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辽宁某县房屋登记机构询问集体土地上房屋登记的几个问题: 1.部分村民持有的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建筑执照,且有的房屋已经翻建,但没有翻建手续,对于这样的房屋我们可否给予办理产权登记?2.集体土地上房屋权属证书遗失后应登报公告后补发,《房屋登记办法释义》在解释权属证书的遗失补发时,认为登报不宜短于1个月后才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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