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志简介:《中国海事》杂志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自1992年创刊,国内刊号为11-5352/U,是一本综合性较强的交通期刊。该刊是一份月刊,致力于发表交通领域的高质量原创研究成果、综述及快报。主要栏目:卷首语、特别报道、专家视点、交通强国、海事法苑、案例精选、航运经纬、管理研讨、工程技术、国际交流、一线关注、海事在线、海事博览
作者:赵晨 刊期:2019年第12期
继三次工业革命后,一场以大数据为基础、以预测技术为核心的智能制造和智能使用为特征的工业智能化革命正在酝酿。第四次工业革命,必将改变我们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航运业无法置身事外,如今,智能航运的序幕已经拉开,并将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深刻地影响着航运的模式和组织。
刊期:2019年第12期
10名,11月30日,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中国海员建设工会联合授予湖南省湘潭市地方海事局刘俊清、云南省昭通市地方海事局李顺林、江苏省南京地方海事局黄金山等10人“最美验船师”荣誉称号。202次,2018年12月1日,长江口深水航道利用边坡交会正式常态化运行。
刊期:2019年第12期
加强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中不辱使命,将党对海事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发挥应有的作用;牢固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主线,切实保障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将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航运发展等各个方面的工作落到实处;强化“三基”工作,履行好交通运输部、...
作者:肖跃华 刊期:2019年第12期
建设交通强国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国情、着眼全局、面向未来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新时代全体交通人为之奋斗的新使命。《交通强国建设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的颁布,掀开了新时代交通运输工作的新篇章,也为一流海事强局建设提供了纲领性依据和政策性指导。
作者:李国祥 刊期:2019年第12期
建设交通强国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全局、面向未来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重大机遇,是新时代做好交通运输工作的总抓手。《交通强国建设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对交通强国建设进行了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明确了“人民满意、保障有力、世界前列”的建设总目标,确定了九大重点任务,是新时代全面推进交通强国建设的行动指...
作者:张宝晨 刊期:2019年第12期
未来水上交通的一般形态将是“有人船”和“无人船”并存,这是一种终极状态,至于达到什么水平将由客观需要决定。但智能航运,将为传统海运业带来一场深刻革命。2018年12月,工信部联合交通运输部和国防科工局联合了《智能船舶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1年)》。
刊期:2019年第12期
2019年初,主席在天津港码头考察时强调,经济要发展,国家要强大,交通特别是海运首先要强起来。要志在万里,努力打造世界一流的智慧港口、绿色港口,更好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共建“一带一路”。智能港口这个概念出现于2004年,它并非是一个单纯的概念,而是一套系统,是运用各种先进的信息技术和自动化技术综合应用于整个港口物流作业、运输服务及港...
作者:段尊雷; 李玉衡 刊期:2019年第12期
智能船舶在节省船舶能耗和减少船舶配员等方面具有较大的潜力,近年来已成为航运界关注的热点,但其安全问题也不容忽视。智能船舶高度依赖计算机、自动控制、网络通信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因此黑客不但可能攻击船舶的计算机系统,还可以远程控制卫星通信和导航系统,让船舶碰撞甚至发生爆炸沉没。智能船舶风险分析和对策研究很有必要。
刊期:2019年第12期
2018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国防科工局联合印发《智能船舶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1年)》,将建立智能船舶标准体系列为行动目标和重点任务,明确提出研究制定智能船舶规范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19年5月,交通运输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七部门联合《智能航运发展指导意见》,指出...
作者:高汉增; 王玉林 刊期:2019年第12期
《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指出要构建互联互通、面向全球的交通网络,《智能航运发展指导意见》提出加快推进智能航运技术创新和船舶智能航保体系建设。国际上,IMO研究制定相关公约以规范解决水面自主无人船安全环保等问题,多国政府明确表态支持无人船发展和应用;国内,无人船及其智能航行研究正如火如荼,中国船级社率先了智能船舶检验评估指南等。
作者:张国民; 张豪 刊期:2019年第12期
防范化解安全重大风险,构建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体系和机制,是当前安全管理的重大课题。确保内河交通运输运行安全,遏制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是行业主管部门和航运企业的重要职责,开展内河交通安全风险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作者:何易璇 刊期:2019年第12期
为了明确岸基操控人员这一新兴主体的法律地位,文中从现有海事主体的规定、职责内容和海上特殊风险责任三个方面,分析了将岸基操控人员纳入现有法律主体的可能性。得出结论是,目前受雇于船东的岸基操控人员法律地位等同于海商法中的“承运人的受雇人”,可直接适用相关海事立法规定,未规定的部分可借鉴现有船员规定相关内容。而针对未来可能受雇...
作者:刘锋 刊期:2019年第12期
船舶交通管理系统(以下称VTS)覆盖区内发生船舶碰撞事故,VTS人员未提醒是否应承担渎职责任?针对前述典型案例,文中结合VTS职责定位、技术特点和工作实际,从刑法传统犯罪构成理论“四要件说”角度,分析VTS人员的渎职责任,为分析类似案件及相关人员改进VTS工作提供法律参考建议。
作者:田大春 刊期:2019年第12期
液压控制系统具有操纵控制方便、运动惯性小、反应速度快、效率高并且可以根据需要方便、灵活地来布置等优点,广泛用于船舶舵机系统及甲板机械,如散货船舱盖系统的液压操作系统、自由降落式救生艇艇架升降系统、系泊缆车、锚机、克令吊(包括救助艇或救生筏降落装置)、艏侧推及特种设备。
作者:吕镇洋 刊期:2019年第12期
世界贸易大约有90%的运输量是从海上进行运输的,船员对世界物资运输、世界经济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作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但船员由于其所从事的工作和所处的环境相对危险性较高,若不遵守相关操作要求,便有可能发生船员工伤或意外落水事故。杜绝船员工伤及意外落水事故不仅关乎企业利益,更紧系每个船员及其家庭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