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志简介:《中国司法》杂志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自1982年创刊,国内刊号为11-4102/D,是一本综合性较强的政法期刊。该刊是一份月刊,致力于发表政法领域的高质量原创研究成果、综述及快报。主要栏目:卷首语、全面依法治国论坛、厅局长论坛、法治政府建设、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专栏、行政立法、行政执法监督、普法依法治理、刑事执行、公共...
刊期:2006年第10期
作为国家基本法律的刑事诉讼法,其修改与完善事关公民的人身、财产、民主自由等一系列基本人权,修改这样一部“第二宪法”理所应当地听取全体公民的意见与建议。
刊期:2006年第10期
我个人认为,对依法治国的“国”不应作为一个地理概念来理解,而应该从本质上来理解,即依法治国的“国”应当是指国家政权、国家机器(包括掌握国家政权、操纵国家机器的人)。按照这一理解,依法治国就应当是指依法治权、依法治官。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依法治国的主体是人民群众,依法治国的客体是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
作者:岳宣义 刊期:2006年第10期
(接上期) 二、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归纳了当前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四个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第一,违纪违法案件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呈多发态势;第二,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第三,党内不正之风仍然比较严重;第四,反腐倡廉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胡总书记归纳的这四个方面的新...
作者:黄闽 刊期:2006年第10期
中央关于在全体政法干警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决定,是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通过初步学习,结合法律出版工作,谈一点体会:
作者:王公义 刊期:2006年第10期
社区矫正是我国刑罚执行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成果,初步完成试点任务的六省市共约六万服刑人员,今年又增加十二省市试点,估计将有约十八万服刑人员在社区进行矫正.
刊期:2006年第10期
作者:刘道平 刊期:2006年第10期
尽管罪犯人权问题十分敏感,但无法回避.深入探讨我国罪犯人权问题,对于法治文明建设,正确行使行刑权力,保障罪犯权利,提高对罪犯改造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作者:孙业群 刊期:2006年第10期
2004年底中央转发了《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初步意见》(以下简称《初步意见》)对司法鉴定体制改革提出了具体五项要求.
作者:相承禹 刊期:2006年第10期
一、公证介入非公有制经济活动是增强公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体现 200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以下称《公证法》)已正式施行.
作者:权进强 刊期:2006年第10期
我国《律师法》规定律师应当在律师事务所执业,因此律师与事务所关系是非常密切的,律师事务所可以看作是律师的一个团体.一个律师事务所管理机制的建全、业务的发展、律所文化的建设、团队精神的构建与执业律师的成长、发展是息息相关的.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管理的基石,在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两结合管理的基础上,必须加强律师事务所的自律管理.
作者:张建伟 刊期:2006年第10期
法国皮埃尔·特律什和米海依尔·戴尔玛斯·玛蒂曾云:“世之法典,如同多厅室的旧居建筑,有些部分不再使用了,有些部分‘废弃'了,甚至不得不拆除;另一些部分则相反,经过增添旁室侧宅而得到扩充.①”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原来按照“苏联建筑”的模样进行简单化仿制,这个在世界各国的同类法典中因其条文过简过少而略显单薄的法典,在1996年的时候发生...
作者:王林 刊期:2006年第10期
一、我国罪犯分类的现状和原因 罪犯分类对中国监狱来说并不是新课题.1954年,政务院公布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条例》规定:“对已判决的犯人应当按照犯罪性质和罪犯轻重,分设监狱、劳动改造管教队给以不同的监管.”
作者:肖惠斌 刊期:2006年第10期
所谓一元性,指事物具有的单一性和凝固性特性,是相对多元性而言的,主旨是强调求同、共性和统一性.监狱将劳动改造作为改造罪犯最重要的手段之一,在组织罪犯劳动生产的产品中,既有产品的显性质量又含有改造的隐性质量.产品质量是改造罪犯的物质体现,这是监狱产品区别于其它产品的重要特征.本文试就监狱企业产品质量与罪犯改造质量一元性谈谈自己...
作者:乔德春 刊期:2006年第10期
随着劳教管理工作改革的逐步深入,劳教工作已经面临一个重大的历史转折.这种转折对劳教民警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司法部在加强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建设规划纲要中,已将“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作为民警队伍建设的战略目标.由此,加强劳教民警队伍专业化建设,已经成了当务之急.本文试就劳教民警队伍专业化的现状及问题、专业化分类...
作者:蒋宪君 刊期:2006年第10期
本文通过对健全劳教审批程序、完善监护责任体系、落实教育保障措施、构建安置帮教网络等未成年教养人员司法保护中几个问题的探讨,力主构建一个场所、家庭、社会为一体的全方位、多层面的未成年司法保护网络,有效控制未成年人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