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暂行办法 【正文】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暂行办法

企业年金基金   机构资格   暂行办法   账户管理人   基金管理机构  

摘要:<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4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暂行办法》已于2004年12月24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9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学术咨询 免费咨询 杂志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