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官

中国检察官杂志 部级期刊

The Chinese Procurators

杂志简介:《中国检察官》杂志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自1999年创刊,国内刊号为11-5462/D,是一本综合性较强的政法期刊。该刊是一份半月刊,致力于发表政法领域的高质量原创研究成果、综述及快报。主要栏目:聚焦:骗取贷款罪、高利转贷罪等法律适用疑难问题、法学前沿、检察长论坛、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综合检察业务、...

主管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
主办单位:国家检察官学院
国际刊号:1008-6676
国内刊号:11-5462/D
全年订价:¥ 360.00
创刊时间:1999
所属类别:政法类
发行周期:半月刊
发行地区:北京
出版语言:中文
预计审稿时间:1个月内
综合影响因子:0.33
复合影响因子:0.36
总发文量:7664
总被引量:6366
H指数:18
引用半衰期:5.9474
立即指数:0.0204
期刊他引率:0.9972
平均引文率:1.492
  • 间接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及运用规则

    作者:严青; 和婷棉 刊期:2011年第06期

    间接证据在揭露、证实犯罪中与直接证据一样发挥着同等重要的作用,只有正确认识其在刑事诉讼各阶段的作用,掌握其运用规则,才能准确把握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以保障刑事诉讼目的的实现。

  • 刑事推定制度的理论基础、价值及其适用规则

    作者:余大伟 刊期:2011年第06期

    本文根据贾某、李某盗窃案认定上的争议,介绍如何合理运用刑事推定规则认定犯罪,并尽可能减少和防止侵犯被告人人权。

  • “零口供”证据下贩卖案的认定

    作者:郝家英; 陈斐斐 刊期:2011年第06期

    本文针对犯罪分子内部分工日益细化,组织性、隐蔽性逐渐增强,公安机关很难获得全部犯罪证据,经常出现"零口供"的情况,介绍检察机关如何通过严格审查其他相关证据,使证据之间能够排除矛盾,指向一致,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打击犯罪。

  • 1.04泰安袭警案对反贪协查工作的警示

    作者:张全忠; 梅振中 刊期:2011年第06期

    本文反思1.04泰安袭警案中请求方和协作方民警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总结该案对从事协查工作的反贪干警的启示,并提出完善对策。

  • 间接故意与疏忽大意过失区别之司法实践认定——兼谈生活常理在个案人认定中的运用

    作者:吴加明 刊期:2011年第06期

    本文案例启示:间接故意与疏忽大意的过失的理论区别,在于认识因素是否预见及意志因素是放任还是排斥。作为内在因素的主观方面须通过考察客观表现予以认定。司法实践中的个案,应充分考察其起因、双方关系、事发过程、事发后表现等因素,结合办案人员日常生活中的经验法则,才能正确认定。

  • 故意伤害案无限防卫权的行使

    作者:方洁 刊期:2011年第06期

    本文案例启示:当相互斗殴结束后,一方出于报复或其他不正当目的,又重新主动侵害对方,而对方不愿再斗,退避不予还手,若是主动报复一方的行为已严重危及对方的人身安全时,被侵害方被迫进行反击,此时性质已经发生了根本转变,不能再作为相互斗殴对待,被侵害方应当被允许行使无限防卫权。

  • 劳教期间自首其他犯罪后的处理

    作者:郭勇辉; 肖裕国 刊期:2011年第06期

    本文案例启示:在劳教期间,劳教学员自首其他犯罪,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是自首的犯罪与劳教行为系同一行为;第二种是自首的犯罪与劳教行为系同一种类(性质)的行为;第三种是自首的犯罪与劳教行为系非同种类行为。对于第一种同一行为情况,司法机关作为具有终裁意义的机关,有权变更或者撤销行政行为。对于第二种同类犯罪情况,对于被劳教行为与刑罚...

  • “勒索行为”不是绑架罪的客观构成要件 兼论勒赎型绑架罪与抢劫罪的区别

    作者:王树茂 刊期:2011年第06期

    本文案例启示:"勒索"只是绑架罪的犯罪目的,只要存在于行为人的内心即可,不一定要求付诸实施,与之相对应的外在的"勒索行为",不是绑架罪的客观构成要件。行为人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以向被绑架人之外的第三人勒索财物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人质的行为一经实施完成,不管是否实施勒索行为、...

  • 金融犯罪认定与处理中的若干疑难问题研究

    作者:李一凡 刊期:2011年第06期

    本文案例启示:司法机关对金融犯罪行为的认定和处理,不能仅仅判断与刑法条文的规定是否一致,更重要的是要准确把握金融犯罪的态势和刑事政策。另外,加强处理金融犯罪中的国际沟通和合作,以保证对涉外金融犯罪的有效追诉同样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 利用工作之便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对案件定性的影响

    作者:欧新铁; 谢菲 刊期:2011年第06期

    本文案例启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法律授权职责范围以外的行为,都不能为旨在惩戒滥施行政行为的渎职犯罪所调整。利用工作之便更不等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反之,则抹煞了受贿罪的本质,容易混淆罪与非罪的界限,导致不适当地扩大受贿罪的范围。

  • 我们还能吃什么——“皮革奶”事件引发的思考

    刊期:2011年第06期

    近年来,食品安全一直是人们心头挥之不去的阴影,苏丹红、注水肉、瘦肉精、毒大米、地沟油、三聚氰胺、皮革奶……,几乎每年都会发生较大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扪心自问,我们再也不能沉默,每一个公民都应携起手来、有所作为。社会的发展,人们可以付出艰辛创业的汗水、但绝不能是以血泪亲情为代价。食品生产者、经营者的身上也应该流着道德的血液。...

  • 转化抢劫过程中,误刺同伙致死如何定性

    作者:王晓民 刊期:2011年第06期

    一、基本案情被告人刘某,农民。2006年11月16日下午,被告人刘某伙同肖某预谋后骑摩托车窜至某县县城欲实施抢夺。当晚8时许,二人尾随被害人张某至首山浴池附近时,刘某将张某的一对金耳环抢走。后,刘某和肖某骑摩托车逃跑时,被张某的丈夫崔某拦下。刘某为让肖某摆脱崔某,遂掏出随身携带的尖刀扎向崔某,

  • 骗取信用卡和其他物品并使用的行为如何定性

    作者:吴雪萤 刊期:2011年第06期

    一、基本案情2010年某月某日,犯罪嫌疑人吴某、肖某、张某雇请赵某驾驶闽C-DB125轿车窜至古地石往蔡塘方向路口附近,以"掉钱捡钱"[1]的方式骗走被害人胡某一部手机、两张建行卡、一条金项链(经估价价值人民币886元)和一部TELSD牌手机(经估价价值人民币160元),

  • 农村新型网络应如何定性

    作者:杨文彪 刊期:2011年第06期

    一、基本案情犯罪嫌疑人张某于2010年下半年开始,在广东省梅县某村一出租屋内,接受他人的同时自己也参与,然后再利用手机报给上手庄家。张某从2011年1月份上旬开始利用互联网某网站会员账号,接受他人和自己进行,再把当期的额通过互联网进行操作。

  • 无证群发短信行为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

    作者:宋鹏 刊期:2011年第06期

    一、基本案情徐某供职于一家SP增值业务推广公司,其通过短信群发业务为公司赚了10万元左右,通过提成分到了2万元。2008年,由于群发业务量增大,尝到甜头的徐某就把一部分业务给了向某。自2008年11月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