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城市规划通讯 财政部:公租房廉租房“房钱同并轨” 【正文】

财政部:公租房廉租房“房钱同并轨”

公租房   租赁住房   租赁补贴   增值收益   资金来源渠道  

摘要:<正>近日,从财政部获悉,为促进并轨顺利进行,地方政府原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的资金来源渠道,需整合用于公共租赁住房以及2014年以前的在建廉租住房。根据财政部最新的《关于做好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有关财政工作的通知》,需整合的地方政府原廉租房建设资金包括从基本建设投资安排的资金、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安排的资金、从土地出让收益安排的资金等。通知指出,廉租房和公租房并轨后,原廉租房租赁补贴资金继续用于补贴在市场租赁住房(含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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