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2004年12月27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正文】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2004年12月27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作者:杨景宇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 主任委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组成人员   全国人大常委会   法律委员会  

摘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草案表示赞成。法律委员会于12月26日召开会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草案进行了审议,作了一处文字修改,将草案关于电子支付卡功能之一的“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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