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志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杂志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自1985年创刊,国内刊号为11-1407/D,是一本综合性较强的政法期刊。该刊是一份月刊,致力于发表政法领域的高质量原创研究成果、综述及快报。主要栏目:研究报告、文献综述、简报、专题研究
刊期:2019年第12期
为依法惩治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犯罪,维护正常网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提供下列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网络服务提供者”.
刊期:2019年第12期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关于提请批复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环境资源案件范围的请示》(苏高法〔2019〕7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同意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跨区域管辖应由江苏省辖区内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下列第一、二审环境资源案件: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和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一)江苏省人民政府、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及其指定的相关...
刊期:2019年第12期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关于济南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开展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改革试点的请示》(鲁高法〔2019〕5号)收悉。经研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和《最局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行政案件的指导意见》(法发〔2015〕8号)的精神,原则同意你院请示。
刊期:2019年第12期
福建省局级人民法院:你院《关于指定福州铁路运输法院理部分行政、生态环境、执行案件的请示》(闽局法〔2019〕137号)收悉。经研究,根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行政案件的指导意见》(法发〔2015〕8号)的精神,原则同意你院请示。
刊期:2019年第12期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关于调整郑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跨行政区划案件管辖范围的请示》(豫高法〔2019〕10号)收悉。经研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行政案件的指导意见》(法发〔2015〕8号)的精神,原则同意你院请示。
刊期:2019年第12期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关于实施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相对集中管辖行政案件试点工作的请示》(桂高法请〔2019〕9号)与《关于实施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相对集中管辖行政案件试点工作的请示》(桂高法请〔2019〕19号)均收悉。经研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
刊期:2019年第12期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公安厅(局)、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为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依法惩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刊期:2019年第12期
一、免去张勇健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二、免去胡云腾、曹守晔的最高人民法回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院审判员职务。
刊期:2019年第12期
【裁判摘要】一、交易指令发出的IP地址为期货公司的,应认定该指令的发生为期货公司员工操作,除非期货公司能够举示相反证据。二、员工违规操作客户账户造成损失的,应认定期货公司疏于监管,期货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赔偿责任。
刊期:2019年第12期
【裁判摘要】在一个行政案件中,被诉行政行为一般仅指一个行政机关作出的一个行政行为,或两个及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作出的同一个行政行为。在无法律规定的情况下,除非存在关联事实等特殊情况及出于诉讼经济的便宜考虑,一般不得在同一个行政案件中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政行为列为被诉行政行为.
刊期:2019年第12期
【裁判摘要】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约定、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考量,作出认定。
刊期:2019年第12期
【裁判摘要】小区内的通信管道在小区交付后属于全体业主共有。通信运营公司与小区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的小区内通信管线等通信设施由通信运营公司享有专有使用权的条款,侵犯了业主的共有权,侵犯了业主选择电信服务的自由选择权,应属无效。
刊期:2019年第12期
【裁判摘要】货物运输合同履行过程中托运人财产遭受损失,在承运人存在侵权与合同责任竟合的情形下,允许托运人或其保险人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选择侵权诉讼或合同诉讼。但是,托运人要求承运人承担侵权责任的,承运人仍然可以依据货物运输合同的有关约定进行抗辩。法院应依据诚实信用原则,综合考虑合同条款效力、合同目的等因素确定赔偿...
刊期:2019年第12期
【裁判摘要】劳动者按用人单位岗位要求提供劳动,受用人单位管理,以自己的劳动获取劳动报酬,符合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应当认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即使劳动者与其他单位存在人事关系,但在非因劳动者自身原因导致该人事关系未正常履行且劳动者从其他单位取得的报酬不足以维持基本生活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与其他单位存在人事...
刊期:2019年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