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志简介:《中国审判》杂志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自2006年创刊,国内刊号为11-5414/D,是一本综合性较强的政法期刊。该刊是一份半月刊,致力于发表政法领域的高质量原创研究成果、综述及快报。主要栏目:视点、人物、观点、案件
作者:《中国审判》编辑委员会 刊期:2018年第15期
驼铃相闻,舟楫相望。古丝绸之路跨越千年时空,开启了伟大复兴之路的新航程。“一带一路”建设是亲自倡议和推动的。设立符合“一带一路”建设参与国国情特点并被广泛接受的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是营造“一带一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增进“一带一路”参与国的法治认同,保障“一带一路”建设行稳致远。
作者:沈洋 刊期:2018年第15期
一条经济带,熔铸古今;一条丝绸路,纵横万里。2013年,提出了建设“一带一路”的重大倡议。五年发展历程波澜壮阔,“一带一路”建设逐渐从理念转化为行动,从愿景转变为现实,建设成果丰硕。在“一带一路”建设中,法治是重要保障,司法的作用不可或缺。
作者:沈洋 刊期:2018年第15期
2018年6月29日,历史将会永远铭记这一天。当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国际商事法庭、第二国际商事法庭分别在深圳市和西安市揭牌,开始正式办公。据了解,之所以在深圳和西安设立国际商事法庭,是因为深圳是“一带一路”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经济支撑点,深圳地区以及其辐射的粤港澳大湾区相应的涉外案件也比较多。
作者:单文华 刊期:2018年第15期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和第二国际商事法庭在深圳和西安正式挂牌成立。酝酿已久的中国国际商事法庭终于揭开了其“神秘”的面纱。本文通过考察域外国际商事法庭相关实践,总结其成功经验,以期助力中国国际商事法庭的充实完善、行稳致远。
作者:陈磊 刊期:2018年第15期
6月底,第一国际商事法庭和第二国际商事法庭分别在深圳和西安挂牌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设立国际商事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引起社会各界以及国际传媒的极大关注,主要关注两点:一是中国国际商事法庭是什么模式?是否会对既有的中国民事诉讼制度有突破和对国际争端解决市场的现状有冲击或...
作者:余晓汉 刊期:2018年第15期
“一带一路”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贸易畅通和资金融通。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件的辐射效应。促进审判质效的提升。本刊特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共同推出两篇“一带一路”建设中常见的商事纠纷典型案例,并邀请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专家学者对案例进行点评。其中“金源”轮案裁定反映了航运实践的特点,在承运人识别、“并入条款”的效力、货物留置权行...
作者:张文广 刊期:2018年第15期
山东翔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北方航运有限公司、金源海运有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经天津海事法院一审、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直至最高人民法院的再审审查,于2017年底终告结束。该案裁定反映了航运实践的特点,在承运入识别、“并入条款”的效力、货物留置权行使的条件等方面具有典型意义。
作者:沈红雨 刊期:2018年第15期
2012年7月,吉美投资公司与鹰城集团及华丰集团,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了中外合作经营企业鹰城房地产公司。鹰城集团出资13亿元人民币(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占55%的权益;吉美投资公司出资1.5亿元,占40%的权益;华丰集团出资2000万元,占5%的权益。
作者:刘敬东 刊期:2018年第15期
2017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就吉美投资有限公司诉河南鹰城集团有限公司、张顺义、张磊股权转让纠纷案作出二审终审判决。最高人民法院根据2016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2016年修正)以及“从旧兼有利”的法律原则,认定该法修汀前隙审原、被告之间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合法有效,并以此支持了吉美投资有限公...
作者:李华斌; 周瑞平 刊期:2018年第15期
今年4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部署全省法院开展“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一场声势浩大的执行风暴席卷江淮大地,“猎赖”行动连战连捷,“老赖”们瑟瑟发抖,人民群众拍手称快;广大干警累并快乐着,心中洋溢着收获的喜悦。
作者:龙云波 刊期:2018年第15期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报告中的深刻阐述,为新时期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工作指明了方向和路径。
作者:张春波 刊期:2018年第15期
与十年前谈网色变的家长相比,如今很多家长已经能够意识到,网络素养和技能是孩子未来生存和发展所不可或缺的。从某种前瞻视角来看,网络游戏其实也可能是这种素养和技能的一部分。正因为如此,家长们陷入了更深的焦虑困局——既无法对网络一禁了之,又担心孩子沉迷游戏。
作者:张春波 刊期:2018年第15期
“游戏是人类有了休闲时间、开始再视娱乐后的一个基本需求。进入互联网时代,游戏的模式发生了变化,从过去在户外、家中玩耍转为于网络空间进行。但不管以怎佯的形式存在,网络游戏终归是游戏的一种。”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少年儿童研究所所长孙宏艳在接受本刊专访时说。
作者:张春波 刊期:2018年第15期
随着网络游戏的火爆,游戏产业赢得了可观的经济收益。近年来,因未成年人擅自为网络游戏充值而产生的纠纷也时有发生,但诉诸法律的情况并不多见。2016年10月,陕西省西安市11岁的少年李天(化名)爱上了玩网游,短短三天时间里,李天私自通过微信红包在三款网络游戏中购买了价值近万元的装备。
作者:朱巍 刊期:2018年第15期
我国《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保护条例》正在送审阶段,其中针对防止未成年人沉迷游戏的条款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对未成年人而言,网络游戏既是他们参与网络活动的主要目的之一,也是花费时间、精力与金钱最多的领域。所以,在未成年人身心尚未完全成熟之前,防止他们沉迷于网络游戏不仅是我国全社会共同关心的问题,也是世界各个国家所共同面对的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