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船检 关于执行新加坡海事及港口管理局海事通函No.2/2001的通知 【正文】

关于执行新加坡海事及港口管理局海事通函No.2/2001的通知

港口管理局   新加坡   no2   海事   无线电设备  

摘要:近期新加坡海事及港口管理局(MPA)重申了其海事通函No2/2001关于救生设备和无线电设备的检修间隔期延期的要求。请在检验工作中遵照执行。附件:新加坡海事及港口管理局(MPA)海事通函No.2/2001的中文译文参考(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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