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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假冒种子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作者:武合讲 山东贵和律师事务所; 菏泽274000
伪劣种子   法律责任   案例分析   内在质量   外在质量  

摘要:假冒种子、假劣种子、伪劣种子,是不同的法律概念,三者的法律责任,互不相同,不可混淆.假冒种子与种子的内在质量无关,假劣种子与种子的内在、外在质量都有关,而伪劣种子都与种子的内在质量有关,而都与种子的外在质量无关.司法实践中,常将《产品质量法》规定的假冒种子和《种子法》规定的假劣种子与《刑法》规定的伪劣种子相混淆,造成大量错案.福建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2015年2月28日以(2014)思刑初字第126号刑事判决书判决的杨德芳销售伪劣产品罪、康清楚非法经营罪一案,就是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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