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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会责任理论赏析八篇

时间:2022-11-09 08:29:13

企业社会责任理论

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第1篇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利益相关者SA8000国际标准

一、企业社会责任

企业的社会责任概念受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影响,外延非常广泛,内涵也越来越丰富,理论界争论了数十年,到目前为止仍没有形成统一的定义。越来越多的人推崇利益相关者理论下的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除了要为股东追求利润外,也应该考虑利益相关者的影响和受影响于企业行为的各方的利益。

企业社会责任运动自上世纪二十年代兴起以来,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响应和推广,要求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已是世界范围的共同趋向。

二、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背景

1、国际社会的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及理论研究的推动

从上个世纪二十年代起,西方企业已逐渐认识到自身发展和社会的关系,开始了以捐赠的方式回馈社会,并逐步建立了企业社会责任守则。到了二十世纪九十年代,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加深,使得企业传统价值观正在发生变化,更加关注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劳动者权益和商业伦理,更多地承担对利益相关者和社会的责任。国际范围内的企业社会责任运动也开始突破企业各自的企业社会责任守则,形成了履行社会责任的全球契约。第一个用于第三方认证的全球社会责任标准——SA8000也于2001年正式在全球范围实施,虽然这只是一个自愿选择而非强制执行的社会责任标准,但它已经对全球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带来了不可估量的影响。

2、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和谐社会是一个以人为本的社会,是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是一个大多数人能够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的社会,是社会各个阶层和睦相处、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社会,是人与人、人与自然协调的社会。其中企业的社会责任承担尤其重要。企业作为经济活动中最活跃的部分,它的一举一动直接关系着上至政府、下至员工、消费者和社区的和谐发展。企业社会责任本质上是企业对其自身经济行为的道德约束,强调在经营过程中对人的价值的关注,注重企业活动中人的健康、安全和应该享有的权益,注重企业对社会的贡献。而这些正是和谐社会所追求的目标。福特汽车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比尔·福特说过:“一个好企业与一个伟大的企业是有区别的:一个好的企业能为顾客提供优秀的产品和服务,而一个伟大的企业不仅能为顾客提品和服务,还竭尽全力使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

3、建立科学的可持续发展观的要求

科学的发展观不同于传统的发展观。传统的发展观偏重于物质财富的主张而忽视人的全面发展,简单地把经济主张等同于经济发展,忽视社会的全面进步,忽视人文的、资源的、环境的指标。传统发展观使人类经济奇迹发展,积累了大量物质财富,但也为此付出了巨大代价,资源浪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现象频频出现,给人类社会的发展造成了难以估量和弥补的损失。科学的发展观要求人们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要兼顾与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的保护,采取“新发展模式”或“新经济增长模式”,实现经济的“绿色清洁增长”,这是作为社会一分子的企业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

4、跨国公司对中国出口加工业的社会责任要求

随着欧美等世界贸易大国越来越多地从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增加进口,大量“血汗工厂”的事实被曝光。特别是1993年11月深圳致丽玩具厂火灾事故发生后,海外的劳工组织和非营利组织对外资企业在中国违反劳工标准的行为进行了强烈批评,并成立了“玩具安全生产联合会”,以促使劳工标准在这些企业实施。一些劳工组织和跨国公司还针对中国的劳工问题,制定了专门的“工厂守则”要求中国的出口加工企业遵守。跨国公司通过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对中国出口企业施加越来越大的压力,特别是对常年单纯靠“低成本制胜”的中国企业而言,社会责任及其量化标准,已成为我们得以进入西方市场的新门槛。

三、企业社会责任的国际研究及存在的问题

1、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的国际研究

(1)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研究最早可追溯到19世纪。当时企业对社会责任的承担是通过企业主支配个人财富的方式来实现,而不以企业作为参与社会责任的主体。其主要原因是人们对社会责任的认识持消极的态度,反映在法律层面上,就是对企业使用公司的资金参与社会责任的行为给予限制。

(2)20世纪30至80年代,国际上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主要是围绕“企业是否应该承担社会责任”这一命题展开的。企业社会责任古典观的支持者,代表了传统的企业理论观点,认为企业管理者只是受股东委托,惟股东利益是从,反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其代表人物是经济学家和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米尔顿·弗里德曼。

与古典观对立的是企业社会责任的社会经济观,他们认为利润最大化是企业的第二位目标,而不是第一位目标。企业的第一位目标是保证自身的生存,支持“企业应当履行社会责任”之说。其代表人物包括安德鲁斯、罗宾斯、阿奇B.卡罗尔、格里芬等一大批经济与管理学家们。

(3)产生于1960年代,发展于1980年代以后的利益相关者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企业是由多个相关利益者所构成的“契约联合体”。认为企业的出资不仅仅来自于股东,而且也来自于企业的雇员、供应商和债权人等。企业已不再是简单的实物资本的“集合物”,而是一种“治理与管理专业化投资的制度安排”,本质上是各种契约形式的集合。企业的风险不是由股东全部承担,其他的相关利益者也在承担着企业的风险。因此,企业的所有者不能仅仅局限于股东,所有的利益相关者都是企业的所有人。

(4)21世纪以来基于SA8000标准所做的研究。1997年总部设在美国的社会责任国际发起并联合欧美跨国公司和其他国际组织,制定了适合于企业实施的SA8000标准,它是根据《国际劳工组织公约》、《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及《世界人权宣言》制定的,主要内容包括童工、强迫劳动、安全卫生、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歧视、惩罚性措施、工作时间、工资报酬及管理体系等9个要素,其核心内容是针对劳工的保护标准,并配套有完善的管理体系的运行模式。

国际上对SA8000的研究主要是针对企业实施SA8000标准是否会引起长期利润减少,最典型的研究是2002年美国DePaul大学的CurtisC.Verschoor教授和ElizabethMurphy副教授进行的一项专门针对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业绩的研究。研究得出的结论是:“最佳企业公民”的整体财务状况要远远优于标准普尔500强的其他企业,前者的平均得分要比后者的平均得分高出10个百分点。

实施SA8000标准对企业人力资源能力建设所起作用的研究表明,相当一部分人会把企业的社会责任作为衡量企业是否合适的一把尺子,以及决定自己是否留任的标准。至少有一半的学生在发现自己的价值观与所供职的公司发生冲突时,他们会另谋高就。

2、企业社会责任的国际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国际范围在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在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定义方面和对企业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对象范围的界定方面缺乏统一的标准,结果就会出现这样的问题:企业应该向谁承担社会责任以及承担怎样的社会责任。实际中就有可能泛化企业的社会责任,使社会责任承担超出企业的实际承受能力,造成企业负担过重,持续发展困难的局面。四、企业社会责任的国内研究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经济理论界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大体始于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最早以企业社会责任为名的著作是1990年袁家方主编的《企业社会责任》,主要从纳税、自然资源、能源、环保、消费者等几个方面分析企业社会责任。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是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初步发展阶段,代表人物之一是杨瑞龙,他主要从公司治理的角度提出利益相关者理论;另一代表人物是刘俊海,从法学的角度研究企业社会责任。

2000年以来是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快速发展阶段,主要的研究成果有:卢代富的《企业社会择的经济学与法学分析》;谭深等的《跨国公司的社会责任与中国》;环境与发展研究所主编的《企业社会责任在中国》;陈宏辉的《企业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要求:理论与实证》等。

此外,2000年以来另一个研究热点是围绕SA8000标准展开的。学界对SA8000标准的认识,从企业社会自然成本效益研究起始,逐渐深入到企业道德层面、法律层面和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文化建设等丰富的领域,特别是沿海地区,对SA8000标准的研究一直处于前沿地位。我国对SA8000标准的研究主要是致力于SA8000标准本土化,首先,提出本土化过程中的立法支持,完善与SA8000标准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并将企业社会责任纳入劳动法律关系调整的范畴,使公司的社会责任运作走上一条法制化的道路;其次,如何提高SA8000标准在我国的实际可操作性,认识到应结合中国实际情况制定我国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体系和考评指标体系。

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统一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仅有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于2005年6月在全国范围内推出了第一个《CSC9000T中国纺织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标志着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在引导行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以行业自律确立可持续发展模式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同时也提醒我们,在推行企业社会责任的运动中,不仅企业和政府要有所作为,也应重视研究以行业协会、工会、消费者协会等非政府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在其中的作用,这些可以说是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研究中缺乏的方面。

在企业社会责任标准考评指标体系的建设方面,目前也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不利于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进行量化考评。我国学界已经进行了这方面的研究探索工作,李立清、李燕凌著的《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一书中,结合SA8000标准设计了相关的考评指标、考评权重和分值对应,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可以为建立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标准考评指标体系起一定的引导作用。

【参考文献】

[1]李立清、李燕凌:企业社会责任研究[M].人民出版社,2005.

[2]徐二明、郑平:国际化经营中企业社会责任概念模型[J].经济与管理研究,2006(3).

[3]李艳花、凌文轩:世界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与实践概述[J].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06(1).

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第2篇

【关键词】 企业社会责任; 内部控制; 基础理论

中图分类号:F239.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5)15-0088-04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4号――社会责任》对于企业构建社会责任内部控制系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但由于前端缺乏基础理论,后端缺乏分行业操作指南(仅有石油石化和电力等行业,其他行业暂未推出),导致社会责任内部控制在落实企业微观行为层面尚有一定困难。本文拟对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的基础理论问题进行探讨,抛砖引玉,旨在推动政府相关部门社会责任及内部控制立法的完善,促进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框架的构建,以及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建设。

一、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的概念和本质

概念是人们认识事物的最小单位和基本工具,人们只有通过概念才能把握事物的本质及发展规律(杨清香,2010),如果概念缺乏清晰界定,或不能达成共识,势必导致判断、推理等出现更大分歧,影响科学理论体系的构建。现有研究大多从社会责任内部控制的目标出发,而对其概念缺乏清晰界定。所谓“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是指企业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的、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实施的、旨在实现社会责任控制目标的过程。该概念的内涵包括三点:一是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更加突出利益相关者参与作用,既有决策上的参与,也有监督上的参与,扩大了企业原有内部控制的主体,不仅包括原有的董事会、监事会等治理机构,还包括工会、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媒体等;二是管理层和全体员工是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的实施主体,负有执行责任;三是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作为维护和平衡利益相关者的共享价值的手段,旨在实现社会责任内部控制目标的过程。

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的本质是一种资本与权益的控制机制。传统企业内部控制过于强调对资产、资本等进行控制,其实质是为捍卫股东权益而对劳动者、环境等其他利益相关者所投入的资本和权益缺乏应有重视。基于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和人本经济发展理论,企业要履行社会责任是因为利益相关者向企业投入了相关资源,形成资本,各种资本联合创造企业价值,因此企业有责任对资本的价值创造和分配情况进行控制,维护和平衡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形式上是对企业的社会责任风险进行识别、分析和控制,实质是对隐藏在社会责任背后的各类资本以及依附于资本的相应权益进行控制。这里的资本是广义资本,既包括物质资本、人力资本,还包括社会资本和环境资本;这里的权益是综合权益,既包括经济权益,还包括社会权益和环境权益。在企业日常经营过程中,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对广义资本和权益进行科学合理的管控。资本和权益,犹如硬币的正反面,不可偏废。资本体现的是经济关系,权益体现的是社会关系;资本是价值创造的基础,权益是价值分配的依据。

二、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的目标和职能

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的目标是通过将企业社会责任融入企业的战略目标,识别、分析和控制企业社会责任风险,按规定编制和披露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报告(单独报告或嵌入到内部控制报告),并依据法定程序和企业规程生成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促进各利益相关者资本的高效配置和权益的公平分配,实现包括企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在内的综合价值最大化,促进企业与社会的和谐共生及企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2008年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所确定的内部控制目标体现了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轴心,偏重于资产保值增值、经济效率效果提升等经济目标,兼顾合法合规性和外部利益相关者信息需求等社会目标,但是对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权益目标考虑是不全面的。《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4号――社会责任》虽然对社会责任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但和基本规范之间缺乏必然的逻辑关联,加之分行业社会责任的内部控制缺乏操作指南,存在难以落地的问题,不利于企业社会责任控制目标的实现。内部控制产生于委托需要,而现代企业受托责任已经从原始的经济受托责任扩展到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因此,有必要重构企业内部控制,建立完整的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体系。全球企业社会责任运动风起云涌,“企业公民”理念深入人心,以“社会责任”为内核的商业伦理与道德不仅关系到企业自身发展,还给社会经济带来巨大影响,企业活动不能逾越经济底线、社会底线和环境底线。所以企业要实现的不仅仅是经济目标,还应包括一定的社会目标和环境目标,而且后者的权重将会不断增加,这是现代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的基本职能是监督、控制企业合理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维护、平衡和促进各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控制目标是我们希望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做什么,体现的是社会需求属性;而控制职能是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能够做什么,体现的是经济技术属性。王海兵、伍中信等(2011)指出,监督、控制企业合理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维护平衡各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是现代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职能,这是人本内部控制的基本职能。物本框架下的内部控制职能不能适应日益扩大的风险防控目标,社会责任风险扩大了企业的风险范围、提升了企业的风险等级,亟待纳入到人本内部控制框架下加以管控和治理。社会责任和以人为本是一脉相承、融会贯通的,内部控制必须借助于社会责任这个载体才能实现以人为本的目标。近年来,企业社会责任问题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社会责任市场正在逐步形成,例如社会责任投资、社会责任消费、社会责任审计等。传统内部控制旨在维护股东利益最大化,而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旨在维护、平衡和促进各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两者虽然都是控制风险,但显然,前者主要是经济风险,后者则扩展到社会风险和环境风险。花双莲(2011)提出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可以在企业的战略层面、管理层面、作业层面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控制,这是对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具体职能的进一步阐释。首先,战略控制着眼于战略定位和战略规划控制,对战略制定进行监督。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将社会责任的履行提高到企业战略的高度,要求管理层采取适度合理的程序进行战略决策,同时企业社会责任战略的制定要接受利益相关者的监督。其次,管理控制关注的是战略执行,对战略执行进行监督。企业的经营管理者要按照战略规划以及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的要求执行企业的社会责任战略,同时经营管理者的经营绩效应该由利益相关者加以评价。最后,作业控制主要针对的是具体业务和事项的流程化控制和监督,要求员工在采购、研发、生产、销售、分配、投融资等全过程考虑社会责任。

三、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的主体和对象

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主体包括设计主体、实施主体和监督主体。管理层和员工是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的实施主体,而企业利益相关者是内部控制的设计主体和监督主体,参与或委托企业特定部门设计和监督社会责任内部控制。股东、员工、政府相关部门、债权人、消费者、社会组织等参与设计和监督的形式不同,重要利益相关者应嵌入治理结构,举手投票,非重要利益相关者也应嵌入治理结构,联合举手投票,或有否决权,以此保障各方利益不受侵害,保证内部控制的合法合规。利益相关者的数量和性质可能会发生变化,譬如某企业知识化程度不断提升,员工持股使得原来的股东从重要利益相关者降格为非重要利益相关者,而部分员工从非重要利益相关者升格为重要利益相关者。因此,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主体不是固定不变的,而应该进行与环境变化相适应的相机调整。物本内部控制的主体是董事会、管理层和企业员工,其实质是股东至上原则的产物,是一种自上而下的控制模式,重视对经济风险的控制。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主体涵盖包括治理层、管理层和企业员工等在内的利益相关者,由治理层实施社会责任内部控制战略控制,管理层实施管理控制,企业各层次的员工实施作业层面的社会责任内部控制。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是以社会责任风险管控为中心,以利益相关者为导向的内部控制体系,是一种动态、交互、开放和共生的控制模式,重视对包括经济风险在内的社会责任风险的控制。随着我国劳动者和消费者维权意识的增强,与企业抗衡的相关劳工组织、消费者组织等也将不断建立与完善,他们也应该分享企业内部控制的制定权。随着我国法制化和信息化程度的进一步增强,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的监督主体在获得及行使监督权方面有着巨大潜力,不仅授权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或内部控制评估机构等专司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而且供应商、消费者、行业协会、政府部门和其他社会大众等都有权实施各种合法形式的监督。信息化使得社会化网络媒体被广泛采用,并对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不健全、不作为、乱作为现象进行检举揭发,法制化则使得这种被社会广泛关注的重大问题能够迅速得到国家纪检、公安、审计等监督力量的关注,并将处理结果公之于众。

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的对象是企业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社会责任风险。传统的企业内部控制只重视对经济风险的识别和控制,而忽视风险的全面性和风险中的机会。经济价值创造、利益相关者管理、社会责任承担是企业道德依次递进的三个发展阶段,从只重视股东利益、相关者利益到社会利益,范围不断扩大,层次不断提高。组织道德前常规期阶段企业以自我为中心,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组织道德常规期阶段的企业内部控制将利益相关者关系管理作为价值导向,内部控制更大、更远的战略目标是实现组织利益相关者的共享价值;组织道德后常规期阶段的企业内部控制更多的是维护共享价值的手段,社会责任成为此时企业内部控制的价值导向,这一阶段企业内控风险范围不断扩大,涵盖企业社会责任的各个方面,包含社会风险、环境风险,而不仅仅是企业狭隘的经济风险,更体现出了风险控制的全面性。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不但扩大了风险控制的范围,而且有助于发现社会责任风险中的机会。譬如传统内部控制将负债、费用视为资产和收入的扣除,助推了早收晚付、只收不付、克扣工资、偷逃税费等现象的发生,引发大量的社会责任风险;而社会责任内部控制将负债和费用视为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并加以维护,此时的负债实质上是企业社会责任融资,而费用实质上是企业社会责任投资,对于舒缓企业与利益相关方的矛盾、改进商品或服务质量、提高企业声誉、降低法律风险、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对社会责任风险的全面关注,有助于提升企业整体价值。例如企业履行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责任,对于企业来说可以加大研发,改进生产工艺,再造业务流程,创新环保产品和服务,这样就会在同行业企业还在为资源高消耗提高经营成本、环境污染面临法律惩罚担忧时,本企业已经实现了转型或升级,成为行业的领跑者甚至是领导者,进而获得长足的竞争优势。

四、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的假设和原则

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假设是人们利用自己的知识,根据社会责任内部控制的内在规律和环境要求所提出的、具有一定事实依据的假定或设想,包括基本假设和具体假设,是形成控制原则和控制方法的基础。

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基本假设包括:(1)企业社会责任重要性假设。社会责任重要性假设即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对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以及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国家“善治”都具有重要的意义,该假设是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存在的基本依据。从长远来看,企业不承担、不能及时承担或承担的社会责任不足,都将给企业自身和社会带来危害。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是一种信号传递机制、交易实现机制和价值创造机制。首先,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是一种信号传递机制。企业与各利益相关者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的动态博弈,为了达成较好的均衡解,企业就有必要通过承担和报告社会责任,向利益相关者传递积极信号表明本企业具有竞争力和发展潜力,从而获得利益相关者的信赖和支持。其次,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是一种交易实现机制。企业是各利益相关者缔结的“一组契约”,企业从各利益相关者获得创造价值的稀缺资源,就必须对他们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维护其合法权益。同样,各利益相关者要想从企业获得报酬,就要为企业提供资金或人力、物力资本等。王清刚(2012)、张兆国(2012)等的研究表明如果企业忽视社会责任就会导致企业面临声誉风险,环境风险,消费者抵制、人才流失、再融资困难等风险,从而影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最后,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是一种价值创造机制。企业通过承担社会责任可以增加企业信誉资本从而有利于企业创造长期经济价值(刘建秋、宋献忠,2010)。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创造了社会价值、环境价值,而且也为自身和利益相关者创造了经济价值。(2)社会责任风险可控性假设,即假设企业社会责任风险是可以控制的。换言之,就是企业内部控制系统仅仅控制可控的社会责任风险,对于不可控的外部社会责任风险不予考虑,譬如政策风险、不可预期的自然灾害、战争因素等。企业社会责任风险可控性假设是社会责任内部控制发挥作用的先决条件,企业内部控制系统通过社会责任风险规避、风险分担、风险降低和风险承受四种手段,将社会责任风险控制在可接受水平。企业社会责任风险规避和风险承受是两个极端,规避意味着与风险有关的收益和价值的丧失,承受必须是在自身可以承受的范围内,而且社会责任风险具有负的外部性,会对利益相关者及社会带来损害,使用较谨慎。社会责任风险分担和风险降低是比较主动的风险管理策略,可大量运用。

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的原则。内部控制的原则是内部控制经过长期实践而总结出来的规律性的东西(李连华,2007),它是连接内部控制理论与实务的桥梁。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的原则是企业建立与实施社会责任内部控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为企业建立与实施社会责任内部控制以及评价社会责任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确立了标准和依据。包括以下原则:(1)合法合规性原则。传统内部控制将合法合规作为内部控制的目标,而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强调合法合规性不只是目标,更是内部控制的原则之一。企业在设计社会责任内部控制时,必须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公司法》、《所得税法》、《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环境保护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4号――社会责任》等,并吸收全球契约、SA 8000等国际标准,确保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的设计符合合法合规性原则。(2)环境适应性原则。环境适应性的理论基础是权变理论。权变理论简单地说就是策略与其所处的环境必须配合才能产生效果,再好的策略放在不适合的环境下都无法产生绩效。不同行业、企业在不同时期承担的社会责任范围、深度、形式等可能存在很大差异,所以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的设计就必须要根据企业内外部环境的变化,结合行业和企业自身特点,适时地对内部控制加以调整和完善,防止出现“水土不服”导致的失控,从而保证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目标的顺利实现。(3)战略主导性原则。该原则是对重要性原则的拓展和深化,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虽然涉及对社会责任的控制,但是整体上属于被动响应式控制,缺乏基于战略驱动的内生性动力。许多企业做内部控制系统过于强调合法合规性而忽视了战略主导性,使得内部控制建设未能充分融入到企业战略,控制成本大幅增加,企业发展陷入困境。战略主导性原则要求社会责任内部控制与企业战略进行整合,建立战略性社会责任内部控制,并实施全面控制、全程控制和全员控制,在运用内部控制手段促进企业合理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推动自身战略的实现。企业战略性社会责任内部控制是内部控制窗口宽度上向社会责任扩展、高度上向战略层次延伸所形成的内部控制体系。(4)适度嵌入性原则。适度嵌入原则要求社会责任对内部控制的适度嵌入。首先,企业要明确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企业必须履行的社会责任,这类社会责任具有刚性特征,一定要嵌入内部控制系统;其次,企业要从社会责任战略的高度识别企业正在承担和即将承担的社会责任,这类社会责任是企业战略层面的社会责任,嵌入不当也将影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最后,某些社会责任是企业的自愿性社会责任,例如企业参加慈善活动等,这类社会责任的履行将提升企业的声誉,能够发挥社会责任投资效应,企业应量力而行。企业社会责任对内部控制系统的适度嵌入能够改善公司治理、提升信誉资本和企业价值,促进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嵌入不足或过度都将增大企业的社会责任风险,降低控制绩效,应避免过度嵌入大幅增加社会责任成本。那种不顾企业实际,设计出十分庞杂的社会责任内部控制制度的做法不但耗费企业资源,而且还会导致执行效率低下,这也体现了内部控制建设的成本效益原则。(5)制衡协同性原则。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强调制衡以及在制衡基础上的协同。制衡是协同的前提,协同是制衡的目的。首先,制衡强调各利益相关者之间、企业各部门之间、员工和员工之间等权责明确,相互制衡。现代企业理论认为企业是一组契约的集合,签约各方是平等的权利主体(科斯,2003),社会责任内部控制制衡性更多地体现为平等的企业利益相关者的相互牵制。其次,协同注重不同利益相关之间、不同部门之间、不同员工之间相互协作,共同履责,及时发现并处理企业社会责任风险,构筑设置合理、运转有效的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系统。最后,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制度与企业原有制度的有效对接和系统整合,为制衡和协同创造制度条件。利益相关者的目标存在多元化乃至相互背离,企业在建立管理制度时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不同制度间的脱节乃至冲突,应该从制度设计、机制设计上处理好效率和公平、制衡和协同的关系,不仅激励利益相关者“做大蛋糕”,而且监督他们“分好蛋糕”,运用社会责任内部控制制度有效管控企业社会责任风险,充分释放制度的生产力和控制力,提高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的运行效率和效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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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第3篇

企业社会责任的基本理论也经历了一个逐渐生成的历史发展过程。从最初的古典理论所强调的企业仅承担股东利润最大化的经济责任;扩展到所有利益相关者,形成利益相关者理论;再从利益相关者扩展到社会,用社会的需求代替利益相关者的要求;并最终用社会行动来践行企业社会责任使其落到实处。因此,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一般理论问题,这四种理论其实已经相互融合和互补了。

企业社会责任的古典理论

18世纪,以亚当-斯密为首的古典经济学派认为企业如果尽可能高效率地使用资源以生产社会需要的产品和服务,并以消费者愿意支付的价格销售给他们,企业就尽到了自己的社会责任。因此,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追求利润最大化就是企业主要的社会责任,这是最早期的社会责任观念。

企业社会责任古典理论的根本立足点就是企业的经济功能。企业的营利性特征也决定了企业似乎只能为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服务。正如琼斯所言的,只有当企业的管理人员只对企业股东的经济利益作出回应,企业的经济性能才能到达最充分的实现。Sethi将古典理论称之为社会义务模式,主张企业的管理人员只要对他们曾经许诺保护的股东利益最终负责即可。企业社会责任古典理论认为当社会或其成员强烈地希望某些市场不会主动提供的物品或服务时,他们应当要求政府或者直接提供这种物品或服务,或者要求政府给企业提供这种物品或服务的必要动机。他们不应该期待企业会冒着牺牲经济利益的风险自愿地提供这种物品或服务。

1970年9月13日,诺贝尔奖得奖人、经济学家米尔顿・弗里德曼在《纽约时报》刊登题为《商业的社会责任是增加利润》的文章,指出“极少趋势,比公司主管人员除了为股东尽量赚钱之外应承担社会责任,更能彻底破坏自由社会本身的基础”,“企业的一项、也是唯一的社会责任是在比赛规则范围内增加利润。”社会经济观认为,利润最大化是企业的第二目标,企业的第一目标是保证自己的生存。为股东尽量赚钱之外应承担社会责任,更能彻底破坏自由社会本身的基础,“企业的一项、也是唯一的社会责任是在比赛规则范围内增加利润。”社会经济观认为,利润最大化是企业的第二目标,企业的第一目标是保证自己的生存。“为了实现这一点,他们必须承担社会义务以及由此产生的社会成本。他们必须以不污染、不歧视、不从事欺骗性的广告宣传等方式来保护社会福利,他们必须融入自己所在的社区及资助慈善组织,从而在改善社会中扮演积极的角色。”

弗里德曼非常认可“看不见的手”的观点。他主张一个公司社会活动受限的经济体系会最大地满足所有市场参与者的利益。股东会变得更加富裕,因为他们开始认识到他们的投资会有更大的回报蜒可以直接用于修复或再投资的回报。这样他们就不会将其持有的某公司的股票卖掉,相反他们会购买此公司的更多股票,因为该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追随古典理论的指导行事,并从而使该公司更加具有吸引力,消费者也更加满意。公司对他们各种各样的货物或服务的需求具有通过更具吸引力的价格的产品做出反应的激励。公司不必在社会事务上花费金钱,从而不会减少其净收益或财产。消费者更愿意从某个点离开移动到价格更加低廉的点。企业相当大的社会支出会使股东和消费者离开一个暂时的“均衡点”到他们愿意移动的点。这个新点也是沿着经理人的均衡线的,如果仅仅减少社会支出的水平,如果可以做到的化,这个新点则代表了社会均衡更加优化的点,因为它改善了股东和消费者的条件而没有使经理人的条件恶化。工人也会更加满足因为财政成功的公司才会有机会和必要的资金雇佣更多的工人,给他们提供更好的工资、薪金、工作条件和其他福利。企业所雇佣的工人也会处于一个相对固定的均衡点。最后,社会也会由于所有企业都寻求经济竞争和限制社会支出而收益,因为价格和利润将会以最不浪费的方式分配社会资源,可以做到社会资源的最优化、高效地配置。

Carr发展了自己的“看不见的手”的观点。他认为商业活动通常会涉及不由私生活或宗教生活的一般原则规范的公共活动。某些商业竞争需要的完全合法的策略往往被私生活或宗教生活的一般原则视为欺诈。Carr认为如果企业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将利益最大化作为其商业活动常规的标志的话,他们会做得更好。因此,为了盈利的目的而偏离某些道德或社会规范的一般标准是允许的。他以扑克游戏中某种欺骗行为是允许的蜒这使得扑克游戏变得更有竞争性和趣味性蜒为例,说明商业活动也是如此。只要遵守了法律,那么唯一的要求就是完全承诺达到商业活动目标蜒成功或盈利。

以上这些论点也达到了司法的认可。美国法院也将维护公司股东利益作为己任,而“道奇诉福特汽车公司案”堪称其代表。福特汽车公司的董事们为降低汽车成本、提高汽车质量和增加就业机会,打算缩减对股东的红利和股息的派发,引起公司小股东的诉讼。虽然被告辩称,公司需要资金扩大生产规模,以便降低汽车成本是有利于社会的,但受理法院却认为,如果公司董事要追求社会目标,就只能用自己的钱,而不能用别人的钱,所以,裁定原告胜诉。判决书中写道,商事公司之组建和经营,主要是为了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行使公司权力时,只有选择不同手段来实现股东营利目的的自,但却不能改变为股东利益服务这一目标本身。。

在资本主义的初期,由于企业规模较小,企业的目的或目标很明确就是盈利最大化。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公司规模不断扩大,公司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所起作用越来越大,以至于影响到与公司直接或间接相关的各个利益团体,影响到政治生活和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当那些秉持古典理论的学者们认为营利最大化是企业至高无上的目的,是企业存在的意义,是企业的使命的时候,我们却看到很多经济力量超强的庞然大物们利用其经济优势破坏公平竞争、损害消费者权益、破坏生态环境与资源。以为企业营利最大化必然会推动整个社会的财富增长的传统理论看法,已经被众多的国际和国内的事实证明是经不住考验的。企业不仅要对股东承担利润最大化的责任,更要对利益相关人和环境承担责任,只有这样企业才会持续发展下去。把企业营利与企业社会责 任对立起来,似乎二者之间是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的观点终究要被历史改写。

企业社会责任的利益相关者理论

人们对古典理论所论述的当企业管理者将其责任仅限于股东时,企业功能专业化即会发生,并由此产生一种具有协同的,创造性的和生产性秩序的社会系统。但反对者却否认了此种理论会导致最公平和最有效率的社会系统的观点。相反,他们认为古典理论会导致外部不经济性或社会成本,使无辜的第三方受到损害,产品质量低劣而价格却极高,以及糟糕的工作环境和条件。由此,人们对古典理论提出以下几个方面的批评。

第一,有人认为,古典理论并不能最好地服务于社会系统中所有各方的自由问题。比如,皮奇勒(PicMer)主张自由原则要求对决策的其他组成部分比古典理论给予更多的尊重。他认为对工人、消费者和其他人的自由的关注要求在最低限度上对企业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政策需求比古典理论更多。企业需要给工人、消费者和股东提供更多的信息,更多事先可知的决策以帮助他们实现其自由。在同意企业管理者对股东负有主要义务的同时,皮奇勒也认为企业管理者也应将对第三方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消除或降到最低限度。

第二,古典理论的反对者也拒绝Carr提出的商业游戏类比。因为这种类比其实就是建议,只要遵守了法律并对企业做出了经济贡献,某些具有道德瑕疵的管理实践也会被认为是适当的。人们可能会据此推断经济活动或成功就是企业的最终价值。但很多学者对此提出了异议。如有学者认为大多数的商业交易是建立在对非由法律决定的信任和诚实的预期的基础上的。如果由于缺乏披露、夸大、或者同类行为,导致企业不断地违反这些价值,那么企业就会面临消费者、债权人、供货商以及其他人的报复的威胁。

第三,还有学者认为商业活动不同于扑克游戏的是经济成功往往会影响到政治成功。那些成功的企业管理者往往结成利益集团从而对政治施加影响,并进而影响那么管制经济活动的法律的制定和执行。比如,通过做工作确保进口配额以减少国外货物的可得性,通过获得更严格的许可证屏蔽潜在的竞争者,或者通过寻求更低的环境标准延迟安装昂贵的污染控制设施,某些企业显示出其根据自己的利益改变游戏规则的能力。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古典理论的缺陷,利益相关者理论可以弥补和修正古典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要求企业管理者不仅要对企业股东负责,而且也要对股东以外的其他人,即那些受到或可能受到企业决策影响的人负责。

利益相关者的范围如何界定一直成为学者和企业关注的焦点。弗里曼给利益相关者下的定义最为广泛:“从定义上说,一个企业内的利益相关者是指影响企业目标的实现,或者与之有关的一切团体或个人” 。克拉克松则最为狭窄,他只把那些自愿或不自愿承担风险的团体或个人视为利益相关者。前者指不管以何种形式向企业投资的人;后者指那些因企业活动而处于脆弱处境的人。詹姆斯.E.波斯特等将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分为首要和次要的利益相关者。前者包括投资者和债权人(为企业提供充足的资金供应)、员工(贡献其工作技能和知识)、供应商(为企业提供所需的原材料、能源和其他物资)以及批发商、零售商和客户;后者包括普通公众、各级政府、社会活动团体以及其他人群。他们往往会受到企业的基本行为和重要决定直接或间接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企业管理者可能会由于各种动机行事。他们并不仅仅基于其在企业中地位去行事,他们对利益相关者利益的考量主要基于企业的动机或个人的自我利益,或者来自法律或社会的压力集团的要求。所以,有学者认为当企业管理者从企业的动机或股东利益出发进行决策时,利益相关者理论在其核心点上更加接近古典理论。另一方面,当企业管理者由于广泛的或协商一致的社会压力而被要求对利益相关者的要求作出反应时,其立场更会更加接近社会需求理论。

大多利益相关者理论家都认为非投资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并不总是不顾股东的经济利益。他们相信不顾股东经济利益的观点会严重危及或损害企业的经济功能。他们认为企业管理者努力获取最低限度的企业利益是企业进行决策的前提条件。但对于利益相关者究竟是由哪些人构成的,学者们产生了分歧。有学者认为只有那些直接或主要受到企业行为或决策影响的人才是利益相关者。但有学者则认为任何可以直接影响企业的人就是利益相关者。但他们都同意与企业有明确的合同关系的人当然会成为利益相关者。我们认为对于利益相关者既不能无限扩大,也不能等同于股东。以下这些团体可以视为利益相关者:股东、员工、消费者、供货商、债权人、企业的竞争者、有权监督企业的政府机构的官员、代表企业内的个人的职业团体以及企业生产经营所在地的社区居民。利益相关者的认定主要是基于以下原因:他们或者与企业或其成员形成合同或类似的关系;或者他们会直接受到企业决策的影响。利益相关者的确立实际上对企业管理者应当承担责任的范围和内容作了界定。

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第4篇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经济绩效;管理对策

2006CCTV中国经济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刚刚落下帷幕,本年度评选的标准是:责任、创新、影响力、推动力。今年把“责任”放在第一位,因为六中全会的核心是“和谐社会”,“责任”既是对股东的责任,也是对员工的责任,还是对社会的责任,还是对自然资源、自然环境的责任,同时也是对人的道德要求。李嘉诚荣获2006CCTV中国经济年度人物特别荣誉大奖毫无悬念,因为他将社会责任推向前所未有的高度。李嘉诚以超人智慧创造了庞大的企业王国,他以个人财富创立基金会兼济天下。他宣布将再捐1/3财富,价值480亿元,不仅为华人企业家树起了梦想的旗帜,更为这个群体注入了弥足珍贵的精神血液。因此对企业家来说,不仅仅是做一个好企业,更多的是要承担一份社会责任。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历史发展

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内容,在不同时代的法律和道德环境中是不一样的,它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发展”。这一发展过程大体如下:

18世纪,企业高效率地使用资源,为社会提供所需的产品和服务,并遵循市场原则,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追求利润最大化,这就能被认为履行社会责任了。一些富有的企业家如果还能为社区提供捐助和做点慈善事业,则会受到颂扬。19世纪中后期,西方国家工业化完成,公司制日趋成熟。但面对工伤事故频繁,劳工缺少安全保障和生活保障等问题,遵守经营伦理,改善劳动条件和劳工地位,就成了社会对企业的普遍要求。20世纪初期,公司的公共性加强,企业的社会责任开始向“对外”和“对内”两个方向发展。对外,更强调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责任,强调企业为公共福利、慈善以及科学与教育进行捐助;对内,则从公司治理的角度,进一步强调了对全体股东负责。20世纪中后期,则有“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孕育和兴起。

(二)企业社会责任的含义

企业社会责任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社会责任包括含有社会利益内容的法定责任和含有社会利益内容的道德责任。法定的社会责任是指由法律、行政法规明文规定的企业应当承担的对社会的责任。如果企业违反法定的社会责任,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道德的社会责任是指虽然没有法律的直接规定,但道德伦理要求企业承担的对社会的责任。由于法律规定不能包罗万象,面面俱到,道德的社会责任便成为法定的社会责任的必要补充,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同构成整个企业的社会责任。狭义的企业社会责任仅仅指企业根据伦理道德对社会承担的责任,也就是道德责任。但正如学者所言“公司社会责任概念,其本身,基本上虽是道德性的抽象观念,但在学术研究上仍应该请求如何将之具体落实的办法,否则将沦为纯粹道德化的诉求,免不了终致落空成为一项口号而已。”因此有必要将这种道德责任法律化。另一种途径是将这种社会责任融进具体的制度设计中,例如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赋予职工参与决策、确立董事中心地位等。这一定义显示:(1)企业社会责任是多元化的,具体可分为以下六个主要方面。企业对员工的责任(如员工安全健康、培训等);企业对消费者的责任(如质量、诚信等);企业对投资者的责任(如赚取利润、保证企业成长发展等);企业的政府责任(如纳税、履行政府经济政策等);企业社区责任(如社团和慈善捐赠等);企业对环境的责任(如环境保护、资源循环利用等)。(2)企业社会责任是更高层次的企业责任。(3)社会责任的承担与企业行为所造成的后果有因果关系。判断企业是否承担了社会责任不能只根据“说”,必须根据其行为和后果下结论,既要听其言,更要观其行。那些只喊漂亮口号而不落实行动的企业,很难让人相信其社会责任意识的真诚。

二、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1)公众期望。对企业的社会期望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急剧增长,公众支持企业在追求经济目标的同时也追求社会目标的主张,现在则更加坚定。(2)长期利润。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趋向于取得更稳固的长期利润,这是更好的社区关系和负责的行为,产生了更好的企业形象所带来的必然结果。(3)道德义务。一家企业能够并应该有良心,企业应该具有社会责任,因为负责的行为符合他们自身的利益。(4)公众形象。公司设法加强自身的公众形象已获得更多的顾客、更好的雇员、进入货币市场以及获得其他益处。由于公众认为社会目标是重要的,企业就能够通过追求社会目标来创造一个为大众喜欢的形象。(5)更好的氛围。企业的参与能解决许多社会难题,从而在企业中创造更好的生活质量和更令人向往的团体,这种氛围有利于吸引并留住雇员。(6)减少政府调节。政府调节增加了经济成本,限制了管理当局的决策灵活性。通过承担社会责任,企业可以期望减少政府调节。(7)责任与权力的平衡。企业在社会中拥有巨大的权力,这就要求有同等程度的责任来平衡它。当权力远大于责任时,这种不平衡会助长违背公众利益的不负责行为。(8)股东利益。从长期来看,社会责任将提高企业股票价格。股票市场将把承担社会责任的公司看作风险更小的和接受公众监督的公司,因此,他将使股票获得更高的价格——收益比率。(9)资源占有。企业拥有财政资源、技术专家和管理人才,它们有能力帮助需要援助的公共项目和慈善计划。(10)预防社会弊端的优越性。社会问题发展到一定时候必须处理。企业应该在问题变得更严重时,付出更大的代价去补救,以及分散管理当局实现产品和服务目标的经历之前,对它们采取措施。

三、企业社会责任与经济绩效

有观点认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将带来经营成本的增加,从而影响其经营业绩,因此企业的社会责任与绩效是一种负相关的关系。在短期财务核算下,这一观点是成立的。但事实上,这只是企业短期财务绩效与社会责任的矛盾冲突,长远分析未必如此。企业的社会责任支出虽然增加当前的经营成本,但正是这些社会支付为企业创造了更多的利润回报。(1)提高企业融资吸引力。在全球媒体和消费者越来越关注劳工问题时,有效地实施社会责任管理有利于保护和提升公司品牌价值,避免公司品牌因劳工标准等问题受到损害。社会责任管理很大程度上有助于企业社会声誉的建立和完善,有助于企业树立良好的形象。(2)提高人力资源的回报。人力资源状况对企业获得竞争优势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企业全面而富有针对性的人力资源管理实践能够比仅仅依靠经营者个人的努力在提高企业绩效方面取得更好的效果。如沃尔玛公司将员工视为合伙人,于1971年实行了“利润共享”政策。这一政策促使员工们不折不扣地以管理层对待他们的态度来对待顾客。员工善待顾客,顾客感到满意从而经常光顾本店,这正是利润的真正源泉。(3)提高顾客的满意度。长期与一个供应商保持稳定合作关系的企业将比那些同时拥有很多供应商的企业具有更高的绩效水平。(4)获得政府政策支持。政府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中担负着重要的角色,企业对政府的责任主要集中于按照法律法规办事,依法纳税,如果企业对政府负责能为自己争取更好的政策促进企业发展,那么该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正相关。

此外,较好的社会声誉对于求职者也具有更大的亲和力,更容易得到劳动者的认同,它会直接影响到人才的流向。对于外向型企业来说,是消除贸易壁垒的利器。推行社会责任管理可以帮助企业及其商业伙伴更好地遵守法规,避免因社会责任管理不善而丢失国际订单。

四、我国企业推行社会责任管理的对策

根据我国当前实际情况,要实现良好的社会责任管理目标,必须采用系统的方法,将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纳入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中去,确保社会责任管理的落实。

(一)树立承担社会责任的观念

如果说以前,企业考虑环境因素少,人们更多把目光放在经济增长问题上,今后企业面临更多严厉的具有惩戒性质的劳动保护和环境的法律法规,管理部门将强化劳动保护立法以及制定强制标准等措施,迫使包括我国企业在追求生产效益的同时,把环境保护与劳动保护两方面的内容考虑进去,促使处于单一原始积累尽快走向人本主义。亿利资源集团主导产业是治理沙漠,使点沙成金和社会效益互动提升,得到社会的认可和赞扬。正如王文彪所说:治理沙漠我没有赚多少钱,但是我认为作为一个企业既是一个财富的创造者,也是社会资源的消耗者,这是亿利资源的历史使命。在治理沙漠起初是为了生存,后来是为了发展,但是更多却是造福当地百姓,改善区域环境。所以今后不管赚钱不赚钱,我们讲也就是要将治理工程进行到底。

(二)建立社会责任系统化管理

要从整个组织所有的业务范围出发,积极和系统地理解、管理及交流风险,从整个组织的目标出发制定风险管理策略。目前众多的企业仅仅停留在最低的管理层次,回避法律风险,极力逃避社会责任,甚至为节省成本而引起生产事故。

(三)建立社会责任管理传播系统

可仿效国外企业制定并公布企业社会责任年度报告,借鉴国际上影响力大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要按照标准要求,不断改进企业工作环境与职工生活环境,改变本土企业“劳工权益保护不充分”的不良社会形象。

(四)贯彻实施SA8000标准

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第5篇

[关键词]公共治理理论 企业社会责任 途径

[中图分类号]F27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1)07-0113-02

社会的和谐发展需要各方的不断努力与配合。在我国市场经济的现阶段,经济发展平稳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践行引起了广泛关注。特别是近些年,企业社会责任问题已被列入各大公司的议程,《财富》和《福布斯》等商业杂志在企业排名评比时将“社会责任”列为参评标准之一,可见,对于企业而言,社会责任的践行不仅是对社会的一种责任和义务,更是发展自身的需要。

一、公共治理理论及企业社会责任相关概念介绍

“治理”(Government)一词原为“掌舵”的意思,指在控制、引导、操作时的行为和方式。自1898年世界银行提出“治理危机” 以来,许多国际组织和机构开始在其各种报告和文件中频频使用公共治理的概念,并在20世纪90年代引起了行政学、政治学、管理学界的广泛关注和探讨。联合国全球治理委员会将治理定义为: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物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过程。可见,治理理论是由许多不具备明确等级关系的个人和组织进行合作,以解决冲突的工作方式,灵活地反映着多样化的规章制度或个人态度,主体不仅有政府,还有来源于超越政府之外的制度和人的结合体,讲究的是多元、民主和合作化的意识形态,其核心主张是以合作、协商、伙伴关系来确定共同的目标,通过合作共同参与公共事务管理,实现有效治理,进而谋求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在充分理解政府不是公共治理的惟一主体,应该确立多元主体治理范式,通过分权给利益共同体实现服务功能的基础上,也应该看到这种多元主体间是相互依赖、互动的伙伴关系,应实施网络化管理,共同抗拒风险,由政府和市场的二元化结构向政府、市场和社会组织的三元化结构转变,来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明确政府是有限的而非全能的,同时政府的职能要由最初的统治到管理再发展到现代真正意义上的治理。

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简称CRS,由英国学者Oliver Sheldon于1924年提出。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有不同的界定,取得广泛认同的基本含义是:企业有义务按照社会的目标和价值观要求进行决策并采取行动,它使企业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关注消费者、股东、雇员、政府和社区等相关者的需要,扮演社会角色。其内涵不仅包括基本的经济和法律责任,还包括伦理、慈善等责任,具体内容可概括为: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员工责任、环保责任、慈善责任和社区责任。

在企业社会责任的践行问题上,我国一直以政府推进为主,制定政策法规,奖励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惩罚损害社会利益的企业。在企业社会责任概念不断发展,对该问题不断深入探讨的过程中,逐渐意识到要使企业能够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光靠政府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公众、社会组织和企业自身的共同努力来实现。

二、践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必要性

(一)企业社会责任可以成为推动可持续发展的第三种力量

资本的逐利性使企业在运营过程中具有释放负外部效应的冲动,在追求自身利益实现时忽视其他相关者的利益。我国目前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完善,很难有效约束企业带来的负外部性,若处理不当,反而会加剧企业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矛盾。换言之,就是如何在和谐发展的基础上,使企业对其利益相关者承担社会责任。

对于外部性解决的主要方式是市场调节和政府干预,但都存在一定缺陷。就市场调节而言,需具备一系列条件,如完善的市场价值体系、环境和资源的定价等,但其价值的体现非常困难,容易出现市场失灵;就政府干预而言,政府干预一般采取直接管制和经济政策激励两种方式,同样受到一系列条件的制约,如信息不对称、与企业利润目标的冲突等,不能完全解决市场调节遗留的所有问题,因而可能出现政府失灵的状况。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就是要使其成为第三种力量,来弥补政府和市场的失灵。

首先,企业社会责任有自律的作用,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会妥善处理与生态环境及与社会的联系,自觉保护环境和消费者利益,减少政府的监控成本;其次,企业社会责任有广泛的渗透作用,会与企业文化融为一体,树立全局意识;再次,企业社会责任能够起到持续激励的作用,影响下一代企业成员传承践行企业社会责任的观念,引导企业长期行为,使企业社会责任永续发展。

(二)有助于企业实现利益的双赢

企业社会责任的践行是一种双向行为,一方面企业作为经济主体,为社会提供合格的产品和服务,实现其经济责任,进而获得经济利益;另一方面,企业在践行社会责任的同时,对于提升企业形象,赢得消费者青睐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会促进企业经济效益更好实现的同时实现社会效益。在企业的经济责任外,还有环保责任、慈善责任、社区责任等。环保责任的践行可以促使企业改进新技术,提高生产效率;慈善责任的践行可以塑造企业良好的形象;社区责任的践行可以使企业获得良好的经营环境,密切企业与社会的共生关系。因此,无论从企业还是从社会来看,企业社会责任的践行都是一种双赢,既是对社会整体效益的贡献,也是对企业社会形象的提升,对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实现。

三、推进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途径

(一)政府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

首先,政府主要通过制定相关政策法规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在相关政策法规制定的同时应该更加注重法规实现的效果,即贯彻政策法规的执行力;其次,通过自身的行政资源对企业进行教育和引导,培植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从观念上规制企业行为。再次,对积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的企业予以鼓励表彰,对未能履行社会责任,对社会造成直接或间接负面影响的企业予以大力度的惩处。

(二)社会组织和公众监督企业社会责任的践行

社会组织,如工会和与企业社会责任相关的社团组织、行业协会,可以通过制定行业规则来规制企业行为,在行业中对企业行为进行积极监督。另外,公众是企业直接面向的客户群,公众的认可是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在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上,公众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将货币选票投向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

(三)企业自身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企业首先要进行观念上的转变,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并不是牺牲企业利益来满足社会的发展,而应看到在责任履行背后所带来的巨大经济收益与社会效益。企业社会责任的践行是一项长期投资,对企业形象的塑造和市场占有率的扩大有不可小视的作用。在此过程中,企业要承担并履行好经济责任,这是企业首当其冲的社会责任,还要积极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地位,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是保证企业自身赖以生存的基础。另外,员工责任是保证企业自身高效运营的必要条件,慈善责任是对企业良好形象塑造的有效途径,社区责任是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基础。因而无论从企业自身还是从其利益相关者的角度看,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是长期繁荣发展必不可少的隐性投资。

企业社会责任的实现离不开政府的引导和规制,更离不开社会组织、公众和企业自身的努力,在我国当前经济高速发展和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企业社会责任观念的推进,对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具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全球治理委员会.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M].牛津大学出版社,1995:26.

[2]罗伯特•罗茨(著),俞可平(译).新的治理[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87-115.

[3]汪向阳,胡春阳.治理:当代公共管理理论的新热点[J].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4).

[4]包国宪,周云飞.中国公共治理评价的几个问题[J].中国行政管理[J],2009(2).

[5]田祖海.美国现代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的形成与发展[J].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科学社会版),2005(3):18.

[6]陈佳贵等.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

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第6篇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 企业理论 现状评价 发展趋势

中图分类号:F27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09-014-05

一、引言

彼得・圣吉指出:企业生存能力较强,且发展速度不断加快,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其履行了大量的社会责任。随着经济逐步进入到新的阶段,社会资源分配态势也会呈现出多样化的特征。因此,企业需要加大对社会各个方面的关注力度,同时还要采取措施来满足利益相关者的需求。企业如果与利益相关者保持良好的和谐关系,那么也需要根据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并采取多种方式来提升利益相关者的积极性,来解决全人类生产和生活面临的问题。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正在成为越来越多当代企业的共同战略选择。

我国古代,儒家文化倡导的“仁、义、和”等思想与现代社会责任价值观一脉相承,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近代社会,也早有“儒商”的学说,但是这些仅仅构成了现代CSR的早期伦理道德元素。近年来,随着中国企业国际化进程的加快,以及诸多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的曝光,引发了社会各界对其的高度关注和研究。企业要在国际市场上参与竞争,必须关注新兴的国际规则,这不仅是促进各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时代和社会进步的表现。

二、企业社会责任的界定与内容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界定

1924年,英国人谢尔顿(Oliver Sheldon)最早提出“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CSR)”概念,1953年,鲍恩《商人的责任》一书的出版,使得企业社会责任逐步被世人所熟悉。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各种社会矛盾的出现,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由最初古典经济学中没有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到18、19世纪认为慈善事业也是企业的重要社会责任,社会对企业有了更多的期望,企业的社会责任也有了更为广阔的内容。

国内外组织曾对CSR作出不同的解释:(1)社会责任企业联盟(BSR)将社会责任定义为“企业的业务运作达到或超过社会对工商机构在道德、法律、商业和公众等方面的期望。CSR的成份包括社会活动、雇员关系、创造和维持就业机会、环境管理和财政表现。”(2)欧盟委员会(The Commission for the European Communities)将社会责任定义为“企业在商业运作中以及在自愿的基础上与相关利益者接触时,须融合社会及环境方面的考虑因素。”(3)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WBCSD)指出,“企业承诺为可持续经济发展做出贡献,与雇员及家庭、本地社区及整个社会合作,提高他们的生活素质。”(4)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UNCTAD)把社会责任定义为“企业如何与社会需求和目标联系起来,并对其造成影响。具体而言,CSR涉及跨国公司的社会责任标准和表现,以及他们在发展一个稳定、繁荣和公平的全球社会方面所扮演的角色。”(5)我国人力资源研究会指出:企业捐资修路、捐资办学、创办希望学校等等慈善事业活动本身并不是企业和企业家最主要的社会责任。就企业来讲,主要的社会责任有两项:一是有效地利用社会资源;二是为社会和国家培养和输送高素质的人才。(6)2010年11月1日,国际标准化组织(ISO)颁布了社会责任指南标准(ISO26000),社会责任标准体系首次出台。企业社会责任概念也形成全球共识,统一的社会责任内涵被明确提出,更多的企业走出对企业社会责任理解的误区,形成共识,为其社会责任的履行提供基本的参考和依据。可见,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随着企业的发展而发展变化,它是在经济发展的特定时期,根据一定的道德准则,社会对企业的期望和要求。

(二)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

CSR的内容及维度如同其概念一样存在多样化,并随CSR概念的衍生和扩展,不断丰富和具体化。主要观点有以下几种。

1.一维论。最初学者认为企业的唯一责任就是追求企业利润,Hayek(1960)认为企业唯一的目的是作为出资人的受托者赚取长期利润,Friedman(1970)也指出企业除了在法律限定内为其股东或企业所有者追求利润外便别无它责。

2.两维论。Steiner(1980)和Gallo(1980)把CSR分为内在社会责任和外在社会责任,Steiner(1980)认为内在社会责任是指合法和公正地选拔、培训、晋升和解雇员工,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外在社会责任是指激发少数团体的创业精神,培养或雇佣残障人员;Gallo(1980)认为内部社会责任包括向社会提供满意的产品(或服务)、创造经济财富、企业内部人员的全面发展和确保企业的持续发展;外部社会责任主要是纠正或阻碍对社会良好事务破坏行为的努力。Frederick(1983)则将CSR分为强制性的责任和自愿性的责任。我国学者尤力和王金顺(1990)、卢代富(2001)、刘凤军(2007)等也将CSR划分为法律上和道义上的责任(或非法律上的责任)两大维度。

3.三维说。美国经济发展委员会1971年提出CSR的同心圆理论,内圈责任是最基本的企业责任,即有效执行经济职能,中圈责任是配合社会价值的变化而执行经济职能的责任,外圈责任是积极投入改善社会环境的责任。Sethi提出了企业满足社会需要的三维行为模型:社会义务、社会责任和社会响应。Schwartz& Carroll(2003)将CSR划为经济、法律和道德三个领域;国内学者陈志昂和陆伟也提出CSR的法规层、标准层、战略和道义层三角模型;陈迅和韩亚琴将CSR分为基本、中级以及高级责任三个层次;陈淑妮(2007)将CSR内容分为企业的个体责任、市场责任和公共责任。

4.四哟涡汀D壳氨谎术界广为采用的CSR四层次型(见图1),尽管在利益相关者理论引入后,对CSR内容和维度的研究向各利益相关者的责任转移,增加了CSR评价的可操作性,但本质上是对这四维内容在不同利益相关者上的分解,其实质仍然遵循这四个维度。

此外,我国学者徐尚昆、杨汝岱(2007)通过对630 位企业总经理的数据进行了分析,对比中西方CSR维度,得出了中西方共有的CSR维度和中国独有的CSR维度,对构建我国完备的CSR概念体系做出了积极的探索。

三、企业社会责任的测量及指标体系

综合来看,西方发达国家在衡量CSR时,测量工具丰富多样,涌现了一批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主要有两种评价方法:一是社会问题评价,二是利益相关者评价。

(一)社会问题评价

社会问题评价是早期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研究的出发点。这种研究视角从企业所面临的社会问题出发,通过广泛的调查研究,确定一般大企业通过他们的能力能影响和解决的一些重要的社会问题,并根据企业对这些问题的态度和贡献,来评价企业的社会责任水平。

Carroll构建了企业社会责任的三个维度,即企业社会责任的种类、企业社会责任哲学及问题本身;Preston(1977)的分析框架被Kelly和Mctaggart(1979)开发成为一个调查表来对一些企业做实证研究。他对九个企业在社会责任水平上的改变和趋势进行了描述。但是,因为不同的企业关心和面临的问题并不相同,因此,这种评价受到质疑。常见的测量框架见表1。

(二)利益相关者评价

应用社会问题评价框架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评估,有广泛社会调查的基础,有其合理性和操作性,反映了特定时期社会对企业的一般期望。然而主观性太强,企业的整体社会绩效状况不能得到全面测量反映。于是部分学者(Medic,1988;Carroll,2004;Thompson& Zakaria,2004;DimaJamal,2008)开始引入了利益相关者理论。

西方理论界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提出了许多利益相关者评价模型,1982年美国学者索尼菲尔德(Jeffrey Sonnenfeld)提出的外部利益相关者评价模式和1995年加拿大学者克拉克森(Clarkson)的RDAP模式影响最大;Sonnenfeld(1982)从社会责任和社会敏感性两个方面对美国林业的六家企业外部利益相关者进行了问卷调查;Clarkson(1988,1991)从利益相关者的角度出发进行研究,以Carroll(1979)和Wartick和Cochran(1985)的社会绩效测量模型为基础,完成了评价企业社会责任水平的RDAP (Reactive-Defensive-Accommodative-Proactive scale)等级,实现企业的社会响应战略转移。Clarkson(1992)认为,“要给社会问题一个精确的定义其实是非常困难的。因为社会本身就是一个难以清楚定义的词汇,它是一个比企业更广泛、更不明确、更抽象的分析水平。没有特定的企业能完全对处理所有的社会问题负责任。”此外,Clarkson(1995)通过进一步刻画和评价态度和绩效,使得定义企业社会责任的方法更清楚。其不足之处是只能进行初步分类,对企业的整体社会责任水平难以做出精确的比较。

1997年8月,由社会责任国际组织(Social Accountability International,SAI)制定SA8000是另一个比较全面和影响比较大的评价企业社会责任的指标体系,也是从具体的利益相关者角度和从企业员工的角度去进行的评价,侧重于企业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确保供应商提供符合社会责任标准要求的产品。我国学者徐超、陈继祥从企业的角度出发,提出了从四个方面评价企业社会责任,即向心性、超前反应性、专属性、可见性。

由中国社科院经济学部CSR研究中心2009年开始研发推出的年度综合指数,从责任管理、市场责任、社会责任、环境责任等多方面对中国CSR管理现状和责任信息披露水平进行综合评价,为中国CSR的深入研究提供基准性参考。

ISO26000明确社会责任主体和社会责任概念、组织履行社会责任的对象、履行社会责任的七大原则、七大核心主题,提供了将社会责任融入整个组织的操作指南,这是社会责任理念和实践全球范围首次系统总结。

此外,2010年,由杭州市CSR建设领导小组联合浙江大学联合推出的《杭州市CSR评价体系》,是全国地市级以上城市中第一个CSR标准,其中将企业的社会责任分为市场责任、环境责任、用工责任、公益责任四大类,下设两级指标。

上述的评价模型共同点是:研究者预定评价标准,对这些标准是否准确反映了特定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要求很少实证研究。同时,缺乏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维度的统一认识,往往根据研究者的个人的观点选择特定维度,这种做法缺乏客观性和理论的依据。

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驱动因素

Bowen的《商人的社会责任》一书开创了现代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先河,并引发了人们对企业是否应该承担社会责任的争论。一种观点认为,增加股东财富是企业应承担的全部社会责任。Friedman指出,经理人是股东花钱聘请的雇员,因此经理人唯一应尽的责任就是“遵守社会的基本规则,服从股东的意愿来管理企业,并尽可能多地赚钱”。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企业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并不仅局限于股东,还应考虑到企业的其他利益相关者。显然,尽管经济责任是企业存在的基本理由,但以 Friedman为代表的反方将公司的经济责任与社会责任截然对立,并不利于企业和社会的可持续协调发展。对股东中心主义的放任必然导致企业经营的各种短视行为,带来不可弥补的社会后果。解释企业为何承担社会责任的理论有很多,但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四种:

(一)利益相关者理论

利益相关者理论产生之前,“股东至上理论”一直在企业所有权问题上占据主导位置。该理论认为,企业财产是由股东所投入的各种资本形成的,他们才是企业真正的所有者,并承担了企业的剩余风险。因此,股东“应该享有企业的剩余控制权和索取权”。然而,也有一些学者指出,包括股东在内所有企业利益相关者都应该拥有企业的经营管理权,原因是,对于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他们也注入了一定的投资,也分担着企业的经营风险。如果这部分利益相关者不能得到合理的经营管理权,他们就会撤出其投资,这样必然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带来威胁。因此,利益相关者理论要求企业不仅应处理好其对股东的责任,而且也要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诉求,并积极承担起这部分责任。可见,利益相关者理论是对“股东至上理论”的颠覆。这种颠覆为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二)企业伦理

企业伦理是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的阶段性产物,随着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断产生的社会问题。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伦理之间关系十分密切:(1)二者都强调企业应该是经济性与社会性、经济性与道德性的统一体,并从企业与社会的互动关系出发,坚持企业应当实现经济目标与社会目标的统一;(2)企业伦理要求企业一切行为都应符合社会道德规范要求,它不仅对企业的经济行为进行规范,而且调节着企业与利益相关者的关系,企业伦理责任包含于企业社会责任之中,成为企业社会责任的一部分;(3)企业伦理是为企业在法律法规范围之外建立的一套道德行为准则,这就使得企业不仅要按照法规而且也要按照道德要求去规范自己的经营活动,考虑所有利益相关者的需求,从而建立起良好的经营秩序,提高企业经营效率;(4)企业遵循社会伦理道德也有利于它自觉抵制各种不道德行为,加强企业诚信经营建设,增强企业的信誉,树立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企业公民伦理

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如果把企业作为一个社会公民来看,那么独立的人格主体同样是企业这个公民所应该具有的基本特征。这一人格主体也必然在取得经济性满足之后,不断追求广泛的社会性和道德性。作为社会主体的企业公民,其需求也具有多种性,现实的经济活动以及经济利益仅仅是企业这一公民最基本的追求。一旦完成这个需求,企业还会追求如价值实现等更高远的需求。这不仅与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遥相呼应,而且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划分高度一致。同时,企业要想成为被社会认可的良好“公民”,就必须履行相应的责任。企业公民是基于企业社会责任感和道德使命感而产生的企业人格化表述,其必须具有强烈持久的社会责任承担愿望。对企业公民而言,即使社会没有提出责任要求,企业也会在自身良知的驱动下,自觉承担自己的公民义务,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四)工具理论

该理论认为,企业在法律和伦理框架下所承担的社会责任,是企业增强竞争优势,扩大销售,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的战略工具。Hart基于资源基础观所提出的竞争模型认为,要获取各种资源,增强竞争优势,就必须与各利益相关者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Porter and Kramer认为企业在社会责任方面的投资是企业获得竞争优势的一种重要方式。Drucker提出“行善赚钱”,认为管理好特定的社会责任问题能够有助于企业实现利润最大化目标。姜启军和顾庆良认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将有助于实现“善因营销”。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不仅有效提升企业形象价值和顾客满意度,也使得消费者对企业的信任感增强、购买意愿和忠诚度增强。同时,企业通过承担社会责任与顾客间进行有效情感联系,在危机管理中起到积极作用。

五、提升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途径

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历程,中国企业经历了以下逐渐演变的过程:拒绝承担社会责任(refuse to do)推诿社会责任(shirk to do)被迫承担社会责任(have to do)愿意承担社会责任(nice to do)。近年来,我国企业真正面临社会责任对商业模式的冲击,试图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的责任管理体系。企业如何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国内外学者对此做了相关研究。主要观点如下:

(一)制度激励理论

该理论认为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主要从宏观调控、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管理。王晶晶(2003)认为,通过社会呼吁、舆论宣传或者指望企业家道德良心发现来激励企业实施社会责任行为是不会有持久性的;白永秀等通过分析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激励机制问题,得出结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动因和机理在于企业受到习俗、惯例等非正式制度以及由此逐渐演化为以标准、法律等为形式的正式制度的约束,并通过激励机制的传递使个体利益与集体利益趋于一致从而使企业在实现自身利益时自发考虑非股东利益的内生行为;杨皖苏等认为我国应建立健全制度环境,在有效的监督反馈系统下,使企业利益相关者能够根据企业社会责任信息,通过市场行为给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以经济回报,给不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以市场压力,制约其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公司理论

该领域现有的理论研究成果可以概括为“共同治理观”和“相机治理观”两方面:一是利益相关者的共同治理观,认为各利益相关者都应参与公司治理,内容主要包括共同的利益分享机制、共同的决策机制和共同的O督机制等。Blair指出,“企业应该为其所有利益相关者服务,而不应仅仅服务于股东利益。”杨瑞龙和周业安认为,有效率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利益相关者共同拥有剩余索取权与控制权,他们的合作带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所以必须平等对待每个利益相关者的产权权益。二是利益相关者的相机治理观,认为在公司处于非正常经营状态下,要通过建立一套制度安排,使遭受损失的利益相关者能够获得公司控制权,以改变既定的利益分配格局。其内容包括股东、债权人、员工、供应商、顾客及政府等企业各类利益相关者的相机治理,运作的基本原理是:当某些利益相关者意识到其利益将会受到损失,就会通过破产、产品市场竞争、控制权市场等相机治理机制来要求重新分配公司的控制权。当这一请求得不到满足或效果仍不满意时,就可以通过法律制度来获得在公司控制权安排中的支配地位。可见,这种主张的实质是确立一种股东与其他利益相关者群体共同分享公司剩余决策权的制度安排,使各种利益相关者群体都能获得充分保护其权益的制度性机制。

(三)企业管理模式理论

这一领域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1)企业社会责任的战略管理理论。Craig指出,应把企业社会责任看成一种支持企业目标的战略性活动,而不是一种纯粹的义务。Porter and Kramer认为企业可以通过开展慈善活动来改善其竞争环境。在实践层面上,Elkington提出了“三重底线”战略思想,即企业必须将经济效益、社会公平和环境品质同时作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三个基本底线。当这三个底线出现冲突时,企业的平衡能力是“三重底线”战略成功的关键。Husted and Allen提出了企业社会战略,即通过实施社会战略获得成本竞争优势和产品差异化竞争优势,这些竞争优势可以通过与利益相关者的持续对话和战略互动加以扩大。(2)全面社会责任管理理论。作为一种社会价值目标管理模式,全面社会责任管理与目前的股东利润目标管理模式在管理框架、管理目标、管理对象、管理价值和管理机制上都存在着本质区别,此概念本质上是对全面质量管理概念的类比衍生。Waddock et al.提出全面社会责任管理的概念,即“对三重底线责任进行平衡管理的系统方法”。Castelló and Lozano提出企I社会责任全面管理的六个步骤。李伟阳和肖红军提出全面社会责任管理的“3C+3T”模型。可见,将企业社会责任视为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结合,并上升到企业战略高度已成为一个重要的研究趋势。

(四)企业高管胜任力理论

该理论认为企业高管是企业组织的主要决策者,是沟通组织内部和市场外部利益相关者的信息通道。高管胜任力的强弱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产生直接和间接的影响。从企业内部角度而言,高管所发挥的作用能影响企业的战略决策、管理效率、组织士气等,进而成为决定企业成败的关键因素。David等认为企业高管的关键行为包括提供使命、愿景及价值观等。此外,企业高管的作用还体现在其能力能够显著提升企业的整体管理体系。从企业外部角度而言,企业高管对预测制度需求的变通能力对企业成长有正相关作用,可以使企业获得持久的竞争优势。张雯等通过构建了高管胜任力的“地壳模型”,并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指出,高管胜任力的完善是提升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有效途径。

六、评价与展望

50多年来,众多国内外学者在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研究方面取得了一系列创造性的理论成果,为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乃至企业管理研究做出了巨大贡献。主要表现在:(1)明确了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和内涵,构建了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理论框架,明确了该领域应该研究的方向及内容,为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提供了基本的参考和依据。(2)将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与利益相关者与企业公民理论融合,不仅为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理论基础,而且为利益相关者理论和企业公民理论提供了新的微观视角。(3)将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战略相融合,论证了企业社会责任的战略意义,并提出全面社会责任管理这一新的管理模式。这一变革突破了传统的股东利润目标管理理论,从管理框架、管理目标、管理对象、管理价值方面提供了新的研究视角。(4)对于如何提升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不仅从宏观的政策法规方面加强管理,而且提出从企业内部的提升途径,如完善公司治理与提升企业高管胜任力等,为企业社会责任研究又掀新的篇章。

同时,企业社会责任研究领域也存在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主要表现为:(1)企业社会责任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结合不够深入,即企业应如何通过激发利益相关方的社会价值创造潜能,最大限度地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综合价值的管理模式。(2)企业社会责任的评价体系还有待完善。虽然不少学者提出企业社会责任的测量方法及评价体系,但很多方法都会受到主观因素的影响,即使是相对客观的内容分析法,在选取维度和指标时,也是由研究者主观决定的。由于各个学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知不同,研究需要不同,偏好不同,他们所采用的度量方法也呈现出多样性。(3)对企业如何履行社会责任的研究,特别是实证研究还略显不足。不少学者探索从制度法规层面约束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然而,在外部制约的同时,寻求从企业内部的提升途径也是值得思考的一个问题。(4)缺乏对不同行业、性质、规模以及发展阶段的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本身就是其与内外部环境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动态发展过程,处于此过程中的企业应该积极调动一切可利用的内部资源去应对发展中面临的问题,以保证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不断提升。不同行业、性质、规模以及发展阶段的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也会受不同影响因素的制约,如何对此进行定量的研究,这些在以往的研究中都没有答案。

[基金项目: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高管胜任力对企业社会责任作用机理研究(13Q006);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部项目:中国国有企业管理层变更与创新研究(12XGL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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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西安财经学院商学院现代企业管理研究中心 陕西西安 710061)

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第7篇

【关键词】利益相关者;企业社会责任;环境利益

一、利益相关者理论的理论发展

1963年,斯坦福研究所最早提出了关于企业利益相关者的概念,即指如果没有他们的支持,企业这个群体将不复存在。相关利益者理论认为,股东只是相关利益者中的一员,现代企业是由众多利益平等的利益相关者组成。这一理论否定了公司是属于所有者个人的传统观念。自此,利益相关者的理论进入了学者的研究视野。

与传统理论相比较,相关利益者理论下的企业社会责任主要有两方面的不同。首先,对于企业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认知不同。传统社会责任和会计将企业看作是社会生活的中心,它们关心的是环境和社会问题等外部因素对企业的发展的影响,并将这些问题作为企业日常经营中的一个方面。而企业在报告中披露的社会成本支出纯粹是一种为树立良好形象的有目的的行为。并没有把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看做是企业的义务,没有意识到企业的持续发展离不开社会的支出,也没有把主动披露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看做是促进企业与众多利益相关者之间沟通交流的一种工具。相反利益相关者理论补充了这些,企业的发展离不开社会的影响,正是由于社会因素的种种支持,企业才能发展。同样的,在使用了社会资源后,企业也需要对社会负起责任。

其次,传统理论对待股东与其他众多的利益相关者的态度和认知度不同。尽管两种理论都认可全面考虑企业的相关利益者将会给企业和利益相关者都带来利益,但是传统理论始终将股东摆放在第一位。对于其他的相关利益者也是有区别的。只有在那些相关利益者能够给企业带来利润时,企业才会考虑这些利益相关者,否则只会被摆放在一边。而这些给企业带来利润的相关利益者被考虑的前提条件则是不能与股东的利益相悖。可以看出,传统理论并没有认清企业社会责任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之间的密切关系。相反,利益相关者理论强调通过披露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可以起到重要的监督作用。对于企业耗用的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要负起责任,正如这一理论长期所要求的,对其他利益相关者的保护要等同于对股东利益的保护。两种理论的比较如表1。

二、从管理者角度来考虑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对社会各个利益相关者的影响

1.股东的利益

长期以来,企业一直把追求利润最大化作为目标,这是企业存在的前提条件,也是首要条件。管理者的责任是通过努力压缩成本提高利润来维护众多股东的利益。通过披露企业的社会责任信息,将保障股东的投资,减少投资风险,对于发行股票的企业尤甚。同时,对所创造的利润,企业也要缴纳税收,这将会给财政带来收入,带动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

2.职工的利益

企业中最重要的资源就是人力资源。管理者责任是通过招聘、管理员工,发放福利、增加工作岗位和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来保障职工权益。与股东利益不同,长期以来,企业一直追求的是自身利益,注重生产投入,相应的对于职工权利保障意识淡薄,投入较低。有很多的企业不按时或足额的缴纳保险金,拖欠工资。更有甚者,不能给职工提供安全有保障的工作环境,威胁着员工的生命安全。例如深圳富士康的职工跳楼事件、频频爆出的煤矿坍塌事件。企业的这种冷漠的态度,加剧了当期社会已经严峻的社会保障问题,加大了政府的负担,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正如奥肯定律显示,失业率每下降一个百分比,国民生产总值就能上升两个百分点。增加就业岗位正是企业的存在价值体现。

3.消费者的利益

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是最直接的,消费者的反应往往决定了企业的存亡。从企业的生产角度看,消费者是企业产品的最终获得者,因此,企业的产品必须要满足消费的需求。管理者的责任正是通过管理企业的生产,创造符合消费者利益的产品。总的说来,管理者的社会责任目标包括制定公平的价格、生产安全有质量保证的产品、提供完善的售前和售后服务,并将这一社会责任从消费者个人扩展到供应商、竞争对手中去。承担起按时付款、遵守合同条款、公平的竞争关系等。

4.环境的利益

企业的存在依赖于环境,企业从环境中获得资源,却又将危害遗留给了环境。从短期来看,一些不计后果的生产活动可能会给企业带来高额的利润,但是长期发展下去,危害的就不仅仅是企业个体,会给当地的居民,后代子孙造成毁灭性的灾难。自从中国加入了WTO以来,经济发展愈发迅猛,但是这种以经济增长为先的战略在发展过程中产生了很多负面的效果,尤其是生态的破坏和资源的制约。作为一个正在发展中的国家,我国快速增长的经济很多都是以资源浪费和环境的污染为代价。我国企业对于环境保护和节约资源方面的意识还有待提高,不能把经济利益当做衡量一切的标准。2012年,最令中国民众感受深刻的就是各地出现的雾霭现象,虽然还没有准确的原因结果,但是毫无疑问的,这一切与环境的污染有密切的关系。从这个角度来说,管理者的责任就是做好生产过程中的废弃物排放,做好节能减排的工作,增加净化环境的资产配备等等。

5.其他

除此以外还有众多的相关利益者,管理者必须要有一种他们负有对整个社会责任的想法,并将他们的经营过程看作是与整个社会有着密切的关系,他们的经营所得也将被看做是社会的财产,他们的损失也将被看做是对社会造成的损失。由此,管理者还要关注公益事业、维护市场秩序、地方稳定,遵守法律法规等等。

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第8篇

内容摘要:公共关系的价值选择问题一直是困扰现代公关发展的重要命题。随着现代企业的发展,现实的呼唤要求企业在不断提高企业社会责任的背景下开展公关活动,关注公共关系的企业社会责任问题。本文试图从企业社会责任的角度对公共关系进行分析,研究企业社会责任与公共关系之间的利益权衡及关联性,探究公共关系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的必然与可行。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 公共关系 战略公关 必然性 可行性

公共关系承担社会责任的利益权衡

如何协调、处理组织自身利益与公众之间利益?这是公共关系对利益进行权衡遇到的首要问题。对大多数组织而言,他们在实践中也逐渐意识到了公众利益的重要性,但是往往在处理组织利益关系上不知所措,在利益中迷失了方向,做出了许多侵犯公众利益的举动。传统上,公共关系对利益的理解是:在竞争或相互关系中,当利益总量确定以后,组织多得到的利益时公众损失的利益,公众利益的增加也就意味着组织利益的减少,如图1所示(张彦,2003)。

图1中,A和B分别代表公众利益和组织利益,图1(1)中组织利益减少带来公众利益增加,图1(2)中公众利益的减少换来组织利益上升,图1(3)中两者处于平衡状态。

实际上,组织利益与公众利益并非只有以上“此消彼长”的关系存在。组织利益提高并非一定建立在公众利益减少的基础上,而公众利益减少也不一定提高组织利益。公共关系有可能在不减少他人利益前提下来增加自己的利益,或者在不损失自己利益的基础上增加他人利益的前提下来增加自己利益,或者在既增加公众利益的基础上也提升组织的利益。

笔者认为,公共关系承担社会责任有利于这样一种“既增加公众利益也提升组织的利益”利益关系的实现。简单来讲,承担社会责任的公共关系有着明确的利润目标,它是一个有利于收入增加的公共关系模式。

作为有社会责任的公共关系思想,其根本体现在其以德为本的文本道德观和“利他”主义价值观方面,确立公共关系的社会责任观念,是公关走向成功的有效途径,也是思想深远、有战略眼光的企业家和经营管理者具有远见卓识的高明决策。以德为本和“利他”也排斥公共关系在为组织谋取商业利益中的作用,它主要通过为组织积累社会资本和声誉,从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方面来实现组织的长远目标,同时也使公关行为具有更为高尚的精神境界和文化品格,是更加注重社会责任、社会利益和注重他人利益的公关思想道德准侧的表现。

公共关系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关联性

(一)两者的组织关联—公关关系主体的责任追求

传统经济学中,组织仅仅是一个以营利为目的的生产经营单位,利润最大化时期追求的永恒主题,它没有责任也没有义务去完成本应由政府或社会完成的工作,其行为只要不违法,以何种手段和方式去追求利润都无可厚非。以亚当·斯密为代表的古典经济学派认为,一切从事经济活动的人都是为了满足私利的“经济人”,追求的也都是利润的最大化。之后,新古典经济学将经济行为主体划分为了个人与企业,并强调作为主体的企业以利润最大化作为唯一目标。

到了现代社会,这种观念受到了挑战。社会商品生产的社会化、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企业之间相互依赖的程度前所未有,社会信用的程度对经济影响加剧。组织的任何一个行为都不在是个体行为,都可能对社会、对整体经济产生影响,在这种条件下,组织仅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终极目标显得过于狭隘和自私,而应当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因为这不仅仅是一种经济责任,更是一种伦理意识。它可以从一个组织自身的对伦理内在必然性的追求作为出发点,即体现了自己的责任及对公众信任的维持,这种责任与信任构成了一个组织公共关系伦理追求的目标,责任也就成为公共关系主体的必然选择。

(二)两者的公众关联—公共关系客体的信任回馈

公共关系学对公众的研究历来都是重中之重,组织对公共关系客体态度从最初的“愚弄公众”到“众所好”,转而为“一切为了公众”,是一个不断深入的过程,“以公众为导向”成为公共关系的行为准则,这不仅是一种理论上的共识,也指导着负有社会责任的公共关系实践。

从社会学的观点来看,信任是社会关系的一个重要维度,是与社会文化环境密切相关的一种社会现象。公共关系对于组织与公众间关系的管理行为以这种信任关系作为出发点,公共关系追求的与公众的信任关系在现实中是明显的。格鲁尼格认为:“组织与公众之间管理的最基本目标是寻求良好的关系,而良好关系的标准具有五大特征,这五大特征也是两者间互相角力直至达成信任关系的过程:互相控制、关系承诺、双方满意、彼此信任、达到目的或确保利益”。公共关系的职责就是建立起组织与公众之间的这种良好关系,所有良好关系的基础来自于彼此的信任关系的建立,对组织与公众间关系的管理过程就是各种信任关系的培养与管理过程。

对一个企业组织来说,公共关系所指向的公众范围是巨大的,企业在社会环境系统中的一举一动都会对其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如果说公共关系主体的追求是责任,那么,公众面对公共关系主体时所表达的期望即是责任的履行与承担,而对其相应行为表现的最大回报则是信任。因此,本文所阐释的公共关系客体的意义即在于组织与公众间所需维系的一种信任关系,这是组织承担社会责任的动力和最具价值的回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