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工会博览 档案关系不等同于劳动关系 【正文】

档案关系不等同于劳动关系

作者:佚名
档案关系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   等同   事实劳动关系   社会保险费  

摘要:赵先生应聘到一家机械公司工作,并与该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没有续签合同,赵先生也离开了该公司。但由于双方的一些债务问题,公司没有为其转移档案。1年多以后,赵先生突然找到公司,以“档案关系没有转移,和公司仍保持事实劳动关系”为由,要求为其补发基本生活费和补缴各项社会保险费。遭到单位拒绝后,赵先生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了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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