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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长履职报告赏析八篇

时间:2023-03-13 11:16:24

人社局长履职报告

人社局长履职报告第1篇

20xx年度,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带领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围绕区委、区政府年初工作会议及纪委全会精神,认真履行职责,廉洁从政,真抓实干,各项目标任务均超时序进度,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现将一年来履职和廉政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工作中,我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亲自抓,带头讲党课、带头参加民主生活会、带头述职述廉,做到了“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全局系统没有发生一起违法违纪案件。一是多次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贯穿于人事劳动保障工作全过程。二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目标管理,我和班子成员同所属单位、部门负责人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强化局属单位、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意识。三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组织党员干部系统学习中央、省、市、区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惩防体系建设的文件、论述和讲话,带头给全体党员干部讲反腐倡廉党课,并利用个别地方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案例进行警示教育,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四是通过设立党政纪宣传栏、悬挂廉政提示语、在网站开辟廉政在线栏目等形式,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被市纪委命名为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五是由我亲自带队,组织考核组,对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通过考核,提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水平。

二、清正廉洁,做好勤政廉政表率

我始终坚持“基层第一、群众至上”的工作理念,认真落实人事劳动保障政策,为职工和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一是坚持以身作则,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狠抓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提高,保证各项工作任务优质高效完成。同时,积极引导和鼓励全体同志强化“争先进、创一流”意识,在全局系统营造出了“比、学、赶、超”干事创业氛围。二是正确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利,不用权谋私、不滥用权力,带头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做到执行法规不走样、不徇私情,不感情用事、不留后遗症、不引起连锁反映。

三、廉洁自律,严格遵守纪律

我认真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各项党纪政纪,自觉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扛得住灯红酒绿的诱惑,经得起权利和金钱的考验,在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都能做到一尘不染、一身正气。在管好自己的同时,我还管好自己的亲属、管好自己身边的工作人员。认真执行《廉政准则》、中纪委规定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省委提出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12条规定,不存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问题,不存在借用、租用小汽车、公车入私户和违反规定乘坐军、警牌照小汽车以及规避备案制度变相乘坐超标车问题,不存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利用职权和职位影响经商办企业问题,不存在以学习考察为名弄虚作假变相公款旅游问题,不存在公款大吃大喝及参与高消费娱乐问题,不存在以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问题,不存在利用婚丧嫁娶事宜收钱敛财问题,通讯费用未通过单位报销,未持有私人护照。在财务支出方面,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在社保基金和就业专项基金管理上,牢固树立高压线意识,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在干部任用上,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程序办事,始终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从不个人说了算,做到了严把用人观,收到了良好效果。

四、完善机制,自觉接受监督

人社局长履职报告第2篇

任现职以来,本人在工委党组的直接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人大工作集体领导原则,积极与班子成员协调配合,认真依法履行职责,按照组织安排的分工,全面完成了各方面的工作任务,为工委整体工作的顺利完成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为促进全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认真学习,提高履职能力,尽快适应新的工作岗位

为了尽快适应新工作,进入新角色,本人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十六届四中、六中全会决定和“八荣八耻”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法》、《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盟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和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和法律法规。通过学习,使自己对盟工作委员会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对盟行政公署、盟中级人民法院和盟检察分院实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法律规定有了新的更加明确的认识,同时对人大监督工作的程序、方法、重点内容等依法履职等所必备的知识有了准确的把握和理解。为尽快进入新的角色,做好各方面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依法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1、会议监督。认真参加了工委每季度组织召开的工委会议,认真听取和审议盟“一署两院”的年度工作报告和盟行署的计划、财政、审计报告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并根据盟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从全盟实际出发,依法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促进“一署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2、执法检查。积极配合自治区人大开展了对民族区域自治法、文物保护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并按期上报了执法检查报告。

3、专项调研。组织工委委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对残疾人保障法和自治区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及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40号主席令在全盟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调研,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并在此基础上向盟行署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4、工作。根据各副主任的分工范围,认真接待了部分来访的群众代表,并为他们协调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和困难。

5、评议工作。根据《××*自治区各级人大常委会代表评议工作条例》的规定,主持开展了对盟安监局局长的任职情况评议工作。

6、制度建设。认真参与制定了《人大××盟工委盟本级预算审查监督办法》等6项办法和制度,提请主任会议决定,成立了盟人大工委计划、财政监督工作专家组。

7、代表视察。积极配合自治区人大组织了代表视察工作,赴额济纳旗实地视察了居延海调水情况。

8、培训学习。认真参加了自治区党委2007年5月在××*党校安排的集中学习培训和自治区人大组织的历次学习培训活动。

三、廉洁自律,奉公守法

人社局长履职报告第3篇

关键词:持续监管 高管人员 任职资格管理

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是“管法人”的重要环节,是银行业监管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管好银行业机构必须管好高管。从上世纪90年代

抓好高管“软件”管理,一是要将高管人员年度考核制度化,并将年度考核结果作为高管人员是否称职、是否留任或升迁的重要依据。二是要细化年度考核内容,量化年度考核指标,将一些难以把握和准确定性、定量的模糊概念从考核指标体系中剔除,代之以明确的、易于把握的指标。如高管是否有违规经营行为,违规经营是一次、两次还是多次,是一般性违规还是重大违规行为。三是可以引入黄牌警告制度。本着教育为主、“治病救人”的方针,对一般性违规高管人员实行黄牌警告,辅之以戒免谈话,指出其违规性质,责其整改,并将黄牌警告载入高管档案。四是考核后应将有关情况及时与被监管机构上级主管部门对接,对持续性“软件”管理中表现优异的,要及时提拔,对表现差的要及时调整。

三、高管管理应坚持考察历史记录与考察现实表现相结合,重在考察现实表现

高管人员管理从时间顺序上讲分为历史记录和现实表现两个方面的考察,历史记录表明高管人员过去从业的情况,现实表现则代表当前高管人员履职的状态。做好高管管理必须要考察历史记录,是否有重大违规、是否在履职中有重大违反职业操守的行为。同时,高管管理还须着重在高管的现实表现中去考察是否履职到位、是否对过去的违规情况有所纠正。我国干部管理原则中重要的一条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同时,高管管理的历史记录应分清什么是原则性的问题,什么是非原则性的问题。以笔者之见,未上升到任职资格处理的历史记录应是非原则性的问题,上升到任职资格处理即取消任职资格一定年限的也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属于平时一贯表现良好、只因一时疏忽导致工作失误而被取消任职资格一定年限的,应给一定机会让这些高管能够重新证明自己,而不应“一棍子打死”。

在参考历史记录基础上,高管现实表现考察至为重要。其主要原因是高管人员肩负着银行业金融机构改革和发展的管理重任,其现实表现关系到银行业的荣辱兴衰。监管当局应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要加强培训。经常性地组织高管人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经济、金融、法律、法规知识;二是要强化监管。对高管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告诫提醒,从而引起重视,不犯低级错误,少犯错误。对问题严重的要按程序及时做出任职资格处理;三是要把监管当局现实考察情况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考察情况结合起来,建立监管当局与银行(信用社)董事会(理事会)、上级行沟通协调机制。监管当局要及时向银行(信用社)董事会(理事会)、上级行通报高管考察情况,同时,银行(信用社)董事会(理事会)、上级行也应将高管中重大变动情况及时与监管当局沟通,从而起到全方位考察之效;四是考察高管现实表现应结合其业绩和群众评议结果全面评价,而不能片面地只看某一方面。高管的业绩主要通过其经营管理所取得的效果来展现,而群众评议结果则是本单位职工对高管工作的满意度。一般来说,二者往往是一致的,但特殊情况下也可能出现背离。监管当局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公正、公平地结合多方面情况全面评价高管。

四、高管管理应坚持现场与非现场监管相结合,侧重于非现场监管

现场与非现场监管是高管管理的两种方式,现场监管是年度中间对高管人员的动态考核、约见谈话、任职资格处理等监管行为的总称;而非现场监管是监管者通过收集分析各种信息对高管人员是否认真履职作出的判断。这两种监管方式对高管管理都十分必要,缺一不可。但现场监管是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管方式,而非现场监管则是日常性的监管,在当前有限监管资源条件下,非现场监管更为严重。

作为高管非现场监管,应逐步建立一套成熟的体系和机制,一是要建立较为全面的高管人员档案资料,包括(1)个人情况:即家庭现有财产状况、子女就业就读情况、是否有出国护照、住房变化情况、个人负债情况等等。(2)履职情况:即经营业绩、风险状况、案件情况、合规性经营情况等等。(3)历年评价:即任期内监管当局考核情况、群众评议情况、上级评议情况等等。(4)任职资格处理情况。二是完善高管人员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上述高管人员个人情况中若有重大事项变动,要及时向高管所在单位上级和当地监管部门报告,并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下来。三是监管当局要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即发现个人重大事项中的疑点问题,有权责成高管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了解情况并及时报告监管当局;发现在履职过程中出现合规性问题、经营风险问题和案件隐患,要及时约见该高管人员谈话;对监管当局动态考核和群众民主测评意见也应及时与当事人交换意见。四是探索对高管人员履职等级评定制度。可以按照优秀、良好、一般、差的标准,根据高管人员履职中的合规性、案件治理、业务发展、经营业绩等方面的情况,对高管人员进行评价,并将评级情况反馈到高管所在单位的上级行或董(理)事会。规定对评定为“一般”及以下的高管人员限制提拔,对评定为“差”的限期调整。

综上所述,高管人员管理是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管“法人”的重要环节,抓好此项工作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无疑是一项的费省效弘的工程。持续有效地监管好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高管人员,对于保持银行业稳健经营,防范与化解风险,保护存款人利益,促进经济、金融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抓好高管“软件”管理,一是要将高管人员年度考核制度化,并将年度考核结果作为高管人员是否称职、是否留任或升迁的重要依据。二是要细化年度考核内容,量化年度考核指标,将一些难以把握和准确定性、定量的模糊概念从考核指标体系中剔除,代之以明确的、易于把握的指标。如高管是否有违规经营行为,违规经营是一次、两次还是多次,是一般性违规还是重大违规行为。三是可以引入黄牌警告制度。本着教育为主、“治病救人”的方针,对一般性违规高管人员实行黄牌警告,辅之以戒免谈话,指出其违规性质,责其整改,并将黄牌警告载入高管档案。四是考核后应将有关情况及时与被监管机构上级主管部门对接,对持续性“软件”管理中表现优异的,要及时提拔,对表现差的要及时调整。

三、高管管理应坚持考察历史记录与考察现实表现相结合,重在考察现实表现

高管人员管理从时间顺序上讲分为历史记录和现实表现两个方面的考察,历史记录表明高管人员过去从业的情况,现实表现则代表当前高管人员履职的状态。做好高管管理必须要考察历史记录,是否有重大违规、是否在履职中有重大违反职业操守的行为。同时,高管管理还须着重在高管的现实表现中去考察是否履职到位、是否对过去的违规情况有所纠正。我国干部管理原则中重要的一条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同时,高管管理的历史记录应分清什么是原则性的问题,什么是非原则性的问题。以笔者之见,未上升到任职资格处理的历史记录应是非原则性的问题,上升到任职资格处理即取消任职资格一定年限的也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属于平时一贯表现良好、只因一时疏忽导致工作失误而被取消任职资格一定年限的,应给一定机会让这些高管能够重新证明自己,而不应“一棍子打死”。

在参考历史记录基础上,高管现实表现考察至为重要。其主要原因是高管人员肩负着银行业金融机构改革和发展的管理重任,其现实表现关系到银行业的荣辱兴衰。监管当局应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要加强培训。经常性地组织高管人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经济、金融、法律、法规知识;二是要强化监管。对高管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告诫提醒,从而引起重视,不犯低级错误,少犯错误。对问题严重的要按程序及时做出任职资格处理;三是要把监管当局现实考察情况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考察情况结合起来,建立监管当局与银行(信用社)董事会(理事会)、上级行沟通协调机制。监管当局要及时向银行(信用社)董事会(理事会)、上级行通报高管考察情况,同时,银行(信用社)董事会(理事会)、上级行也应将高管中重大变动情况及时与监管当局沟通,从而起到全方位考察之效;四是考察高管现实表现应结合其业绩和群众评议结果全面评价,而不能片面地只看某一方面。高管的业绩主要通过其经营管理所取得的效果来展现,而群众评议结果则是本单位职工对高管工作的满意度。一般来说,二者往往是一致的,但特殊情况下也可能出现背离。监管当局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公正、公平地结合多方面情况全面评价高管。

四、高管管理应坚持现场与非现场监管相结合,侧重于非现场监管

现场与非现场监管是高管管理的两种方式,现场监管是年度中间对高管人员的动态考核、约见谈话、任职资格处理等监管行为的总称;而非现场监管是监管者通过收集分析各种信息对高管人员是否认真履职作出的判断。这两种监管方式对高管管理都十分必要,缺一不可。但现场监管是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管方式,而非现场监管则是日常性的监管,在当前有限监管资源条件下,非现场监管更为严重。

人社局长履职报告第4篇

我自从当选为区第十六届人大代表以来,我自觉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的职责,尽心尽力竭力去实现自己“人大代表为人民”的心愿,现我把自当选以来的工作、学习和履职情况在这里汇报一下。

一、积极参加学习,努力提高素质

为了使自己能更好地履职,我积极参加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代表培训学习,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人大依法履职的相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了解人大基本制度理论,掌握人大的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通过学习,增强了我的政治敏锐能力和政治鉴别能力,提高了思想理论水平,对如何审议各项工作报告、如何审议计划、预算报告,如何提出代表议案和建议,如何参加闭会期间的活动等代表履职所需要掌握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有了系统的了解,提高了自身的综合素质,依法履职的责任感、使命感增强了,群众意识、权力意识、法制意识、服务意识、代表意识、监督意识增强了,为履行好代表职责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积极参加活动,依法行使权利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既要积极参加人代会,认真审议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投好每一张“神圣的一票”,更要参加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当人大代表以来,每次街道组织的代表活动我都几乎参加。视察了板桥新城区域内“金地公司”、“古雄新居”的建设情况:板桥路西经济适用房、春江新城151亩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情况,以及郁金香12号大院小区出新情况等等,并分别到区检察院、区国税局、区房产局等听取工作汇报等等。合理调节工作时间,积极参加人大组织的各项活动,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

三、积极提出建议,反映群众呼声

在履行代表职务中,我坚持做到勤写建议。为了收集各种写建议的素材,为了掌握民情,广泛集中民智,准确反映民意,提交的建议具有前瞻性、代表性、针对性、准确性、可操作性,我坚持做到“四个勤”:勤于动脑、勤于动腿、勤于动耳、勤于动手。总之,只要有“用心、留心、细心”这3个“心”,就会掌握写建议的第一手资料,就会有可说、可写、可议之处。每次参加人代会前,为了提出一个切实可行的建议,我都要花一定的时间和精力把平时调研、视察,深入社区征询群众意见所收集每一份建议,体现了我对民生、民情的重视,是人大代表为民履职的真实记录。每次在提建议时,我总是既指出问题,这些问题必须有根有据,并解剖分析问题,做到言之有理,使人信服,对于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即使是人代会闭会期间,我也是不厌其烦认真写好建议,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群众的呼声,为他们办实事。

四、积极调查研究,做人民代言人

两年来,我始终坚持深入基层,努力做人民群众的代言人。一是及时了解原选举单位急需解决的民生问题。在每年人代会召开之前,我都要深入到群众之中了解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了解群众最需要解决的哪些问题。通过调查研究,了解民情,掌握到第一手的资料,为出席人代会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为在人代会上充分反映原选举单位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做好准备。二是在人代会上提出建议。共提出了《关天解决失地农民再就业的建议》《关于完善古雄经济适用房配套设施与生活管理》的建议,目前小区已经建好了垃圾中转站一座、菜场和车站已经在建之中有望在年底可能完工;《关于把板桥新城范围内住户学生纳入本学区的建议》,目前还没有被通过,我准备下一次将继续建议此议案;

我始终认为,在人代会上真实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为人民群众代言,是体现我人生价值的一个难得的机遇。

人社局长履职报告第5篇

1.1编制目的

规范本县渡口渡船安全事故水上搜救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确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县行政区水域内渡口渡船发生下列安全事故或险情的应急救援工作,以及参与应急联动的单位、船舶、车辆和人员:

⑴特大事故或险情:包括死亡(失踪)30人以上,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发生严重危及船舶或人员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

⑵重大事故或险情:包括死亡(失踪)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

⑶较大事故或险情:包括死亡(失踪)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

⑷一般事故或险情:包括死亡(失踪)3人以下,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

1.4工作原则

本县渡口渡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理工作,应当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2组织机构和职责

2.1组织机构

2.1.1成立*县渡口渡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⑴总指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⑵副指挥:县安监局局长、县交通局局长、云浮六都海事处处长。

⑶成员: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公安局副局长、县卫生局局长、县监察局局长、县交通局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相关镇人民政府镇长。

⑷县渡口渡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交通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的业务骨干担任。

2.1.2县渡口渡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⑴研究、审批、组织事故或险情的救援和排险方案,协助做好事故或险情应急处置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⑵检查督促本县有关单位做好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善后处理工作。

⑶建立事故信息制度,保持与上级机关的通讯联系,并及时、准确、全面地信息。

2.1.3县渡口渡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⑴落实县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具体组织实施事故或险情的救援和排险方案。

⑵检查督促本县有关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⑷向上级机关、县渡口渡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⑸完成县渡口渡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1.4县渡口渡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⑴县公安局负责加强事故现场陆路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应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⑵县监察局负责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情况以及事故处置情况实施监督;查处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而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行为。

⑶云浮六都海事处负责渡口渡船事故现场水上交通管制及事故调查取证工作,参与水上搜救工作。

⑷县卫生局负责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医药部门应当及时提供救护所需药品。

⑸县委宣传部负责事故处置过程中的宣传报道工作。

⑹县交通局负责县渡口渡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⑺县其他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事故应急处理的相关工作。

2.1.5县渡口渡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小组职责

⑴水上抢救组:组长由云浮六都海事处处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安监局副局长、县交通局副局长、云浮六都海事处副处长担任,成员由县安监局、县交通局、县公安局、云浮六都海事处组成。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事故或险情的救援、抢救行动方案;协调有关部门的救援、排险行动;及时向县渡口渡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⑵后勤保障组:组长由县府办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县府办分管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各镇分管副镇长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调集事故或险情的抢救车辆、药品等物资;解决全体参加抢险救援人员的后勤保障问题。

⑶医疗救护组:组长由县卫生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卫生局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各镇分管副镇长组成。主要职责是:紧急调用用于事故或险情的各类医药物资、医疗设备和医务人员;展开抢救工作;准确统计人员伤亡情况;做好事故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

⑷善后处理组:组长由县府办分管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各镇镇长担任,成员由各镇分管副镇长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做好对遇难者或遇险者家属的安抚工作;协调落实遇难者家属抚恤金和受伤人员住院费等问题;做好其他善后事宜。

⑸事故调查组:组长由云浮六都海事处处长担任,副组长由海事处副处长担任,成员由海事处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查明事故或险情的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核实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3应急准备

3.1各镇人民政府、县有关职能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应急处理预案,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预案,并根据事故的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

3.2各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预案中各项原则编制相应的应急保障方案,保证应急资金和设施、设备、救援物品等物资储备。

3.3各镇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组织本行政区有关成员单位开展事故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和应急演练。

4事故报告

4.1发生(发现)单位报告

当发生本预案1.3界定的事故或险情后,发生(发现)单位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同时向各镇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必要时发生(发现)单位可以直接向县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4.2下级向上级报告

各镇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向镇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县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县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应当立即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如果遇重大或特大事故或险情,应同时向省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4.3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⑴县、镇人民政府及其设置的渡口渡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和相关成员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⑵渡口渡船所有人或经营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渡口渡船安全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5应急处置程序

⑴接到事故或险情后,县渡口渡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应立即上报省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并根据省应急指挥部的指示精神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当事故或险情进一步加重,达到更高级别时,本预案安全事故或险情的级别自动升级,按升级后的程序处理。根据险情评估确认结果,报县人民政府决定启动本预案,县渡口渡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应急处理措施、方案,赶赴现场成立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县有关部门和事故发生地政府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⑵一旦本县发生事故或险情报告时,各级渡口渡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所有成员以及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人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救援、排险等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的总指挥由到达现场的县政府最高领导担任,副总指挥依次由县安监局局长、县交通局局长、云浮六都海事处处长、事故发生地的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

6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导致事故发生的隐患消除后,经启动应急预案的人民政府确认后批准宣布应急处置结束。

7后期处置

7.1善后处置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行政区渡口渡船安全事故或险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事故责任单位及有关部门须按有关政策,对事故伤亡人员或家属给予安抚、补偿。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安全事故发生后,社会、个人和有关机构向受灾人员捐赠资金和物质,统一由各级民政部门接受,并加强管理和监督。安全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须按规定及时开展理赔工作。

7.2事故通报和调查报告

事故处置过程中,事故调查组要做好安全事故的勘查和取证工作,及时掌握事故的有关情况,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向县或镇渡口渡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事故通报由县渡口渡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事故处置完毕后,事故调查组尽快完成事故的调查报告,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并将调查报告报县渡口渡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

8附则

8.1责任追究

8.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对有关责任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⑴未按照本预案规定履行事故报告职责,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

⑵未按照本预案规定落实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救援物品等物资储备的;

⑶应急抢救、救援工作中或临阵逃脱、擅离职守的;

⑷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中不听从指挥的;

⑸妨碍抢险救援工作的。

8.1.2各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拒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由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其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警告;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1.3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对重特大事故的调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的当事人,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1.4在事故发生期间,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1.5参加较大及以上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工作。

人社局长履职报告第6篇

省委书记苏荣在开幕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苏荣说。五年来,九届省政协在历届班子的工作基础上。围绕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的目标。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基本职能。为推进我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苏荣希望全省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坚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发挥好政协组织的优势和作用。为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做出更大贡献。要充分发挥政协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特点和优势。积极为促进江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充分发挥政协多党合作,民主协商的特点和优势。积极为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服务;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文化层次高、知识面宽的特点和优势。积极为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服务;充分发挥政协包容各界、联系广泛的特点和优势。积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苏荣代表省委郑重承诺,省委将一如既往地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全力支持人民政协依照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全力支持广大政协委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行职能,发挥聪明才智。

会议认真学习了省委书记苏荣代表中共江西省委在本次会议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审议并同意傅克诚同志代表九届省政协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和陈清华同志代表九届省政协常务委员会所作的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委员们列席了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听取、讨论并赞同吴新雄省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讨论并赞同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省级总预算报告以及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据悉,省政协九届一次会议以来,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以及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共提交提案3546件,经审查,立案3431件,截至2007年年底,已全部办复,为推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省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期间共收到提案632件,立案629件。

会议期间,省委、省政府全体领导同志听取大会发言,参加联组讨论,面对面地与委员们座谈交流,听取来自社会各阶层、各界别的心声,充分体现了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广纳群言的民主作风

会议还选举产生了政协江西省第十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傅克诚当选十届省政协主席。

人社局长履职报告第7篇

我受政协**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年工作回顾

××年,县政协常委会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的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精神,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较好地完成了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推动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政治协商

县政协常委会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按照全委会全面协商,常委会专题协商,主席会重点协商的原则,开展了一系列的协商活动,切实发挥了政治协商的作用。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是全县人民共同的奋斗目标。为加快实现这一目标,在十届三次全会期间,委员们认真听取和讨论了《政府工作报告》和其它重要报告,并以高度的政治热情和对全县人民负责的精神,从工业经济发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提出了不少有益的意见和建议,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参考。

公路建设是拉动工业经济发展,促进商业经济繁荣的重要因素。常委会议针对这一问题听取了县交通局关于××年公路建设情况及××年公路建设规划落实情况的汇报,提出了“成立本辽高速公路征地、动迁补偿工作领导小组和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位一体的公路养护机制”等建议,为加强公路建设提供了新思路。

法院和检察院工作是司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常委会议专题听取了县法院和县检察院上半年工作情况通报,并提出了“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等建议,道出了人民群众的心声。

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是城市形象的外在体现,是招商引资和扩大开放的重要环境条件。主席会议围绕这两方面情况,分别听取了县城建局和县城管办的工作汇报。针对城市建设工作,会议责成经济委员会开展了深入调研,并向县政府报送了《关于**县城市建设规划的建议案》,提出了坚持城市建设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谨性等建议;针对城管工作,会议提出了尽快组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建议。这些建议促进了城市功能的完善和人居环境的改善。

“一区四园”是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的重要载体。为此,主席会议专题听取了县经贸发展局代表县政府所作的关于我县“一区四园”建设情况的汇报,提出了适时适度调整“一区四园”发展规划等建议,为园区经济的长远发展提供了借鉴。

社会最低保障体系建设、安全生产监督和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是与和谐社会建设息息相关的工作。主席会议围绕这三方面工作分别听取了县民政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的工作汇报。针对低保体系建设工作提出了实施低保对象动态管理等建议;针对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提出了加大建筑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力度等建议;针对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提出了进一步健全宗教团体组织等建议。这些建议指出了我县团结稳定工作的重点。

(二)拓宽渠道,注重实效,强化了民主监督工作

县政协常委会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民主监督,较好地发挥了民主监督作用。

发挥了提案的民主监督载体作用。县政协常委会非常重视提案的办理工作,通过听取县委办、县政府办提案办理情况的汇报和开展提案“后评议”等形式,加大了提案的督办力度。县委、县政府领导也非常重视提案的办理工作,亲自批阅提案件,促进了提案中所提问题的解决。十届三次会议以来,县政协共收到提案件,经审查立案件,提案办复率达到了%。

发挥了政协委员的民主监督主体作用。县政协常委会充分发挥委员联系面广、代表性强的优势,积极选派委员参加政府有关部门召开的听证会活动,并通过听证会如实反映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在第一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期间,县政协应邀组织委员对部分县直单位进行了民主评议,推动了全县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

发挥了特邀监督员的民主监督骨干作用。政协委员受聘担任政府部门监督员是开展经常性监督的有效途径。目前,有名委员担任公、检、法等个部门的监督员,为这些部门加强行风建设,不断改进工

作起到了独特作用。

(三)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把握了参政议政的重点

县政协常委会充分发挥政协智力雄厚的优势,组织委员就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建言立论。全年共形成份调研报告。其中,有份报告将作为本次大会的议政发言,有份报告已经报送给了县委、县政府。

融资难是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瓶颈性问题。常委会就这一问题,责成经济委员会开展了调研,形成了《**县民营企业融资情况的调研报告》,提出了“创建融资环境、引进资本市场的竞争机制”等建议。

加强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是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目标的重要保障。常委会围绕这一问题,责成科技委员会开展了调研,形成了《加强农村科技推广体系建设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目标的调研报告》,提出了“巩固和完善现有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做大做强农民科技工作站”等建议。

发展品牌农业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举措。常委会围绕如何发展品牌农业这一问题,责成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开展了调研,形成了《发展品牌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调研报告》提出了“树立品牌形象、创立品牌信誉”等建议。

控制农村中学辍学率是关系农村义务教育健康发展的重要问题。常委会针对这一问题,责成文教卫生委员会开展了调研,形成了《关于我县农村中学辍学问题的调研报告》,提出了“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搞活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等建议。

规范行政执法是依法行政的重要方面。常委会围绕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责成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委员会开展了调研,形成了《关于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的调研报告》,提出了“建立行政执法长效监督制约机制、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等建议。

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一项需要常抓不懈的重要工作。常委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责成学习宣传文史委员会开展了调研,形成了《关于我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提出了“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加强德育场所建设”等建议。

加强农业水利设施建设是事关农业长远发展的重要问题。常委会就这一问题,责成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开展了调研,形成了《关于农村水利设施存在的问题的调研报告》,提出了“加强水费收缴力度、明确水利设施权属”等建议。

上述这些建议立意新,措施实,可操作性强,必将对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四)搭建载体,拓展领域,强化了反映社情民意工作

县政协常委会把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作为履行职能的拓展和延伸,不断扩大社情民意信息的来源。

通过委员信箱建立了反映社情民意的新载体。月份,县政协在**镇北街纺纱社区设置了委员信箱,并安排名委员专门负责群众来信的收集整理和协调处理工作,对于一些重大的疑难问题交由政协秘书处统一报送给党政有关部门。政协开设委员信箱以后,力所能及地帮助群众解决了一些困难,拉近了委员与群众的距离。

通过建立委员约谈会制度开辟了反映社情民意的新渠道。委员约谈会是政协为深入了解民情,广泛反映民意,切实关注民生而开展的新的履职形式。每次约谈会,由主席或一名副主席约部分委员座谈,当面听取委员反映社会、群众及所在界别的热点、难点问题。全年共召开了次约谈会,向县委、县政府反映了余条社情民意信息。

(五)献计出力,各尽所能,发挥了政协组织各层面的作用

县政协常委会按照宏观建言,微观出力的原则,发挥多方优势,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致力于**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

发挥了专门委员会的基础性作用。一年来,各专门委员会分别就民营企业发展、农民技术协会、职业教育、防汛、农资供应及价格、广播电视、提案办理等情况开展了次大型视察活动;就一高中教学、法院执法、企业融资等情况开展了次持证视察活动。视察后,委员们针对视察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被视察单位的工作开展。此外,文教卫生委员会在市政协开展的为沈阳市编制“十一五”规划建言献策活动中,代表县政协提交了题为《关于**县缩小城乡教育差距,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的情况分析及对策建议》的调研报告,并荣获市政协优秀调研成果三等奖。

发挥了委员的主体作用。常委会在全体政协委员中开展了为**城乡建设规划出“金点子”活动。先后有名委员参与了此次活动,并就城乡建设规划提出了条意见和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经县政协秘书处归纳整理后报送给了县政府,为全县城乡建设规划和“十一五”规划的制定提供了有益的参考。本次全会还将对个较突出的“金点子”予以表彰对积极参加“金点子”活动的名委员予以通报表扬。积极发动企业家委员为招商引资做贡献,全年共引进资金亿多元。其中,贡献较大的如郭宝辉委员引进资金万元,与南方一家公司合资兴建了辽冶重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邢东委员引进资金万元,与澳门国际投资公司合资兴建了东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全年共有名委员参与了扶贫帮困活动,共向社会捐助资金余万元。

发挥了农村政协委员活动组的纽带作用。农村政协委员活动组是解决政协工作上层活动多、基层活动少县城活动好、农村活动差的有效途径。为更好地发挥农村政协委员活动组的作用,县政协召开了活动组工作汇报会,专题听取了各活动组的工作汇报。各活动组结合当地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建言出力活动,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如养士堡乡活动组在视察防汛工作后,提出了尽快修复蒲河回水堤,确保防汛工作万无一失的建议,引起了主管副县长的高度重视,立即指示水利部门限期修复,使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

(六)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加强了自身建设

县政协常委会从加强机关队伍建设和委员队伍建设入手,进一步塑造了政协组织良好的社会形象。

加强了理论学习。在常委会议上,组织各位常委共同学习了全国政协十届三次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精神和市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委员的政治理论水平。

加强了机关党员队伍建设。上半年,县政协机关党支部按照县委的统一要求,认真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自活动开展以来,机关党支部紧密围绕“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目标要求,坚持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使活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通过先进性教育,机关党员的政治素质有了新增强,业务水平有了新提高,工作作风有了新改善。

加强了对委员的管理。制定了《**县政协委员守则》,加强了对委员的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在委员中开展了评选优秀提案活动,激发了委员的履职热情;组织委员听取了县政府上半年工作情况通报,为委员知情参政创造了条件。

加强了对政协工作的宣传报道。县政协努力改进宣传工作,由一般会议活动宣传向工作效果宣传延伸,由重视县内宣传向县外宣传扩展。全年在**电视台和《**时讯》上播发有关政协的新闻稿件余篇,并在《沈阳政协》杂志发表了题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的理论文章。积极参加了市政协举办的全市政协工作经验交流会,并在会上介绍了工作经验,加强了与兄弟县区政协的工作交流。通过扩大宣传,增强了委员的荣誉感,扩大了政协的影响力。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政协工作要上水平、讲质量、求实效,就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根据县委的中心任务和要求来确定政协工作的总体思路;必须集中智慧,凝聚力量,以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必须善于调查,勤于思考,努力提高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必须与时俱进,开拓进取,积极探索履行职能的新途径和新方法,不断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

政协工作离不开党委的领导和政府的支持,××年,县委、县政府分别召开了县委政协工作会议和县情通报会,极大地推动了政协工作的开展;政协工作也离不开各方的配合,社会各界对政协工作给予了宝贵的支持。在这里,我代表县政协常委会向一年来关心、支持政协工作的各级党政组织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向一年来履行职能,付出辛苦的全体委员致以诚挚的问候!

我们的工作还有许多不足,如服务大局的能力,政治协商的重点,民主监督的力度和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等方面,都还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完善和提高。

二、××年工作安排

各位委员,××年是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的起步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具有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意义。中共**县委十四届十二次全会对××年全县工作已经做出了全面部署。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必须进一步履行好政协职能,发挥好政协优势,争取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为此,常委会提出××年政协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精神,按照中共**县委的部署,议大事,谋要事,督难事,办实事,切实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作用,不断提高履行职能的实效和水平,努力开创政协工作的新局面。

(一)加强学习,增进共识,奠定政协工作思想基础

在新的一年里,常委会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各项建设的首位,继承和发扬人民政协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优良传统,带领机关全体同志和广大政协委员把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要认真学习中共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刻理解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做好人民政协工作的关系,充分认识做好政协工作对于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的重要意义。

要认真学习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理论,特别是总书记关于人民政协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精神,充分认识人民政协在我国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充分认识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意义。

要认真学习中共**县委十四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增强大局意识,明确履职重点,使政协工作更好地融入到全县中心工作中去。

要广泛学习时事政治、市场经济、现代科技、法律法规等方面知识,不断开阔学习视野,拓宽知识层面。

通过学习,努力使广大委员成为一支高水平的履职队伍,使政协机关成为高素质的学习型机关,使政协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围绕中心,共谋发展,积极履行政协职能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政协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在新的一年里,县政协常委会要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全面进步为目标,牢牢把握“三贴近”(贴近中心、贴近民生、贴近界别)原则,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积极提出具有前瞻性、富于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要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沈西工业走廊**工业新城建设、招商引资工作、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动物疫病防治体系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情况开展专题协商议政活动,贴近中心建真言,推动全县重点工作的开展。

要围绕开发区及工业和农业园区建设、农产品深加工、医药和食品卫生、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社区建设、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及排放、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情况组织各专委会开展视察活动,进一步规范提案的办理、督办及“后评议”工作,贴近界别谋良策,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繁荣。

要积极参与市政协在朱家房镇大万村设立政协委员联系点工作,认真抓好农村委员活动组工作,继续开展委员“四个一”(提出一件提案、参加一项社会活动、引进一个项目、提供一条有价值的信息)活动,贴近民生办实事,为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贡献力量。

要围绕整合旅游资源、发展现代物流业、保障社会公共安全、打造产业集群、发展优势特色农业、蒲东新区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等情况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在“求新、求实、求精”上下功夫,争取站的更高,议的更深,多出精品。

要围绕依法行政、执法执纪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民主监督活动。强化和规范选派民主监督员工作。

要在全体委员中广泛开展“三深入”(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活动,鼓励委员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带着使命“沉下去”,了解人民群众的疾苦,体察百姓生活的艰辛。在掌握了大量第一手材料之后,还要带着情况,带着问题,带着建议“浮上来”,向党政部门反映民意,献计献策。

(三)履职为民,尽职尽责,积极促进社会和谐

和谐是当今社会的最强音,促进和谐是当前政协工作的主旋律。我们要充分发挥政协组织在团结各界、凝聚人心方面的独特优势,积极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要充分发挥政协联系广泛,上下通达的优势,切实做好反映社情民意工作。通过进一步做好委员信箱工作,不断健全政协组织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拓宽民意表达的渠道。通过会议、调研、视察、提案、座谈、走访等形式,积极主动、迅速准确地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信息,为党政决策服务。

要充分发挥政协代表面广,包容性强的优势,团结各方力量,凝聚各方智慧,进一步营造民主、和谐的政治气氛。原创文章,尽在文秘知音。

要充分发挥政协位置超脱,视野开阔的优势,进一步完善落实委员约谈会制度。通过委员约谈会,如实反映委员所在界别的问题、建议和呼声。

要关爱社会弱势群体,竭尽全力为社会献爱心。积极发动委员开展扶贫帮困活动,让全社会都体验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成果。

(四)继承完善,开拓创新,不断提高政协工作整体水平

做好政协工作贵在继承,重在创新,要在完善现有履职形式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新的履职形式,拓展新的工作领域,切实增强政协工作实效,不断提高政协工作的整体水平。

要加强政协机关建设。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建设服务型机关。

要加强政协的宣传工作。密切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加大政协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向《沈阳政协》和《人民政协报》等报刊投稿,不断扩大政协的社会影响。

要加强委员队伍建设。适时举办委员培训班,强化委员的学习培训;加强同委员的联系,关心委员的工作和生活;努力为委员履行职能创造条件,充分调动委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要加强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和县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形成较完善的制度体系,使政协工作行而有据,活而有序。

人社局长履职报告第8篇

一、海安开展法人履职评估工作情况

(一)开展法人履职评估工作的动因

1、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存在盲区。海安县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工作从2008年2月份开始,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机构编制责任审核主要是针对各区镇、部门的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包括主持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部门(区镇)职能的执行情况。并未涵盖到绝大部分事业单位的职能履行情况。

2、事业单位管理缺乏有效载体。目前对事业单位进行管理主要工作集中在设立审批阶段,后续管理措施相对薄弱。不少事业单位依法登记后,拿到法人证书就万事大吉,该变动的登记事项不主动申请变更,登记数据的准确性得不到保障。事业单位实际运行的状况更是难以掌握,少数单位不能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正常开展工作,单位之间职责交叉、推诿扯皮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些仅靠年检报告根本不能准确了解情况。因此,机构编制部门迫切需要一个有效载体来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

3、惩处措施没有威慑力。虽然对事业单位违反《条例》规定的处罚手段有“警告并通报其举办单位”、“暂扣《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撤销登记并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等方式,但在实际中动真碰硬执行起来有难度,加之缺乏有力的措施保障,更使处罚工作流于形式。

(二)开展履职评估的基本做法

1、确定评估对象和内容。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确定第一批评估对象,涵盖各种不同单位类别和经费管理类型的事业单位,既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又与民生休戚相关。为引导事业单位正确履行职能,海安县着重从按职能职责和核准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情况、遵守机构编制管理相关规定情况、遵守事业单位法人相关规定情况三个方面对事业单位法人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2、实施履职评估的操作流程。一是宣传发动。将《实施方案》和评估通知及时发给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二是单位自评。事业单位接到评估通知后,按要求准备好各类文件资料并形成自评报告。三是召开进点会。与会人员包括:评估组工作人员,举办单位的分管负责人,被评估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无内设机构的事业单位全体干部均应参加。会上先由评估组负责人作动员讲话并通报履职评估实施方案,再由被评估单位法定代表人作履职自评报告。四是广泛收集情况。开展履职测评。评估会议结束后,被评估单位与会人员按要求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履职测评表》,表格当场收回;对主管部门领导、单位班子成员、中层管理人员及相关服务对象代表进行个别座谈;发放《事业单位法人履职情况调查问卷》,了解各方面情况;查阅相关台账资料。五是形成报告并反馈。认真分析履职评估情况,形成事业单位法人评估报告。及时向被评估单位反馈评估情况,并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3、评估结果的运用。综合各方面情况,确定被评估单位履职等次,并合理运用评估结果。对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事业单位法人进行通报表彰。对不合格的单位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对其进行机构编制调整,直至撤销法人登记。

二、履职评估的初步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从目前开展的事业单位法人履职评估情况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增强了事业单位公共管理服务水平。开展履职评估,对事业单位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有利于引导事业单位自觉增强法治理念和履职意识,规范自身行为,不断提高依法履职、高效服务的能力和管理水平。二是提升了机构编制管理效能。有效地检验了事业单位是否有机整合了内部资源,是否最大程度激发了各要素的创造活力,是否有效产生了单位的综合效能,为科学调整事业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切实管住、管好、管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创造了有利条件。三是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开展履职评估,有效遏制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拉赞助的现象。一些单位减少了办事审批环节,简化了办事程序。企业、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同时,因事业单位法人履职评估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业务性强,在具体的评估工作中,面临着突出问题:

(一)少数事业单位无法依法运行。主管部门的牵制使部分事业单位不能独立对外开展社会活动,主管部门长期习惯将下属事业单位按其内设机构进行管理,担心事业单位成为独立的法人后,削弱了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的控制权,一些事业单位长期依附于主管部门,人、财、物不独立,根本不具备成为法人的资格;虽然目前市场经济已经深入到各个阶层,但是一些事业单位仍然存在着靠主管部门行政命令和指令性计划开展工作的不正常现象,造成这些事业单位参与市场竞争、走向社会化的意识十分淡薄;个别法人单位无视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法规,无视机构编制部门界定的职责和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见利就上,无利就让,不能严格按照职责范围开展工作;有的单位成立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职能逐渐萎缩,长期“有岗无为”,不能发挥作用。

(二)兼职现象影响履职。部分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对机构编制及登记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知之甚少,缺乏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履行职能的能力较低。对机构编制部门开展事业单位履职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缺乏理解,草草准备,应付了事,影响了评估工作的有效开展。在评估工作中我们还发现,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兼职情况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兼职范围广,兼职时间长,兼职人数多,而且这种发展趋势还有继续蔓延扩大之势。一些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有的由行政人员兼任,有的由举办单位领导兼任,有的一人身兼多个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兼任者由于工作多、精力有限,不可能全身心扑在事业上,这样势必会不能正常履职,影响事业单位健康、有序地发展。

(三)评估主体过于单一。当前履职评估工作,考虑到起步阶段工作难度较大,故对自身力量倚重较多,其他力量在评估工作中总体而言分量不足、权重偏低。此举固然有利于迅速打开工作局面,但长此以往,将导致举办单位、职能部门和社会公众的功能弱化,不利于实现评估主体多元化的目标。

(四)评估指标操作性不强。实践中,我们发现:不论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还是参评的社会方方面面代表,均对所评估的事业单位了解不多,特别是对一些机构编制、登记管理方面的业务性较强的问题,更是一头雾水。尽管我们采取了提供自评报告、详细介绍情况等办法,但凭印象打分、凭感觉打分的问题仍然存在,影响了评估的准确性。评估过程中,如何突出重点、抓住要害,精简指标体系,这些问题有待进一步探讨。

(五)评估结果运用范围有限。目前我们对评估结果的应用,形式还比较单一,局限性较大,运用范围很有限。事业单位法人履职评估的主导性和权威性不够,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评估工作的实效性。

三、提升履职评估效果的对策措施

(一)积极宣传,增强对评估工作的重视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履职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营造有利于此项工作开展的浓厚氛围。同时要积极向主要领导汇报事业单位法人履职评估工作开展情况,争取领导重视,把评估结果纳入事业单位年终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做到开会不忘讨论、下基层不忘检查、平时不忘过问,使部门负责人和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在思想上时刻绷紧职能履行这根弦,变被动接受检查为主动关注职能履行工作。

(二)科学设置,提升评估工作准确性。一是注重评估内容的全面性。要跳出单纯的机构编制工作,站在全局的高度来科学设置指标,准确反映事业单位规定职能的履行情况,综合考虑履行职能的绩效和社会满意度。通过目标明确的评估内容,引导事业单位增强公共管理服务水平,不断优化发展环境。二是注重评估过程的连贯性。要注意日常评估和年终评估相结合,特别要结合事业单位年检工作,全面掌握相关情况。评估工作不仅要通过日常工作了解法人履职情况,而且要通过年终综合考核全面了解法人在一段时间内的履职绩效。日常评估重在平时表现,并逐渐积累形成整体印象,为年底评估提供详细的基础资料,从而有效地克服了年度评估走过场的可能,更准确地评估法人履职情况。三是注重评估指标的可操作性。对不同层次或不同类型的评估对象的评价,指标应不同对待。在这个前提下,评价指标要细分为“个性指标”和“共同指标”、“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要根据不同机构的特点和职责,设置一些详细的指标,每项指标应有具体和详细的说明,以增强参评人员对评估指标的理解度。

(三)加强联动,拓宽评估工作渠道。实施事业单位法人履职情况评估,必须坚持多部门联动。建立健全由编办牵头、财政、审计、人社等部门参与的工作责任机制。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工作出实效,各部门之间要主动沟通信息,健全工作网络,整合相关资源,合理调配力量,形成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相互配合、运转协调的整体联动机制,进一步提高评估工作的水平。一是多层面邀请人员参加评估。在具体评估工作中,不应局限于被评估单位内部,应扩大到其管理或服务对象和关联单位,听取了解相关单位及群众的反应和评价,同时,还要聘请社会各界人士,从各个层面反映事业单位的履职情况和社会反响,增强评估的真实性和说服力。二是建立健全民意反映机制。为畅通事业单位履职评估工作渠道,扩大社会监督范围,强化事业单位履职评估工作的严肃性,要建立健全“简便、安全、高效”的民意反映机制,扩大“12310”举报电话和网上举报信箱的知晓面,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群众及舆论等方面的作用,使履职工作始终在有效的监督下正确行使。特别是推行政务公开活动,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构建履职评估工作信息网络。从党政群机关和社会各界热心关注机构编制工作的监察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聘任特约监督员,聘期一般为两年,期满后视情况续聘。对监督员要明确权利和义务,加强业务培训,对工作成绩突出,实绩较为明显的监督员,进行表彰奖励;对因各种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由机构编制部门及时予以解聘。

(四)固本强基,提升评估工作水平。一方面,加强履职评估队伍建设。要把那些事业心强、有责任感和进取精神的同志,选拔到事业单位履职评估工作上来。通过学习交流和考试,做到持证上岗,并加强考核和奖罚。另一方面,增强评估对象依法履职能力。开展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培训。精选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通过学习不断增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市场风险防范意识,自觉规范事业单位的行为,维护合法权益,提高的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