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社区医师 医疗产品致损害 如何归责? 【正文】

医疗产品致损害 如何归责?

作者:陈特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
医疗产品   损害   无水酒精注射   归责   医生行为  

摘要:患者孙某因胸部疾病到A医院手术治疗,手术后,医生为孙某使用的引流管管壁出现断裂。孙某家属认为系医生操作不规范造成,要求医院赔偿患者误工费、医疗费等共计6万元。医院认为医生行为符合诊疗规范,医疗产品因存在缺陷才对患者造成损害。经检测,该引流管为“使用无水酒精注射使管壁受损导致断裂”,医院查看该引流管的外包装及说明书,发现其外包装并没有不能使用无水酒精的警示说明。最后,孙某将医院和引流管的生产者共同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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