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优秀范文 人社局工作汇报

人社局工作汇报赏析八篇

时间:2022-07-07 07:27:15

人社局工作汇报

人社局工作汇报第1篇

 

人社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为深入推进“1368”工作计划和“2698”重点工程建设,坚持以“招大商、引大企、上大项目”为主线,不断强化创新意识,整合招商资源,拓展招商渠道,采用“以商招商、外出招商、以情招商”等措施,不断改进招商方式,我局成立的招商专项工作组,由一把手任组长亲自抓,并安排主管局长脱岗具体抓,经过全年不懈努力,招商引资工作在全区取得了良好效果。2018年人社局招商引资项目已签约2家,其中落地开工建设的有1家;已签约现正在选厂址的有2家。现将招商引资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8年1月7日签约项目落地开工建设情况

智能温室配套材料生产基地项目,投资方北京三润泰克国际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注册时间:2014年4月;法人代表:吕科。本项目拟申请建设用地50亩,预算投资1.28亿元。其中:土地购置:1100万元;生产车间:4500万元(占地30亩);库房建设:1000万元(占地5亩);建设办公楼一栋三层(每层占地约600㎡)1500万元;生活设施100万;职工宿舍两层(每层占地约300㎡)500万元;各种设备投资:2500万元;基础设施及绿化工程:100万元;流动资金1500万元。用于生产市场长期需要的智能温室、日光温室资材耗材、温室钢骨架、培育苗床、卡槽等产品。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利税收入300万元以上,直接和间接提供就业机会200人左右。2017年10月7日下午,该公司一行3人到人社局会议室进行了项目洽谈,并达成了投资合作意向;2017年10月24日,副区长郭晓峰与项目业主在政府会议室进行了深入洽谈;2017年11月28日上午,人社局招商组与北京三润泰克国际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华、副总经理杜冠杰一行4人到工业园区进行了初步选址; 2018年1月7日,在北京永年商会成立之日正式签约;2018年春季该项目开工建设,现已投产。

该公司投资的智能温室配套材料生产基地项目无污染、零排放。项目建成后将成为中原地区生产能力最强、品种最全、运输成本最经济的现代实施农业资材供应商,具有很高的经济效益。

二、2018年2月12日签约项目和2017年签约项目选址情况

(一)再生资源节能环保综合利用项目,由湖南澧县华峰锌业有限公司和河北宏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出资。计划投资3.3亿元,其中一期工程投资1.4亿,二期工程投资1.05亿元,三期工程投资0.85亿元,共需占地150亩,该项目符合环保要求,符合国家发展循环经济、节能减排的发展方向,无污染、零排放。该项目将固废处理、危废处理、再生资源、锌营养有机结合在一起,工艺技术形成了从废弃物到资源的完整产业循环链条,实现了资源100%综合利用。主要产品为:氧化锌、还原铁粉、稀散金属元素(铟、锡、铋)及动植物氧化肥等。项目工程建成后,可增加税收收入1000余万元,新增就业岗位500个。2017年4月6日上午,公司代表到我区西部进行了实地考察,并在人社局会议室洽谈了项目入驻我区情况。2017年4月11日,我局招商组到湖南澧县华峰锌业有限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2017年4月18日湖南澧县华峰锌业有限公司一行四人,到区就再生资源节能环保综合利用项目进行了洽谈,副区长郭晓峰亲自会见,商务局、环保局参加了项目座谈会。2017年4月24日上午,我局招商组陪同湖南澧县华峰锌业有限公司二人到永洋特钢产业园进行了实地考察及选址,并就项目选址情况给副区长郭晓峰做了详细的汇报,该项目可以签约;5月15日,人社局招商组一行三人到湖南澧县华锋锌业有限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并就投资的再生资源节能环保综合利用项目在公司会议室进行了详细的座谈。2017年6月16日,项目业主到我区西部进行了实地测绘和勘察;2017年8月3日下午,就项目初步选址情况向政府副区长郭晓峰进行了详细汇报;2017年9月初,项目业主与永合会镇主要领导进行了项目洽谈,并就初步选址情况进行了深入座谈,厂址初步选定永洋特钢产业园;2018年2月12日,该项目在永年政府招待所正式签约。

(二)高端铁塔螺栓、电力金具生产项目,投资方是沈阳泽耀紧固件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姜保国。该公司具有国家电网入围资质,受行业保护,主要生产各种国家电网改造所用金具、电力铁塔螺栓,产品销往全国铁塔国有大型企业,项目预计投资1.2亿元,需用地50亩,项目工程建成后,可增加税收收入200余万元,新增就业岗位150个。2017年3月23日,我单位招商小组一行二人到沈阳泽耀紧固件有限公司进行了前期对接和了解;公司法人代表一行二人于3月30日上午到我区进行了实地考察,并在人社局会议室洽谈了项目入驻我区情况,2017年4月1日上午,沈阳泽耀紧固件有限公司(国家电网入围企业)一行四人,来我区洽谈高端铁塔螺栓、电力金具生产项目,副区长郭晓峰,标发委主管领导参加了项目座谈会。2017年4月10日上午,人社局招商组陪同沈阳泽耀紧固件有限公司到工业园区实地选址,并与工业园区陈冰等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磋商。2017年7月4日、11日,该公司法人代表到我区进行了座谈和初步选址,副区长郭晓峰参加了座谈;2017年7月17日,该项目在政府招待所进行了集中签约。目前,正在进行落地前期准备工作。

三、正在进行前期洽谈的项目情况

    年产2.4亿条蔬菜纺织袋、3千吨遮阳网生产项目,计划投资2.3亿元,需用地90亩,项目建成后可增加税收收入400余万元,新增就业岗位200个。2017年7月27日下午,项目代表一行3人到紫山特钢集团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已达成合作意向,项目业主现在非洲坦桑尼亚经营商贸,春节前有望回来进一步考察。

 

人社局工作汇报第2篇

2018年,受市场供求关系影响,庐山市思麦博运动器材有限公司承接的订单持续减少,企业无法满足1200余名工人的满负荷生产。同年10月裁减员工465人,短时间内,庐山市失业人员剧增,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庐山市人社局立足实际,多方举措,给失业人员提供了各项政策帮扶,很好的保障了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抓好“三个保障” 确保失业人员合法权益

一、抓好组织保障。成立由庐山市人社局主要领导任组长,总工会、妇联分管领导为成员的用工调查组,第一时间深入企业开展调查,掌握情况并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汇报。

二、抓好基金保障。加强失业保险金预警,实时掌握庐山市失业保险基金结余情况,根据失业率进行预测,保障再次出现大量失业人员和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不足的情况下,能第一时间向上级部门申请调剂金

三、抓好政策保障。要求企业落实好失业证明,经济补偿金和保障怀孕及生病员工的合法权益。落实各项失业保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价格补贴和代缴医疗金,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庐山市思麦博企业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1000余万元,庐山市人社部门发放失业保险金272.68万元,代缴医疗金39.65万元,价格补贴0.33万元。

做好“三项措施”,助推失业人员再就业

一、开展失业人员就业意愿调查工作。开展失业人员就业意愿摸底调查,了解其就业意向,为帮扶失业人员再就业做好准备工作

二、开展失业人员再就业援助工作。根据失业人员就业意向,通过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大型活动,为失业人员提供精准的职业介绍,引导他们再就业。加强与庐山市在外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快集团等)用工对接,组织劳务输出。

三、开展失业人员技能培训工作。召集失业人员开展免费创业、电商和月嫂家政培训,提高失业人员再就业技能,促其就业创业。

庐山市人社部门培训失业人员257人,职业介绍432人次。

做到“三个加强” 切实提高防范和化解失业风险能力

一、加强失业动态监控。扩大监测范围,优化样本机构,强化对重点企业用工信息的监控,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二、加强对失业人员的就业创业服务。扩大就业培训项目,提高职业介绍精准度,完善政策宣传载体,为失业人员提供更多的优质服务。

人社局工作汇报第3篇

一、活动对象范围情况

全体党员共71人。其中副科以上党员干部19人,非党员副科干部1人。参加单位有局机关、就业局、社保局、医保局、农保局、人才交流中心以及劳动监察大队。

二、落实了组织机构

1、成立了机构。3月3日,以党组名义下发了《关于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从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抽调了13名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干部充实到办公室,分别设立了综合督导组、材料联络组和宣传意见组,并明确各组职责。

2、落实了办公场所。按照“六有”要求(即有场所、有人员、有牌子、有制度、有电话、有电脑打印机)落实了办公场所,活动办公室设在局长室,3月5日挂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制定了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并上墙。

三、制定了实施方案

3月5日,以活动领导小组的名义下发了《关于印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此次活动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对象范围和时间安排、重点任务、方法步骤和有关要求,把开展“转作风、进园区、强服务”主题活动作为自选动作,并将改善窗口服务提高执法监管水平作为人社系统开展活动的重点。

四、召开了动员大会

3月6日,在六楼会议室,召开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会,参加会议的同志有: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副科级以上干部、退休的党员老同志,系统的党员干部及机关、经办局其他干部、部分服务对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局“活动办”全体工作人员。市督导组组长以及县活动办、县督导组的相关同志到会指导。

五、浓厚了活动氛围

会前,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会会议精神,进行了思想预热,提高了干部认识。在局办公室找醒目位置制作了宣传栏,在局大门口临街处悬挂了宣传横幅,浓厚了我局开展教育活动的氛围。

六、开展了学习教育

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第一位的任务就是搞好学习教育,抓好学习教育就是擦亮镜子、就是照镜子。自中央部署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我局党组就高度重视,及时印发了“同志重要讲话选编及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关学习资料”,做到人手一册,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每周利用半天的时间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及有关会议精神,注重原原本本学,注重联系实际学,对全局党员干部进行思想预热。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会后,我们立即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县委教育实践活动会议精神进行学习传达和专题研究。制定第一环节工作方案和学习计划、组织知识测试和聘请“”监督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制定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体学习工作方案》,根据方案安排,3月17日上午8点,在局长的率领下,全局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股室负责人和活动办工作人员赴县革命烈士纪念馆、大埠农民暴动旧址、江口革命历史展览馆,开展为期一天的“重温苏区精神、践行群众路线”革命传统教育;3月18日上午,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集中观看专题片《信仰之光》、《筑梦之基》、《永恒的信念》和《红色故事会》;18日下午,专门请来了市委党校副校长张卿均教授给全系统党员干部上专题党课,我们想利用“学习教育”来克服思想障碍、来打牢思想基础,让镜子擦得更亮、让镜子照得更清。3月20日上午,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反对本本主义》、《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在中纪委十八届三中全会上的讲话》、《同呼吸才能心相印——在正定工作期间坚持群众路线纪实》和《中共省委关于开展向龚全珍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及《龚全珍日记选》,下午以“学习龚全珍,我该怎么做”为主题进行分组讨论,以理论经典再学习浸润思想,以先辈精神再讨论涤荡心灵,确实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思想境界,提高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性和主动性。3月26日,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在二楼会议室集中学习了新华社通讯文章《面向未来的赶考》以及在兰考调研的重要讲话。

七、征集了意见

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民主测评、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意见箱等形式征求领导班子及科级以上党员干部“”方面意见,并且每个星期不断收集并上报,截止目前,梳理收集班子意见24条,班子成员意见30条。

八、开展特色工作情况

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中,紧密结合人社工作实际,努力体现人社工作特色,坚持以突出问题为导向,引导全系统进一步整合工作职能,创新服务方式,一是开展“转作风、进园区、强服务”主题活动,由领导带队,组织相关人员进入园区、进入企业,宣传政策法规并征求意见建议,努力破解当前工业园区招工难、稳工难、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社会保险参保率低等“两难、两低”问题,二是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活动,探索建立人社部门主动作为,园区企业广泛参与,企业员工积极响应的服务园区工作长效机制,努力破解劳资纠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教育实践活动与人社工作两促进、两不误,以人社工作实际成效检验教育实践活动成效。

人社局工作汇报第4篇

一、基本情况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按照《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将重大事项提交局党组会或局班子会议进行集体研究;涉及专业事项邀请专家共同参与决策,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起草制定人社领域重大政策(或涉及民生政策)时,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查,审查通过后才予以发文。截止2019年10月底,我局尚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二是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及清理监督工作,全面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上位法立、改、废情况,及时修改、废止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三是研究制定了《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为我局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并在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了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及执法辅助人员、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救济渠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

(二)完善依法行政监督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强化全程监督。坚持人社各项工作自觉接受党委监督、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把监督向事前防范和事中监督延伸。二是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建立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网络、电话(12345及办公电话)等平台,建立舆情收集、评估和处理机制。三是强化制约监督和问责。加大对干部职工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权益等违反“四风”规定的问题,保障各项惠民政策和资金落到实处,使群众在自身受益的同时,增强监督主体意识,自觉参与监督。四是强化政务公开。严格实行信息公开、财务公开、事务公开,充分利用县门户网站、公开宣传栏、报刊等载体,定期或不定期公开涵盖政策法规、人事人才、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就业创业等涉及民生利益等内容,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对人社事业的知情权和建议权。

二、主要做法

(一)规范劳资纠纷调解制度,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一是建立健全劳资纠纷调解组织。根据劳资调解工作的实际需要,配合全县“大调解”工作,成立县劳资纠纷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局长担任,各乡镇(街道)以劳动保障所为中心成立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小组。2018年开始,根据省厅推进乡镇(街道)劳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工作需要,整合调解队伍,按要求设立以乡镇(街道)、工业园区为管辖单位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实现了统一名称、统一制度、统一台账等要求。目前15个乡镇街道加一个经济开发区均已完成调解室的布置及各项制度、标牌的上墙等工作。二是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基层调解组织作用。按照“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乡镇(街道)与企业联系直接、便捷的优势,形成与总工会、司法、法院等部门有效配合的联合调解机制,使矛盾纠纷在基层即得到及时处理,共同化解日益繁重的劳动争议。同时加强与企业调解组织的工作联系,建立常态化沟通渠道,主动深入企业开展预防排查、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咨询,协调企业开展矛盾纠纷预防调解工作,也进一步发挥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作用,帮助企业规范用工管理,防范用工风险。2019年我县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35起,调解131起,调解率达97%。三是创新仲裁调解机制,以柔性方式化解纠纷。为缩短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时间,减少争议双方的诉累,劳动仲裁委主动创新调解机制,实行“预调解”。“预调解”指通过现场咨询、电话投诉等方式了解劳动争议后、仲裁立案前提前调解劳动纠纷。针对简单纠纷直接电话调解,针对复杂的纠纷,现场核实,预约协商,争取当面调解时一次性成功。调解未成功的,在立案后也会视案件复杂情况再次安排1-2次调解。避免因劳动争议案件时间拖长引起双方矛盾发酵,引发更严重的矛盾激化等后果。

(二)强化劳动监察执法监督,有效解决欠薪问题。一是成立劳动保障监察派出机构。将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定位公益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各乡镇(街道)设立劳动保障监察派出机构,建立“一级执法、二级监管、三级网格”的劳动保障监察新体系,并已逐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监察执法管理模式和全覆盖、全方位、全动态、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劳动保障监察机制,对辖区内企业的劳动用工、工资支付情况实行动态监管,有效提升基层欠薪防范处置能力。二是建立“两金”制度予以保障。制定实施《欠薪应急周转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纳管理制度》,共筹集欠薪应急周转金460万元、工资保证金3020余万元,积极预防和解决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三是重点完善建设工程领域管理制度。在全市率先制定《建设领域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实施细则》,印发《工程建设项目用工规范化管理指导手册》,全方位落实建设领域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用工实名管理、银行工资等相关规定,从源头上预防建设领域欠薪问题。四是开辟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制定实施《欠薪案件调解仲裁“绿色通道”制度》和《重大集体工资争议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建立县司法局、劳动仲裁委员会和法院的三方协助机制,进一步简化手续,缩短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结案周期,努力做到案件快审快结。五是健全劳资纠纷群体性事件处置机制。制定《突发性群体劳资纠纷事件处置预案》、《防范处置劳资纠纷群体性事件工作办法》等文件,构建责任明确、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体系,同时建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有力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全面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2019年以来,我县相继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及根治欠薪夏季行动“回头看”专项检查等系列工作,累计出动检查人数120余人,检查在建工程项目110余次,涉及民工0.8万余人;检查工业企业、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等530余家,涉及民工2.2万余人;在元旦春节、中小学开学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欠薪、恶意讨薪行为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今年1至11月,劳动监察大队快速调处欠薪纠纷230件,为1000余名劳动者追缴工资1500余万元,受理举报投诉案件34件,共为94名劳动者追缴、补缴工资79.26余万元。2017年-2019年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5起。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建立健全企业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将存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企业纳入“黑名单”管理。2018年12月,我局向公安机关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2起,其中叶亚青因拖欠何某等12名劳动者工资共计12.6万元,我局将其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强力震慑。

(三)依法加强工伤认定效率,开展部门联动行动。一是开通24小时值机的工伤事故报案电话0570-7011011。2018年度接听报案来电共620余通,均登记在册,工伤查勘车辆2018年度累计里程数高达3万公里;二是继续加强政保合作。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龙游分公司派驻5名工作人员参与工伤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其中2名负责配合社保科工作人员开展案件调查。2019年共受理案件1561件,调查821件,经调查发现虚假和不符工伤案件17件,认定工伤案件1305件;三是推行工伤认定简易程序。确保事实清楚、申报材料齐全的工伤案件以及工伤保险待遇申报皆实现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及足额结算支付。2018年度简易程序共认定437起,占认定总量的33.5%;四是与应急管理部门开展联合行动。传发《工伤事故预警信息》,针对重大伤亡突发事件及时上门开展联合调查,同时与工亡职工家属面对面交流,解释工伤认定的相关政策,安抚家属情绪,配合用人单位做好协调工作;五是积极应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2017年-2019年,共有行政复议1起(复议结果维持工伤认定)和行政诉讼7起(维持工伤认定1起,撤销工伤认定1起,撤诉4起,胜诉1起)。

(四)完善宏观调控,贯彻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督监管机制。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措施有关情况机构改革后,我局已完成行政执法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的认领工作,涉及人社系统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共13项,并根据人员变动等实际情况,对执法人员再梳理,建立执法人员清单。截止2019年11月底已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掌上执法”检查172户次,其中双随机检查15户次,掌上执法(移动端)已检查157户次,检查人员23人,人均检查6.8户次。2019年度我局“双随机”抽查任务完成率、抽查任务公示率、检查完成率、检查结果公示率均达到100%。

二、存在的问题

(一)社保基金稽核难度依旧存在。一是养老待遇追回难。由于目前发现待遇重复领取人员大多是外地人员,且年龄较大,部分人员因患病等原因家境贫困,而且发现时发放时间较长,追回的数额较大,当事人及其家庭成员都较难接受,抵触情绪大,即使同意退还,也大多以分期付款的方式退还,对一些应退额较大的老年人,预计到其死亡时也无法如数退还,因此追回工作压力很大;二是针对“一人在两地同时参保”的情况,虽然对这部分人员已采取发函的方式告知本人或其所在单位,让其限期整改,但由于缺乏相关的政策依据、处罚条款,对“两地同时参保”这一违规现象还是屡禁不止;三是企业缴费基数稽核查处难。对参保率及缴费基数未达标的企业缺少相关政策制度的约束及制裁,导致企业对自身违规情况的整改不重视,继而还存在违规问题。

(二)依法行政工作人员队伍薄弱。由于人社业务涉及面广,业务复杂,涉及的各项法规政策也较为庞杂,而工作人员人手有限,面对大量错综复杂的情况往往感到力不从心。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0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民生”的宗旨,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依法行政工作部署,围绕车俊书记的“六问”,着重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大力加强依法行政领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质量,努力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科学发展,具体如下: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制定事中事后监管计划,整合监管事项,集中人员和力量,统一开展执法行动,强化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将人社业务延伸至基层和线上办理。

二是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明确行政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内部评议考核机制。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共同打击人社领域内违法犯罪行为。继续推行重大执法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制度,用行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继续落实执法队伍管理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档案管理,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和培训率保持在100%。

人社局工作汇报第5篇

一、2011年工作情况

1、认真做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

近年来,为了规范人社工作,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2011年的重点是《社会保险法》,为了切实做好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确保《社会保险法》在我市顺利实施,我科先后派员参加了省厅在黄山举办的《社会保险法》培训班和市依法治市办公室举办的《社会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培训班,不断提高我科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法》知识,为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法》在局内部和企业的学习宣传打下坚实基础。在《社会保险法》2011年7月1日实施前,按照上级部署,积极参加了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与我局联合开展的《社会保险法》宣传月活动,草拟了分管副市长在《日报》上发表的学习贯彻《社会保险法》署名文章等工作。同时按照市依法治市办的安排,六月份多次上街设点宣传《社会保险法》,接待群众咨询400余人,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000余份。还派员参加了司法局组织开展的《社会保险法》宣讲团,到机关、企业宣传《社会保险法》。

总之,在省厅、市司法局和局统一安排下,我科积极参加了《社会保险法》学习宣传活动,通过多形式、多渠道,营造了良好的环境,确保《社会保险法》在我市的顺利实施。

2、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切实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随着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不断出台和学习宣传贯彻实施的逐步深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法律意识不断加强,对我们行政执法、行政服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造成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逐年上升。2011年,截止11月份,我局行政复议5件,其中省厅2件,1件维持我局作出的行政决定,1件在审理中;市政府受理3件,2件维持,1件在审。行政诉讼2件,1件胜诉,1件在审理。5个案件均为工伤认定问题。为了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我科按照程序积极调阅相关资料,认真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在法律顾问的指导、帮助下,认真做好答辩工作,确保行政诉讼和复议工作顺利进行。同时,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结果的落实相关工作,切实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认真做好行政许可项目的清理工作,为行政服务项目实现“两集中、两到位”打下坚实基础。

为了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切实做好行政服务“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我科对全局服务项目进行清理。目前,我局行政许可项目7项,行政确认42项,行政给付7项,行政处罚8项,其他行政行为5项。摸清情况,为下步“两集中、两到位”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4、认真做好有关材料的撰写上报工作。

一年来,我科除了做好本职工作,还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顾全大局,不分份内份外,认真做好相关工作。一是撰写了市资源枯竭城市评估材料和市资源枯竭转型评估材料,并及时上报市发改委。二是起草了铜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一体化框架协议和实施方案,推动了铜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一体化进程。三是牵头做好《市志》和2010年《年鉴》人社部份的编写工作,完成7万多字的编写任务,顺利完成了此项工作,受到了市地方志办的好评。

总之,一年来我科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行政服务规范工作还没有做到位;二是对局行政执法监督还没有开展起来。

二、2012年工作安排

2012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我科在局党组的领导下,依据职能,围绕全局的中心工作,积极做好本职工作,为全局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创造条件。具体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实现两个方面工作的突破。

1、继续加大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扎实做好以《社会保险法》为主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工作,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全局实现2012年工作目标创造条件,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2、依法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切实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找出工作中的差距,协助相关科室、部门制定相应的措施,进一步规范我局的行政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扎实做好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在做好上述三个方面工作的同时,实现两个方面工作的突破:

人社局工作汇报第6篇

近几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直机关工委的具体指导下,以党的xx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立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实际,围绕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的目标,深入持久地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促进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物质文明、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骄人业绩,XX年至XX年被xx市委、市政府授予“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多次被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县政府授予表彰、奖励。

一、统一创建理念,大力推进创建步伐

一是强化创建认识,消除正在进行的机构改革带来不利于创建工作的错误认识,强调以创建促工作,形成创建共识。二是强化规划落实。科学制定创建规划,层层抓好落实。三是强化责任分解,成立创建工作小组及办公室,形成创建网络体系。四是加强舆论引导,发放市民行为规范手册,制作宣传标语、宣传栏等,营造创建良好氛围。

二、狠抓活动载体,提升文明创建内涵

一是坚持理论学习,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二是深入开展“八比八看”为主题的争先创优活动;三是加强法制建设,促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四是加强细胞建设,大力开展以“争创共建”为主题的文明创建活动;五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六是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力度,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实施纲要。

三、做好各项工作,彰显文明创建成效

——文明创建推动了人力资源各项业务工作的发展,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三支一扶”工作、人事考试工作、工资制度改革、人力资源宣传调研和信息工作、行风评议、海员输出、企业军转维稳、“四大格局”检查等,均有大的突破,各项工作亮点纷呈,均排全市前列。

——就业再就业渠道进一步拓宽。由于县域经济的繁荣发展,招商引资取得明显成效,从而为我县就业再就业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城镇新增就业人员6947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32%,城镇登记失业率3.7%,农村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19305人,完成目标任务135%;新增创业人员217人,带动就业3607人。

——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5项社会保险险种全面铺开,新增参保人员84073人。累计实现企业养老保险参保45207人,机关事业单位参保11042人,医疗保险参保45350人,失业保险参保26841人,工伤保险参保25995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6XX人,生育保险参保7211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116%、97%、100%、109.4%、108%、105%、103%。

征收社会保险费2.2亿元,超额完成全年任务,比同期增长71%,基金结余2.16亿元,比同期净增7663万元,增长56%。

——技能培训的鉴定领域进一步扩大。组织各类人员培训8410人,占全年任务的103%。其中再就业培训825人,在岗培训2720人,创业培训140人,技师和高级技师培训95人,农村劳动力培训3280人。技能鉴定发证1905人,完成目标任务1600人的119%。今年新增了海员、ip工程等6个新的培训项目,培训范围进一步扩大。

——劳动关系进一步和谐。我们在全面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同时,主动引导督促260家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48790份,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并组织两次全县范围的用工检查,严厉打击了非法使用童工等违法用工行为。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5起,调处率达100%。清收拖欠农民工工资26万元,报案清欠率100%,进一步地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

——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今年以来,我们全面开展优质服务竞赛,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优质服务检查评比,评选优质服务窗口、优质服务标兵。极大地促进了系统服务水平的提高,得到了群众的好评,连年被省厅评为优质服务窗口单位。

——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一是我们在人民会堂成功举办“人人有工作,个个有社保,处处显公平,家家乐安康”为主题的宣传劳动保障法规政策大型文艺晚会,引起了强烈反响。二是在全县范围内启动了“劳动保障法规政策宣传月”活动。在电视台举办社会保险法规政策讲座10期。三是举办了3期企业法人代表参加的劳动保障法规政策培训班,并在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创办了劳动保障法规宣传栏。通过一系列活动,使劳动保障政策更加深入人心,从而促使社会各界更进一步认识、了解、支持、重视劳动保障工作。

——部门形象进一步提升。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自身形象,我们重点抓好三个方面:一是树立服务意识,提出以服务求发展,以服务树形象,增强为民服务的本领。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今年9月份以来,我局完善和制定各项规章制度39项,实现用制度管人、管物、管事。三是加强学习,坚持周五学习制,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形成良好的处事风格,用自身的行动时刻维护部门的良好形象。

——群众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局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860人。本着以人为本、为民办事的原则,筹资507万元,在全省率先解决了国有困难企业4310名退休人员享受医保门诊待遇、八里湖农场644人转变参保身份、县直事业机关286名退休人员津补贴发放等重大民生、民安问题。先后有10多个单位和个人为我局送来了锦旗。

四、加强基础建设,打造全新文明形象

文明创建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基础工程、民心工程。我们坚持“匾牌到手不放松,与时俱进抓创建”。从根本抓起,从基础抓起,从细节抓起,力求夯实基础,不断巩固文明创建成果。同时,局党政一班人始终把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紧紧抓在手中。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创建学习型机关,创建市级最佳文明单位为主线,狠抓领导班子建设,职工队伍素质建设和机关形象建设。通过“三个建设”造就了一个勤政廉政、精诚团结、求真务实的班子。培养了一支文明行政、锐意进取的队伍,树立了一个亲民惠民、爱民为民的良好社会形象。有力地推进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蓬勃发展。

附:

获得县级以上荣誉、奖励(近二年以来)

XX年度 被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劳动保障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XX年度 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劳动保障宣传工作 先进单位

XX年度 被中共xx县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

XX年度 被中共xx市委宣传部授予全市学习型单位

XX年度 被湖北省人事厅授予“全省人事工作先进集体”

XX年度 被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授予“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先进单位”

XX年度 被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劳动保障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XX年度 被xx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全市文明礼仪知识竞赛活动组织奖

XX年度 被xx县委、县政府授予综治维稳工作先进单位

XX年度 被xx县委、县政府授予“四访促和谐”工作先进单位

XX年度 被中共xx县委授予全县老干部工作先进单位

XX年度 被中共xx县委授予“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XX年度 被中共xx县委授予“创建学习型单位先进集体”

XX年度 被中共xx县委授予“党建工作先进单位”

XX年度 被xx县人民政府授予“8件实事”办理先进单位

人社局工作汇报第7篇

一、建立生猪养殖风险防范机制的意义

建立生猪养殖风险防范机制是贯彻落实中央要求的具体体现。生猪生产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猪肉是我国城乡居民的主要副食品,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建立生猪养殖风险防范机制,对提高生猪养殖抗风险能力,调动生猪养殖积极性,促进农民增收,保障人民正常生活,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二、保障措施

为保证能繁母猪养殖风险防范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健康发展,决定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农牧局、区财政局、各镇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区能繁殖母猪风险防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能繁母猪风险防范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和风险基金的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农牧局,区农牧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畜牧兽医工作的副局长任副主任,畜牧科科长、兽医防治检疫站负责人、汇仁养殖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监事长为工作人员,负责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并成立由区农牧局局长任组长,分管畜牧兽医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财政局农财科科长、农牧局畜牧科科长、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人、各镇畜牧兽医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分管畜牧兽医工作的副主任)、汇仁养殖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监事长为成员的区能繁殖母猪风险防范工作实施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能繁殖母猪养殖风险防范工作,包括建立能繁殖母猪的档案、能繁殖母猪死亡现场的勘验和风险赔付等。实施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汇仁养殖专业合作社,农牧局分管畜牧兽医工作的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畜牧科科长、汇仁养殖专业合作社监事长为工作人员,负责日常事务。

三、风险基金的建立

(一)风险基金的组成

风险基金由各级财政专项经费和社员自筹的风险金组成,其中包括上级财政专项经费79.2496万元;以后各级各部门划拨的专项经费,区财政按照进入风险防范的能繁殖母猪每头匹配40元财政资金注入,共同组成风险基金。

(二)风险基金缴纳标准

风险基金每头能繁殖母猪20元/年,一年缴纳一次。

(三)基金筹措

上列各项资金存入市区农牧局生猪养殖风险基金专户,实行滚动使用。

四、风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原则

(一)管理原则

一是坚持专户存储、专人管理、设立专帐、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财政统筹资金由区农牧局注入养殖风险基金专户,社员自筹部分由汇仁养殖专业合作社收取。汇仁养殖专业合作社收取的风险基金,应在2个工作日内注入风险基金专户;二是坚持区级农牧部门管理、合作社建帐、社员使用的原则;三是坚持真实、赔付资料完整和程序合法的原则;四是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汇仁养殖专业合作社每年向农牧局报告上年度风险基金使用情况,定期向社员和社会公示风险机制运行情况;五是坚持日清月结的原则。做到帐帐相符、帐款相符;六是坚持主动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的原则。

(二)风险基金的使用范围

一是汇仁养殖专业合作社社员的能繁殖母猪因病或其它非人为因素死亡的;二是能繁殖母猪发生死亡时产生的相关费用。其中:现场勘验费(40元/头)、车辆使用费及其它必要的材料费、办公用费(10元/头);三是社员能繁母猪的免疫效价监测的费用支出;四是按规定应当属于本专项经费支付的其它支出;五是风险防范机制一旦终止,未使用的财政注入资金由区农牧局研究报区政府同意后,再明确使用方向。

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责任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处理。

1.截留、挤占、挪用风险基金的;

2.未按规定提取、缴存风险基金的;

3.擅自改变风险基金用途的;

4.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能繁母猪死亡赔偿标准:1000元/头。

(四)赔付程序

能繁母猪发生死亡业主向风险防范工作实施小组报告

现场勘验核实、采集资料、出具现场勘验报告

办赔付手续领取赔偿金额结案。

第一种情况:1.汇仁养殖专业合作社的社员饲养的能繁殖母猪发生死亡的,应当在保存好死亡的能繁殖母猪尸体的情况下及时报告风险防范工作实施小组;2.风险防范工作实施小组接报告后,立即派人员赶到现场进行勘验核实、采集资料、并按规定实施无害化处理后,出具由所有勘验人员和业主签名的现场勘验报告;3.社员凭“现场勘验报告”到风险防范工作实施小组办理赔付手续;4.社员持赔付手续到风险基金专户领取赔偿金。

第二种情况:母猪患病的,社员应当立即报告汇仁养殖专业合作社,汇仁养殖专业合作社应当立即报请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派人或委托属地镇畜牧站派人到现场开展临床诊断和病因调查,能救治的提出救治方案,不能救治的根据情况处理。

(五)赔偿时限

作出决定的风险赔偿,应当在作出决定后的5个工作日内赔付到位。

(六)不予赔偿的情形

一是人为原因造成的能繁殖母猪死亡或其它损失,如采用电激、水淹、投放毒物等方式有目的、有预谋造成母猪死亡的,不予以赔偿。

二是病猪死亡后,未经勘验就擅自处置猪尸体的,或未按规定进行销毁或采取其它无害化处理措施的,不予以赔偿。

(七)现场勘验

由汇仁养殖专业合作社汇同镇畜牧兽医工作部门组织现场勘验。

现场勘验小组由畜牧兽医专业技术干部一名以上(含一名)和汇仁养殖合作社理事会成员一名以上(含一名)组成。勘验内容包括病因、死因和流行病学调查,临床诊断、死亡现场和无害化处理情况,必要时可实施解剖、收集病理资料。出具有现场勘验全部成员和养殖业主的签名(章)的现场勘验结果报告,并有相片佐证,否则无效。

五、养殖风险防范操作规程

(一)养殖风险规避条件

凡是汇仁养殖专业合作社的能繁殖母猪常年存栏量在15头及以上的社员均可申请参与能繁殖母猪养殖风险防范。

(二)社员养殖风险防范程序

社员提出书面申请,区、镇畜牧兽医工作部门与汇仁养殖专业合作社派员到现场检查养殖环境、卫生状况和能繁殖母猪免疫、饲养管理、养殖档案和免疫程序编制情况等,对达到条件的,纳入风险防范管理。风险防范工作实施小组按照种猪群分别设置编号,用专用的耳刺打码机统一打码、签订合同、交纳风险金,建立风险防范档案。汇仁养殖专业合作社收集书面申请,缴费单据、合同等资料,分别建立档案。

(三)风险防范生效时限

首次缴纳风险基金的,社员自缴纳风险基金之日起,经过一个平均潜伏期(即20天)后生效。风险防范有效期为一年。下一次缴纳风险基金的时间是上一次风险防范失效前。每年缴费时间为行文之日起1月内有效。

(四)风险防范要求

按照“六统一”的原则,即统一饲料加工、统一制定免疫程序、统一防疫生物药品、统一技术服务、统一消毒制度、统一监管防疫活动的原则要求,由汇仁养殖专业合作社制定免疫程序、消毒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等防疫制度和饲养管理制度、规程,报农牧局审批后交社员实施。以汇仁养殖专业合作社为主,汇同区镇畜牧兽医工作部门监督检查社员的执行情况,确保各项防疫措施落实到位。发现不按规程办理的社员,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不接受整改的,取消其汇仁养殖专业合作社社员资格。

(五)汇仁养殖专业合作社与社员签订的风险防范合同生效后,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合同。

人社局工作汇报第8篇

一、科普工作统计的内容和任务 科学技术普及是实施科教兴粤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手段,对提高公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促进科技进步,提高综合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意义。科普统计是科技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制定科普政策、实施全省科普工作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科普统计的目标就是要准确及时地监测我省科普资源概况,掌握我省科普工作运行质量,为制定和调整科普政策做准备。我省科普工作统计是全国科普工作统计的有机组成部分和主要内容之一,是配合科技部开展的全省性科普工作。其内容和任务是:(一)调查我省地方科普资源投入状况。科普资源是指科学技术知识传播的媒介和载体,包括了科普人力资源、科普财力、科普场馆设施以及科普传媒网络等。(二)了解我省科普工作运行状况。通过把握全省科普活动状况,掌握科普活动的基础数据,为进一步制定本省和地方科普政策提供依据。 (三)分析汇总全省科普工作统计数据上报国家科技部,为国家进一步制定各项科普政策提供依据。二、科普工作统计的范围本次为全社会科普工作统计,范围包括省、市、县(市、区,以下简称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直属单位。三、科普工作统计的组织广东省的科普工作统计由省科技厅牵头,会同省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地级市科技局及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负责制定统计方案,提出工作要求,指导和协调各级地方科技管理部门统计工作的进行。各市、县科技管理部门牵头组织辖区内所属单位的科普工作统计。各地可根据地方工作需要,组建地方科普工作统计领导班子,研究部署该工作的落实。科普工作统计的操作步骤详见 “广东省科普工作统计组织流程图”。四、调查表说明调查表分为《科普工作统计汇总表》(粤科调kp1-01~05)和5个基层表。基层表是指《部门科普工作统计年报表》(粤科调kp2)、《场馆类科普工作统计年报表》(粤科调kp3)、《非场馆类科普基地工作统计年报表》(粤科调kp4)、《学校科普工作统计年报表》(粤科调kp5)、《媒体科普工作统计年报表》(粤科调kp6)。为了填报方便,针对不同的部门发放《科普工作统计汇总表》和相应的基层表同时使用。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报表的填报说明、指标要求认真填报。五、科普工作统计的操作步骤我省科普统计工作按省、市、县分级实施: (一)省科技厅负责全省科普工作统计。⒈向同级单位布置、组织科普工作统计。⑴ 向省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发放并回收粤科调kp1-01~05表和粤科调kp2表。粤科调kp1-01~05表数据由省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其各直属单位填报的粤科调kp2表数据汇总产生。其中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局、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和省科协的科普统计工作安排按下面说明进行。各部门直属单位中,凡属于部级、省级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或部级、省级科普教育基地的单位,不在此进行统计。⑵ 向省委宣传部、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和省出版集团发放并回收粤科调kp1-01~05表和粤科调kp2表、粤科调kp6表。其中粤科调kp2表由省委宣传部、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和省出版集团及其直属单位填报。粤科调kp6表分别由南方日报报业集团和羊城晚报报业集团,省出版集团所管的省级综合类报社、科技类报社、杂志(只统计有正式刊号、书号的报纸、杂志)、出版社、科普网站,与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有行政隶属关系的省级电视台、电台等单位填报。粤科调kp1-01~05表数据由粤科调kp2表和粤科调kp6表数据汇总产生。⑶ 向省教育厅发放并回收粤科调kp1-01~05表和粤科调kp2表、粤科调kp5表。其中粤科调kp2表由省教育厅及其直属单位填报,粤科调kp5表由省级全日制大、中、小学填报。其中小学部分的统计数据可按其级别由同级教育部门直接填报。粤科调kp1-01~05表数据由粤科调kp2表和粤科调kp5表数据汇总产生。其中,属于部级、省级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或部级、省级科普教育基地的单位,不在此进行统计。⑷ 向省科协发放并回收粤科调kp1-01~05表和粤科调kp2表、粤科调kp3表、粤科调kp4表。其中粤科调kp2表由省科协及其直属单位填报,粤科调kp3表、粤科调kp4表由部级(驻粤)、省级科普教育基地填报。粤科调kp1-01~05表数据由粤科调kp2表、粤科调kp3表、粤科调kp4表数据汇总产生。其中,同时属于部级、省级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的单位,不在此进行统计。⒉向部级、省级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包括场馆类和非场馆类科普基地发放并回收调查表。其中,向各类科学技术博物馆(主要指科技类博物馆、天文馆、水族馆、标本馆和设有自然科学部的综合博物馆)、科技馆、青少年科技馆、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站)以及室内植物园等发放粤科调kp3表;向非场馆类科普基地,包括动物园、植物园、青少年科技夏(冬)令营基地、国家地质公园及科技类农场等发放粤科调kp4表。⒊向市科技局发放并回收《科普工作统计汇总表》和基层表,组织人员进行培训。⒋省科技厅对上述科普活动单位、市科技局上报的数据资料进行统计、审核和汇总,形成全省的《科普工作统计汇总表》,建立全省科普统计数据库,并将全省的科普统计数据上报科技部。 (二)各市科技局负责市级科普统计。按照分级实施的原则,各市科技局牵头,协调市级各有关单位与县科技局负责本市的科普统计。市科技局依照省科技厅科普工作统计方式进行市级的科普工作统计、审核工作,在审核过程中注意先排除重复填报的数据。最后汇总形成本市的《科普工作统计汇总表》,上报省科技厅。其中,属于部级、省级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或部级、省级科普教育基地的部门不在此进行统计。(三)县科技局(委)负责县级科普统计。县科技局依照省科技厅科普工作统计方式进行县级的科普工作统计、审核工作,在审核过程中注意先排除重复填报的数据。最后汇总形成本县的《科普工作统计汇总表》,报市科技局。其中,属于部级、省级、市级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或部级、省级、市级科普教育基地的部门不在此进行统计。六、报表下载和数据上报 科普工作统计汇总表和年报表由省科技厅分发,各有关单位可以同时从科学技术部网站上下载。省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和各市科技局请于4月30日前,将本单位的汇总表(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交excel格式的数据电子版)和基层单位汇总表报送省科技厅。七、注意事项本次科普工作统计是第一次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的有组织、大规模的统计工作,具有量大、面广、协调性强等突出特点,请各有关单位予以高度重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本项工作,明确分工,迅速组织实施,充分保障数据准确,不重不漏。实施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及时与省科技厅联系。中央、国务院直属单位不参加所在地区的科普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