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下称“43号文”)和新《预算法》的规定,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是地方政府举债融资的唯一合法渠道。但在实践中,新《预算法》的法律规定以及相关中央文件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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