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再生资源与循环经济 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目录(2003年修订)》的通知 【正文】

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目录(2003年修订)》的通知

矿产资源   固体废物   利用   废水   再生资源  

摘要: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国家对资源综合利用的优惠政策,促进合理利用和节约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保护环境,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批转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的意见》(国发[1996]36号)规定,我们组织修订了《资源综合利用目录》(2003年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国家经贸委等部门的《资源综合利用目录》(1996年修订)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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