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决定 【正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决定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行价格   证券公司   溢价发行   股票发行  

摘要: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作如下修改: 一、第二十八条修改为:“股票发行采取溢价发行的,其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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