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房地产 如何协助执行“无证”房产登记 【正文】

如何协助执行“无证”房产登记

作者:孙玺 山东京鲁律师事务所
房产开发   人民法院   执行过程   权属登记   行人  

摘要:案例:某人民法院向某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载明本案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房产进行了拍卖,三次流拍后,申请执行人以第三次流拍价接受该房产。因被执行人为办理房产权属登记,请协助执行以下事项:一是将尚在房产开发公司名下的该房产产权办理到被执行人名下;二是再将该房产产权办理到申请执行人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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