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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企业的罚款制度

作者:刘景景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罚款制度   企业设置   集体所有制企业   全民所有制企业   行政处分  

摘要:本案涉及到如何看待企业设置罚款制度的问题。企业罚款的法律渊源是1982年国务院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其中第十二条规定:“对职工的行政处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可以给予一次性罚款。”该条例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全体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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