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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监督论文赏析八篇

时间:2023-01-17 09:10:07

媒体监督论文

媒体监督论文第1篇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作为以民生为内容、媒介为桥梁、和谐为基调、发展为目的的民生新闻成为主流新闻的一部分。民生新闻体现了民生的视野、民生的态度、民生的情怀。比如时常见诸报端的房屋渗水、看病就医、买菜购衣、就业上学、物价上涨、好人好事、服务态度、消费意识等,无疑为百姓的生活提供了参照标准和行动坐标。从电信业与媒体沟通的实际情况看,对电信业的价格定位、资费标准、业务办理、售后服务等问题成为目前受众比较关注的焦点。

一直以来,电信业在我国的新闻媒体眼中都是相当低调的,在人们的记忆中似乎很难找到曾轰动一时的新闻热点话题。应该说这种埋头苦干、只求发展的新闻策略在通信大发展的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是一种普遍现象。然而随着电信改革的不断深入,多家运营商的群雄逐鹿,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日渐增强,民生新闻的风起云涌,面对媒体过度谨慎、刻意回避的主导思想将为公众所诟病。人们更加欢迎那些以有责任、敢担当的形象出现在公众面前的企业。

首先要有一个开放的心态。电信消费涉及到千家万户,人们从自己的利益出发会十分关心任何影响其消费意愿的问题,也会积极参与到预防危机、化解矛盾的行动中。关键要转变企业内部的观念,形成新型的服务大众的文化氛围,以便形成良好的利益互动机制,形成应对公共事件的高效运转的机制。

其次,要建立和完善一个开放式的信息公开机制,建立多元的信息系统,确保信息过程的常规运作。长期以来,我们往往担心把真实信息披露出来后会引起社会的恐慌,甚至把信息垄断起来当成自有资本而不愿意向社会公开提供。随着电信行业市场化程度的逐渐提高,各运营商的品牌之战愈发激烈。品牌既是区别其他运营商的标志,又是对大众实施优质服务的保证和承诺。而维护良好的品牌,在公众面前打造一个和谐、进取的企业形象就是建立信息公开的坚实基础。

因此,要认真研究新形势下不同受众群体的关注点、兴趣点及接受媒体信息的习惯和心理特点,以正确把握舆论引导的时机、节奏和力度。另一方面,公众对自己选择的电信运营商的相关状况有知情权,媒体也有报道权、监督权,除了日常的品牌形象和业务宣传外,企业还应该积极主动地借助新闻媒体的力量,邀请各新闻单位参观、采访,让他们代表公众实地体验、考察,把心中的诸多“疑团”逐一解开。电信企业要注意从媒体的角度考虑问题,比如事先为媒体提供领导演讲的底稿、举办新闻招待会要考虑记者们的截稿时间、要用媒体可用的语言写新闻稿、要考虑记者照片取景等等,才能使企业的声音得以顺利进入媒体,并与之形成良好的沟通和有效的信息交流,从根本上杜绝对企业的负面猜测,整合和协调大众对电信业的认可。特别要重视民生新闻的搜集和反馈,建立回应舆论监督机制。从点滴小事入手,积极回应公众的各种质询,把这类新闻当成连接企业和消费者的桥梁和纽带,塑造一个诚信、可亲的企业形象,让大众把企业当成自己的贴心通信管家。

第三,建立企业内部各环节联动的支撑运转流程。如同一项电信产品的推出,妥善处理好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需要多个部门的共同努力。因为客户的需求是多样化的,客户反映的问题也可能是千差万别的,往往涉及业务、服务、网络、法律法规等各个层面,所以建立以新闻管理部门为龙头、法律部、网运部、市场部等相关部门为支撑的内部流程就显得尤为重要。通过近几年的工作实践,笔者认为,对待舆论监督应该以《电信条例》为法律准绳,在既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又维护企业良好信誉的前提下,积极与新闻媒体沟通、合作,确保及时让消费者了解信息、消除误会,进而成为企业的忠诚客户。

媒体监督论文第2篇

1 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特征

1.1 广泛性

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基本特征之一便是广泛性。广泛性具体表现在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范围广泛且内容丰富。作为舆论监督工具,新闻媒体不仅对党政机关、公务人员进行监督,普通群众也在监督的范围之内,舆论监督涉及到受众的点滴生活。在监督的内容上,新闻媒体涉及到政府事务、社会事务和与公共利益有关的公共领域范围内的一切事务。民众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参与到各项事务之中,从而建立正确的价值导向。

1.2 及时性

及时性是媒体舆论监督区别于其他形式舆论监督的重要特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一直是配合党内监督、司法监督、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的,从而形成监督合力,积极维护社会稳定。与国家相关监督部门相比,新闻媒体可直接地、迅速地把某些事件和问题反映出来,形成舆论压力,引起相关部门关注,及时产生社会效应。一些发达地区的新闻事业甚至数小时后就能产生监督效果,这是其它形式的舆论监督所不可比拟的。

1.3 公开性

新闻媒体被喻为社会问题的“放大器”和“扩音器”,这也就决定了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具有公开性的特征。新闻媒体面对的受众分布于各个阶层,所报道的新闻内容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因此,经过媒体报道后的社会问题将会被放大与强化,这些问题的前因后果、来龙去脉、未来趋势将会被社会公众广泛讨论,公众与新闻媒体良性互动,形成一个立体化、多角度与多层次的舆论监督系统,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效果。

1.4 真实性

真实性是新闻媒体保证舆论监督公信力与权威性的基础。大多数情况下,新闻媒体主要是指以报刊、广播、电视为代表的传统媒体。不同于以互联网为主的新兴媒体,传统媒体的报道内容要经过层层“把关”,内容的真实性则是“把关”的基本标准,一直以来,真实性被认为是新闻媒体的生命。而互联网的匿名性和开放性使得新闻内容生产中的“把关”环节大大弱化,假新闻、谣言在网络中大量存在,比如马来西亚航空公司MH370航班失联事件中,一些网友纷纷把自己的猜测到网络中,阻碍了有效信息的传播。因此在全媒体时代下,新闻媒体有义务查清真相,向广大受众提供真实、权威的新闻。

2 我国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问题

2.1 舆论监督力度不足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新闻改革已经进行了三十余年,然而并未从根本上改变按照高度统一原则建立起来的集中式新闻体制。我国现行新闻管理体制的落后是导致舆论监督力度不足的根本原因。目前,在我国很多地区与行业“舆论监督事先要得到官方许可”已经成为一种共识。监督基层多、高层少;监督一般问题多、重大问题少等现象广泛存在;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党报党刊中监督报道偏少,能起到良好监督效果的报道则是少之又少。

2.2 舆论监督缺乏法律支持

法律是舆论监督取得良好效果的有力保障。没有法律支持的舆论监督就像是不在轨道上行驶的火车,后患无穷。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目标的指引下,我国已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但是我国至今还没有一部专业的《新闻法》来明确新闻工作者的权利与义务,这就造成新闻媒体和记者的正当监督权利和人身安全难以得到保护。由于缺乏相关法律保障,新闻媒体和记者不愿或者不敢进行舆论监督。所以,我国相关部门应该意识到:只有早日拟定有关新闻舆论监督的法律、法规,才能保障舆论监督的规范化与法制化。

2.3 领导思想意识落后

部分领导思想意识落后也是我国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与西方新闻报道中的“乌鸦文化”不同,我国推崇的是“喜鹊文化”即只报喜不报忧。因此部分领导认为舆论监督就是揭丑与自毁形象,并且会损害某些人或某些组织的利益,所以有些领导对负面新闻习惯于隐瞒,排斥媒体采访,经常对记者设置重重障碍、百般刁难;更有甚者,对记者暴力殴打,砸坏采访设备,毁灭采访资料,妨碍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正常进行。

3 完善我国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对策

3.1 改革新闻管理制度

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的媒体管理体制具有其独特性。当今,我们的新闻媒体实行“事业化管理,企业化经营”,这就意味着一方面,我国的新闻媒介机构并没有脱离党的领导独立存在,另一方面,我国的新闻媒体拥有相对的自主权和独立空间。所以,在当前的党纪和国情下,我国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必须遵循党的领导,但是我们也应该意识到在党的领导下,新闻媒体具有一定的独立性。这就要求新闻媒体不仅要报道正面信息,还要敢于、善于揭露社会问题,报道内容贴近群众、贴近实际,从而获得民众的信任,发挥舆论监督的功能。

3.2 完善新闻法律制度

目前,不少国家都是在确保政务公开与保障公民知情权的基础上,以法律的形式确定舆论监督公共权力“度”的问题。1966年美国国会通过的《信息披露法》中提出国民享有最大限度的知情权,而政府拥有最小程度的隐私权。该法规定除法律特别禁止的文件外,任何公民在无需请求和必要理由的情况下,有权看到所有政府文件。信息公开法已被更多的国家纳入到法律体系之中,1998年韩国实施《公共信息公开法》,2001年日本颁布《情报公开法》,南非也成为了目前非洲最早并唯一指定信息公开法的国家。因此在我国立法部门应加紧相关专业新闻法律建设以确保完善新闻舆论引导功能。

3.3 改进媒体内部管理制度

舆论监督作为一种权利,如果新闻媒体使用不当将会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所以加强对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监督势在必行。媒体进行舆论监督首先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新闻纪律与相关法律法规,避免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能否做好舆论监督既有外部环境的因素,又有媒体自身的原因。加强和改进媒体内部管理同样至关重要,新闻媒体与其从业人员应恪守职业道德,坚决抵制虚假新闻、有偿报道等新闻腐败现象,依靠行业自律,维护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严肃性、正义性和权威性。

媒体监督论文第3篇

曾经的辉煌与当前的困惑

我国媒体的舆论监督历经六个时期:上世纪50年代的兴盛期,“反右”之后的衰退期,“”时期的重大挫折期,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从真理标准讨论到全党开展反腐败斗争时期的恢复和提升期(相当多深度报道的出现),社会转型期的徘徊期,新媒体时代的突破期。在这六个时期中,有三个时期即50年代、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相当一段时间内以及新媒体时代是舆论监督最佳时期。其中50年代和三中全会之后相当一段时间内,传统主流媒体是舆论监督的引领者。

进入社会转型期之后,舆论监督出现徘徊不前的局面。进入到新媒体时代之后,舆论监督的强大力量出现了,但传统主流媒体已失去了在舆论监督中原有的地位,它们被新媒体抛在身后,谨慎地担当着跟随者的角色。最为常见的一种情形是,传统主流媒体亦步亦趋地跟随着新媒体舆论监督的脚步,不少事件是先在网络上掀起了轩然大波,然后传统主流媒体才予以跟进报道。另外一种情形是:一些传统主流媒体与当地官方的步调严格保持一致,当新媒体上的舆论监督以铺天盖地之势席卷而来时,若官方不作回应,这些传统主流媒体便也置之不理、视而不见。直到各种传言、谣言将事情搅成一团浑水,引发众怒时,才匆忙出来辟谣。不只是舆论监督,还包括一些重大社会热点。在今年发生的河南杞县“钴60事件”中,从6月7日放射源卡位发生故障到7月12日开封市政府召开新闻会,在这整整一个多月的时间里,传统主流媒体集体失声,致使谣言满天飞,大批杞县群众携家人仓皇出逃。在2007年的厦门PX事件中,自3月起,厦门的市民们就开始通过网络和手机短信对这一项目进行抵制,公开表达对PX项目的不满。当地的传统媒体则就PX项目的可行性配合当地政府进行全面解释。两种不协调的声音,当时就引发民众对传统媒体的责疑。后来PX项目从厦门迁出无疑对传统媒体的公信力是一个打击,而对新媒体来说却是影响力的提升。

传统主流媒体舆论监督弱化的缘由

缘何当网上舆情汹涌之时,传统主流媒体舆论监督就会慢一拍呢?稍加分析便能发现,传统主流媒体在舆论监督上的弱化和失声,既能从其自身找到原因,也有外部因素的影响。

从自身原因来看,传统主流媒体理性、权威的特性,决定了记者们写稿时审慎的态度。他们的每篇文章都必须经过再三查证,确保消息来源可靠、细节精准,待事件真相还原之后才予以发表。这样一来,虽然媒体的公正性和专业性得以体现,然而也不可避免地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其发稿的速度,使其必然落后于网络媒体。而对于舆论监督来说,传统主流媒体一旦落后,便意味着失去了引导舆论的地位和能力。它们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舆论监督在网民的簇拥下一起一落、宣泄而出,即使原本有将舆论监督做好的万丈雄心,此时也空剩满腔的无力感了。

从外部因素来看,主要是由于以网络为代表的新媒体对传统主流媒体的冲击。近些年来,随着网络技术的进步和网民数量的迅速增长,网民以势如破竹之势掀起了一阵又一阵舆论监督的旋风。由于网络的进入门槛低、覆盖面广、时效性和互动性都明显强于传统媒体,因此,网络进行舆论监督有了一个更为宽阔的空间。更为重要的是,网络的匿名性为人们自由地发表言论、进行监督提供了可能。人们不再受制于现实社会中的各种错综复杂的“关系网”,可以随意地发表自己的见闻和看法,敢于直指问题所在,揭露社会的阴暗面。而且,当前社会处于转型期,各种利益纠葛所引发的社会矛盾增多,人们热衷于通过发表文章或发起讨论在网上参与舆论监督,而由于网络的互动性这一特点,这种文章或帖子一旦在网络上传播开来,便迅速汇聚成强大的“网声”。

另一方面,传统主流媒体对舆论监督的弱化也源于某些地方权力的压力。开展正常舆论监督,中央是反复强调和支持的,但到了一些地方就走样了。传统主流媒体处于各级政府的监管和控制下,迫于这种直接的压力,这些媒体不得不长篇累牍地报道政府的各种会议和官员的出行视察,而一旦涉及到舆论监督,只要官方一纸禁令或一声招呼,即使稿件成型了也会胎死腹中。一些地方政府官员视舆论监督为猛虎,他们认为只要舆论监督的触角涉及到他们的辖区,便是对当地政绩的抹黑,就是影响恶劣的“负面报道”,因此,他们想方设法将舆论监督拒之门外。这些都直接导致传统媒体在舆论监督中停滞不前。

传统主流媒体如何突破现实之痛

毋庸置疑,由于各个方面的原因,当面临舆论监督的时候,传统主流媒体有时已显得有些力不从心。但网络毕竟还在生长期,它的发展状况还不够完善,它略显稚嫩的肩膀还不足以完全承载舆论监督这一重任。而且从长远来看,若失去传统主流媒体的支撑,仅仅指望网络的作用,舆论监督的效果依然会大打折扣。最有力的舆论监督应是民间舆论、新媒体与传统媒体形成合力的立体式的监督。一旦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合流形成强大的力量,某些地方打压舆论监督的逆流就有可能被扭转。

在新媒体时代,传统主流媒体要实现舆论监督地位的回归,就必须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处理好与网络之间的关系,找准成为“引领者”的途径。一方面要与网络竞争,另一方面也要加强与网络的互动合作。与网络竞争,即传统主流媒体在时效性方面还有待加强,时时准备着与网络赛跑、与不正当的权力干预博弈,将舆论监督主阵地的地位掌握在自己手中。加强与网络的合作则主要体现在与“网声”的互动上,其中有三点优势要发挥好。一是办好自已的网站,直接实现领先的优势。传统主流媒体可以将自己抢先拿到的材料,依托自己办起的网络平台,提升传播速度,加大反馈力度,并与自身的传统媒体互动,将舆论监督置于领先地位。二是在“网声”真假难辨、是非混淆之时,运用传统媒体的公信力发挥引导优势。虽说网络时效性强、互动性好,再加上拥有匿名性这一特点,一定程度上有利于舆论的形成和舆论监督作用的发挥。但是辩证来看,也正是由于它的匿名性和低门槛,导致网络舆论的主体较为复杂,网络言论也必然具有很强的自发性和无序性。传统主流媒体可加强网上监测,并适时介入发挥舆论引导作用。三是以传统主流媒体善做高度、深度文章及其特殊地位,发挥其权威性的后发优势。传统主流媒体一直以公正权威著称,天生便具有进行舆论监督的固有优势。在新媒体抢先的情况下,可以在调查性的报道和言论方面予以提升,体现传统权威媒体的高度、深度。

作者范以锦系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

媒体监督论文第4篇

一个依据:法律依据

近年来,我国新闻记者因在采访过程中没有法律的保护而受袭击,甚至被殴打致死等事件越来越多。而通过新闻媒体传播引发的名誉侵权、肖像侵权、隐私侵权等新闻侵权案件层出不穷,已经成为目前全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最典型的一个例子就是2006年6月富士康媒体的案例。由于新闻立法的严重滞后,新闻单位一直处于弱势和不利地位,在一系列新闻侵权诉讼中,媒体败诉率高达70%。

对于这种新闻媒体面对的困境,人们越来越意识到法律对舆论监督的保障力度不够,都在呼吁法律对此方面的细化。2007年11月,新闻出版总署就保障新闻采编人员合法采访权利发出通知,明确指出:“新闻采编人员合法的新闻采访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扰、阻碍新闻采编人员合法的新闻采访活动”。①另外,2005年初,在中国记协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一个主要由京沪两地新闻法制实务人员组成的课题组对“新闻侵害名誉权、隐私权新的司法解释”这一课题展开研究,于2006年2月最后形成《新闻侵害名誉权、隐私权新的司法解释建议稿》一文。

这样,我国的舆论监督和监督舆论都有法可依,虽不是最完善的法律依据,但是针对我国舆论监督发展过程当中出现的而不能明确处理的问题,在法律上都有了相对比较明确的解释,新闻媒体在进行采访和履行舆论监督的时候就可以放开手去做,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两个结合: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异域监督和本地监督

1.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结合

传统媒体由于自身的局限性,导致我国的舆论监督出现群众缺席的现象。网络技术的发展,互联网的出现为群众表达舆论和意见提供了场所,我国可以借网络舆论来完善舆论监督制度。但网络上的表达随意性使得网络新闻舆论的权威性和可信度不如传统媒体。

因此,只有将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结合起来共同为我国的舆论监督服务,结合二者各自的优点,充分利用网络的敏捷性、多元性、海量性和交互性和传统媒体的权威性,将传统媒体的官方舆论场和网络媒体的民间舆论场整合,就像赵艳丽在她的文章中所说:“积极推进两种舆论场的整合、互动,让主流传统媒体在与网络媒体的互动中找到新的生长空间,在受众尤其使青年受众中产生更大的影响力;而网络媒体在这种互动中能确立起足够的权威性和公信力。”②

2.本地监督与异地监督结合

目前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地方保护主义限制了地方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我们仍能找出一条适合中国舆论监督的特色道路,那就是,将本地监督与异地监督结合起来。

本地监督是指则指一个地区的新闻媒体对发生在本地的人和事的监督报道。异地监督指的是一个地区的新闻媒体对发生在外地的人和事的监督性报道。因此,异地监督在执行舆论监督的时候,因为不受当地的政府相关部门的限制而有了更大的发挥空间。将本地监督和异地监督结合起来,更好地促进问题的解决,取得理想的新闻传播效果。

三个行为主体:政府、媒体与群众

从舆论监督的概念上可以看出,它联系着三个行为主体,即政府、媒体与群众。

对于政府,首先保证信息的公开化,保证群众对公共事务信息的知情权。在此方面已经有了明确的法律规定,就是于2008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而且上文提到的《新闻侵害名誉权、隐私权新的司法解释建议稿》中实现了对新闻媒体和受监督对象的,做到了使舆论监督和监督舆论都有法可依,新闻媒体在履行舆论监督的时候受到了法律的保护,同时它的权利也是受到限制的。规范媒体自身行为,对于有效发挥监督作用也是十分重要的。

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意识。近年来群众在干部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扩大,可以说,政府的大门以前是对人民群众紧闭,如今已经露出缝隙可以让人民群众观望,现在我国的人民群众所要做的不仅是观望,而应该是主动地参与进来,提高人民群众的素质和加强他们的主动参与意识提上日程。

注释:

①新华社北京2007年11月5日电:《新闻出版总署:为合法新闻采访提供便利和保障》

媒体监督论文第5篇

【关键词】舆论监督;传播;社会引导力

国家广电总局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广播电视舆论监督工作的要求的通知》中指出,新闻媒体揭露问题要富于建设性,要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上,从改进工作、解决问题、扶正祛邪、激浊扬清、维护稳定、服务大局出发,密切配合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向积极的方面引导,力求好的结果。也就是说,舆论监督只是手段,不是新闻媒体的目的,如何迅速有效地发现、分析并解决问题,才是新闻媒体的终极目标。因此,新闻媒体尤其是主流媒体,应该进行建设性舆论监督,更好地发挥其社会引导力,更好地促进矛盾的解决和社会和谐。

坚持建设性舆论监督,是当前媒介生态不断变化的必然要求

媒介生态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系统,几乎包含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但起主要作用的仍然是政治、经济、文化等核心因素。[1]新闻媒体,作为一种社会子系统,是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它的存在与发展和其他子系统存在密切的关系。因此,新闻媒体所开展的活动,包括舆论监督,必然离不开其所置身的媒介生态环境的制约。

改革开放后,尤其是新世纪以来,我国的社会环境和媒介生态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其一,社会矛盾的凸显。当前,随着政治、经济、文化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正处于一个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社会日益多元化和社会流动速度加快将催生更多个体矛盾和维权事件的出现。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李培林指出,当前中国社会发展中的社会矛盾,主要集中在就业、贫富差距、社会保障三方面,是真正的“社会矛盾凸显期”。[2]而更重要的是,在社会矛盾凸显而又不断被媒体曝光的情况下,仇富、仇官等社会情绪不断积累,甚至失控,容易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

其二,维权意识的高涨。当下社会已经进入公民社会,市民的主体意识和权利意识不断高涨,人们的自我保护意识逐渐增强,不再像计划经济时代任由国家和集体“大包大揽”。同时,市场经济“逐利”和“自主”本质,也决定了市民意识向“自我选择、自我决策、自我负责”转变。因此,作为新闻受众,市民更加独立、自主,有着自己的价值判断和行为方式,需要更多的知情权、话语权、参与权,需要新闻媒体来反映不同利益和要求,协调解决各种人民内部的矛盾。

其三,传播渠道的多元。随着新技术、新媒体的迅猛发展,互联网、IPTV、博客、播客、网络视频、微博等新的媒体形态不断发力,不但快速分流了传统媒体的受众市场,更是形成了一个多元的传播网络。而且,由于传播技术和渠道的不断多元,再加上国际环境的复杂,政府过去那种企图通过“选择”、“封锁”新闻来控制舆论的做法,放在如今的媒介生态环境下显然是笨拙的,也是无法达到控制目的的。因此,传播渠道的多元改变了媒介生态,而这种被改变的媒介生态势必反作用于新闻媒体,迫使其协助政府和社会也必须做出相应的转变,力争新闻传播更客观公正、公开透明。

其四,阳光政府的打造。2010年3月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强调,要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3]要实现这个目的,应该说新闻媒体是一个主要的平台和渠道。、假公济私、铺张浪费、打击报复、贪污腐化等等,都可以通过舆论监督来表达民意,让权力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既然政府都有让媒体批评和监督的开明和信心,那么新闻媒体同样也要具备批评和监督的勇气和智慧,更主动地配合政府工作,更及时、有效地进行舆论监督。

综上所述,媒介生态的不断变化,决定了新闻媒体不能再墨守成规、畏首畏尾,而应以更积极、开放的姿态去应对新技术带来的信息时代变革,以一种更健康、更具有建设性的姿态去进行舆论监督,更好地发挥社会引导能力,以惩恶扬善趋利避害,推动政府工作和社会建设。

坚持建设性舆论监督,积极提升主流媒体的社会引导能力

随着媒介生态不断变化,在新技术、新媒体不断冲击,传播方式和信息源日益多元化的情况下,主流媒体或者说传统媒体的发声也就显得极其重要。由于主流媒体代表了“政府的声音”,内容方面的真实性、权威性依然无可替代,因此在社会急剧变革和转型的当下,主流媒体的积极参与,尤其是建设性舆论监督,应该能够促进社会民主、和谐和进步,也更能彰显其强大的社会引导能力。

坚持建设性舆论监督的前提:改变观念服从全局

十六大报告指出,要“加强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要“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这是党和政府赋予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的重要依据。但舆论监督不等于乱监督,舆论监督的真正目的,应该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帮忙而不添乱”,促进政府解决问题,社会和谐进步。具体而言,主流媒体应该主动改变观念,服从全局,从促进矛盾解决,构建和谐社会出发,进行新闻报道和舆论监督。

在当前信息时代,虽然新闻封锁难成可能,但一味曝光揭丑,片面追求轰动效应与收视率,同样证明不适应新闻和现代媒介生态和社会发展的要求。毕竟,舆论监督一旦失控,负面情绪积累,新闻报道只会放大、激化矛盾,不但解决不了问题,反而会导致不良社会心态的产生,这显然与舆论监督的初衷是背道而驰的。

在具体的舆论监督实践中,主流媒体应当从全局的角度出发,结合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紧扣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建设性舆论监督。首先,舆论监督一般从一个时期内党和政府中心工作的角度来确定新闻报道选题,并要求选题体现一定的普遍性和典型性,密切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其次,舆论监督应该遵守新闻纪律,尤其是重大新闻事件,主流媒体必须按照宣传主管部门的指示,统一新闻报道口径和尺度,有序进行舆论监督。最后,要进行艺术性舆论监督,也就是说在文稿处理和编排方面艺术处理,负面新闻正面引导,合理释放负面情绪,点出解决问题的光明前景等,譬如在标题、点评等方面适当正面引导,让受众看到光明和希望;或者说差异化编排,不要让负面新闻扎堆等等。这样的舆论监督,才会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密切关注,也才能促进工作的解决,达到建设性舆论监督的效果。

坚持建设性舆论监督的方式:客观真实 加强策划

其一,坚持舆论监督的时效性。现代社会信息爆炸,新闻竞争日趋激烈,尤其是新技术、新媒体的发展,新闻时效性已经进入“秒争”时代,舆论监督首要注重时效性。问题是主流媒体如何在保持新闻时效性的同时又不违反宣传纪律,不给党和政府的工作添乱,这就需要掌握采和播的配合艺术。对于任何舆论监督事件,主流媒体一方面应该要求记者到达现场,掌握第一手新闻,保证舆论监督不失声,并持续进行关注和追踪,避免被动局面;另一方面应该根据事件程度不同逐级上报,根据宣传主管部门的指示进行相应程度的报道和解释,实现舆论监督的时效性和建设性相结合。

其二,坚持舆论监督的真实性。真实是新闻的生命,只有真实,才谈得上舆论监督,才能保证舆论监督的公信力。根据新闻专业主义的理论,新闻媒体是一种自治的体系,它必须对政府、对政党、对政客采取一种独立的和批判的态度,否则便不可能保持它在公众中树立的“保护者”形象,更不可能拥有公众的信任。很多时候,主流媒体要求记者必须采访对立双方甚至多方观点,听取不同的声音,同时还提倡明察暗访,掌握第一手资料和证据。去年3月,深圳广电集团都市频道《第一现场》对市场上涉及的潲水油、问题消毒餐具等进行了持续报道,记者不但暗访了相关黑作坊,配合执法部门现场查处,同时积极走进餐馆厨房,实地调查用油情况、消毒餐具存在的问题等,用无可争辩的事实对潲水油、问题消毒餐具的危害进行分析报道,引起政府和社会的足够关注。如此一来,舆论监督显得有理有据,也有充分的说服力,避免出现混淆真假、杜撰事实、合理想象等报道失误,达到了惩恶扬善的监督效果。

其三,坚持舆论监督的权威性。舆论监督的权威性来自新闻报道的深度,应该通过对事件主题的深化挖掘,在报道中独辟蹊径,寻找到独特的视角和独家的内容。我们认为,强化舆论监督的权威性,就是要提倡调查报道和新闻评论。调查报道虽然费时、费力、风险大,但作为一种亡羊补牢式的监督,影响很大,效果也很明显。而新闻评论,则依托报道案例发表意见、评论,揭露、抨击相关不法现象,从而提升整个报道的力度和深度,彰显舆论监督的权威性。

在民生新闻大行其道的当下,深圳广电集团《第一现场》栏目能够在全国范围内独树一帜,就在于它能够坚持每天播发一条深度调查,同时就当天新闻热点事件进行新闻评论,要求特约评论员做客演播室现场直播访谈,观众则可参与短信互动。在具体的话题选择和观点阐述中,做到了具象性、专业性和平民化。首先,新闻评论有具体的新闻事件作为依托,再加上直播的进行时态,更加彰显电视评论的直接性和说服力;其次,栏目在遴选特约评论员的时候,都有意识地针对其专业领域发生的新闻事件进行点评,评论内容具备专业化和个性化,再加上主持人的个性化评论风格,因此比较能吸引受众的目光;最后,有关选题的策划尽量从民生的角度做文章,其评论的主体事件具有“三贴近”的内涵,评论方式都是以平民角度和平民化的叙述方式,因此新闻评论和节目本身的风格依然是一脉相承的。

其四,坚持舆论监督的策划性。坚持策划性并不是说主流媒体可以无中生有地进行舆论监督,而是要加强舆论监督的主动性、组织性和持续性,通过改进报道方式、提高报道效果,促进新闻媒体传播力和影响力的提高。尤其在新媒体传播优势凸显的今天,新闻信息量已经不是竞争的重点,主流媒体要想突破其封锁的话,就应该加强策划,强调舆论监督的广度、力度和深度。譬如在“郭美美事件”中,网络的接力让郭美美炫富“人肉”,演化为对整个红十字会的不信任调查,而在经过主流媒体的介入报道和持续跟进后,红十字会不得不出面多次澄清,使得整个事件在策划报道中达到了舆论监督的目的,最后也势必引发人们对中国慈善事业如何更加阳光透明的制度反思。可以说,一个好的舆论监督案例,新闻选题经过严格的把控、策划分析和论证才能出炉。更重要的是,通过一些新闻事件作为由头,持续进行策划报道,形成舆论监督的气场,更加有利于问题的解决,进一步打造主流媒体的社会引导能力。

坚持建设性舆论监督的目的:及时联动 解决问题

进行建设性舆论监督,目的在于化解矛盾,推动问题的解决。但是要怎么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主流媒体不是政府部门,没有更多的权限协调解决问题,那么它就应该和政府部门合作,及时将掌握的情况与政府部门沟通到位,通过政府部门来积极推进问题的解决。但是,主流媒体所要求的联动,其主动权取决于政府部门的态度和作为。

其一,政府部门应该转变观念,纠正舆论监督就是负面报道、影响社会稳定等错误观念,以更开放的姿态应对新闻媒体。河南省委书记卢展工说:“舆论监督不能叫负面报道,而应是正面报道。现在的舆论监督不是太多了,而是太少了。”[4]舆论监督不是负面报道,而是正面报道。政府部门应积极面对舆论监督,积极介入事件、化解矛盾,扭转负面事件为正面影响。尤其是当前,一些基层政府视媒体为洪水猛兽,不知也不敢应对媒体,事件无论好坏一律封杀不报。因此,如何改变观念,培育正确面对媒体和舆论监督的心态,各级政府部门还需更开放、更有睿智。

其二,政府部门应该建立科学的新闻会机制,甚至建立网络发言人制度,及时通报相关情况,保证市民的知情权。目前,现代互联网发达,新媒体也层出不穷。与此同时,以数字化、网络化为特征的新兴媒体日渐成熟,颠覆了原有的舆论引导格局,社会生态的“去中心化”和传媒生态的“碎片化”情势凸显。以往传统政府的逻辑中,对于信息的“延报、缓报甚至不报”的“宣传政策”无法延续,全球化的即时信息传播使得政府对于部分信息的封闭也很难实现。

因此,在传媒发达的社会,现代政府应利用新闻会来信息,执行政务公开,满足群众知情权的需要,尤其在处置突发事件时能更好地引导新闻舆论,起到稳定民心,促进问题解决的作用。同时,人民群众还可以通过新闻媒体对政府工作有全面的了解,行使监督权,对于政府各项工作好的做法能够及时倡导,错误的做法也可及时批评指正。

其三,政府部门应该及时与媒体形成良性互动,监控相关事件的进展,积极主动舒缓矛盾,解决问题。在主流媒体进行建设性舆论监督的同时,政府部门要积极介入相关事件,主动协调各方矛盾,和新闻媒体一起促进问题的解决,形成新闻舆论监督中政府和媒体的良性互动。更重要的是,政府部门要有“请人打扫卫生”的姿态,满腔热情地邀请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真诚欢迎监督,认真改进工作。对于一些实在不能报道的舆论监督案例,则可以通过新闻内参的形式上报,以实现“版面外”和“屏幕下”的舆论监督。

议程设置理论认为,媒体议程影响公众议程,公众议程影响政策议程。每一次舆论监督就是一次议程设置的过程,建设性舆论监督,无论是对突发事件揭露式监督、对公共政策参与式监督,还是对公共权力协商式监督,对于促进政治制度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现代政府要打造开明、责任和阳光政府,需要主流媒体积极进行舆论监督。同时,主流媒体也应该主动从建设性的角度进行舆论监督,积极提升自身社会引导能力,多为政府的工作提供决策性建议和依据,为政府传声、为人民请命,切实搭建好党、政府和人民群众之间信任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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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舆论监督不能叫负面报道”说得好[N].燕赵晚报,(新浪网2010-03-15)

媒体监督论文第6篇

【关键词】新闻媒体;舆论监督;问题;措施

一、前言

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在大力弘扬正气、积极维护社会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权利等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绩,成为了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的另一种方式。不过在这个快速发展的社会,新闻媒体舆论监督要跟上人民日益增长的政治法律意识和满足人们在新阶段对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要求,还存在许多不完善、不规范、不健全的地方,这些问题的存在会影响到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工作的开展以及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力度。所以,如何建立一个科学合理、法制健全的新闻媒体舆论监督机构,使之适应社会的发展、符合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已成为我们目前迫在眉睫的问题。

二、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概念及方向

新闻媒体舆论监督是新闻媒体帮助公众了解政府事务、社会事务和一切涉及公共利益的事务并促使其沿着法制和社会生活公共准则的方向运作的一种社会行为的权利。舆论监督的产生与社会制度紧密相连。在我国,舆论监督是人民群众通过新闻媒体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监督评议的重要途径。做好舆论监督是人民群众的愿望,是党和政府改进工作的手段,也是新闻工作的重要职责。

三、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主要优势

随着我国新闻事业的进步,新闻舆论监督也取得了不菲的成绩。从最初的小心谨慎到今天的锋芒毕露,从以前的屈指可数到今日的遍地开花,新闻舆论监督在社会发展进程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从监督特点看,舆论监督具有以下几大优势。一是具有很高的受众关注度和影响力;二是具有很强的舆论导向能力;三是具有多样的表现形式;四是涉及面广,关系到受众的点滴生活。

四、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成就

随着国家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我国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可以说数量有所增加,范围有所扩大,力度和深度有所加强,呈现出一种渐进、发展的好势头。从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成效看,所取得的成就如下:

1.抵制腐败成效显著。在党中央加强了对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的今天,新闻媒体对腐败问题揭露批判的力度大大加强,舆论监督工作有了很大进步,取得了很好的成绩。现在,腐败问题已成为一些强势新闻媒体的重要内容。

2.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深得民心。现在几乎所有的省市级报刊、电视都开办了关于“3・15消费者权益日”节(栏)目,实施对产品和服务的新闻舆论监督,保护了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维护了合法经营企业的经济利益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促进立法、监督执法日趋成熟。新闻媒体在法律制定的过程中,引导群众公开讨论,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和呼声,以保证所制定法律法规的正确和全面。另外,新闻媒体还在法律执行过程中对执法机关、执法人员进行有效的监督,通过曝光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反面典型形成威慑力,使他们不敢违法,从而推动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良好社会风尚的逐渐形成和发展。

五、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中的现存问题

虽然我国的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取得了不少的成就,但是实事求是地分析和看待我国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也还存在不少问题,从总体看,与党和政府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很大距离。在有的时候、有的地方、有的问题上,群众对我们的新闻舆论监督还不太满意。我国新闻媒体舆论监督还存在以下问题:

1.缺乏对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认识

当前我们一些人对新闻舆论监督的认识还不深刻、不到位,甚至是不正确。认识问题在新闻批评和舆论监督中存在的最明显的问题就是缺乏力度。其表现:一是批评和监督的限制多,导致范围偏小、偏窄,形不成规模和声势而力度不够;二是批评和监督的目标不明确,重点不突出,导致盲目出击,分散使用力量,形不成合力而力度不够;三是批评和监督的内容不深入,批评不深刻,有些批评报道像蜻蜓点水,不痛不痒而力度不够。这些问题都是由于对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认识不到位造成的。

2.选题难,采访难,取证难,报道难

第一是选题难。所谓“选题”的过程即通过对情况比较典型、事实比较清楚、不触及有关规定又符合当前报道方向的“坏消息”进行报道,进而起到新闻监督的作用。如《焦点访谈》经常反腐案例、刑事案件、家庭暴力等新闻以期引起社会的重视。第二是采访难。舆论监督的内容是坏消息、负面消息,而新闻媒体就是通过对这些负面消息进行恰当的舆论监督以使其更为公正、公开,并让官方介入尽快公正处理。在采访这些所谓的负面消息的过程中,有关部门和当事人不仅不会提供采访的必要条件,反而会处处作梗、处处设障,强行阻拦新闻记者,用软硬兼施的方法限制记者的行动和自由,这样就给正常的采访工作带来了极大的不便。第三是取证难。新闻舆论监督的目的是为了说明问题的性质和程度,这需要大量准确、可靠的事实材料做基础和依据。但是,由于记者采访的是负面消息,所以记者在采访时会遭受干扰和阻力,得不到有力的支持和帮助,因此很难拿到对舆论监督有用的材料。第四是报道难。绝大多数人喜欢正面的东西,因此,新闻记者采写了负面消息,他们就会通过各种方式压制记者和媒体,为媒体实施舆论监督设置种种。

3.新闻舆论监督的外部环境尚未真正形成,地方保护主义色彩较浓

新闻舆论监督的外部环境尤为重要,由于地方保护主义作祟,当下的新闻媒体监督一般问题易,监督重大问题难;监督基层工作易,监督领导机关难;监督群众中存在的问题易,监督领导中存在的问题难。如近年来,山西等地煤矿经常发生瓦斯爆炸或矿井塌陷事故,死伤很多人,一些主管领导伙同煤矿的主要负责人对发生的重大事故不报或少报,从而使自己逃避问责或减轻责任。一些新闻工作者报道相关事件后,还有可能被一些领导通过某种手段予以批评或责难,这很大程度上削减了报道者的勇气和积极性,进而消减了舆论监督的力度。

4.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法律保障缺失,导致无法可依、无规可循

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舆论监督法(或者新闻法),更没有一套完整的舆论监督法律法规体系,国家没有从法律的角度和站位去明确我国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地位、性质、宗旨等。虽然我国党和政府一直比较重视新闻媒体工作特别是舆论监督工作,也出台了一些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办法,但这些办法可操作性不强,存在着一些缺陷,当新闻记者遇到困难和问题时并不能很好的解决。

5.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异化,新闻工作者的素质良莠不齐

当前,我国的新闻舆论监督还处在初步发展阶段,一些传媒把监督作为创收的手段,为了达到吸引眼球、引起轰动效应、增加发行量、提高收听收视率、扩大媒体知名度的目的而进行有悖社会正面导向的舆论炒作。另外,新闻舆论监督最终要靠新闻工作者的实践来完成,但有些新闻工作者的个人素质较差,影响了新闻舆论监督的正常发展。

六、加强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有效措施

新闻媒体舆论监督是现代社会权力制衡机制的一种重要形式,是权力制约机制中最体现民主和民意的力量。因此如何科学、有效、合理地实施新闻媒体舆论监督是值得我们不断深入研究和探讨的。

1.提高对新闻批评和舆论监督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一是要进一步放下包袱,解放思想,提高认识,尽可能扩大新闻批评和舆论监督的范围,缩小“”。在一个时期中,在一定范围内,要适当形成一定的规模和声势以加大批评和监督的力度;二是要选准批评和监督的目标,突出批评和监督的重点,要注意选择典型的重点人物和事件,集中力量加以突破,防止无计划、无重点的分散使用力量;三是要善于深入挖掘所批评和监督的人物与事件的思想内涵及政治意义,批评要击中要害,监督要有力量。

2.改革现行管理体制,增强新闻舆论监督的独立性和自主性

为了确保新闻舆论监督的权威性和独立性,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和稳定大局的前提下,应改革媒体的组织结构,积极创造条件建立一个一主多元的新闻舆论结构体系,鼓励其他形式的新闻媒体发展。取消行政审批制度,减少党对舆论监督的行政干预,保证新闻媒体对重大案件有采访、调查、报道、评论的权利。实行新闻单位对舆论监督的报道独立负责制,可以自由地揭露社会丑恶现象,对某些人或事的曝光不受某一部门领导人意见或看法的左右,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舆论自由。当然,新闻媒体也应对其所做报道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责任。

3.新闻舆论监督与人大监督相辅相成

如果媒体监督与人大监督联袂,人大的权威就与媒体的传播优势很好地结合到了一起,人大借助媒体使代表的意见公之于众,获得广泛的舆论响应,构成对行政机构的强大舆论压力;媒体则借助这种结合含蓄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立场,保持了媒体应有的客观、中性的社会身份,顺利地实现单独靠媒体行动无法完成的舆论监督追求。当然,媒体与人大的互动监督并不等于削弱与行政、司法等机关的合作,新闻舆论监督还应当与法律监督、权力监督有效地结合起来。

4.加快新闻立法进程,健全新闻舆论监督的法律体系

只有加快制定《新闻法》,才能明确新闻工作者的采访报道权受法律保护。有了《新闻法》,新闻舆论监督就会有更加切实的法律保障,新闻机构也就能进一步运用法律武器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同时也能保护自身的正当利益。新闻舆论监督的权利需要法定,新闻舆论监督的责任也需要法定,建立有效的新闻舆论监督机制是保证新闻舆论监督工作顺利实施的重要因素。

5.提高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提升新闻媒体的公信力

首先,新闻工作者应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以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新闻工作的指导思想,认真学习体会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精髓,树立新闻工作者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做好新时期新闻宣传工作。其次,新闻工作者必须做到忠于党和人民,坚持党性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正确导向,同时恪守职业道德,坚决抵制各种有违新闻职业道德的不正之风,自觉维护新闻队伍的形象和新闻工作者的良好声誉。再次,从众多的舆论监督报道中,我们发现很多具有影响力的舆论监督报道都是善于抓住事件的细节,从细节中找出事件的源头和问题所在,这需要记者在日常生活中不断提升自身揣摩细节和逻辑思维的能力。最后,新闻舆论监督最需要做好相关的记录,包括采访录音录像、信件、各种资料等等,这样做能够最大可能地保护记者本人。

七、结束语

新闻媒体舆论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公民基本权利的有效方式,是防治政治腐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强大武器。所以,建立一个科学、合理、有效的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体系对我们尤为重要。我们有理由相信,在这样的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体系中,只要新闻媒体握紧“舆论监督”这把“利剑”冲破重围,让民主自由的阳光更充分地洒向大地,那么我们的国家会走上一条更加公平、更加民主、更加和谐、更加繁荣的社会主义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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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监督论文第7篇

“新闻舆论监督”的涵义是随着历史时期社会环境和媒介体制的不同而发展变化的。在我国,梁启超1902年首次提出了新闻舆论监督的理论。他在《敬告我同业诸君》一问中提到“某以为报馆有两大天职,一曰对于政府而为其监督者;二曰对于国民而为其向导者是也”。并提出“舆论无形,而发挥之代表之者,莫若报馆,虽谓报馆为人道之总监督可也”。新闻舆论监督的概念由此发轫,沿用至今。其实“舆论监督”在现代用法上的涵义是,公众在了解情况的基础上,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和传播媒介,行使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力,反映舆论,影响有关权力组织或决策人物的一种社会现象。由此我们认为,新闻舆论监督的定义即为,社会公众(尤指新闻从业人员)在了解相关社会事务的基础上,通过一定的新闻媒体,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力,影响公共决策的一种现象。

近几年,新闻传媒在坚持正面宣传和把握正确导向的前提下,舆论监督的力度有所加大,效果比较明显,其作用日益增强。但问题同样存在。新闻舆论监督自诞生之日起,就鲜明地代表着社会的正义和先进,与社会中存在的邪恶、落后作斗争。而新闻舆论监督又常要借助其他手段才能达到目的。因此,新闻传媒和记者在履行舆论监督这一职业和社会责任时,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

首先是观念制约。观念制约本质上是一种文化制约,因其内含着传统习惯势力的影响,因而是一种更持久、更深刻的制约力。有人将新闻舆论监督简单地定义为批评报道,认为新闻舆论监督会违背正面宣传为主的原则,不利于社会稳定等等。这些观念都不利于正确认识和开展新闻舆论监督,影响其作用的发挥。

其次是权力制约。所谓权力制约,是指利用某种特定的权力对新闻媒体及传播活动进行控制、牵制和约束的因素。主要是媒体的上级体系及其管理部门通过行使行政权力、执行宣传纪律对新闻舆论监督进行控制。现行的媒体本身是权力组织的一部分,其所进行的监督不可能是异体监督。这就造成监督主体的地位不仅低于监督客体的地位,而且还受制于监督客体,最终导致监督层次向下位移的现象。

第三是关涉者制约。“关涉者”是指与媒体的生活、经营、传播活动有直接关系或与体及其职员的生成状况有间接关系的其他社会部门与单位。媒体作为社会系统中一部分,必然不能摆脱与这些关涉者的利害关系。这些因素最终会制约新闻舆论监督的触角,减弱其效力。

第四是媒体自身内部的制约。这种制约一方面来自内部管理体制的制约。管理层和采编者对新闻舆论监督的认识,虽然在理论上具有接近性,但是具体处理上存在较大差距。管理层因考虑风险系数,可以轻易将采编者的劳动成果扼杀。另一方面是手段的制约。批评报道随机性大,客观事实往往不能复现,而某些不能复现的细节、情境或语态有时恰好是支撑整个报道的关键。当事人不愿意甚至千方百计阻挠记者的追根溯源,知情人碍于种种顾虑不敢实话实说,媒体无法用现行手段来克服这种局限。即使是“隐性采访”等手段也难以弥补这些缺陷。

目前,要完全摆脱上述这些制约是不可能的,但要通过努力营造更加民主公开的新闻舆论监督环境等策略,尽可能变“矛盾性制约”为“一致性制约”。

1.建立新闻舆论监督的正确理念

媒体在实施舆论监督时,要避免一些误区。如“舆论监督万能论”“舆论监督抹黑论”“舆论监督过瘾论”等。我们应该在观念中走出这些误区,深刻认识舆论监督不是万能的,但是离开它是万万不能的;舆论监督不但不是给单位抹黑,反而是帮助有关部门和领导改进工作;舆论监督不是简单地曝光,而是与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一致的。

建立正确的新闻监督理念,首先要将新闻舆论监督同批评报道区别开来,明确新闻舆论监督对和腐败行为的针对性。其次,正确理解新闻舆论监督与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的关系,不能简单地用“以正面宣传为主”来限制新闻舆论监督。第三,应该认识到积极的、善意的和实事求是的舆论监督不会添乱。新闻舆论监督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一个宣泄的报道,使积聚在社会上的不良情绪得以释放,从而缓解紧张。

2.为新闻舆论监督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

舆论监督离不开法律,法律是舆论监督自我保护的盾牌。但目前的现实是我国新闻法尚难出台。新闻界盼望早日探讨制定有关新闻舆论监督的准则、条例及法律条文,确立传媒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总体地位,确立新闻舆论监督的法律地位,规范新闻舆论监督的功能范围、对象、原则、方法、程序等,界定新闻媒体及新闻记者在新闻舆论监督中的权利、义务、责任等,以及对妨碍舆论监督、压制批评、打击报复多行为的惩处,对新闻舆论监督中侵权范围、侵权性质、侵权责任也要进行必要的界定和规范。以期形成新闻舆论监督法规体系,有助于改变新闻舆论监督的无序状态,使新闻舆论监督向着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健康发展。

3.形成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舆论监督合力

新闻舆论监督是整个社会监督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新闻舆论监督只有和党内监督、法律监督和群众监督紧密地结合起来,互为补充,就可以有效地突破局限性,增强新闻舆论监督的能力。一是舆论监督与法律监督结合起来,新闻媒体严格遵守法律,才能使新闻舆论监督做到合法化。二是注重舆论监督与人大代表监督相结合。人大代表的监督最具权威性和法律效力,监督范围广泛,监督对象具体直接,二者结合起来,能把监督的作用发挥得淋漓尽致。三是舆论监督与专门监督机关相结合。专门机关监督应主动与媒体相互沟通,密切协作,提供信息,构建专门机关与媒体之间畅通的沟通渠道。四是舆论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新闻媒体可发挥自己联系广泛的优势,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参与舆论监督,从中获取民情民意,以增强舆论监督的针对性。

4.改革现行管理体制,扩大新闻舆论监督的独立性和自主性

媒体监督论文第8篇

关键词:网络舆论监督 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行政权力 “四个监督”

中图分类号:D63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5)07-0368-02

伴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公共事务日渐呈现多样性和复杂化特点,而通过行使行政权力并直接处理、协调公共事务的政府部门也就显现出政治生态角度的重要性和优越地位。而依托官僚体制建立起来的政府各级行政组织,借鉴、运用科学管理方法把公共行政权力渗透到社会生活诸多领域当中,并通过各种合法程序或者默认实践,从而在社会生活当中取得越来越多的自由裁量权。

行政组织的这种权力扩张和膨胀,一方面符合我们人类社会发展的需要,尤其是工业化大生产发展的需要,而且具备十分积极的意义;但另一方面,弊病也是显而易见的,行政权力如果没有受到合理限制和有效监督,很容易出现各种“异化”现象,比如说权力所造成的腐败,从而使行政组织为公众利益服务转变成为侵害公众权利,甚至侵犯民主政治,成为现代公民社会避之不及的“猛兽”。所以,我们需要强调舆论监督尤其是网络舆论监督对于行政权力的约束作用,从而使行政权力的实施可以在有效监督、控制之下向法制化、公开化方向发展,并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一、为核心的党和政府对舆论监督行政权力的强调

早在2003年~2007年就任浙江省委书记时,就已经充分认识到舆论监督对于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2004年5月在浙江日报的“之江新语”专栏发表短论要求领导干部欢迎舆论监督,指出:“我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领导干部作为人民的公仆,必须自觉接受监督。”根据十六大精神特别提出要把“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欢迎舆论监督,主动接受舆论监督,通过运用舆论监督,改正缺点和错误,努力把工作做得更好。”

2007年5月,时任中共上海市委书记的在视察上海新闻媒体时要求上海市政府以及领导需要以“闻过则喜”的态度,全力支持舆论监督。

2009年,时任中央党校校长的在春季开学典礼讲话时指出,领导干部需要“提高同媒体打交道的能力,尊重新闻舆论的传播规律,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要与媒体保持密切联系,自觉接受舆论监督”。

2013年6月,主持了中共中央政治局专门会议,会议又一次强调“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抓作风建设,实现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要加强问责,健全监督体系,发挥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作用,形成监督的强大合力”。

二、加强陕西省网络舆论监督行政权力的必要性

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已经深得民心,像《焦点访谈》、《社会经纬》及其他中央与各地的报刊、电视反映社会热点、民众疾苦、腐败现象的各种专栏,在揭露社会矛盾、鞭挞违法乱纪、洗雪百姓冤屈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反映民情、社情的重要渠道。但是,传统的媒体有它的局限性:①时间滞后。民情、民意反映到媒体需要一定的时间,媒体一般要进行核实,然后再履行制作、审批手续,少则数天,多则数月。②广泛性受限。传统媒体由于篇幅、人力、资金、程序等诸多原因,它所反映的社会问题一般仅限在影响较大或很特殊的典型个案,大量的民情、民意以及事件难得光顾机遇。③交互性差。传统媒体的报道一般呈单向性,来自各方面的评论、反馈、辩解及信息不能及时沟通交流。④成本高。公开发行的报刊的版面价格很贵,电视台制作新闻节目的成本更高,如果按照节目播出时间计算更为昂贵。⑤监督主体偏移。对国家事务和国家权力的监督,主体应当是人民,人民是一个广泛的集合概念。媒体行使监督实际是代表人民的,然而由于它的局限性,在民众心目中媒体成为了监督主体。

网络媒体相对于传统媒体而言,则具有无法比拟的优越性。①监督主体的素质较高。利用互联网表达自己意愿的人,都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分析问题有一定的深度,他们是社会舆论的主要参与者。通过互联网听一听这些人的反馈意见,对于推进我们国家的民主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②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32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3年6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到5.91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4.1%,网民职业分布广泛。社会各个阶层、各行各业都可以站在不同的立场、角度参与国家大事的讨论、评价,不仅参与人多,而且面广,各种不同的意见和建议、评论都能得到集中反馈。③人们的意愿和看法可以更真实、充分地表达。一般说传统的媒介对民情、民意总有个加工、筛选,往往一些更真实、一手的舆论、呼声得不到传达,而互联网就取消了这道“工序”。如果把传统媒介比喻为“记名投票”的话,那麽互联网就是“无记名投票”。这种宽松、自由的环境便于人们无拘束地发言,真实表现自己。④具有空前快捷的特点。互联网是个电子的虚拟世界,它传播信息的速度不是以天数、小时计算,而是按秒计算。⑤具有良好的交互性。在互联网上,人们可以对同一问题相互了解观点、展开讨论;既可以成本大套、连篇累牍,也可以短小精炼、一针见血;还可以组织“专家访谈”,以至于组织问卷调查和反馈。由于互联网具有这些优越性,利用这种先进的手段实现司法与行政活动的人民监督,就是现代社会民主化发展进程的必然。

2010年,曾经当过15年记者并连任两届中国记协副主席的任贤良(时任陕西省委宣传副部长和广电局局长)出版《舆论引导艺术:领导干部如何面对媒体》一书,书中提及新时代的领导干部应该尽早完成角色转换,即转变媒体上级这一角色而把自己定位为被监督者。

任贤良认为如今中国社会在网络发展情况下,已经进入问题多发时期,过去媒体听政府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所以在媒体形态越来越多的今天,领导干部不能再用“拖、拉、堵”三字诀来对待舆论监督,因为对于地方领导来说,即使管得了本地媒体,但管不了中央、外地媒体;管得了境内媒体,但管不了国外媒体;管得了传统媒体,但管不了网络媒体,所谓“东方日出西方雨”,原有的三字诀只会使事件越来越被动。

三、陕西省网络舆论监督行政权力中存在的问题

1.行政权力网络舆论监督主体覆盖面不够广泛

网络舆论监督主体覆盖的人群不够广泛,一方面表现为,网络舆论监督主体覆盖的地域面不够广阔。发达城市互联网发展较快,西部地区一些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的城市、乡村及贫穷的边远山区其互联网根本无法普及,所以这里的人们很难通过网络来发表自己的言论和看法。另一方面表现为,网络舆论监督主体无法包括一些年龄大的和一些文化水平较低的群众,由于不会使用计算机,致使他们也无法通过互联网来表达自己的观点、态度、思想等。

2.政府与网络舆论的良性互动不足

互联网具有传播速度快和匿名性的特征,加之有些网民又缺乏自律意识,网络上出现一些不负责任的言论,使得网络舆论出现偏差,影响公众的认识和政府的决策。一些地方政府仍然对于网络舆情置之不理、缺位回避,面对公众舆论的监督缺乏积极回应,缺少政府与网络舆论应有的良性互动。

3.网络舆论监督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对于网络立法方面来说,在我国还是一个新领域,我国互联网发展的时间较短,网络法律法规仍存有漏洞,有关网络舆论监督的法律保障大部分只是通过宪法相关条文和其他法律法规来引申执行,缺少关于网络舆论监督的具体法律法规。 同时,现行法律对舆论监督的简单化规定,导致了记者和新闻媒体进行舆论监督缺乏可操作性: 没有舆论监督法律层面的定义,没有舆论监督的范围,没有明确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之间的权利义务,没有滥用舆论监督权利的制裁措施,更没有妨碍舆论监督权利行使的制裁措施。

4.行政权力网络舆论监督存在异化

我们在网上看到的一些消息和新闻,尤其是一些论坛里的帖子和话题,有很多都是虚假的,如频繁的网络暴力事件、泛滥的网络谣言、非理性情绪化的网络舆论等都是一种监督不当的表现,甚至网络监督背后还存在着一些灰色产业链,如网络打手公司,它们专门在网络上按照委托人的要求针对某件事情或某个人物进行不良炒作,颠倒是非,恶意信息。这不但使广大群众不明事情真相,而且也加大了政府对相关事件的处理难度,降低了政府的办事效力,甚至使得行政权力的运行出现异化。原本网络舆论监督应该促使行政权力良好运行,然而却适得其反,出现了网络舆论监督的异化。

四、完善陕西省网络舆论监督行政权力的对策

1.加强我省行政权力网络舆论监督主体的建设

一是要扩大网络舆论监督主体的覆盖面,即扩大网络舆论监督主体地域分布和年龄段分布。这就需要政府应加大对互联网应用的资金投入,尤其是要高度重视互联网的建设和普及力度,积极改变我省网络呈现的农村慢的现状。例如,可以让社区定期举办义务教学,教这些人群如何上网并且普及网络文化知识,建立良好文明的网络氛围。二是加强行政权力网络舆论监督主体的素质培养。网络舆论监督主体是推动网络舆论良性发展的主力军,他们的思想文化和道德素质都直接影响网络舆论监督的成效,所以加强舆论监督主体素质教育,加强网络道德教育已刻不容缓。

2.进一步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化

政府信息公开化是公民知情权实现的必然要求,为网民的监督也提供了重要依据,这对监督主体如何做好监督工作具有意义重大。只有网络监督主体了解相关信息,才能正确有效的开展舆论监督,避免出现滥用监督、过度监督的现象。所以要从法律层面确保政务公开与信息透明,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并要求地方政府严格执行和实施,这样就能使得民众了解政府的政务信息,了解政府工作的程序环节,减少他们在网络上胡乱猜疑政府行为。同时政务信息公开化还可以拉近公民与政府之间的距离,树立政府的良好形象,提升政府的公信力。

3.完善网络舆论监督的相关法律法规

要想发挥网络舆论监督应有的作用,必须依据完备的法律,要重视制定规范和保护网络舆论监督的法律法规。法律法规是网络舆论监督良性发展的重要保障,离开了法律这一强制性的规范,网络舆论监督的发展就会缺乏刚性约束,于是网络在给人类带来丰富讯息的同时,也掺杂着许多失真恶意的信息.因此,政府有必要建立网络舆论监督的具体法律法规并逐步加以完善,对网络上恶意谣言、搬弄是非、监督过度的行为加以遏制并严厉惩罚。

4.加强主流网站的建设

主流网络媒体具有相当大的权威性,其影响力是其他网站无法比拟的。在我省的主流网络媒体主要有各级党政网、西部网、华商网、古城热线、腾讯大秦网等,加强对主流媒体建设对提高网络舆论监督的力度有重大意义。首先,对于政府来说,应该在政策上给予主流网站强有力的支持,扩大主流网站规模,提升主流网站知名度。其次,培养主流媒体,重视把关人的建设。主流媒体对论坛、网站的新闻和信息的把关直接影响网络舆论监督的质量,若把关人角色抓得好,网络上会减少许多虚假信息,有益的信息就会凸显出来,起到引导网络舆论监督的作用。再次,开通网上交流沟通互动平台。主流网站不仅要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的身份,为网民答疑解惑,而且还要用正面的新闻报道帮助群众理解政策。同时利用网络的互动功能,组织相关领导人、专家与人民群众进行在线交流,对网民提出的问题,进行有效解答,这不仅可以优化网络舆论监督环境,而且还拉动政府与群众的距离,树立政府亲民,爱民的良好形象。

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度进行,我们需要通过舆论对行政权力实施有效监督,从而控制行政权力的不断膨胀。因此,陕西省政府在营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这一完整监督体系时,需要高度重视网络舆论监督的作用并充分发挥其功能,重视网络舆论监督的引导作用、关注网络舆论监督的警戒作用,保证网络舆论监督的透明、公开信息环境,从而使网络舆论监督可以真正做到畅通、有效开展,由此推进政府政务公开工作,保证“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参考文献

[1]王娟.新闻舆论监督:“力度”和“尺度”[J].中国新闻研究中心,2006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