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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419号

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环境保护部门   农药登记   农业部公告   环境试验   试验单位  

摘要:根据《农药登记环境试验单位管理办法》(农业部第374号公告)的规定,经组织农业和环境保护部门有关专家,对农药登记环境试验申请单位进行相应的技术审查,现批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化学工业农药安全评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沈阳)和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所为农药登记环境行为和环境毒理学试验单位,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山西省农药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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