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审判

中国审判杂志 部级期刊

China Trial

杂志简介:《中国审判》杂志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自2006年创刊,国内刊号为11-5414/D,是一本综合性较强的政法期刊。该刊是一份半月刊,致力于发表政法领域的高质量原创研究成果、综述及快报。主要栏目:视点、人物、观点、案件

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主办单位:人民法院出版社
国际刊号:1673-5498
国内刊号:11-5414/D
全年订价:¥ 530.00
创刊时间:2006
所属类别:政法类
发行周期:半月刊
发行地区:北京
出版语言:中文
预计审稿时间:1个月内
综合影响因子:0.01
总发文量:9129
总被引量:1947
H指数:12
  • 加强破产审判工作 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护航

    作者:文俊 刊期:2017年第33期

    党的报告指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必须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显著增强我国经济质量优势。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大力推进改革开放,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

  • 依法推进破产审判工作 有力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作者:黄晓云 刊期:2017年第33期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强调要紧紧抓住处置“僵尸企业”这个牛鼻子,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破产作为法治化市场退出机制的重要渠道,逐步为大众所熟知。

  • 破产审判的七大思维

    作者:叶炳坤 刊期:2017年第33期

    企业破产是—项独特的法律制度。它既可以实现对债务人企业债权、债务和资产的概括性解决、让经营主体彻底退出市场,又可以通过重整、和解等手段,让企业获得喘息甚而得以重生;它既能把病氟膏盲、无药可治的企业宣告死亡并尽快清理“后事”,也能妙手回春,对身麟病但仍有存活希望的企业尽力予以诊治,让其恢复健康、重回市场。

  • 厦门中院:破产审判稳妥推进

    作者:叶炳坤 刊期:2017年第33期

    2015年以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法院”为契机,紧密围绕厦门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立足破产审判实际,以“223”即“建设两支队伍、构建两个平台、着力三项工作”为抓手,积极就审判机制建设、破产审判质效提升等方面开展破产审判工作,

  • 广州中院:开启“僵尸企业”出清快速通道

    作者:隋岳; 范晓玲; 罗伟雄 刊期:2017年第33期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召开新闻会,向社会通报集中裁定受理104件“僵尸企业”破产及强制清算案。其中,涉及广东省属企业15家、广州市属企业89家,注册资本金总额人民币348亿余元、美元1821万元、澳元560万元,首次以“竞争+打包+摇珠”相结合的方式选定管理人。这标志着目前为止全国最大规模“僵尸企业”集中进入司法清算程序。

  • 福昌电子破产案:预重整的成功尝试

    作者:黄晓云 刊期:2017年第33期

    车间里,机器轰鸣,几百位工人在生产线上专注工作,一个个手机构件下线后等待封装,处处一派繁忙——这是如今深圳市福昌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昌电子”)的日常场景。而若是两年前来这里,可能会亲眼目睹一场混乱:担心拿不到货款的供应商占领了工一工人们则将工厂团团围住,讨要欠薪……两年时间,是什么让这家企业起死回生?

  • 充分发挥预重整制度在企业挽救中的作用

    作者:王欣新 刊期:2017年第33期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福昌电子破产重整案的审理中,创新试用了“预重整”模式,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一系列具有新意的重整工作,取得良好的法律与社会效果,对实现企业拯救和清理“僵尸企业”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 舜天船舶破产重整案:上市重整与重组首同步

    作者:黄晓云 刊期:2017年第33期

    2016年10月24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批准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天船舶”)破产重整。至此,历时近9个月终结。该案系我国资本市场首例上市公司同步实施破产重整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案件,因此备受瞩目,入选2016年度人民高院十大民事行政案件。

  • 上市公司重整案例中独树一帜的标杆

    作者:李曙光 刊期:2017年第33期

    从破产法角度看,舜天船舶在破产重整的过程中有以下两个特点值得关注:

  • 中国二重的双重整案:庭外重组和司法重整的无缝对接

    作者:黄晓云 刊期:2017年第33期

    职工7000余人,股东50000余位,负债超过200亿,除了120亿金融债权,还有2000多家非金融债务、融资租赁、保理、大股东资金支持形成的债务以及中期票据、企业债等特殊融资工具。所有这些负债都必须在3个月的重整程序中一并依法处置,且不能影响金融债务的既定方案原则、企业的正常经营、

  • 重要的市场参考与典型的案例标本

    作者:李曙光 刊期:2017年第33期

    中国二重重整案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在国内最早探索“预重整”制度。“预重整”是美国破产法发展出来的制度,它是指使受影响的债权人在程序启动之前的自愿重组谈判中商定的计划发生效力而启动的程序,也可以说是一种简易的重整程序。它的特点在于把法庭外重组程序与法庭内重整程序结合起来。

  • 云南煤化工集团系列重整案:自下而上,集团危机成功化解

    作者:黄晓云 刊期:2017年第33期

    利用多元化的偿债资源提升清偿率,650亿元负债中的500多亿元得到清偿;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关闭煤矿18家,清理每年357万吨的过剩煤炭产能;职工得到妥善安置,平稳分流14552人--作为我国已审结的破产案件中债务规模最大、情况最为复杂的国有大型企业集团重整案件,云南煤化工集团系列重整案目前终于尘埃落定。

  • 重整涅磐向生 处置落后产能

    作者:王欣新 刊期:2017年第33期

    一、实施关联企业程序合并重整,科学制定置整计划 煤化工集团五家企业呈四级产权结构,破产案件分属于昆明中院、曲靖中院及沾益法院三个法院管辖。在债权人对集团企业向备法院分别提出重整申请后,云南高院与相关法院研究分析了五家企业的内部关系和上市公司的保壳目标等情况,通过指定管辖将集团系列重整案件通过程序合并归集至昆明中院统一...

  • 英国企业拯救法律制度刍议

    作者:杜军 刊期:2017年第33期

    英国企业拯救制度呈现出一种立体化的结构。不仅无力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出现破产情形的企业可以适用拯救制度,尚未出现明显破产情形但因一时支付困难的企业也可以适用拯救制度。英国法认为,成功拯救的主要条件就是企业要在尽量早的时候寻求帮助。在拯救程序的启动上,不仅债权人、

  • 法润芳华--创新开拓 成长护航--北京法院少年法庭成立三十周年创新发展纪实

    作者:刘庭梅 刊期:2017年第33期

    自1987年北京法院首批少年法庭成立至今,该项工作已走过三十个春秋。2017年9月22日,北京法院少年法庭三十周年表彰大会暨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研讨会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杨万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当天,北京高院还召开了北京法院少年法庭创新事例会,现场十件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制度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