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志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文告》杂志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自2000年创刊,国内刊号为11-4464/D,是一本综合性较强的政法期刊。该刊是一份月刊,致力于发表政法领域的高质量原创研究成果、综述及快报。主要栏目:研究报告、文献综述、简报、专题研究
刊期:2007年第05期
<正>2006年12月30日财农[2006]34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农林、农牧)厅(局、委员会):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指示精神,从2006年起,农业部、财政部共同组织实施"新型农民科技
刊期:2007年第05期
<正>2006年12月30日财税[2006]16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支持体育事业发展,经研究,现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第29届奥运会提供现金等价物形式赞助的有关税收问题明确如下:
刊期:2007年第05期
<正>2006年12月31日财综[2006]6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局、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国土资源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
刊期:2007年第05期
<正>2006年12月31日财税[2006]17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
刊期:2007年第05期
<正>2007年1月10日财税[2007]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2]52号)精神,经研究,现将硝酸铵增值税政策通知如下:
刊期:2007年第05期
<正>2007年1月8日财综[2007]3号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各中央管理企业:经国务院批准,2006年底执行到期的农网还贷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港口建设费、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铁路建设基金、铁路建设附加费、国家茧丝绸发展风险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中央对
刊期:2007年第05期
<正>2007年1月10日财税[2007]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按照商务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农产品连锁经营试点的通知》(商建发[2005]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促进农产品连锁经营试点的税收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刊期:2007年第05期
<正>2007年1月10财库[2007]3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
刊期:2007年第05期
<正>2007年1月14日财关税[2007]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计委)、经(贸)委、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刊期:2007年第05期
<正>2007年1月15日财综[2007]4号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各中央管理企业:为加强政府性基金管理,促进依法行政,根据2005年、2006年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或财
刊期:2007年第05期
<正>2007年1月18日财税[2007]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6]79
刊期:2007年第05期
<正>2007年1月24日财综[2007]10号辽宁、大连、河北、天津、山东、青岛、江苏、上海、浙江、宁波、福建、厦门、广东、深圳、广西、海南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海洋厅(局):为贯彻落实《海域使用管理法》,适应海洋经济发展的要求,提高海域资源配置效率,现就加强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刊期:2007年第05期
<正>2007年1月29日财税[2007]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促进焦煤的合理开发利用,经国务院批准,自2007年2月1日起,将焦煤的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
刊期:2007年第05期
<正>2007年1月24日财税[2007]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为支持盐业的发展,经研究,现将盐资源税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刊期:2007年第05期
<正>2007年1月31日财建[2007]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国办发[2006]5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创新型国家,扶持公益性和国家战略性产业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