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房地产税基是房地产税收课征的经济基础和客观依据,指的是征税对象的数额,它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征税的广度,因此有质和量的双重涵义。其质的规定是指课税的具体对象;其量的规定是指课税对象中有多少可以作为计算应纳税额的基数。房地产税基与税率共同决定纳税人税赋的轻重,是纳税人进行房地产交易或持有房地产的税基。以前我国许多城市进行二手房交易时,买卖双方为了避税,采用"阴阳合同"来减少税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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