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正文】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作者:乔晓阳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 副主任委员
刑法修正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全国人大常委会   组成人员  

摘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刑法修正案(五)(草案)进行了审议。会后,法制工作委员会就草案有关问题进一步征求了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法律委员会于2月6日召开会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的意见, 对草案进行了审议。内务司法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法制办、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和军委法制局的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2月22日,法律委员会召开会议,再次进行了审议。法律委员会认为,针对实践中出现的一些新的应当给予刑事处罚的严重违法行为,对刑法作出修改补充是必要的;同时,就草案对刑法作出的五条补充修改提出以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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