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海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财政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 【正文】

财政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

作者: 财政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
城市群   工业和信息化部   补贴政策   特大城市   大气污染治理  

摘要:<正>财建[2013]5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科技厅(局、科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为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推进节能减排,促进大气污染治理,报经国务院批准同意,2013年至2015年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现将有关补贴政策通知如下:一、依托城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一)继续依托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重点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细颗粒物治理任务较重的区域,选择积极性较高的特大城市或城市群实施。(二)示范城市或区域须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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