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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教学论文赏析八篇

时间:2023-02-23 08:54:15

案例教学论文

案例教学论文第1篇

随着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越来越多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企业高技能人才加入高职院校教师行列,案例教学已被广泛的教学实践证明在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质量,提高学生综合能力,增强教学效果等方面成效显著。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高职院校的案例教学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案例教学资源缺乏,效用性不高

具体表现在缺乏大量实际案例素材,现有很多案例注重与教材基础理论的联系,缺乏代表性、典型性、吸引力,降低学生对学习的投入程度,影响案例教学效果。

(二)教师教学能力有待提高

案例教学对教师的水平要求较高,近年来,虽然案例教学被广大高职院校教师普遍采用,但是不少教师缺乏对新的教学方式的运用和驾驭能力,运用起来不能达到很好的效果。在这种情形下,实施“案例教学”是对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的一种考验。

(三)缺乏有效激励措施和配套机制

与传统教学方式相比,案例教学的准备、组织,再到实施,工作量较大,需要教师付出大量精力。因为没有足够的相应措施激励教师通过教学方式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积极性,甚至教师运用案例教学工作量的付出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教师运用案例教学的积极性会受到影响。

(四)组织讨论形式单一,缺乏有效性

在上课过程中,由于一些学生性格内向,在分组讨论中不配合,参与度不高,不愿意表达见解。另外,由于学生人数多、组数多,大大降低了部分学生的参与度,削弱了案例教学效果。

二、改进高职教育案例教学的对策

在高职教育教学中进行案例教学,必须结合职业教育的特点操作。针对当前案例教学在高职教育中应用出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对策:

(一)整合运用资源

建立一个符合高职教育特点的可供教师选择的案例库,更好地增强教学环境和过程的实操性。案例是案例教学的核心,案例教学中涉及的问题都是现实中真实的问题,在案例库建设时必须考虑到案例的真实性、典型性、针对性和问题性。学校可以为教师创设平台,到企业挂职锻炼,教师可以根据自己在企业或他人在具体实践工作中的经历撰写案例。

(二)实现案例教学与理论教学的融合

理论教学是开展案例教学的前提和基础,案例教学是理论教学的补充和完善,两者互不可分。根据高职院校教学特点和“校中厂”、“厂中校”的优势,依托教学工厂中实际企业环境,面对全真的生产任务,一方面,教师结合课堂理论教学,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将教学与生产实际融为一体,在实践中把生产任务转换为教学任务,把生产工艺流程转换为教学过程,把生产管理转换为教学场景管理,把生产产品的考核转换为学生成绩的考核,通过实施全真实训环境下的教学工作,提升教师专业技术水平,提高教师一体化教学能力和生产经营素质。另一方面,学生在真实的企业环境中进行实战训练,能切身体验企业的生产过程和接受企业管理文化的熏陶,学生在“做中学”、“学中做”,能强化职业素养教育,有效提高学习效率,更好地满足学生职业素养和专业综合能力的培养需求。

(三)建立案例教学的有效激励机制

案例教学要求教师付出更多时间与精力,如果没有健全的激励机制,愿意采用案例教学的教师就可能缺乏积极性。因此,有必要通过建立完善的教学评价体系,鼓励教师加强与企业实践的联系,主动学习和运用新型的案例教学方式,提高教师案例教学的积极性。

(四)合理设计案例讨论环节

案例教学论文第2篇

在课堂讲述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时,通过结合案例进行教学,以便加深学生对法学理论知识的认知和了解,更重要是增强学生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这种方法被称为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法最早是由美国法学院使用。经调研发现,在提升现代法学教学质量方面,案例教学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2为什么在法学课程中要应用法学教学

案例教学具有具体性、实际性,在法学课堂引入这种方法,利于把知识性较强的法论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的生活中,使学生理解法学理论知识,同时也可以引起学生的兴趣,因此对法学教学具有重要的意义。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2.1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法学教育的最终目的是使学生娴熟运用法学知识和原理去分析解决相关法律问题。因此在法学教学过程中,对学生要求有三点:一是掌握教材。因为教材能为学生提供系统的法学知识,可以帮助学生掌握法律基础理论。二是熟读法律法规。因为法律法规可以使得学生了解和掌握中国法律实际情况。三是学习分析案例。因为通过实际案例的分析,可以使学生将法学知识和法律法规综合运用通过逻辑去分析,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使得学生体会所学法律法规应用的环境和时机。

2.2培养自主思考

在传统的法学课堂上,授课教师的角色是组织者或者主导者,通过灌输式的讲授向学生传递知识,学生只需被动接受,无需自主思考。案例教学是启发式教学,它恰好可以弥补传统教学的不足和缺点。在法学课程中,授课教师通过法学案例可以组织学生进行小组讨论或者学生个人发言。通过这样的方式引导学生自主思考,将学生被动接受知识变为主动思考。更重要的是,这样的小组讨论方式可以使学生通过讨论、辩论对案例问题的认识从不清晰到清晰,对案例问题的理解从浅显到深刻,对案例问题给出的解决办法从不完善到完善。这使得学生在独立思考中形成严谨的法律思维,在不知不觉中提升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

2.3增强互动性

在传统的教学模式里,授课教师具有权威性,学生对教师的观点不能质疑和批判。但是案例教学中,教师可以通过案例,如对现在社会中出现的幼儿园教师虐待幼儿实践组织学生讨论,各抒己见。教师可以针对案例发表观点,学生也可以就案件发表个人观点。在讨论和辩论中,增强教师与学生的互动性,最终使得学生掌握运用法学知识分析案例、解决问题的能力。

3教学案例的模式

案例教学法有多种形式,在法学课堂上授课教师可以依据讲授的知识点的特征选择适合的形式进行教学。

3.1模拟法庭

学生在授课教师的指导下扮演案例中的不同角色,如检察官、被告及被告律师、原告及原告律师等,以司法实践中的法庭审判为样例,进行模拟审判。这一形式被称为模拟法庭。授课教师在讲述诉讼知识点时,可以应用这一形式。模拟结束后,教师对模拟状况进行总结和点评,让学生进入司法庭审模拟状态,感受真实的审判过程,使得学生对诉讼程序的印象深刻。同时,在模拟过程中教师也可以考察学生对知识点的掌握情况,以便针对重点及难点进行讲解和分析。

3.2课堂讲授

授课教师在对法学知识点进行基础上加入法律案例讲解,并对案例进行分析论证。这一形式被称为课堂讲授。课堂讲授形式对授课教师有较高的要求,如在案例的选择上应该有重点、有目的选择,选择发生在近几年的案例,选择难度由浅至深的案例。通过这一模式可以较为迅速地帮助学生掌握课程知识点,并且通过法学案例与理论知识的相互综合,便于学生构建完整的知识体系。

3.3课堂讨论

授课教师在讲解完课程知识点后,针对教学知识点选择合适的案例提出相关问题,组织学生分小组讨论,在讨论结束后,教师对讨论进行总结和点评。这一形式被称为课堂讨论。在法学课堂中使用这一形式,授课教师选择讨论的案例要明确选择案例的选择是为教学服务,是通过案例来阐明知识点。教师在总结和点评过程中,应该对案例中涉及的问题进行有理有据的分析,运用法律依据将案例中的法律知识点讲透彻,使得学生能够真正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3.4网络教学

授课教师通过网络向学生传递法学知识点和法学案例,引导学生自主学习。这一形式被称为网络教学。教师使用网络作为辅助工作进行教学,在课程开始前,通过网络将法学理论知识点及问题发给学生,引导学生利用网络查阅资料进行自主学习;在课程之后,教师也可利用网络向学生布置案例分析等作业。

3.5媒体教学

授课教师通过利用多媒体教学工具如电子教案、媒体视频播放工具向学生传递法学知识点和展现应用法学的场景。这一形式被称为媒体教学。利用多媒体教学工作不但可以提升教学效率,而且可以生动形象、图文并茂地展现法学案例和庭审等场景,这有利于提升课堂教学质量。

4应用案例教学法的关键点

在法学课程中如何成功的应用案例教学法?有哪些关键点需要关注?笔者从以下几点进行阐述。

4.1授课教师在课堂的定位是关键

在法学课程中使用教学案例法,教师必须准备定位,否则将会影响教学效果及质量。在案例教学过程中,尤其是在模拟法庭和课堂讨论形式下,教师的定位是指引者,指导学生讨论案例,避免偏离讨论方向和目标;及时回答学生的质疑和相关知识方面的回答,及时为学生提供帮助,这利于学生缜密分析案例并给出合理的结论。由此可以看出,在在运用案例分析的教学中,授课教师处于引导地位,同时也是一位导演,是一位策划者,是一位主导者。在运用案例分析的教学中,学生在这一由讨论到辩论再给出结论的过程中也会受益匪浅,因为这一过程可以培养学生法律逻辑推理能力、把握案例关键点的能力、区分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的能力。

4.2选择案例是关键

为什么要在法学课程中实施案例教学法?是为了吸引学生注意力?是为了课堂教学方式多样?这些都不是根本目的。教会学生将特定的法学理论知识与社会生活中的法律案例联系起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逻辑能力、思维能力去解决社会中的法律纠纷,这才是根本目的。这样的教学目的要求教师选取的案例必须有价值,能够连接前后的法律知识点,具有典型性,具有系统性,具有难度。首先,选取的案例应该包含较多的法律理论和法律规范,以培养学生在具备法学理论基础上可以解剖案例,以切实地提高学生的法律职业能力。其次,选取的案例要有时代性。与学生实际生活贴近的法律案例,具有时代性的法律案例,易于学生融入法律案例情景,进而通过案例掌握司法实践出现的新问题。最后,选取案例要结合教学对象。教师应该根据学生学习实际情况结合课堂教学目标选择不同难度等级的法律案例进行教学。

4.3平衡理论知识和案例教学时间是关键

在法学课程中,讲述法学理论知识的时间和案例教学的时间改如何分配?全部课堂时间用来进行案例教学是不合适的,这样不利于学生掌握法学理论知识。全部课堂时间用来讲述理论知识也是不合适的,这会导致学而不用的结果。因此,时间应如何分配是一个教学关键点。经调研统计,大部分专家学者认为普通的案例教学时间应该占据总课时时间的四分之一。对于特殊的法学知识点,如诉讼法等实践性较强的课程,授课教师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增加案例教学时间,给予学生较多的时间讨论案例,以培养学生成为学以致用的人才。

5结语

案例教学论文第3篇

(1)案例的教学性、可行性依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将案例素材设计成文字材料案例、图文混合型案例;讲解式案例、讨论式案例。案例内容要有利于教师引导学生主动对地理问题的探究,同时还考虑好案例的呈现、案例的分析这两个重要教学环节的可操作性。只有这样才能选编出利于探究式教学的地理案例。(2)案例的典型性、客观性地理案例要源自地理实际,符合客观性,并具有典型性,有利于学生对地理概念、原理、地理规律的掌握。(3)案例的真实性,时代性地理案例最好要与学生现实生活息息相关,比如取自乡土地理中的真实案例等。地理案例还要紧扣时代的脉搏,能符合学生的实际情况。总之,既能满足学生的实际,还能切合教学内容和便于教师课堂的驾驭,这才是高质量的地理案例选择。

二、探究式地理案例教学的实施过程

1.展示地理案例明确探究主题

地理案例可以通过文字材料和地理图象形式呈现,表现方式上有教师讲述,实际情境模拟再现,多媒体演示等。在案例运用上有讨论式案例、验证式案例(即讲解式案例)。案例呈现的时机也是多种的,可以先案例后原理,或先原理后案例,或案例原理同步,或一个案例体现多个原理、或多个案例反映一个原理。

2.激发探究动机创设问题情景

地理案例教学的目的是激发学生的探究动机,案例中的地理问题、情景创设可以是所给资料中的结论,也可以是事件的原因,还可以是对所给资料解释的假设。比如,地理1“冷热不均引起大气运动”中讲解大气的受热过程时,可以引入月球与地球距离太阳远近差别不大,但月球表面白天的温度可高达127°C上,夜晚低达-183°C,然后向学生提出这是生活在地球上的人类无法想象的,这是什么缘故呢?由此激发了学生的探究兴趣,从而主动探寻结论。

3.体会探究过程分析讨论案例

探究过程实质是解决问题的过程,让学生独立发现教学内容与案例情境之间的关联性,主动获取、处理案例信息、培养应用所学地理原理研究案例的能力。其操作的程序:先让学生个人体验———根据所给的资料和相关的条件提出要求;小组讨论———将高中地理案例与原理之间联系起来,讨论其发展规律。教师的作用———是参与者,引导学生通过案例分析、推导,营造探究学习的氛围,促使学生内化知识。而学生———是分析、研讨案例的主体。

4.拓展提升能力进行总结反思

在这过程中,教师对前一阶段的案例教学进行情景整合、帮助学生建立完善的知识结构,学会方法应用上的迁移,揭示案例所蕴含的地理原理,提高学生再次遇到相似问题或现象时的分析、解决的经验与能力,并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进行弥补。最后,为了给今后的学习埋下伏笔,可以留一些课后探究的问题拓展学生视野,开阔学生的思路。

三、探究式地理案例教学的课堂实践

案例教学论文第4篇

关键词:国际法;案例教学;网络教学法

北京法学教材编辑部早期出版的《国际法》统编教材,由王雪崖教授主编,参编阵容强,选材内容多,体系架构大,涉及林林总总的问题,行文40余万字。一般教学进程对它多按时空条件灵活处理。多年来,不少院校也有各自出书,更新教材、创意教学、功在先行。但是,各教材的体系、架构等理论与教法实践方面,包括王著1993年版,仍然超越不多。

先从统编《国际法》教材的科学性、系统性、稳定性谈起,这个三原则,是该书编者立下的游戏规则。

然而,该书各章的表现,却不尽人意,不少论述观点与材料相脱离,推理与论据匹配不足、体例与系统不够合拍等等。现在提出我们粗浅的看法,谨供大家批评、指正!

一、教材的科学性与系统性

理论体系是教材科学性和系统性检测的指标之一,也是释放、演绎教材和规范体例的核心及其材料结构的合理度。作为国际法与国际法学教材的内核、虽然两者各有其联结外国法的界面,但是案例教学法,都可以作为它们的操作系统而切入。从不同具体的要求及不同的培训目标看,一般区分为外事工作者与国际法学者两块,从而分别实施主导两种不同教材的教学模式。单就教材编辑而论,其教材体例定位,就各有其重点,并加以细化,提高科学性和系统性。外事工作者重在国际政经关系篇章,涉及外国法与国际法平台;法学者重在理论及未来法部分以及实体法;而司法官、仲裁员则重在程序法,如国际争端解决。当然,提升科学性、系统性,总不外乎理论实践的统一、不同时期各大学派的论述以及当今教学应运而生的网络教学法手段。然而《统编教材》体系颇似克隆外交学院讲义或吉林大学讲义。如果主编者据此视作稳定性的权威,那就大可不必!

其实,六、七十年代,英美海洋法学派,德、法大陆学派及其他整合学派(如前苏学派,加、日学派,非洲学派),早对国际法教材都有所刷新。前者,以詹克斯的著作为例,国际法体系突破了传统;后者,以荷兰出版《国际法百科全书》为代表,都凸现新论点。他们从不同侧面,反映了现代国际法新内容及其经典论点发展走向。国际法基础、发展法、合作法、环保法、预测法、案例教学法等,从理论到实践,对于《国际法》教材的编选大有创新的闪光点,特别是在体系的科学性和系统性方面,都有较大增广。例如詹克斯强调国际组织法优先、麦克斯首选合作法立论以及基于地区合作、区域国际法、可持续发展中区域国家和地区统一组织等,有其前瞻性观点。遗憾的是忽视了庞德的世界国家论。詹克斯似乎还偏爱和平法,忽视战争法,抛弃了国际法战争与和平的初始理念。我国周鲠生《国际法》,维护这个整体论,不幸《战争法》遗稿至今没有刊出。这对中国学派的成长,不能说这不是一个更大遗憾。

当前,我国编写《国际法》的更新条件,有着史无前例的全球文化资源优势。在知识经济的全球一体化的学术环境,便于对现有教材加以扩容,兼收各家各派教学法、各种观点方法,经过磨合,建构新体系。试看80年代,路易·汉金等人所编《国际法》,以案例为轴心,兼顾多种理论,受到拉美、澳、印等法学者青睐。九版《奥本海国际法》,兼容了不少学者的新论,便能与大陆学派菲德洛斯《国际法》(李浩培译)平分秋色,也为我们更新统编教材,添加一道新菜。值得我们更为关注的《国际百科全书》,其体例则重在程序法优先(第一卷《争端解决》,这为凸现案例教学法实践(第二卷《案例篇》),创立了教材与教学法结合的新体例。

我们大多数重视教材的可操作性。劳特派所编的《奥本海国际法》最大成功处,是尽人皆知的,该书1905年版,不过20件案例,而在1955年修订中增至790案例。阿库斯特在他的《现代国际法概论》一书中,也应用了一百多件案例。参照按该书提供案例的量比,《统编教材》至少应用三、四百件案例;而按劳特派特的《奥本海国际法》一书的比例,统编教材应该应用案例,将是一千多(哈佛大学MBA课程采用800个案例进行课堂讨论教学)。这为教材更新换代,教学实践提供了大菜单。

二、教学法管见

我们之所以强调案例的补充,是因为案例是教学法最优资源。它提供和为教学营造从感性知识到理性知识,具体到抽象的自然有序的教学认识过程,也是网络远程教学及课件的整合集成,有助于学生全息地(在课前预习及课堂讨论)生动灵活掌握理论、原则、概念;能够用专家软件或可视电话、电视会议等方式引导学生,从而有效进行法律论证,并能突破传统教材那种政治理论多于法律论证的旧体系。而且可以排除那种空泛论证冗长进程,引用实证材料不足所形成的那套泡沫理论。如果在案例中就法律事实立论,自然会观点和材料无缝结合,教学效果就不大一样了。这种反映科学性和逻辑性,必然增强说服力。因此改编、更新中国国际法学教材,施以案例教学法贯穿其中,是我们当前国际法教学改革不可忽视的问题。

作为国际法学需要创新理论以及编写教材运用的不同体系,然后经过实践并以国际论坛资源不断修正,而逐步提升形成创意和学说。中国国际法学派就将在国际法实践与教研中建立。然而这本《统编教材》和国内其他教材一样,显然局限在一种传统国际法体系。它突出了国际法主体问题,而回避了国际法的客体界定。这不但属于旧体系的残缺,而且理论上和实践都陷入了困境。既然定义了国际法主体,逻辑上必须明示国际法客体。除非像阿库斯特在《现代国际法概论》中尽现海派风格,忽视大陆学派,不顾体系结构如何以及主、客体概念之类。但是,这些知识点在教学理论和司法实践都无法避免。试看国际条约规范中主体一词也有相对的客体解说;教科书中也常用主体和客体匹配;也常用对象一词以代客体。例如,周鲠生《国际法》第306页出现引渡主体、引渡对象,也可说是引渡客体。苏联伊格纳钦科与奥斯塔平科合著《国际法》,及斯塔克《国际法导论》均保持古典国际法主体说。我们认为,创设客体说,也是保持体系的逻辑性、科学性。在国际刑法中,主体为国家,而个人和法人一般作为客体;跨国公司的特殊条件下,他们转化为主体,那就是法性转化、未来法的特点。

因此,我们认为,传统国际法体系中创立了客体说,确具有科学性和实践性(《和平解决国际争端修订书》中的标志第80条、5条),是改编教材不可忽视的,或者以对象一词代替。为了适应国际社会法律关系巨变,以至本来能够科学说明的问题,不应弄得比较复杂。例如,统编教材《关于个人和法人有无国际法主体资格》要以国际法主体、客体性易位说明,问题就简单多了。当然,违背法理的错位应该防止。

体例结构上,统编教材将《居民》一章,远离主体之后,不如吉大《教材》、上海法研所《讲义》,将该章接主体之后,反映出系统性、系列化因果关系生成的,而将个人作为客体、主体,易位乃是一般性与特殊性的线性规定。又如,WTO、OPEC、APEX等一类,这些国际组织间法律行为或争端的解决,更是全球经济及市场接轨有关联的,而且地区冲突问题更是层出不穷。尤其是地区武装冲突和国际恐怖活动、国际刑事犯罪等,统编教材忽略了不少敏感地区的国际组织,如:非统组织、阿拉伯联盟、南联盟共同体等。国际经济法组织,遗漏更多了,如伊斯兰银行等等。值得注意的是主体与客体的扩大是大趋势。这是国际经济法的发展;而且突显了新概念的转化,例如:跨国公司、卡特尔等,大都认为应该界定为主体。

三、关于案例教学法的操作采集

科技的超速发展,推动案例教学法。多媒体网络教学法,已经进入社会科学的各领域。我们法学工作者称之为泛化,它的神通被哈佛商学院发挥得淋漓尽致。

案例教学可以说是哈佛的代名词,这是它的首创。一项案例通常是对一个实际管理决策情形的真实描述,篇幅一般在1030页左右,目的是用于阐述商业原则和总结经验教训。尽管一些有名的商学院认为,像成本会计、应用统计和基础金融这样的课程仅仅依靠研究一些案例是不够的,但是哈佛仍然坚持己见,相信这是训练学生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最佳途径。在哈佛,所有的课程全部都是采用案例教学法来讲授。

80年代初,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院长来过新疆大学,曾经开过座谈会,案例教学法没有引起大家注意。而今,我们该重述这种行之有效的辅助教材和教学方法了。社会教学领域中,案例教学总在扩展其空间,还是借鉴一下哈佛吧!

哈佛的全日制MBA学制为两年,其中第一学年的所有必修课全班同学都是在一起上课的,使用同一个教室。在课堂上,每个案例是通过教授和全班同学对话的讨论形式来完成的,整个学习生涯中大约要用800个案例。学生们必须在课前认真阅读和分析每个案例,在课堂讲座时说出自己对案例的分析和看法。课堂讨论的进程由教授掌握,尽量使全班同学的想法达成某种程度上的一致,或者至少得出案例本身能阐明的几个结论。

大部分课程是由任课教授随便叫起一名同学作开场发言而开始的,这位同学要花5—10分钟来总结案例中的几个要点,为理解案例提供一个分析框架,还要为解决案例所描述的问题提出行动方案。接下来,他可能不得不对其他同学对他发言的指责进行反驳,他发言得分的情况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他同学的反应。不管发言内容多么中肯贴切或者是纯粹胡扯乱谈,只要发言就能得到课堂参与分,而课堂参与分在每门功课的最后得分中往往占多达50%的比例。因此,每个学生都竭力争取尽可能多的课堂参与机会,课堂讲座常常是唇枪舌战,火药味十足。但有一条原则,就是一个观点如果别人先说了,你就不能再说同样的观点,否则等于浪费时间,不尊重别人。

学习小组在哈佛也是一个很重要的传统,一个好的学习小组是整个学习生涯中能够取得成功的关键。学习小组的成员通常是在深夜或者早晨上课前的时间聚在一起进行讲座,在这种讲座中大家互相启发,确保案例中的要点不被遗漏,并且可以在一个比较宽松随便的环境中发表自己的见解。因此,很多人说学习小组,是哈佛商学院学生社交过程的一个不可缺的部分,如果不参加一个学习小组,那么就意味着你的哈佛经历会有不可弥补的遗憾。

一般地说,及时采集新案例是十分重要的。这通常还是要通过谈话来进行,在谈话过程中会非常注意细节,从细节中可以得出很多信息。与一个人谈话往往会有不少不真实的东西,但是与20个人谈了以后,这些不真实的东西就会被逐步地滤去,真实的一面就会出来了。

整个案例制作的时间有的时候要花很长的时间,不过你知道,通常的工作都是几件案例连接在一起展开的。所以很难说清一个案例的制作具体花费了多长时间。

要说清楚哈佛一共采用过多少案例也是很难的,教材在经常地改变,过时的案例被淘汰,新的案例补充进来。有的时候一个案例可以用很长时间,教授们会把一个80年代的案例改到90年代来用,但也有时有些案例还没有进入教学就被淘汰了。总的来说,哈佛的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大概会碰到数千个案例。

四、教材的可操作性及其修订、增补

新教材编写的基础平台,有全球国际法学各派和国内各派的提供在空中课堂的共享资源,也离不开当前各种教材的修订与增补,以便及时提高教材、教法水平。

法学编辑部在该书《说明》中提出内容、体例和文风问题,首先从教学的可操作性看,是值得研究的。如果作为国际法教材,那么国际法原理、国际法史,以及实体法(部门法)外,还应有程序法及未来法介绍,以及涉及各学派的比较研究(如各国的条约保留条款与国际法和该国国内法的关系等),并比较详尽介绍我国对国际法各领域内的具体态度和立场。

其次,从国际政治、社会关系法的视角看,某些国际法学基础理论的问题不难解决。而《教材》中的疑难则不少,如《教材》第26页提到它们是否有层次,没有答案。其实,层次就是等级,区别就是政策人人皆知。

再次,由于国际法学内容的广包性,以及国际法统编教材的特殊地位,该国际法学教材,难于达到合二为一。就以法源而论,其渊源辅助资料以及反映中国对国际法的原则立场,也必须适应国际社会发展变化。统编教材不必以政策继承性而提出稳定性,忽视及时修订增补工作。相反,为了增强教材的实践性,就必须反映当代国际法新发展及其方向,例如区域国际法、大小集团国家组织法等。应该指出,作为未来法(LexFerenda),国际法学教材应该研讨国际新秩序和人类法(新人权法)等。

参考文献:

[1]周鲠生。国际法(上、下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

[2]李浩培译:国际法(上、下册)[M].北京:法律出版社,1987。

[3]邱宠达:现代国际法[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

[4]陈世材:晚近国际法的发展[M].北京:中国教育出版社,1986。

案例教学论文第5篇

就构成教学活动的要素而言,活动的主体是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学生以课程内容为中介,以一定的目标为追求,共同参与到同一活动中去,从而构成一个完整的教学活动,即教学是由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构成的一种复杂的现象,那么如何设计这一教学活动使得教师和学生共同参与能够实现其目标便成为课堂教学的首要环节。在以行为主义占主导地位的学习理论支配教学实践时期,学习被看作是刺激与反应之间联结的建立或习惯的形成,强调当学习者对特定刺激进行适当的反应时,应当对学习结果进行适当强化。并认为环境对学习有重要的影响作用,在这里学习等同于刺激与反应行为的结果。在行为主义者看来,教师的主要职责是提供一系列有序的刺激项目即学习项目,学生从自身原有的知识结构出发,通过刺激—反应—强化的步骤开展学习,从而获得要求他们学习的知识。正是以行为主义理论为指导,程序教学成为了高校课堂的基本教学模式。在这种教学模式下处于主导地位的教师将教学内容分解成若干个小单元,严格按照逻辑顺序将其信息转换成一系列的问题与答案,从而引导学生一步一步达到预期的教学目标。可见,在行为主义的学习理论中人们关注的焦点在于提供教学。由于行为主义学习理论只强调行为,注重学习环境对学习的影响,把学生作为知识灌输对象而忽略了学生内在认识结构和学习能力,因此,行为主义学习理论对于人类学习过程的解释是不完整的。随着对人类学习过程认知规律研究的不断深入,认知学习理论的一个重要分支—————构建主义学习理论在20世纪80年代末逐渐兴起,并深刻地影响着现代教学模式的变革。构建主义学习理论认为,学习是学习者在自己原有经验、知识、概念、技能、信仰、习惯等因素的基础上,所进行的主动、积极的意义构建过程。其强调学习者在学习过程中的自主构建、自主探究和自主发现,并要求将这种自主学习、基于情境的合作学习和基于问题解决的研究性学习结合起来。从上述学习认知出发,构建主义对教学提出了以下主要观点:(1)明确教师与学生的角色。在教学中强调学生的认知主体作用,又不忽视教师的指导作用,提倡在教师指导下以学习者为中心的学习。教师的角色已从传统的知识传递者转变为意义构建的帮助者、促进者,学生是信息加工的主体,是意义的主动构建者,而不是外部刺激的被动接受者和被灌输的对象。(2)重视原有知识经验。教师应当以原有的知识经验为新知识的生长点,引导他们从原有的知识经验中,生长新的知识经验。这一思想强调教学不是知识的简单传递,而是知识的处理和转换。(3)提倡合作学习。事物的意义缘于我们的构建而存在,每个人都会以自己的方式来理解事物的某些方面。因此,教学要增进学生之间的合作,使得学生了解哪些与已不同的观点进而获得更全面看问题的视角,对事物的理解也会更加丰富且全面,这就是合作学习的理念。(4)倡导情境教学。知识不是通过教师传授得到的,而是学生在一定的情境即社会文化背景下,借助他人(包括教师和学习伙伴)的帮助,利用必要的学习资料,通过意义构建的方式而获得。由于学习是在一定的情境下借助他人帮助即通过人际间的协作活动来实现意义构建的过程。因此,学习环境中的情境必须有利于学生对所学内容的意义构建。理想的学习环境应当包括情境、协作、交流和意义构建四个部分。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利用教学资源,创造有利于学生构建意义的情境,组织学生进行探究和协作活动,通过教师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的讨论交流,发现知识、理解知识,并最终通过意义建构形成自己的知识结构。由此可见,教学过程实质上是帮助学习者形成新知识意义的构建过程,而在教学过程中创造一种理想的学习环境是有效实现这种意义构建的关键。案例教学虽然比构建主义出现的早,但它与构建主义学习理论相一致,故近几十年来被广泛传播到世界许多地方,被认为是代表未来教育方向的一种成功教育方法。案例教学通过案例形式模拟或再现现实生活中的具体情景,让学生把自己纳入案例情境中,并组织和引导学生对案例进行调查、阅读、分析、讨论和交流,从而理解和构建某些知识,进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案例教学在实施中,可分为引入案例、分组讨论、课堂案例分析、效果评价四个基本环节。引入案例就是教师围绕当前学习主题的要求运用案例来创建一定的问题情境,其中包含了某些教学疑难问题的解决过程与方法。引入的案例应着眼于学生智力的“最近发展区”即学生原有的知识经验,并为学生提供带有启发性的内容,激发学生完成课程任务的兴趣。学生通过认真阅读、分析和思考案例的基本信息,设身处地进入案例所呈现的情境,生产自己的认识,形成独立见解。分组讨论中,学生相互之间交流,相互启发,加深各自的理解,使原来多种意见相互矛盾且观点纷呈的案例讨论逐渐变得明朗、一致起来,在共享集体思维成果的基础上获得对当前所讨论案例较为丰富且全面的理解。课堂案例分析是案例教学的中心环节,需要教师和学生在课堂上共同完成。教师可以提供一个能够帮助学生分析和理解案例的脚手架,包括模型、揭示或线索启发学生的思维,鼓励学生主动参与课堂讨论,独立地去思考、去探索以便找到合理的结论或找出充分的理由支持自己的观点。探索起始先由教师启发引导,然后鼓励学生自己去分析,探索过程中教师要适时的指导,以帮助学生沿着分析案例、理解案例、做出推理、形成认识的构建路径攀升。对学习效果评价包括学生个人的自我评价和小组对个人的学习评价。评价内容包括自主分析和理解案例的能力、对小组协作讨论所作出的贡献、是否完成对案例的理解和知识的形成。从上可以看出,案例教学明确以学生为中心,要求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鼓励学生独立探索,让学生能根据自身行动的反馈信息形成对问题的认识和解决方案。案例教学非常重视情境对问题认识的作用,通过创造有利于学生理解问题的情境,使学生身处地进入问题所呈现的情境。案例教学倡导教学的合作互动,通过教师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互动交流,产生认识,形成观点,最终通过意义建构形成自己的知识结构。总之,案例教学突出主体性、探究性、创造性的教学理念,强调知识的生成性和创造性、教学过程的开放性、教学氛围的情景性以及与其它教学模式相交融的教学原则。案例教学不仅表现为一种教学方法,其实质上体现着一种新教育思想和新教学观念。

二、中国高校案例教学中的实践偏差

案例教学被运用在我国高校课堂教学实践中,由于一些教师对案例教学存在着理论上的认识误区,导致实践中案例教学偏离了方向。(1)单纯地将案例教学看作是一种教学方法,而忽视学生行为的转变。案例教学明确以学生为中心,要求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学生在课前应保证事先对案例做充分的准备。根据教师事先布置的案例问题,学生对案例进行认真地阅读和分析,必要时还要查阅相关资料与书籍甚至进行一些实地调查,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参与到课堂案例分析与讨论中来。这是由于一个学生参与案例讨论的能力和从案例讨论中学习的能力,与其准备的数量与质量有着直接的联系。一些教师虽采用了案例教学的方式,但学生普遍存在主体意识缺乏。一直以来应试教育扼杀了学生作为学习主体的能动性,习惯于被动地接受知识与记忆知识,而不是积极主动地思考。因此,相当多学生事先不进行准备,不主动发言,即使在课堂上被提问,或未紧扣案例作分析,答非所问;或流于表面,缺乏深度和广度。案例教学事实沦为了教师案例讲述为主,个别指定学生发言的独角戏。如果学生仍然热衷于自己传统的角色,把自己置身于教学过程之外,只是作为一个旁观者,案例教学也就失去了意义。(2)一些教师把案例教学与教学举例混为一谈,单纯为吸引学生兴趣、增强理论说服力而引入案例。案例教学非常重视情境对学习的作用,通过创造有利于学生理解问题的情境,使学生身处地进入问题所呈现的情境。引入案例就是围绕当前学习主题的要求来创建一定的问题情境,使学生将自己纳入案例情境中,并组织和引导学生对案例进行调查、阅读、分析、讨论和交流,从而理解和构建相关知识,进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案例选取应考虑到学生既有的知识水平,并能为学生提供带有启发性的内容,激发学生的兴趣。然而,很多教师把案例教学更多的局限于举例讲解范畴,教学只停留在为案例提出解决方案的层面,缺乏深入探究案例背后的理论知识。在教学过程中,学生充其量只是理解了几个具体案例而已,而非触类旁通,这很难达到通过案例教学培养学生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能力的预期。在选择案例时也存在诸多问题,如一些案例选择缺乏典型性,不能很好地与教材知识点结合,学生对案例的理解不能举一反三。一些案例缺乏启发性,不能给学生留下较多的探究空间,结论可以从教材中很容易直接获得,起不到案例教学中知识生成的效果。一些案例论述模糊,缺乏明确的背景说明,使学生难以深入分析案例。部分案例内容枯燥老化,很难引起学生阅读的兴趣。许多学校虽然重视案例教学的应用,但在案例的搜集、管理与选编等方面仍然比较滞后。(3)一些教师对自己在案例教学中角色认知不准确,教学方法过于简单。案例教学虽强调学生是学习的主体者,但又不否认教师为学生学习的促进者、组织者和指导者。教师在案例选取、教学准备(包括相关理论知识准备和课前学生指导)以及教学流程设计(包括教学环节和流程控制)等工作中体现自己的角色。目前我国高校教师普遍没有接受过案例教学的系统培训和学习,案例教学的经验技术缺乏,往往把握不好自己的角色,经常出现缺位或越位现象。或过分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教师忽视了引导作用,不能对案例讨论进行有效的组织和控制,片面追求热烈的课堂气氛,小组讨论流于表面,缺乏深度和广度,甚至出现学生讨论偏离主题而未能加以引导。或担心驾驭不了课堂局面而过分严格掌控讨论过程,教师对学生讨论中的片面言论或错误之处急于纠正,学生怕说错,在发言时有顾虑,打击了学生发言的积极性,使其不能自由充分地展开讨论。小组讨论过程中也产生搭便车现象,个别学生不努力或不实质性参与,他们最后也会由于小组中其他成员的努力而取得好成绩,这不利于激励学生积极参与到教学中去。

三、结束语

案例教学论文第6篇

19世纪末,哈佛法学院率先提出并实施了案例教学法,之后广泛应用于管理专业教育中。案例教学是一种通过模拟或者重现现实生活中的一些场景,让学生把自己纳入案例场景,通过讨论或者研讨来进行学习的一种教学方法,主要用在管理学、法学等学科。教学中既可以通过分析、比较,研究各种各样的成功的和失败的管理经验,从中抽象出某些一般性的管理结论或管理原理,也可以让学生通过自己的思考或者他人的思考来拓宽自己的视野,从而丰富自己的知识。案例,又称为个案、实例、事例等,是实践活动中发生的带有普遍性、代表性的典型事例,它反映一个问题、一件工作、一个事件发生、发展和演变的过程,通过对这些典型事例的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思路[3]。笔者所在经管学院,与当地多家知名企业建立了紧密的校企合作关系,作为合作良好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XO公司就是其中的典型。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生产与销售羊毛衫、针织品、针织服装、梭织服装等,公司目前的组织结构按职能分为设计、采购、生产、销售、财务、行政、质检等7个部门。其中,采购部门的职能主要是对公司所需服装面料和辅料进行采购活动,及时跟踪和管理服装原料和辅料的使用情况并登记归档,另外还负责定期对公司的供应商进行评价、考核和选择。

二、案例教学在应用型高校《采购管理》课程中的实践

(一)采购组织。学生们实习发现,XO公司在总经理之下直接设置了专门的采购部,采购部目前共有11名工作人员,他们日常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负责评价和选择公司的原料供应商,建立合格原料供应商档案,并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考察和审核,选择最合适的原料供应商;二是收集采购信息,及时收集采购原料的市场信息,为采购在价格上创造优势;三是制定内部采购流程和相关采购制度,使采购活动井然有序且能与其他部门同步协调。按照教材定义,采购组织是指为了完成企业的采购任务,保证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由采购人员按照一定的规则组建的业务职能团队[4]。采购组织在公司组织架构中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采购组织的好坏能够对采购管理的实施产生积极或消极的影响。很多学生发言中提到,XO公司采购组织的运行效率不高。目前,采购部是一个独立的部门,依旧只是完成供应的工作,很少与其他部门就工作进行沟通,因此工作上也缺乏协作。例如采购部与销售部,销售部不知道生产服装所用材料的采购价,采购部门也不知道公司服装的销售价格。很明显,这两个部门很少交流工作,控制成本这一工作也就无法做得更好。另外,部门中没有专门的跟单人员,催货人员、管理合同的工作人员等,如此每位采购工作人员的工作量比较大,他们需要进行申请、找寻供应商、洽谈价格,下单、物料跟踪、对账、申请结款等多项工作,因此就没有太多时间去了解物料价格的走势。采购部的所有工作中与财务部、生产部相关,如申请付款、制定采购工作的规定、申请批复的程序等,这些工作只是为了对采购人员进行监管,没有达到在采购中节省成本、增中利润的目的。在采购的整个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的工作都会降低工作的效率,尤其是不在公司管理范围的供应商,如果采购的时间加长,产品的生产就需要不间断地提供大量的原材料,这时公司就必须支出相应的资金,进一步增加了对采购进行管理的难度。于是,学生们通过前置课程的学习,基于供应链的思想,结合XO公司实际对其进行了优化设计,通过学生们的发言和总结,大家认为该设计是在原有的采购部的基础进行整合而成,但是具有职能更明确、流程更合理的特点。它将采购部细分为采购管理、采购计划和采购执行三个组成部分,采购管理的主要职能是负责制定部门的工作准则和预期目标,对订购单进行签订与审核,改进和完善公司的采购体系、对产品的采购进度进行管理和跟踪、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对供应商进行选择并建立密切伙伴关系、处理退货问题等工作;采购计划的职能是撰写企业的采购计划、采购支出的预算以及设计采购的具体实施方案等;采购执行的主要职能是登记购货单、对合同进行初步的拟定、与供应商就价格、付款的方式、交货的日期、验收方式等进行谈判,登记交货记录、向公司申请采购支出、操作采购管理平台等。(二)采购流程。XO公司目前采购的内容主要有服装原料和服装生产设备两大方面。服装原料方面又分为服装面料的采购、辅料的采购和成衣的采购。服装生产设备方面主要包括设备和零部件的采购。案例教学中,侧重分析公司服装原料的采购流程。XO公司生产部根据生产任务制定生产计划,并结合库存情况计算成衣所缺的服装面料数递交给采购部,采购部根据具体需求,综合考虑现有的库存量,品种、数量等多方面的指标,然后向上级提出采购申请,最后由XO公司的总经理进行审核,如果审核通过则可以继续接下来的采购步骤,否则则无法进入采购计划的制定环节。采购部根据公司生产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采购计划。根据供应商的价格、质量、价格协议、优惠方案、供货方式、结算条件等方面来综合评估,选择最佳供应商作为合作伙伴,并由采购部与其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签订之后,采购部再根据采购合同条款要求供应商定期发货,收货后采购部组织业务部门进行验收。质检部门对所有的货物出具验收证书,不合格货物发回供应商,验收合格货物办理入库手续。采购部核验供应商的供货清单与货物种类是否相一致,在确认没有任何出入之后到财务部门办理付款手续。实习中学生们发现,XO公司采购流程存在一定问题。采购工作的环节数量多,时间长,涉及部门与人员较多,因此工作中常会出现脱节、重复和停止等问题。由于采购人员工作内容多,与供应商签订合同过程中,只重视原材料的价格,无暇关注供应商的实力,有没有更低价格的供应商,材料出现问题的解决办法等。通过讨论,大家认为应对XO公司采购流程进行优化,特别是要吸收协同作战互利共赢思想,变库存采购为销售订单采购,将采购质量控制由事后控制变为事前控制,在根源上保证采购服装原料的质量,注重与供应商的合作共赢。XO公司各个部门需要通力合作。首先,销售部门应将签订的服装订单及时交付生产部门,其次,生产部门依据接到的订单制定生产任务,接下来生产计划人员计算出任务的总工作量并录入生产系统中的产品数据管理得出所需多少服装面料,多少辅料,接着查看仓库管理系统的信息,最后决定所需要采购的数据。同时质检部和设计部从产品数据管理中查看信息给出所需原料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最终采购部门结合各部门的要求充分考虑服装原料需求量、原料质量要求、技术指标和库存信息拟定采购计划,制作出采购清单。销售订单采购是基于订单驱动的,和库存采购基于生产需求驱动而采取分散采购不同,它最大的特点是集中采购,从而使得采购人员的效率得到提高。(三)供应商评价管理。目前,XO公司在国内的供应商数量接近150家,所在省份涉及12个,公司在订购服装生产原材料时,为了从市场上众多供应商中挑选出一批高质量的合作者,公司建立了一套供应商资质考核体系,从价格、交货期限、服务水平、货物质量和合作态度五个方面来综合评估。具体操作方法是,对每个指标设置五个打分标准,即优秀(90)、良好(80)、中等(70)、较差(50)、很差(30),将每个供应商的考察结果绘制在表格上,然后将所有供应商的打分表格绘制在一起进行比较,选出综合得分比较靠前的供应商。结合教材中的理论,学生们提出XO公司评价供应商的标准不科学,没有注重定性分析与定量评价相结合。XO公司在选择与评价供应商的工作中,是针对材料价格、材料质量、交货时间、供应商实力以及合作的诚意等问题开展工作。这些条件项较多,但没有将其量化,也没有指出各项条件的重要程度来完善选择供应商的细节工作。这一问题使评价供应商的工作主观因素较强,评估工作过于随意,评估的结果无法全面、科学、真实地反应每一位供应商的实力。因此,在采购过程中,仍然是更注重采购材料的价格。公司在供应商处采购材料时,选择价格更低的供应商,选择之后再利用其他办法对材料进行监控与管理,通常会以采购材料的数量进行监控与管理。在合作周期上一般是短期的合作,虽然获得了比较合理的价格,但因为与多家供应商合作,只一味考虑价格,无法与供应商形成长期的、稳定的合作关系,因此材料质量、收到货物的数量与时间都出现不少问题,也影响了公司生产部的工作。学生们讨论认为,XO公司评价权重的确定具有很强的主观性,这样就不能对供应商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价。如果仅仅以价格、质量、交货速度等单性能指标为评价标准是不完善的,应将供应商的技术能力、产品竞争力、服务合作性、财务和人力资源指标等也纳入评价体系。技术能力不仅能够影响供应商的产品竞争力的高低,而且对XO公司产品的质量造成影响。供应商的产品竞争力主要由产品合格率、准时交货率、价格高低等指标决定。供应商的合作不仅表现在产品交易的过程中,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够沟通和协调是更重要的指标,应将服务合作性作为重要指标纳入供应商的评价体系。财务指标在评价供应商的财务风险、运作能力方面也是十分重要的指标。另外,人力资源环境评价应主要从组织结构合理性、员工技术水平、考核方法以及企业培训质量等方面来开展。

三、案例教学在应用型高校《采购管理》课程中的思考及建议

通过校外实习实训,回到课堂结合实习企业案例进行研讨交流,学生们能够真切感受到采购管理理论与实践的差距,并能结合所学理论提出一些对策建议,特别是多数学生踊跃发言积极讨论,让我印象深刻同时也很受鼓舞。(一)精选案例,发挥教师的教学主导作用应用型高校任课教师仅有理论素养已经不能满足实践要求,还应有企业的实践锻炼经历,在实践中积累采购案例素材,从而在课堂教学中案例运用游刃有余。应用型高校应鼓励教师深入企业开展考察和咨询活动,选派教师脱产去企业挂职锻炼,如笔者所在的经管学院就先后选派老师参加“百名人才进百企”、“科技人才进企业”、“博士服务团”等企业挂职锻炼活动,既为地方做好社会服务,又能深入企业锻炼提升实践能力。《采购管理》案例教学效果如何,关键是于教师对教学过程的主导作用。任课教师应在案例讨论中引导讨论方向,鼓励学生提出不同的见解。在与学生交流讨论时因势利导,启发学生结合身边实例分享感悟,挖掘案例背后蕴藏的采购理论知识,激发学生运用采购管理理论分析生活实践的兴趣和热情。(二)积极参与,发挥学生的教学主体作用应用型高校《采购管理》课程案例教学,目的是让学生掌握采购管理理论方法,以便在实践中能够灵活运用。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任课教师在案例的选取及讨论总结等环节都应让学生积极参与进来。特别是对于实习实训环节,提前布置相应的观察点,让学生在实习环节就能带着问题去观察思考,并能从不同课程的角度多侧面审视,培养学生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教学过程中,任课教师也可以结合具体章节的知识点,课下随机调研几位学生,就他们感兴趣的案例素材进行摸底调研,深入了解学生当前的关注点和话题点,有针对性地从采购案例素材库中选择当前最合适的案例。并根据当前的学生实际,多角度设置相应的问题,组织引导学生对案例进行深入讨论,尽可能地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提高学生的参与合作意识,引导学生主体作用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

参考文献:

[1]赵敏.游戏启发式教学在《采购管理》课程中的应用[J].物流技术,2017,36(2):189-192.

[2]马涛.高校基础课教学管理的思考[J].北京印刷学院学报,2012,20(2):68-73.

[3]秦小辉.案例教学在采购管理课程教学中的应用研究[J].物流与采购研究,2009(10):137-138.

案例教学论文第7篇

伴随着扩招,生源质量也有所下降,显得参差不齐上同一门课,有些学生学习能力比较强,课堂不能满足需求,显得&吃不饱’;另外有些学生又不能跟上课堂教学的进度,学习比较吃力因此,理论力学课堂改革就显得很有必要学生学习新知识,第一印象"""感性认识是很重要的只有通过感性认识抓住学生的好奇心,才能有兴趣把相关的内容学习好,甚至于通过自学来满足自身对知识的渴望而通过工程案例教学不但可以激发学习基础较差的学生的积极性,还可以通过大量工程案例的引入满足学有余力的学生对课堂外知识的渴求工程案例的教学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实现。

1.工程案例的整理及提炼和力学相关的案例可以说是随处可见,小到日常生活,大到航空航天怎样选择合适的工程案例就显得比较关键好的工程案例既能引导学生快速理解工程背景,又能提炼工程当中的力学原理,达到实践和理论有机结合的效果因此,工程案例的收集整理就很有必要了比如理论力学当中的力矩问题,就可以用常见的吊车起吊重物来举例说明:某事故现场,吊车起吊出事的卡车,结果卡车没吊上来,吊车反而由于起吊位置选择的不合适而翻倒了这个实例可以很好的说明力矩,通过这个实例学生也能快速的将力矩理论与工程实际结合起来又比如裂纹和断裂,这两个概念相对而言比较抽象只有比较专业的课程才会谈到与裂纹有关的断裂问题裂纹和断裂也可以通过生活当中的实例来说明:乘坐公交车应该是很多人都有过的生活经历,而公交车的安全锤就可以很好的说明裂纹和断裂公交车上的红色安全锤是为了在紧急情况下让乘客逃生用的当公交车出现紧急情况时,乘客只需要用安全锤敲击钢化玻璃的四个角由于安全锤锤头很尖,接触面积小,手握安全锤大约用两千克的力就可以砸开玻璃的边角对钢化玻璃而言,一点点的开裂就意味着玻璃内部的应力分布受到了破坏,从而在瞬间产生无数蜘蛛网状裂纹,此时只需用锤子轻轻的再砸几下就能将整面玻璃砸开用这个实例不但可以讲清楚裂纹和断裂,还可以阐明应力和应力集中,可以将学生的理论学习与实践紧密相连。

2.工程案例的讲授有了好的工程案例,还需要有好的教师在合适的章节恰如其分的引入这就对教师的综合素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毋庸讳言,力学尤其是基础力学,上课教师的数量偏少,质量也略显不足针对很多二本院校,基础力学的上课学生比较多,教师的教学任务相对较重,这也使得很多教师没法精心研究工程案例在教学当中的运用另外,有些高校的基础力学教师并非科班出身,这也使得教师自身对有些课程的理解还不是特别深刻,当然也就不能更好的促进课堂教学的完善和发展。

二、工程案例教学的实践

案例教学论文第8篇

纯粹意义上的案例教学法最早于19世纪末被哈佛大学所提出,指的是以法律案例为教学平台,通过案例所描述的法律事件带入课堂进行情景教学,让学生通过自己对法律事件的阅读、分析、群体讨论甚至作为某个角色进入特点的法律情景,建立真实感受,追求解决实际问题的最佳方案。教师引导学生启迪学生的思维,培养其推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通过归纳或演绎的方法实现和掌握蕴含与法律案例中的法学理论。

通过运用案例教学法达到培养学生活学活用法律理论的教学目标,以法律实务案例,形象地说明法律的理论知识,分析研究案例加深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和掌握,激发思维的积极性、主动性,以强烈的学习兴趣掌握有关法律知识技能。案例教学法强调教师与学生的共同参与性,将学生纳入到课堂活动中,容易形成良好的课堂互动,通过让学生开展合作性学习,以交流、互动的方式进行探究式学习。案例教学法区别于一般法学教育的方法在于,该种教学方法以案例为主导和线索,通过对案例的解析,使学生掌握知识技能的方法。有点学者提出“:纯粹的案例教学法在我国缺乏相应的背景条件”“,我国的法学教育自大学阶段就开始设置,在法律功底全无、思想不成熟、社会经验也基本为零的状态下,采取单纯的案例教学法,其效果不容乐观,即使在课堂上生搬硬套地运用这种教学法,也会使学生一头雾水,无从下手,最多听个热闹,使案例教学法流于形式,到司法实践的场合,仍然不知所措。”

而在我国传统法律课堂教学中,教师在课堂讲授中也经常饮用案例,一般常见的作法是教师先将法律理论或者规则制度讲授完毕之后,通过典型案例的分析、研究,进一步加强学生对于案例的理解和运用,同时也起到“佐证”理论的意义。这种方法一般将其称为“举例教学法”或者“演示案例法”,仍然是一种以教师的教授为主导,学生聆听的方式。案例运用的目的在于“解释”理论,并不是以培养学生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与纯粹的案例教学法在目的上大相径庭。而案例的运用起到一种“佐料”或者“再现”的作用,姑且被视为是对课堂讲授法的一种补充或者丰富手段。在分析了中外两种以“案例”为线索的教学方法之后,揉合两种方法关于案例的使用,改变讲授法中教师对于课堂的驾驭方式,增加学生的课堂参与性、主动性因素,既要借鉴案例教学法中的优点,也要摒弃其不足之处,纯粹意义上的案例教学法往往课堂组织比较混乱,学生发表意见参差不齐,参与度不够等问题。而我国教师的课堂驾驭能力一般较强,纯粹意义的案例教学法在实践中很难行得通,而且效果较差。那么“,本土化”的思路为这两种教学方法的矛盾冲突解决提供了思路。

以警察院校为例,行政法课程大多作为通识性、基础性课程设置,这与警察院校力求培养具备良好法律素养的合格警察的定位有关,往往也造成课程内容较多、课时较少的冲突,此时,行政法学课程中案例教学法的灵活、巧妙运用不可或缺。以警校的学校特色、学生职业特点,灵活运用案例教学法则能够充分在有限的法律课程时间安排、有限的课程开设背景下达到以培养合格、具备良好法治观念的人民警察的教学目的。

二、“本土化”的案例教学法在警察院校行政法教学中的实践思路

由于行政法规范的社会行政管理事务繁多而且复杂,与其他部门法相比,学生对行政法课程的普遍认识是“晦涩难懂”“、抽象性强”“、体系庞杂”“、理解起来难度较大”。由于行政法的抽象性以及涵盖性较大,往往形成学习兴趣较低、课堂效果较差、知识运用能力较弱的特点。而在警察院校行政法的教学,一般将行政法作为通识课程进行讲授,课时安排较少,教学任务较重。如果仍按照普通高校或者法学学科教育的方式进行教学,很容易造成重理论轻实践,难以达到塑造学生依法行政的理念,脱离了教学培养目的。而运用案例教学法则能够很好地取长补短,发挥课堂的真正效果。在警察行政法案例教学中,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开展教学:在总体框架设计上,首先,引入典型的教学案例。关于典型案例的选取是关键,在案例的选取时需把握几个方面,案例与本节课程内容的契合度是否联系紧密,案例的正面意义与反面意义在哪里,案例的争议点在哪里。有时一些案例的争议点往往会涉及到比较前沿的法学问题,此时可以进一步吸引水平相对较高的学生进一步思考分析,对法律规范和制度进行比较分析,拓宽学生的视野与思路。

比如,在讲授警察行政复议与诉讼的内容时,试举例:“小偷溺水致死案”。②其次,案例学生分析讨论。在这一环节,应充分让学生参与分析讨论,各抒己见,此时不应过早进行点评是否正确,尽量征询、综合几种比较突出的观点进行分类罗列。在分析讨论环节,应能够正确对学生的思路进行引导,避免学生思路跑遍和“钻牛角尖”情形出现,努力将案例中的知识点与疑难点、关注点、与课程的契合点提炼出来。最后,典型案例与警察行政法理论进行结合评析。此时应注意将本节课程中警察行政法理论知识与案例的契合点联系起来,教师本人总结或者让学生自己总结皆可,在总结综上可以看出,该种教学方法对教师的要求极端严格,案例恰当、正确的选择,对教师自身实践知识综合分析能力的要求,较强的课堂驾驭能力,良好的教学经验储备基础都是发挥该种教学方法功效的必备条件,缺乏其中任一条件,很难实现良好的教学效果和教学目标。

三、“本土化”的案例教学法在警察院校行政法教学中的实践意义

由于警察行政法学自身学科的特殊性,是一门密切联系警务实践,以行政法学理论为基础的课程。这就要求在课程的讲授中注重职业特点的特殊性教育,由于警校学生在毕业之后很多都会走上人民警察的岗位,塑造较强的职业道德意识与遵纪守法意识的是警察院校培养的重点。而警察行政法这门的学习课程,即是在培养学生法律素养同时,培养学生职业道德素养的重要途径。

(一)警察行政法案例教学有助于提升学生遵纪守法与为人民服务的理念我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条规定“:人民警察必须做到:1.秉公执法,办事公道;2.模范遵守社会公德;3.礼貌待人,文明执勤;4.尊重人民群众的风俗习惯。”人民警察不仅要成为遵纪守法的典范也应成为遵守社会公德的典范。在警察行政法案例教学中,应注意警察执法规范案例与职业道德素养的结合。培养细心、细致以及真正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在讲授“违法行为矫正”内容时“,成都小思怡饿死案”引起学生巨大的反映与讨论,案情大概是一名李姓母亲,一个人带一个三岁小女孩“小思怡”,离婚后染上吸毒恶习,经常将女儿一个人锁在家中自己去盗窃财物。一次被公安机关抓获,民警按照法定程序经李女士送去强制戒毒。李女士一再恳求警察说自己女儿一个人被锁在家中没有照顾,肯定在被送去戒毒途中回家将孩子交于亲属照顾。后来,民警没有同意,李女士一再恳求民警打电话给自己亲属帮忙去接孩子。后来民警电话没打通就作罢。半月之后,民警发现“小思怡”已经死在家中,门后全是斑斑点点的抓痕。在讲述完该案例之后,课堂之上出现了少有的寂静,学生深深地被这个发生在现实生活中案例所震惊,哪怕当时民警的一个小小的举动,到家中去看一看,或者坚持把那个电话打通,可爱的“小思怡”也不至于被饿死在家中。同时,结合吸毒人员进行强制戒毒的法律规定,与我国的收容教育制度,矫正制度展开。将人民警察依法行政的同时,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灌输到课堂之中,取得了良好的课堂效果。

(二)警察行政案例教学有助于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与枯燥乏味的法律条文相比,案例因为其自身的活现性,更容易被学生所接受和热爱。在讲授警察行政法行政机关与行政处罚、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的内容时,以“荒唐的处女案”展开,在该案例的讲述中“处女”“、”一时引起学生哄笑,从常识都知道这是执法犯法,一个女孩根本就不可能去,居然被公安机关弄假成真。在这起荒唐案例的背后,是守法意识的单薄,滥用公权力,侵害公民人身权益的表现。势必为我国的法律规定所不容。同时,结合案例受害人精神受到巨大伤害的情况,结合我国《行政赔偿法》中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修改内容,对于行政赔偿范围给予必要解读。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同时,提高了学生对于相关知识内容的把握与理解,从细微之处管窥我国法律制度的发展进步。

(三)警察行政法案例教学有助于学生关注社会动态、增强规范执法的意识通信网络技术的发达,使得信息的流通速度越来越快,现代警校学生获取信息的能力很高,但缺乏对于一些社会事件的分析理解参悟,同时社会新闻传媒报道出来的对于公安机关的执法监督的事件不在少数。在警察行政法案例教学中将“时事性”的警察执法案例予以引入讲授,能够引起学生对于社会事件的关注,同时分析其中存在的不足与缺点,提高警校学生规范执法、程序执法的理念。比如,河南商丘女警被错当女异地被抓案。在选取该案例时,因为发生在我校附近,而且发生时间很近,容易让学生感受到规范执法的重要性。同时结合警察行政法制监督与执法程序规范,很容易被学生接受,起到警示与告诫的作用。曾发生过的“获嘉县交警收黑钱案”、“交警钓鱼执法案”等典型案例,能够让学生感受到执法不规范所带来的后果以及我国警察行政法制监督制度的作用,从课题上培养学生规范执法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