保障

    (一)提高认识,精心部署。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特别是领导同志要进一步提高对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认真研究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做好农民工工资拖欠法律援助工作。

    (二)探索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法律援助维权新途径,整合法律援助资源。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探索法律援助资源配置的新路子,省辖市法律援助机构可以统一受理本辖区范围内的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根据各辖区专职队伍情况、律师资源情况及案情,统一指派或自办。要广泛利用社团组织、法学院校的资源优势和潜力,建立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开发社会人力资源,解决律师数量少、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多的地区法律援助资源不足的难题。

    (三)切实做好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工作。针对目前部分市、县(市、区)法律援助经费空白或预算数量很少的情况,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争取各地财政支持,推动法律援助经费及早列入财政预算;法律援助经费不足问题暂时不能解决的地方,要保证经费优先运用到农民工工资拖欠法律援助事项上,确保农民工工资拖欠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各地要将农民工工资拖欠法律援助工作的有关信息及时上报省司法厅,必要时通报当地有关部门;同时要建立重大案件上报制度,对影响较大、涉及人数较多的农民工讨要工资案件及时上报至省司法厅。

    法律援助作为维护社会贫弱群体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社会公益事业,在清欠工作中担负着重要责任。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清形势,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积极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提供法律援助,为我省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资助工作要点第8篇

关键词:“互联网+”;资助工作;路径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在201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总理首次提出了“互联网+”的概念。同年12月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宣布“十三五时期,‘互联网+’行动计划将成为中国网络强国战略中的重要一环。”由此,“互联网+” 必将成为未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 ,高校资助工作亦是如此。1952年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正式开始,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已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备的体系。而在“互联网+” 的时代背景下如何优化资助工作,帮助贫困大学生更好完成自己的学业是本文研究的重点。

一、现在高校资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贫困生认定标准不合理

做好贫困生工作的基础是科学有效地进行贫困生认定,当前我国多数高校贫困生认定的依据是2007年教育部和财政部的《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多数高校仅仅根据当地民政部门盖章的《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学生自我称述以及本班同学的民主评议等对贫困生进行认定。由于缺少合理的标准和监督机制,经常出现漏报和谎报的现象,使得真正的贫困生没有得到应有的帮助,偏离了资助工作的初衷。

2.贫困生心理疏导与思想政治教育不到位

贫困生在高校中往往要承受来自经济和心理上的双重压力,他们属于特殊群体,在经济资助的同时应该进行心理辅导,但高校中少有针对贫困生的心理疏导工作。自卑是目前高校贫困生最常见也是最突出的心理问题。由于新环境下各种诱惑和对贫困生生活习惯和消费观念的影响,加上自身条件的限制,部分贫困生很容易产生自卑心理和不适应大学生活的现象。再如消极依赖心理,部分贫困生得到国家和社会的无偿帮助后而变得懒惰,将“贫困”作为经济来源的手段,消极坐等资助。所以,高校在进行经济资助的同时,应加强对贫困生的心理疏导与思想政治教育,让贫困生能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健康成长。

3.贫困生的跟踪管理工作不细致

当前,为了能让贫困生在高校正常地学习生活,除了政府,社会各界也都加入到贫困生资助工作的队伍中,然而资助工作重视了社会给予,却忽视了贫困生的社会回报。部分贫困生没有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求学机会,滥用资助金,浪费社会资源。部分贫困生受利益的驱使,甚至铤而走险,缺乏感恩意识和社会责任感。高校层面虽然缓解了贫困生的经济压力,但没有对贫困生进行细致有效的跟踪管理,缺少对贫困生经济行为的监督,不利于培养贫困生积极向上的进取精神,更不利于贫困生今后的发展。

4.贫困生的动态关注和人文关怀不明显

首先,资助工作一般是在学年初开始,并且后续的资助是以一开始的认定为主要依据,缺乏动态认定机制。但在高校学生现实学习生活中,难免会出现意外导致家庭陷入经济危机。类似这样的学生并不能及时纳入资助的名单,一学年后,可能会由于经济和心理压力而严重耽误学生的学业。其次,需在资助工作的公示阶段加强人文关怀。虽然,公示的初衷是为了确保资助工作的公平公正,但将贫困生的姓名甚至是家庭经济情况公之于世的同时,应考虑贫困生的心理感受,照顾他们的自尊心。

二“互联网+”对高校资助工作的新要求

1.资助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是关注“互联网+贫困生思维”

当下,互联网已经成为大学生如影随形的“伴侣”,贫困生也不例外。贫困生同样已经习惯用互联网来便捷地获取信息与资源;对资助的需求呈现多元化多层次特征,注重保护个人隐私;学生相对于现实更愿意在虚拟环境中表达自己的想法,在微信、微博、QQ等交友平台流连忘返。通过网络,个人交友空间迅速扩大,不同的价值观和意识形态也在激烈碰撞 。所以,通过互联网全面了解贫困生的时代特征和实际需求,才能真正完成资助工作,帮助贫困生完成学业。

2.资助工作可持续进行的保障是审视工作盲点

从之前分析的高校资助工作存在的问题中可以看出,现阶段单一的贫困生认定模式;机械的贫困生管理方式;虎头蛇尾的运作机制;闭塞的宣传渠 道、有限的资金来源渠道和单一的资助平台大大削减了资助工作的成效。所以,运用“互联网+”的思维模式管理资助各项工作,突破工作盲点,才能有利于资助工作的持续高效运转。

3.资助工作改进的有效途径是选择“互联网+”的工作路径

依据贫困生新的特征,利用“互联网+评议”“互联网+思政教育”“互联网+跟踪监督”“互联网+动态管理”等模式,改革贫困生管理与监督工作,创新资助工作的实现机制与路径,将会大大提高资助工作的成效。

三、引入“互联网+”创新Y助工作的路径

1.“互联网+大数据”完善贫困生认定体系

由于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贫困生家庭情况的动态变化不同,对大学生贫困程度的认定没有明确的标准,因而在贫困生认定的工作量大,效率低。准确掌握贫困生的家庭情况、生活方式、心理状况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是做好认定工作的关键。

“互联网+大数据”为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带来了新的契机,大数据在这项工作上的运用,通过采集、整理和分析大学生的交友、学习、消费、活动等方面的数据,可以得出大学生实际的经济状况,为贫困生的认定提供依据。大学生的数据可以通过互联网的消费、消遣记录获得,也可以从大学生日常的生活表现、学习情况等方面获得。另外,这些整理的数据应建立专门的数据库,并由专人维护,定期更新数据,运用专业软件为每位贫困生打分,对学生的贫困程度进行分类与评估。

2.“互联网+资助平台”整合社会资源助力资助工作

互联网是当代大学生必不可少的生活内容,也深深影响着贫困生的生活、学习、价值观和人生观 。通过互联网搭建资助平台,向贫困生提供国家政策解读、申请资助流程解析、社会资助信息、心理疏导、兼职信息等,可让他们能够及时了解各方信息,缓解经济压力,也能为未来的就业作准备。资助平台能够实现资助者和被资助者面对面,资助资源和被资助者面对面,相关资助信息也能及时公示。

资助主体不仅仅只是政府和高校,还应包括社会组织、慈善人士等在内的所有社会力量。资助的形式可以是直接资助,即直接向已经确定的贫困生进行资助。也可以是间接资助,即提供资金、物品和相关服务等,再由主管部门依据不同地区的经济状况和学生申请进行统一分配。正是网络将不同空间和时间的资助主体和资助资源聚合在一起,最大化资助成效。

另外,政府和高校还应将工作重点放在为贫困生提供心理疏导、思政教育、学习辅导、提供兼职机会上。首先,通过打造专业的心理中心,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贫困生多交流,及时掌握学生心理动态。同时通过微信、QQ、微博等网络平台为贫困生建立交流空间,使他们能够相互帮助,相互学习。其次,政府应作为媒介,加强高校和企业之间的沟通,将相应的兼职信息在资助平台上,指导贫困生根据自己的专业爱好选择合适的岗位兼职。最后,还可以通过资助平台招募志愿者,为贫困生提供线下的学习辅导,考虑到部分贫困生心理较脆弱,辅导的形式和地点由志愿者与贫困生自定。同时,也可通过资助平台搜集整理各学科的学习资源,供贫困生网上自学。

3.“互联网+动态管理”保障资助工作的可持续性

高校应成立由校领导直接负责的资助工作监督管理机构,管理贫困生认定,资助,兼职帮扶、心理疏导、资助平台运营管理等工作。高校贫困生的资助工作不是一劳永逸的,需要用动态的思维及时更新资助对象信息并给予应有的帮助。首先,资助金是政府向贫困生直接发放的经费,为了监督资助金的使用是否合理,可将一部分资助金以校园卡、购物券、餐券的形式发放,另一部门的资助金可作为专项基金,支持贫困生以后的就业与创业。其次,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社团,通过社团模式,加强区域贫困生的交流,教育贫困生学会感恩,在获得帮助的同时应该积极发展自我素质,早日回馈社会。让贫困生做到资源共享,共同进步。最后,通过资助平台定时定点将资助信息在官方网站和公告栏内,接受大众监督。

另外,除了管理,建立必要的监督机制也是资助工作的重点内容。通过建立政府、高校、社会的三级监督体系,有效地确保资助发挥最大作用,即政府监督高校,高校监督学生,社会全面监督。通过网络联合社会设立共通的举报渠道,方便管理者与监督者沟通,管理者应及时将举报及处理信息告知监督者,保证监督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4.“互联网+隐性资助”保护贫困生隐私

我国公民都享有隐私权,即自己的隐私不受侵犯的权利。但在实际资助过程中,有的高校为了保证资助的公平性,将贫困生的所有个人信息公之于 世;有的企业为了提高知名度,甚至将贫困生搬到银幕、报纸上。这些做法都是不妥的,保障监督者知情权的同时,必须保护被资助者的隐私权。首先,应该取消现有的张榜公式的做法。其次,通过互联网的数据处理技术进行隐性资助,通过互联网数据分析,专家会谈认定贫困生,略过申请公示环节,直接为贫困生提供资助。同时,定期向社会公布高校资助工作成果,这样既保护了学生的隐私权,也能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增加资助工作的人文关怀。

四、结论

高校贫困生资助是一项复杂而又必须做细的工作,关系到国家、社会、家庭、人等多个方面。在现阶段的工作中存在诸多问题,传统工作方式已不能适应新时代的资助工作。依据当代 大学生的生活学习特征,结合“互联 网+”的理念,探索一条新的高校资助育人工作路径,涉及贫困生的认定、帮扶、管理监督等多各方面,可为贫困大学生缓解经济、心理压力,使高校资助工作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