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卫生经济 医疗机构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正文】

医疗机构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作者:刘旭 山东省烟台市莱阳中心医院265200
医疗机构   个人所得税   会计处理   其他应付款  

摘要:根据现行税收政策的规定,医院是个人所得税的法定代扣代缴义务人.医院为职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可分为 2种情况进行处理:一种是医院职工自己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医院仅负有代扣代缴义务;一种是医院既负担职工的个人所得税,又负有代扣代缴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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