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法律文献研究

中国古代法律文献研究杂志 部级期刊

Journal of Chinese Ancient Legal Literature Studies

杂志简介:《中国古代法律文献研究》杂志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自1999年创刊,是一本综合性较强的政法期刊。该刊是一份年刊,致力于发表政法领域的高质量原创研究成果、综述及快报。主要栏目:研究报告、文献综述、简报、专题研究

主管单位:中国政法大学法律整理研究所
主办单位:中国政法大学法律整理研究所
创刊时间:1999
所属类别:政法类
发行周期:年刊
发行地区:北京
出版语言:中文
预计审稿时间:1个月内
总发文量:320
总被引量:84
H指数:4
引用半衰期:10.0391
平均引文率:9.28
  • “(刑鼎)”、“殹”、“历”三字的疑难与困惑:枣阳曾伯陭钺铭文之再研读

    作者:李力 刊期:2014年第01期

    在出土于湖北枣阳郭家庙曾国墓地21号墓的曾伯陭钺铭文中,可见有“(刑鼎)”、“井”两个“刑”字。有学者据“(刑鼎)”字推定西周时期早已有“铸刑鼎”事件,因而判定该器在中国法律史上具有重要意义。这是对该钺铭文之误读与过度解释“(刑鼎)”字、“则”字的结果。曾伯陭钺属于西周晚期至春秋早期之器,是曾国国君权力的象征物。其铭文...

  • 《为狱等状四种》标题简“奏”字字解订正——兼论张家山汉简《奏谳书》题名问题

    作者:陶安 刊期:2014年第01期

    在《岳麓书院藏秦简(叁)》所收秦代司法文书集成《为狱等状四种》第二类卷册的部分简背上,呈现出三种标题,其中二种包含“奏”字。敝注将其说成进言陈事文书,将“为奏”解释为“写立进言文书”,均不确。在理解“奏”字时,应区分文书术语与普通词语的语言层次以及秦汉至汉初与东汉以后的时代层次。《为狱等状四种》标题所谓“为奏”系秦代...

  • “累论”与数罪并罚

    作者:张伯元 刊期:2014年第01期

    《岳麓书院藏秦简(叁)》“暨过误失坐官案”中的“累论”与数罪并罚问题,很有代表性,是研讨“累论”问题的典型司法实例。本文以“暨过误失坐官案”和《效律》为例证,证实在秦律中,虽未形成“数罪并罚”的制度,但毫无疑问它是《唐律》“诸二罪以上俱发,以重者论”及“更犯”适用法律之滥觞,并且直接影响汉律乃至我国整个帝制时代的法律...

  • 睡虎地秦简法律文书集释(三):《秦律十八种》(《仓律》)

    作者: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法制史基础史料研读会 刊期:2014年第01期

    本文对《秦律十八种》中的《仓律》篇予以集释,就一些字句提出理解:21简的“比黎之为户”,是指排列万石之积并施行封缄,反映了粮食入仓与封印的程序,“为户”是指收纳结束后对仓门进行封缄这一程序;据里耶秦简的出稟记录,具有出稟权的还有乡级官员,故21-22简的“而遗仓啬夫及离邑仓佐主稟者各一户以气(饩)”,可读为“而遗仓啬夫及离...

  • 汉代“卖子”“鬻子孙”现象与“卖人法”

    作者:王子今 刊期:2014年第01期

    汉代文献屡见“卖子”、“鬻子孙”现象的记录。未成年人往往因此遭受沉重的身心迫害。严重违背基本伦理、破坏家庭结构、伤害亲族感情的这一情形,被看作社会反常表现,往往标示着社会危机和社会灾难。“卖子”、“鬻子孙”现象发生的原因,是社会不平等导致的下层民众的生存艰险。人身奴役制度的存在作为主要因素也不宜忽视。国家行政集团对“...

  • “南郡卒史复攸等狱簿”再解读

    作者:杨振红 刊期:2014年第01期

    张家山汉简《奏谳书》案例一八“南郡卒史复攸等狱簿”,是考察秦汉审判制度的重要案例。本文在前贤研究基础上,对释文的断句、释读、理解等提出新看法,并译成白话文,进而对此案的审判性质、相关法律问题等进行探讨。本案不是现代审判制度中的重审或再审案,而是接到最高级监察机构——御史举劾、指示后进行的立案审判,为初审案。“复”通“...

  • 附:奸罪的观念——从汉律到唐律

    作者:〔日〕冨谷至; 赵晶(译) 刊期:2014年第01期

    《唐律》的条文规定,未婚男女之间的性交行为亦构成犯罪。若是双方合意,则名为“和奸”;反之,若一方被迫,则称之为“强奸”。本文拟检证以下三点:第一,“奸”是否确实意指未婚男女之间的非法性交?第二,秦汉法律中是否已经存在如唐律这般的规定?第三,在前近代中国,未婚之人若有性交行为,是否真的会因此构成犯罪而被处罚?

  • 从唐代礼书的修订方式看礼的型制变迁

    作者:吴丽娱 刊期:2014年第01期

    《开元礼》和《唐六典》是唐朝升平之际创作的两部大礼书,但唐后期这类制作却不再进行,两书(其中特别是《唐六典》)的行用也都曾遭到质疑。笔者从此出发,回顾唐初以来礼法同修的过程及变迁;从中讨论两者的动态和关系,说明从礼法并行到令式入礼,再到完全由格敕代礼的制作形式与唐前、后期及五代礼制参照方式的不同,以此证实礼书制作和礼...

  • 唐代前期流放官人的研究

    作者:陈俊强 刊期:2014年第01期

    本文根据两《唐书》、《通鉴》、《册府元龟》等史籍,搜集唐代前期遭到流放远逐的官人共197例,分别从其犯罪、判刑、处罚等角度加以检讨。流放官人所犯皆为严重恶行,主要以谋反罪和贪赃罪为主,共有118例,约占60%。86例谋反罪中,有31例是谋反案的正犯,55例是因家属、朋友或同僚谋反而被拖累的牵连犯;贪赃罪则有32例。由于所犯严重,因此1...

  • 吏理中的法理:宋代开国时的法制原则

    作者:柳立言 刊期:2014年第01期

    宋代官吏从诏令可看到朝廷重视的一些法制原则。立法上:1兼顾因地制宜的特殊性与全国一致的普遍性。2兼顾变﹙如不合民情﹚与不变﹙如礼法合一、家庭纲常、人道精神等属于较恒久之价值或所谓王道﹚。3立法应明确,以绝刑名之出入。4罪刑法定。5罪与罚符合比例原则。6注重移风易俗或教化。7法令应该公开。司法上:1受理时不接受...

  • 《天圣令》中宋令及《养老令》对唐令修改的比较

    作者:黄正建 刊期:2014年第01期

    《天圣令》中的宋令和《养老令》都改编自唐令,在对同一条唐令作修改时,除去因制度不同所作的修改外,在字句上究竟谁更忠实于唐令原文,或曰谁修改的比重更大一些?本文将《天圣令》中的宋令、复原唐令,以及《养老令》这三种令文中有大致相同文字的条文全部列出,分“文字基本相同”、“文字大部分相同”和“个别文字相同”三种情况予以比较...

  • 《天圣令·厩牧令》译注稿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天圣令》读书班 刊期:2014年第01期

    “厩牧”为令篇之名始见于隋《开皇令》,但与“仓库”合为一篇,列于第25“仓库厩牧”;在《唐六典》所见《开元令》篇目中,“厩牧”列于第21篇;《天圣令》残卷所存《厩牧令》被标为第24卷,存有宋令15条、唐令35条。本稿以《天圣令·厩牧令》为译注对象,注释字词、阐释制度、明晰流变、翻译文句,是继《〈天圣令·赋役令〉译注稿》、《〈天圣...

  • 《元典章》本校举例

    作者:张帆 刊期:2014年第01期

    《元典章》汇集了元朝前、中期的大量法令文书,史料价值极高,然其书抄、刻质量低劣,错谬迭见,利用不便。陈垣先生在20世纪30年代对沈刻本《元典章》进行校勘,并由之归纳出“校法四例”——对校、本校、他校和理校。本文在陈垣先生的基础之上,进一步讨论了利用本校手段校勘元刻本《元典章》的问题。具体将《元典章》本校归纳为七种类型,并...

  • 明代府的司法地位初探--以徽州诉讼文书为中心

    作者:阿风 刊期:2014年第01期

    府是明代的中层政府机构,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与知县掌一县之事不同,明代府的长官与佐贰各司其职,有着明确的职责分工。从现存的徽州诉讼文书可以看出,包括知府、同知、推官都会审理起诉、上诉及上司批交案件。到了明代中后期,由于巡按御史等监察官员过多干预地方司法,同知、推官等不得不承担了很多上司批交案件,有些案件甚至多次重审。...

  • 关于清代前期定例集的利用

    作者:〔日〕岸本美绪; 顾其莎; (译) 刊期:2014年第01期

    如何在日积月累的庞大命令、成例当中确切找出适用于行政参考的规定呢?基于这个迫切的需求,清朝时期出版了不少官刻或是坊刻版本的定例集。本文列举了五种出版自康熙年间到乾隆初年、内容较为丰富的坊刻定例集〔《本朝则例类编》、《本朝续増则例类编》、《定例全编》、《定例成案合镌》、《定例续编(残)》〕,在对每一本定例集的出版过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