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志简介:《中国拍卖》杂志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自2006年创刊,国内刊号为11-5487/F,是一本综合性较强的经济期刊。该刊是一份月刊,致力于发表经济领域的高质量原创研究成果、综述及快报。主要栏目:行业要闻、建党百年、地方拍企、拍界研究、拍中有法、春拍直击、拍场连线、农产品拍卖、拍界关注、藏界故事、收藏百科、画家推荐、花卉拍...
作者:李忠东 刊期:2004年第09期
<正> 警察署保管室陈列的物品,什么照相机、摄像机、电视机、自行车和收音机等等,令人眼花缭乱、惊叹不止。为了让这些从犯罪分子手中缴获的东西物归原主,警察署会定期将其展出,要求失主前来认领。至于那些久已无人问津的,则作无主处理,一年公开拍卖一次。密苏里州堪萨斯城这一次拍卖的是一大批自行车,吸引了不少人争相选购。
作者:王文卫 刊期:2004年第09期
<正> 拍卖权招投标是近年来拍卖领域的新生事物。随着拍卖竞争从无序到相对有序的发展,拍卖企业通过制订竞争规则,以一定的信誉、资金为保证,提交细化、量化拍卖方案,竞争拍卖权,拍卖权招投标将在各地应用得更为广泛。拍卖权招投标能较为充
作者:潘晓燕 刊期:2004年第09期
<正> 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拍卖企业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委托人或买受人违约。其中尤以买受人违约占绝大比例,这就要求拍卖企业在实际操作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加强风险防范措施,规避违约风险。
作者:季涛 刊期:2004年第09期
<正> 近两年来,新成立的拍卖公司如雨后春笋。国内的拍卖公司瞬间由原来的2000家迅速发展到4000家,各地的拍卖市场都明显出现"僧多粥少"的现象。即将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执行物拍卖的新规定中,要求全国
作者:何江 刊期:2004年第09期
<正> 拍卖中竞买人以最高应价竞得拍卖标的,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成为买受人,同时履行其付款义务。买受人如果不履行付款义务,即构成违约。关于买受人违约责任,《拍卖法》第三十九条有明确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
作者:沈文娟 刊期:2004年第09期
<正> 营销策划是根据现有的资源状况,在充分调查、分析市场营销环境的基础上,制定出有目标、可能实现的解决问题的策略规划,是一种运用知识和智慧并具有前瞻性的理性行为。策划得好,往往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作者:董明 刊期:2004年第09期
<正> 我国现行的《拍卖法》明确规定,拍卖人应当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察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和有关资料。拍卖标的展示时间不少于两日。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拍卖这种交易方式与其他交易方式有着不同的特点,根据国际惯例及法律有关规定,只要竞买人参加竞买即表明竞买人完全了解拍品的现状并愿意接受拍品的现
作者:刘平 刊期:2004年第09期
<正> 拍卖标的涉及的领域包罗万象,各拍卖行的槌声也是此起彼伏。但在这些槌声的背后我们也的确听到了一些"异常"声音,其中主要原因就是:一些拍卖企业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对国内的有关法律、法规理解和认识不
作者:程功 刊期:2004年第09期
<正> 2003年7月,故宫博物院从嘉德拍卖行以2200万元购入《出师颂》出现"真伪风波"后,收藏界关于拍品真伪的争论便趋于白热化。在拍卖行业,向来有一个公开的不保证条款,即拍卖行不保证拍品的真假。《拍卖法》第六十一条也有如下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
作者:田涛; 王凤海 刊期:2004年第09期
<正> 不久前,湖北省某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当地新闻报纸上以公告的形式对五年以前的一起拍卖宣布拍卖无效,理由为第三人(被执行人)认为拍卖中存在恶意串通。所谓第三人即指在拍卖中除拍卖人、委托人、竞买人和买受人以外的其他人,第三人与拍卖人不具有因拍卖而产生的法律关系。这一现象引起
作者:彭克 刊期:2004年第09期
<正> 去年,笔者所在的泸州宝元通拍卖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公开拍卖一幢商品楼。由于是"烂尾楼"存在诸多的瑕疵,所以面临着是否符合拍卖条件的问题。根据《拍卖法》第十八条规定"拍卖人有权要求委托人说明拍卖标的的来源和瑕疵。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拍卖标的的瑕疵。"因此,我
刊期:2004年第09期
<正> 上海华夏拍卖有限公司总经理姜(王争)于2004年7月28日赴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参加中国民主促进会企业界会员会议。民进中央主席、全国人大副委员长许嘉璐出席了会议并在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会议期间,姜(王争)向许嘉璐副委员长汇报了中介行业及拍卖企业发展的状况,引起了许嘉璐的浓厚兴趣。许嘉璐充分肯定了拍卖行业在我国市场体制建
作者:陈长安 刊期:2004年第09期
<正> 为隆重纪念《拍卖法》颁布实施八周年,大力弘扬拍卖文化,扩大拍卖业影响,推动新疆拍卖行业健康、快速、持续发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贸易行业管理办公室、新疆拍卖行业协会联合举办了2004年中国·新疆拍卖文化节(以下简称"拍卖文化节")。
刊期:2004年第09期
<正> 中拍协[2004]第20号各地方拍卖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为了更好地加强全国各拍卖行业协会之间的联系,交流经验,沟通信息,促进全国拍卖业的健康发展,经上届联席会议确定,自2004年起由中拍协主办今后的全国拍卖行业
刊期:2004年第09期
<正> 中拍协字[2004]第19号各理事单位:原定于8月28日在北京召开的中拍协二届七次理事会暨二届九次常务理事会(见7月19日中拍协字[2004]第16号),为便于工作安排和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