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审判

中国审判杂志 部级期刊

China Trial

杂志简介:《中国审判》杂志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自2006年创刊,国内刊号为11-5414/D,是一本综合性较强的政法期刊。该刊是一份半月刊,致力于发表政法领域的高质量原创研究成果、综述及快报。主要栏目:视点、人物、观点、案件

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主办单位:人民法院出版社
国际刊号:1673-5498
国内刊号:11-5414/D
全年订价:¥ 530.00
创刊时间:2006
所属类别:政法类
发行周期:半月刊
发行地区:北京
出版语言:中文
预计审稿时间:1个月内
综合影响因子:0.01
总发文量:9129
总被引量:1947
H指数:12
  • 量刑规范化试点中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作者:戴长林; 陈学勇 刊期:2009年第07期

    量刑规范化改革是重要的司法改革项目,是刑事审判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从2009年6月1日起,在全国法院开展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对《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量刑指导意见》)和《人民法院量刑程序指导意见(试行)》两个文件进行试点。为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量刑指导意见》有关内容,本文...

  • 规范量刑的探索之路

    作者:汤建国 刊期:2009年第07期

    自2003年来,姜堰开始注重量刑规范改革的理论和实践研究,制定了《规范量刑指导意见》,开创了全国量刑改革的先河,因成效突出,其己成为最高人民法院目前量刑规范化改革措施的重要参照。

  • 从对立到统一——厦门中院量刑规范化改革之路径选择

    作者:李志远; 黄冬阳 刊期:2009年第07期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自2008年8月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量刑规范化试点单位以来,以中院和两个基层试点法院为重点,在全市法院范围内积极,稳妥地开展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 社会公平正义拷问下的高考制度

    作者:宣海林 刊期:2009年第07期

    这个世界从来不缺新闻。一年一度的高考刚过,但围绕高考发生的一系列事件却又一次将高考制度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 围绕大局暖民心——新疆高级人民法院兵团分院围绕大局为民司法纪实

    作者:崔建民; 张伟森 刊期:2009年第07期

    人民法院要紧密联系实际,全面提高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使审判工作更好地为全党和全社会服务。

  • “崇法尚德,至公为民”

    作者:赵建东 刊期:2009年第07期

    近日,兵团分院为加强精神文化建设,充分体现人民法院“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指引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司法观,增强凝聚力,激发创造力和活力,努力提高人民法院科学发展和服务保障兵团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经过深入探索、反复研究,结合兵团法院实际,确定了以“崇法尚德,至公为民”为内容的兵团人民...

  • 荣誉是这样获得的--来自汕头市金平区法院和谐拆迁工作的报告

    作者:张召国; 宿华文 刊期:2009年第07期

    前不久,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决定——给予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以表彰该院在执行金凤路桥强制拆迁工作中的突出表现和所取得的骄人成绩。

  • 让法制阳光播撒在新农村——记荣获“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状”先进集体西洋女子巡回法庭

    作者:何晓慧; 张志明 刊期:2009年第07期

    福建永安,活跃着一支由女法官为主体的“娘子军”。在密林深处,在田间地头,处处留下她们巡回办案、为民解忧的身影。这就是刚刚获得“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状”荣誉的永安市人民法院西洋女子巡回法庭。

  • 跨上一个新高度——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加强队伍建设纪实

    作者:胥曰贵; 郭兆旭; 张爱军 刊期:2009年第07期

    这是一个不辱使命的法官群体!这是一支创优争先的团队!2008年,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凭着“有红旗就扛、有第一就争”的勇气和决心,经过一年的奋力拼搏,各项工作有了很大起色。

  • 3456:综合调处奏响和谐乐章——重庆市荣昌县综合调处室“纠纷合力解决模式”解读

    作者:龙虎; 梁远平; 钟丽君 刊期:2009年第07期

    重庆市荣昌县综合调处室是2008年8月12日在县人民法院挂牌成立的新机构,由法院安排两名法官、县司法局派出人民调解员和司法助理员各1名共同组成工作队伍,专职综合调处社会纠纷。对所有纠纷采取登记立案、免费调处,并原则上在受理纠纷后20日内调结。对达成协议的,双方当事人要求赋予协议强制执行效力的,可以提请法院立案审查,法院认为符合...

  • 在法律的阳光下还她一个公正——对“邓玉娇刺死官员案”审判的解读

    作者:李国清 刊期:2009年第07期

    6月16日上午11时,备受瞩目的“邓玉娇刺死官员案”在湖北省巴东县人民法院一审结束。法院当庭宣判,邓玉娇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属于防卫过当,且邓玉娇属部分(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又有自首情节,所以对其免除处罚。

  • 越是受关注越要保持理性

    作者:张召国 刊期:2009年第07期

    6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孙军工在回答媒体提问时,阐述了最高人民法院对于邓玉娇案的立场。

  • 法院判决认定被告人防卫过当是正确的

    作者:张召国 刊期:2009年第07期

    曾经引发舆论极大关注、社会影响极大的“邓玉娇刺死官员案”,在历时波谲云诡的3个星期后终于接近尾声。经湖北省巴东县法院一审宣判,邓玉娇免予处罚。就此,本刊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学者和律师,对此案进行了法律解读。

  • 邓玉娇免罚,邓贵大们不能无责

    作者:岳粹景 刊期:2009年第07期

    据媒体报道,6月6日上午11时,“邓玉娇刺死官员案”在湖北巴东县法院如期开庭并一审结束。合议庭当庭宣判,邓玉娇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属于防卫过当,且邓玉娇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又有自首情节,所以对其免除处罚。也就是说从现在开始,邓玉娇已经人身自由了。

  • “财富航母”断桅之后……——黄山区法院成功执结157位申请人商品房买卖系列纠纷案

    作者:张大文 刊期:2009年第07期

    2009年5月4日,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居民陈天香乘坐5个多小时的长途汽车后,来到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从法官手中领取了20余万元的执行款。她是157位申请人中最后一位前来领取执行款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