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房地产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亟待规范 【正文】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亟待规范

作者:刘广德 靖江市城市房屋拆迁中心
农村集体土地   房屋拆迁   土地使用权   行政管理部门   宅基地  

摘要:一、集体土地使用权与村民私有房产所有权的关系 农村村民户口在集体村民组织管辖范围内,且能履行村民义务,符合安排一处建房宅基地的,按照个人申请,村队申报,乡镇审核,由规划和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即可建房。这种经审批即可建房的使用权获得方式为无偿划拨。村民获得无偿划拨宅基地使用权后,所建造的房屋所有权属村民私有,其宅基地的所有权仍属村民集体所有。而在现实生活中,农民使用的宅基地往往超过规定审批标准。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