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官

中国检察官杂志 部级期刊

The Chinese Procurators

杂志简介:《中国检察官》杂志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自1999年创刊,国内刊号为11-5462/D,是一本综合性较强的政法期刊。该刊是一份半月刊,致力于发表政法领域的高质量原创研究成果、综述及快报。主要栏目:聚焦:骗取贷款罪、高利转贷罪等法律适用疑难问题、法学前沿、检察长论坛、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综合检察业务、...

主管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
主办单位:国家检察官学院
国际刊号:1008-6676
国内刊号:11-5462/D
全年订价:¥ 360.00
创刊时间:1999
所属类别:政法类
发行周期:半月刊
发行地区:北京
出版语言:中文
预计审稿时间:1个月内
综合影响因子:0.33
复合影响因子:0.36
总发文量:7664
总被引量:6366
H指数:18
引用半衰期:5.9474
立即指数:0.0204
期刊他引率:0.9972
平均引文率:1.492
  • 国家检察官学院智库建设三大平台 欢迎订阅

    刊期:2019年第02期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中国检察官》《检察论丛》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国家检察官学院主办,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知名期刊目录',在推动法学研究、服务检察实践和学院智库建设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为综合性法学学术期刊,入选'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关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 2018年度最有影响力刑事案件的犯罪学分析——滴滴出行平台相关网约车司机犯罪案件的犯罪学分析

    作者:皮勇 刊期:2019年第02期

    犯罪学是以犯罪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分析犯罪发生的原因,研究防控犯罪的对策,我们以当前公众最为关注的犯罪现象为对象,开展2018年度最有影响力刑事案件的犯罪学分析。首先,我们以刑事案件引起的网民关注度为依据,确定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期间的年度最有影响力案件,然后,通过分析公布的相关刑事裁判文书.

  • 滴滴出行平台中司机犯罪案件的统计分析

    作者:汪恭政 刊期:2019年第02期

    根据2016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等七部门联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监管暂行办法》的规定,网约车是指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关于网约车在出行过程发生的犯罪,2018年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了《网络约车与传统出租车服务过程中犯罪情况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对比传统出租车司机和网约车司机犯罪案...

  • 滴滴顺风车杀人案的侦查与预防

    作者:张启飞 刊期:2019年第02期

    一、乐清'滴滴快车杀人案'的时间轴2018年5月5日晚,21岁空姐李某在郑州航空港区乘坐滴滴顺风车,结果惨遭司机杀害。8月24日下午,温州乐清市20岁女孩赵某在搭乘滴滴顺风车时遇害。仅仅三个多月时间,就发生了两起顺风车司机强奸杀人的恶性事件。乐清这起案件引起人们关注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因滴滴平台反应迟缓,导致被害女子在发出求救信息后仍错失...

  • 滴滴网约车杀人案的司法特点和犯罪原因

    作者:郑琛琚 刊期:2019年第02期

    本文所指称的'滴滴网约车杀人案',特指在滴滴网约车司机提供载客服务过程中,发生在滴滴网约车司机和乘客之间的,故意造成对方死亡结果的案件。一、案件回顾2018年8月24日,钟某在浙江乐清从事滴滴顺风车业务时,通过持刀威胁、胶带捆绑的方式,对被害人赵某某实施了抢劫、强奸,后将其杀害并抛尸。~[1]该案一经报道,舆论一片哗然,因为在距离本案发生...

  • 互联网公司在社会治理上的技术措施与企业责任

    作者:李佳 刊期:2019年第02期

    一年内连续发生两次网约车司机杀害乘客的案件,一时间网约车公司乃至互联网公司的安全责任被推至风口浪尖。本文结合网约车杀人案件,从互联网公司的技术防范要点和企业责任应当如何履行进行论述。一、网约车犯罪放大效应的原因首先,从犯罪学角度看,是不可能绝对消灭犯罪的,而只能尽可能的预防和减少犯罪,在网约车的语境之下同样如此。

  • 发言集萃

    刊期:2019年第02期

    李菁笛(新疆大学法学院讲师)三个多月之内接连两起滴滴出行平台的顺风车司机杀害女乘客案件,公众对网约车平台安全性的质疑和批评上升到新高度,但这些都挽回不了两位豆蔻年华女孩鲜活的生命,所能做的也应该做的是,从两起案件中汲取教训,完善防控措施,防止悲剧重演,或许还能稍微告慰逝去的生命、安慰被害人家属。

  • 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检察院诉曾云侵害英雄烈士名誉案

    作者:唐昕; 张莉红; 王园园 刊期:2019年第02期

    案情回顾(一)基本案情2018年5月12日下午,江苏省淮安市消防支队水上大队城南中队副班长谢勇在实施灭火救援行动中不幸牺牲。5月13日,公安部批准谢勇同志为烈士并颁发献身国防金质纪念章;5月14日,中共江苏省公安厅委员会追认谢勇同志为中国共产党党员,追记一等功;淮安市人民政府追授谢勇同志'灭火救援勇士'荣誉称号。2018年5月14日,曾云因就职受...

  • 上海市黄浦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公益违法案

    作者:王利民; 邵怡 刊期:2019年第02期

    案情回顾(一)基本案情上海东亚建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亚公司)原系上海市黄浦区房屋修建公司,属于全民所有制企业1996年改制时更名。上海新黄浦(集团)公司(时系国有公司,以下简称新黄浦集团)占股51%。2001年,东亚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明华物业公司(以]下简称明华公司)在东亚公司转制整体资产评估过程中.

  • 非法经营VPN类业务定性问题研究

    作者:郭树正 刊期:2019年第02期

    擅自经营、销售VPN类业务及相关软件牟利是一种违法行为,当前司法实务对该行为的定性分别是《刑法》第285条第3款与第225条规定之罪,该二罪在犯罪构成方面存在巨大差异。本文以广东邓某案为切入,分析VPN技术的基本原理、VPN类软件的性质,通过对相关技术的说明以探讨如何对擅自经营VPN类业务牟利的行为进行认定。

  • 保健品中非法添加药品行为的司法认定

    作者:吴菊萍; 赵锐 刊期:2019年第02期

    将保健品定性为食品符合法律规定和一般认知,因此,在保健品中非法添加药品等禁用物质的行为,其本质是在生产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在对主观心态、共同故意、犯罪金额等事实重点审查的基础上,认定此类行为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更具合理性和排他性,更能凸显对食品安全的保障力度。

  • 正当防卫中“不法侵害”的认定

    作者:李贵方 刊期:2019年第02期

    不法侵害是认定正当防卫的前提和基础。不法侵害是一个独立的法律事实,应该独立查证和认定。查证和认定不法侵害时不应考虑被告人行为的后果以及使用工具的相称性等。只要存在不法侵害事实,就具备认定正当防卫的前提和基础。在一些情况下,可能成立防卫过当。我们在司法实践中应当加强对财产权,尤其是住宅权防卫的保护。

  • 检察长办案的方略与智慧

    作者:刘惠生 刊期:2019年第02期

    检察长带头办案,是新时期新形势下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一个重要举措,有利于提升检察机关整体办案水平。检察长作为单位一把手,所办案件往往具有很强的指引性,因此必须讲求方略与智慧。检察长办案的方略,即方针和策略、方法与谋略,是检察长办案的总体思路和战略部署;检察长办案的智慧,即智力技巧和思维能力,是检察长办案的能力水平和战术布局。检...

  • 刑事证据印证模式下“一对一”证据的审查

    作者:章志丰 刊期:2019年第02期

    刑事证据相互印证是审查、证明、认定犯罪的一种有效方式,但在'一对一'案件中,往往难以形成证据间充分印证,使得证据的审查与认定存在诸多困难,这也是司法实践要着力解决的问题。在具体案件审查中,首先要逐证分析,全面审查证据,避免先入为主;其次,要发挥间接证据的证明功能,形成完整的证据体系;最后,还要排除合理怀疑,达到内心确定。

  • 自行补充侦查实务研究——以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检察院的办案为样本

    作者:秦敏; 陈珍建 刊期:2019年第02期

    自行补充侦查的个案探索,对推进检察实践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还存在主动性不强、能力较弱、缺乏规范指引等问题。自行补充侦查兼具诉讼和监督双重价值,是具有独立价值的补充侦查形式,是对公安为主补充侦查的必要补充。因此,要在广义理解上进行路径创新,包括检察官独立补充侦查模式、检察官亲历并主导警察补充侦查模式、检察官亲历并监督警察补充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