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的说明——2004年10月22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正文】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的说明——2004年10月22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作者:毛如柏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 主任委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全国人大常委会   包装物   副委员长  

摘要: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的委托,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作如下说明。一、修订背景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于 1995年10月30日由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并于1996年4月1日起施行,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学术咨询 免费咨询 杂志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