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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财务管理改革3篇

时间:2023-01-30 09:51:21 关键词: 商业银行 财务 管理
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程度的不断提高,在政府的引导下,金融体制不断进行相应的改革与深化,对于金融机构的监督也进一步加强,同时,国有银行也越来越多的参与到市场经济活动中。

商业银行财务管理改革3篇

商业银行财务管理篇1

一、国有商业银行不规范财务行为的现实表现及成因

(一)国有商业银行不规范财务行为的表现

1.监管部门所反映的财务违规违纪行为近几年来,国有商业银行强化了内部管理,中央银行也加强了金融监管力度和频率,但国有商业银行财务违规违纪行为仍屡禁不止。当前,国有商业银行存在着以下四方面的财务违规违纪:一是会计信息失真,会计报表编制的随意性和会计信息披露的人为性较强。二是账外经营和“小金库”仍未根绝。三是经营状况反映不实,特别是涉及到权责发生制类的财务收支项目,人为因素较多,真实性较差。四是成本控制不严,“跑冒滴漏”以及铺张浪费现象仍很普遍。

2.经营过程中所反映的财务不规范行为除了以上违规违纪行为之外,国有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还普遍存在着以下不规范财务行为:(1)对经营费用的追求。由于国有商业银行在一定程度上的粗放经营,以及业务开拓和发展的需要,上级行很难准确地确定下级行的费用指标。分支机构在争费用指标时,往往把最硬的“缺口”留出来,如上级行要求投入的科技费用、新业务发展费用等等。另一个表现是费用开支权限分散,费用支出控制不严,导致费用资源配置效率的低下。(2)对固定资产投入的追求。尽管近几年来加强了对自身固定资产投入,特别是对房屋等基本建设投入的控制力度,但分支机构对固定资产投入的欲望仍很强劲。特别是随着计算机等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分支机构不顾经济金融环境差异和电子设备使用效益,一味加大电子化投入,使得固定资产投资膨胀,边际使用效益低下。(3)创造利润的内在动力不足。与对费用、固定资产的渴求相比,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创造利润的内在动力明显不足,突出表现在对利润计划的核定上,下级行总会找出种种理由要求少核利润计划或调减利润计划。

(二)国有商业银行不规范财务行为的成因

形成国有商业银行财务行为不规范的原因很多,概括起来主要有:

1.财务目标定位不清晰。国有商业银行在财务目标的定位上,长期以来趋同于企业目标。由此,导致国有商业银行在财务行为上,只注重账面利润,而不注重国有商业银行的实际财务状况。不少分支机构,为了完成上级行下达的利润计划,不是从经营和管理上去挖掘潜力,而是投机取巧,人为地在账面利润和应收利息、应付利息、呆账准备金的提取上做文章,以调节利润。

2.财务评价体系不科学。由于财务目标定位不清晰,因而国有商业银行财务评价指标体系的选择及其指标考核口径的设定上,并不能够充分揭示商业银行的财务状况。它所侧重的即期利益,并不能够从战略目标角度揭示国有商业银行的财务状况。同时,不科学的财务评价体系,诱导了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只注重眼前利益,不顾及长远利益。

3.财务调控体系不完善。国有商业银行对分支机构财务权力的下放,使得国有商业银行财务资源配置分散,层次低化,调控能力下降,财务资源配置效率不高。与此同时,由于财务调控体系不完善,以财务杠杆对商业银行经营行为进行引导和调控的力度明显不够。

4.财务管理体制不健全。国有商业银行一级法人的管理体制在财务上实行了一级法人体制下的分级授权管理,但力度还不足。

5.财务监管不到位。在现有产权结构下,国有商业银行的责权利不对称,分支机构的经营者偏重于享有对财产的支配权,缺乏承担资产经营责任和财产损失义务,往往只是对上级行负责,而不是对财产负责。所有者缺位或所有者虽到位但监管不到位,使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经营行为缺乏有效约束。

6.财务行为控制手段不先进。这表现在财务核算计算机运用程度比较差,相当一部分行处只能在大机上实现内部财务的总分核算,而不能实现财务的明细核算。这使得上级行很难在财务管理上发挥大机数据集中的作用,对下级行财务行为实施实时的控制和监督。同时,财务核算的相对滞后,也使得成本控制中心、利润中心等责任制度的建立难以进行,管理会计在银行不能够得到很好的运用。

二、财务管理体制改革:规范国有商业银行财务行为之必然选择

(一)国有商业银行内部财务管理体制的构建

在当前宏观财务、管理体制基本建立的情况下,理顺国有商业银行内部财务管理体制,是规范国有商业银行财务行为的关键。国有商业银行内部财务管理体制的构建,应着重解决好以下五方面的问题:(1)根据国有商业银行内部经营组织形式,确立好国有商业银行的财务管理体制类型。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不同的经营规模和不同的经营组织形式,决定不同的财务管理体制。(2)根据国有商业银行内部各分支机构经营责任和经营绩效确定财务责任,并以此确定财务权限的大小。(3)通过科学的考评体系,确定各单位履行职责的好坏。(4)以承担财务责任的大小及其履行情况,确定物质利益的多少。(5)运用必要的技术手段,延伸管理者的控制力。总之,国有商业银行的财务管理体制的构建要解决好集权和分权的关系,划分好商业银行内部的经济责任,规范好各级行处的财务行为。

(二)国有商业银行内部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已势在必行

(1)规范财务行为必须改革财务管理体制。国有商业银行机构众多,总行、分行、二级分行以及县支行,四个层次相对应的是四级核算。多级次核算,多级次决策,使得一级法人对下级行的财务行为难以有效控制。而要解决好这个问题,必须改革目前的财务管理体制。(2)集约化经营要求必须适时改革财务管理体制。随着我国金融业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以及加入犠犜犗的挑战,中国国有商业银行将在竞争中不断深化经营体制的改革,走集约化经营之路。撤并网点、精减人员、收缩经营范围、转移经营重心、上收经营权限等措施相继出台,以一级法人为特征的经营调控能力明显增强,集约化经营程度不断提高。与之相适应,必须在财务管理体制上作出相应的配套改革。(3)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格局的调整必然要求财务管理体制作出相应的调整。近两年来,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格局有了较大幅度的调整,经营重心在向城市行转移,以城市行为基本经营核算单位的特征愈亦明显。与此相适应,在赋予支行级的财务权限上也应作适时的调整。(4)财务资源配置的优化要求财务管理体制改革。现行的财务管理体制,在财务资源的配置上,更多的是采取指标层层分解的方式,财务资源指标下达基层行处之后,会出现两种情况:财务资源不足与充裕。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财务资源配置效力的低下。改革财务管理体制,使得财务资源适度集中,更有利于在较大范围内的优化配置。

三、国有商业银行财务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和构架

(一)基本思路

主要包括:(1)收权严控与提高效率兼顾。从全行集约化经营的角度出发,收权严控将是财务管理改革的必然要求和发展趋势。但在收权严控过程中,要根据上级选择管理能力和下级行财务和业务的特点,进行明确授权,在强化管理中促进业务开拓,在业务开拓中强化管理。(2)核算管理和计划管理相结合。核算管理是财务管理的重要手段和信息基础,财务预算和计划则是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和基本工具。要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实现账务核算的真实、准确和完整;账务处理要受计划控制,避免超计划开支。(3)统一模式与分类指导相协调。财务核算层次和财务权限划分应有统一的标准和规定,但在其他配套改革尚未完成,特别是在国有商业银行对分支机构普遍按照行政级别进行管理,而同级机构差别很大的情况下,按照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的原则,对个别特殊情况特殊处理。(4)授权管理与直接审批相结合。根据法人内部授权经营和授权管理的需要,按照业务种类和开支金额进行财务授权,但对重大财务事项实行上级行审批制,试行财务总监委派制。(5)转移核算和反馈考核相结合。在适当减少核算层次和上收财务权限后,一些业务和事项的会计核算将从下级行转移到上级行,但应将收入和支出进行归集和分配,并以此进行考核和反馈。

(二)基本构架

按照“突出法人地位,强调收权严控,实施区别管理”的指导思想,主要推出以下改革:(1)重要财务事项授权管理。按照现行行长授权与转授权的管理模式,对递延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租赁费和修理费等重要财务事项进行分级分类授权,建立健全重要财务事项的审批程序。总行根据一级分行的考评情况,对一级分行行长分类授权;一级分行根据各二级分行的考评情况在辖内进行转授权,各级行在授权范围内对辖内重要财务事项进行管理,凡超越权限的要逐级上报审批。(2)财务核算层次适度减少。凡是涉及权责发生制及资本性支出项目的财务事项,如应付利息、呆坏账准备金、固定资产、递延资产、无形资产、租赁费等应上收至一级分行统一核算,二级分行以下不再列账。凡是涉及收益性支出及内部往来收支科目,如费用支出(含手续费支出和其他营业支出科目中的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其他支出)、系统内往来收入及支出、其他应收款科目中的待处理损失款和其他应收款账户、营业外支出等方面的财务事项,由二级分行统一核算,县级支行不再列账。县级支行核算权限上收后,二级分行要按县级分行分户进行核算反映,继续加强对县级支行的财务管理,加大考核力度,按月将成本支出反馈各支行,以便于各支行及时了解经营状况,进行自律性评价分析。(3)实行费用实拨制或报账制。商业银行经营货币资金的特殊性和现金流量的软约束,使得商业银行长期以来经营性资金与费用资金没有得到严格区分。这种混用现象,为部分行处不规范财务行为的产生提供了条件。因此,实行费用实拨制,严格区分经营性资金和费用资金,是从经营理念和手段上规范商业银行经营行为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经营管理状况欠佳、亏损较大的一级分行和二级分行,部属地及一级分行可采取实拨费用资金的方式,严格划分费用支出界限,在规范行为的同时,控制好费用成本支出。对于上收了核算权限的县级支行,二级分行对其财务支出事项可采取报账制或划拨业务周转金的方式加以控制。(4)试行财务总监(财务主管)委派制。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金融企业财务监管若干问题的通知》(财债字[1999]217号)中的有关规定,在部分一级分行和二级分行推行财务总监(财务主管)可由上级行异地委派,实行任期制,所有关系隶属上级行。主要负责审核所驻行的重要财务报表和报告,监督检查其重要财务收支及资金运用情况,参与拟订其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和财务管理规定,及时向上级行报告所驻行资产负债经营及效益变化情况,如实反映其经营中的重大问题。(5)改革经营绩效评价办法和利益分配机制。既要考核账面利润,更要考核封闭利润,以使商业银行既追求眼前利益,更要兼顾长远利益。在制订科学的考评指标体系基础上,可以引用通行的业绩评级方法,并适当考虑级差地租因素,在合理衡量各级行处经营业绩的同时,划分各级行处的级次,并以此作为确定分支机构财务的权限和财务资源的配置。

作者:闫毅 单位:山西财经大学

商业银行财务管理篇2

一、国有商业银行不规范财务行为的现实表现及成因

(一)国有商业银行不规范财务行为的表现

1监管部门所反映的财务违规违纪行为近几年来,国有商业银行强化了内部管理,中央银行也加强了金融监管力度和频率,但国有商业银行财务违规违纪行为仍屡禁不止。当前,国有商业银行存在着以下四方面的财务违规违纪:一是会计信息失真,会计报表编制的随意性和会计信息披露的人为性较强。二是账外经营和“小金库”仍未根绝。三是经营状况反映不实,特别是涉及到权责发生制类的财务收支项目,人为因素较多,真实性较差。四是成本控制不严。“跑冒滴漏”以及铺张浪费现象仍很普遍。2经营过程中所反映的财务不规范行为除了以上违规违纪行为之外,国有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还普遍存在着以下不规范财务行为:(1)对经营费用的追求。由于国有商业银行在一定程度上的粗放经营,以及业务开拓和发展的需要,上级行很难准确地确定下级行的费用指标。分支机构在争费用指标时,往往把最硬的“缺口”留出来,如上级行要求投入的科技费用、新业务发展费用等等。另一个表现是费用开支权限分散,费用支出控制不严,导致费用资源配置效率的低下。(2)对固定资产投入的追求。尽管近几年来加强了对自身固定资产投入,特别是对房屋等基本建设投入的控制力度,但分支机构对固定资产投入的欲望仍很强劲。特别是随着计算机等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分支机构不顾经济金融环境差异和电子设备使用效益,一味加大电子化投入,使得固定资产投资膨胀,边际使用效益低下。(3)创造利润的内在动力不足。与对费用、固定资产的渴求相比,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创造利润的内在动力明显不足,突出表现在对利润计划的核定上,下级行总会找出种种理由要求少核利润计划或调减利润计划。

(二)国有商业银行不规范财务行为的成因

形成国有商业银行财务行为不规范的原因很多,在此,我们主要以财务行为理论,对照国有商业银行财务行为,对其不规范成因作一简要分析,概括起来主要有:

1财务目标定位不清晰。国有商业银行在财务目标的定位上,长期以来则趋同于企业目标。由此,导致国有商业银行在财务行为上,只注重帐面利润,而不注重国有商业银行的实际财务状况。不少分支机构,为了完成上级行下达的利润计划,不是从经营和管理上去挖掘潜力,而是投机取巧,人为地在帐面利润和应收利息、应付利息、呆帐准备金的提取上做文章,以调节利润。

2财务评价体系不科学。由于财务目标定位不清晰,因而国有商业银行财务评价指标体系的选择及其指标考核口径的设定上,并不能够充分揭示商业银行的财务状况。它所侧重的是即期利益,并不能够从战略目标角度揭示国有商业银行的财务状况。同时,不科学的财务评价体系,诱导了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只注重眼前利益,不顾及长远利益。

3财务调控体系不完善。国有商业银行对分支机构财务权力的下放,使得国有商业银行财务资源配置分散,层次低化,调控能力下降,财务资源配置效率不高。与此同时,由于财务调控体系不完善,以财务杠杆对商业银行经营行为进行引导和调控的力度明显不够。4财务管理体制不健全。国有商业银行一级法人的管理体制在财务管理上并没有得到充分体现。近几年来,国有商业银行在财务管理上,对下级行处虽然实行了一级法人体制下的分级授权管理,但力度还不足。1998年末,

4家国有商业银行15896个县级支行,1351个二级分行绝大部分都不同程度的拥有财务决策权和审批权。财务开支权力的分散,很难在财务行为上形成规范。

5财务监管不到位。在现有产权结构下,国有商业银行的责权利不对称,分支机构的经营者偏重于享有对财产的支配权,缺乏承担资产经营责任和财产损失义务,往往只是对上级行负责,而不是对财产负责。所有者缺位或所有者虽到位但监管不到位,使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经营行为缺乏有效约束。

6财务行为控制手段不先进。这表现在财务核算计算机运用程度比较差,相当一部分行处只能在大机上实现内部财务的总分核算,而不能实现财务的明细核算。这使得上级行很难在财务管理上发挥大机数据集中的作用,对下级行财务行为实施实时的控制和监督。同时,财务核算的相对滞后,也使得成本控制中心、利润中心等责任制度的建立难以进行,管理会计在银行不能够得到很好的运用。

二、财务管理体制改革:规范国有商业银行财务行为之必然选择

(一)国有商业银行内部财务管理体制的构建在当前宏观财务管理体制基本建立的情况下,理顺国有商业银行内部财务管理体制,是规范国有商业银行财务行为的关键。国有商业银行内部财务管理体制的构建,应着重解决好以下五方面的问题:(1)根据国有商业银行内部经营组织形式,确立好国有商业银行的财务管理体制类型。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不同的经营规模和不同的经营组织形式,决定不同的财务管理体制。(2)根据国有商业银行内部各分支机构经营责任和经营绩效确定财务责任,并以此确定财务权限的大小。(3)通过科学的考评体系,确定各单位履行责职的好坏。(4)以承担财务责任的大小及其履行情况,确定物质利益的多少。(5)运用必要的技术手段,延伸管理者的控制力。总之,国有商业银行的财务管理体制的构建要解决好集权和分权的关系,划分好商业银行内部的经济责任,规范好各级行处的财务行为。

(二)国有商业银行内部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已势在必行

1规范财务行为必须改革财务管理体制。国有商业银行机构众多,总行、分行、二级分行以及县支行,四个层次相对应的是四级核算。多级次核算,多级次决策,使得一级法人对下级行的财务行为难以有效控制。而要解决好这个问题,必须改革目前的财务管理体制。

2集约化经营要求必须适时改革财务管理体制。随着我国金融业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以及面临加入WTO的挑战,中国国有商业银行将在竞争中不断深化经营体制的改革,走集约化经营之路。撤并网点、精减人员、收缩经营范围、转移经营重心、上收经营权限等措施相继出台,以一级法人为特征的经营调控能力明显增强,集约化经营程度不断提高。与之相适应,必须在财务管理体制上作出相应的配套改革。

3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格局的调整必然要求财务管理体制作出相应的调整。近两年来,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格局有了较大幅度的调整,经营重心在向城市行转移,以城市行为基本经营核算单位的特征愈亦明显。与此相适应,在赋予支行级的财务权限上也应作适时的调整。

4财务资源配置的优化要求财务管理体制改革。现行的财务管理体制,在财务资源的配置上,更多的是采取指标层层分解的方式,财务资源指标下达基层行处之后,会出现两种情况:财务资源不足与充裕。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财务资源配置效力的低下。改革财务管理体制,使得财务资源适度集中,更有利于在较大范围内的优化配置。

三、国有商业银行财务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和构架

(一)基本思路与基本原则

1基本原则主要包括:(1)在法人内部适度减少财务核算层次,以便严格地执行权责发生制和更真实地反映经营成果。(2)进一步明确各级分支机构的财务收支权限,规范财务资金来源和列支渠道,以强化财务计划执行和控制经营成本。(3)按照责任会计原则归集和分配成本与收入,科学客观地评价和考核分支机构绩效,引导全行完成财务计划和经营目标。(4)通过财务核算和管理体制改革,达到优化财务资源配置、改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目的。

2基本原则主要包括:(1)收权严控与提高效率兼顾。从全行集约化经营的角度出发,收权严控将是财务管理改革的必然要求和发展趋势。但在收权严控过程中,要根据上级行的管理能力和下级行财务和业务的特点,进行明确授权,在强化管理中促进业务开拓,在业务开拓中强化管理。(2)核算管理和计划管理相结合。核算管理是财务管理的重要手段和信息基础,财务预算和计划则是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和基本工具。要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实现帐务核算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帐务处理要受财务计划控制,避免超计划开支。(3)统一模式与分类指导相协调。财务核算层次和财务权限划分应有统一的标准和规定,但在其他配套改革尚未完成,特别是在国有商业银行对分支机构普遍按照行政级别进行管理,而同级机构差别很大的情况下,按照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的原则,对个别特殊情况特殊处理。(4)授权管理与直接审批相结合。根据法人内部授权经营和授权管理的需要,按照业务种类和开支金额进行财务授权,但对重大财务事项实行上级行审批制,试行财务总监委派制。(5)转移核算和反馈考核相结合。在适当减少核算层次和上收财务权限后,一些业务和事项的会计核算将从下级行转移到上级行,但是对收入和支出的控制责任并没有变化,应将收入和支出进行归集和分配,并以此进行考核和反馈。

(二)基本构架

按照“突出法人地位,强调收权严控,实施差别管理”的指导思想,主要推出以下改革:(1)重要财务事项授权管理。按照现行行长授权与转授权的管理模式,对递延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租赁费和修理费等重要财务事项进行分级分类授权,建立健全重要财务事项的审批程序。总行根据一级分行的考评情况,对一级分行行长分类授权;一级分行根据各二级分行的考评情况在辖内进行转授权,各级行在授权范围内对辖内重要财务事项进行管理,凡超越权限的要逐级上报审批。(2)财务核算层次适度减少。凡是涉及权责发生制及资本性支出项目的财务事项,如应付利息、呆坏账准备金、固定资产、递延资产、无形资产、租赁费等应上收至一级分行统一核算,二级分行以下不再列账。凡是涉及收益性支出及内部往来收支科目,如费用支出(含手续费支出和其他营业支出科目中的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其他支出)、系统内往来收入及支出、其他应收款科目中的待处理损失款和其他应收款帐户、营业外支出等方面的财务事项,由二级分行统一核算,县级支行不再列账。县级支行核算权限上收后,二级分行要按县级分行分户进行核算反映,继续加强对县级支行的财务管理,加大考核力度,按月将成本支出反馈各支行,以便于各支行及时了解经营状况,进行自律性评价分析。(3)实行费用实拨制或报帐制。商业银行经营货币资金的特殊性和现金流量的软约束,使得商业银行长期以来经营性资金与费用资金没有得到严格区分。这种混用现象,为部分行处不规范财务行为的产生提供了条件。因此,实行费用实拨制,严格区分经营性资金和费用资金,是从经营理念和手段上规范商业银行经营行为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经营管理状况欠挂、亏损较大的一级分行和二级分行,总行及一级分行可采取实拨费用资金的方式,严格划分费用支出界限,在规范行为的同时,控制好费用成本支出。对于上收了核算权限的县级支行,二级分行对其财务支出事项可采取报帐制或划拨业务周转金的方式加以控制。(4)试行财务总监(财务主管)委派制。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金融企业财务监管若干问题的通知》(财债字〔1999〕217号)中的有关规定,在部分一级分行和二级分行推行财务总监(财务主管)委派制试点。财务总监(财务主管)可由上级行异地委派,实行任期制,所有关系隶属上级行。主要负责审核所驻行的重要财务报表和报告,监督检查其重要财务收支及资金运用情况,参与拟订其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和财务管理规定,及时向上级行报告所驻行的资产负债经营及效益变化情况,如实反映其经营中的重大问题。(5)改革经营绩效评价办法和利益分配机制。应根据“财务成果最大,财务状况最优”的原则,设置好财务指标考评体系。特别是对利润的考核,既要考核帐面利润,更要考核封闭利润,以使商业银行既追求眼前利益,更要兼顾长远利益。在制订科学的考评指标体系基础上,可以引进国际上通行的业绩评级方法,并适当考虑级差地租因素,在合理衡量各级行处经营业绩的同时,划分各级行处的级次,并以此作为确定分支机构财务的权限和财务资源的配置。

作者:沈如军 单位:中国工商银行计划财务部

商业银行财务管理篇3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程度的不断提高,在政府的引导下,金融体制不断进行相应的改革与深化,对于金融机构的监督也进一步加强,同时,国有银行也越来越多的参与到市场经济活动中。一方面要加快自身发展,在政府的扶持下顺利完成改革与转型;而另一方面,在改革尚未完成的情况下就要与国际市场实现接轨,接受来自国外银行的种种挑战。本文通过我国现代商业银行财务管理的现状和关于对商业银行财务管理进行创新的措施两方面,对商业银行财务管理的创新与改革这一命题进行深入探讨。

一、我国现代商业银行财务管理的现状

1.我国商业银行财务管理发展状况。近年来,金融市场发展迅速,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外资银行入华投资开办银行的数量越来越多,我国的商业银行不仅要与国内的银行进行竞争,还要同外资银行进行市场角逐。但是,我国商业银行现在仍存在着发展困难的问题,自身存在的缺陷没能得到根本上的改善。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打破僵硬的局面,银行的财务管理水平迫切需要提高,需要对财务管理作出深入改革。

2.我国商业银行财务管理体系存在一定缺陷,不够完善。我国商业银行的管理体系中存在着一个显著的特征,即总行对各分行负责人实行垂直管理以及双线负责制的财务管理办法。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完全由上级机构进行任命或调任,分支机构的各部门不具有任何参与权利,完全处于被动接受的状态,总部具有完全的人事权利。通常,各分机构的负责人由财务管理负责人进行直接担任,这一做法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从上级机构高下级机构整体的财务管理体系过于松散,不能形成集中的体制,不利于同一管理,也不鲤鱼通过财务管理工作对财务状况做出全面的判断和了解。

3.我国商业银行财务管理相关理念急需快速提升。在我国,很多商业银行还为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办法,没有将银行预算与银行战略目标结合在一起,即便做了预算管理也仅仅是简单的费用预算,距离全面预算的最终目标还有一定距离。银行没有形成推行全面预算的整体意识,传统的核算方法不能很好地深入到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中,导致资源无法合理分配、成本无法准确计量。同时,我国商业银行财务管理中出现的风险问题应对的不够全面也是不可避免的现状。

二、关于对商业银行财务管理进行创新的措施

1.增强对财务管理工作的预算管理。加强预算管理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推行全面预算,二是推行责任会计制度,三是对内部会计控制进行强化。在全面预算的过程中要注意与银行的战略目标以及经营战略相结合,强化内部管理,提高控制能力。商业银行存在分支机构众多、经营状况各异等一系列特点,要对各分行的利润、成本和投资进行详细的核算,以便对各分支机构做出科学、合理的评价和考核。针对我国银行财务管理现状,要对财务管理工作加大管控力度,有效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控制,以资金管理和成本管理为核心,及时监督、检查,发现偏差并及时纠偏。

2.对财务管理工作的相关流程进行进一步整合通过对国外成功的财务管理经验进行总结和分析,再结合我国财务管理工作现状,应采取“矩阵式”和“扁平化”并行的财物管理模式。根据银行的财物管理流程来帮助各个部门进行业务流程的制定,对各个业务部门的日常工作进行全面分析绘制业务流程图,同时在图中标明关键点和控制点,以做到清晰明了。同时,在工作中应对具体的财物收支进行重点关注,明确相关经手人的责任,切实做到责任到人这一原则,保证银行日常的财物管理工作顺利、正常进行。同时,在财务管理工作中实施费用定额、公开也是一项重要的原则。

三、小结

在全球化日趋完善的今天,商业银行所面临的发展和生存难题越来越大,具备良好的国际战略眼光才能进行更好、更快的发展。而财务管理的改革是促进银行良好发展的重要环节和核心,做好了财务管理工作才能顺利开展银行的市场经营活动。因此,银行需大力加强财务管理以提高自身竞争力,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汪文成.关于完善我国商业银行财务管理运行机制[J].现代经济信息,2014,9(15):12-13.

[2]崔磊.基于商业银行财务管理相关问题的探讨[J].现代商业,2014,5(4):23-24.

[3]丁仲德.我国商业银行财务管理中的问题及原因探析[J].青年与社会,2013,33(5):11-12.

作者:刘珊珊 单位:建设银行太原并州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